首页 > 文章中心 > 人寿保险现状

人寿保险现状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人寿保险现状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人寿保险现状

人寿保险现状范文第1篇

劳务输出是我镇农民增收的主渠道之一,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村尤为典型。如,__村5个小组278户895人,其中主要劳动力430个,长年外出务工378人,其中夫妻双方一起外出26户。他们主要从事建筑、餐饮、矿工等体力活,年收入平均3万余元,通过多年的积累,部分家庭经济有了好转,特别是二组临近村活动室的人家,十之八九都建起了小洋楼,但在本地投资创业的很少,地方经济发展显得后劲不足。据统计,__镇现有农村人口1.8万余人,实际在村人口1.1万左右,而且多为儿童、老人和妇女,留守儿童1027人,占农村儿童人数的28%,留守老人923人,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7%。

儿女外出打工,空巢老人成了家里的顶梁柱,不少老人不仅承担繁重的农活,还负担着照看孙辈的任务,他们多数无力辅导作业,加上孩子上网游戏自控力差,这让老人极度担心却又无力监管。除了大部分子女逢年过节回家团圆,平时有些老人连电话交流都没有,有的丧偶老人形单影只,倍感孤独落漠。加之各种老年病的威胁,他们抱病在家得不到及时救助的情况时有发生。在承受生活压力、经济压力和心理压力的同时,普遍文化娱乐馈乏,精神世界空虚。另外,由于留守老人防范能力不强,他们已成为一些诈骗分子的青睐对象。

对于年幼的孩子来说,得不到来自父母的道德教化及其有效控制和帮助,就容易在健康、安全、心理、性格等方面产生问题。在营养方面,有的家庭管理粗放,造成儿童身体发育迟缓。在看病就医方面,有的老年人往往用自己一直所信奉的土办法而错过最佳治疗。在安全管护方面,爷爷奶奶疏于管理,容易出现儿童溺水、摔伤等安全隐患。在行为养成方面,隔代扶养孩子纵容溺爱,以物质消费弥补对孩子的亲情关怀,极易形成儿童的功利和享乐观。在社会认知方面,缺少父母的言传身教,极易产生认识、价值观念上的偏离。特别是现代传媒对留守儿童幼小心灵的不良渗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心理偏差,如:自卑、抗拒、不服管教等性格问题,影响他们茁壮成长。

留守人群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不仅涉及到具体的一户,而且对整个地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都产生着深刻的影响。为此,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改善农村留守人群的生活现状,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我镇有60岁以上老年人2900人,其中五保供养240人,70岁以上享受老年保健金2100人,将符合条件的老人优先纳入低保,解决了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

二是建立留守人群档案。学校、村两委会、民政办开展调查摸底,建立0-6周岁、6-l4周岁留守儿童和70岁以上空巢老人信息台帐,对留守人员登记建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组织干部、党员、志愿者开展家长、尊老敬老等活动,采取4321结对帮扶方式,积极为留守人群办实事解难题。

四是实施6+1春风行动。围绕留守儿童和高龄空巢老人的基本生活、医疗卫生、文化娱乐、心理情感、权益保护、环境安全等方面,深化六项行动,开展每月一次的交流沟通、文化活动、情感连线、课外辅导、医疗服务、家访六个一活动。逐步健全监护、教育、社会扶助、医疗保健、安保及维权网络体系,建立社会共同关注关爱留守人群的长效机制。

留守人群是城镇化过程中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而产生的社会问题,可能是好几代外出务工家庭不得不承受的代价,需要基层政府在充分调动家庭养老主作用、大力张扬孝道文化的同时,承担起管理和保护的责任。

一是建立健全村级老年组织。各村成立老年协会,在村活动室建设老年之家,达到有办公场所、有坐班人员、有工作制度、有办公及娱乐设施。结合村两委活动室、老年活动中心、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平台,组织老年人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引导他们互相帮助。以组或院落组建老年人互助组,达到一个牌子、一间房子、一部电话、一本登记册,建立详细的成员档案,一年更新一次,让空巢老人有归属感,单身老人每天的动向有人关心和过问。

二是建立留守儿童之家。在学校、村委会建立留守儿童之家,加强留守儿童德育和情商教育,定期讲解法律知识、生活常识、遇险自救,培养他们处理事情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组织家长、志愿者开展关爱活动、监护人专题讲座及社会实践活动。学校设俱乐部、爱心屋、亲情视频等,在保证正常学习之余,提供生活照料和情感关怀。

三是建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问题多发凸现,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的理念,可以调动社会资源,帮助弱势群体建立社会支持系统,发挥社会组织微观层面的事务职能,在社会管理中成为社会矛盾的缓冲带。

四是构建六大网络体系。建立以镇党委、政府及村级基层组织为主体,督促留守儿童家长和现有监护人履行法律责任的监护网络;完善以学校教师为主体,实施农村留守儿童思想、生活、心理、情感教育的学校教育网络;健全民政、

人寿保险现状范文第2篇

关键词:合资寿险公司 组织形式 公平原则 国家经济安全

加入世贸组织对中国保险业产生了深刻的,其中很重要的一个表现就是增加了保险业的组织形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中,中国政府承诺:将允许外国非寿险公司设立分公司或合资企业,外资占51%。中国加入后2年内,将允许外国非寿险公司设立外资独资子公司,取消企业形式限制。自加入时起,将允许外国寿险公司设立外资占50%的合资企业,并可自行选择合资伙伴。这样就在原有两种形式的基础上,增加了合资保险公司、独资保险公司和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三种形式。①考察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法国对外国保险公司在其国境内从事保险服务的组织形式,并无合资保险公司这种形式,[1]那么,合资保险公司作为中国保险业入世的产物,对中国公司(即合资保险公司的中方投资者和中国保险公司)及外国保险公司来讲,是一种双赢的结果吗?本文拟从合资寿险公司的现状、运营中暴露的及其法律规制的角度试作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合资寿险公司的现状及

(一)合资寿险公司的现状

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前,外国保险公司即顺应中国改革开放、招商引资的大潮,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开展保险服务。1992年,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在上海设立分公司,外资保险正式进入中国市场。1996年11月,第一家中外合资人寿保险公司--中宏人寿在上海安家。其他外国保险公司也纷纷通过设立代表处、设立分公司等多种形式进入中国,为外商投资的企业提供保险服务。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严格执行保险市场开放时间表,加快中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更加加速了外国保险公司进入中国的进程,尤其在加入世贸组织3年后,中国允许外国寿险公司向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险服务,进一步拓展了外国寿险公司在华的业务范围。截至,已有18个国家(地区)的124家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12个城市设立代表处188个,中国境内的外资保险公司已有41家,其中合资寿险公司有18家(见图表)。②

图表 合资寿险公司一览表

合资寿险公司 外方 中方 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美国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 首都机场集团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意大利忠利保险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英国英杰华保险集团 中粮集团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英国保诚集团 中信集团 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美国纽约人寿国际公司 海尔集团 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加拿大宏利人寿保险公司 中国外贸信托投资公司 广电日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日本生命保险公司 上海广电集团 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德国安联保险集团 中国大众保险公司 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荷兰国际集团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法国安盛集团 中国五矿集团 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澳大利亚联邦银行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恒康天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美国恒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国天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加拿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 中国光大集团 首创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荷兰保险有限公司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 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荷兰AEGON保险集团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美国信诺北美人寿保险公司 深圳市鼎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英国标准人寿保险公司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瑞典斯堪的亚公共保险有限公司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资料来源:中国保监会、互联网)

通过图表,我们可以看出外国寿险公司进入中国设立合资寿险公司的方式无非两种:一是与国内保险公司成立合资公司。这是外资保险公司刚开始时的一般选择方式,但在实践过程中,这种方式组建的合资公司内部管理摩擦很大。于是出现了第二种合资方式,即外资保险公司开始选择与国内大型企业联合的方式,设立合资保险公司。通过表中的资料,我们可以看出,通过第一种方式设立的合资寿险公司只有3家,仅占17%,而通过第二种方式设立的公司有15家,占83%。另外,这些国内大型企业具有四个很明显的特点:一是多数都是国务院直属企业,具有很好的背景;二是多数具有国际背景,在海外设有分支机构,与外资有共同的语言背景;三是这些企业都是中国目前最具有资本实力的企业,有良好的资本背景;四是这些企业在中国的主要城市都有,具有良好的网络背景。[2]

(二)合资寿险公司在中国的蓬勃发展

据保监会统计,2004年全国寿险保费收入为3228亿元,所有外资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总和为84.34亿元。③

合资寿险公司能够在短短的时间内取得如此骄人的成绩,同与其合资的国内大型企业也有一定的关系。进入中国市场的众多外资寿险公司,其中方合作伙伴无一不是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集团,而这些大型企业集团又无一不是在其行业内具有行业优势或垄断地位的优势企业。那么,对于与这类具有行业优势或垄断地位企业合资的外资寿险公司而言,可以在通过合资方式正常进入市场的同时分享其中方合资者的优势资源,可能借助于中方股东力量形成对于局部市场资源的控制,取得其独资进入市场根本不可及的利润。上述分析并不是危言耸听,在合资寿险公司的运营过程中,确实出现了"搭便车"的现象。

二、合资寿险公司之法律检讨

(一)合资寿险公司运营中出现的问题

合资寿险公司在实际的经营运作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2004年3月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意图独家经营首都机场航意险产品,2005年2月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为中石油39万已退休员工制定的高达200亿元的团体退休年金计划(以下简称"大都会人寿机场航意险风波"、"中意人寿200亿年金事件")。"大都会人寿机场航意险风波"、"中意人寿200亿年金事件" ,充分地体现了中外保险竞争方面的矛盾、充分地体现了我国保险市场在合资寿险公司组织结构方面存在严重的制度缺陷。

这些矛盾与缺陷肇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中的下列条款:自加入时起,将允许外国寿险公司设立外资占50%的合资企业,并可自行选择合资伙伴。这条规定,从表面上看,对于外资寿险公司采取合资形式是对民族保险业的一种保护,对于外资寿险公司在中国市场的发展是一种限制,是为了避免国内寿险资源的大量外流,属于一种保护措施。这一规定意在提高门槛,但实际效果可能并非如此--外资寿险公司获得了和任何一个中国优势企业结盟的机会,而且外资寿险公司(友邦除外)只有选择中国合作伙伴才能获得进入中国市场的惟一通道。

人寿保险现状范文第3篇

关键词:人寿保险 误导 分析 对策

笔者认为在保险行业的销售上,应着重寻找人寿保险销售产生的原因,从人寿保险的行业、公司、业务人员和监控管理方面入手,探讨各种误导应对措施及对策。

一、人寿保险销售误导的分析

(一)人寿保险销售误导

单从表面层次来看,销售误导就是销售人员对客户进行了错误的引导,进而导致客户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的一个过程。错误的引导大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很多保险销售人员只是一味地想将自身的业绩提升上去,不能够切实地考虑到客户需要,随意地给客户推荐销售产品。

2、在客户还不明确自己购买保险的情况下,误导客户在空白的保单上面签字(大多数是销售人员认识的人或朋友)。很多人都是为了帮朋友完成业绩任务,在对保险购买过程中的繁琐,都直接委托给了销售人员,自己只是签个字就完了。如果客户因朋友无法在公司完成任务而被淘汰,客户就会申请退保。在客户申请退保时,公司从自身形象考虑,都会将全款退还给客户,这也造成了人寿保险公司一定的经济损失。

3、销售人员为了完成业绩任务,引导客户隐瞒自身病史。而公司往往不会详细地对客户进行审查,这样很容易在客户发病时,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赔偿。

4、销售人员在给客户介绍保险产品的时候,都是选择产品好的方面介绍,将产品的不足刻意的隐瞒。而在客户了解到自己购买的保险真实情况后,就会认为保险的销售人员是骗子,从而容易引发客户退保,也严重影响了公司声誉。

(二)人寿保险销售误导的影响

1、每一个产品销售后,首先考虑到的应该是客户的利益,销售误导最先影响到的就是客户。比如上了年纪的客户,会误认为保险投资相当于存银行,根本没有保险风险的防范意识,往往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2、销售保险的错误引导,会大大降低销售人员的形象。客户在了解到自己受到了误导或者是对保险不甚满意的情况下,就会认为销售保险的人是骗子。从表面看,销售人员的西装、领带已经成为了一个标志。但是在接触久了之后,消费者再看到这样的销售人员,可能第一点想的就是他是卖保险的,就会直接拒绝与之交谈,这也是导致了销售人员在客户心目中的形象也大大降低的原因之一。

3、最后受到伤害的肯定是保险公司本身。销售误导一旦被曝光,肯定会有许多客户要求退保,从而造成保险公司的经济损失。销售误导会引起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逐年下降,也不利于保险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造成人寿保险销售误导的原因

(一)行业的现状

自从1980年恢复保险行业业务,在2004年底突破1万亿元,而2009一年中,光是人身险的收入达到了82614653.76万元。加入WTO后,随着保险行业的良好发展势头,保险市场的竞争也将日趋激烈。

(二)经营与管理方面的原因

一是:销售产品本身具有复杂性;二是:保险销售的合同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对产品内容越不了解,客户受到误导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三是:保险公司在经营理念上的指导方针的错误,也是销售误导的原因之一。目前保险公司的最大化的指导方针,导致了销售保险产品结构不合理,没有真正地从客户的利益出发,公司只是考虑到自身用何种方式才能将利益最大化;四是:保险公司对销售保险的人员管理不当,没有定时、定期地进行保险行业专业知识的相关培训。

三、针对人寿保险销售误导的对策

(一)人寿保险行业内部整顿管理

1、转变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

为了挽回在保险销售误导中给公司声誉上产生的影响,首先需要转变的就是经营指导方针。销售的误导损害了客户最根本的利益,影响了公司的声誉,也破坏了人寿保险行业的基础。作为保险公司除了帮助客户减少、化解风险,还应当调整经营方针,加强公司内部的控制,讲求诚信,树立以客户为本的经营理念。

2、定时、定期对销售人员做出培训

人寿保险公司的基层是销售人员,而销售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的高低,是影响公司经营的最根本原因。例如,在具体销售时,为了避免对销售保险产品不够了解的情况发生,公司应当对销售人员(不论新、老员工)做出定时、定期的培训。在遇到公司新产品和升级的时候,也应对销售人员做出及时的培训,以保证销售人员不会将签订保险合同的客户带入误区。

3、建立评价体系

在保险销售公司内,应建立一套全面评价销售人员的评价体系。在体系当中,除了自身的业绩,还应当包含客户对销售人员满意程度的打分。让销售人员意识到,只有将服务客户做到最好,才是自身高评价的手段。

(二)国家及地方对策

1、将销售误导列入法律

在立法机构中明确指出销售误导的法律定义,如什么样的行为属于销售误导,在出现销售误导后的相应的处罚条例等。虽然目前对销售误导的治理还存在诸多难点,但是在法律的角度上,做到一一针对,也能够很好地阻止销售误导的出现。

2、针对新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一是:严格控制保险销售人员的资格,提高销售产品人员资格门槛。可以借鉴德国的方法:举行保险销售人员的资格考试,接受保险行业的职业资格培训,具有金融、保险等高等教育的证书;二是:改革销售人员以往的考试制度,将资格提升到至少大专以上的程度,将文化程度较低的人员阻拦在门槛之外;三是:及时将保险销售人员的转换公布到社会上,建立出全国性的销售人员查询系统;四是:建立销售人员的信用体系和考试评价体系。

综上所述,销售误导不是人寿保险销售人员一个人的事情,销售误导不仅仅是影响到了销售人员和客户的利益,还影响到了公司利益。保险公司做出的相应举措必将改变目前销售误导的境况,建立一个崭新的保险销售体系来摆脱保险产品销售误导。

参考文献:

人寿保险现状范文第4篇

一、人寿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管理能力薄弱导致财务决策失误

现阶段,人寿保险公司的管理层需要对能够使公司保持运营状态的资源、设备、设施等进行成本控制,才可以保证公司能够平稳的发展。但是如今我国很多人寿保险公司管理层难以了解公司进行成本管理的重要性。如果公司不对现有的资源进行成本管控,那么就会降低该公司的资源利用率,增加能够维持企业正常运营的成本,最终使人寿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失去控制。由于人寿保险公司对成本管理功能的缺失,导致公司经营成本不断增加,得到的收入低于公司投入的成本,使公司不能得到应该得到的利益,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严重的还会导致公司的破产。

(二)新保保费增长缓慢或(负增长),理赔大量增长,责任准备金亏空

人寿保险公司业务竞争激烈,新保业务增长缓慢,或者出现负增长,理赔大量增长,导致责任准备金不足,严重的还会导致资金链断裂。保险公司的经营方针是向投保人收取定的保险费用,在发现事故时,需要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承担责任。但是如果人寿保险公司经营状况较差,公司难以承担相关费用。最终会使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呈现出恶性循环的状态。

(三)财务管理落后与日趋严峻的监管

形势之间矛盾日益突出现阶段,由于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市场业务竞争的无序,一方面在保费收取方面无法完全达到监管的要求,在执行资金“零现金”管理无法很好的执行监管制度,反洗钱身份识别功能较弱,系统不完善,客户洗钱风险依然严峻,非法集资特别是数额巨大的风险隐患依然存在;另一方面保险行业业务费用居高不下,通过各种形式变通列支业务费用的情况比较严重,存在着各种形式的风险隐患,或者是犯罪隐患。以上风险无法得到要求控制,将严重危害公司的发展,甚至危机公司的生存。

(四)财务传统的管理模式,无法有效的业财融合

财务传统管理模式,本位主义强烈,财务分析能力落,财务无法为业务发展提供有效建议,甚至对业务发展产生掣肘,如果解决财务业务有效融合问题,将对未来保险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二、人寿保险公司提升财务管理策略

(一)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助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人寿保险公司只有通过不断的积累各种对公司有益的资源来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保持新保业务健康稳定增长,提供公司的竞争力。在人寿保险公司具有定的规模之后,可以通过调节公司内部的资金的流动和调度等方式财务可以降低财务风险。为了能够对人寿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进行合理的管控,需要提高公司的财务管理决策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有效决策。另外,人寿保险公司在进行财务决策时,需要根据公司现有的规模和具备的资源来判断是否执行一个项目,人寿保险公司应根据各部门运营情况来控制成本,应重点关注公司中容易发生财务风险的部门,并进行有效监控,将风险降到最低。同时,人寿保险公司应加强预算管理,企业应利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计算估量投资和回报,使其和企业战略的发展保持动态的平衡,同时控制各类风险。目前国内保险公司的预算制度要么是总公司一家独大,强行向各分公司摊派任务,要么是分公司各做各的,完全无视总公司的预算平衡,这其实是丧失预算管理的本意。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总公司与分公司要合理沟通,制定较为合理的预算方案,并及时不断地根据市场情况纠正和发现,以确保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过程中预算能够得到充分利用,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二)坚持以人为本,建立监督机制

为了能够保证人寿保险公司更加长久的发展,应该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主要对风险管控进行监督。在人寿保险公司内部形成相应的监督体系,能够增强公司的工作效率,使各部门间的沟通能够迅速。这种监督机制也能够使公司的员工知晓自己的职责,完成自身的任务。人寿保公司的每个员工都对公司的发展有着尤其重要的作用,例如投资者,管理者和债权人。投资者的目标是能够使公司利益呈现出最大化,从而使自己能够得到利益。管理者是为了保险公司的发展考虑,但是往往会忽略一些细节。然而,为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应该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使员工能够提升工作积极性,从而增加公司的经济效益。与此同时,人寿保险公司的管理层应该增强财务风险管理的意识,并且能够与各部门间进行合作,共同投入到公司的财务风险管控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在管理内部人员时,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并且能够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财务风险管控管理工作。加强对公司内部财务风险管理人员的培养工作,提升公司内部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能够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三)加强内部财务控制,建立风险监控体系

在人寿保险公司内部建立风险监控体制,并且根据体制的要求运行公司的项目,才能够合理的对财务风险进行管控。在人寿保险公司的内部建立目标之后,就可以对财务进行管理工作。当然,需要按照相应的监控机制,只有这样人寿公司的财务控制系统,才能够有效合理、科学的控制公司的财务状况,使其能够在面对风险时进行合理的监控让相关人员对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就以降低公司内部的财务风险,增加公司在行业的竞争力。同时为了能够降低人寿保险公司内部的财务风险,应该建立一套风险监控体系。使公司的管理层能够实时掌握人寿保险公司财务发展的情况,从而能够对风险进行控制,实现公司制定的目标。

(四)加强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规范业务财务制度执行

人寿保险总公司应对财务管理中的资金管理等完善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收付费渠道,方便客户保费收取,同时能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并且能提升资金的集中利用率,降低资金流转的成本。同时在业务开展和业务取得成本的管控中,应该明确合理竞争,杜绝变通费用的列支,预防职务犯罪,提升资源使用效率,确保公司的安全运行。

(五)强化业财融合,提升资源利用率,助推业务发展

积极采取措施及手段,努力解决财务业务深度融合问题,就是使财务成为真正的后勤保障部,使财务人员业务化、业务人员财务化落到实处,以利于为业务的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性化的后援保障。要实现财务业务深度融合,除了观念普及文化宣导外,还需要外部环境等各方面的配合,财务人员要改变以财务为主导的立场,学会换位思考,财务人员需要提高主动性,在业务事项启动时就积极参与进来,并加强与业务的互动,通过全程参与业务流程,真实了解业务现状与需求,实现真正融合。

人寿保险现状范文第5篇

短短数分钟,一架飞机,数十生命灰飞烟灭,留下无尽的伤痛。尽管媒体纷纷报道保险公司积极赔付的行动,但是50余人中只有少数人是通过长期保险安排获得补偿。此现状表明,中国百姓的风险意识虽然有所提高,但是对保险的认识,以及保险业发展水平依然滞后于生活水平提高的速度。

根据目前已经掌握的信息,包头空难中,购买了航空意外伤害保险的乘客有25人。另外,来自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公司,以及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的信息表明,通过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长期人寿保险等保险产品获得补偿的客户只有10人。

回顾过去的记录,2002年“4.15”空难中,在北京购买机票的21名国内乘客,无一人购买航空意外伤害保险,购买率为零;只有两名国航机组人员,分别投保了一份人身险和一份财产险;同年“5.7”空难中,103名遇难乘客只有45人购买航意险,购买率只有43.6%;中国人寿、太平洋寿险等保险公司个人寿险的客户数量总共才30个左右;事隔两年后,东航空难中仍有半数乘客未保航意险。这与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人均5-7张保单、航意险购买率95%相比,形成了鲜明的反差,百姓的保险意识亟待提高。

值得安慰的是,与两年前相比,包头空难通过保险补偿的乘客比例已经有了一定的提高。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通过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提供的房屋贷款保险,也在这起意外事故中发挥了作用——为遇难乘客家庭提供偿还房屋贷款补偿,这也是国内空难中个人通过财产保险获得赔偿的第一笔记录。

即便如此,应该看到,国人对保险的态度依然停留在“需要时才想起”的状态。据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介绍,在国外的机场很少能看到专门购买航意险的窗口,大多数行迹匆匆的旅客也不会为购买一份航空意外险刻意停留。这主要是因为购买航意险是一种临时的安排。在经济发达、保险业发展较成熟的国家和地区,寿险计划已经涵盖了任何意外伤害事故,这就是他们很少单独购买航意险的原因。

相比而言,国人在保险意识上显得稚嫩的多。记者刚刚从太平洋寿险北京分公司了解到,包头空难后,通过该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航空意外险的客户数量是平日的两倍,同时电话预约购买交通工具险的客户数量是平常的4倍。这个情形与去年“非典”时京城百姓疯抢“非典”保险的景况似乎存在某种共同。

“居安思危,参加保险”是多年前某保险公司打出的广告语,之所以印象深刻是因为它准确体现了保险的作用——在安逸的时候提前安排风险。但是保险在百姓生活中覆盖的比例与这个行业的发展有很大关系。保险产品是否符合中国消费者的需求;是否有一个透明的运行机制;是否能切实保证客户的利益;定价是否合理等等问题,都是决定消费者是否会选择保险产品作为风险安排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