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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生活垃圾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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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生活垃圾治理

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范文第1篇

本文作者:陈群杨丽丽伍琳瑛张培进王素梅工作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垃圾围村”问题严重,农村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农村垃圾收集大多处于“三无”状态(无管理部门、无经费投入、无保洁队伍),一些地方“垃圾靠风刮”、“垃圾围村”现象普遍存在。全省约0.8万t•d-1的农村生活垃圾没得到有效收集,其乱丢乱放占用了道路或农田土地,或是使得河流、池塘清水变污水;约1.8万t•d-1的农村生活垃圾只得到简易处理,大部分仅集中堆放在距离村、镇不远的简易堆放场。农村生活垃圾的随意堆放、乱扔和简易填埋,造成了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扩散,恶化了农村环境[5]。财政投入不足使得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运营资金严重不足,尤其是乡镇一级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这对于收运设施建设一直处于落后水平的乡镇显然无法提高其收运系统的建设水平。收运体系缺乏系统规划和统一标准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建设缺乏系统规划,导致新建转运站选址困难,而周边居民对新建转运站的强烈反对很大程度上也限制了转运站的新建。现有转运站的建设标准各异,差异很大,部分地区严格按照《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17—2009)进行建设,而多数地区由于各种原因并未严格按照该标准进行建设,导致噪声与恶臭问题突出,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为指导和规范全省各地转运站的建设与运营管理,广东省编制了《广东省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技术指引》。此外,很多农村地区并未配置规范的计量系统,致使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得不到较为精确的计量,仅能根据运输车辆载重来估算垃圾量。转运站配套不足,建设标准低全省约1000多个镇街,共有约3400座转运站,其中约1700座带压缩设备,其余的仅为平台式转运站,不带压缩设备。农村生活垃圾运输方式较为落后,人力运输仍是多数农村主要的站前收运方式;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工具不配套且数量不足,尚有许多村没有垃圾收集点,镇没有符合标准的转运站和运输车,没有保洁队伍收集垃圾,以至农村生活垃圾大量积存。收运队伍建设相对滞后部分地区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推行市场化运作,然而由于市场化运作的不规范导致了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如部分农村生活垃圾运输工作由私人单位低价承包,由于受利益驱逐,这些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私人单位往往将垃圾直接偷排,这就很大程度上促使“垃圾围村”现象的产生,影响了农村环境。无害化处理场建设滞后,无害化处理能力不足截至2011年底,全省正在运营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56座,总处理规模4.83万t•d-1,其中,填埋场36座,处理规模3.10万t•d-1;焚烧厂20座,处理规模1.73万t•d-1,市(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约为75%。由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不足,全省大多地区,尤其是粤东西北地区,仍采用简易处理方式,其处理效果差,对周边环境污染十分严重。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相比于城市,农村生活垃圾问题受关注程度相对较低[6]。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没有明确的县(市)、镇、村管理机构,责任不明确。多数镇、村没有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缺少专职管理人员。目前,政府对生活垃圾的管理范围一般为建成区,而农村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并未纳入公共服务体系中。此外,县(市)、镇、村对保洁工作大多认识不足,对保洁队伍管理不够重视,然而随着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农村保洁范围和要求相应提高,保洁力量缺口将继续增大,这将严重制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进一步推进。收运处理系统建设规划未先行,设施建设不到位由于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的建设属于厌恶性市政设施,居民对此类设施的建设普遍持反对意见。因此,必须规划先行,编制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对设施的布局和建设进行统筹考虑、系统规划;在设施的建设过程中,严格要求按照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进行建设。只有规划先行和规范建设,才能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水平,进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收运处理系统不完善在收运系统上,全省各地重视的往往是城市生活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往往未纳入其管理体系,这就导致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理系统未能系统建立起来。在处理系统上,截至2011年底,全省正在运营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56座,总处理规模4.83万t•d-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滞后,无害化处理能力不足,而在设施建设上未能做到区域共享和城乡统筹。资金投入不足资金投入不足是制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投入不足,省财政没有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2012年起,仅在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县)财政垃圾处理专项资金,重点补贴本级垃圾处理工作,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补贴较少;二是投资方式单一,各地垃圾处理工作经费主要靠财政支付,来源单一。多数县(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没有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对社会资金参与设施建设和运营缺乏引导;三是收费困难,垃圾处理资金另一个重要来源是收取垃圾处理费,但大多数县(市)城区仍未开征垃圾处理费,特别是农村,基本不收费,全省67个县(市)城区,只有29个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开征率仅为43.28%,且收缴率普遍不高。

对策与建议

结合广东省生活垃圾治理的实际和存在的问题,广东省提出了“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从2009年开始,广东省开始探索建立统筹城乡、以城带乡的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方式。2011年,选择了鹤山、从化、增城、乳源、兴宁和新兴6个县(市)作为第一批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试点,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将无害化处理场的服务范围辐射到周边农村,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覆盖面达72.5%以上,基本形成“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该模式是以从化、增城、乳源、兴宁、鹤山和新兴6个县(市)为试点,归纳总结出的一套符合广东省实际、行之有效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基本做法为:(1)户收集。一是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动员群众做好房前屋后的垃圾清理工作;二是聘请保洁人员负责村道等公共场所的保洁工作;三是因地制宜地采用住户自行收集、村民轮流收集、保洁员上门收集等方式,定点、定人、定责解决垃圾收集的问题。(2)村集中。每个自然村建设1个以上垃圾收集池,每个行政村配置1台拖拉机等机动车,将自然村的垃圾集中到行政村,并运送到镇转运站,解决垃圾集中的问题。(3)镇转运。每个建制镇建设1个以上压缩转运站,并按片区配置的原则,合理配备垃圾压缩车等机动车,将行政村的垃圾运到县处理场,解决垃圾转运的问题。(4)县处理。建设县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全省每个县建设1座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解决垃圾无害化处理问题。结合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现状和“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对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理工作提出如下对策与建议:政府主导,完善机制在一个有效的垃圾收运处理系统中,政府通常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7],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核心,因此,需明确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的各级责任主体,建立起“省、市、县、镇、村”5级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市、县、镇三级政府和村委会为“县处理”、“镇转运”、“村集中”、“户收集”的责任主体,通过层层签订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责任状,将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具体管理上,要打破城乡分割二元体制,将政府生活垃圾管理职能向农村延伸,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生活垃圾管理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体系;遵循“市组织、生活垃圾主管部门指导督促、镇村实施”的推进机制,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镇(街)对辖区城乡生活垃圾日常管理负总责。此外,还应制定环境卫生工作制度,实施制度化、常态化的环境卫生作业制度,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规划先行,完善布局各县(市)要组织编制各自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规划,合理布局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以县(市)和连片乡镇组团式建设的无害化处理场为节点,不断扩大服务辐射范围,连片治理、区域共享,实现县(市)域收运处理全覆盖。通过设施规划,统筹安排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的规模、布局和用地,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在经批准生效后及时向社会公开。设施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并预留足够的建设用地和防护距离,禁止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加强宣传,全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大理支持,需要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来共同参与和管理。因此,需要把优化整合各方面资源,发挥各方面优势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作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首先,需要充分利用农村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工作意义,使之家喻户晓;其次,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通过电视、报纸和广播等新闻传媒开设专栏的形式,分步骤向广大群众宣传生活垃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使得群众对垃圾转运站和终端处理设施的认可度与支持度提高,进而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选址和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多方筹措,保障资金资金是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开展的首要保障,各地需要采取多种渠道筹措资金,保证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经费投入。建议由省财政设立专项补助资金,按照“省以奖代补、地级市固定补贴、县和镇保底”的原则,以奖代补支持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各地充分发挥设施建设的主体作用,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动员知名企业或人员捐助,引导广大群众“出钱、出力”和采取BOT或TOT投资模式等方式,争取各方面资金投入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中。用地保证,审批“绿道”优先供应,确保设施建设的用地,把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用地,作为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重点,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确保设施建设用地的供应。优先审批,提高设施建设效率,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依法简化项目前期审批程序,采取开辟绿色通道或集中审批等形式优先审批,提高设施建设效率。

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范文第2篇

环卫托管费。各镇(街、区)村庄落实“一事一议”筹集托管资金情况,市政府督查办每季度对镇(街、区)进行督察通报,市人大、政协督导组每季度对镇(街、区)进行专项督导。各各镇(街、区)对各行政村落实资金筹集情况,每周进行调度,每月进行通报。

2、不断改进垃圾处理收费方式。为解决镇(街、区)环卫托管资金挪用、迟缴问题,环卫局改变托管费收缴模式,行政村托管费由原来的镇(街、区)经管站代管改变为经经管站监督直接支付给环卫局。各单位的有偿服务费直接向环卫局缴纳。通过完善资金保障机制,规范了资金的收取途径和方式,保证了托管资金的及时到位,保障了环卫托管业务的正常进行。

3、不断扩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融资渠道。环卫局积极探索融资途径,通过市场化运作,与潍坊金丝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合作,采取bt模式融资建设了生活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项目工程,实现了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目标、达到了处理过程污染零排放的效果。

(三)变废为宝、变害为利,打造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利用新体系

今年来,市环卫局立足实际,科学谋划,把垃圾治理作为统筹城乡环卫一体化发展的突破口,真正实现城乡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无害处理、再生利用”模式,变废为宝、变害为利,实现了城乡生活垃圾不落地、零污染、资源化利用的目标。

1、设置垃圾桶,实行集中收集,实现了城乡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范文第3篇

一、总体要求

(一)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要围绕改善和提高城乡人居环境、降低生活垃圾污染,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展开,努力构建“城乡统筹、结合实际、技术合理、环保达标”的生活垃圾治理机制。

(二)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设施的设计和规划,要与我乡各村经济产业发展规划、自然地理条件、人口密集度、生活垃圾成分、性质和日产量等实际情况紧密结合,按照方便群众、宜于清运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

(三)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鼓励和推广垃圾分类收集、生态治理,鼓励垃圾资源回收再利用。

二、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垃圾分类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建立,初步形成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及分类治理的管理和运行体系,先期以村为试点,在5月1日前完成试点工作,随后在全乡范围内展开,5月底全面完成建设工作。逐步建立起“户(组)分类、村(组)收集、分类处置,乡(村)转运、县集中治理”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工作目标。

三、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方式和设施布局

(一)治理方式

我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原则是:分类治理和集中清运相结合,片区治理与就近简易治理相结合。

(1)分类治理:①户分类:每户农户配置分类垃圾桶两个,分别标注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在垃圾装桶时进行初分。②分类收集。由群众自行将初分后的垃圾投放至垃圾生态治理池中或定时沿线收集的垃圾车。③村(组)分类处置。垃圾生态治理池中三类垃圾(可降解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由垃圾分类员分类处置:可降解垃圾在堆肥治理后在村组确定的生态治理区就地填埋;可回收垃圾交由再生资源公司收购或废品收购站回收;不可回收垃圾转运至乡垃圾转运站。④转运。我乡将垃圾中转站中的不可回收垃圾集中转运至县垃圾治理厂。⑤集中治理。县垃圾治理厂对不可回收垃圾进行集中科学治理。

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街道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标准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尽量减少有害有毒废弃物和带传染性废弃物的数重,有利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生活垃圾按一般生活垃圾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2)就近简易治理。在地域偏远、交通不便的行政村设置垃圾分类池,垃圾收集分类后就近进行“无害化”治理和填埋。在河流和邻近水源地附近不得搞集中填埋,防止污染水源(如铜岭村、桅杆村、断桥村)。

(二)设施布局

(1)建立村垃圾分类治理池、收集转运站,配备垃圾清运员、垃圾分类员和垃圾清运车。在各村人口密集处,根据实际设置垃圾分类治理池和分类收集转运房。每村至少设置1个垃圾收集转运站,人口密度较大或行政区域较大的村,可结合实际设置多个垃圾收集转运房。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每50户配备1个垃圾分类治理池,不低于每500人配备分类治理员1名,不低于每1000人配备垃圾清运员1名。在平杨公路沿线建立3个垃圾分类收集池,在桅杆村活动室周围建立垃圾中转站1座,各分类分类垃圾池的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由我乡垃圾清运车运至县垃圾治理厂治理。保洁员、分类员、清运员要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相互联动,各村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行保洁员、分类员和清运员“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实行身兼数职,兼职兼薪;实行“一岗多责”保洁员、分类员和清运员既要负责自身的环卫保洁工作,同时要承担环境监督、分类治理知识宣传和乡村道路安全监管的职责,实现“人员减量化、职责多样化”的目标。

(2)户分类垃圾桶。按每户2个分类垃圾桶的标准配置。

(3)运输工具配备。结合实际,在交通方便,地域较小、人口相对较少的村原则上配置机动三轮垃圾收集车,巡回收集、清运;在交通便捷、地域较广、人口相对较多的村,原则上配置小型垃圾收集车,巡回收集、清运;每个垃圾中转站配置大型垃圾清运收集车,鼓励采取对外承包、租赁、社会融资等灵活多样、切合实际的方式解决。

(4)可回收垃圾回收网点布局。全乡设置1座农村生活可回收垃圾固定回收站;结合实际,在村布设固定或流动回收站,流动回收站1周至少进行流动回收1次;建立起分类员—回收站—回收中心的回收治理模式。

四、资金筹集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广量大,涉及千家万户,所需资金巨大。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要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原则,积极拓宽筹资渠道,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筹资的新路子,扩大资金来源,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个人捐资、出资,加快农村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建设;在运行经费筹集上,要按照“受益群众筹一点、垃圾回收换一点、乡财政补贴一点、县财政补助一点”的“四个一点”的方式进行筹集。按照村民自治一事一议的原则,农户按照每人每月1元(五保户、低保户可免收)的标准缴纳保洁费;乡机关、街道商户、乡级单位的保洁费用标准由乡参照相关收费标准确定并收取;财政投入按照“科学测算、以奖代补、包干使用”的原则,将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所需人、财、物进行科学测算后,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初乡人民政府拨出专项资金,包干使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所有费用、车辆、人员队伍由各村统一确定、调配、安排、使用。

保洁员、分类员的聘用,要尽量向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局倾斜;在垃圾清运车辆对外承包或租赁时,要将垃圾清运员一并纳入统筹考虑解决。

五、工作职责

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乡人民政府全面负责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机制的建设、运行工作;各村、社区负责垃圾保洁员、清运员、分类员的聘用、管理和考核工作乡政府的指导下做好垃圾分类治理设施的选点、建设工作。

垃圾分类员、清运员:垃圾分类员负责对分类治理池的生活垃圾每天进行分类治理;垃圾清运员负责每天定时沿清运线收集农户初分垃圾至垃圾生态治理池和至少每2天对垃圾生态池分类后的垃圾进行转运。

垃圾分类员和清运员共同负责将可降解池中堆肥垃圾清运至村组确定的生态治理区填埋治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机制的建设,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垃圾面源污染,落实“三个延伸”和推动城乡环境持续改善的根本性举措,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治本之策,是今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中心工作。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列入本单位当前的重要中心工作之一,及早谋划,认真研究,扎实推进。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自治作用,把环境治理编写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里,可通过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形式,发动村(居)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治理,引导村(居)民在参与中增强保护环境卫生意识,不断提升乡风文明程度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综合效果,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推动我乡治理工作再上台阶。

(二)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科学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和布局,严禁出现闲置、浪费;在建设时,要与前期建设的各种垃圾房、池结合考虑、统筹安排,进行升级、改造,节约建设成本,提高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作用。

(三)履职尽责,协作配合。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建立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切实按照工作安排,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禁不作为;要加强沟通衔接,积极对接,强化配合,主动服务,整合工作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快速、全力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在既定的时间节点内全面、圆满完成下达的工作任务。

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生活垃圾;去向; 组成; 处理方式

中图分类号:X79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6)18011702

1农村生活垃圾的现状

目前中国农村约有常住人口6.5亿人。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生活垃圾随之增多。仅生活垃圾部分,若按每人每日产生0.5 kg计算,一年就可产生约1.1亿t垃圾,这还不包含农村地区产生的建筑垃圾、农村工业废料。农村垃圾生产规模大,且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城乡二元在环境治理上差距明显。由于对农村垃圾治理问题长期忽视,已经造成了严重的污染问题。乡村垃圾治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2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

2.1垃圾来源

农村生活垃圾以有机垃圾为主(果蔬皮、粪便、木板、纸屑),还有一部分可回收垃圾如塑料袋和废旧窗纱、废旧塑料瓶等废弃的生活物品。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农村生活垃圾也逐渐城市化。不光村里的生活垃圾,游人肆意抛掷遗留的垃圾,也给农村环境带来不小的压力。

2.2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现状

目前农村对垃圾的处理方式,常见的一种是随意倾倒,通常是沿沟、河、渠倾倒[2]。更严重的是,农村自来水使用率偏低,饮用水多数来自水井,由于农村生活垃圾得不到及时处理,极易产生对土壤、水源地造成二次污染。此外,外来污染也在加剧农村环保所面临的严峻处境,如一些城市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至城郊乡村地区,使得很多农村成了城市的“垃圾处理场”,将以往的“垃圾围城”变成了“垃圾围村”。还有一种简单的方式是就地燃烧,不进行任何处理,造成了二次污染。农村垃圾处理不当,影响的已经不仅是农村的生活环境,还有对农村土壤和水体的严重污染,威胁着健康。如果没有进行垃圾分类,不仅加大了真正需要进行焚烧、填埋的垃圾数量,也极大地降低了资源回收率。

2.3农民卫生意识不高

当地农民对垃圾乱堆乱放的现象习以为常。由于卫生意识落后、环保意识比较淡薄,需要上级部门不断进行宣传教育,如采取发传单,办讲座等方式,来提高当地农民的环保意识。

3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对策和建议

3.1配合相关法规进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通过召开各种会议,结合开展创建卫生村镇活动,编写宣传材料,刷写固定标语等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风气,利用广播、墙报、电视、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教育农村居民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行为,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遵守卫生管理、自觉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房前屋后的环境清洁。及时宣传、推广一批好的典型,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曝光批评。

3.2保障经费,建立机制

一是各县(区)要将农村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农村垃圾收运、处理的日常运行经费和相应设施的运行、维护和修缮经费;整合资源支持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并逐步将农村保洁、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委托给企业运行管理。二是坚持把农村垃圾治理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全面、持续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还要积极创新、建立确实可行的长效工作机制。

3.3因地制宜,实行垃圾分类,强化回收和利用,从源头上减少垃圾宣传垃圾分类的好处,引导村民有垃圾分类的意识,可家里放两只垃圾桶,分别标上“可腐烂”和“不可腐烂”的字样,便于农民对垃圾进行分类。立起垃圾分类的标志,村干部带头在村里设立垃圾站。对农村人口密集、居住集中的村庄污水要进行集中处理,对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村庄要结合农村改厕,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对农村畜牧养殖(场)点污水要集中规范处理,解决好农村畜牧养殖(场)点的污水处理问题[3]。要进行生活垃圾回收和资源化,选择焚烧、堆肥与填埋等处理处置方法就必须要实行生活垃圾科学分类。大量的农村生活垃圾如果未分类就处理,是对资源的浪费,也会造成环境污染。 “零排放”[4],即农村居民自发的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包括有机生活垃圾的堆肥、生活垃圾分检、有害有毒垃圾专门集中、家中不可处置垃圾定点的投放等。而促成农民自发“零排放”的关键在于社区形成“内化”的“零排放”强制,比如建立村子里的“垃圾分拣”约定。通过垃圾的分门别类,一部分垃圾能够“资源化”回收利用,从而变废为宝,例如通过堆肥变成有机肥料。如此,能够大大减少真正需要进行焚烧、填埋处理的垃圾。

3.4严格控制城市垃圾侵蚀

随着城市规模的膨胀和工业的发展,城市垃圾正向农村蔓延,城市周围的郊区或农村到处是垃圾。经过风吹日晒,这些垃圾被刮得到处都是,并且散发出很大的异味,以致周围环境被弄得污浊不堪。因此,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必须重视城市垃圾污染农村这一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城市垃圾向周边的村庄蔓延。

4锦州市现状及目标

为切实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锦州市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设施共享、经济适用”的原则,紧密结合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3年行动方案,积极推进农村垃圾就地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采取“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市县处理”模式。预计到2017年底,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推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在2015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的基础上,到2017年基本实现全市秸秆的有效利用。合理处置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加快废弃物回收设施建设。加大农村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力度,全面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任务,2017年底前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力争达到80%。这样锦州地区的农民健康将得到进一步保障,人们的生活环境会更加美好。

参考文献:

[1]边炳鑫,赵由才. 农业固体废物的处理与综合利用[M]. 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5.

[2]武攀峰,崔春红,周立祥,等. 农村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生活垃圾的产生特征与管理模式初探――以太湖地区农村为例[J].农业环境科学学报, 2006, 25 (1) : 237~243.

[3]潘美媛.杭州市余杭区农村面源污染状况与治理对策[J].能源工程, 2003.1:43~45.

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加大环境治理和保护生态力度”的战略决策,按照省、市、县经济工作及城镇化工作会议“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部署,坚持依法治理、持续治理和常态管理,深入开展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努力开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为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圆满完成“十二五”环保规划目标奠定基础,提供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力度。加强重点行业、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综合治理扬尘超标、机动车尾气排放、秸秆等农作废弃物露天焚烧,重点开展城市PM10检测并加大治理力度。县城区大气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在2013年基础上下降5%,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85%以上。

(二)强化饮用水源环境安全监管。对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含建制乡镇)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督促检查。重点督促检查六个方面:是否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区是否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保护区内是否设置排污口;一级保护区是否有新改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是否有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其他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二级保护区内是否有新改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源保护应急预案和各项措施是否落实。

(三)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的监管。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严格监管,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监察工作指南》和县政府《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对规模化畜禽养殖生产设施与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对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和畜禽粪便储存利用场地进行监察;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情况监察。配合县畜牧局开展督促检查,依法查处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对存在问题的养殖场要督促落实整改。治理畜禽规模养殖场5家、畜禽养殖专业户18家。

(四)持续推进流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建设项目。在5个乡镇的35个村庄实施郪江流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第二批项目。预计投资4000万元,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散养畜禽污染进行治理。

(五)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检查城市污水收集设施(管网、沟渠等)是否达到要求,有无分流、漏渗、破损现象;督促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泥按规定处理,按规定进行排污申报。

(六)规范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检查垃圾收集、处理是否符合《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指导意见》要求,重点监督检查:生活垃圾运输有无抛、洒、滴、漏、吊挂现象;河边、路上、屋前、田间有无零星垃圾堆放;垃圾收集(桶、池、房、站)是否规范;督促垃圾填埋场按规范处理生活垃圾,正常稳定运行渗滤液处理设施,按规定进行排污申报。

(七)深入推进“环境保护三下乡”活动。加快农村环境宣传、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工作。开展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表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进行监测,对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加强乡镇污水处理厂、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监管,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的监管,完善农村“八小”行业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农村环保宣传教育工作,依托电视、报纸、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加强环境宣传报道工作,设置固定的环境保护宣传栏,积极开展乡镇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培训工作。

(八)持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进机关活动。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城市管理责任街区进行大扫除,重点对“牛皮癣”等违规张贴的广告进行清理,彻底清理街面卫生死角,营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二是开展环境卫生清洁行动,各股室、单位每周对办公场所进行一次彻底扫除,全面清扫卫生死角。切实做好办公区域的清洁扫除和保持工作。三是开展城乡交通环境整治行动。组织单位驾车人员学习交通法规,规范驾驶,文明驾驶。确保节假日期间安全畅通,城乡交通秩序井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任务重、范围广。各股室、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与工作时限,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的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