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网络暴力问题分析

网络暴力问题分析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网络暴力问题分析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网络暴力问题分析

网络暴力问题分析范文第1篇

【关键词】微博 语言暴力 人肉搜索

微博语言暴力,是网络自媒体时代,人们在微博这一平台上通过不合逻辑、不守法度的不公正的语言,对他人的人格、情感、自尊、心灵造成伤害的行为。它不仅不符合语言交际的原则和规范,也对微博的语言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最近一段时间,微博语言暴力现象已经从谩骂、“人肉搜索”发展到了“约架”;从虚拟的网络世界逐渐蔓延到了现实生活;从道德、伦理层面扩展到了法律层面。不管是孔庆东骂香港人还是纳税人,这些暴力的形式都只是谩骂,言语侮辱阶段。微博中的“人肉搜索”现象,以道德的名义对他人进行的恶意行为能否在法律中得到体现尚在讨论。而由微博语言暴力延伸到现实中的“约架”或是“现实追杀”则对人们的现实生产和生活造成了影响,已经确实需要用法律手段来对这类现象进行约束。

总之,各种微博语言暴力现象形态各异,以影响效果来分类可以清晰地发现它们之间的差别,从另一个视角来分析这种网络现象。

一、虚拟网络中的极端言论

网络极端言论会编造或者曲解数据和事实,将现实问题夸大,以求达到危言耸听的效果,这对问题的解决毫无益处。网络舆论环境的复杂性给这一类的语言暴力现象提供了生存的空间。①制造极端言论的群体以网民为主,但是某些“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炒作学者”也在其中发挥着不小的作用,这是此类语言暴力现象较为独特的地方。

微博作为观点的集散地,网民显然可以公开地对某些事件发表自己的看法。但是,几乎所有的公共事件中都存在带有侮辱、谩骂性质的评论,这些情绪性的语言不仅存在于网络中也存在于现实中,极端言论是一种无所不在、最为常见的语言暴力形式。

微博给所有人制造了平等交流的机会,由于现实生活中某些知名学者、名人的影响力,其微博、言论也就受到了人们更多的关注。部分“风头学者”便利用了这样的影响力,制造极端性的言论刺激公众。②这类作者有相当的理论功底,他们对中国的政治、经济等问题有一定的认识,思想也比较成熟。较为典型的人物是北大中文系教授孔庆东。在2012年初的“香港地铁陆客吃东西被骂”事件中,孔庆东在微博中以评论、视频的形式语带侮辱地骂“香港人是狗”、“香港人就是洋奴,给英国爹做走狗做惯了”。而在2012年8月,孔庆东又调转矛头,指向了纳税人,炮轰国人“不交税就滚蛋”。这两个事件中,孔庆东不仅语出惊人更是脏话连篇。类似孔庆东这样的频频发出极端言论的学者往往容易受到媒体的青睐,而在制造这类“风头学者”上,媒体也可以说是“功不可没”。

极端言论作为微博语言暴力的形式之一,是最为常见也是危害性较小的一种语言暴力形式。网民对某一事件表达出的极端言论只能认为是网民观点的非理性表达。以粗鲁的口头语言形式表达不满的情绪在实际效果上并不能直接促进事件的发展。而“风头学者”们的极端言论则更多的是一种炒作和出位,有一种“醉翁之意不在酒”之意。

二、存在于道德与法律边缘的“人肉搜索”

网络中充斥着鱼龙混杂、形形的观点,但最终形成主流的往往是符合中国社会一般道德的观点。③这就是为什么“人肉搜索”会在网络中如此频繁地出现的原因。众多的网民们并不认为公开他人的隐私是有违法律的行为,在他们看来,对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是其罪有应得。“人肉搜索”究竟是一种道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目前还没有定论,但是不可否认它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语言暴力形式。

网民通过网络搜索当事人的信息和隐私并将它们公布和传播,带动更多的人群对当事人进行围攻是“人肉搜索”的主要特征。“人肉搜索”早在2007年便存在于中国的网络,但在当时仍有一定的局限性。进入微博时代,个体接受的信息量增长,更多的私人信息也通过微博有意无意地暴露出来,这就给“人肉搜索”提供了极好的机会。在微博上,最为典型的“人肉搜索”案例就是人肉选美小姐事件。2012年7月,重庆某微博了一张“国际小姐重庆赛区季军”照片,在网络上被疯狂的转发和评论,其后更是引发了对三位获奖人的人肉搜索。而当事人三位获奖者的微博无疑给人肉者提供了便利。而在电影《搜索》中也存在类似的情节,虽然作为影视作品人物的命运和故事的发展带有一定的戏剧性,但是从主人公叶蓝秋最终的结局让我们也能察觉到人肉搜索的巨大破坏性。

当微博遭遇人肉搜索之后,造成的危害是相当大的。一方面,微博泄露了大量的当事人的信息,这极大地便利了人肉搜索的进行。另一方面,由于人肉搜索引发的群众不满情绪可以借由当事人的微博进行发泄。面对群起而攻之的舆论攻势,个人很难招架得住,尤其是对当事人的心理造成的伤害是毁灭性的。这与极端性的言论不同,网民发泄的对象变得更加具体,更加有针对性。并且人肉搜索也关系到对当事人隐私的侵害,甚至是对其精神方面的伤害。人肉搜索已经超越了道德的范畴,是一种确实的暴力形式,是一个需要在法律层面讨论的问题。

三、现实暴力倾向

将现实中的暴力倾向归结为微博语言暴力的形式之一看上去也许不妥,但是这样的暴力形式的的确确是微博语言暴力从虚拟到现实的衍生物。无论是极端言论还是人肉搜索,它们始终没有摆脱虚拟的网络世界,微博语言暴力走向现实,典型的案例是“吴法天约架”事件。

2012年7月份,大学教授吴法天与记者周燕因在微博上意见不合,相约在朝阳公园打架,事后吴法天自称被围殴。当微博已经无法容忍网民的分歧时,语言暴力转变成了现实中的暴力,在现实中对当事人造成实际的威胁,这是微博语言暴力最为危险的一种形式。吴法天“约架案”并不是单个案例,类似的约架事件还有人大教授张鸣“约架”司马平邦,奇虎周鸿祎“约架”雷军。

人们对于不同或者相反的意见越来越缺乏忍耐,微博语言暴力逐步转化成实体暴力,而实体暴力又衍生出更多的语言暴力,这是一种恶性循环。很难想象,网络时代的人们会用一种最为原始、最为野蛮的形式来消除分歧,这与网络时代的意义背道而驰。微博语言暴力走向现实暴力实际上是一种“逆微博”现象,不同于微博极端言论和人肉搜索,它不仅是对不同观点表达的阻碍,更是对网络自由精神的背叛。个体在现实中受到的伤害已经不再反映此类语言暴力形式的影响程度,它更深刻地反映出网民对网络精神的误解。现实化的暴力倾向会对微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极端言论,人肉搜搜和现实暴力倾向是微博语言暴力几种较为典型的类型。用影响程度来划分微博语言暴力的类型并不一定全面,但是可以从中发现各类暴力形式的区别。用这样的方式来观察微博语言暴力,分析语言暴力,对于净化微博语言环境有很大帮助。

参考文献

①②③宫承波 主编:《新媒体失范与规制论》,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0:174、167

网络暴力问题分析范文第2篇

【关键词】犯罪社会学;暴力犯罪;社会控制论;微观分析

网络暴力游戏具有血腥、逼真、交互性和竞技性强的特征,其产生的负面作用尤其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因此,研究网络游戏对青少年暴力犯罪的影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规范网络游戏,抑制其对青少年犯罪的负面影响已成为当务之急。但是不能因噎废食,网络游戏也有自身存在的重大的意义,我们也要认识到网络游戏的正面作用。

一、网络游戏的特征及其发展状况

网络暴力游戏具有虚拟性、社区性和互动性的特点,增强了对青少年的吸引力。虚拟性是互联网世界的最大特点,网络暴力游戏可以充分发挥人的想象力,极尽夸张,华丽,满足玩家在现实生活中不能实现的想法和愿望。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飞速发展,网络游戏也蓬勃发展起来,现在我国网络游戏的经济规模已经达到了几百亿元,而且未来发展潜力也是巨大的,对于经济的带动也在发挥着自身的作用。

二、网络游戏对青少年暴力犯罪的影响

(一)网络游戏引起的“满足冲动型”青少年暴力犯罪

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处于发育成长的特殊阶段,他们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同时渴望自我实现,而在现实生活中,自我实现是很难的,青少年自我实现的心理需要得不到满足,只有在虚拟的网络游戏世界中找到一种自我满足感。在网络游戏虚拟的世界里,没有道德约束,更没有法律规范,在网络游戏中"暴力犯罪"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在现实生活中其犯罪的罪恶感也会大大减弱。这不仅极易导致青少年不良思维定式的形成,而且会使他们轻易地从最初的冲动作案发展到习惯性作案,青少年连续实施暴力性犯罪行为也就在所难免。

(二)网络游戏引起的“侵财型”青少年暴力犯罪

网络游戏的费用负担是青少年侵财性暴力犯罪的诱因。青少年玩网络游戏需要相当的费用负担,在经济不允许的情况下直接导致其侵财型暴力犯罪。青少年用于网络游戏的费用数额较大的且是持续性的开销,对于没有太多经济来源的青少年而言,用以支持自己游戏进程的费用负担的确是一个问题。网络游戏的费用承担和游戏中疯狂肆意的打怪杀人即可获得金钱形成鲜明对比,这对于每一位游戏玩家来说都是一个不小的心理冲击,这也正是多数青少年实施抢劫、杀人等暴力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对网络游戏引起的青少年暴力犯罪的微观分析

(一)社会控制论的分析

福建省武平县实验中学一名17岁的男生钟平将网络中的血腥杀戮克隆到现实中,将同班一女生残忍杀害后分尸。“他在网络里找到了自我,可能到最后,他已经分不清现实和网络了”,一名老师说。通过进一步了解钟平的成长轨迹可知道他犯罪的真正原因,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家中仅剩年迈的奶奶照顾他。他学习不好,时常逃课。老师发现后,把他赶出教室,钟平就去泡网吧。他经常通宵上网,白天上课就在课桌上打瞌睡。“他喜欢(在游戏里)杀人,战士能量最强、最暴力,很适合他。”他的一个同学觉得这种游戏环境影响了钟平,“在网络里,杀人是不用负责任的。”我们从犯罪社会学的社会控制论对此做一些分析。社会控制论是从个人与社会的互动过程来解释犯罪的一种理论,与传统的社会学理论不同的是,它不是直接解释人们为什么违法犯罪,而是解释大多数社会成员为什么不违法犯罪,该理论认为大多数人为什么没有犯罪的原因是人们的社会行为要受到许多社会约束:个人的、父母的、同事的以及像学校这样的一些重要的社会机构的。当这些约束加强时,个人因担心越轨犯罪行为会危及自己在社会中的相应地位,他就不会冒险去参与越轨犯罪行为。反之,当对个人的社会约束削弱时,他们就会更“自由”地实施犯罪行为。钟平的暴力犯罪正是由于在他的成长过程中缺少了父母的教育,缺少监护人、学校或者社区来纠正其不良行为,最终导致其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亚文化群体及差异交往论分析

22岁的易华面对现实的不如意选择了逃避,躲在网络虚拟世界里,在“枪林弹雨”中“浴血奋战”。很快,他找到了一些同道网友在虚拟世界中“打打杀杀,闯荡社会”,并组建了游戏战队,自封为“忠义造反者”。易华向未成年的队友灌输“忠义”和“造反”的观念,要求队友忠于自己的组织,对队友讲义气,敢打敢拼。但由于沉迷于网络游戏,经济入不敷出,易华感到了现实的无奈,他急需钱,决心在现实中“干一把”,这是网络游戏亚文化群体的典型。差异交往论正好可以解释这个案例,这种观点认为人的犯罪行为是在交往的互动中习得的。犯罪行为的习得主要发生在与犯罪者关系密切的群体中。在这种群体中,群体成员频繁接触,其中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都会在互动中被学到,这种接触是不同接触。在这个案例中易华用网络游戏对青少年渐渐产生影响,使爱好网络游戏的青少年逐渐行成一个群体,建立起他们自己的价值观,即忠于自己的组织,对队友讲义气,敢打敢拼,在这种亚文化的影响和指导下,他们定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结论

网络游戏并不是引发的青少年暴力犯罪的根本原因,更不是唯一原因,网络游戏只是一个诱发原因。在犯罪社会学方法论的指导下进行分析,我们发现引起青少年暴力犯罪的根本原因还是早期教育的缺失,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缺乏家庭的正确教育。其他方面的原因也有很多:社会方面,可供青少年进行良好的课余生活的地方少之又少,因此许多青少年选择结伙去网吧娱乐。其次,政府对网吧等营业场所监管不力,导致黑网吧丛生,滋生网瘾青少年。通过犯罪社会学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引起青少年暴力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不能只归于网络游戏的不良影响,预防青少年暴力犯罪也是一项综合性系统的工程,需要全社会集思广益,共同协作来还青少年一片美好的蓝天。

【参考文献】

[1]陈晨.青少年网络伤害研究报告[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

[2]莫洪宪.中国青少年犯罪问题及对策研究[M].湖南人民出版社,2005.

[3]王广聪.犯罪学中社会控制理论的回顾与展望[J].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9(6).

[4]陆玉林.虚拟时空中的角色探索--论网络游戏与青少年发展[J].当代青年研究,2006(9).

网络暴力问题分析范文第3篇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中国传媒业的发展,新媒体带来的便利我们有目共睹,但是,也带来了社会与法制建设之间的冲突。于媒体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其中,传媒与法律的关系改变是现在我们最应关注的问题。特别是网络的隐蔽性为规范网络环境增加了难度。这几年,显示出了矛盾升级的迹象。科技改变了生活,便利了交流,人们可以不分地域、场合、时间来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观点。通讯APP的大量研发和普及,如QQ、微博、论坛等,让任何人成为信息的传播者成为可能。在道德难以规范人们行为时,法律必须站上制高点。正如吉登斯所言,“社会关系从彼此互动的地域性关联中,从通过对不确定的时间的无限穿越而被重构的关联中‘脱离出来’”。

关键字:

传媒;法律;媒介融合

一、基本概念

媒介融合是新时代的词汇,它是大历史发展趋势的总结。传媒业在媒介融合的大背景之下,兼顾法律的配合,无形中增加了概念之间的复杂性。我们必须对涉及到的重要概念以及术语作出阐释,并进行分析。

1.传媒

传媒,就是信息传播的载体,相对于传统的人际传播,传媒更加注重传播的内容,是事实或者意见。与传统人际传播不同的是它必须依靠响应的介质,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平台。媒介融合是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杂糅与竞争。纸媒在新型媒体的冲击下,被迫加入新时代的元素,而新媒体的发展是基于对传统媒体长盛不衰元素的吸取。媒介融合涉及到的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是任何国家都要面对的挑战。处理得当将实现大飞跃。

2.媒介融合与三网融合

信息技术飞速发展,让原本隔离的传统信息领域和传媒领域开始打破阻隔融合在一起,新事物的碰撞引发了冲突,体现在社会层面就是冲突。冲突出现在市场,渠道,终端以及各种业务上,为了抑制如此分布广阔的冲突,产生了相对于的制度,政策以及法律的制定。因此,媒介融合,是在整个文化产业,整个信息流通领域,整个传媒业的背景下发生的。媒介融合不仅仅是媒介之间的融合,它还涉及到了传者之间的融合,受众之间的融合,以及传受两者之间的互动。换一种说法就是,媒介融合打破了大众传播构建的传媒格局。新事物的出现必将引领一波相关因素的改变,三网融合就是新事物的产生的连带反应。不仅是传媒业自我发展的选择,也是我国政府一定时期下推行的公共政策。我们通常所说的三网就是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以及互联网。可以说,人类的生活已经被三网全面覆盖,这也是“手机人”的概念出现的原因。无论是技术层面还是业务范围都在向趋同的方向上前进。例如,传统媒体开始借助新媒体的终端,信息,占领市场。新媒体开始更加注重传统媒体的强项吸取,用最纯粹的文字或者图片来打动受众,是一种“返祖”,也是一种进步,是前所未有的新局面。

3.传媒政策与传媒法律

传媒政策与法律应该是相辅相成且齐头并进的,政策影响法律,法律辅助政策的实施。传媒政策是国家以及相关负责部门为了做到服务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按照一定标准制定的准则。可以说是涵盖了国家总方针,总策略的政策。传媒法律是专业规范网民行为的法律条例,目的是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活安定团结。就如同知识产权法,经济法一样,制约着人们的行为。当社会上某一个产业和法律相关联时,就代表着它与政府,与公民利益等产生了联系。

二、具体事件分析

最容易将传媒与法律相想关联在一起的是网络暴力事件。网络是新媒体,而暴力的程度决定了是否需要法律的介入,接下来,会选取几个非常典型的案例进行分析。

1.案例概述

美国发生了一起事件,佛罗里达州的女孩,名叫瑞贝卡,她是一个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和同龄人无多大差别。但是,在网络的世界里,她却成了网络暴力的目标。“你怎么长得这么丑”“你去死吧,不要活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喜欢你”这样恶毒的言语竟然是来自和她一起生活和学习的伙伴,每次浏览自己的社交网页,充斥着的污言秽语让她得了抑郁症,最终,选择以自杀的方式离开让她伤心的世界。纵观国内的微博,同样是没有硝烟的战场,稍有争议的明星微博下的留言,净是诅咒、辱骂之词。网络暴民几乎天天都在上演着花式损人。回到案件中,女孩自杀之后,警察调查出事情原委,将网络上供给瑞贝卡的女孩带到了警局,当时由于未成年,在拘留了21天之后,被释放。很多人表示不满,杀人于无形的孩子也是罪犯,当地警方表示没有与网络暴力相关的法律,也没有相对应的处罚条例。之后,记者对两名“施暴者”女孩进行采访,她们竟然毫无悔意。

2.案例评析

据笔者搜集到的资料,美国有将近四分之一的未成年人曾经也有类似被网络暴力的经历。“施暴者”的猖獗和狂妄在网络世界中被放大。有人认为,这是缺乏法律条例的强制约束,确实,如若有法律,这样的惨剧会减少许多。美国的律师和法律界人士称,网络上的留言很难界定,主观意识太强,你认为是暴力,别人则反对。曾经美国超过半数的州都试过制定相关条例,量刑也相对较为严格,但是由于过于笼统,依然未解决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应该呼吁相关部门将条例进行细化,媒体要督促相关法律的颁布,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量刑,减少网络暴力的发生频次,净化网络环境。

3.案例总结

网络暴力几乎隐藏在生活中各个角落,如同病毒,无形但发展迅速。拥有电子设备的人都可以成为暴利源。不容忽视的是,现如今国民素质普遍较低,对于事件没有自我分析和判断的能力,稍加煽动,便会形成不可小觑的网络洪流。不法分析利用网民特点,一次次挑战社会规则、挑战道德底线,形成了极坏的影响,没有制约就没有自觉。以上案例就是最好的证明。不得不引起重视。

三、传媒与法律

在案例中,凸显出传媒与法律的息息相关。三网融合之下的网络时代,对于法治建设来说,有利有弊。交流的便利,信息的快捷让传递变得飞速,科技进步、生活水平的提升都离不开它。但是,告诉的发展带来的是失衡的可能。当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者,且随时随地都可以传达信息时,虚假新闻成为了新的隐患。网络谣言也可谓是“异军突起”。我们面临着信息的大量冲击,易失去理性。如被某些人利用以谋取私利将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在面对政府的时候,我们始终处于弱势地位,进而寻求传媒的帮助,让问题成为社会的问题,引发关注。网络平台为手中提供了表达的平台,在报道时媒体自身的喜好以及观点会影响对时间的审判,同时不自觉的反应在对时间的报道中,失去中立性。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传媒审判”。在媒体行使第三权利的过程中,应在表达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兼顾公平,维护双方的话语权,站在辩证的角度去报道事件,给观众自己认识和看待事件的视角,这样才能维护自身业界权威,又可以收获忠实受众,起到舆论

四、结语

如今探讨的问题是媒介融合下,传媒业的发展与法律法规之间的配合。中国的法律触角还没有延伸到网络这一块。网络的净化关系到整个社会秩序的安定,而法律所规范的社会也不是单一力量作用的,法制的现代化是整个社会走向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与传媒联结的出现绝非偶然,况且二者的进行的如此有规律,就是因为彼此不能单独出现。看待传媒与法律的关系,是个大综合的问题,第一,应该将问题放置于整个人类发展史上,整个历史大背景之下,是人类发展综合因素的作用,第二,将传媒业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制定统筹结合起来,包括政治,经济,文化与生态。只有如此,中国当代社会才能经受住新时代力量的冲击,才能够经受住挑战,将产业与法律的发展共进步,才能实现所倡导的中国梦,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参考文献:

[1][美]海伦•托马斯.《民主的看门狗?华盛顿新闻界的没落及其如何使公众失望》,夏蓓、蒂娜•舒译,南方日报出版社2009年版。

[2][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

[3][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田禾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

[4][美]桑斯坦.《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黄维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5]王启梁.《网络时代的民意与法律应有之品性——从“躲猫猫”事件切入》,载《法商研究》2009年第4期。

[6]栗峥.《传媒与司法的偏差——以2009年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例为例》,载《政法论坛》2010年第5期。

网络暴力问题分析范文第4篇

1 对当下传媒制造新闻现象的反映与批判

《搜索》中的记者陈若兮认为这条新闻有巨大的价值,因此围绕叶蓝秋事件刻意制造新闻,引起公众舆论,制造网络暴力。但是她这样的做法让我开始担忧记者的职业道德素养,让我开始质疑记者报道新闻的根本出发点。新闻与生俱来的基本特点是真实和新鲜,在现代社会,新闻真实,迅速的要求决定了新闻工作的方向,塑造了新闻媒介以及新闻工作者的品格。①作为受众,我们的生活中每天都接触各种各样的新闻,现在的新闻更新速度不再像以往以天的单位更新,尤其是现在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使得我们的新闻更新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在这些新闻报道中,我们的新闻工作者一直工作在第一线,他们为获得新闻线索和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在努力的寻找和挖掘新闻线索,这让我不禁想问一个问题:当今新闻可以忽略客观真实性吗?物极必反,同样道理,我们的记者在新闻采访中,如果一味的追求新闻线索和新闻的新奇、吸引眼球性,弃被采访者的个人隐私和自己的职业道德素养于不顾,这种情况下,不仅新闻的真实性值得质疑,记者的个人品性和职业道德也值得我们质疑。就像影片《搜索》中,陈若兮把不让座事件的主人公叶蓝秋很多私人隐私都挖了出来,并且晒到了自家媒体的网上,只是为了换取网民们的点击率,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陈若兮在影片中,为了自己的事业,为了所谓的收视率,把一件“公交不让座”的事情,大肆渲染,利用网民的“愤青”心理,制作新闻热点。原本叶蓝秋的道歉本应该是不让座事件后续真实的报道,记者应播出道歉视频帮助叶蓝秋澄清事实。然而陈若兮对事实的掩盖便是变向的制造新闻。她已经背离了新闻工作者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素养。我们的记者和网民又一次成为了悲剧事件的最终罪魁祸首,为最后叶蓝秋自杀埋下了伏笔。

2 网络暴力事件中受众的心理分析

《搜索》中的被搜索者叶蓝秋从独自扛着自己身患癌症的事实,到最后结尾的“被自杀”又让很多人震惊。叶蓝秋的死,可以说也是死于我们的网友的口诛笔伐,也可以说死于我们的记者的纠缠和无底线的“人肉搜索”。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网络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近年来,出现大量网络暴力事件,从“虐猫”事件,到“艳照门”事件,再到“范跑跑”事件,先是在网络上引起大众关注,接着继而发起排山倒海的“正义”讨伐,给当事人现实生活带来了困扰,给受众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像这些“人肉搜索”不断在网上爆料别人隐私,实际上就是不断给被搜索者施加压力,也就是一种网络冷暴力。那么产生网络暴力现象原因有哪些呢?

2.1 娱乐时代话语权的改变

传统媒体向新媒体过渡后,群众话语权在娱乐时生了重大改变,人们的认知能力逐渐弱化,甚至模糊了身处媒介环境下的我们言论职责。由于网络这样的新媒体出现,与传统媒体不同的是平民增加了话语权。近年来,媒体出现的新闻娱乐化现象越来越突出,而且在网络这个平台上表现的更是淋漓尽致。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里,受众可以充分发泄自己的欲望,对他人隐私的窥视和好奇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在《搜索》中,当叶蓝秋不让座视频被放到网上,引来了网民们互动评论,各种各样的评论铺天盖地。以至于后来网友们把叶蓝秋的工作单位,小学母校等隐私的东西全给暴露出来,甚至网上爆料叶蓝秋是小三,这些都让网上受众满足了自己的娱乐和狂欢诉求,并且获得了自我实现的成就感。

2.2 网络中的群体极化倾向很严重

网络中的群体极化倾向具体表现在网络中,网民们一开始就有某些偏向,在网上通过交流,人们便往这种偏向的方向移动,最后行成了极端的观点。正如凯斯桑斯坦言所说:“毫无疑问,群体极化正发生在网络上。讲到这里,网络对许多人而言,正在极端主义的温床,因为志同道合的人可以在网上轻易频繁地沟通,但听不到不同的看法。持续暴露于极端的立场中,听取这些人的意见,会让人逐渐相信这个立场。”②网民这个群体中易激动,非理性的特征导致了群体认同。《搜索》中网友们对于叶蓝秋不让座这样的行为大加谴责,他们认为让座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我们应该去给老人让座,在这场网络暴力中,网民们对叶蓝秋的行为已经听不到不同的看法了。从这件已经发生的“不让座”的事件中,大部分网络受众自以为站在所谓正义的立场上,已经形成一边倒的趋势,对于叶蓝秋进行谴责谩骂,给予叶蓝秋巨大的社会压力。

2.3 大众的从众心理

法国著名的社会心理学家勒庞在《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一书中也写到“在既定的条件下,并且只有在这种条件下,一群人会表现新的特点。聚集成群的人,他们的感情和思想全都会转到另一个方向。他们自觉的个性消失了,形成了一种群体心理。”③勒庞还认为,群体中的个人会表现出明显的从众心理,“这种从众心理让群体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提供给他们各种意见,想法和信念,他们或者全盘接受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和绝对谬误。”③影片《搜索》网民表现出了从众心理,当媒体信息传播者提供给他们叶蓝秋不让座信息,让网友一边倒的谴责,被媒体给操纵。由此可见,从众心理也是导致网络暴力发生的原因。

搜索,表面上搜索到的是叶蓝秋,实际上搜索的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态度,它展现了人性的善与恶,也让从事新闻行业的人能够学会自我反省,应该如何引导社会舆论,如何用新闻工作者客观的平等的视角去对待社会上的人。不容置疑,《搜索》是当代社会不可多得的一部作品,它唤起人们的,是最深刻的思考,最触碰心灵的共鸣。

注释:①李良荣.新闻学概论[M].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25.

②凯斯・桑斯坦.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M].黄维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50.

网络暴力问题分析范文第5篇

关键词:网络 心理健康 影响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已成为人们学习知识、获取信息、交流思想、开发潜能、休闲娱乐的重要平台,上网已经成为中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一部分。网络给中学生的生活方式和心理健康带来了深远的影响。一些中学生沉溺于网络游戏、聊天而不能自拔,有的甚至出现各种心理和行为障碍,影响了自己的身心健康发展,更为严重的还有可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因此,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应从对网络的理性认识开始,再进一步减少网络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从而寻找对策,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

一、正面影响

网络拓宽了中学生的视野,给中学生提供了学习交流的平台。从心理学角度来看,在控制自我情绪方面,网络为中学生的情绪宣泄提供了良好的空间与途径;在自我激励方面,网络有助于激发中学生的想象力、求知欲和创造力;在知识积累方面,资源共享拓宽了学生的知识面;在人际关系的管理方面,网络缩短了中学生的人际交往时间,扩大了人际交往空间。网络以它广阔的空间、丰富的信息资源,向广大学生展示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对学生的心理健康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一方面,由于网络具有内容丰富、信息量大、影响面广、传递快捷、气氛轻松等特点,很多学生“一网情深”。同时,为了进一步满足自己对新生事物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他们必须掌握网络知识和应用技能,从而激发他们对网络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学习兴趣。另一方面,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多元化,使学生认识和了解了更多、更广阔的新事物、新知识,开阔了认知视野,从而激发他们的想象与创造力,促进了他们心智潜能的开发。

2.促进学生个性的发展

网络突破了任何组织、民族、国家的限制,成为一种多元化世界,为学生提供了展示自我、发展个性的自由空间。他们可以不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毫无顾忌地扮演自己喜欢的角色,张扬其在现实生活中隐蔽的个性,无拘无束地在网上聊天。还可以通过制作个性化的网页、微博,设置网站、留言板等与来访者交流沟通,增强了自信心,促进了个性的发展。

3.扩展了学生的交友空间

网络交友的虚拟性和广泛性为学生创造了情绪宣泄的场所,舒缓了学生的心理压力,迎合了学生渴望交友而内心闭锁、渴望获得真情而又怀疑真情的矛盾心理,对培养健康的心理有着积极的作用。

二、负面影响

由于中学生正处在心理发展的“危险期”和“关键期”,而网络还存在诸多不完善、不成熟之处,加上网络管理、网络社会的道德有待规范,网络给中学生的心理健康带来的负面作用日渐明显。上网是现代社会生活必备的技能,但网络是把“双刃剑”,它在给社会带来进步的同时,其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妨碍了中学生诚信品质的确立

遨游在网络中的人不需要真实的姓名、身份。“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这句网民的口头禅反映了网上交际的主要特点——你不仅可以匿名,而且还可以隐藏性别、年龄、种族和社会地位。在这个虚拟的空间中,人与人的交往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因此,人潜在的一些不良心理就会得以引发或强化,其中以撒谎最为严重。有一位少年网民这样说:“在网络上没有什么话是可信的,你被人骗只能说明你是,你不骗人只能说明你是傻子”。不少中小学生就是从网络中学会了撒谎,并以此为乐的。

2.妨碍了中学生社会交际能力的培养

网络活动的最大特点就是虚拟性。网络交友是在虚拟情景下进行的,并非面对面的交往,这种人机方式的交往影响了学生正常的交往方式,极易使学生产生新的人际障碍,从而阻碍他们的心理健康发展。网络交友主要通过文字来进行交流,从而使交际口才得不到锻炼、羞怯心理得不到纠正、交际行为得不到规范。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交往双方真实的内心世界很难被辨别,结果心灵更加封闭,久而久之,导致他们只愿意在网络上寻求虚拟的人生,而消极地对待现实世界。这对于那些原来就有人际交往障碍但又渴望得到别人关心、理解的学生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3.影响了中学生性心理的健康发育

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天性,但由于这一话题的敏感性,人们在现实社会中很少公开谈及。网络的盛行打破了传统的信息渠道,一些以人们的性心理、刺激网民的感官为能事,其肮脏的语言、的画面、下流的声响,对处于性萌动期的中学生的吸引力和腐蚀性极大,不少人由此走向心理崩溃的边缘。据调查数据显示,70%的上网中学生访问过,所以网络对中学生性心理的健康发育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4.引发了中学生崇尚暴力的心理倾向

声像并茂、新颖刺激的网络游戏,对学生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和难以抗拒的诱惑力,很多学生无节制地沉迷于游戏之中而不能自拔。网络暴力游戏的存在,致使一些涉世不深的中学生情感和行为大大强化,形成暴力崇拜,导致他们在生活中也想通过暴力解决一切问题,用暴力达到自己的目的。美国心理学家安德森博士的一项实验表明:任何人哪怕只是短暂地接触暴力电脑游戏,也会在短期内出现攻击行为增强的现象。因此,网吧斗殴或因上网而发生的争吵、杀人事件屡有发生。

参考文献

[1]李艳娜.试论网络文化对教育的影响及对策[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4).

[2]苏法尧.网络文化与青少年犯罪[J].公安研究,2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