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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污染源普查是摸清农业污染底数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是做好农业环境管理的重要基础。全面掌握全县境内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业等农业污染源的数量、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的种类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措施、治理现状和治理成本等情况,为农业环境污染防治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重要依据,为制定“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提供决策参考。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20**年12月31日。
时期资料:20**年度。
(二)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包括全县所有种植业污染源、畜禽养殖业污染源和水产养殖业污染源。
种植业污染源主要针对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作物的生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专指农用地膜)和秸秆污染调查。
畜禽养殖业污染源以舍饲、半舍饲规模养殖单元为调查对象,针对生猪、耕牛、蛋鸡和肉鸡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和污水开展调查。
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以池塘养殖、网箱养殖、围栏养殖、工厂化养殖等有饲料、渔药、肥料投入的规模养殖单元为调查对象,针对鱼、虾等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开展调查。
(三)普查内容。
1、样本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及用水排水情况等;
2、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用地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畜禽养殖粪便及其它主要污染物产生、残留和排放情况等;
3、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况、投入和运行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种植业:不同作物种植模式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种生产投入品,如有机肥、无机化肥、地膜的种类和作物秸秆等。
畜禽养殖业:包括生猪、耕牛、肉鸡、蛋鸡的饲养量以及粪便等。
水产养殖业:不同水产种类及其饲料、药物、肥料等。
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参考全县各级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县农业源污染物产生、排放数量等情况。
(二)普查步骤。
1、准备阶段: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开展宣传,进行组织动员,制订普查方案和各类技术规范,逐级开展普查培训,同时选择有代表性的乡镇和产业类别开展污染源产排污系数的测算工作。
2、全面普查阶段:按抽样技术要求对各类污染源进行实地调查,组织填报调查表,完成数据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进行审核验收。
3、总结阶段:建立全县农业污染源数据库,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四、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由于农业污染源普查涉及范围广、影响因素多、内容复杂、普查任务重,技术性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要求,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多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我县农业源污染普查工作由县农业局牵头,水利局、环保局配合。成立以县政府副县长寇荣峰为组长的全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县农业局局长陈智慧和县水利局局长曹正中担任,成员由周京平、任怀远、封瑛、赵成海、王本军组成。领导小组下设:
1、办公室:
主任由县农业局副局**组成,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主要负责此次普查工作方案审定、组织发动、工作指导与协调、进度检查、经费筹措、总结表彰等工作。
2、种植业普查组:
种植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实施,组长由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组成。主要负责此次普查工作的方案制定、技术指导;普查人员的培训和产排污系数测算等工作的组织实施;数据收集、审核、汇总上报以及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工作总结撰写等。
3、畜牧业普查组:
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普查由县畜牧兽医总站组织实施,组长由县农业局副局长赵成海担任,成员由**组成。主要负责畜牧业普查工作的技术指导,普查人员的培训和产排污系数测算等工作的组织实施;数据收集、审核、汇总上报以及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工作总结撰写等。
4、水产养殖业普查组:
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由县水利局组织实施,组长由县水利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组成。主要负责水产养殖业普查工作的技术指导,普查员的培训,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数据收集、审核、汇总上报以及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工作总结撰写等。
成立农业污染源普查技术专家组和技术咨询指导组。
技术专家组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畜牧兽医总站技术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技术方案审定、成果验收和普查技术指导等工作。技术咨询组由参加过培训的相关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普查人员的技术培训,并对全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普查数据审核、抽样验收等工作。
县农业局为普查工作的牵头单位,普查获得的原始数据由县农业局统一收集并完成电脑录入工作。
这次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县农业、水利行政与技术部门除了自身要高度重视之外,还必须充分发动社会力量,选择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作为备选普查员,逐级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成为正式普查人员。
所有污染源普查对象都必须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或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此次普查得到的普查对象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目的,不与其完成**总量消减计划挂钩,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和收费的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质量保证。
县上普查机构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县及各乡镇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优劣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二)宣传动员。
县级普查机构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整个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形成一个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氛围。
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内容多、范围广、情况复杂、难度大而繁重。我大寨满族乡为认真贯彻《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的各项工作细则,落实《XX市农业普查工作考核办法》的精神,在市农业普查办公室的带领和指导下,通过全乡普查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阶段工作任务。
一、组织机构健全,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二、强化宣传工作力度,开展多形式普查宣传
广泛宣传是搞好农业普查的基础。通过宣传能使全乡老百姓了解普查,从而关心和支持普查工作,提高对普查工作的配合程度。为把此次农业普查工作做实做细,乡农业普查办公室制定了相关的宣传方案,采取多形式的宣传方式,强化宣传工作的力度。从农业普查正式启动后,全乡共召开各种宣传动员会3次;挂横幅16条,发放《致被调查户的一封信》、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在清查摸底期间,我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乡人民政府李彦学乡长就全乡农业普查作了重要讲话,将讲话内容录制后通过各村广播传达给全乡老百姓,号召动员全乡人民积极参与支持这次农业普查,进一步使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效地调动了广大普查员的工作热情,同时也得到了广大普查户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大力支持。
三、认真组织实施清查摸底和入户调查登记工作,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认真组织培训,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少走弯路。历次普查经验证明,培训质量直接影响到普查质量,为了保证培训质量,要求授课人员认真吃透《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方案》内容要求,讲解要到位,如把握不准的,虚心请教市农普办业务指导人员。我乡普查员培训分三阶段,第一阶段为如何做好清查摸底工作,第二阶段为如何做好入户登记工作,第三阶段为如何做好正式普查表预填处及落码工作。
四、严把数据、落码质量关,加强对落码质量复核
我乡通过全体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于2007年3月底基本结束,经初步的质量抽查,发现农业普查表与摸底表不一致现象,我乡农普办公室主任张振马上召开全乡农普会,严格要求普查表与摸底表必须保持一致性,另外对于落码工作进行了工作布置,要求各村在落码时采取集中制,所以落码人员全部到乡政府统一落码,统一要求,统一标准。为能更进一步保障数据的逻辑性、准确性、一致性,由乡农普办的2位工作人员对全乡14村的所有普查表进行一一审核,进行了一审核,二复核,三确定。正因如此,为最后的光电输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阶段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一、普查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我省环境状况,了解各类企事业单位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制定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向国家上报我省普查资料。具体目标如下:
(一)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二)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
(三)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
(四)提高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监督和执法体系。
(五)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2007年12月31日。
时期资料:2007年度。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全省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和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11个重污染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3)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的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等16个重点行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2.农业源。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
农业源普查范围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棉、麻等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茶、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牧业和渔业源普查范围以人工养殖为主,主要是针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淡水及近海滩涂养殖场,展开污染调查。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具有一定规模的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等经营单位,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单位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包括企业经济规模、主要产品、登记注册类型、行业代码、所有制、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
(1)样本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主要产品、生产经营类型和规模、用水情况、排水情况等;
(2)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及畜禽养殖粪便及其它主要污染物产生、残留和排放情况等;
(3)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况、投入和运行情况等。
3.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以城市(地区)为单位的机动车污染情况等;
(3)城市(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沙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三、普查技术路线、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国家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对工业源中占全省污染物排放量65%的污染源、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同时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测算污染物排放量,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相互校验、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对农业源,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我省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省的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3.对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核对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的方法。
居民生活污染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及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2007年7—12月):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开展宣传,进行组织动员;制定普查方案和各类技术规范;开展普查培训。
2.全面普查阶段(2008年1月—7月):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检查和调查,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省级数据审核等。2008年5月底前,各市县完成本地区普查数据汇总并上报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7月底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全省普查数据审核、汇总并上报全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3.总结阶段(2008年8—2009年4月):建立全省污染源数据库,上报和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
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县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省政府成立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办公室主任:何少群(兼),副主任:王昌号(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办公室成员:李建中(省统计局)、林书玲(省委宣传部)、李高义(省发展与改革厅)、王力(省交警总队)、陈卫群(省财政厅)、黄福胜(省工业与信息产业局)、王淑香(省建设厅)、张祥云(省水务局)、蔡章焕(省农业厅)、李诚顺(省工商局)、邢仰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程佑祥(海南省军区)。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经省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省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导和培训;
4.对各市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5.向省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报告,根据省普查领导小组决定普查数据。
各市、县人民政府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普查中,可临时聘用部分普查员。
(三)部门分工。
普查工作由省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制定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培训,负责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阶段工作方案;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市县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事项: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配合做好新闻会及有关宣传活动;
发展与改革部门、工业部门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公安部门配合做好机动车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建设部门、水务部门参与生活源普查;会同环保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场)普查;
农业部门、环保部门负责农业源的普查;
工商部门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
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
统计部门参与普查方案制定,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军区后勤部负责按全国的统一要求组织军队、武警部队所属单位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的普查。
(四)培训。
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市县级普查办领导和骨干的培训,各市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本地区其他普查人员的培训。力争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五)质量保证。
省及各市、县污染源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要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省及各市县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六)宣传动员。
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
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产业活动单位应当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产业活动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要吸收、利用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研究成果及力量为污染源普查服务。
五、普查经费
普查经费主要用于:普查方案制定,组织动员、宣传培训,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设备购置,数据录入、校核、加工、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等。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其中省级普查经费由省财政负责,市县级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的普查经费分别由市县财政及洋浦管理局负责。
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普查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分别列入各相关部门的部门预算中,分年度按时拨付。
普查经费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执行。设备购置要实行政府采购。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已经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为了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务院、市政府召开这次电视电话会议做总动员。下面就我市第二次农普工作开展情况和这次会议的要求,我讲三点意见。
一、农业普查工作的准备情况
(一)市、镇区农普办人员全部到位,各级普查机构组建完毕。为了加强市农普办的力量,根据《全市农业普查条例》和有关文件,市农业普办从有关单位抽调了*名同志到市农普办参加农普工作。各区镇农普办人员也都到位。截止10月初我市各级普查机构组建完毕。
(二)督查镇区农普办做好农普经费预算,确保今年所需经费到位。针对9月份市农普办督查时发现个别镇还没有做好农业普经费预算的情况,市农普办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农普经费预算的通知》,10月初市农普办再次下到各镇督查,全市各镇区全部做好农普经费预算,总额为*万元,20*年到位*万元。市级农普经费到位*万元,为顺利开展我市农普工作提供了必要条件。
(三)周密计划,精心组织,顺利完成了普查人员的培训工作。我市各区镇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完成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的划分以及地址编码工作并做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工作。全市“两员”人数*人,其中普查指导员*人,普查员*人,镇区农普办骨干*人。做好*名“两员”的培训,事关农普的成败。因此,市农普办周密计划,精心组织,顺利完成了培训工作。培训工作走在全市的前列。
(四)做好农业普查物资的发放工作
市农普办有计划地完成了对各镇区物质的发放工作。包括《农业普查条例》、《农业普查手册》、宣传画等必备物品的发放。
(五)签订了农业普查责任状。10月底,市政府与市政府签订了农业普查责任状,市政府与各镇政府签订了农业普查责任状,责任状从保证普查经费、深入宣传动员、依法进行普查、确保普查质量、严明奖惩制度等六个方面明确了市、区镇两级政府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有声有色地开展农普宣传活动
为了有效地开展我市第二次农普宣传工作,让广大农民朋友及农业生产经营者了解农普、参与农普,市农普办制定了〈某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宣传方案〉,通过张贴标语3500张、宣传车全市巡回宣传260小时,设立倒计时牌*个、广播电视宣传*次等活动来宣传农业普查,特别是和电影公司合作,下乡放电影22场收到很好的宣传效果。真正让广大被调查者打消了顾虑,积极地配合农业普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区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工作经费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主要有*、*、育才镇。市农普办要与市财政协调解决好*、*普查经费问题,育才镇要加大经营落实工作力度。
(二)个别区镇因换届及“双冬”工作齐头并进,对农普工作重视不够。农普办领导不到位,业务骨干兼职多,对村干部的动员力度不够,凤凰镇个别普查员未参加培训工作无法落实,天涯镇多数村委会清查摸底表还未发给各普查小区,田独镇今天上午才开会布置清查摸底工作。
(三)个别地区普查员忙于冬种,用于农普的时间难于保证。广大农民朋友、村干部和农业生产企业对如实申报数据还存在顾虑,配合程度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三、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距离现场调查仅有17天的时间,我们要以国务院、市政府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争分夺秒作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镇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加强普查办的力量,要根据换届期间人员调整的情况,及时充实各区镇农业普查办公室的人员,要配备得力干部负责此项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业普查条例》和《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方案》,从制度上保障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一要让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掌握普查的内容、调查技巧等基本知识,个别区镇个别小区普查员没参加培训的各区镇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课;二要让负责农业统计的人员参与农业普查,并使他们成为业务骨干;三要把普查工作作为明年元月的中心工作之一来抓。
(二)个别镇经费不够,要在明年加以补充。特别育才镇要从今年开始做好经费落实。
(三)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掀起宣传,并将工作重点推进农村和农户。要通过农民朋友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如电视、广播,宣传栏、横幅、标语等,通过最后半个月的密集宣传,让广大被调查者真正理解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让农民朋友真正感受到普查的最终受益者是自己。
(四)继续做好清查摸底工作,按时完成清查摸底工作任务。个别镇还没有布置此项工作的要万分火急的组织落实,否则将通报批评。
(五)各级农普办要做好对各地普查准备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市农普办将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解决各地在普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区镇普查办也要建立检查督促制度,多下到普查小区检查指导。区镇农普办的督查工作,是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基础工作,各区镇必须加强督查工作力度,以确保源头数据的准确性。
(六)组织好现场调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质量。1月1日将进入入户登记阶段。现场调查工作是农业普查数据采集的源头,必须严密组织,确保数据质量。现场调查要按《普查方案》的操作规程进行,登记工作要环环紧扣,保证高质量的完成现场调查工作。
一、普查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建立全市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根据普查结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提高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尤其是基层环保部门的管理能功,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年12月31日。
时期资料:*年度。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全市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是:(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11个重污染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3)16个重点行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2、农业源。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农业源普查范围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棉麻等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茶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牧业和渔业源普查范围是人工饲养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淡水养殖场。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也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范围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医疗废物处置厂(中心)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他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
(1)样本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及用水排水情况等;
(2)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畜禽养殖粪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产生、残留和排放情况等;
(3)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况、投入和运行情况等。
3、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以城镇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
(3)城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国家和省级指导、地方调查以及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对工业源中属于国控、省控及列入本次调点污染源范围、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同时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并按照规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对农业源,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市的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3、对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1、准备阶段(*.10-*.12):成立组织,落实经费,开展宣传动员;制订普查方案,开展普查培训;清查普查对象,建立污染源单位排污台账和原始记录。
2、全面普查阶段(*.1-*.7):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清查,组织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进行审核验收等。*年5月底前,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本地区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报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年6月底前,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本地区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报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总结阶段(*.8-2009.7):建立全市污染源数据库,对普查数据进行加工、分析,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编制并巢湖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报告,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调查组、数据处理组和农业普查组。农业普查组由市农委负责组建,在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农业污染源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市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经市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市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培训;
4、对各县、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5、向市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报告,根据省和市普查领导小组决定普查数据。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设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照市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一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二)部门职责
普查工作在市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协作。
市环保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制订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工作培训,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和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配合办好新闻会及有关宣传活动;
发展改革、经贸部门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公安部门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建设部门参与生活源普查,会同环保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场)普查;
农业部门负责农业源的普查;
水务部门参与城镇公共供水及自备水源污染源的普查;
工商部门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
统计部门负责审定污染源普查表,参与普查总体方案设计,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审核、汇总与分析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参与入户调查;
巢湖军分区后勤部和市武警支队负责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组织协调驻巢部队所属单位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的普查。
(三)组织培训
实行市、县区分级培训。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县区普查员骨干的培训。其余普查人员的培训由各县、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培训内容: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四)质量保证
根据国家和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文件和普查工作评价标准,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各县、区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五)宣传动员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适时召开新闻会,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产业活动单位要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产业活动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要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
五、普查经费
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省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市、县区普查经费按任务分工由各级财政部门安排。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普查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分别列入各相关部门的部门预算中,分年度按时拨付。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