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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省交通运输厅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全省各级港航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港航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我们水路运输面临形势严峻,水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仍存在很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
一、港口发展大型化、专业化、多元化,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加大
我省港口逐步向大型化、专业化方向发展,装卸储运工艺及设备设施的技术含量与复杂程度增加,特别是危险品码头,港口投资经营主体多元化,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个别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二、水路运输旅客量增多,保障出行安全面临新挑战
冬季是我省旅客水路运输的高峰期。特别是即将到来的元旦、春节“双节”,旅客运输吞吐量将达到高峰,客运码头、旅游码头的安全生产存在巨大压力。另外,三亚天涯海角、海口红树林等水上旅游项目仍存在一定“三无”船舶,码头无证经营情况,给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三、中小型航运企业效益低下,安全生产意识薄弱
部分航运企业受利益驱使,存在随意变更经营航线、超越核定航线范围航行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在船上兼职等情况,船舶管理方面“托而不管”的现象也屡禁不止,影响船舶航行安全。
四、船舶进出岛数量增加,船舶航行安全存在安全隐患
目前我省部分沿海、沿河在建项目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置施工安全警示标志,船舶航行安全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另外,春运期间,船舶进出量较大,由于我省沿海航道多为单向进出航道,船舶调度面临较大压力。
五、渡口渡船仍存在较多安全隐患
在近期开展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我省部分渡口渡船仍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涉及的渡口多达×个,渡船多达×艘。集中表现为:部分渡口未经审批,“三无”渡船非法渡运现象严重,渡船超定额载客、部分渡口没有层层签订20__年安全管理责任书以及部分渡口未设置渡口管理人员。
今年以来,我们在安全管理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布置做好全省港航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是针对交通运输部联合检查组对我省琼州海峡重点“四客一危”船舶及港口进行交通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通知,督促相关企业制订整改方案,全面做好整改工作。
四是切实做好防台防汛及大运会期间水路交通的安全保障等专项工作。
五是组织编制我省《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前初稿已完成。
下阶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特点,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冬春季节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期,春运工作更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各级港航管理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贯彻落实省厅抓好今冬明春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港航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事故责任追究 “三个工作力度”,做到制度落实、责任落实、岗位落实、应急落实、查处落实,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严格监管
坚持从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等方面入手,加强港航安全监管力度,确保水路运输安全。
一是重点加强客运码头、客滚码头、危险品货物装卸区域等关键场所安全监管,督促经营人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着重抓好琼州海峡等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客货滚装运输安全。加大对海南炼化码头、八所港化工危险品码头等危险品码头作业的安全监管力度,杜绝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加大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力度。一方面,要加快渡口渡船改造步伐,及时更新老旧船舶,提高渡口渡船安全技术水平;另一方面,要强化渡口渡船及渡工监管,打击非客船载客及超载行为,维护渡运秩序,确保当地老百姓出行安全。
三是进一步强化水运市场监督。各市县港航部门要“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水上旅游客运管理,打击“三无”船舶、随意变更航线、超越核定航线航行等违法行为,确保水运市场经营有序。
四是开展全省船舶管理市场清理整顿。按照省厅的部署,与海事部门联合开展为期×个月的船舶管理市场清理整顿活动,对辖区内的船舶管理企业和接受委托管理的船舶进行筛查,加强对违法从事船舶管理行为的监督处罚,建立并完善船舶管理公司动态管理,完善监管措施,提高准入门槛,提高船舶管理企业的技术水平。
五是加大航道巡查力度。加强与市县交通部门沟通联系,开展跨河临河在建项目监管和通航桥梁安全方面合作,督促业主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设置施工标、警示标和桥涵标,完善通航桥梁防碰撞系统等。
六是抓好元旦春节期间水路运输安全工作。加强对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制定针对性的方案和措施,联合各市县港航管理部门,对全省港航企业进行专项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客运
(旅游)码头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应急措施和客运站点应急演练等情况,全面排查各种事故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水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三、强化检查,落实整改
各级港航管理部门要根据春运和冬春季安全工作特点,要对港航企业开展以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突出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的安全检查。
要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对客运站、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客运(游)船、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立即或限期整改,并督促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坚决停业整顿,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在XXXXX局和XXXX局的正确指导下,我处圆满地完成了今年水路运输春运保障工作。为实现让广大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走的安全、走得满意”的工作目标,春运期间,我市水路日均投入船舶数XXX艘,XXX客位,共完成客运量XXX万人次,与去年基本持平。未发生一起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和旅客滞留现象。现就今年的春运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一年一度的春运工作是每年运输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头戏,处领导十分重视,成立了以XXX主任为组长,XXXXX为副组长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水运行业春运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输管理科,负责信息报送及春运服务质量投诉,实行24小时值班制。我处根据XXXX局《关于认真做好2018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和市XXXX局《关于做好2018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科学组织、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服务”的方针,我处制订了《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落实各方面职责任务,做到职责清楚,任务明确。
二、组织召开会议,营造良好氛围
2018年12月29日,我处及各县XXX(并组织市区四家客运企业)参加了市XXXXX局组织召开的2018年全市交通行业春运工作动员会。在会议上,我处分管领导就如何做好2018年水路春运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各县航务所一是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要船舶运力准备,保证参加春运的船舶技术状态良好、证件齐全有效、消防救生设备符合要求;三是要加强现场监管(尤其是重点渡口、学生渡口、重点时段),在春运前开展一次大检查。要严防超载,严禁无证船舶营运,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的船舶不准开航。要严防“三品”上船。要督促县、乡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好“一渡一岗”,同时要对渡口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管理工作是否到位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客运高峰期每天要有渡口工作人员在现场维持秩序。检查发现不到位的要及时报告乡镇政府、县政府。对于属于海事、安监等部门职责范围的情况要及时通报;四是要做好冰冻灾害应对准备工作,要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能及时处置;四是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尤其是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上报。各水上旅游客运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超载、严禁携带、夹装易燃易爆危险品进港上船。
三、加强安全检查,强化监控管理。
安全是运输的根本,没有安全就没有运输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了确保春运期间的水运安全,元旦及春运期间,我处成立三个检查组(分别由正副主任带队)负责对市区的检查和对六县重点渡口的督促检查。1月1日—3日三天,分别检查了XX县XX渡口、市城区XX码头、旅游客运码头。9日至15日,我处还抽派人员参加市交通运输局春运检查组对市辖六县的检查。各县XXX也按要求对各自辖区内的渡口渡船进行了检查。重点对渡口渡船进行检查和现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单位节日期间值班安排情况;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的制订和落实情况;客船消防、救生设施设备、旅客上下船秩序维护、各种应急措施准备情况;客(圩)渡船圩日、重大民俗节日期间运营监控情况等。各县所每逢圩日,都派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做到了逢船必检查,有船必查,做到了“宣传一遍、检查一遍”,通过检查,对杜绝超载事故的发生起到积极作用。各县航务所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向船员发放安全资料、在重要渡口拉横幅、贴标语加强安全宣传。
四、认真履行管理职能,把好水路客运准入关。
春运前,各县XXX积极协助XX部门,对投入春运的船舶进行检验,核发有效证件。使投入春运的XXX艘船舶证件全部达到齐全、有效,确保了春运的安全。
五、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冰冻灾害应急防范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和过往经验,XXXX对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布置安排。我处印发了《关于做好应对冰冻灾害的紧急通知》,成立了抗击冰冻灾害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落实分管领导和负责科室并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掌握冰冻灾害发展情况。
六、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春运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春运40天时间,我们都能做到了每天一报,使各部门能及时掌握旅客动态。
关键词:水路运输;管理;问题;思路
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 A
水路运输是指利用船舶等浮运工具,在水域沿航线载运旅客和货物的一种运输方式,是我国我国交通运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以广西为例,广西内河通航里程4521公里,遍及全区73.6%的市县,水路运输对促进区内及西南各省经济发展意义显著。长期以来,我国对水路运输的管理主要依赖于地方水运管理机构,其为推动我国水运行业的继续向前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现就新形势下的水运管理新思路进行粗浅探讨,以供参考。
1我国水运管理机构的设置
我国的水运管理机构主要分四级,即交通运输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具体如下:1)交通运输部水运管理机构。其具体执行机构主要有海事局、水运局(国内航运管理处)、长江航务管理局及珠江航务管理局,且权责分明:海事局负责事故调查、船员管理、船舶防污染等水上安全监督管理;水运局负责国内水路运输行业管理,含行业发展政策的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拟定以水路运政管理队伍的建设等;长航局则主要对长江干线航运行使政府行业管理职能;珠航局则对珠江内河行使行政主管部门职责。2)省级水运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分管辖区内的水路运输行政管理,分两大模式,即省交通(运输)厅全面负责省内的航运管理以及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直属的行政事业单位具体实施水运管理。以直属行政单位为例,其机构名称及具体设置各异,管理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水路运输管理与道路运输管理合一,统一设置于“运输管理局”中,二是水路运输与道路运输分别设立管理机构,如”航运管理局”“港航管理局”“水路运输管理局”“航务管理局”等。3)市、县级水运管理机构。市、县级的水运管理通常与省级的机构设置相对应,即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设立相关事业单位进行水运管理的,市、县级也由其交通主管部门下设的运政、航道、地方海事和地方船检“四牌一门”或者“三牌一门”的独立事业单位来进行水运管理。
2我国水运管理存在的问题
2.1水路运输的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混乱现象依然普遍存在
主要表现为如下几大方面:1)管理体制不科学。当前,水路运输虽然港口的管理权已经被下放,但很多港口“政企合一”的现象依然存在,在政府的干预下导致港口管理的企业难以树立起自身的权威性,对港口的科学管理和优化布局不利。2)机构设置名称不统一、管理难到位。长期以来,由于水运管理机构的设置缺乏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导致各地的设置随意性强,且职能各异,如同为“港航管理局”,某些地区是管理港口和水路运输的部门,而某些地区则仅负责水运基础设施建设,以上种种问题,导致各级管理部门在对水运管理进行协调沟通等问题上造成阻碍。3)水路运输行业市场行为不规范。在对港口的市场管理工作中,很多运输企业并没有营业执照,非法经营现象严重,一些船只出于盈利目的私自降低价格承接货物运输,导致市场秩序混乱。此外,一些中小型港口管理不够严格,收费名目繁多,项目不规范,乱收费、高收费的现象严重,使得市场混乱状况进一步加剧。4)执法资格与权限存在矛盾。水运管理机构作为事业单位,其管理职能的行使主要来自于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委托,而非来自于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因此在执法方面往往存在权威不足、手段薄弱等问题。此外,执法行为由事业单位实施,而行政后果由行政主管机关承担,造成执法机构权责不一致,给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带来很大不便。5)水域立法建设不够健全。我国涉水立法主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法律实施细则、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等,但长期以来,我国水路运输方面的立法相对薄弱,法律法规部健全不完善,造成水路运输管理难度增强。当前,我国改革开放程度不断加大,一些国际贸易争端和摩擦也会越来越多,然而由于水域立法方面的弱势,导致在出现摩擦时不能准确进行裁定。此外,由于在法律层面缺乏完善的法律依据,导致不同地区执法标准不统一,一个地方一个规矩的现象普遍存在,难以满足水域法制化的要求加。
2.2风险因素较多,对水路运输系统的高效性及安全性不利
水路运输系统主要由枢纽、航道、港口及码头、船舶等组成,这些因素同时也是影响水路运输系统安全性的重要风险指标,具体如下:1)枢纽。有调查指出,我国很多地区枢纽设计年通过能力存在较大差异,升船机的承船厢尺寸也不尽相同,对水路运输系统的高效性存在巨大威胁。而且各枢纽通过能力及其实际通过量之间的差值越来越大,枢纽通过能力基本不能满足水路货运量的需求,随着该趋势的加剧势必造成枢纽的拥堵,威胁水路运输系统的安全。2)航道。我国一些地区航道维护水深明显不够,即便在建设了枢纽大坝有很大的回水区,但维护宽度很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船舶航行的作业,基本不会形成库区运输,对航运的安全性造成威胁。带来很大威胁。3)码头。我国的码头数量以及泊位和装卸设施虽然近年来有了进一步改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码头缺乏统一规划,客、货码头混杂布局不合理;运(渡)码头配套设施不全,旅客上下船不便;码头集疏运条件差,装卸多处于半机械化作业状态效率低,等等,不符合社济发展的要求。4)船舶。我国船型标准化工作起步较晚,加上部分地区财力紧缺,导致很多地区船舶条件落后,与航道以及其他设施不相匹配,对航运的高效性与安全性构成重大影响。
2.3信息化建设不足,不符合信息时代的管理要求
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我国水路运输行业也加大了信息化建设的力度,相继引进和培养出一大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复合型人才,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在相当多的领域得到普及,很多省级水路运输领导部门建设了数据中心,形成了有效的安全监管、应急处置和科学决策机制,为交通运输信息化向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综合应用发展奠定了基础。但另一方面,目前我国水路运输信息化整体水平仍然较低,不能很好地满足现代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需求,如有关水路运输行业信息化立法的水平较低、水路运输行业的信息资源安全经常受到网络环境的威胁,水路运输行业业务流程不规范、缺乏统一的数据库标准,水路运输行业人才缺乏动态信息采集能力不强,等等,不符合信息时代对水路运输能力的要求。
3 加强水路运输管理的新思路
3.1健全水路运输管理体系,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度健全是搞好水路运输工作的基础,要注重抓好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和责任落实,建立安全管理体制、网络,制订各种安全应急预案,贯彻落实水路运输工作奖惩制度。制定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形成管理网络化、信息化,并抓好制度的落实工作,为水上运输安全奠基良好的基础。2)统筹规划,打破分割。长期以来,水路运输、港口管理、航道养护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部门都是分门而立,并未实现有效统筹,加上各地区水运管理机构设置不一,不利于水运综合发展的实现,因此,建议在以航运企业的发展为切入点的基础上,做好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工作,在规划设计等阶段就重视航运企业的发展需求,促进水运的长远发展。3)确立决策审批权与监督处罚权相分离的管理体制。针对当前很多部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现象,要积极理顺好管理关系,对企业、船舶、船员实行综合管理,并将决策权、审批权与监督处罚权相分离。4)完善相关法律体系。水运交通要有规范的发展,必须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应在全面认清立法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立法模式并加以实施,实现水运管理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3.2从人、船、交通条件三方面入手,加强水路运输的风险管理
影响水路运输安全的因素主要包括三方面:人、船、交通条件,其中交通条件是基础,船是根本,人是关键,具体如下:1)推进船舶标准化。如前所述,当前很多地区的船舶老龄化严重,推广大吨位尤其是500t级以上船舶有利于淘汰更新一批老旧船舶,改善船舶年龄结构,提高技术性含量,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此外,还有利于减少船舶使用量,进而减小航道通航压力,改善通航环,并提高码头作业效率,提高营运效率。2)加强航道整治建设。实行整治河段的统一规划,全面治理,采用炸礁、疏浚、筑坝相结合的工程措施,改造河床形态,获得通航标准所需要的航道尺度。3)加强码头建设。在港口水、陆域条件满足建港要求的前提下,在港址选择中主要考虑货物的集疏运,并强调如下几点:距货物产地的运距要短;距现有公路、铁路要近,水路衔接好;码头装卸设备要齐全、机械化程度高;泊位水域环境良好,无紊乱水流、系泊设施齐全;码头堆场好、占地面积大等。4)促进水路运输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狠抓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以及安全教育,努力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此外,还要经常组织培训,从知识及技能两方面入手,提高全体人员的业务素质。
3.3加强信息化建设,促使水路运输在信息化道路上稳步发展
面对信息时代的挑战,水运部门应抓好信息化建设,实现科学快速的发展完善,以求在信息化道路上稳步发展,具体如下:远完善水路运输信息化的立法工作;加强人才培养,用科学技术改造和提升水路运输业;形成跨区域、跨部门的信息化应用系统;加强信息安全工作,保证水路运输的安全、健康、有序发展;合理规划信息资源,制定统一标准;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动态信息的监测与采集,以行业基础数据库建设为核心,力争形成较完备的行业数据资源体系,等等。
总之,当前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展,水路运输的作用越发显著,作为水运管理部门,我们应结合时代要求积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水路运输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构建和谐社会增添助力。
参考文献:
[1]《交通部行政史》编写组.交通部行政史[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8.
县交通运输局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安委会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道路客运及危化品运输企业中率先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开展道路运输消防应急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在交通建设工程中开展了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起重机械专项行动,坚决取缔“三无”起重机械,继续巩固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成果,加快农村老旧客渡船更新改造,严格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四级责任制”,坚持旁站式监管,实现了水上安全零事故。行业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县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 突出重点,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一是充分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严格落实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持续开展货运源头治超;加强客运站等公共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管理,确保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稳定。
二是加强农村公路安全巡查,加大重要公路设施的监控力度。强化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及时消除影响通行的安全隐患,确保公路通行安全。
三是严格执行安全施工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防护措施,加强大别山旅游快速通道、S318线改建、黑石渡大桥、危桥改造、村村通延伸工程以及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大“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排查力度,确保建设工地施工安全。
四是继续巩固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成果,严格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制。积极开展“挂桨机客渡船更新改造”专项行动,对我县部分老旧、船况较差的13艘挂桨机客渡船进行更新改造,消除安全隐患。
二、 加强督查,提升安全治理成效
一是全面开展为期5年的“平安公路”、“平安车船”、“平安车站”、“平安渡口”、“平安工地”等“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是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三是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要求, 我局已启动客运企业和危险品运输企业达标考评工作。要求县汽车运输公司按照规范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力争年底通过达标考评。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霍安〔2013〕23号文件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当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三、落实责任,切实加强隐患整改。
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责任长效管理,严防事故发生;对自查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别是省市政府安全督查通报的安全隐患,要责成相关单位落实整改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四、未雨绸缪,布置春运安全工作
为确保春运期间公路、水路运输安全、优质、有序,一是要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意识,主要领导亲自抓;二是要紧密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情况,提前做好春运客流调查预测,抓紧做好对投入春运的车、船及有关设备、设施的调度,备足应急运力;三是要加强从业人员、营运车船、客运站点、重点渡口、县乡公路、通航水域的安全管理;四是要准备好除雪机具和防滑材料,完善公路、水路运输应急预案,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本质安全建设为主线,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构建组织健全、职责明确、装备精良、监督有力、指挥统一、运转高效、反应快捷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双基”建设活动,使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法规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科技和装备水平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法规和预案体系建设。一是加强法规建设。公路处、港航局、客管处、运管所等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和应急法规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和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应急法规体系。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各行业管理部门、交通企业要对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和监管过程中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技术规程、安全要求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废止不适用的制度,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三是加强标准规范建设。按照“四化”管理的要求,根据安全生产和应急方面的相关规定,完善标准规范,细化操作规程,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别是要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标准,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重点加快制定和完善公路、桥梁、港口等风险评估、安全维护和检测技术规程以及安全应急信息系统建设、共享等方面的技术标准、规范。四是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和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规定,对现有预案进行评估、修订,结合新形势,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构建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确保预案实施责任主体明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加强应急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增强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一是健全管理体制。各单位要完善组织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各行业管理部门应设置安全生产和应急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准入资格标准,大中型交通运输企业应设置专门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机构和专职人员,小型交通运输企业应设置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或专职人员。要明确机构职能和岗位职责,保障人员足额配备,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层级负责制,加大责任考核和奖惩力度。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全面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责任体系,完善安委会制度,明确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要重点强化岗位责任制,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激励约束机制建设;要开展安全生产和技术咨询、评估。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作,建立信息沟通协调和共享机制。建立自查督查制度,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自查;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对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进行督查,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督查活动。建立信息报告和统计制度,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基础信息登记备案,包括组织架构、责任人联系方式、风险源、隐患排查治理、重要安全生产和应急设施设备(含运输工具、装备、应急物资的储备)以及专兼职队伍情况等,并及时更新信息;进一步规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处置的办法和流程,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信息报告统计制度。三是建立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评估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能力评估,科学设定评估指标,对从事客运(含滚装运输)和一类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对从事一类以下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每两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其他的每三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并将评估情况作为监管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队伍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轮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各主管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的领导以及业务骨干每三年必须进行一次系统培训,每次轮训和系统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6学时。从事高危行业人员、新录用人员、转岗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客运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必须经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二是加强重点人才培养。加强公路养护、大型专业机械操作、抢通抢险、危险源检测分析等人员的培养,实施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强化公路、港口等监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人员结构,特别要高度重视农民工的岗前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三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按照“统筹规划、规模适度、平急结合、专兼结合、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强专业应急队伍与兼职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交通应急队伍建设,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适应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需要的应急队伍体系(包括:道路和客运应急队伍、公路应急抢险保通队伍、港站应急抢险队伍、危险货物运输应急队伍、应急运输保障队伍、施工安全应急队伍)。
(四)加强科技和信息化建设。一是建设安全生产和应急综合信息系统。该系统由部、省、市、县四级信息系统组成,“双基”建设活动阶段完成部、省、市三级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其后按要求选择重点县级市开展示范工程建设。要通过整合信息资源,建设基础数据完善、信息真实准确、传送快捷通畅的信息系统,实现信息统一报送、统计分析、监测预警、辅助决策、信息、资源管理、异地会商等功能,实现政府、行业、部门内部之间安全生产和应急信息共享。我们要积极配合上级建设好该系统。二是建设专业信息系统。加强公路管理、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客运、工程施工等方面的安全监管与应急管理专业信息系统建设,满足相关业务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管理的需要。配合省厅及局做好国家和省级路网运行和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重点建设港口安全和保安管理信息系统、道路运输应急指挥调度系统、水路运输应急调度指挥系统、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易燃易爆品和有毒有害危险货物运输监控指挥系统等。三是建设重点监测监控系统。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安全与应急通讯网络建设,确保安全生产和应急通讯及时通畅。进一步完善船舶监控系统,推进港口及主要航道枢纽监测系统建设,加强对码头前沿作业区、客运站、货物堆场、油库、危险货物仓库和主要出港通道运行情况的监视监测。扩充和完善重点客货运输站场日常监控设施建设,完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长途客运车辆GPS监控系统,积极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大力推进城市客运枢纽、公共汽车日常运行状态和突发事件监控、响应系统建设。
(五)加强设施设备建设。一是加大公路、港口、航道、站场等安全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加强公路安保、港口、站场的安全和保安设施建设,完善事故多发路段的交通标志等配套设施建设。二是按要求加强应急保障建设。依托主要港口启动危险货物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充分利用公路养护施工企业的装备设施资源,结合交通战备物资储备系统,配合国家、省、市做好区域性应急保障基地和公路专业应急保障基地建设。三是加强安全监管和应急装备器材的配置。加强交通运输工程施工事故生命探测、救援设备、个体防护等关键技术装备、专用抢险装备器材配置。更新抢险救援装备和航道维护设备,推进完善车辆滚装运输安检系统。健全满足重点物资和能源战略物资应急运输需要的水路应急运输保障体系,完善港口应急联动建设机制,依托航运企业建立应急船队。依托实力较强的道路客货运企业,分别组建市级道路客货应急保障车队,原则上保障客车不少于5O辆、货车不少于100辆。
(六)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落实。要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意见和应急管理相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交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保障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员工教育培训;筑牢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生产与利益的关系,严禁“三违”现象发生,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推进企业安全绩效考核,加大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力度,消除安全监管盲区,全面履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安全生产和应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等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到位;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强化突出问题治理。一是强化危险货物运输治理。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站场(码头)的源头管理和动态监管,重点强化易燃易爆品和有毒有害危险货物运输的全程监管;推进三级及以上客运站、中型渡口和所有从事滚装运输码头安检仪的配置;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夹带和非法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行为。二是强化营运客车超速超员治理。客运企业要建立层级落实安全责任承诺制度,与管理部门签订承诺责任书,驾驶人员要与企业签订责任书。对发生超速超员的企业和驾驶员,按照规定严肃处理。三是强化农村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县、乡(镇)政府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责任,配备专职安全和应急管理人员;建立稳定的投资渠道,进一步加大农村道路运输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加快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加大农村渡口渡船的升级改造力度,提高农村交通运输安全条件;严把营运车船技术性能关,进一步强化农村客运驾驶员、客渡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资质准入,提高驾驶员、渡工的安全素质和技能;进一步强化农用车辆非法营运和农用船舶非法载客的治理,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
四、时间安排
“双基”建设活动从2010年11月开始到2013年12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细化方案宣传发动阶段)。各单位要根据方案的内容和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活动方案、明确年度“双基”建设活动目标任务,广泛宣传发动,确保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了解掌握“双基”建设的目标、内容和任务。各行业管理部门、交通企业活动方案报局安全监督科。
(二)组织实施落实任务阶段。各单位要按照方案,统筹安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完成“双基”建设方案的各项任务目标。市局安全科每年对各单位“双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总结评估和整改阶段。各单位要对“双基”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于2013年8月10日前报局安全监督科。市局安全科将组织对各单位开展“双基”建设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召开“双基”建设总结会议。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安委会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双基”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局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监督科)具体负责“双基”建设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有关领导和部门参加的活动领导机构,加强对本行业、本单位“双基”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