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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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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安全管理

公共建筑安全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208 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GB 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高层建筑包括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 含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商住房) 、建筑高度超过 24 m 的公共建筑。高层建筑不但在高度上与普通建筑有明显的差别,而且结构和功能复杂,如果发生火灾,那么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是巨大的。

1 高层建筑火灾特点

1. 1 建筑火灾蔓延迅速

高层建筑的设计,竖井管道多,如疏散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风道、电缆井、排气道等等,如果防火分隔或者防火处理不好,一旦建筑内部发生火灾,其火势就会顺着竖井不断向上迅速蔓延。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建筑中的竖井起到了烟囱的效果,形成立体燃烧,其次,高层建筑受风力影响大,高度越高,风速越大,火灾扩散的速度就越迅猛,另外,高层建筑往往要求智能化程度高,内部的强弱电线路复杂,电器设备较多,增加了建筑因漏电短路引发火灾的可能性。

1. 2 火灾中人员疏散困难

高层建筑的特点:

1) 层数较多,垂直疏散仅限于疏散楼梯,通道有限,而且垂直疏散距离较长,从各楼层疏散到地面或者其他安全场所所需要的时间就相应地延长;

2) 人员比较密集,发生火灾时,人的本能恐惧心理和求生欲望强烈,极易发生拥挤和堵塞现象;

3) 发生火灾时各种竖井拔气力大,烟囱效应明显,火势、烟雾向上蔓延快,进一步增加了疏散难度。

2.现阶段高层建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现状

高层建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在整个高层建筑的设计与施工全寿命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尽管我国现行的建筑法律法规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与审核规定,在实际的设计施工操作中,仍存在着大量导致消防隐患的不利因素,成为当前阶段我国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工作的重点。

2.1高层建筑内部消防设施管理工作不完善

建筑内部消防设施在建筑防火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在实际的消防检查中经常出现高层建筑消防内部设施只是流于形式的情况。大量的内部消防设施常常处于闲置甚至没有接通水电的状态,并且设备的开关与阀门也常常处于关闭状态。长此以往导致建筑内部消防设施由于配件老化而失去使用性能。大大提升了建筑内部的消防隐患。另一方面,在高层建筑装修施工时,常常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建筑材料乱堆乱放,堵塞消防通道的情况。消防通道一旦被废材占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将会在很大程度上被削弱。同时,由于建筑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不足,在建筑施工现场同时也存在建筑材料随意堆放、遮挡通道的现象。另外也有灭火器等材料失效这类问题的存在。

2.2 消防设计不规范

各地消防管理部门监督人员在工程设计防火审核时发现,有些建筑设计人员在做防火设计时未加以足够重视,未严格执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简称高规)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规范标准。比如,高规中对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规定,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 18 m3,但有些设计人员图简便,或者受建设方要求,减小消防水箱容量或者干脆不设计消防水箱。还有某些高层建筑存在先天不足,公共通道内未设置消防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系统,疏散楼梯间宽度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有的高层居住建筑为了经济利益或为了节约用地,随意加大建筑密度,导致消防通道狭窄,消防扑救面被占用,影响了整体消防工作。

2.3消防维护管理工作职责不清

当前,高层建筑的消防维护管理工作比较混乱,有些职责划分不清,造成推诿扯皮现象。包括开发商、物业公司和业主在内的相关各方对于自身的消防安全职责不清楚; 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及专业人员的配备有不到位的地方; 消防设备缺乏统一的管理机制,管理人员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消防意识不强,致使前期投资的消防设施出现损坏等现象,形同虚设; 有些高层建筑从属产权多、应用范围广、消防管理分散,管理责任制核心不确定,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各自为政,都不能很好的履行自己的消防安全职责,最终导致整个高层建筑的防火系统失去应有的预防、报警、初期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的作用。

2.4消防审核部门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在实际的高层建筑审核过程中,往往存在着由于消防审核人员综合素质不足而导致消防安全隐患。一方面,建筑项目审核人员的数量明显不足。在高层建筑审核的全过程中,没有设立专门的建筑审核类人员。管理方面松懈零散。另一方面,建筑审核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也有待加强。建筑工程开始施工的一段时间里,审核项目的工作量十分繁多,极易产生计算错误或数据遗漏。这种情况下对于建筑消防审核人员的技术素质要求更高。如果在审核计算上出现较为严重的失误而未被检查出来,可能造成十分严重的人员与经济财产损失。在建筑施工期间这类问题也严重影响着工程施工进度。

2.5 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不完善

高层建筑消防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是现阶段我国设计施工消防管理单位面临的普遍问题。建筑用材的存储与堆放、建筑内置消防系统的管理、消防审核人员素质的提高等等这类直接影响建筑高层消防安全的因素,都与法律制度的完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只有在合理有效的制度的控制下,才能带动全建筑行业消防监督管理水平的提升。而现阶段的规范中对于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督主体、监督流程以及相应的监督手段没有做出详细的说明与规划。在实际的现场操作中,往往存在监督工作随意、管理松懈甚至管理误区等情况发生。设计与施工单位对于消防监督管理不够重视,管理随意化、不规范。消防管理无法可依,无章可行。施工现场经常呈现出一种混乱化、无序化的不良状态。建筑垃圾废材随意堆放堵塞消防通道,内置消防设备的检查和养护不到位,严重的影响了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效率。同时,法规条例的不完善也体现在监督管理职责不清这一点上。

3.针对加强高层建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

3.1加强消防行政审批力度

消防行政审批力度的增强对于高层建筑消防监督管理水平的提升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审核部门人员的数量与综合素质都要有相应程度上的提高。实际的审核操作中,要致力于改变传统的仅仅由消防部门完成整个项目的消防检查的现状,提倡或者允许社会性中介机构一同参与建筑项目的消防审核。对建筑物的构造性能,防火分区和防火系统统一进行监督审核,而消防部门也仅仅负责基于日常的消防监督工作。

3.2树立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意识的提高对于建筑消防监督管理也有积极意义。特别是打破传统模式,建立由业主直接负责、全员参与的消防管理模式。提高业主和群众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意识,发挥业主的直接管理作用。在业主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的时候将消防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树立正确的建筑消防安全意识,提升群众防控火灾的意识与能力,实现全员消防监督管理的良性循环。

结语

综上所述,高层建筑的消防监督管理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占有重要意义。不同于中低层建筑,高层建筑防火对于建筑安全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现阶段我国的建筑行业已经具有一套较为完整的消防审核与监督体系,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较多问题。高层建筑内部消防设施管理工作不完善,消防审核部门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不完善,制度执行力度不够等等这类问题都可能成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隐患。只有加强消防行政审批力度,树立正确的消防安全意识,才能保证建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高层建筑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参考文献

[1] 沈友弟.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技术研究[J]. 消防科学与技术,2009,28( 2) : 130-133.

公共建筑安全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筑;安全;管理;工程;施工

中图分类号: TU19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建筑工程安全

1.1 建筑工程安全的定义

建筑工程安全在世界各国都是一个受到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广义的建筑工程安全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工程建筑物本身的安全,即质量是否达到了合同要求、能否在设计规定的年限内安全使用,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本身的安全,二者缺一不可;另一方面则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特别是合同有关各方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安全条例》中的“安全生产”以及本文中提到的“安全管理”均指后者。

2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管理

2.1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产生原因

我国的工程建设规模巨大,但建设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安全生产的管理和职工安全教育滞后,因而当前建设系统的安全形势非常严峻。导致安全事故至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管理缺陷:对于大多数施工企业来说,由于各种原因,完全依靠工程技术措施预防事故既不经济也不现实,需要完善的是安全管理工作,才能防止事故的发生。如果安全管理上出现缺陷,就会使得导致事故基本原因的出现。必须认识到,只要生产没有实现本质安全化,就有发生事故及伤害的可能。因此,安全管理是企业的重要一环。

(2)基本原因:为了从根本上预防事故,必须查明事故的基本原因,并针对查明的基本原因采取对策。基本原因包括个人原因及与工作有关的原因。关键是在于找出问题基本的,背后的原因,而不仅仅是停留在表面的现象上。这方面的原因是由于上一个环节——管理缺陷造成的。个人原因包括缺乏安全知识或技能,行为动机不正确,生理或心理有问题等:工作条件原因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设备、材料不合适,以及存在温度、湿度、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照明、工作场地状况(如打滑的地面、障碍物、不可靠支撑物)等有害作业环境因素。只有找出并控制这些原因,才能有效地防止后续原因的发生,从而防止事故的发生。

3)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的直接原因。这种原因是最重要的,在安全管理中必须重点加以追究的原因。但是,直接原因只是一种表面现象,是深层次原因的表征。

2.2防止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最基本的方法

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只要能够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预防98%的事故。预防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最基本的方法有: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来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通过制度来提高人们的安全防护意志,强化安全防护技术的应用,保证必要的安全设施与措施费用,杜绝只强调生产而忽视安全的行为,同时也通过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必要的惩戒。

(2)强化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可以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与人们的安全意识,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专业安全人员及施工负责人、班组长是预防事故的关键,他们工作的好坏对能否做好预防事故工作有重要影响。

(3)统一管理生产与安全工作,不断审查和改进技术方案和安全防护技术。通过安全防护技术的应用既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还可以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施工单位应有足够的安全投入来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把安全技术费用纳入到成本管理之中。

(4)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与工具。

(5)必要的检查与监督。

3 建筑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的运用

3.1 承包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建筑法》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指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第38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第44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第45条)根据《建筑法》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要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因此,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条例》以及合同范本的规定,承包商应当对安全施工管理全面负责,是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

3.2 《安全条例》实施中有待解决的问题

《安全条例》要求监理工程师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商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安全意识差等种种原因,常常无视监理工程师的整改命令,这时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

《安全条例》规定了情况严重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并及时报告业主。什么情况属于“情况严重”安全无小事,任何安全隐患都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到底什么级别的隐患可以要求停工并向业主报告呢?如果向业主报告了,但业主不同意停工该如何处理呢?

《安全条例》最后规定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根据上面的分析和具体的现场实施情况,由于业主和承包商不配合安全管理工作,监理工程师常常发现了隐患却无力采取任何措施。

4 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建议

4.1 认真研究国际上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经验

各国对于建设工程实施中的安全管理都是十分重视的,特别是英美发达国家。我们对于这些国家在建筑工程中的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条款范本、安全管理方法和经验都应进行深入的研究,认真借鉴他们的经验,改进我们在这方面的立法和管理工作。

4.2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

各地方应该有专门的建设工程安全职能部门,负责处理监理工程师提交的承包商拒不整改,以至命令停工的报告。对重大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检查,并督促整改。政府官员应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尊重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尊重科学的施工进度计划,避免以不合理的行政命令干扰施工的正常进行。

4.3 完善对地方政府部门及业主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我国的承包商生存在很恶劣的市场环境下,由于缺乏对业主的约束和监管,承包商的工程款得不到及时支付。这是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因此在严格规定了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责任的同时,也应该对行政地方政府部门和业主的种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这样才能给承包方创造—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4.4 安全生产管理费专款专用

应将“安全生产管理费”单独列在工程量表中,并要求承包商在报价时列出用于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细目。在施工过程中,应由监理工程师检查这笔费用的使用情况,再批准支付,以保证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的专款专用。

作者简介:项学松(1986- )男,辽宁海城人,助理工程师,专科学历,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主要研究方向为建筑工程施工。

参考文献

[1] 卢循主编.建筑施工技术.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9.

公共建筑安全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 安全 管理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我们要对建筑工程全过程实施安全管理,有效降低建筑工程伤亡事故率。加大建筑物前期设计和招投标阶段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同时对建筑物使用阶段进行安全管理。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一、建筑设计阶段安全管理 建筑物设计阶段首先是建筑地点的选择,要符合小区规划和城市规划要求,要确定建筑物的使用需要以及概算投资额度,要确定建筑物是否抗震以及抗震的级别,符合当地的地质情况及必须达到的抗震烈度。建筑物地点选择对否关系到投资能否收回和赢利;建筑物投资要量力而行,用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要有个适度原则;建筑结构必须安全,能达到其设计使用年限。 1 建筑物选址安全管理

建设地点的选择是一项很复杂的系统工程,这不仅涉及到项目建设条件、生态环境、安全管理等重要问题,受当地社会、政治、文化、经济等诸多因素制约,而且还直接影响到项目投资、建设速度和施工条件,以及该建筑物的未来发展。建设地点的选择要尽量节约土地成本,要选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段,严防选在断层、溶岩、流沙层、有用矿床区、洪水淹没区、已采矿坑塌陷区、滑坡区。小区或学校的地形选择应力求平坦而有5%~10%的坡度区,这样可以节省平整土方工程投资,又利于地面排水设计;要选择周边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区域,避免对环境的污染,能够防盗,对建筑物安全管理措施能到位。小区规划合理,能较好地融入当地的城区规划。 2 建筑物的使用需求和投资概算安全管理

任何建筑物都是为它的使用需求而设计建造的,或者作为民用办公生活、文化体育设施而建,或者作为工矿企业生产流程和附属设施而建。建筑物的使用需求必须充分酝酿准备,作什么用多少层多少面积,交通联系,消防安全是否规范;建筑设计、结构设计、装饰装修设计是否相互衔接;水电消防设计是否合理,能否通过当地消防部门的验收;建筑物的投资概算是否合理安全,建筑设计必须经过业主部门的使用需要统计,连同地勘资料委托设计部门按照使用需要、功能分布、附属面积而进行设计,其可行性研究必不可少。 3 建筑物结构设计安全管理

应该说不同使用需求、不同层数的建筑物结构类型不同,同样的六层建筑物,作为学生公寓选用砖混结构经济安全,而作为教学大楼用则选用框架结构经济安全。除了砖混结构、框架结构,还有框架―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钢结构等。四川汶川大地震造成数万人失去生命,2008年雪灾给电力部门造成供电中断,由此可见建筑物的结构设计安全是多么的重要。我国台湾地区大地震最多,新疆、次之,西南、西北、华北和东南沿海地区也是破坏性地震较多的地区。建筑结构抗震设防要求在建筑物使用期间,对不同频度和强度的地震,建筑物应具有不同的抵抗能力,即“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这样一个设计思想,严格按《抗震规范》,重要性不同的建筑物抗震不同要求考虑。

二、建筑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单位要将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审查相关内容纳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范围,具体要做到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安全、质量、工期和投资四项同步控制。建设工程项目单位不得要求施工单位违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以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安全工程师,并向工程项目派驻项目安全工程师。项目安全工程师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和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人员、物资、经费等资源计划,对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防护设施验收,纠正和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验证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接受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分阶段向当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安全审核。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针对下列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同时,进入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和吊装、提升机械设备应当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天气条件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上级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三、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管理 在建筑工程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要要自行检测工程质量和整理相关资料,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施工安全评价,向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提交《单位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管理资料》。建设工程项竣工安全管理资料是证明施工现场能否达到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要求的程度。所提供建设工程项目的客观检测资料文件记录,是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现场能否达到实行全过程安全管理的主要依据,同进也是建筑工程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建设工程项目在全程实施过程中作的安全资料的记录正确与否,体现了建设工程项相关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能力和力度。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应将建设工程项目全程安全记录。其中应包括以下相关内容:台账、报表、原始记录等,并按有关规定去建立、收集和整理,确定种类、格式;确定安全部门或相关人员,收集、整理包括分包单位在内的各类安全管理资料,进行标识、编目和立卷,并装订成册;安全记录的贮存和保管,要有专人负责,贮存的环境应利于保存和检索。

四、建筑使用阶段安全管理 建筑及其附属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即进入使用阶段,这个时候房屋建筑即可能开始损坏,出现病害,此为自然规律。施工单位一边要根据中标价、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变更和签证等全套资料办理工程结算书,一边要根据施工合同质量保修条款对房子进行保养维修。那么对施工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内审,看承包方有无工程量重复计算的项目,有无虚列工程的项目,有无高估冒算来增加其工程效益,内审完毕才能请审计部门办理工程决算书[4]。工程造价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造价师必须事后完美编制出来。建筑物进入使用阶段的安全管理必须着重在以下几点:

(1)未经结构计算和基础验算禁止在建筑物顶层加层或者搭棚,工程实践中有很多旧民用住宅楼屋顶加盖一层甚至多层房屋,日久发生裂缝至不能使用,有些业主甚至在原设计图纸的层数上追加层数,导致建筑物发生倾斜而不能正常使用。

(2)禁止要空间大而拆除房屋的承重墙、梁、板、柱,或在承重墙上挖洞.

(3)禁止在房屋无梁楼层面增设分割结构,增大房屋楼地面荷载.

(4)避免建筑物长期处于潮湿环境或长期处于腐蚀环境.

公共建筑安全管理范文第4篇

施工安全管理贯穿于整个建筑工程建设项目中,直至建设项目的完成。我们知道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就要对提高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处于现在的建筑安全管理的发展形式和要求下,我们需要提高我国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和方法,并总结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2.1安全管理的预测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围绕着整个建筑项目的进行,只有各个因素相互配合和谐的运作下,才能最终推动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也决定着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影响整体项目的运行和实施,这也是我国目前急需进步和改善的问题。从古至今,安全管理原理就一直发展着,从传统的管理模式转变为现代的管理模式,我们依靠科技和人才的不断壮大,开发出了一系列安全管理平台和方法。我们需要分析危险的存在性,安全预测,预报和预防,这样做才能将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消除或是减少危险。采取有效的安全对策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有的不安全状况是必然的,有的是偶然的,只有研发出一套比较可靠的安全对策才能从根本上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不安全因素和状况的发生。

2.2安全管理的构成要素

我们都知道,构成安全管理的三大要素是:人、机械、环境。因此,只有合理,科学的使这三个因素之间互相协调和又各自独立,才能达到整体功能的最大化和最优。当这三者之间能够达到这样的一种状态,那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系数提高了,安全管理规范和有序了,从而带动建设项目的健康快速顺利和谐的发展,提高了施工企业的自身发展,也提高了我国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领域的地位。

2.3安全管理与企业的关系

工程施工安全在各行业都是一个收到关注的重要问题,这都一直提醒我们在追求工程进度的时候,在压缩投入资金的时候,不要忘记了施工安全管理问题,这不仅关系到建设项目的质量,不仅仅关系到企业的形象,更重要的是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所以说,提高我国的建筑施工工程的安全管理极为重要。我们要认识到安全生产管理在项目的应用,它关系到企业的效益,企业职工的安全。对于我国的在建筑行业里的发展,我们都强调责任。在建筑行业中它的意义非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需要紧紧围绕着责任这两个字来展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只有这样做,我们才能更深的体会到安全是多么的重要,工作人员的生命是多么的宝贵。

3建立健全我国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体系

3.1重视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中的一部分,然而这一小部分却不容小觑,因为施工安全管理对于整个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进行具有着关键性作用。在我们的周边,可以听到一些关于施工单位不注重施工安全管理而导致事故的发生的事情,这种事故的后果十分影响施工人员的情绪和安全,使得建设项目的进度收到干扰和影响工程的质量安全,在严重的情况下,会造成人员的伤亡和钱财的损失,导致施工单位的信誉和名声受到不好的连带影响。因此,重视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我国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是十分重要的和必要的。

3.2安全管理的实施

提高建筑施工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水平也是一个施工单位进步的表现,更是我国建筑行业上升一个台阶的重要的垫脚石。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工期的顺利进行和到位,也直接提高了施工的安全质量。企业要组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专业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用专业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各项安全管理指标和要求,严格抓好施工过程中管理。安全第一,首先是以人为主,要见安全工作真正的落实到人的身上去。

3.3安全设施的投入

施工部门有很多个,我们有必要和必须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加强施工人员对与施工安全的保护意识,增强他们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安全警惕和防范意识。确保安全设施的投资落实到位,加到对于安全管理和设施的资金投入,安全问题不能不重视,安全设施不能不增加和完善,保障安全设施处于一个可安全使用的状态,并要定期养护和维修。组织专业的技术人员定期检查和向上机汇报情况,有不足之处改之,如果因为安全设施的不足而导致事故的发生,那么,接下来的所造成的损失会比安全设施投入的多得多,所以,加大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设施的资金和人才的投入至关重要。

3.4安全监督与检查

做好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安全员要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施工队伍,每一个施工工人的身上去。工程项目部要专门配备专职的安全员,对施工团队进行检查和管理,定期组织各个班组的安全员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对于违规操作或者是违反纪律的加以处罚,让更多的人提高安全操作规范的意识。施工周期长的要历经春夏秋冬,所以要做好气候变化的安全对应工作,雨前雨后,高温低温等等安全准备工作。对于某些工程的关键部位,要配备专业和关键的设施,制定合适和合理有效的安全策略,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和处理,直到真正的解决。搞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保障道路的畅通和材料的完整,出现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3.5安全工作的宣传

加强对外的安全工作宣传,建立一个好的施工安全工作的平台,实现施工现场人人懂安全,引导施工人员更好的开展施工作业,这就是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进步的体现。创新安全管理方法,实现全面控制和有效防范。也可以通过安全奖励的办法督促安全生产,这样做有利于调动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积极性。

4总结

公共建筑安全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安全管理;因素;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714文献标识码:A

近几年我国建筑业的死亡率是所有工业部门中仅次于采矿业的最高的行业,损失巨大,令人痛心。虽然强制实行了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了建筑市场的准入控制,并进一步加强对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检查力度,但建筑业的伤亡事故仍然时有发生。

一、安全管理事故的原因分析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所谓人的原因,是指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人在生产活动中,具体不安全行为有:操作错误(启动操作不给信号、忘记关设备)、奔跑作业、送料过快、以不安全的速度作业;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物体的摆放不安全;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在起吊物下停留作业;机器运转时加油、清洁、修理;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未使用防护用品;不安全着装;工作时说笑打闹、带电作业等。

(二)物(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也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对建筑行业来说,“物”包括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设备、材料、半成品、燃料、施工机械、机具、设施等。不安全的情况有:施工电梯的限位失灵,造成冒顶;塔吊的钢丝绳脱丝;未及时更换,造成钢丝绳断裂,掉物坠落;配电箱接地不良;脚手架、卸料平台锚固设置不足;电锯等用电设备电线老化,造成电线失火;电缆敷设不规范,造成触电等。

(三)不良的生产环境对人的行为和物的状态产生负面影响。

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直接引起的。但不考虑客观的情况而一概指责施工人员的“粗心大意”、“疏忽”也是片面的,有时甚至是错误的。还应当进一步研究造成人的过失的背景条件,即不安全环境,如照明光线过暗或过强导致作业现场视物不清;作业场所狭窄、杂乱;地面有油或其他影响环境的东西等。

(四)管理的欠缺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有时甚至是直接的因素。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都与管理有直接的关系,因此,管理不善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可以通过安全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奖惩机制等措施减少甚至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通过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建立完善的设备保养制度、推行文明施工和安全达标等活动予以控制。对作业现场加强安全检查,就可以发现并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日常通过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发现:目前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严重不足,且安全管理人员无证上岗。

另外,施工企业对新的安全标准落实不到位,对政府下发的关于安全管理的文件执行力度不足、流于形式。

由此看来,安全管理的目的就是保证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人和物的安全状态,这些都需要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模式,并通过安全管理模式的正常运行来达到目的。

二、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措施

(一)改变安全教育的现状,实行分级负责、分级教育。

各类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才能上岗。所有新员工或从事新的工作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项目部、班组的安全教育,并要定期培训,不断学习新工艺、新技术,强化工程特点所带来的安全风险和具体作业安全要求。

(二)加大科技投入,做好科研合作。

鼓励施工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的科技投入,加强与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合作,研究、开发、推广一批安全适用、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技术措施和装备,淘汰落后工艺,通过科技进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保证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要充分利用中介机构和社会力量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社会监督的制约作用,从而把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全面引向深入。

(三)加强风险评估,做好重点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应针对不同的项目特点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分析安全风险,作出评估,并对每个项目具体化,做好安全防护和重点管理。

(四)编制安全措施,执行科学程序。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的要求,结合工程的特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遇有特殊作业(深基坑、起重吊装、模板支撑、人工挖孔桩、临时用电等)还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要进行专家论证或评审,并按程序经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也是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施工组织设计的细化、完善、补充等。日常工作中常见的专项施工方案分别有: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或虽未超过3米但是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比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搭设高度5米及以上,搭设跨度10米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平方米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平方米及以上;起重吊装及安拆工程;搭设高度在24米及以上的落地式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吊篮、卸料平台;拆除爆破工程;人工挖孔桩。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应该进行专家论证,包括: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度超过8米的,跨度超过18米的,施工总荷载15KN/平方米以上的,集中线荷载20KN/平方米以上的;搭设高度50米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架体高度20米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跨度大于36米的钢结构安装工程;开挖深度超过16米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五)搞好“五定”,认真落实。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六)安全资料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