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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水利工程;灌浆;工艺
中图分类号TV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103-0161-02
我国大部分水利工程都建设于上个世纪80年代之前,由于技术原因,再加上多年运行,部分坝体存在着裂缝或者渗漏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水库的安全运行。水利工程中的地基质量好坏对于坝体质量具有重要的影响,在水利工程的地基施工过程中,常常要面临着各种复杂的地质情况,需要选择灌浆工艺加以解决。
1 灌浆施工工艺介绍
在浆液被打入地层的过程中,会对地层产生一定的挤压作用,可以使地层中的裂缝和空隙被压缩或者压紧,增强了地层的力学性能和紧密性;某些浆液可以和地层中的黏土发生化学反应,将这些材料变成固态的类岩体,例如常用的水泥和一些化学灌浆材料;同时,浆液中所具有的黏结作用,可以将地层中已经裂开的建筑物裂缝或者岩石等粘合在一起,并且还有填充的作用,提高了地基的承载能力。
在钻孔的过程中应当按照逐步增加其密度的方式进行,首先进行的是一次成孔,然后是第二次和第三次的成孔灌浆施工。通过这种施工方法可以将后续的灌浆孔作为前面孔的检测孔,通过检测吸水率和水压的方法来检测灌浆和成孔质量,前面的孔如果达到相关的标准就可以减少后续的灌浆。
在灌浆施工中还要注意对灌注压力的控制。不同地区不同的地质情况下的灌注压力都存在差异,在制定相关的标准时要根据实地实验的数据。通过不断的调整压力的大小进行灌注实验,直到可以满足地层稳定性的要求为止。在进行低压实验时,岩层的吸水率和压力之间呈现正比例的关系,等岩层受到扰动的时候,其吸水率也会逐渐的增加。灌浆压力的控制常常有以下常见的两种方法,一次升压和多次升压的方法。在一些岩层基础比较好,岩层之间的缝隙和不大,透水性比较好,而且岩层也比较坚固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一次增压的方法,在灌注开始后可以尽可能快的使灌注压力达到设计压力。在这一过程中,达到一定吸水率后可以通过不断的提高浆液的浓度,直到单位吸水率下降并且达到灌浆设计标准为止。对于岩层空隙比较大的地层条件可以考虑使用多次增压的方法,通过几个不同的阶段提高压力。
浆液的粘稠度也是影响灌浆工艺是否成功的关键。在施工的过程中常常需要根据地层的情况,例如裂缝或者孔隙大小来配置浆液的粘稠度。改变浆液粘稠度的主要因素是灌注压力和灌浆量,在同样的灌注压力之下,如果某一级别黏稠度的浆液灌注量超过了相关的标准,在灌注压力没有改变的情况,应当适当增加浆液的粘稠度。当灌注速度和灌注压力不变时,浆液的总量超过相关的标准时要增加浆液的粘稠度。
2 灌浆工艺在水利工程地基施工中的应用
根据地基条件的不同,所使用的施工工艺也不相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灌浆孔中有承压现象的灌浆工艺。如果灌浆地层处于压力比较大的含水层中,而且水库已经蓄水,那么可以在地域水库水位的洞中火灾廊道中灌浆。这种情况下要有高粗涌水压力来抵抗周围的巨大压力,否则灌浆不能够成功。在具有压力的情况下,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进行灌浆:(1)在正常的压浆达到标准而且结束之后,仍然保持原来的水泥浓度,或者使用5:1比例的稀浆,按照原来的压力进行灌注一段时间后结束,这样可以防止已经灌浆完毕的浆液产生回流的现象;(2)在正常的压浆达到标准而且结束之后,要马上关闭进浆管和回浆管阀门,保持灌入的浆液仍然处于受压的状态,在过一段时间浆液凝固之后,可以打开阀门检查是否有涌水的现象,如果没有涌水,则说明灌浆技术达到了要求,一般情况下其凝固的时间保持7个小时左右即可;(3)灌浆结束之后,如果以上几种方法仍然不能达到比较满意的效果,可以使用化学灌浆的方法,首先要减少以上方法中的浆液的注入率,然后采用化工灌浆的工艺,化学浆液能够快速的凝固,不仅可以堵住涌水,同时也增强了地层的密实度[3];
2)漏水通道的灌浆工艺。在建造大坝的过程中所采用的爆破方法容易在岩体中产生比较大的裂缝,在具有可溶性岩石的地区,由于腐蚀作用所形成的喀斯特地貌,常常造成大量漏水的现象。对于这种地质情况复杂的漏水通道,采用常见的灌浆工艺不仅会浪费大量的材料,甚至有时候也没有任何成效。当孔口利用稀水泥浆方法(包含粗砂和砾石)进行灌注,经过一段时间后效果仍然不明显,可以使用浓浆冲灌配料。在灌注的过程中可以先将一定稠度的浆液灌入到孔口中,灌满之后再用常用的灌浆工艺进行灌注。可以考虑使用模袋灌浆的工艺,模袋是由聚酯、尼龙或者聚丙烯等材料所组成的特殊纺织物,其强度比较高。在灌浆压力的作用下,模袋浆液中的水分会从袋中析出来,而且其中的浆液材料不会发生渗漏的现象,通过采用这种灌浆工艺可以降低浆液中的水分,提高了材料凝固的强度,同时也缩减了凝固的时间。除此之外还可以利用双浆液灌浆的方法,这是一种常见的化学灌浆工艺。浆液和速凝剂分别从灌浆管中进入混合器,在混合器中进行充分的混合后,在凝固之前到达孔底;
3)吸浆量比较大的情况下的灌浆工艺。在一些岩层中存在裂缝的灌浆过程中,一般情况下2个小时左右就可以完成灌浆,而且单位立方米灌浆料不会超过200kg。但是在一些地层条件下会大量出现吸浆,而且灌浆难以完成的现象。其主要原因在于由于比较复杂的地质环境造成浆液从地表冒出或者沿着某一地下通道流失。对于这些情况可以采取一些措施:(1)降低灌浆压力,在岩层中的裂缝充满浆液,而且浆液的流动性比较低的情况下,再不断的提高灌浆压力;(2)现状浆液的流动速度,可以浆液尽快的凝聚,其注入速度应当保持在10L/min~15L/min;(3)采用浓度比较高的浆液,可以考虑使用浓度最高的浆液,一般为0.5:1的浓度进行灌注;(4)还可以在浆液中加速凝剂的办法,在浓度最高的浆液中添加水玻璃氯化钙速凝剂[5];(5)采用间歇灌注的方法,当灌注一定时间或者灌注一定数量的浆液之后,可以停止一段时间,在每次间歇之前,要根据灌浆时间、灌浆目的和灌浆量来确定,一般间歇时间为2~8小时为宜,在这种情况下,在每次灌浆停止时可以不用满足设计压力,结束灌浆之前如果不能够满足设计压力时,可以在浆液凝聚一段时间之后,进行扫孔、复灌,努力在结束的时候达到灌浆压力标准。
3 结论
随着我国水利工程建设数量和速度的不断加快,同时水利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慢慢面临着比较复杂的地质环境。在这种情况下对灌浆工艺的要求相对比较高,只有对水利工程中的地基进行适当的处理才能保证水利工程的质量。由此可以看到,灌浆工艺在地基处理的过程中具有独特的价值和功能。
关键词:建筑施工 竹外架
㈠、与国内同类技术比较。
1、为编《建筑落地式双排竹脚手架技术规程》,对竹架作3次荷载试验的外加荷载达6KN/m2,是施工荷载≤2KN/m2的3倍,满足实际施工的荷载安全要求。
2、编织带拉力试验取值。对7组样品编织带作拉力试验,平均单根破断拉力取F=310N。并规定编织带单根破断拉力不得小于310N,使用期不能超过一年。
3、竹架立杆连接规定。对竹架中立杆连接处(最薄弱段)做试验后,规定立杆连接处搭接长度≥1.5m,最少绑扎4道,每道绑扣用双编织带缠绕4~5圈。
㈡、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本规程与福建、香港、台湾的相关要求相比,其优势在:
1、竹架搭设更为适用、安全、经济;
2、所涉及的性能指标数据均经过实验论证,能确保施工安全;
3、竹架搭设的细节作了明确规定;
4、竹架控制高度比较合理。
㈢、作用意义。
1、节约钢才;
2、降低建筑成本(相对钢管脚手架节约一半的成本);
3、本规程为我省竹架搭设、拆除和安全检查评定提供了统一的标准,有利于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降低安全事故隐患,减少伤亡人数。
㈣、推广范围、条件、前景及存在问题和改进。规范管理后的落地双排外竹脚手架,由于其比较安全,租用成本较低,便于搭设、拆除,减轻工人劳动强度,受到建筑施工企业的普遍欢迎。有利于开发我省的竹材自然资源。
㈤、现阶段我省除贵阳市外,其它市、县、专州等地包括贵阳周边地区都在大量采用竹架,竹外架占贵州建筑市场外架比例的80%以上,而成本只有钢管脚手架的60%,照此计算,每年贵州省建筑业为此而降低建筑成本在5000万元以上。
正文:据史料记载,世界上第一个竹脚手架出现在距今5000年前的中国,而竹脚手架的最初框架和构建方法在距今2000多年前就已形成。迄今为止,尽管金属材质的脚手架已经非常普遍,但竹脚手架在沿海一带及香港、日本地区的建筑业中仍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和成效性。这种古老的工艺何以在后工业时代仍然经久不衰呢?由于具有适应性强、工程造价低的特点,竹脚手架经常用于工程期限相对较短、建筑布局不规则的建筑实体。其显著优势在于:节约成本和节省劳动力,易于搬运、调整和拆卸。一般情况下,毛竹这种用于制造脚手架的垂直和水平杆,竹杆很轻,便于操作。因此,竹脚手架非常易于搭建和拆卸。搭建过程中无需机械、动力工具及固力设备,只需双手、简单的手工工具及编织带或铁丝即可。
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工作的要求,经贵州省建设厅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为规范我省竹脚手架工程技术、保证工程质量、统一标准。为此下达贵州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竹脚手架技术规程》编制任务的通知(黔建科技通[2004]265号文)。由贵州建工集团第九建筑工程公司承担标准的编制任务,成立编制组及技术顾问组进行该项工作的实施。
一、编前调研搜集资料
接到编制任务以后,编制组成员进行了分工,并在编制前研究和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㈠、拟定提纲
1、目录
2、总则
3、术语
4、施工准备
5、施工操作工艺
6、检查与管理
7、验收、检验要求
8、安全要求
9、拆除
㈡、派编制组成员到贵州竹材生长的主要区域进行调查,收集各项数据、参数,以及上网查询有关竹子的资料。
竹是禾本科植物。每年都能生长出数根自然成型、充分发育并可投入使用的竹秆。一丛竹子一生能产出长达15公里(直径长30厘米)的可用竹秆。竹生长周期短,便于取材。恢复一棵1.8米高的树需要很多年,而一棵1.8米的竹子只需59天即可再生。竹子具有很强的环境适应性。在亚洲许多农村地区,人们以竹为桥梁建材,无论技术复杂的吊桥,还是结构简单的浮桥都使用竹材。而用竹搭建的脚手架随处可见。在哥斯达黎加,每年只需要70公顷的竹子就可以建造1000座竹建筑。如果这些建筑换作木材为原料,那么每年将会有600公顷的天然林被砍伐。而且研究表明:建造相同面积的建筑,竹子只需要使用混凝土所消耗能源的1/8,木材所消耗能源的1/3。与钢铁相比,竹子只需要相同过程所消耗能源的1/50。
二、查阅有关资料着重解决问题
我们查阅有关“竹脚手架”省外地方标准及杜荣军专家编著的建筑施工竹脚手架实用手册,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着重于解决如下问题:
1.衡量竹脚手架的可靠性
1.1.杆(部)件和连接点(节点)构造合理,受力明确,能较好地发挥材料的承载性能;
1.2.结构稳定,整体性好;
1.3.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1.4.能有效地控制架设,使用和拆除过程中的可能变形,避免出现导致偏心负载等不利的受力状态,或者可以采取措施减小它们的不利影响;
1.5.能避免在无征兆的情况下发生突然破坏。
2.在确保竹脚手架可靠性方面的构造措施
2.1.确保杆部件连接点规范、传力明确、工作可靠;
2.2.使立杆尽可能地承受轴心荷载,避免或减小荷载的偏心作用;
2.3.减小主杆受压计算长度,加强立杆的抗失稳能力;
2.4.用水平杆和斜杆承受水平力;
2.5.加强整体连接件和附壁(结构)拉结的办法确保竹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
2.6.通过采用定型的杆配件实现竹脚手架构造尺寸的规范化,减小搭设时的随意性。
3.确保竹脚手架可靠性的实用措施。
4.完善竹脚手架的安全防护设施。
三、编制情况
㈠、明确适用范围
1.搭设高度:适用于25M以下(含25M);
2.施工荷载:≤2KN/m2(不超过两层作业层),该项指标通过现场静载试验进行佐证;
3.用途:建筑安全(封闭)防护及建筑装饰施工(干挂石材等荷载超标除外)。
㈡、材料要求
1.竹材质:3年以上7年以下生长期,长5M以上,壁厚6mm以上的竹杆,杆件有效使用段内小头直径不小于60mm;
2.绑扎材料:采用纤维编织带和镀锌铁丝两种
2.1.纤维编织带系特制聚丙经过拉丝制成,规格为6×0.7mm(宽度×厚度),单根拉力不小于310N;
2.2.镀锌铁丝常用10#和12#镀锌铁丝(未退火、锈蚀的合格品);
3.所有绑扎材料均不得重复使用。
㈢、施工操作工艺
1.施工流程:按照步层顺序由下到上进行,并按步层完成及时封端或同层闭合,流程如图1:
2.搭设方法和质量标准
2.1.组成(如图2,单位mm)
2.2.构造参数(单位mm)(如表1)
3.各部件搭设方法和要求:
3.1.编制搭设作业构造方案:搭设前根据本规程搭设要求,结合拟搭设工程立面设计,按下列要点编制搭设作业构造方案;
⑴ 确定立杆的各段间距、架宽,结合建筑立面外伸、内缩的要求,标定不同层的步高及需要留洞位置等;
⑵ 根据建筑物结构确定连墙杆使用材料、连结方法和位置;
⑶ 特殊的搭设方法和安全防护与封闭要求。
3.2.地面硬化处理:在脚手架搭设范围内,将原有回填土认真分层夯实,并在夯实的地面上浇筑不小于100mm厚的C15混凝土垫层。
3.3.绑立杆:立杆应小头朝上,上下垂直。搭设到建筑顶端时,内立杆要求低于檐口0.4~0.5m,外立杆要求高出檐口:平屋顶为1~1.2m;坡屋顶不小于1.5m。顶端立杆应小头朝下,为使立杆顶端齐平,可将高出的立杆向下错动。先竖内排两端头的立杆,再立中间的立杆,外排立杆照内排立杆依次进行。立杆竖好后,应纵向成行,横向成方,杆身垂直。立杆有轻微弯曲时,其弯曲面应顺纵向方向,既不能朝墙面也不能背墙面,以保证大横杆能与立杆接触良好。
立杆必须按规定进行接长,相邻两立杆的接头应上下错开一个步距。
立杆的垂直偏差:脚手架顶部向内水平倾斜不得大于架高的1/250、且≤100mm,不得向外倾斜。
3.4.绑扫地杆:在立杆底部加绑扫地杆且离地面高度不大于300mm。
3.5.绑大横杆:脚手架两端大横杆的大头应朝外。绑扎第一步架的大横杆时,应检查立杆垂直度、基础是否牢固。同一步架的大横杆大头朝向应一致,上下相邻两步架的大横杆大头朝向应相反,以增加脚手架的整体稳定。大横杆绑扎在立杆的内侧,沿纵向平放。大横杆必须按规定进行接长,接头置于立杆处,接头位置应上下、里外错开一倍的立杆纵距。
同一排大横杆的水平偏差不得大于脚手架总长度的1/300,且不大于200mm。
3.6.绑小横杆:小横杆垂直于墙面,位于大横杆之上,靠近立杆的小横杆应绑扎在立杆上。操作层的小横杆应加密,并绑扎在大横杆上,其间距不大于750mm。
3.7.铺脚手板:脚手板绑扎在小横杆上。操作层脚手板必须满铺,每块脚手板与小横杆绑牢。搭接必须在小横杆上,脚手板端伸出小横杆长度为100~150mm,严禁出现探头板。
3.8.绑抛撑:抛撑与地面成45°~60°角。脚手架搭设到3步架高,而墙面暂时无法设置连墙点,其架高低于10m时,则每隔5~7根立杆应设置抛撑一道。抛撑底脚埋入土中深度不得少于500mm,土中底部应夯实,并加硬垫块。
3.9.绑斜撑:斜撑设置在脚手架外侧转角处,与地面成45°角倾斜。脚手架纵向长度小于15m或架高小于10m时可设置斜撑代替剪刀撑,从下而上连续设置,呈“之”字形。
3.10.绑剪刀撑:剪刀撑设置在脚手架外侧,与地面成45°~60°角交叉,从下至上与脚手架其它杆件同步搭设。杆件的交叉点要互相绑扎,与立杆交叉绑扎点间距不得大于4.5m。脚手架端头及转角处必须设置剪刀撑,中间每隔10m净距设置一道剪刀撑,宽度为4倍立杆纵距。可以根据需要设置间断式剪刀撑或纵向连续式剪刀撑,剪刀撑的最大跨度不得超过4倍的立杆纵距。
3.11.设置连墙点:脚手架高度超过7m时,随脚手架的搭设设置连墙点。连墙点设置在外排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绑扎在外排立杆与大横杆上,呈梅花形交错布置,将脚手架连接在建筑物上,连接处既要承受压力又要承受向内向外的拉力。两排连墙点的垂直距离为2~3步架高,但不大于4m,两排连墙点的水平距离不大于4m,每16m2至少一个连墙点。转角两侧立杆和顶层排架必须设置连墙点。
混凝土结构墙、梁、柱部位,可预埋钢筋环或膨胀螺栓;混合结构承重砖墙部位可在内侧布置短竹杆,用8#镀锌铁丝双股穿过钢筋环或将短竹杆与外侧立杆绑牢,承受拉力。利用小横杆顶住墙面,承受压力。
3.12.护栏和挡脚板:脚手架搭设到三步架以上,操作层必须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护栏高1200mm,挡脚板高180mm,中间500mm~600mm加设一道水平栏杆。
3.13.搭设作业时,人应站在下位内绑扎上部杆件,做到安全作业。
四、明确技术要求
根据贵州传统竹架搭设的习惯和实际情况,我们对以下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㈠、织带和镀锌铁丝,不采用竹篾;
㈡、脚手板直接采用竹跳板或Ф205木枋,铺设在小横杆之上,不采用竹篾板等;
㈢、搭设前清除施工现场障碍物,作好排水沟;
㈣、在脚手架搭设范围内,将原有回填土认真分层夯实,并在夯实的地面上浇筑不小于100mm厚的C15混凝土垫层;
㈤、连墙杆规定为:两排连墙点的垂直距离为2~3步架高,但不大于4M,两排连墙点的水平距离不大于4M,每16m2至少一个连墙点,转角两侧立杆和层层排架必须设置连墙点;
㈥、立杆杆件接长规定:立杆杆件接长将上部立杆置于小横杆之上,采用编织带平扣绑扎,接长处的小横杆应交错布置,杆件接长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M,绑扎不少于五道绑扎;
㈦、竹脚手架使用期间的管理要求:在使用期间设专人检查,使用时间不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必须重新加固绑扎。同时当其从安全维护架转换为装饰施工时,必须重新检查加固绑扎;
㈧、竹脚手架拆除的规定:首先必须有拆除方案,按步层逐步拆除,拆除前要先检查加固后,方能进行架子拆除,防止中部连墙点在装修过程中被破坏而发生拆除过程中的安全事故。拆除严禁高空抛落。
拆除顺序(从上而下,先绑的后拆,后绑的先拆)(表3)
五、实验求证确定荷载
㈠、试验目的
对建筑施工落地双排外竹脚手架适用范围,通过现场荷载试验进行取值论证确定,以保证竹架安全可靠。试验共进行三次。
第一次:初步探讨竹架的荷载受力情况,及在按照《建筑施工落地两排外竹脚手架技术规程》搭设的竹架上,施加荷载(最大荷载为规程中规定的3倍),检验竹架是否安全、稳固。
第二次:在确定了该竹架在承受3倍规定荷载时能够保持稳固后,实测竹架在增加荷载的过程中,其各杆件的位移变化值,以及编织带在受力变化前后的拉力测试,以便数据分析。
第三次:考虑到竹脚手架在实际施工搭设中有很多不规范之处,和环境的不利因素。在人为的、不太符合规范的(如扩大竹架搭设间距、减少拉结、支撑点、减小绑扎绳的圈数等)竹架上进行第三次试验。
㈡、试验结论
⑴本次试验的荷载值是所编《建筑落地式双排竹脚手架技术规程》施工荷载的3倍,且本次试验考虑到实际施工中的众多不利因素后,选择了竹脚手架中立杆连接处最薄弱段(人为制造)做试验,在众多不利的因素下,竹脚手架的立杆连接段的四道绑扎,无严重滑移,编织带无断裂情况,竹架能够安全承载。
⑵竹架立杆连接段的绑扎,应尽量将编织带绑在下立杆的竹节上方,或绑在上立杆的竹节下方,见图6。这样做能有效传递竹脚手架的轴向力,不会有明显的滑移。
林地、林木是森林资源的主要组成部分,对于调节气候、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减少污染、改善生态等具有重要作用。多年来,本市坚持实施首都绿化规划,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强化林业管理,改善生态环境,取得了明显成绩,全市林木覆盖率现已达到43%,但与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为了加强本市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和伐移林木管理,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巩固首都绿化美化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工程建设要严格遵守不占或少占林地以及少砍伐林木的原则
近几年,本市因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和伐移林木的数量增加较快。有些工程建设单位事先没有按规定征求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就进行规划选址、用地申请、设计施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砍伐林木时才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林木采伐申请。有些施工单位,在林业主管部门尚未批准时,便开始采伐林木。为了保护本市绿化成果,顺利实施《北京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根据《森林法》的规定,本市工程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不占或少占林地以及少砍伐林木的原则,能够移植的林木一律不得砍伐。今后,本市工程建设单位在报批大量砍伐林木时,必须说明移植和保留树木的详细情况,否则,林业主管部门不予审批。
二、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在立项时,必须征求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本市计划、规划等部门在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和选址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本市林业总体规划,尽可能地保护林地和林木资源,并征求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本市道路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在立项、选线、施工等各个阶段,都要尽量保护林木,确需伐移林木的,要报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工程建设单位在项目规划时,要在项目概算中明确列出绿化资金,按规定留出绿化用地,并在申请林木伐移的同时,上报绿化的具体方案、实施责任人及完成日期。绿化方案应由具有绿化设计资格的单位进行专业设计,绿化任务原则上在工程竣工后当年或次年春季完成。
三、本市工程建设确需征占用林地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市工程建设征占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下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下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下的,用地单位必须向林地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依法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经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申请。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面积超过上述规定数量的,由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四、本市工程建设伐移林木,应尽量安排在林木采伐期内进行
根据《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本市工程建设伐移林木的采伐期确定为每年10月15日至次年3月31日。在林木采伐期内,林木因季节因素生长趋缓,采伐的林木可以利用,同时还有充足的时间对采伐迹地进行造林前期准备工作。另外,在林木采伐期内移植林木,成活率较高,有利于绿化成果的保护。今后,本市工程建设确需伐移林木的,原则上都要安排在确定的林木采伐期内采伐施工,非采伐期内不准进行采伐。
五、本市工程建设采伐林木,必须在年森林采伐限额内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关键词】土地规划;修编;探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部门间合理分配的有效方式,是落实土地管理法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近几年我国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和冲击,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其中尤为突出的是土地问题。,针对当前在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方面存在的问题,从系统的角度加强、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功能,使之与城市的发展方向、发展速度相协调,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与集约利用。
1 我国城市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步伐的逐步加快,我国在城市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日益暴露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1 城市用地规模扩张过快,用地供需矛盾尖锐
目前全国共设有660个城市,两万多个建制,2005年我国的城市化率达到43%,大体上每年增长一个百分点;而全国城市土地面积2000年为2.24万平方公里,2003年达到2.83万平方公里,2004年全国城市建成区总用地面积约3万多平方公里,年均增长8%左右,远远超过城市化的速度。求。
1.2 城市已占用土地利用效率低下
在城市用地大规模外延扩张的同时,我国城市已占用土地的利用效率却非常低下,绝大多数城市建成区内或多或少都有一定数量的闲置或废弃地。同时,城市中存在住宅建设项目用地、商服建设用地等各类建设用地的容积率普遍偏低、工业建设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产出水平低下等现象,远远达不到集约用地的要求。
1.3 城市用地结构比例失调
我国城市用地结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城市中工业用地比例过大,商业服务业及市政环境用地比例过小。目前我国城市工业用地占城市用地比重一般在20%―30%之间,远远高于建设部关于工业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控制在15%―25%之间的规定,而发达国家城市工业用地比例一般不超过15%。城市的工业用地比重过大,影响了土地的价值收益率及城市商务中心功能的发挥,有碍城市经济的协调发展。
2 我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是合理调节、分配、控制城市土地利用的有利工具,但目前我国的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功能较弱,对用地的管理尚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城市土地利用信息管理不完善
城市土地利用数据反映了当前城市土地的利用情况,是对各类城市用地进行有效控制、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开展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的土地与规划部门对城市中各类土地的利用情况掌握不足,一些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数据记录上存在着数据缺失、不详等现象;随着时间的推移,相关统计数据不能做到及时更新与存储;记录在案的资料繁杂、混乱,缺乏系统规范的整理,不能将现代先进的管理信息系统与土地数据的管理相结合。规划部门对城市用地信息的掌握不足必然会导致对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布局不合理等问题管理不到位。
2.2 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不相协调,与经济发展不衔接
目前我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中均有相应的规定,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职能分属土地管理部门和建设部门,两个规划的编制上所依据的文件、规程、技术标准不同;城市土地分类体系不同,城市土地的统计口径不同,每一轮规划编制的时间不同[2],规划编制的出发点也不相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调耕地保护,而城市规划则强调城市规模。这些差异往往导致实践中城市土地的管理工作受到“多头领导”,给城市土地的开发、利用、管理带来诸多困难。同时,两个规划中有关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均存在与城市经济发展战略相脱节的现象,不能与城市的总体发展融为一体,保证城市用地规模的合理扩张。
2.3 缺乏专门的城市用地规划法规,对城市用地控制较弱
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又分为城市(镇)土地利用规划和乡村土地利用规划。但目前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主要进行的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对其他的土地利用规划则关注较少,尤其是土地利用详细规划。
3 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
3.1 基于系统协同视角的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原则
城市作为一个开放的复杂系统,它由许多子系统构成,如经济子系统、教育子系统、科技子系统、人口子系统、城市用地子系统等。它是若干个子系统之间动态地相互促进、相互作用的关系及其程度的反映。城市土地作为城市生态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它的利用规划不能仅限于自身系统,出现什么问题治理什么问题,而应当着眼于整个城市系统的和谐发展,与其他子系统紧密协作,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城市土地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因此,一个城市的用地规划应当以促进城市的整体系统有序发展与土地自身系统的集约利用为原则。
3.2 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建议
按照促进城市系统有序发展及土地集约利用的原则,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应当由土地部门、城市规划部门共同负责编制,经济发展委员会、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经济职能部门以及各类土地使用部门参与编制。规划的编制要遵循客观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原则,使规划能够真正对城市土地利用的控制起到实效。
3.2.1 深入开展城市土地用地现状调查
客观、准确的用地信息是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基础,在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之前应当首先对城市的用地系统展开深入的调查,明确各类用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利用和权属状况。结合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土地信息的管理制度,建立城市土地利用信息数据库,对每类用地的用地指标、经济指标数据,如某类建设项目用地的人均占地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单位面积产出、投资强度等进行详细存储。根据用地情况的变化,定期更新数据库,保证数据资料的系统性、准确性、及时性和连贯性,为各类土地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2.2 根据城市各经济、社会子系统发展战略,制定城市土地的利用指标
根据城市的经济发展方向及策略、教育发展战略、医疗发展战略等经济、社会子系统的发展要求,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对土地分类,制定、调整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其中包括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科研教育设计用地等多个种类用地)、工业用地、对外交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等各类土地的使用比例、用地强度及地理布局,针对不同的用地类型,选择适宜的指标,如人均占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投资强度、单位面积产出、绿地率等,对土地的集约利用进行控制,使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及需求。
3.3 加强用地建设的事后监督、评价
要将各种土地利用活动限定在土地利用规划所规定的方向和范围之内,还要重视用地建设项目的后期监督与评价。对于后期建设与申请初期设计不相符合的项目,予以一定的处罚,避免土地使用者以各种名目、理由圈占土地,而进行低效开发,违反土地利用规划的宗旨。同时对各类已建成项目进行用地集约度与经济生态化评价,以检验土地利用规划的正确性与有效性,为下一期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提供决策依据,以保障土地系统和社会整体长远利益的实现。
我国的城市土地利用的研究尚处在起步阶段,而城市土地利用绩效的研究更是方兴未艾,尚有许多研究上的空白之处。一些城市虽然开展了存量土地的现状调查和潜力分析研究,积累了一些提高土地利用绩效的经验,但在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今后的研究方向包括:进一步明确城市土地利用绩效的概念,为城市土地利用绩效的评价建立更加科学的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等,城市土地利用绩效评价的开展将为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制订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等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及决策依据。
参考文献
[1]李志民,周宝同.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问题.国土资源,2005
【关键词】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
近年来,各地频频出现的“地王”向世人们显示了城市土地尤其是黄金地段的土地的价值,也正是这种以金钱来衡量的价值说明了城市土地的稀缺性。快速城市化带来的“摊大饼”似的大规模的外延扩张似乎在一定的程度上缓解了这种稀缺性。但土地是有限的,为了保证十几亿人口及子孙后代的吃饭问题,不可能无限度的进行土地征用,使农用地变为城市用地。所以,城市土地利用要由粗放的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的集约利用方式转化,最大限度的发挥土地利用潜力,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1 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内涵
对于城市土地利用侧重于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同时注重合理的布局和优化的用地结构。总的指导方针是:控制总量、限制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也就是说城市土地利用是一次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近年来,部分城市出现的雾霾再一次敲响了警钟。城市用地在侧重经济效益的同时还应注重环境效益。城市环境效益水平的提高对城市土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鉴于城市在国民经济生活中的独特地位,笔者将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定义为:在一定的自然、经济、技术和社会条件下,以城市自身的定位为导向,制定合理的发展目标。以城市土地合理的布局、优化用地结构和和谐的人地关系为抓手,通过增加土地的投入,改善经营管理等途径,不断提高土地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最终实现和谐的城市用地状态。
2 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最早来源于对农业利用的研究,而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对此进行了有益的借鉴。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1],涉及社会经济等各个方面,不能简单的利用几个指标进行衡量或者评价,而是要进行综合性评价,那么这种情况下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指标体系。只有建立科学有效的指标体系,才能得出准确可靠的研究成果,从而应用于实际。
2.1 评价指标选取的原则
2.1.1 完全性原则
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涉及经济、社会等方面,具有很强的综合性。作为指标体系这个有机的整体就应该涵盖这几个方面,全面系统的反映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状况。
2.1.2 可操作性原则
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原则。指标数量过多,必然存在指标数据难以获取[2],将使设计的指标体系缺乏实用性等若干问题。因此,指标体系应尽可能的选择简明扼要、精准、容易统计或者采集的统计数据。
2.1.3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在进行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评价的过程中,为了能够全面反映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情况,选取指标中有一部分指标为定性指标,比如生态环境指标。把定性指标定量化运用到指标体系中,最后得出定量的结论。
2.2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笔者主要从影响城市土地经济效益的土地投入的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优化、城市土地利用的生态环境效益三个方面进行了界定。针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内涵的分析,笔者构建了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
2.2.1 城市土地经济效益指标
城市是人口、资本、劳动力高度密集的区域。所以,城市土地利用的最直接目的就是力求单位面积土地上的最大经济效益。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土地的投入和产出[3-4]。因此,可用地区生产总值、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入、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三个指标进行表示。
地区生产总值:本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入:单位面积城市土地上固定资产的投入额。
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指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实现的增加值之和在全部地区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
2.2.2 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指标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优化[5]既能满足城市自身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又能缓解用地矛盾,有利于集约节约用地、促进土地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不断增强有限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因此,可用第一产业国内生产总值、第二产业国内生产总值、第三产业国内生产总值三个指标进行表示。
第一产业国内生产总值:指按市场价值计算的第一产业国内生产总值。它是一个国家(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在第一产业上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第二产业国内生产总值: 指按市场价值计算的第二产业国内生产总值。它是一个国家(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在第二产业上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第三产业国内生产总值: 指按市场价值计算的第三产业国内生产总值。它是一个国家(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在第三产业上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2.2.3 生态环境指标
城市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有显著的区别,是一种典型的经济、社会、自然复合人工生态系统[6]。城市生态环境方面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绿地,绿地不仅具有美化、休憩、游乐等功能,还具有调节小气候、调节湿度等生态功能。对于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的生态效益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此,可用人均绿地面积和城区绿化覆盖率二个指标进行表示。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公共绿地面积的人均占有量。
城区绿化覆盖率:城市各类型绿地(公共绿地、街道绿地、庭院绿地、专用绿地等)合计面积占城市总面积的比率。
3 结论
通过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涵义的挖掘,笔者构建了以城市土地经济效益、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和生态环境为主体的指标体系共有八个指标组成。以期能对后期的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提供有益的参考。
【参考文献】
[1]杨红梅,邱道持,张传华,黎邦华. 基于因子分析的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比较研究[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31(1):165-169.
[2]刘力,邱道持等.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29(5):887-890.
[3]毕宝德.土地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4]马克伟.土地大辞典[M].长春:长春出版社,1991.838-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