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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中央多次发出了、关于农业的1号文件,并实行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有了更牢靠的法律保障,这一系列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极大地保护和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利好的环境,将使我国农业机械化进入一个持续、快速发展的新的机遇期,农业机械化不仅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通过不断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的力度,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构建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国人口多,农业资源相对紧缺,粮食等农产品需求增长和耕地减少的趋势不可逆转。从1998年以来,全国耕地净减少了667万公顷。2004年农业取得了大丰收,但粮食供需缺口还有300多亿斤。因此,今后农业的发展主要靠提高单位面积生产能力,除了采用优良品种外,利用农业机械为载体推广农业新技术是最重要途径。先进、适用的农机新技术能大幅度提高单位面积产量,节本增效,增产增收。
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从对农机的要求看
提高综合能力的新技术只有以农业机械为载体才能实现,因为农业机械拥有人畜力无法比拟的动力和持续力,它可以实现人工所达不到的更高的耕作质量,从而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节本增效。如何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求农业机械:
1.必须要求农机在动力,精确度和速度上有所提高,向精准方向发展。
2.必须使用大中型农机具,现代农业技术要求具有一定规模的复式立体作业,绝非是小型农机具所能胜任的。
3.高性能农机的优越性和重要性日益突出,以往因其价格较高而很少考虑它的推广应用,现在人们已经越来越理解它有效实现农艺技术的高性能、它的性价比,综合效益大大优于性能较差的小型农机。
但是,从改革开放到现在,家庭联产承包,,造就了小规模农业。适合农户家庭使用的小型农机具迅速发展,年均增长10.7%。从生产发展的角度看,小型农机主要是起到了代替人畜力的作用,它远远满足不了生产发展和农业技术进步的需要。这种状况与当前发展大中型农机具的要求和趋势存在矛盾,这就需要扶持发展农机户和农机服务组织。齐齐哈尔市现阶段有两种类型:一是政府投资扶持,建立农机合作社;二是农机户的联合体,可提供大规模和范围的作业服务。农业机械化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更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生产效率、实现节本增效的重要手段,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刻不容缓。首先要集中农机补贴资金重点用于紧缺农机和实用农机,大力引进和推广大马力、高性能农机,提高大中型农机配套比和使用效率,率先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重点引进和推广大型秸秆还田机,高性能小麦、玉米播种机,玉米收割机和高速水稻插秧机等,加速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其次要推进农机专业化服务组织建设,开展社会化服务,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的示范农机合作社,带动大型复式高性能农机和先进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发展农机大户或联户合作,培育农机作业、维修、中介、租赁等专业市场,推动农机跨区作业和由机收向机耕、机插、机播等环节拓展。三要加强农业机械化实用人才培养,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农广校、农机校等单位,培养农业机械化专业人才,大力培养农机作业和维修能手,开展农机使用等技能培训和科普宣传,不断提高农民对先进生产工具的接受能力和操作水平。
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必须要有强大的组织体系做保证,从对农机技术推广工作要求看
农机技术推广体系是科学技术转化为农业现实生产力的主导力量,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国已初步形成的比较健全的农机技术推广体系。在农机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开展技术培训和咨询,提高广大农民素质,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新时期,新形势下,面临新的挑战,农机推广工作必须尽快适应形势,开拓创新,加快发展,以农业机械为载体大力推广农业新技术。
1.要提高农机地位,政府应加大对农机的投入。作为农机推广事业的引领者,最重要的是要靠推广做出实绩,使人们认识到要实现农业科技和生产力质的飞跃,必须依赖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促进农机地位的提高,同时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以获得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做出更好的成绩。
2.在推广项目的选择上,要结合本地实际选择。不要过分追求某项技术或某种机具的全面普及应用,只要在技术经济条件允许的条件下满足用户的主客观要求,也就达到了推广的目的。事实上,这样更有利于深层次地开展推广工作。
3.在推广方式上,要坚持科学的手段和方法,遵循农机发展的客观规律,逐步避免过去以行政手段搞推广工作的作法,更不能盲目引进和推广。要在调查研究,科学论证、试验、示范,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引进优质机具。在暂时无法按照《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要求建立示范基地时,可与农业大户相结合,在相互信任,互利互惠的条件下,以补偿租赁、专项承包、技术服务等形式,建立长期合作的示范基地。利用电视、报刊、广播和广告等形式介绍农机新技术,或举办相关的产品展示会、现场会,尽可能地让农民直接参加这类推广活动,增加宣传效果。
一、河南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河南省加快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步伐,初步建成了以政府公共服务机构为主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和经营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为农业生产提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服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基本形成服务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我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供给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即政府公共服务机构、合作组织、经营组织和科研教育单位。
一是政府机构的公益持续发挥作用。我省建立了省、市、县、乡(镇)四级政府公益机构,主要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据初步统计,全省现有基层农技推广机构2530个,其中县级农技推广机构628个,县以下1902个(包括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848个、区域站54个);全省县、乡两级农技推广机构从事种植业技术推广实有人员近2万人(其中县级1.45万人,乡镇及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0.47万人)。在畜牧业服务机构方面,全省畜牧技术推广机构有627个,动物疫病防控机构省级1个、市级18个、县级有160个;我省率先在全国建成了省、市、县、乡(镇)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体系,全省18个省辖市全部成立了畜牧兽医执法支队。
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服务能力日益增强。近年来,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呈快速发展态势。据农业部门统计,目前全省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3.9万家,实有入社成员204万户(占全省农户的十分之一),合作社成员人均收入高出非成员农民人均收入20%以上。其中,全省农机合作社4421家,拥有大中型农机装备31万台,耕种土地面积达1751万亩,小麦机播、机收率分别达97%和98.7%,玉米机播、机收率分别达83%和60%以上。全省各类植保专业合作组织1148个,从业人员4.9万人,拥有各类机械装备40多万台套,其中高效远程喷雾机、大型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烟雾机6000多台,年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4000万亩次以上,小麦条锈病、蝗虫等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重发区实现了专业化统防统治,草害发生面积的80%实现了统防统治。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服务对象主要是合作社自身和社员,有余力的合作社为社外农户提供服务,农机合作社基本实现跨区域作业。很多合作社通过流转土地形成自己的基地,实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合作社为社员提供统一供种、统一耕种、统一购买生产资料、统一灌溉施肥、统一病虫害防治等服务,发展较成熟的合作社还能提供统一收购、加工、销售等服务,一些规范的合作社还能够提供农民培训、农业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服务。随着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其服务能力快速提高,出现了“合作社+社员”、“合作社+基地”、“合作社+公司”、“合作社+会员”、“合作社+公司+农户”、“合作社+协会”等社会组织模式。
三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初具规模。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涌现了大批农产品加工、购销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有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较健全的农业生产机具设备,服务能力较强。目前,我省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635家,实施“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的企业,除了服务自身之外,还向合作社、合作农户提供多项农业社会化服务。没有实施“公司+农户”模式的龙头企业主要服务企业自身,个别环节服务于企业之外的农户。一般来说,龙头企业规模越大,服务内容越全面。许昌天和公司除了融资、保险、科研、教育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之外,大多数服务都能靠自身解决。
四是科研教育单位的服务辐射范围越来越广。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充分发挥科研实力强的优势,在育种、供种、栽培等环节,通过兴办公司、建立基地,或与合作社、龙头企业合作等方式,将自身研究出来的新品种和新技术直接应用于农业生产,向农业生产者传授先进农艺技术,做到科教、产学研相结合。
(二)基本形成服务内容“多样化”的格局。
一是公益服务与经营服务相结合。政府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等公共监管服务机构,与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专业服务公司、农村经纪人等,发挥各自优势,有机结合,为农户提供多种形式的便利化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公益性农业服务组织覆盖不足、服务缺位的问题。
二是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结合。适应农户需求,社会化服务组织不但提供农资、施肥、植保、机耕、机收、加工运输、农产品销售等专项服务,还提供技术、信息、经纪等综合,并越来越多地从简单专项服务转向内容全面、形式多样的综合服务。
(三)基本形成服务方式“机制化”的格局。各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根据农民需要,结合各地实际不断探索创新服务机制。“订单农业”框架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采用的合同制服务,提供种子、化肥、技术培训等服务,签订收购产品协议;种养大户采取示范辐射式服务,为周边普通农户提供技术、信息、种子、种苗、种畜(禽)、疫病防控、机耕、机收等服务。创新开展“农超对接”产销衔接服务,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开展“原料对接”,在出口农产品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实行“基地对接”,在批发市场、学校和农业生产单位中进行“产销对接”,较好地拓展了农产品销售服务。
(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需求多元化。从许昌市的情况看,农业生产服务需求的满足程度约为40%,农民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评价满意的占37%,评价一般的占37%,评价较差的占26%,多数服务还不能让农民满意,亟待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
一是服务主体与需求主体均呈多元化趋势。随着土地流转加快,以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下小规模农户为主体的需求格局逐渐发生变化,越来越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既是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提供者,又是需求者。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对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旺盛。
二是服务需求多样化。随着大量农村青壮劳动力外出打工,以及农业生产逐步向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农民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需求由单纯的“产中”环节逐渐向资金、技术、信息、金融、保险、仓储、运输等“产前、产后”环节扩展。尤其是种养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产前和产中环节的融资需求、对产后的仓储、加工、销售等需求逐渐增加。普通农户对良种选择、施肥、植保、灌溉、采收、销售的系列化需求逐渐增多,近年来“地管家”、“农地托管”等模式正因此而生。
二、河南省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要做法
(一)省财政积极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是支持农业实用技术推广应用。2007年以来,筹措资金42亿元,加大对农业科研和科技推广的支持力度,主要用于科技入户、农作物生产技术研究与示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万名科技人员包万村行动、测土配方施肥等。通过依托农业科研单位、基层农技推广部门、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进一步推广了新品种、新技术,提高了农业生产率,农业科技支撑能力明显提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1%。
二是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筹措专项资金、科技研发经费、中央产粮大省奖励资金,支持“豫南稻区籼改粳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等重大农业科技项目。每年新增创新专项资金1000万元,改善科技基础条件,支持青年人才创新研究。
三是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十一五”以来,筹措农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4.2亿元,对符合支持条件农业主导产业重点县和农业产业化企业进行扶持。从2009年起,省财政设立了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共筹措资金3亿元,重点扶持239个农业产业化项目,推动全省农产品加工产业升级。目前,全省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6248家,其中省级以上635家。“十一五”期间,省财政累计筹措资金2亿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整合品牌、引进技术及规模化生产,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了农产品竞争力。
四是支持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素质。“十一五”以来,共筹措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资金7.45亿元,对163.3万农村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累计拨付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资金4.15亿元,引导和鼓励120万贫困家庭子女和有外出务工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提高留守农民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
(二)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典型做法及成效。
一是创新合作社运作机制,摆脱单一合作社发展的资金困境。罗山县在巩固“合作社+土地流转+农机服务”、“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公司+技术服务站+合作社+农户”等运作模式的基础上,提出“种植合作社+农机合作社+资金互助合作社”三社合一的运作模式,形成合作社之间互补,实现合作社发展共赢。焦作市创建“公司+合作社+银行”的模式,引导龙头企业为合作社及其社员提供担保,满足合作社和农户发展所需的资金,增加农民收入。武陟县创建了“合作社+担保公司+银行”的担保贷款模式,为农业生产提供发展资金。河南菡香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依据自身实力,首先注资财政局下属的中小微企业担保公司成为股东,然后借助担保公司从银行借款,有效解决了合作社和农户的资金季节性需求。
二是创新合作社联合运作,有效控制单一合作社经营风险。建立合作联社,扩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领域,提高了服务水平。修武县以菡香合作社为核心建立的沿黄稻米合作联社,修武的生猪联社、博爱的蔬菜联社,建立起以某类种植或养殖为中心的整合上下游产业链的合作组织:一方面,以核心社为整合主体,跨空间和地域以及行业限制,实现了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激发和调动了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造有效的利益共享和协调机制,从整体上推动了合作社及其社员生产效率的提升和投资效果的提高;另一方面,以分工和专业化为基础,以合作性竞争为主导,促使不同合作社以及合作社内部的协调,提高了合作社的市场竞争核心力,实现了合作社的良性发展。合作联社的建立,提高了内部不同合作社提供社会化服务的能力,扩大了社会化服务领域,使得不同区域的合作社及其社员获得农业生产服务。
三是持续增强农业科技成果应用。2012年,省农科院实施了“521农业科技支撑行动计划”,即在全省创建5个农业科技成果综合示范县、20个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县、100个不同类型的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样板,通过开展跨区域、跨学科、跨专业大联合、大协作,实现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基地与企业衔接,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三、存在的问题
(一)服务组织职能定位不清晰,服务功能弱化。在当前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中,提供服务的各类组织职能定位不清晰,社会化服务领域存在重叠,形成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问题。
一是政府主导型的服务机构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定位不清晰,参与较多的应由市场提供的服务事项,导致不合理的人员配备和过多的委托层级,造成农技推广宣传和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等公益供应不足,提供的公益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远不能满足各类主体的需求。
二是合作社等集体组织由于政府没对其提供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给予应有的引导和扶持,致使其偏向企业型,提供社会化服务项目过于单一,服务水平较低。
三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由于着重于企业自身发展和区位关系,缺乏向企业自身以外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内在动力。
(二)服务组织发育不完善,服务能力较低。当前多数社会化服务组织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组织运行较不规范,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管理水平不高、服务不到位、服务单一等问题,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不能满足农户等农业参与主体的多样化需求。
一是政府主导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部门化”现象严重,内部人员不是按照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进行配备和构建,缺乏专业性。如部分地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人员中非农专业人员占50%以上,使得这类组织难以有效从事公益型农业社会化服务。
二是多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种粮大户等内部管理不规范、经营能力较弱,提供的社会化服务缺乏相应的政策扶持,致使这类组织服务水平较低,多数为单一服务,难以真正为农民提供科学合理的社会化服务。
三是合作社等集体组织规模较小,基本是农民自发形成的,导致合作社提供的社会化服务只局限于本村、本乡内,缺乏跨区域合作和不同组织之间的合作,相关社会化服务不能满足农户生产发展的需求。从合作层次上说,多数合作社的业务停留在开展技术信息服务和初级农产品生产销售的初级合作层次上。
(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供求脱节,需求不足和供给短缺并存。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供求信息不对称,服务组织与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脱节。目前,农业金融、保险、信息等服务较缺乏,难以满足农业生产发展结构调整资金需求和农业保险需求。农民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是其市场经营的理性需求, 但由于农业比较利益低, 农民从土地上获得的纯收入少,增加服务的投资并不能与从农业中得到的回报相匹配, 加上当前从事农业的多数农民观念落后,素质不高,因而农民对技术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不是很迫切。如粮食种植比较利益低,导致对机械化和专业化的农作物植保等社会化服务需求乏力。与此同时,河南省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需求由单纯的生产环节服务向资金、技术、信息、金融、保险、经营管理等综合扩展,但当前多数服务组织功能单一,导致这部分需求供给短缺。
(四)现行政策体系衔接不到位,缺乏制度保障。目前,我国各级政府规范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供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少,且规定过于宽泛,缺乏操作性,不利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制度建设的滞后性和相关政策体系衔接不到位,使得服务组织供给社会化服务时缺乏有效的政策措施保障,影响其内部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降低了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是金融信贷政策与农业生产的客观现实不衔接。虽然政府鼓励金融资本投资农业,但由于农业投资回收周期长,面临市场和自然风险大,加上银行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的约束,使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缺乏开展农业信贷业务和保险业务动力。大多数合作社、种粮大户由于受到自身发展水平和农业比较利益低的制约,难以获得银行信贷资金和农业保险支持。
二是政府补贴政策难以促进农业良性发展。我国各级政府的农业补贴政策基本是围绕承包权进行的,而非经营权,致使补贴获得者不是农业生产经营者,严重制约了这类组织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导致财政投入到农业生产方面的补贴难以发挥应有效益。
三是农业生产分散经营格局制约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目前我省现有农村承包耕地9612万亩,承包农户1978.5万户,户均耕地4.86亩,是典型的分散经营格局,致使合作社等各类集体和市场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难以获得发展空间。
四、总体思路和具体建议
(一)总体思路。以十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为目标,以保障农民基本权益为准则,以组织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为主线,以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壮大生产经营规模、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坚持“重点完善,突出培育,加快提升,促进规范”的总体发展思路,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机制灵活、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重点完善政府主导型公益体系,突出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加快提升市场化服务质量,促进规范各种服务体系运行机制。
(二)具体建议
一是支持公益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根据区域布局,支持县乡政府整合基层农业生产服务机构和人员,扩大服务半径,设立农业生产服务区域站,避免人力资源闲置和浪费。整合相关涉农专项资金,加大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培训,改善其知识结构单一老化问题,全面提升公益能力。支持实施信息惠农工程,改善公益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方式,积极利用科技、气象、粮食等涉农服务网络,搭建省级农业信息服务平台。支持农业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农产品和农资市场信息服务系统、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系统等应用系统建设。支持粮食生产核心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建设农业气象自动化观测网,提升农业气象灾害监测能力。支持政府向具有相应资质的农民合作组织或龙头企业购买服务,对当地农业生产进行统一指导、统一服务,对病虫害实施统防统治,发挥补贴政策的整体合力。
二是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提高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力度,支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覆盖面和带动力。支持发展农业合作经济和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推动土地、资金、技术、装备和劳动力的联合和协作,扩大基本生产经营单元的生产规模,逐步形成适应工业化和产业化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格局。支持开展以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建设为载体,推进试点县、乡镇和合作社工作,重点围绕破解政策、资金、金融、土地等制约难题,积累经验、探索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的新型农业生产现代化经营主体发展的新路子。
三是支持农业产业化集群建设,加快提升农业生产市场化服务质量。统筹安排相关涉农资金,按照“基地支撑、龙头带动、流通服务、特色高效”的原则,以当地资源优势为依托,以产业关联为纽带,以涉农经济组织协作为基础,突出基地化、标准化、规模化、信息化、产业化,选择一批上下链接、合作紧密、以就地加工为主的农产品产区,支持推进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努力打造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农业产业化集群。
四是加大对粮食生产规模化经营的支持力度。目前,我国粮食生产分散经营方式不利于粮食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不利于标准化集约化经营,不利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粮食科技推广要有完善的农业基础设施、产业化的经营模式和农民看得见的效益。但对我国户均只有7亩地的小农经济而言,往往因粮食生产周期长、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大和比较效益低等因素的影响,使粮食科技对农民的吸引力减弱。另外,由于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方式,增大了粮食生产科技应用推广和管理成本,制约了粮食生产科技的应用和转化。因此,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是新时期的重要举措。建议中央研究出台加快土地流转的财政支持政策,设立专项引导资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种粮大户流转土地,引导和鼓励其增加土地经营规模,推广应用现代农业科学技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农产品生产品质和效益。
关键词:财政投入 财政支出 偏斜指数 结构效率
政府的农业财政投入对农业发展影响重大,2006年新年伊始中央就下发了“1号”文件,从多方面加强对农业的投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对于农户的农业投入而言,政府的农业财政投入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更长期、更深远。在研究政府的农业投入中,从政府的农业财政投入的结构入手具有实际意义。
对政府农业财政投入的基本判断
研究政府农业财政投入问题的视角一般包括政府投入的规模和效率二个方面。无论是研究政府农业财政投入的规模,还是研究政府农业财政投入的效率,都必须首先界定政府的农业财政投入范围。从我国政府的农业财政投入范围上讲,应该把支援农业生产和农业事业费支出以及政府的农产品政策性补贴支出都包括在政府的农业财政投入之中观察,而不能仅观察政府的支援农业生产和农业事业费等农业财政支出项目。如果仅考虑政府支援农业生产和农业事业费等财政支出项目,漏掉政府的农产品政策性补贴支出,不仅缩小了政府的农业财政投入视角,也可能导致由此而得到的有关政府农业财政投入的相关结论有失客观、准确。
农业财政投入规模判断
判断政府的农业财政投入规模是否合理可以通过农业财政投入比例的纵向变化趋势以及与国外政府的横向比较二方面的指标变化入手。
纵向比较的我国政府农业财政投入规模处于增长的态势。按照农业投入总规模=政府支援农业生产和农业事业费支出+政府的农产品政策性补贴支出计算,在“八五”和“九五”时期,我国政府的农业财政投入总规模除了1991年、1992年外分别都是逐年递增的。政府的农业财政投入总规模占财政总支出比例的增长率从“八五”平均5%增加到“九五”的20.5%,增长了4倍多。“八五”和“九五”时期国家财政收入增长率分别都是16.5%。所以,从“八五”和“九五”二个时期我国政府的农业财政投入占总财政支出比例增长率与财政收入增长率二个指标的比较而言,我国政府的农业财政投入规模处于增长的态势。
横向比较的我国政府的农业财政投入规模处于高水平。与国外政府农业财政投入进行规模比较的主要对象可以选择OECD成员国进行。与OECD成员国比较,2000年我国含农牧业税的农业财政投入占GDP的2.23%,OECD成员国为0.68%,扣除农牧业税后我国农业财政投入占GDP的1.70%,OECD成员为0.59%。由此可见,我国政府的农业财政投入规模并不低,处于相当高的水平。
农业财政投入结构判断
根据我国农业财政投入范围包括的政府支援农业生产和农业事业费支出以及政府的农产品政策性补贴支出计算,我国政府的农业财政投入结构表现为“三高一低”的特点。
农产品政策性补贴支出的高比率。我国政府长期以来一直对农产品实行政策性补贴政策。政府对农产品政策性补贴支出占国家全部农业财政投入比例在“八五”时期是42.9%,“九五”时期是41%。农产品政策性补贴都是与农业生产没有关系的转移支付。所以,尽管有如此巨大的农业财政投入,农业生产资本仍然缺乏。如此高比率的农产品政策性补贴严重地限制了政府的农业财政投入对我国农业经济的深度发展和广度发展进程。
农业事业费支出的高比例。从中央政府农业事业费支出比例的变化看,尽管“九五”时期中央农业财政支出中农业事业费比例比“八五”下降了1.2%,但在二个五年时期中各年度农业事业费比例看,仍然处于76%以上。地方政府农业财政支出中的事业费比例虽然比中央政府低,也在45.2%-56.2%之间。由此可见,政府的农业财政支出的大部分是维持农业事业单位的“吃饭”问题,对农业生产直接作用甚小。
与农业生产无直接关系的农业基本建设支出的高比例。在“八五”和“九五”期间,我国政府的农业基本建设支出都占政府农业财政支出的1/3水平上。但这些支出中用于重大水利工程和生态建设等全社会普遍受益的投入占了80%―90%,而真正用于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的良种工程、农田水利以及节水灌溉等中小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只有10%左右。大比例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对农业生产实际条件改善的直接推动作用很小。
低比例的农业技术进步支出。在我国政府的农业财政支出中,农业技术进步支出所占比例已经从 “八五”的0.68%提高到“九五”的0.77%。尽管提高幅度不足0.1%,但表明了政府已经加大了农业技术进步投入。政府对农业科技投入增加1元可以使农业增加值增加11.87元。过低的农业科技投入严重地限制了农业财政支出促进农业经济深度发展的进程。
农业财政投入偏斜状态判断
农业财政投入偏斜指数=(农业财政投入国家财政总支出)/(农业国内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100%。农业投入偏斜指数刻画了农业财政投入与农业产值贡献程度之间的关系。如果农业财政投入偏斜指数越高,说明农业获得的财政投入支持越大。偏斜指数为1,表明了农业获得了与农业产值地位平等的财政支持度。按照政府的农业财政投入=政府支援农业生产和农业事业费支出+政府的农业政策性补贴支出计算,“八五”和“九五”时期我国农业财政投入偏斜指数的平均水平分别是78%和79%。我国政府的农业财政投入偏斜指数上升了0.1%的变化,首先表明了政府对农业经济投入的支持力度的提高,其次表明了我国农业经济获得还没有获得与其在国民经济中贡献相等的身份。我国的农业经济还处于纯粹的贡献地位。
提高农业财政投入结构效率的思路
从横向比较看,我国政府的农业财政投入规模处于高水平状态;从纵向比较看,我国政府的农业财政投入比例已经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率;从偏斜指数看,我国政府的农业财政投入能力也在提高。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人们一般都认为我国农业财政投入不足。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我国农业整体发展水平所决定的政府农业财政投入能力的有限性与农业发展的巨大需要之间存在缺口;我国政府农业财政投入结构的偏差加剧了农业财政投入的缺口。因此,我国农业财政投入的更主要问题不在于财政投入规模问题,而在于政府的农业财政投入的结构偏差。提高政府农业财政投入的结构效率是我国农业财政投入政策的中心环节。
提高农业财政支出与农业生产发展的密切度
“八五”和 “九五”时期,我国政府的农产品政策性补贴占农业财政总投入平均水平都是40%以上。根据经合组织测算,发达国家价格补贴的效率是25%左右。就安徽省而言,我国价格补贴效率是10%。这充分表明了如此庞大农产品政策性补贴支出对农业生产支持程度十分有限。我国农业财政投入结构与农业生产密切度不高,也与农民收入的密切度不高。可见,把农产品政策性补贴投入转投到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项目对于提高农业财政投入整体效率是特别重要的。根据我国农业财政投入包括的项目而言,财政支出项目中与农业生产条件改善投入、农业科技投入比较弱;直接补贴资本能力比较弱。而这二个方面又都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所以,分解政策性补贴投入的方向把一部分农产品政策性补贴转做直接补贴资本,增强直接补贴资本能力,提高直接补贴力度。同时要把农产品政策性补贴一部分转投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业科技上去,改善农业条件,增强农业生产能力。
重新构建农业财政支出结构
在“八五”和“九五”期间,政府支援农业生产支出和农林水利气象事业费支出比例一直都占我国政府农业财政总支出的1.3的水平上,农业技术进步费支出不到1%。事业费主要是解决“吃饭”问题,对农业生产的推动作用不大。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和技术进步在农业发展中互相促进、互相制约。我国农业技术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仅为35%左右,而农业发达国家达到了60%―80%。农业技术成果转化率和普及率仅有30%―40%,比发达国家低40%。落后的农业技术限制了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对农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农业技术落后的根本原因是农业技术研究与推广经费投入不足。加强农业技术研究转化和普及首先要增加农业技术研究和推广投入。在现有农业财政投入水平下,减少事业费比例,增加农业技术研究与推广投入不仅能够扩大农业条件改善对农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也是提高农业财政支出结构效率的重要途径。
扩大农业生产设施建设
农业生产条件的根本改善是传统农业发展为现代农业的重要基础。农业生产条件改善程度决定了农业发展的现代化深度。农业生产条件根本改善是农田基本建设的结果。所以,农田基本建设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根本,是农业基本建设推动农业发展的核心。农业基本建设包括的内容除了农田基本建设外,还包括非农田基本建设项目。只有投入到良种建设、农业生产灌溉设施等方面的农业基本建设才属于农田基本建设。也只有这些项目的农业基本建设才能够真正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我国农业基本建设支出的80%―90%与农业生产条件改善程度不大。高比例的农业基本建设并没有高水平的农业生产条件。所以,在经过了90年代以来基本治理了大江大河后,农业基本建设投入重点要转移到农田基本项目上来,切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基本建设投入推动农业发展的直接效率。
加强对农村教育的投入
增加农业技术研究、推广投入只是为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和农业经济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提供了可能性。广大农民掌握、运用农业生产技术状况直接决定农业技术效率真正发挥。所以,要提高农业科技投入贡献率,必须首先培训农民,提高农民掌握技术能力。农村教育投入每增加1元,就可以使农牧业产值增加8.43元,仅次于科技投入。这是与我国农民受教育程度偏低有关系的。所以,增加农村教育投入是提高农业财政投入结构效率、尤其是科技投入效率的特别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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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明确提出了实现全新的四化,即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以及农业现代化的全新标准。讨论建设了覆盖全面,综合套是的社会化服务新体系。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业生产的全过程社会化服务机制的建设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需求。在农业现代化发展过程中,通过提供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不仅能够有效的将各种现代生产要素融入到农业生产中,而且还有利于在家庭联查承包责任制度上,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经营,从不断推动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和规模化。
1 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建设存在问题分析
在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建设过程中,存在不完善和不健全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选,从提供社会化服务的主体机构来看,现在很多地方提供社会化服的主体依然是以政府为主导,社会上其他组织的服务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随着农村事业改革不断推进,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农业经营和管理机构等现代农业公共服务机构还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其次,在农村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这些组织的存在经营范围狭小、规模化和城市化发展水平比较低、规范化程度不高、对地方的带动能力不足等问题;最后,政府公共服务内容与农业需求存在很大的差异性,随着农业生产逐渐的面向市场化发展,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需要由以往只是单一的从生产角度进行服务,应该向着生产、经营和风险评估等综合方面扩展,但是目前多数社会化服务机构都存在功能单一。随着我国对市场经济制度不断进行深化改革,进一步的对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服务机制进行有效改善和建设十分有必要。但是在探索和建设过程中,不能单单只是依靠政府的力量,还需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企业的作用,三者联合起来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2 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探索
2.1 加大对农业生产社会服务制作支持力度
首先,应该强化引导。在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过程中,可以树立典型,通过树立一支典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这个组织的带动,帮助农民更好的开展农业生产;其次,要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通过合理对不同的专业合作机构进行有效的组织和划分,积极的组建相应的资金和办公经费,从而进一步的引导和支持社会各种社会组织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提高社会组织的规划化;最后,加强科学技术的培训力度。通过政府财政和企业出资,建立农机技术培训班,通过这种形式进一步的加强对合作组织人员的专业农业技术的培训,从而切实提高服务的科学技术含量。
2.2 制定完善的服务组织的支持标准
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服务机构最大的特点就是公益性特点,主要涉及到了防灾、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技术培训等内容,而这些内容主要是由政府支持开展。而对于生产经营性的服务组织应该积极的鼓励其以多种方式存在,并制定完善的标准,积极的扶持。首先,对于支持的社会服务组织必须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不能是一个小组织或者几个分散的组织单打独斗的存在;其次,政府支持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还必须具备完善的组织结构,在业务和财务运行过程中,必须采用规范化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最后,应该规定支持的社会服务组织的经营目的,那就是必须以提供农业生产为主要经营业务。
2.3 选择性开发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
为了加快营造农业部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应该结合地区的实际情况,从政府的财政资金中抽出专项资金,选择当地社会化较好的地区集中开展试点工作,重点做好地区主要农作物的全过程服务建设,包括了合作社的建设、协会、农产品生产企业以及种植大户等多形式的市场主体的建设和财政补助。省一级的财政部门应该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和实际的环节。在进行补偿过程中,补偿方式采取由服务组织和被服务对象签订相应的合同,经过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之后,财政部门就可以根据认定部门的审核的合同进行财政拨款了。这些财政拨款应该专门应用到服务组织购置与农业生产相关的机械设备,相应农业建设的资金,农机具的维修方面,而财政资金中一小部门可以用作弥补服务组织的其他费用支出。
(1)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中国虽然是一个农业大国,但是还称不上是一个农业强国,农民的主要经济来源就是农业生产,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农业生产的状况仍处于比较劣势的地位,由于农业生产受自然环境和市场环境的影响比较大,所以农民的收入并不是很稳定。农村技术服务站信息化平台的建设能够帮助农民解决问题,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平台,可以随时掌握市场的需求,根据市场需求对农业生产进行合理地规划,使农业生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的需求,进一步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2)有利于农业结构的调整。加强农业技术服务站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就能够利用网络平台为农民提供科学合理的农业种植信息,在种植位置的选择、农作物种类的选择、肥料的选用等多个方面提出科学合理的信息。在遇到一些农业种植技术相关问题的时候,也可以通过网络得到专家的指导,让农业生产不再是盲目地进行。专家的一些专业指导和网络平台提供的可靠信息能够让农民在农业管理和经营上更新思路,以正确先进的技术和方法带动农业生产,促进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体系的完善,不断优化农业结构。
(3)及时反馈市场供求信息,加速农产品的流通。通过构建农业技术服务站的信息化平台能够有效地帮助农民了解到当前农产品的市场行情,可以在网络上联系需求商,通过信息化平台供求双方就能够进行信息交流和沟通,足不出户就能够解决农产品的销路问题,有效地解决了部分偏僻的农业生产区农产品销售渠道狭窄的问题。甚至可以让双方在信息平台上进行沟通后直接完成交易。农民也可以根据信息平台了解到各个地区市场需求是怎么样的,什么样的农产品会比较畅销,进而在产业结构上进行相应的调整,总之信息平台的建设为农民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保障了农产品的顺利流通。
(4)加快农业科技化转变。在人们的印象当中,农村基本上就是落后的代名词,但是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农业技术也在不断地得到提高,农村地产业得到不断发展,农村已经不是人们想象的样子。农业技术服务站信息化平台的建设是农业进步的技术保障,将信息化平台提供的农业技术和产品需求方面的信息合理地运用到实际的农业生产当中,将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落实信息化平台的建设,能够有效地加快的农业现代化转变。
2湖南省农业技术服务站信息化平台建设的措施
(1)整合资源,进行系统设计。农村服务站信息化平台的建设是一个不断总结和发展的一个过程,需要得到行政方面的支持和推动。在信息平台的构建过程中需要整合投资、设备、技术、人才等多方面的资源,将信息化建设所需的资源进行合理地规划。首先要广开投资渠道,吸引信息技术方面的专业人才投身于农村的信息化建设中来,另外在设备方面也要进行合理地安排,将整个农业技术服务站的信息化平台建设地系统进行完善,逐渐形成一种现代化、智能化的机制,推动农业的协调发展。
(2)信息化平台子系统的构建。农业信息化平台的建设是要从多个方面为农业生产提供便利的,所以说系统要实现多种功能就要进行合理的子系统构建,子系统实现的功能具体包括对农业市场信息的分析系统,采购、生产和销售的模块,在农产品市场需求方面的建设中,要针对农业市场的需求,将市场需求涉及到的信息及时地反馈给农民,包括具体各地区农产品的价格、市场需求量等信息,还应该进行农产品市场的预测和供求比例的分析,提供农业生产所需的信息。另外还有农产品投入市场的信息模块建设,要构建有效的种植信息的平台,在采用什么样的种子、化肥的投入型产品信息分析上也要不断加强,农业投入产品对于农业生产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全面地了解投入品的质量,引导农民做出正确的生产投资策略。
(3)部门协作,合力支撑。农业技术服务站的信息化平台建设需要多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涉及到多种业务技术的综合集成,需要将这些部门统一进行组织和领导,在心信息技术方面要结合农业技术指导部门和农产品销售部门以及农业投入产品的采购部门等,多方进行协调的发展,各个方面都发挥积极的作用,才能够保障信息化平台的顺利实施,保障农业生产能够实现智能化、信息化的管理,促进农业的现代化发展。
(4)重点突破,实现信息技术的集成。农业生产上一般来说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自然灾害的问题,还有其他的就是农作物本身和一些环境因素造成的问题,比如说土壤的养分问题、农作物发病等问题。当出现气候突变或是病虫灾害的时候,常常会导致农作物的大量减产,给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收入带来很大的问题。所以说信息化平台的构建首先要突破这一农业生产的重点问题,利用作业导航和变量控制的技术,以变量控制的方法加大施肥、施药的规模,合理地实现自动控制技术的应用,构建网络基础平台,促进农业生产管理方面的技术进步。
(5)加强培训,打造现代化的队伍。在农业技术服务站的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中拥有强大的人才队伍是相当重要的,可以说拥有了人才就拥有了竞争力,现代科技的发展速度很快,需要现代化的人才不断地进行知识结构的创新和发展,让信息化的平台能够跟上时展的步伐。在现有的农业技术服务站人才基础上,要定期组织这些人员进行信息技术知识的培训,将引进和开发的先进技术及时地进行普及和传授,加强人员的科技素质的培养。
(6)加强政府支持和参与的力度。目前农村的现代化建设是国家和人民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所以说在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中也要加强政府支持和参与的力度。政府机构的大力支持能够加大信息技术建设的宣传力度,将农业信息化建设放在重点发展的位置上,科学进行规划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另外还要积极争取政府专项资金的支持,增加农业信息化建设的资金保障,提高政府的支持和参与对于农业技术服务站的信息化平台建设来说具有实质性意义,是信息化平台能够得到顺利发展的有效保障。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