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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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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施工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为加强我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金融支农服务水平,根据丽政办〔2009〕21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实际,就我县开展农村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信用、资产、授信三联评,小额信用贷款、林权(农房)抵押贷款、农户担保(联保)贷款三联动,政府、银行、农户三联手”的要求,建立农村信用等级评价制度,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创建工作,全面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林权抵押贷款,继续探索农房抵押贷款工作,加大对农户创业创新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2009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信用等级评价和综合授信工作,西部乡(镇)6月底之前,评价面达到行政村的60%,行政村内农户信息采集面达到户数的20%;9月底之前,评价面达到行政村的100%,行政村内农户信息采集面达到户数的50%。东部乡(镇)6月底之前,评价面达到行政村的50%,行政村内农户信息采集面达到户数的10%;9月底之前,评价面达到行政村的80%,行政村内农户信息采集面达到户数的30%。同时,9月底之前,全面完成信用农户综合授信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并建立全县统一的农户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提供信息支持。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农村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分管金融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分管金融的副主任、人民银行行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任副组长,建设局、农办、农业局、国土局、公安局、林业局、人民银行、农发行、农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在人民银行县支行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全县农村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为便于工作的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再下设“督查指导组、宣传报道组、日常事务处理组”三个工作组。

农村信用等级评工作要形成县、乡、村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要建立本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乡(镇)分管领导、信用社主任任副组长,林业、农业等相关人员为成员,切实加强对辖属行政村信用等级评价的组织领导,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全权负责本乡(镇)农户信用等级评价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同时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农户信息采集小组。由各乡(镇)的驻村干部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信用社信贷员、林业工作站、村两委干部及农户代表组成,负责采集本村农户的信用信息,建立农户信用信息档案,提出初评意见,并在本村张榜公布后,上报本乡(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四、实施内容

(一)统一评价标准,规范信用管理。由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农村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统一评价标准,规范评价程序,严格评价管理。各乡(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将评价结果报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查后,由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对获得相应信用等级的农户进行命名,并颁发《信用证》。在此基础上,深入开展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信用村、信用乡(镇)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向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经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经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信用村由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命名和授牌,信用乡(镇)报经丽水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予以命名和授牌。

(二)建立征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人民银行作为征信业主管部门,要负责建立全县统一的农户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将农户的基本信息、信用等级、贷款授信以及不良记录等内容纳入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统一管理,及时更新。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这一平台,简化贷款调查程序,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发挥好农户信用信息平台在防范贷款风险和促进农村信用建设中的作用。

(三)明确评级主体,分乡镇组织实施。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根据政府主导、各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农户积极参与的工作模式,组织金融等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展农村信用等级评价和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农户的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等级评价的基础性工作。信用社要在农户的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提供农户相关信用信息,并结合“走千家、访万户、共成长”活动,建立完善农户信息档案。

(四)改善授信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各涉农银行金融机构要结合农户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进一步完善贷款授信管理。根据农户的信誉、资产状况、第一还款来源等情况,核定综合授信额度。对信用户的小额贷款需求,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开展信贷业务,在核定的信用额度内,不需要提供担保、抵押,凭有效身份证件和《信用证》、小额农贷卡或惠农卡等就可以办理贷款。对信用户非小额信贷需求,只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可采取林权或农房抵押方式取得贷款,一次性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三年有效,简化贷款手续,提高贷款效率。对农户贷款需求额度超过其综合授信额度的,则采取农户担保(联保)的方式予以解决,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户的贷款需求。

(五)落实配套政策,促进持续发展。各涉农银行金融机构对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应制定相应的信贷倾斜政策,实行贷款优先、额度放宽、手续简便、利率优惠。对低收入农户贷款和单笔金额2万元以内的林权抵押贷款执行基准利率,由县财政给予基准利率50%的贴息。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农村信用等级评价,全面推广农户循环贷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体现。通过农村信用等级评价,规范信用管理,对进一步改善金融支农服务,支持农民创业创新,推进农村信用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乡(镇)和银行金融机构、林业局、建设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开展农村信用等级评价、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深化信用村和信用乡(镇)创建作为2009年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县农村信用评价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职责。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村信用评价工作,切实加强对信用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要组织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维护信用评价工作秩序。各乡(镇)确定一名联络员,每月22日前,以乡(镇)为单位,向县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纸质《*县农村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进度月报表》(附件1)一份,同时通过电子邮箱报送(*)。

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农村信用等级评价和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管理办法,对农户信用等级、信用村、信用乡(镇)实行统一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三个工作组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具体做好信用评价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宣传报道和日常事务处理等工作。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做好农村信用等级评价和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的具体实施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推广“三联动”业务,不断提高信贷支农服务水平。其他涉农银行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评价结果和信用信息平台,积极参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林权(农房)抵押贷款的发放,不断拓宽支农服务范围。

县林业局牵头会同县信用合作联社负责制定具体的森林资源评定办法,并派员直接参与农户林权评定工作。县建设局牵头会同国土局、县信用合作联社负责制定具体的农房评定办法。县农业局会同信用合作联社负责制定种养殖业评定办法。县建设局和县农业局要认真做好业务培训工作,并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参与日常督查和指导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信用评价工作,结合本部门职责,注重对评价结果的开发与利用,进一步扩大评价影响,提高评价效果。

(三)把握工作原则。一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农村信用评价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定性工作,各乡(镇)、信用社要结合当地实际,实事求是,准确把握评价标准,做到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对农户小额贷款授信额度的确定不搞“一刀切”,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做到一社(行)一定、一村一定、一户一定,有效满足农户的贷款需求。二要维护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自。各乡(镇)要加强对农村信用评价工作的领导,全力支持信用社开展评价工作。农村信用社也要主动做好汇报工作,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当地村两委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听取村两委干部的意见,调动其参与信用评价、监督贷款发放、协助贷款管理的积极性。三要规范操作,公开民主。农村信用评价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讲求实效,实行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公信力和透明度。

六、保障措施

施工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结合我市历年创建成果和实际,我市农村公路至今年6月底需在巩固往年创建成果(见附件1、附件2)的基础上,巩固和创建示范乡镇34个(含巩固去年创建成果22个),养护文明示范路县道继续巩固去年创建成果255.11公里,乡村道在继续巩固去年创建成果388.622公里的基础上,新创建86.14公里示范乡村道(2014年新创建示范乡镇、示范路明细表详见附件3、附件4);按示范路标准完成区补大中修项目(最终项目以区厅下达计划为准),同时加快危桥改造、安保工程项目工作,并且达到以下指标:

(一)全面完成示范乡镇及示范路创建工作;

(二)路面优良等路率,县道不低于54%、乡道不低于40%、村道不低26%;

(三)路面中等路以上的比例,县道不低于87%、乡道不低于78%、村道不低于72%;

(四)列养率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县道达100%、乡道不低于65%、村道不低于50%;

(五)绿化率,县道不低于97%、乡道不低于87%、村道不低于35%;

(六)路政案件查处率和结案率均达100%。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在切实贯彻执行《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方案》精神的基础上,各县(区)应加快本县(区)《管理养护方案》出台的速度。进一步明确县(区)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主体的职责,乡(镇)人民政府是乡、村道管理养护责任主体的职责,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县、乡人民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同时,养护所需经费纳入县(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明确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及需地方筹集的养护工程不足部分的资金由地方财政负责,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足额到位。

(二)各县(区)应继续督促各乡镇政府成立交管站,负责乡、村道路的管理工作。积极着手开展2014年新创建的养护管理示范乡镇和巩固2013年即有示范乡镇的工作,从设立机构、确定人员、落实资金、制定制度并上墙公示、签订责任状、保证路况几个方面抓好落实,确保到今年6月底能全面完成我市管理养护年活动任务目标。

(三)各县(区)应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农村公路的进行养护指导,加强对公路路肩、水沟的养护,及时清理路肩上的杂草,对破损的路肩及水沟应及时进行修复,确保路肩水沟的整齐、美观,提高路况水平,以确保需巩固的2013年示范路及2014年新创建示范路各项指标能达到或超过区局标准要求。

(四)鼓励各县(区)探索创建“中心养护站”管养模式,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理清养护管理责任,细化工作分工,将工程项目、线路段的养护责任落实到人,探索一套操作性强的考核管理机制,促进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力度的不断加大,减少路面病害。同时,鼓励引入专业化养护队伍从事小修保养项目,规范施工工艺,严抓施工质量,提高机械化程度,避免重复投入,提高工作效率。

(五)各县(区)应根据《关于将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纳入建设市场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的通知》要求,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总投资超过200万元的养护工程项目(路面大中修、安保工程、危桥改造等)从业企业的信用评价资料收集、初评,并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定期信用评价工作。

(六)多方筹集资金,大力开展标准化镶边墙、标线、交叉路口处置、小桥危桥改造等标准化项目,打造我市农村公路标准化养护品牌,确保沿线群众安全出行的基础上,提升出行舒适度。各县(区)应按照《市农村公路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及《市农村公路镶边墙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市农村公路标线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市农村公路交叉路口整治工作方案》的标准对辖区内示范路进行标准化改造。

(七)评估活动成效,总结活动经验,宣传和推广好的做法。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应系统的总结开展管理养护年活动三年以来的经验和做法,市局拟在7月份结合半年检查对全市管理养护年活动三年来的创建成果予以评估,把经验、做法、措施上升为制度和管理办法,研究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长效机制,并对管理养护年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1.由于人员变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领导小组部分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名单如下:

2.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制定本县(区)落实方案并具体实施,指导乡镇做好管理养护年活动的相关工作,认真组织,狠抓落实,以管理养护年活动为契机,积极争取政府支持。

(二)认真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行使农村公路行政职能及从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所需经费纳入县(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切块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燃油税转移支付资金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或作其他用途。专项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资金(不含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人头费用和管理费用)应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安排,并按财政增收比例逐年提高。要争取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国土、水利、扶贫开发、农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多部门合力推进的发展局面,管好养好农村公路。

(三)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农村公路交通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方案的通知》精神,市局将继续推行养护工程资金“以奖代补”机制,对我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予以奖补,推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常态化、规范化。

(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县(区)应对县道和乡道所设立养护责任公示牌,进行完善和版面更新工作,及时、规范的向社会公布路线的管理养护主管单位、承养公司名称或养护承包人姓名、社会监督员姓名和养护质量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同时,鼓励各县(区)在村道设立养护责任公示牌。

施工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公路;造价控制;造价管理

中图分类号 U41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09)10-0036-02

公路项目造价控制是建设管理的三大目标之一,贯穿于投资决策、设计阶段和实施阶段等各阶段。公路项目实施阶段造价控制,是指工程施工招标至竣工验收期间的造价控制,主要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编制、设计变更费用审批和工程决算审核(审计)等。

有关资料表明,公路项目造价控制的关键和重点在设计阶段,但在实施阶段由于涉及施工、监理、业主(代建单位)、设计和社会团体等各方利益,时间较长,以及受风沙、雨水等自然环境等多种因素干扰,造价控制难度很大。因此,公路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与管理,是将来较长时间内需研究的课题之一。本文分析当前公路项目实施阶段造价控制中存在的某些现状问题,并对相关解决对策、措施进行探讨。

1 实施阶段造价管理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1 招标文件条款编制不严谨和欠规范

目前,以《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合同条款,以及工程量清单市场投标报价为基础的单价合同(类型),是公路项目实施阶段造价控制与管理的重要手段。但是,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发现也存在不少影响造价管理的问题。

招标文件条款不规范、不严谨,对将投标不平衡单价评标审查不重视,变更工程计价等条款欠明确、不完善,变更工程计量支付比例偏大,是致使项目造价控制与管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虽然各承包商管理水平不同,效益不一,但各细目投标单价不会与定额法编制的控制(细目)价相差很大,可见是一种投标策略。承包商大幅度的不平衡报价投标策略,将会引起工程项目结算大大突破合同总价。不平衡报价是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承包商通过有意识地提高某些单价和降低一些单价,来实现工程利润最大化,其中时间不平衡报价是利用承包合同的早期施工、早计量支付的规则,通过适当提高先期施工、降低后期施工分项的单价来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的方法。而数量不平衡报价是通过分析图纸、计量法则以及现场考察等技术经验判断,适当调高或调低可能增加或减少数量的清单单价,从而可能在合同履约时获得更大经济效益。不平衡报价以及计价条款不明确,给业主造价管理带来较大困难。

1.2 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不够规范、控制价不合理

控制价,是业主单位招标造价控制基准,是社会平均生产力下的造价成本,也是“合理低价法”和“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关键点,以防止恶意低价竟标发生。对控制价认识不够,出现编制不规范,存在控制价不合理问题,控制价没有相应的公路工程专业造价工程师编审把关,或有的以施工图批复预算建安工程费简单折扣作为招标控制价,出现招标控制价过高、较大漏项的造价偏低情况。

1.3 设计变更及索赔管理问题

由于受项目设计的客观条件和主观因素的影响变更难以避免,但设计变更管理欠规范,变更随意性较大,对设计变更的经济性、技术性论证不充分,或受主观性影响大;设计变更审批权限不明,审批程序控制不严,设计变更严肃性不高等情况,是突破项目造价主要问题之一。

低价中标承包商把索赔作为提高利润的重要途径,甚至以设计变更等情况进行恶意索赔等,或业主被动应对施工索赔,而忽视反索赔条款的应用等问题,对索赔管理不善,引起工程造价失控。

1.4 勘察设计质量不高

有的项目勘察设计质量不高,随着施工测量及分项工程进入实质性施工,发现勘察设计与实际不符,设计文件中存在错、磁、漏、缺部分,需设计调整或修改等设计变更是突破工程造价的问题之一。

目前,由于勘察设计逐步市场化,设计管理法规不健全,信用评价管理体系未完善等情况,企业偏重经济效益目标,勘察设计赶时间、要进度,部分项目出现大企业投标中标,小企业进场的转包分包行为,造成勘察设计深度不足,设计质量不高。此外,建设单位管理不到位,以及勘察设计单位对设计审查或审批意见不重视,没有很好地分析研究及修改落实,由此引起在实施阶段设计变更较多,造成工程费用增加严重。

1.5 相关法规制度体系不健全

工程造价管理法规体系尚不完整,目前国家还没有专门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无法指导、规范造价管理工作。对于部分企业和有关人员有意变更,恶意增加造价,牟取非法合同价款等问题,也无法可依,这些都是对工程造价管理非常不利的因素,应对其严罚。

2 改进公路建设项目造价控制的措施

对于以上公路项目实施阶段出现的工程造价问题,不仅要从认识上予以高度重视,并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不断完善、改进造价控制与管理。

2.1 规范招标文件,完善合同计价条款

编制严谨、规范的招标文件,完善合同计价条款,合理确定变更单价,是造价控制与管理的关键。完善招标文件中合同计价条款,明确变更单价原则和方法;

在招标文件增加限制恶意不平衡报价条款;完善投标造价评标规定,除了对投标总价进行评审外,重视投标单价分析评审,选择平衡合理的报价承包商。

对于投标单价分析评审,在投标价不变下,可将投标单价限制于控制单价的一定范围内,如在中标浮动率±10%以内,将有效控制不平衡合同单价。按照与投标合同总价水平一致的原则,来确定变更新增工程项目单价;根据中标合同价与控制价(标底)浮动比率,以及控制价的主要材料价格及取费标准等编制计算细目单价,再按中标浮动比率计算确定变更细目单价。由于当前建筑材料等物价波涨幅大,应增加材料价格补差(调整)的具体条款规定等。总之,规范招标文件,制订严密的合同价款条款,是实施阶段造价管理与控制的重要措施。

2.2 规范施工招标控制价(标底)的编制

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是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的重要环节。控制价不合理,难以准确确定工程成本,影响评标的公平结果。编制合理工程招标控制价,应做到:首先,选择好造价人员,应具有公路专业造价从业资格、丰富的本行业工作经验;公路类造价工程师如缺乏本行业工作经验(施工、监理),或土建造价工程师不熟悉公路建设,都会造成控制价编制不合理;其次,要排除各种非技术因素的影响,在合理时限内,通过调查工程现场、熟悉施工环境情况下,编制控制价;最后,编制完控制价要经行业主管造价部门组织审查,以避免造价人员技术误差影响编制结果。

2.3 强化设计变更和索赔管理

变更设计应遵循相关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和管理权限的规定,以变更的重要性(类别)及投资变化额度,按交通主管部门和业主(项目法人或代建单位)分级管理模式管理。

加强变更设计方案的合理性、经济性比选,除了进行方案的技术合理性论证外,还要进行造价分析。造价人员参与变更方案、变更工程造价审查 ,对变更工程进行多方案分析,避免超标准、超规模的不合理变更工程发生。在工程造价台账基础上,对在建项目的造价管理进行动态跟踪,直到项目竣工决算。在项目实施阶段,通过严格按批复初步设计概(预)算实行静态控制、动态管理、全程监控 ,实现造价的有效控制。

完善合同索赔有关条款,加强索赔管理;充分发挥现场技术管理人员作用,及时发现可能引起索赔因素,或收集、保存现场图片和有关记录等原始资料,做好索赔预防和反索赔管理,有效控制造价。

2.4 提高设计质量,减少设计变更

通过规范设计招标、完善招标文件及合同管理提高设计质量。完善合同条款,调整加大设计费在施工期支付比例,通过经济杠杆等手段,提高设计质量,保证设计服务质量。全面推行市场化设计监理和设计审查,通过完善设计减少工程变更,控制造价。严格执行设计审批制度,注重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批意见的落实,有效减少工程变更。主管部门加强设计企业动态信用管理,加大设计违约处罚力度,以强化设计内部管理,提高设计质量。

2.5 健全造价管理法规制度

建立健全适应我国经济建设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体系,制定、颁布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完善造价管理机制,明确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和中介咨询等各方应承担的责任,规范各方的行为,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进一步完善由业主、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和政府监督等互相制约的造价控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经济下的造价咨询与监督等作用。

3 结论

公路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通过建立有关管理法规制度,完善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法规体系,有效减少参建各利益团体制约,以高质量的勘察设计成果为基础,完善的合同文件为前提,合理编制控制价,强化设计变更和索赔等合同管理,实现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与管理。

参考文献

[1]罗杏春,等.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成本价控制方法研究[J].中外公路,2005,25(1):105-107.

施工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一、全力推进灾后住房重建,农村住房重建全面完成

(一)农村住房重建基本完成。市农村住房重建总户数(含维修加固)为451633户,其中,314989户维修加固房屋已于2008年全面完成;截至2010年6月底,新建的136644户已建成136048户、占总量的99.56%;已入住105672户、占总量的77.33%。314989户、8.7亿元的维修加固补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到农户;新建补助资金24.013亿元已全部发放到位。

(二)城镇住房重建实现预期目标。截至2010年6月5日,全市城镇维修加固141512套、1537万平方米,已全面完工。全市城镇住房重建42958套、383万平方米,已竣工38769套,建成比例90.25%。全市城镇住房重建有序推进,进展较好,已建成了幸福家园二期、鱼凫新村、慧民苑、水乡人家、子龙安居房等项目。

(三)农村重建“三清一还耕”工作取得初步成绩。灾后农村住房重建已到最后决胜阶段,市灾后城乡住房重建办和各灾区县(市)抓住“三清一还耕”(清理拆除板房和自建过渡安置房、清理废墟、清理环境,宅基地还耕)这个重点,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绩。全市共还耕宅基地51752亩,完成任务总量的78.15%;共拆除板房97716套,完成任务总量的64.34%;拆除自建过渡房24276套,完成任务总量的81.64%。

(四)城镇重建突出重点,着力打造特色场镇。目前,龙池、虹口、街子、泰安、西岭、花水湾、三郎等场镇重建已基本完成。突出龙门山脉旅游资源丰富的特点,山地特色旅游恢复较快,龙池、虹口等场镇已接待大量游客。其余场镇正在加快推进建设中,预计9月底可基本完成15个特色场镇的打造。

二、构建科学的城镇体系结构,形成组团式城市走廊带

按照田园式城市形态,全域形成组团式城市群走廊带布局的要求,加快中小城市建设发展。

(一)加快中心城区城市重大项目建设。2010年,中心城区以打通断头路、重要出入城通道及地铁建设为主,完善路网结构和优化道路功能,逐步形成一个以高速路、快速路、主干路和地铁为骨架,次干路和支路为基础,地面和地下交通优势互补、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保障公交优先通行,充分重视慢行交通的道路运行系统。目前,机场路东延线上跨红星路南延线立交桥6月底建成通车。一环路西门车站、羊西线、一环路高升桥上路口跨立交桥上已完成项目立项,现正在进行地勘、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预计2010年7月份开工建设。东客站配套工程纬一路、二路上跨铁路立交桥预计年底完工。中心城区42座人行天桥建设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中心城区打通断头路建设中,长城片区A10线、A11线已建成通车,万石路、劼人路已于5月底建成通车。地铁工程一号已试运行,10月1日将投入运营,地铁二号线正在加紧推进。

(二)整体推进“四大新城”建设。二圈层的六个县城,按都市区“一主四副(四大新城)”的发展思路,按照都市区既连绵式又组团化的布局关系,凡与中心城区直接对接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统一规划,统一计划,统一安排,市和区县二级按分工责任共同实施,实现都市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大统筹。通过推进川陕路改造、国道317线老成灌路(郫县段)改造、天府大道新会展中心和海洋公园下穿隧道等重大项目,依靠快速出入城通道、城市放射性主干道及地铁、快铁等一系列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路网密度,使中心城区与四大新城连接更加紧密。其中川陕路大天立交桥已于5月8日实现西幅桥通车,东幅桥梁正在进行东幅桥梁管线迁改及下部结构施工。天府大道新会展中心下穿隧道,已完成全部土方开挖和喷锚护壁工作,完成隧道主体6个框架段的底板砼浇筑,预计8月底形成通车能力。海洋公园下穿隧道,已于6月12日完成全部主体结构的施工,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预计8月底形成通车能力。三环路龙潭立交桥、成汉路立交桥预计于8月底建成通车。

(三)以中等城市的发展目标,提升县城建设水平。加强县城建设发展的研究,按照中等城市的规模和田园城市“城在田中,园在城中”的特征,优化县城的城市布局形态;快速改善城市功能和环境质量,扩大城市规模,提高城市承载力和辐射力;以高端化发展为方向,加强产业园区建设的服务和指导,形成主导产业明确、各具特色、高端化发展的产业集群。今年市建委支持县城基础设施和特色街区建设项目共计50多个,努力提升县城建设的水平。

(四)提高综合城镇化水平,大力推进重点镇建设发展。重点镇是全域城市群的组团,需要按田园城市组团化形态加快推进重点镇建设。各重点镇立足打破区域界限,在更大的范围发挥带动作用,按照田园城市的形态优化城市规划,优化发展空间,壮大主导产业,实现“三化联动”发展;充分运用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统筹城乡资源、多元化筹集资金,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城镇功能和承载力;运用政策扶持措施,全面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的步伐,加强城镇和农村社区管理,提升城镇化质量。上半年,34个重点镇招商引资预计到位资金30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0亿元。

(五)一般场镇改造全面实施。代市政府起草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一般场镇改造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0]15号)文件及6个重要的配套文件,成立了一般场镇改造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年50个改造镇计划启动实施改造建设项目257个、计划投资25亿元,同时各地还增加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确保年底一般场镇改造初见成效。各地统筹场镇内外建设用地资源,为引进社会资金投入场镇改造做好前期基础准备。目前,金堂县与市小城司进行融资合作,共涉及11个乡镇,融资总额达6.17亿元,已到位资金2.4亿。郫县的花园镇资源优势积极转化为资本优势,引入广东广晟集团整体实施场镇改造。在大力引入社会资金投入场镇改造的同时,各地加大政府性资金投入,支持区位条件较差,难以引入社会资金改造的一般场镇。市一般场镇改造以奖代补专项资金5000万元的补助开始下拨,双流县计划配套资金约5亿元,新都区计划配套资金2000万元,金堂县匹配以奖代补资金1700万元,减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蒲江县匹配资金注入国有平台公司,为一般场镇融资改造提供条件。目前,市一般场镇改造以奖代补专项资金5000万元的补助已送市财政局准备下拨,改造项目共开工150个,完工80个,风貌改造开工10万M2,道路改造开工80KM,雨水管网下地完工30KM,污水管网下地完工30KM,小三线下地完工25KM,公建配套项目完工20个。

(六)天府古镇整治向纵深发展。以文化旅游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历史文化名镇,加大城镇整治力度,增添配套设施,提高服务功能,改善城镇形象。黄龙溪镇投入上亿资金封闭整治,扩展了文化活动场所和内容,古镇起步区面貌焕然一新;新场镇的整治,政府投资与社会资金投入并举,已初现成效;安仁镇的世界博物馆小镇项目,有序推进;街子镇抓住灾后重建机遇,同步整治城镇形象,受到社会赞誉。加大历史文化古镇古村的发掘和申报,新增添市级历史文化名村2个,目前全市已有历史文化名镇23个(国家级5个、省级10个、市级8个),历史文化名村3个。

三、按照现代田园城市历史定位,积极促进农村加快发展

充分注重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在加快城镇体系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我市农村四大基础工程之一,是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条件的综合性项目,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推广运用灾后重建的政策措施,强化统筹配合,全市确定了21个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农民集中居住区的点位。建立和运用好农房建筑设计方案图集库,提高农房建筑设计水平。拟2010年入库600个农村居住区项目方案,300个农房建筑单体方案。目前已落实资金100万元,启动该项工作。按照《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管理力量,今年已下拨资金160万元,用于村镇建设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加强项目的设计指导和工程监管,确保“四性”的落实。目前,全市启动21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均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大多数通过审查,一部分正在修改完善。其中金堂三溪镇、蒲江县大兴镇米锅村、新都区军屯镇静平村、都江堰柳街镇鹤鸣村、郫县花牌村、双流县永安镇、三星镇、大邑县安仁镇三河村等点位已动工,开工面积达45万平方米。

(二)增强川西林盘保护和整治利用力度,充分展现田园城市的特色。根据全市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和城乡统筹发展示范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以及城镇周边,以“连线成片,聚点成群”的思路,优化川西林盘保护点布局,通过聚居林盘配套设施和环境整治、农房改造,改善林盘人居环境,引导农民多种形式集中,传承和突出特色。今年按照田园城市建设的发展要求,完成全市林盘保护利用规划的优化调整,继续筛选确定一批整治利用试点示范点,加强林盘示范项目的指导和支持。目前,均已启动实施,其中纳入今年民生目标的50个林盘整治已完成27个,其余均已开工,正在建设。

(三)已建成农民集中居住的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日趋完善。2009年市、县二级设立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专项资金,完善已建成集中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支持各区(市)县全面完成已建成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基础设施完善。

(四)结合“198”功能区建设,推进中心城区新型社区建设。继续强化对中心城区新居工程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加快新居工程和新型社区产权办理,结合198功能区建设,指导五城区完善新型社区建设方案。目前,117新居工程在建249万平方米,198新型社区在建267万平方米。

四、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建设

(一)扎实抓好出入城通道治理。按照市环治办《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主要出入城通道环境容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成环治办[2009]108号)文件要求,我委立即召开了出入城通道环境容貌专项治理(以下简称容貌治理)动员会,对容貌治理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做了周密布置和安排。其中涉及中心城区的,安排市建筑设计院和中心城区建设局对10条进出城通道沿线从三环路至所在行政区范围容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及时开展容貌治理行动,有的区还进行了除10条进出城通道外的延伸治理;各郊区(市)县结合林盘整治、农房风貌整治等积极做好所涉通道环境容貌整治工作。通过半年的治理,成灌高速、成彭高速、成温邛高速、成青快速路、城南高速、成绵高速和成渝高速等重要出入城通道两旁的广告、建筑立面都等到了有效治理。

(二)继续推进特色示范街和外环生态带建设。今年前确认锦江区东大街、新开街,成华区新鸿南路、建设南新路,金牛区老成灌路西门车站至金牛宾馆段、锣锅巷至一环路段,青羊区琴台路、锣锅巷至一环路段,武侯区玉洁东街、红瓦寺街,高新区肖家河北街、紫荆南路12条特色街道打造。其中,琴台路采用传统复古手法,与宽窄巷子连成一片,交相辉映;老成灌路西门车站至金牛宾馆段将以城西老商贸圈到生态田园城市的自然过渡为主题,充分展示国宾礼都的风采;锣锅巷至一环路段对该区域内的佛禅文化、商贾文化及水文化进行了有机整合与统一,展现了该区域的历史底蕴及人文气氛;东大街再现金融街风采。目前已完成了五个城区10条特色示范街区设计方案的审查把关,全面进入实施阶段。外环路生态带建设上半年共完成房屋拆迁392.4万平方米,占拆迁总量的53.8%。并在去年已完成绿化建设3880余亩的基础上,11个区(县)明确了本年度的三项绿化工作重点任务:1公里示范段、50米固定防护林带、300亩景观节点,已完成选址,正进入方案设计工作,部分区(县)已正式实施。同时由市建委实施的成南、成渝立交桥区域绿化改造,成龙路立交区域绿化建设基本完成,面积共约23万平方米。

(三)推进绿地清理和建设。新增10个1000平方米以上的绿地目标,已完成8个公共绿地的设计方案评审,进入实施阶段。其中兴光华公司已全面完成了青羊区苏坡乡88亩的公园建设。对我市五城区和高新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公园及公共绿地现状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中心城区绿地清理目标,我委牵头普查城市公园、历史文化公园、街头绿地、小游园广场、滨河绿地、高压线走廊绿地,重点检查了82个公园绿地,其中公园27处,公共绿地55处。查处餐饮场所(含茶铺、咖啡吧、大排挡等)、停车场、网吧及其他经营性建筑侵占绿地的行为165余处。

五、以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为重点,加强建筑市场监管

(一)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出台了《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市关于对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整治强化监管的通知》;拟定《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征求意见稿)、《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建设施工现场生活、办公区,项目出入口区域实施物业化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着手《质量监督细则》的修订工作,制度建设为进一步规范质量安全及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夯实基础。

(二)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和各项专项检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一是组织检查组对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工作和全市68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灾后重建工程)、地铁建设施工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二是加强深基坑施工安全监管力度,修改完善《市建筑工程深基坑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基坑施工人员安全能力专项考核,召开深基坑汛期施工安全专题会,编制汛期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等;三是针对片区工地、临主要干道工地及安全管理薄弱的产权(租赁)单位开展专项机械设备交叉大检查,四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在岗情况专项检查,加强对各方责任主体履职督察。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求及时落实整改的同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处罚。

(三)继续推进制度完善,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继续推进工程项目电子化投标报名管理,自去年12月1日开始试行网络投标报名以来,共发放建筑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1900余张。积极协调解决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拖欠及纠纷问题,防范化解建筑民工工资拖欠风险。上半年市清欠投诉受理服务窗口共接待处理各类投诉上访案件57件,涉及拖欠金额约1.38亿元,处理率100%。全面实行建设市场网络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加强对建筑类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全市打印生成网络信用记录评价表约6300余份,信用管理系统已录入6600余家建筑业企业的信息资料。规范建筑行业实名制用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维护民工合法权益。今年,我委代拟的《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送审稿)已于2010年6月22日以政府令168号公布、2010年8月1日正式施行。

(四)专项整治扬尘,重拳出击乱象。一是根据各个时期扬尘治理的特点,分别布置安排了土石方开挖、总平面施工、春节后复工、市政工程等专项整治检查,对380家违规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对整治扬尘不力多次被处罚的104家单位进行不良记录扣分并列入黑名单重点监管;二是细化现场标准,开展社会监督,制作扬尘整治“六必须、六不准”宣传画,通过媒体对违规制尘104家工地进行曝光公示。

六、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

今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为明年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明年,我们结合实际,扎实工作,奋发有为,推动我市城乡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全面完成灾后城乡住房重建工作。努力抓好农村住房重建的收尾工作,督促实施好“三清一还耕”。加快城镇住房重建的协调力度,确保在10.1前全面建成可入住,同时结合城镇住房重建,抓好灾后城镇重建,提升灾后重建场镇的形象和整体功能。加强对灾后重建集中小区的管理指导工作,积极做好服务,加快房屋装修进度,实施群众尽早入住。

(二)统筹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大投融资体制改革力度,扩大城建资金来源,保障城市建设进程。深入研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最大限度的吸引社会投资进入重大城建项目建设,通过多渠道筹措城市建设资金。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发挥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发挥投资公司融资的主体作用,吸收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建设,扩大城建资金总量。二是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缓堵保畅工程措施。下半年,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缓堵保畅措施,我委还将陆续开工中心城区节点立交4座,同时将有川陕路大天立交桥、天府大道新会展中心下穿隧道、海洋公园下穿隧道、三环路成汉路立交桥等10座陆续完工通车。启动第三批21座人行天桥建设,预计年底前建成。打通长城片区B1线和万石路2条断头路。三是完善和强化定期专项协调机制。针对于目前重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拆迁难、协调难等问题,在定期召开重大办例会和专项协调会的基础上,对涉及军队、铁路、省级交通、水务等特殊部门,建立专项定期协调机制,成立协调联络小组,指定联络人,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发生的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四是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全面统筹机制。为对中心城区项目开工建设和占道打围进行更加有效地监管,我委将结合我市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占道和建设项目全面统筹机制,与市城管局、市公安交管局建立联动机制,对中心城区占道开挖及开工情况进行科学统筹和监督管理。

(三)大力推进市域新型城镇体系建设。一是全面提升县城功能和形象。加大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进一步增强城市承载能力,把县城发展成为产业发展核心,承接经济、人口转移的重要载体。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完成1—2条县城特色景观街区建设。全年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完成投资30亿元。二是加快重点镇建设。增强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增强城镇功能和承载力,加强城镇建设管理,为农民进镇创造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条件;统筹整合与周边乡镇的资源,壮大主导产业、加快产业集群发展,强化三次产业互动,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联动发展,为农民进入城镇创造就业机会。三是大力推进一般场镇改造。强化配套政策落实,充分发挥国有投资平台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和目标督查,实现年底50个一般场镇改造初见成效。同时启动在4条田园城市示范线上的50个之外的一般场镇改造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古镇保护和利用。进一步规范我市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强化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审查。加大对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性建设和开发利用,完成《天府古镇羊皮》的编撰和出版,深入开展天府古镇的宣传推介,进一步提升天府古镇的发展水平,扩大天府古镇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