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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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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总结

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总结范文第1篇

年,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紧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以职业健康建设年为主线,按照“夯实基础、完善机制、稳步推进”的工作要求,重点推进“职业病危害申报和分类管理”两个制度,探索实施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监管模式,逐步提高职业病危害综合监管能力。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

(一)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对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情况进行调度和总结,研究解决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职业病危害申报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定期检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认真填写《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

(二)督促指导企业建立职业病危害检测监控制度。依法开展职业危害检测,年底前重点行业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率达到60%。加强监管与引导,督促企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制度,确保监测系统、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检测、评价工作,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同时向劳动者公布。

(三)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告知制度。开展专项检查和执法,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等标准规范,建立完善企业内部警示标识及危害告知卡悬挂、设置管理制度,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告知卡、划定警戒线等。严格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制度,年底前重点行业职业危害告知率达到60%。

二、积极探索,研究实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新模式

(一)探索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防治意识,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预防、控制、减少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有效缓解及控制职业病高发势头,根据市局工作部署,逐步开展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试点工作。

(二)开展职业健康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各街道安监办(中队),根据辖区内企业职业危害特点,在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分别推荐并培育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化企业,全区共培育标准化企业20家(街道及各4家),其中重点培育职业健康管理示范企业5家(街道及各1家),确立全区职业健康管理标杆企业,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现“达标一家、带动一批”的效果,推动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示范企业培育推荐名单请与3月31日前报区安监局。

三、依法行政,深入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行动

开展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市安监局工作部署,将制鞋及皮革加工、木质家具及人造板两个行业纳入治理范围,进一步核实底数,建立整治台账。督促指导企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彻底消除职业病隐患,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将职业危害因素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对职业病危害严重且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

四、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深化职业健康宣传和培训工作

(一)深化培训教育工作。采取召开座谈会、邀请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对《职业病防治法》主要精神及重点内容进行宣贯。加强职业健康法规标准知识培训工作,提高安全监管部门及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二)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活动。在5月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6月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期间,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和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努力营造职业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要组织力量开展送法上门服务,切实使《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

五、有关要求

(一)各街道安监办(中队)要充分认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严峻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工作。

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总结范文第2篇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有效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促进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按照《关于开展全市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开展2012年市区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二、整治目标

1、在2007年全区毒源普查的基础上,建立以存在严重职业危害因素单位为主的数据信息库,逐步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监管档案。

2、进一步促进用人单位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和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

3、规范用人单位的健康监护行为,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各项技术服务工作,提高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

5、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监管部门间的协调工作机制,理顺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效监管机制。

6、进一步强化用人单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的监管,规范准入管理。

本次专项整治的考核指标为:

1、建立以严重职业病危害单位为主的职业卫生监督信息库。

2、存在严重职业危害因素单位的监督覆盖率达100%。

3、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卫生评价监督率达80%以上。

4、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因素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率达80%以上。

三、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的对象为全区范围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根据我区的产业特点,将以下企业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

1、化学毒物危害严重的企业:重点为存在铅、苯及其化合物、三氯乙烯、硫化氢、铬酸等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企业。

2、粉尘危害严重的企业:重点为水泥、混凝土及含喷砂、铸造等矽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和尘肺病多发的企业。

3、存在放射性因素的放射诊疗单位。

4、接触其他职业危害因素总人数超过30人的其他企业。

专项整治期间将按照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安排或自行组织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专项检查、职业健康监护专项检查、蓄电池行业职业卫生专项检查和放射诊疗单位专项检查等行动。

四、整治内容

1、用人单位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岗位组织职业健康监护及建档情况,对职业禁忌人员调离情况等。

2、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及制度建设情况。

3、用人单位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评价开展情况。用人单位在2005年5月1日以来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是否按照相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防护设计和竣工验收。

4、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资质、开展项目是否符合要求,出具的现场检测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五、整治步骤

本次整治分4个阶段进行:

1.制定方案、确定重点整治对象阶段(即日起—4月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建立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基本档案和信息库,确定专项整治重点企业名单。

2.宣传培训阶段(5月)。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及针对本次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重点,在各镇街道召集辖区内企业召开职业病防治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告知有关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督促用人单位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问题隐患,切实落实整改措施。

3.自查自纠阶段(6月)。企业排查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完成整治自查工作。各类用人单位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进行自查,自查内容主要为:是否依法设置组织和人员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否制定了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是否依法建立、健全了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是否建立和完善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措施,是否采取了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为劳动者提供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有害作业场所是否进行了定期检测,是否依法组织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放射诊疗单位是否取得放射诊疗许可,是否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用人单位要在自查自纠阶段,认真学习《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劳动用工行为并加强职业卫生工作。用人单位填写《2012年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重点企业自查表》(附表1),技术服务机构填写《2012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自查表》(附表2)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

4.集中整治阶段(7月—8月)。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集中力量,重点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检测,以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等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落实执法责任制,对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5.总结上报阶段(9月)。区卫生监督所完成重点企业汇总整治情况,认真收集、整理本次查处的典型和重大案件,将本辖区监督检查工作的书面总结、汇总表以及典型案件材料报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含电子版)及区卫生局卫防科。

六、整治要求:

1.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进一步统一思想,做好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2.要主动与安监、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加强联系,密切协作,通过专项整治力争建立起高效快捷的信息沟通机制,努力形成职业病防治工作合力。

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总结范文第3篇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根据区安监局关于201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我镇继续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重点整治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突出问题,维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保持全镇职业健康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制鞋、皮革箱包、水泥、铅酸蓄电池等行业。

三、整治目标

1、企业职业危害申报率100%、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和职工健康体检率100%;

2、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达到100%;

3、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率达100%;

4、企业职业危害告知率100%。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职业危害重点行业企业情况调查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应结合本地特点,对涉及的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危害情况进行全面认真调查,摸清辖区内职业危害重点行业的企业数、涉危岗位和人数,建立重点整治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和台账,充实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

(二)落实企业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

1、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督促列入整治范围的企业必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并落实各级人员的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建立并不断完善以告知、申报、教育培训、个体防护、日常监测、监护档案和岗位操作规程等为重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体系。

2、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各项制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号精神,整治企业所有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进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对未经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就投入生产的,应当责令用人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如评价结论为职业危害严重的,应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经环保整治验收保留下来的铅酸蓄电池企业要补做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现状评价,并向安监部门报告。

3、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健康检查。列入整治范围的企业必须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凡超标的,应依法整改,并建立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主要生产工艺、岗位分布和接触人员情况登记台帐,做好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如实、无偿向职工提供。

(三)加强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培训教育

结合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颁布,认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增强企业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意识和劳动者健康权益保护意识。

今年列入整治的重点行业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监管人员都要接受安监部门培训。同时,企业要加大培训教育的力度,对劳动者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危害防护知识,熟练掌握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增强防护意识和能力。

(四)强化重点环节和岗位职业危害治理

制鞋和皮革箱包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有毒有机溶剂和其他含有毒物质胶黏剂,以及现场有毒作业和无毒作业不分,有毒物质超标、员工防护不到位等问题,督促企业改进通风换气排毒等措施,切实降低现场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水泥和铅酸蓄电池重点整治除尘不到位和员工基本防护实施缺失以及不规范使用、不正确佩戴等问题。

五、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步骤分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方案制定和宣传发动阶段。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措施和责任,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4月):调查摸底阶段。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安、单位开展辖区内重点行业职业危害调查摸底,并与4月底前将调查的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危害基本情况报镇安监站,报基本情况表。

第三阶段(5月):培训教育阶段。以《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辨识等职业卫生知识为培训教育主要内容,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对辖区内整治企业负责人以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一遍,提高企业管理人员职业卫生意识和工作水平,确保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阶段(6-9月):自查整改阶段。列入整治范围的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督促企业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和工程防护设施改造。

第五阶段(10月):检查督促阶段。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整治企业的监管,要组织专门力量对企业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核,提出整改意见和检查结论,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企业要依法上报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对整改不合格或据不整改的,要依法停产整顿或提请政府关闭。

第六阶段(11月):整治验收。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力量对企业整治情况进行验收。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整治的经验,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14年10月15前报送镇安监站。

六、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杨寿镇2014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安委会成员单位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具体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及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切实保证整治目标的顺利完成。

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总结范文第4篇

关键词:《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教育;调查

石河子天业化工厂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氯乙烯及氯化合物,具有亚急性和慢性毒性。2013年4月该用人单位到石河子疾控中心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石河子疾控中心为了摸清该厂职业场所职工健康教育的现状,进一步掌握健康教育过程中职工对职业危害知识的获得和行为规范情况以及职工对职业病防护知识知晓等情况,了解职工的健康状况,为今后更好开展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思路和对策,我们医务人员对该厂来我中心门诊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部分职工进行了问卷调查, 现将调查结果分析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发放调查表500份, 收回428份, 其中合格表412 份,有效率为96.3%,我们对这412 份有效问卷调查表进行总结分析。

1.2调查内容 为个人基本信息,职业卫生及其它健康知识,相关知识获取渠道、知晓情况、个人行为和需求,防护措施等类20项内容。知晓率高低的评定根据《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纲要》,以≤90%为低知晓率。

2调查结果

2.1一般情况 男职工281 人,女职工141 人;文化程度所占比例高中及中专86 人(20.9%);大专及本科326 (79.1%);平均年龄36岁(20~52岁);汉族394人 (95.6%),回族11人(2.7%),维吾尔族5人(1.2%),哈萨克族2人(0.5%);接害工龄≤5年者368人(89.3%),≤6~10年者39人(9.5%),≤11~25年者5人(1.2%)。

2.2职业病防治知识知晓情况 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内容总体知晓率为86.9%,为低知晓率;工作环境中有职业性危害因素的知晓率高达100 %;接害工人需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知晓率较低,氯乙烯及氯化合物对人体的危害知晓率低,工作期间防护用品的使用率较低,见表1。

2.3相关知识的获取渠道 获取相关知识的渠道依次为: 单位培训、阅读相关书籍以及从报刊杂志、同事交流、网络、电视、宣传栏、广播、疾控机构知识讲座等其它途径获取,见表2。

2.4其它健康知识知晓情况 从该问卷调查中发现有77.9%人知道戒烟有益健康,65.3%人了解慢性疾病的保健知识,55.8%的人饮食习惯荤素合理搭配,有60%的人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坚持体育锻炼的人较少,仅有8.7%的人能够坚持,见表3。

3讨论

3.1职工对职业病危害认知意识较强 从职工对有毒有害因素的认识、相关知识的获得和掌握情况看出职工对工作环境中的职业危害因素了解并且很在意,知道职业病可以预防,100%职工认为工作环境中有职业病危害因素,说明职工非常重视职业病危害,大多数职工能参加单位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能阅读职业病防治知识相关的书刊,在各种媒体上观看相关的宣传片。

3.2职业病防治知识缺乏 从本次问卷中发现部分职工对职业病防治知识缺乏,对长期接触氯乙烯及氯化合物作业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以及从事有害作业可能导致的职业损伤等方面知晓率较低,部分职工未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有39.1 % 的职工未自觉按要求佩带防护用品,自我保护意识差。

3.3职工的法律和维权意识较差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掌握和了解的职工仅占本次调查人数的87.9%,属于低知晓率;有48.1 % 的职工不知道岗前、岗中及离岗期间必需定期、规范的职业健康体检,说明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职业健康定期培训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做的不到位。个别职工不注重《职业病防治法》的学习,不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轻视企业组织的职业健康体检,也说明在该企业开展职业场所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工作非常必要。

3.4职工的健康意识较强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自身的健康状况更加关注,多数职工了解慢性病的防治知识,自愿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提倡合理膳食,戒烟少酒。但仍有部分职工由于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不能坚持长期运动,促使我们的健康教育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4建议

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总结范文第5篇

【摘要】通过对职业病防治病专项经费投入的绩效研究和分析,对投入收益比提供参考资料。我们对2007-2009年某一防治院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通过投入改进,使技术人员各方面得到提升,科研有所突破,全方位的提升了职业病防治机构对于控制职业病的能力,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减少发病率,通过数据显示发现,政府投入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可有效预防职业病,提升人们生活品质,提高经济效益。

【关键词】专项经费;职业病;调查研究

各级政府历来关心职业病事业的建设和发展。2007―2009年,某省财政投入职业病防治专项资金6200万元,用于对全省职业病防治事业建设,这对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故的发生,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各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解政府财政专项经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产生的实际效益,给政府科学管理财政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依据,我们对该职业病防治院近年来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资料来自2007~2009年该职业病防治院专项经费使用统计报告,对实验室改造、设备配置、预防与控制职业病实效等情况进行衡量与评价分析,并对其间接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进行估算。

2 结果

(1)经费使用情况:设备配置投入3200万元,占总投入52.4%。新配置液相一质普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多功能显微图像分析系统、原子荧光光度计、傅立叶红外光谱仪、全身多功能彩色多普超声诊断仪、立柱x射线拍片机、x射线机/体检车等398台(套)。实验室改造投入3000万元,占总投入47.6% 。用于毒理实验、无特定病原体,动物房、卫生监测、放射防护、职业卫生评价等实验室改造。

(2)直接成效:利用专项经费,通过改善实验室条件,加强了实验室管理,3年来顺利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取得了卫生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性)评价甲级资质”、“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资质”和“化学品毒性鉴定甲级资质”,成为目前全国唯一同时获得此4项资质的专业技术机构。

(3)绩效分析:目标效益分析,提高了机构科研、职业卫生监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救治与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治疗等能力:通过调研、监测、试验等有效手段,认真调查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总结全省职业病危害形势,向社会提供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推广职业病防治相关技术,并向政府部门提供政策建议和技术措施,及时控制、减少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发生。

社会效益分析,提高预防与控制职业病的能力 不断研究预防和治疗职业病的方法;新开设放射治疗设备检测、两年期慢性毒性合并致癌实验和二代繁殖实验等4JD项检测项目。妥善处理了“氟乙酰胺中毒事故”、“放射源丢失事故 等多起突发性公共卫生事故。并通过加强培训,提高全省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和社会职业病防治意识。科研有了新突破,有卫生部8项课题、省科技厅项课题等项17正在研究当中。及时发现健康损害,减少职业病的发生按照职业卫生统计报告分析,该院3年来开展工人职业健康检查157 247人次,发现健康异常5 365人次,异常率占检查人数3.41% ,发现疑似职业病例1 656人次,疑似率占检查人数1.05%。根据该省统计局2008年统计数据,全省现有产业工人约1 950万人,也即每年可能有约20万人有潜在的健康损害。伴随10多年来经济的高速发展,有关专家预测2007年起应是该省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职业病高发期。而据职业病统计报告,该省职业病发病情况近年来却呈逐年下降趋势(其中:2007年409例、2008年239例、2009年182例,未排除漏报因素影响),这与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及时处理职业病禁忌人员和疑似职业病病例有关。纠正放射治疗设备质量偏差,减少放射诊疗所致损伤全省现有放射治疗点47个(3年来新增l1个)、放射治疗设备210台、中子设备(装置)27台,每年治疗肿瘤病人112.8万人次,接受中子照射患者6.48万人次。3年来,经监测,该院现场检测纠正设备剂量偏差35台(次),直接受益人数18.8万人次。

(4)经济效益分析,(1)加强职业病防治专业人员业务培训,规范技术行为通过宣传、监测、体查等手段,有效地遏制职业病事故的发生。该院3年来有效预防或控制职业病损害发生达到5 365人次,按每例职业病治疗费用1.5万元算,经济效益为8 047.57元。(2)严格对大型医用设备监控,确保医疗质量通过对大型医用设备、放疗设备等现场检测,提高设备精确度和对病人检查治疗的准确性,保证医疗质量。按每年设备偏差35台次计算,影响治疗人数18.8万人次,肿瘤病人每个疗程1万元算,经济效益为18.8亿元。(3)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完成中国石化广州分公司加工中含硫原油及生产清洁燃料配套改造工程、茂名石化每年100万吨连续重整装置、广东惠州LNG电厂燃气一蒸气联合循环机组工程的预评价等。共对75个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75个建设项目投入职业卫生防护经费15亿元。按1:4投入产出比计算,获得间接经济效益达60亿元。

3 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