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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电”难题的“举国体制”攻克法
“这是一个由世界一流科学家和一流公司组成的合作团队,他们将确保世界最先进的电池技术在这里研发出来并在美国生产。”2012年12月6日,美国成立国家级“能源存贮研究联合中心。该中心集聚美国能源部下属5个国家级实验室、5所大学和4家私营公司的研发实力,由在能源研究领域长期具有领先地位的阿岗国家实验室国际著名专家乔治・克拉布特里主持。能源部长朱棣文表示,他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动力电池在未来美国能源以及经济安全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同时,该技术能够升级美国电力网。此举是继日本之后的第二个由政府主导,产业链相关的院企合作而组建成的国家级动力电池研发机构,是A123系统公司等企业遭遇破产清算后,美国政府在推动先进动力电池发展上的一个重大举措。他认为,这既深刻表明动力电池对未来能源及经济安全的战略意义,也深刻反映了先进动力电池技术突破和产业化的难度,以及未来以绿色能源为主的智能电网构建和新能源汽车作为移动储能终端面临的诸多挑战。
如何理解日美的“举国体制”
也许有人不理解,像美国、日本这样的市场经济国家,何以为了动力电池、智能电网构建也搞“举国体制”。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与否恰恰体现了对动力电池、智能电网在新能源汽车发展中的意义及难度认识的差距。我是从两个方面理解的。
第一,从电池材料到电池系统,从电池系统到新能源车辆,从新能源汽车到智能电网间的能量转换,需要技术创新和研发、产业化、商业模式等交织创新,涉及一系列跨界与突破,不是仅靠传统的电池,整车、智能电网的研究机构和生产企业能各自独立实现的,新能源汽车普及的终极挑战可能是:一个相当于汽车油箱体积/重量的电池组,续驶里程500公里左右,在计算了购车及使用阶段电价与油价后的综合成本与传统汽车相当。而现有电池材料解决这对矛盾十分困难甚至基本没有可能,所以需要开发新的材料体系,用新技术保证能量效率、保证安全,同时实现低成本。当然,从现状走向终极是一个渐进过程,是从材料、电池、系统到车辆以及用户需求问技术经济性不断平衡的过程。
第二,关于电驱动车辆与电网间的能量流转换方式。简言之,车辆充电、用电是间歇和不均衡的,风能,太阳能等绿色能源也是间歇性的,车辆与电网融合,要求车辆既是耗能单元也可以是储能单元,因此需要开发新的能量传输和储能方式技术,以达到最佳综合能量效率。从研发的角度看,涉及基础理论、制备技术、电池系统与车辆、与电网问的能量流管理;从技术角度看,涉及电化学、车辆能量管理与电驱动力控制技术、电力工程技术、信息技术等。这就是为什么像美国这样有好的创新机制和强大创新力的国家,也需要在政府推动下组建ICESR这样一个跨学科、跨产业的研发团队。
攻克“两电”难关
关键词:国外;政府;新能源;企业;融资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12)02-0114-03
当前,在传统能源出现紧缺、供不应求的情况下,许多国家都开始意识到开发新能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美国能源基金会的联合预测,2005~2020年中国需要能源投资18万亿元,其中节能、新能源、环保等领域需要资金7万亿元。由于开发新能源具有很高的风险性,依靠传统的融资模式远远不能满足新能源企业的需求。因此,政府的介入对新能源企业融资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部分国家的成功案例可为我国拓展新能源企业融资渠道提供参考。
一、国外经验介绍
公共风险资本、政府担保融资是部分国家推动新能源企业融资的两种典型形式。这两种模式的共同点是突出政府在发展新能源企业融资方面的重要作用,但政府担当的具体角色有所不同。在公共风险资本模式中,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利用财政资金直接建立投资公司,通过投资公司对新能源企业进行投资,或者通过政府投资私人风险投资,间接进入新能源企业,并以此产生示范效应,带动民间资本进入新能源领域。政府担保融资模式是将政府放在辅助的位置上,政府担当类似于中间人的角色,利用政府掌握的信息优势和政府信用,为新能源企业寻找资金。资金的来源可以是信贷资金或风险投资资金。同时,政府为信贷资金或风险投资资金提供担保或政策支持,以降低信贷资金或风险投资资金的风险。
(一)公共风险投资
1.采用公共风险投资的必要性。2000年以来,风险投资和私人股票投资开始进入新能源领域。据联合国能源署下属机构――可持续能源融资联盟的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前,新能源企业风险投资的比重较大,甚至高达70%左右;2005年后,私人股票投资发展迅速,远远超过风险投资的发展速度。从规模看,风险投资的利用在新能源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存在很大的不平衡性,风险投资主要集中在企业发展期和成熟期的后期阶段,而前期的种子期和初创期的风险投资严重不足。可见,风险投资对种子阶段和初创阶段企业的兴趣很低,这是由于在这个阶段,企业的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都是外生不可控的,而且企业需要的资金规模偏小,却与成熟期企业一样需要支付相同的风险投资管理费及财务审慎调查费,而且不会带来潜在收益的增加。从这个角度看,单纯依靠民间的风险投资不能满足新能源企业的需求,特别是前期风险投资的不足将严重制约新能源企业的发展。因此,公共风险投资的出台就成为必然。公共风险投资是相对于私人风险投资而言的,它包含四个要素:政府资金;主动管理、竞争分散的投资基金;持有私人风险投资企业的股票;帮助新能源企业实现商业化运作。
2.公共风险投资的融资模式。根据联合国能源署下属的可持续能源机构的定义,公共风险投资是指通过公共担保的金融或非金融的干预,弥补市场资金缺口,吸引私人投资培育市场,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可持续能源机构根据发达国家新能源企业融资经验,总结出四种公共风险投资模式。第一种是政府组建独立的投资公司,直接对新能源企业进行投资和管理,典型案例是英国的碳托拉斯和芬兰的斯垂基金。这种模式比较适合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在整体融资项目中,风险投资只是其中一部分;二是独立的投资公司有特定扶植产业;三是独立的投资公司拥有一定的风险投资经验。第二种是政府联手私人风险投资,利用私人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经验,完成扶植新能源企业的战略目标。此时最重要的问题是慎重选择私人风险投资公司,并确保私人风险投资公司在得到资金后能够实现政府支持新能源企业的目的。如,美国的加利福尼亚清洁能源基金是三个新能源私人风险资本公司的有限战略合伙人。第三种是参照私人风险投资的模式,政府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并培养自己的管理团队。这种模式的最大困难往往是缺乏风险投资经验,并需要配置基金管理者和工作人员,同时还要制定规章和条例。第四种是政府组建有限公司,聘请有经验的私人风险公司经理担任基金管理者。为了弥补投资经验的不足,政府可以聘请有经验的私人风险投资经理担任新公司的基金经理,双方讨论和制定基金条款和准则,包括所有具体的规定。政府作为基金有限合伙人,可以更好地对基金管理进行控制。但这种方式具有两面性:虽然私人风险投资经理经验丰富,可以更好地实现基金的盈利目标,但私人风险投资经理往往经营多家公司,不能集中全部精力管理基金。
总之,可持续能源机构认为公共风险投资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检验市场,通过投资新能源市场获得的回报吸引私人投资者进入。二是获取投资回报,这是任何投资公司都追求的目标。三是获得环境收益。四是弥补市场资金缺口。五是创造就业或保护地方经济。
(二)政府担保融资
政府担保融资模式是由可持续能源机构提出的,是由政府为新能源融资提供担保的模式。主要目的是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分散民间资本投资新能源企业的风险,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新能源领域,发展壮大新能源企业。在政府担保融资模式运作过程中,政府主要在两方面发挥作用:一是在直接融资方面,引导风险投资进入新能源企业,为风险投资提供一定的政策优惠。二是在间接融资方面,为新能源企业提供一定的担保,或者为其提供低息贷款。典型的政府担保融资运作模式包括:
1.政府担保融资与银行信贷的结合模式。政府作为中间人,将新能源企业与银行联系起来,根据信贷对象的差异,细分为单个贷款担保、组合贷款担保、批发担保和流动性支持担保四种类型。单个贷款担保是新能源企业或终端项目执行者同时向银行和政府提出贷款申请和担保申请,银行在接到企业的申请后再向政府提出担保申请,政府通过对企业进行一定考察,认定其符合产业政策,同意其担保申请,同时向银行和企业发出同意担保的函件,银行接到政府同意担保的函件后向新能源企业发放贷款。这种方式其实是政府担任担保人的角色,政府、银行和企业共同承担新能源企业发展的资金风险。这种模式适用于大规模的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建设,不足之处是交易成本较高。组合担保是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系列贷款的担保,不需要单个项目的申请,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但是可能增加道德风险和挪用或违约风险。批发担保是对一个首要借款人进行贷款担保,首要借款人再将资金转贷给特定的目标客户。这种方式特别适用于新能源领域的中小企业。流动性支持担保是当借款人出现违约风险时为规避贷款损失而采取的担保方式。
在现实运作中,一般在新能源企业发展初期,运用政府融资担保承担首期工程项目75%的融
资额,银行承担25%的融资额。如果项目顺利运行,产生盈利,此时在后期工程中政府承担60%的融资额,银行承担40%的融资额。可见,新能源企业在初期的风险主要由政府承担,如果新能源项目失败,银行承担的损失也比较少。新能源项目一旦顺利运营,政府将退出并交由市场化运作。
2.政府担保融资与风险投资结合的模式。由于新能源企业在创建初期的风险很大,银行的风险承受能力有限,即使政府强力支持,也很少有银行愿意在企业创建初期介入新能源企业。此时,风险投资的引入就尤为重要。因为风险投资要求超额回报,同时也具有较大的风险承受能力。只要政府能够制定合理有效的制度来保障风险投资的投入,积极引导风险投资进入新能源行业也是必要的。国外政府担保融资与风险投资结合的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具体操作模式:一是在欧盟成员国中,欧洲投资基金和各国政府同时为风险投资提供担保,政府主要职责是寻找项目,为风险投资的投资项目提供前期的推介,引导风险资本投资于具有潜力的新能源企业。由于风险投资公司对当地企业的了解远远不如政府对企业的了解,如果有政府信用做保证,加上欧洲投资基金提供的资金担保,就会提高风险投资公司对投资项目的信心,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风险投资的资金压力。该模式是通过项目和资金双保险,引导风险投资进入新能源企业。二是政府成立公共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一个新的基金,新的基金再对新能源企业进行投资。这其实是政府和风险投资共同承担新能源项目初期的风险,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项目进行程度,分情况划分各自承担的融资比例。同银行相比,风险投资公司的风险承受力较强,可以承担更大的融资比例,政府可以通过更多的政策优惠,如税收减免、上网电价补贴等手段来支持初创期的新能源企业。三是政府为高技术中小企业商业贷款提供担保。申请商业贷款对于初创时期的高科技中小企业来说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借款风险高,而且由于这一时期企业的失败概率很大,也没有长期的信用记录备案和可信赖的担保,可获得的贷款的交易成本也相对较高。所以,一些发达国家对于成立3~5年的中小高科技企业提供部分风险担保,以分担风险资本的部分风险。
3.政府担保融资与项目融资结合的模式。这种模式在美国主要集中在对生物能源项目的融资担保,如使用淀粉生产乙醇的工厂,有资格获得美国农业和工业部提供的高达250万美元的贷款担保。另外,该模式还被运用在战略性或关键性的能源基础投资项目上,如美国在上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为合成燃料生产商提供贷款担保,德国政府对俄罗斯――德国的天然气管道计划提供担保,加拿大对离岸石油开发项目、重油净化项目、煤炭项目等提供担保。
二、对我国新能源企业融资的启示
随着2010年我国战略性新兴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预计未来10年我国在新能源产业需要增加投资5万亿元,这笔资金的主要来源是政府投资及受其拉动的商业化社会投资。本文借鉴国外新能源企业融资经验,提出了适合我国新能源企业的融资模式,以发挥政府、风险投资及商业银行信贷三方优势,拓宽我国新能源企业的融资渠道。
(一)政府风险投资模式
政府风险投资对于新能源企业的支持力度最大、效果最明显。政府应利用一部分资金直接投资于新能源企业。充分发挥政策性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重点扶持处于初创期的中小企业,为进一步的商业化融资提供铺垫。关于此种模式,目前国内较成功的案例是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德”)。2000年10月,澳籍华人施正荣携太阳能光伏技术赴江苏无锡寻求创业机会。三个月后,无锡市政府风险投资600万美元、施正荣技术加资产入股200万美元成立合资公司――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2004年政府再次注入资金并将这些资金确认为政府风险投资,“尚德”国有股东变现股份收益后依次退出。“尚德”的创业股东中除施正荣外,其他8家有4家是无锡市政府投资的国有企业。这些股东注入的巨额资本金,在“尚德”发展初期形成了公司强大的资金链条。无锡市政府则以争取国家、省、市各级项目的方式直接为“尚德”提供了千万计的研发支持资金。经过10年的发展,“尚德”已经成为中国光伏产业的龙头企业。
(二)信贷资金+政府担保模式
由于商业银行要以控制风险为主要任务,“政府与银行共同出资”的方式可以使二者共同承担新能源企业发展初期的风险,所以更加适合初创期的企业。根据国外的经验,政府在首期工程项目中应承担大部分融资额,随着项目的顺利进行,银行的融资比例可以逐渐提高。这就使得银行的信贷风险大大降低,而且可以增加银行的盈利,银行资金自然愿意进入新能源行业。政府还可以考虑对于不同规模的企业进行“差别对待”,如,对于实力相对薄弱的民营中小企业可以提高融资比例。同时,还要优化信贷服务新能源产业机制。一是加强各级商业银行的导向作用。积极落实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国家确立的新能源产业重点项目、国外先进技术引进、科研成果研发利用、先进设备进口等的信贷支持力度。二是优化金融机构信贷管理体制。对于新能源产业发展在全国具有优势或巨大潜力的地区,适当扩大当地金融机构的管理和业务权限。对贷款金额较大的新能源产业重点项目,建立有效获得各家银行总行直贷或专项贷款的特别机制。三是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力度。各金融机构应根据新能源企业所处不同阶段的经营特点、治理方式、产品结构等,适时推出创新型金融产品,满足新能源产业对金融服务的多元化需求。
技术创新的实现方式,主要是依据熊彼特的技术创新基本定义,将其概括为产品创新、工艺创新、服务创新、组织创新。目前,技术创新在国际上受到普遍的重视,自熊彼特以来,技术创新一直是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技术创新一直都推动着经济的发展,但在各个阶段发展的方向和表现形态是不相同的。但是,任何一阶段的技术创新都具有相似的特征:新颖性、创造性、投入高、风险大、高收益性以及大协调性。
2企业在节能环保视野下实施技术创新的必要性及影响因素
21世纪全球经济的变化总体概括为:全球化、信息化和知识化。知识经济时代,技术创新的条件有着显著的变化,更加注重知识与智慧,更加注重人力资本,更加注重与环境的协调发展。西方发达国家现在已经进入以创新来推动经济增长的模式,我国的企业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也意识到了环境的约束性问题,技术创新能力也有了一定的增长,但是要想实现集约型的创新模式,还有很长一段路。我国政府应对资源枯竭,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问题,适时提出了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思想。环境问题的关键是技术落后,企业作为环境污染和经济发展的行为主体,就必须要进行技术创新,减少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为经济与环境的可出续发展提供保证,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2.1企业基于节能环保实施技术创新的必要性
(1)企业降低消耗增加利润的方式—节能。节能可以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首先企业开展经营活动,不仅要考虑企业本身、顾客、竞争对手4个基本要素,还要考虑到生态环境因素,尽可能以最少的污染,最低的环境成本来实现最大的利润;其次企业实施技术创新,可以把废能转换为可用的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损耗,达到降低成本增加利润的目的;第三建立环保型企业,可以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获得潜在收益。(2)企业应该履行的社会责任—减排。我国的节能减排秉承“既要发展,更要可持续”的原则长期开展的。在“十一五”规划中确定的单位GDP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在2007有所实现,但并不是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为手段来达成降低能耗的目的,而是通过行政手段,关停并转能耗大户来实现的,因此,不具有可持续性。减排就是以减少污染物排放为根本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改进生产工艺和末端治理技术,所以国家应着重促进技术创新、改善经营管理,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改造我们的企业,使企业向着集约型发展方式转变才能真正达成目的。(3)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途径—节约资源。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同时也付出了惨痛的环境代价。我国是一个资源大国,品种丰富,但是人均含量很低,结构不合理。所以,我国将节约资源定位一项基本国策。企业发展带动经济的发展,资源支撑着经济的发展,企业作为资源消耗主体,就必须贯彻这项基本国策,以低消耗,低污染的经营模式进行生产。随着一些资源的逐渐耗尽,一部分企业也面临着倒闭或者是转产的一个选择,所以,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改进工艺设备,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节约资源,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途径。(4)企业与世界经济接轨的桥梁—清洁生产。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也愈来愈明显,尤其是工业化时代的快速发展,资源的短缺也制约着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清洁生产的出现是历史必然性的选择。清洁生产的起源来自二十世纪60年代美国化工行业的污染预防审计,是一种创新性理念,它将预防的思想应用于企业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减少了环境问题,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效率。清洁生产和可持续消费密不可分,它将改变生产模式与改变消费模式并举,进一步把可持续生产和消费模式融入商业运作和日常生活,乃至国际多边环境协议的执行中。因此,清洁生产将成为企业通往国际市场的通行证。(5)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保证—采用新技术。企业是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主体。要进行清洁生产,实现绿色经营,就必须依靠新的技术与设备,新的制造方法。通过技术创新,改进机器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减少环境污染,或者通过流程重组,开发产品的新性能,获得产品的新用途,增加经济利润。新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是低成本,高收益的集约型生产方式的根本保证。
2.2影响企业基于节能环保下实施技术创新的因素
(1)企业进行节能环保的技术创新意识不强。目前,我国企业站在节能环保的战略高度,来进行技术创新的意识不强。即使有部分企业实施技术创新也是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并没有将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结合起来,甚至还可能导致新的污染的出现。(2)企业的管理水平不足。节约模式从消除浪费开始,我国很多企业技术与管理水平还很落后。另外,由于我国国情的复杂多样,经济市场较大,各类产品都有可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市场,因此各种仿制、粗制也大行其路。技术需要创新,但如果管理水平不能同时适应企业的发展,企业自然会被淘汰,因此,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管理,适应发展大趋势,是每个企业的一个重要的举措。(3)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不足,创新体系不健全。虽然我国企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主体,创新能力也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依然存在技术创新不足,对外技术依赖性较强等问题。我国目前技术创新的主要方式仍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传统模式,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企业基于技术创新的国际竞争力仍然不足。(4)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影响企业实施技术创新。企业的经营状况受到内外部环境的双重影响,包括企业人才素质、企业文化、产品竞争力以及技术、市场、政策法规等。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动力,不仅需要企业内部有良好的创新意识,而且还需要适宜的外部环境,外部环境对企业的技术创新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企业的发展是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大政策下进行的,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也要适应社会的发展,同时也受到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制约,所以,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利于企业实施技术创新。
3企业在节能环保视野下实施技术创新的对策
(1)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宣传,树立节约能源的技术创新观。首先,面对目前严峻的环境问题,国家应该加大绿色经营的宣传力度,使企业家都能意识到依赖资源消耗获得发展的局限性,以及经济发展所面对的威胁,从而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和紧迫感,自觉纳入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及从事循环经济研究的体系当中去。其次,企业基于环保的角度来实施技术创新,不仅仅是单纯的经济、技术和法律问题,同时也是一种文化观念和价值取向问题,因此,不能仅停留在物质和技术层面,还要充分认识到企业文化对促进资源节约型企业创建的重要作用。(2)围绕节约能源进行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推动了经济的发展,管理创新为技术创新提供了保障。创新和管理制度相互依赖、相互制约。当现行制度不能适应创新系统的要求时,就必须进行制度改革。只有完善的制度做保障,企业才能更好的进行技术创新。另外企业需要引进培育创新型人才,技术的发展是通过人来实现的,企业要根据创新型人才的特点,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提供富有挑战性的工作内容,营造自由的创新氛围,鼓励员工进行技术创新,并给与一定的资金支持;企业要围绕节约能源进行技术创新,就必须要有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做后盾。企业必须要建立与资源节约型企业这个观念相符合的管理制度,以制度创新来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3)循环利用资源,提高工艺水平的创新模式。在节能环保视阙下,企业实施技术创新,主要从两个方面考虑。首先,尽量采用可再生能源,或开发新能源来代替现有枯竭能源。我国的石油、土地、水资源以及矿产资源面临的缺口越来越大,资源的短缺将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软肋,所以开发新能源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例如现在已被开发利用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以及海洋能等等,都为我们的社会带来了福音。其次,进行技术改造与工艺创新。企业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的有效途径就是进行改造和创新,以提高能源利用率作为企业技术创新的切入点,将技术创新导入节约能源、能源利用与再生等领域。(4)开发节能环保的技术与产品。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要解决各种环境问题,不仅是控制生产终端的污染,而且需要注意整个生产过程,以及其前后有可能产生环境问题的各个环节,有时其他环节对环境的影响甚至超过了生产过程本身。仅仅依靠开发有效的污染控制技术来实现的环境改善是有限的,关心产品和生产过程对环境的影响,依靠改进生产工艺和加强管理措施来消除污染可能更为有效。企业尽可能开发新能源,减少稀缺资源的利用,使产品在生产、使用和废弃中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减少对人体的危害、以及能够循环回收再利用。例如,现在越来越多的汽车使用太阳能发电,减少了对汽油的消耗,减少了尾气的排放。
4结语
关键词:建筑节能 土木工程 可再生能源 意义
中图分类号:TS958 文献标识码: A
提高可再生能源在我们今后建筑中的应用度,科学促进建筑的节能减排,不仅是实现我国在“十二五”期间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目标的必走之路,也是缓解我国现在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因此,利用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解决建筑的采暖空调、热水供应、照明等,对替代常规能源,促进建筑节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现在建筑行业能源应用现状和造成的环境问题
1.建筑能源利用现状
我国建筑目前消耗的能源主要是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能源。这些能源资源有限,不可再生,终究要枯竭。人类应未雨绸缪,早做准备,既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节约能源,又要积极研究开发利用资源无限、可以再生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源道路。因此,在建筑中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代替和少用一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一次化石能源和由其转换成的二次能源,以减少我国化石能源的消耗量和优化我国的能源结构。
2.环境污染问题
伴随着建筑行业迅速发展,化石能源进行大量开发与利用,化石能源是造成大气和其它类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主要因素。据有关资料分析,世界各国房屋建筑能源使用中排放的CO2约占全球CO2排放总量的l/3,其中:居住建筑占2/3,公共建筑占1/3。因此。如何在开发和使用能源的同时,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的环境与生态,就成为一个关乎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没有或很少有损害大气和生态环境的污染物的排放,是与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清洁能源、绿色能源,在建筑中积极加以推广应用,可以减少CO2、SO2、NOx以及颗粒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量,对减轻我国的大气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发挥很大的作用。
二、我国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利用的现状
1.太阳能。由于我国太阳能现代技术设备的应用起步较晚,与全国先进地区相比差距较大。太阳能热水器的普及率还不算高,每千人太阳能热水器保有量仅为22O。目前太阳能利用主要是供热(热水、采暖)、建筑照明和家用电器,太阳能供热空调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光伏利用还基本以太阳能路灯、小区灯等为主。
2.浅层地热能资源。我国浅层地热能利用时间相对较晚,最近几年发展比较快。目前我国地源热泵主要应用形式和应用技术有土壤源热泵技术、地下浅层水源热泵技术、地表淡水源热泵技术、地表污水源热泵技术及浅层海水源热泵技术。近十几年来,尤其是近五年来,地源热泵空调系统在北美及中、北欧国家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中国的地源热泵市场也日趋活跃,可以预计,该项技术将会成为21世纪最有效的供热和供冷空调技术。
3.其他可再生能源。生物质能是太阳能以化学能形式贮存在生物中的一种能量形式,在各种可再生能源中,生物质能是一种唯一可再生碳源,可转化成常规的固态、液态和气态燃料。在水资源、风资源较丰富的地区,水能、风能发电用于建筑供电是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又一途径。
三、 进行建筑节能建设的重要意义
1.新能源替代传统能源,推广建筑节能革新。
我国现在建筑应用的常规的化石燃料资源有限,不可再生,终将会枯竭。合理的综合节能革新和开发新能源具有很大的节能减排潜力。例如,北京某社区开展的试点工程实际评估,经过革新的楼房,一个三口之家每年可通过新能源的利用和节源措施,节俭用电300度以上,如果将这一效果在全市推广,其成效不可小视。
2.减少环境污染。可再生能源利用不会排放任何污染大气和其他类型环境的有害物,是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清洁能源、绿色能源。在建筑中积极应用可再生能源,可以减少因好用化石燃料而产生的污染物的排放量,对于减轻我国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都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3.提倡低碳生活新理念,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在建筑中安排可再生能源,省电省气,使用简单,安全可靠,是有效解决城乡居民生活用能源的好途径。另外,利用可再生能源解决冬季采暖问题,节省能耗,清洁干净,居住舒适健康,也使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大为提高。
在节约能源的大背景下,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技术得以短期内在我国快速蓬勃发展起来,如何科学的实施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引导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应该是我们建筑工作者今后可再生能源研究的主要方向。
参考文献
[1]孙小燕.浅谈可再生能源在建筑节能中的应用[J].山西建筑.2009(01)
[2]郭梁雨,郝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检测与评估指标体系探讨[J].建筑节能. 2009(01)
[3]张春枝,翁维安,张银安.可再生能源在武汉某住宅建筑中的应用分析[J].暖通空调. 2009(03)
[关键词]能源型城市;低碳经济;金融支持。
能源型城市是中国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供应的主体,对我国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柱和先导作用。 但长期以来,能源型城市基本上实施的是能源导向战略,走以掠夺式开采能源、出售能源加快城市经济发展的主要路子,致使能源型城市在经历了投入—成长—成熟的发展阶段后, 出现了资源衰减、结构失衡、经济危困以及环境急剧恶化的态势。因此,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能源型城市在为国家发展提供能源产品的同时,也需要转变城市发展思路,努力寻求科学发展的新路子,这已成为能源型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一个现实而又紧迫的战略任务。 2003 年, 英国发表 《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能源白皮书指出: “低碳经济”,是以低排放、低消耗、低污染为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从传统高能耗、高物耗、高排放的发展模式转向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桥梁,是能源技术创新与制度的创新与发展观的改变,因此走低碳经济的发展路线是能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模式。
在能源型城市发展低碳经济这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中,资金始终是城市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的制约因素之一,而金融支持则对能源城市发展低碳经济动员和引导资金配置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能源型城市发展低碳经济的必然性。
随着世界工业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长,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大量燃料的消耗,导致全球变暖,气候恶化,引起了世界范围的广泛关注。在此背景下,“低碳经济”的概念应运而生。 所谓低碳经济就是指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下,运用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等多种手段,促进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最大限度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是一种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经济发展形态。
能源型城市的支柱产业是资源开发类产业,这类产业具有高污染、高排放的产业特征,并且对城市自然景观和环境有着十分严重的影响。 因此,能源型城市面临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压力远比其他城市大,寻找接替的支柱产业、进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已成为能源型城市面临的十分突出的问题。但在我国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进程中,能源型城市既要承担着保障国民经济发展的资源供应的重担,还要坚持城市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还面临资源有限性、稀缺性带来的资源压力与空间有限的环境承载压力,因此需要寻求能源型城市独特的并符合国际和国家发展目标的可持续发展路径,扭转能源型城市原有的“高投入、高耗能、高污染和低产出”发展的不利局面,寻求以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发展新能源与再生资源产业、修复环境、满足环保需求为核心的发展路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无疑是能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最优发展模式。
二、能源型城市发展低碳经济需求金融支持的必要性。
依据发展经济学中的索罗模型 Q=Q(K,L,T),决定经济增长(Q)的三个要素分别是资本(K)、劳动(L)和技术进步(T),能源型城市发展低碳经济也需要由这三个要素来推动,而在推动能源型城市低碳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中,资本(K)不仅是核心动力,更是源动力。 首先,能源型城市的经济发展是需要通过劳动来实现的,发展低碳经济对劳动力的知识和技能都有较高要求, 而劳动者能力的提高,进一步转化为知识型劳动力,必须有大量的资本投入。 其次,科学技术决定生产力水平,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创新无论是在研发阶段,还是在推广和转化阶段都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 因此,劳动与技术对能源型城市发展低碳经济的推动都必须以资本投入为前提。 并且,这三个要素之间以及各要素与经济增长之间具有相互作用,能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对劳动力要求会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就业量的增加而不断扩大,城市人均收入将不断提高,这将带来资本积累的增加;资本的增加会进一步扩大低碳产业的投资,带动低碳产业的发展,而低碳产业发展又会进一步提高城市的经济增长,加大能源型城市发展低碳经济的资本投入。 能源型城市发展低碳经济的投资还具有溢出效应,即能源型城市能够从低碳产业的投资与低碳经济发展中受益,获得可持续发展,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会反过来更进一步带动和促进低碳产业的发展。 因此,金融支持是能源型城市低碳经济发展的核心与初始的推动力。
基于能源型城市发展低碳经济的低耗能、低排放、低污染的要求,今后无论是低碳技术的创新还是能源型城市主导产业的转型发展,都需要相应的金融来支持,依靠金融手段和金融创新引导城市发展与转型的投资取向,进而就会影响整个城市的经济取向和市场行为,促进能源型城市供给与需求结构的调整,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在资金上支持开发新兴产业、新能源产业等,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降低消耗、增加效益、改善环境的低碳金融增长模式,达到有效实施产业政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目的,推动低碳经济模式的发展,加速能源型城市的转型。
三、金融支持路径分析。
能源型城市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强有力的金融支持,能源型城市发展低碳经济对金融支持有着更加严格的资本筹集要求、金融工具创新要求、金融环境改善要求、银企合作要求与金融政策扶持要求,金融支持主要着眼于发展低碳经济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和增长动力。 因此需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低碳金融支持体系,全方位满足能源城市低碳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
(一)金融资本的筹集。
为能源型城市发展低碳经济筹集所需资金,推动新能源产业、低碳产业的发展,进而推动能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主要有直接筹资与间接筹资两种途径:
直接筹资就是为支持新能源与低碳产业通过证券市场进行融资, 为了鼓励能源型城市低碳经济的发展、城市的转型,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关的政策,优先支持符合发展低碳经济要求的企业上市融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核准其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支持符合发展低碳经济要求的上市公司增发新股和配股;鼓励和支持在发展低碳经济方面具有突出优势的企业利用股权转让实现企业的并购与重组, 优化资源配置, 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促进能源型城市的转型。
间接筹资主要指通过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服务来满足资金需求,金融机构应对传统支柱产业的升级改造、开发低碳技术、推广高效节能技术、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企业提供倾斜信贷。严控对高耗能、高排放产业进行信贷投放,通过对低碳项目的信贷倾斜政策以及对高碳项目的信贷限制政策,达到金融资本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流动的有效引导, 从源头上推动低碳经济发展,支持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现阶段,我国各银行都相继推出了基于 CDM(清洁开发机制)的节能减排融资项目与针对低碳经济的金融解决方案,希望这些项目与方案的推广,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 间接筹资还可以通过发行债券、 中期票据等方式融资,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低碳金融债券”筹措资金,优先核准符合发展低碳经济促进能源型城市转型要求的企业和建设项目发行债券,优化收益率曲线结构,为低碳经济类项目融通资金。
(二)金融工具的创新。
2006 年彼得·C·福萨洛 (Peter C.Fusaro)在其《能源与环境对冲基金:新投资范式》中指出:金融模型现在已经发生了变化, 包括更多的股权投资、商品交易,开始模糊了投资银行、风险投资和对冲基金的业务范围。 可见金融创新的范围更加广泛,金融创新就是开发出各种有利于能源型城市发展低碳经济对需求资金进行融通的产品。如果未来在某一经济领域中存在产生稳定而巨大的收益的可能性,而目前在该领域没有有效的融资体制进行金融支持,那么就将会创新出可操作的金融工具。 能源型城市发展低碳经济的金融创新是以节能减排、大力支持新能源与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促进能源城市在低碳经济视阈中的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的,依托金融资源优化配置的市场运作,通过创新低碳金融产品,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因此,各类金融机构与投资者应该努力提高自己对能源型城市转型与低碳经济发展的认识,善于捕捉越来越多的城市转型发展低碳经济的机会,创新发展低碳经济和金融互动下的金融工具。
在发达国家围绕着低碳经济已经创新出碳交易货币、碳指标交易、碳期权期货等一系列以碳交易与金融衍生品为支撑的金融工具。 2008 年纽约泛欧交易所推出低碳 100 欧洲指数,2009 年 12月,标准普尔评级公司与国际金融公司(IFC)共同了世界首个针对新兴市场的碳效评级指数,可以预测未来的世界经济环境中,将是以低碳为创新性因素,重建国际货币体系,维持国际金融秩序,调整全球定价权格局。
在我国, 随着低碳经济作为国家发展战略,金融机构也相继推出一些新的金融工具,中国银行与深圳发展银行率先推出了与排放权交易挂钩的理财产品。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先后出台各种针对清洁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的节能服务商模式、金融租赁模式等的创新融资方案。但与发达国家相比,相应的金融工具的创新与开发还是相对比较滞后的,主要因为金融市场的不完善带来的金融产品服务的不发达,参与能源型城市低碳经济发展的深度与广度都比较有限,金融产品创新与政策激励不足,缺乏相关期权期货、证券、基金等各种金融工具与服务的支持, 应加强低碳金融产品的培育和开发,鼓励私募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国际援助资金加大对减排、低碳项目的资金投入,促进低碳资本市场投资主体的市场化与规模化发展。
(三)金融环境的改善。
改善金融环境,建设和谐、共赢的金融环境,首先从能源型城市发展低碳经济对金融支持的影响和要求看,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对金融支持的要求已从简单的存、贷款等传统服务,发展为投资理财、资产保值增值、金融创新等综合性金融服务。在这种情况下,金融部门要正视能源型城市经济发展的内部环境和产业结构的真实水平,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城市转型、产业结构的调整,人民生活的改善与低碳经济的发展。 其次,从金融业自身发展来看, 面对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和城市转型的重任,也需要建立和保持一个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2004年世界银行的《全球商业环境运营报告》中提及的对银行等信贷人权利的保护程度,是银行发放贷款以及外部资金投入的决定性因素。 因此,能源型城市应着手建设稳定的经济环境、完善的法制环境、良好的信用环境、协调的市场环境和规范的制度环境,增强金融部门的综合实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形成良好的金融环境,给予产权、债权有效的保护,才能有持续的金融支持的保障,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到 “金融是经济发展核心”, 确保金融业安全、有序、高效运作和经济金融协调发展,促进其更好地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贡献。
(四)银企合作的优化。
由于能源型城市产业结构单一,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经济底子薄弱等客观因素直接限制了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因此,能源型城市发展低碳经济应该推进银企合作, 加大银企合作力度,优化银企合作环境,拓宽银企合作领域,提升银企合作成效,深化合作内涵,加强担保体系建设,完善银企合作机制、金融管理协调机制和金融生态环境推进机制,深化金融帮办服务,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增进彼此间的理解和信任,建立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促进银企双方的共同发展和长远合作。 能源型城市发展低碳经济对于银企合作优化的要求主要有:首先金融部门支持低碳经济的发展,在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基础上,防止惜贷、惧贷,要切实加大金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其次是银行与企业要按照“诚实信用、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共同发展”的原则,结合自身特点,按照发展低碳经济的总体要求,切实处理好银企关系,建立平等、互利、互信的新型关系,推进银企合作的长效机制。
(五)金融政策的扶持。
能源型城市发展低碳经济的战略,政府的相关支持必不可少,应出台相应的宏观调控政策,为城市转型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明确的政策导向,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推进能源型城市发展低碳经济中的主导作用。 表现在金融支持上,首先是与财税政策、产业政策等相结合,在金融政策方面给予相应优惠,通过调整信贷政策、利率政策、准入政策等一系列优惠或限制政策, 对技术可行和有市场前景的符合产业政策方向的项目给予贷款审核、贷款发放、还款期限、利率等方面的必要优惠, 引导资金流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其次是在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政府要建立税收减免、财政贴息等相应的优惠, 金融部门应紧跟政府引导基金,出台对符合低碳经济发展方向的产业信贷投放的配套政策和激励机制,调动金融部门积极性,通过低息贷款、无息贷款、延长信贷周期、优先贷款等方式投入相应的产业投资基金,并提供相关的投资服务,支持低碳经济产业的发展,促进新兴产业加快做大做强, 推动低碳经济发展。
四、结束语。
总之,在发展能源型城市低碳经济这个复杂系统工程中,金融支持必然在引导企业主动、自觉地朝着低碳经济方向发展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应充分发挥金融业的优势,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低碳金融支持体系,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金融支持,保障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参 考 文 献。
[1]尹钧惠。发展循环经济的绿色金融支持体系探讨[J].当代经济,2009,(9)。
[2]陈柳钦。低碳经济的金融支持研究[J].金融发展研究,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