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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近年来不断发展,内容和形式变得越来越丰富多彩,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旅游同质化问题,使乡村旅游的地方特色味道越来越浓,游客在旅游期间能更深切地感受到乡村的淳朴和地方的特色文化。本文将从乡村旅游的发展困境和发展对策展开研究。
一、乡村旅游概述
乡村旅游是指以村庄野外为空间,对乡村特色的历史遗留景观、民俗风情景观、乡村风光、建筑景观河宗教景观灯进行开发组合,形成特色的乡村旅游产品,让游客既能观光和游览风景,又能进行休闲和娱乐。乡村旅游发展对旅游业、乡村发展等有重要作用,集中体现在:一是,促进旅游业的发展。二是,使农村产业结构变得更合理。三是,统筹城乡发展。四是,保护乡村环境。
二、我国乡村旅游发展面临的困境
(一)经营理念相对比较落后,旅游资源缺乏文化内涵
经营乡村旅游的人在产品理念及服务理念方面不能满足游客的需求。低俗经营理念占据着主导,导致不能充分挖掘和重视具有地方特色和乡村特色的法器,使蕴含着深刻文化内涵的乡村资源不能展现给游客。难以满足多层次游客的旅游需求,尤其是不能满足部分儿童和青少年追求乐趣、真实和探索知识的需求。
(二)乡村发展模式较为单一,缺乏对自身资源挖掘利用
很多乡村在开发旅游资源的同时未能考虑客观实际和旅游市场规律,盲目跟风,重复建设现象严重,使乡村独有的特色风景资源受到不合理开发。有的旅游开发者盲目规划,不考虑如幽静乡间小路、宜人的田园风光等原生态旅游资源的价值。乡村旅游开发的产品,应做到推陈出新、人有我优,而现在很多乡村旅游开发者没有这种观念,只是一味效仿。乡村旅游开发者要清醒认识到在规划过程中,不仅要保护自身资源,还要充分挖掘和利用好自身资源。
(三)乡村旅游品牌趋同化问题明显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品牌越来越多的出现。乡村经济发展的同时品牌加快了出现速度,这就导致了近年来乡村旅游品牌趋同化问题变得严重起来。乡村旅游在建立自己品牌的时候要体现出特色,这样才能吸引游客,也才能提升游客购买旅游产品的欲望。只有具有新意和特色的品牌才能在市场中获得一席之地,使人眼前一亮。如果乡村旅游不能充分挖掘自身的特色资源,建立起有风格的旅游品牌,那么必定不能取得良好发展。
三、乡村旅游的发展对策研究
(一)强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及服务水平
首先,学习外国良好经验,我国政府应做好引导和带头作用,组建乡村旅游工作协会等,指导和帮助村民更合理和科学的进行乡村旅游规划和开发,明确政府、社区、协会和村民间的关系,并充分发挥每个组织的作用。
其次,应加强对乡村旅游人员的素质培训,让他们更深的了解乡村旅游,提高服务意识,增加他们的收益,拓宽就业渠道,让村民真正参与到旅游发展规划决策中去,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乡村旅游发展团队。
(二)整合乡村旅游资源,挖掘乡村旅游资源文化内涵
在政府、农民和相关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壮大乡村旅游规模,使乡村旅游品牌特色明显。而目前我国乡村旅游的现状是旅游地点较分散,规模小,受资金、技术和制度等多方因素制约,而且旅游产品的开发也处在低层次阶段。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学习外国的良好经验,充分发挥本土特色的旅游资源优势,对乡村旅游资源进行整合和开发,完善乡村产业结构,为形成规模化、特色化的乡村旅游提供科学的、完善的服务和指导。
(三)注重乡村旅游投资渠道多元化,推动乡村旅游产品的开发
首先,联合起来发展本土旅游业。村政府设立了发展乡村旅游业专款,并挑选了合适地段和派遣了相关人员,用于建设乡村的旅游经济,开发新的旅游项目。
其次,可以吸引一些具备较强实力的企业、公司或集团加入到乡村旅游建设发展中去,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了更多资本。
第三,可以开发一些具有特色、规模较大和一定品牌的旅游产品,这就需要在旅游产品开发上,充分挖掘地方特色,体现出本土独特味道。
例如,比如可以建设民族民俗风情园,这可以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因为少数民族的生活风俗、建筑结构、务农特点等与非少数民族地区有着一定的差别,结合当地特色、生活习惯、建筑景观和务农景观等。通过向游客展现这些独具特色的乡村内容,来突显民俗风情园的特点,体现与其他乡村旅游景观不同的地方,从而增加游客数量。
(四)注重把握乡村旅游的时机,通过特色化的旅游资源吸引游客
要充分了解和认识乡村旅游的特点,挖掘当地的旅游资源特色,在打造特色的同时不能一味效仿,要不断进行创新,更好将自己的文化内涵展现给游客。同时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增加新的休闲娱乐内容,引进专业的旅游人才,使乡村旅游管理体系更加完善。
一、乡村旅游发展在武汉市推广的科学性
(一)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
武汉市是湖北省的省会,处于长江中下游的平原地区,近年来,武汉市的经济快速发展,2015年的GDP突破1万亿元。武汉市地理位置优越,位于我国地理经济中心圈的“心脏”位置。作为中国重要的交通枢纽,武汉市的铁路和公路网络都直接辐射到全国范围内。
(二)旅游资源极具特色
众所周知,武汉市是我国优秀的旅游城市,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作为名副其实的国家森林城市,武汉市的绿化率高达39%,城市郊区风景优美,湖光山色,有着丰富的旅游资源。不管是青龙山还是知音湖,不管是木兰山还是汤逊湖,都已经成为了炙手可热的乡村旅游胜地。
(三)庞大的市场需求
乡村旅游作为一种休闲的旅游方式,其主要消费群体是居住在城市的中产家庭,他们大都会选择在周末与家人一同到附近的郊区游玩。对于生活在繁忙大都市的人们来说,他们十分向往无拘无束的乡村生活,并享受着乡村旅游的各种游玩项目。
(四)品种繁多的农作物,坚固的农业发展根基
武汉市有着丰富的农业资源和水产资源,盛产各种各样的农作物。目前,农作物由于品种繁多,天然无公害成为了乡村旅游的亮点之一。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武汉市将会开发出更多的作物,并且通过技术改良进一步提高产量。坚固的农业发展根基为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乡村旅游的进一步发展,乡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将会不断提高。
(五)游客接待工作正逐步完善
如今,乡村旅游已经成为武汉市旅游发展的重点方向之一,游客接待的工作也在逐步完善中。截止到2013年,该市乡村旅游接待点符合4星级标准以上的有8家。每个旅游点都加紧设施投入与建设的步伐,并且通过提升接待员的服务素质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游玩,从而提高当地人们的经济收入。
二、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的方法
(一)由政府牵头
纵观武汉市乡村旅游的发展现状,当前大部分的乡村旅游项目都是直接由当地居民开发,缺乏政府部门的资金投入和支持。为此,政府部门应积极加入到乡村旅游项目的发展中,开设相应的旅游资源网站,并成立部门统一管理乡村旅游,同时鼓励组织和个人加入乡村旅游的队列中。
(二)单位机构踊跃参与
目前,武汉市乡村旅游发展存在数量大,规模小,各自经营等问题,这严重地影响了当地经济效益的整体提升。针对当前乡村旅游存在的不足,有关企业必须认清形势,把握机遇,致力于开发更多极具特色的旅游项目。分析旅游市场需求,力争齐心协力将乡村旅游不断发展壮大,而不是各自小规模独立经营。利用互联网作为宣传平台,在网络上大力推广乡村旅游项目。
(三)建设乡村旅游网站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各种旅游网站也随之层出不穷。然而,旅游网站普遍存在信息不足,更新速度慢等众多问题。消费者往往不能从网站上直接获取自己所需的信息,针对这一现状,旅游发展公司必须致力于开发特色旅游项目,把旅游和消费结合在一起,吸引更多消费者的关注。
(四)完善旅游资源管理,提高服务人员水平
游客参加乡村旅游,是为了得到精神上的享受,因此,服务是乡村旅游发展核心之一。为了更好地推广乡村旅游,吸引更多游客,企业应当聘请高素质的人才对旅游资源进行管理。一般来说,乡村旅游点都是在经济水平和文化水平相对落后的地方,因此,只有提高旅游服务人员的综合水平,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当地的经济效益。
(五)利用媒介的力量大力宣传
互联网是一个开放性的平台,具有信息传播速度极快,传播范围广的特点。因此,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旅游必须充分利用互联网的特点,在规模较大的网站和平台上宣传乡村旅游资源和产品,让更多的人参与到乡村旅游中。
(六)优化整合乡村旅游发展资源
乡村旅游并不是仅仅为游客提供宜人的风景,游客还可以在这里体验淳朴的农村生活,和当地人一起参与农家活,品尝当地特色餐饮美食,在当地人的房屋中居住,购买天然无污染的农作物等等。优化整合乡村旅游资源有利于企业更好地把握乡村旅游的发展要点,利用互联网大力发展旅游电子商务,提升乡村人民的经济收入。
三、总结
摘 要:文章以社会性别理论为基础,探讨了乡村旅游对促进农村妇女就业与发展的动力机制,认为乡村旅游的乡村性重构了农村妇女与乡村资源的关系,在权利与责任上出现了社会性别再分配,农村妇女成为主要的参与者。同时,乡村旅游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演变,推动了生产组织形式的转变和劳动分工结构的变化,为农村妇女创造了广泛的就业机会,增强了她们的独立和自我意识,有利于农村妇女的发展。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4-2563(2007)01-0027-05
一、引言
乡村旅游兴起于19世纪的欧洲,缘于工业时代的现代人为了逃避工业城市的污染、拥挤、喧嚣以及快节奏生活方式,纷纷到乡村去欣赏、体验与城市不一样的风景和生活,乡村旅游因此蓬勃发展起来,从最初的被动发展到主动发展,并成为改变和塑造乡村景观和乡村社区的主要因素。随着乡村旅游的深入发展,其功能也有了进一步的拓展,乡村旅游不仅具有旅游观光和休闲功能,而且被看作是一种阻止农业衰退、推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在许多欧洲国家,乡村旅游成为乡村传统产业的替代产业,它替代了林业、种植业、渔业等衰退中的产业,尤其在为农村妇女创造就业机会方面表现出明显的优势。在国外,一些学者认为在乡村旅游中妇女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妇女为乡村旅游打开了大门。日本的调查研究发现,从事乡村旅游的主要是女性,乡村旅游没有妇女的参与将是不可思议的,她们是乡村旅游的推动力。
中国乡村旅游起步比较晚,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产生的。在市场需求的推动下,农村旅游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和利用,乡村旅游从城市近郊向农村腹地推进,发展十分迅速。在乡土中国的特殊国情下,乡村旅游除了在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同时,还扮演着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重要角色。农村劳动力中农村妇女已经占到60%―70%,她们将成为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农村潜在和现实剩余劳动力的主要部分,所以,解决农村妇女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村的发展,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发展。为此,关注乡村旅游中的农村妇女问题,是乡村旅游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为乡村旅游不仅为农村妇女提供了广泛的就业岗位,而且从更深层次,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了妇女的全面发展,为农村妇女发展水平指数的提高做出了贡献。本文以社会性别理论为基础,围绕乡村旅游中农村妇女就业、发展等问题展开探讨,分析乡村旅游在促进农村妇女就业和发展的动力机制,并以江西婺源为案例,进行实地抽样调查,对农村妇女就业和发展状况进行分析,为中国乡村旅游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二、对乡村旅游促进农村妇女就业与发展的动力机制研究
1.乡村旅游的乡村性重构了农村妇女与乡土资源的关系
在中国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出现了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即男性劳动力广泛外出移民打工赚钱,将越来越多的农田劳动留给了妇女,在某些地方出现了普遍的“农业女性化”现象。然而,在这种现象的背后,却反映出中国农村妇女非农转移的明显滞后性,它映射出农村社会中家庭分工“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思想。这种思想从根本上说是源于根深蒂固的“社会性别”意识和行为准则。它使家庭内外的社会性别劳动、空间及权威分配产生了明显的分野,使女性处于弱势地位。
然而,乡村旅游的开展却重构了农村妇女与乡土资源的关系,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首先,乡村旅游是指以乡村社区为活动场所,以乡村独特的生产形态、生活风情和田园风光为对象系统的一种旅游类型。可见,乡村性是乡村旅游的本质,它强调塑造一种氛围,倡导友好、淳朴与真实的态度。对都市人群来说,乡村旅游不是一种“乡村空间”里的旅行,而是一种“乡村生活文化”中的旅游,是一次“乡村魅力”的体验活动,因此,这种乡村性使农村生活场景中的聚落、风景、农田、民俗、民情、民风、农耕文化等都转变成了旅游资源,使其具有旅游经济价值,农村妇女与土地和家园的关系不再是简单的耕作与居家的关系,而是附加了文化、景观和旅游经济功能,重构了农村妇女与乡土资源的关系;其次,乡村旅游的乡村性使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更多地转向了家庭层面,如“住农家屋、吃农家饭、干农家活、享农家乐”等旅游项目,把农村妇女的日常生活、劳动与旅游活动联系起来,妇女成为乡村旅游的主要参与者乃至管理者,形成了新的生产与管理关系,在乡土资源开发的权利与责任上出现了显著的社会性别再分配,农村妇女的地位得到了提高。
2.乡村旅游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演变,推动了生产组织形式的转变,从而使劳动分工结构发生了变化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农村产业结构也在发展中进行着不断的演变,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农村工业化速度加快,乡村旅游迅速发展,农村第三产业化初显端倪,非农领域不断拓宽,农村劳动力资源进行了重新分配,同时也对农村家庭劳动力分工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种变化大致经历了三个时期:一是农业现代化时期。它使农业生产方式得到不断改进,农业劳动力需求下降,剩余劳动力不断增加,出现了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人的现象。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仍以男性外移人口居多,出现了“男工女耕”的家庭劳动分工模式:二是农村工业化时期。农村工业化加速了农村非农化转移,但是,由于农村妇女的人力资本累积相对比男性低,因此,在技术、技能型就业机会选择时,农村妇女始终处于劣势地位,男性享有更为优先的选择机会和利益秩序,技术和技能型就业岗位仍向男性倾斜:三是乡村旅游发展时期。它不仅带动了农村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文化娱乐业、旅馆业以及旅游商品、纪念品加工业的发展,推动了农村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而且使农村经济活动的参与主体出现了明显的性别分化,农村妇女成为乡村旅游业的主要参与者。因为乡村旅游不同于现代农业和工业化的生产组织形式,它的社区性、服务性更加适合劳作于家庭和农田的农村妇女,同时,乡村旅游的季节性特征与农村妇女工作的季节性和劳动时间的弹性特征相一致,因此,乡村旅游产业中的许多岗位适宜女性劳动者就业,并使女性的劳作经验得到发挥,改变了农村妇女在家庭劳动分工中的劣势地位。
3.乡村旅游突显农村妇女的独立价值
关于女性价值的评判一直是女性主义学者研究的热点,目前更多的是以男性指标作为衡量女性价值的标准,结果是女性成为父权社会中的“男性化”女人,进而使女性价值沦丧,而男性价值却席卷社会。同所以,女权主义学者认为在两性社会中,男性和女性本身就有差异,不同的客体用同一标准衡量
是不科学的,因此,对女性价值的评判应站在女性的立场上,建立女性独立的价值评判标准。女性的独立价值可以从社会结构、经济基础、意识形态等领域得到具体的体现。
在中国乡村旅游逐渐走向成熟的过程中,农村的社会结构也在悄然变化,经营农村的主体构成正经历着解构与重构的过程,原来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村妇女群体,在乡村旅游的发展中逐渐崭露头角,找到自己的位置,在农村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开展乡村旅游活动,在农村已形成了不同的妇女利益群体,这些群体分布在不同的社会层面上,如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业、个体经营户等。同时,乡村旅游在促进农民增收的过程中,也使家庭经济收入的构成发生了变化,妇女的收入在家庭经济中的比例不断提高,在许多乡村旅游发展比较成熟的农村,农村妇女已承担起了挣钱养家的角色,使她们在经济地位上有了较大的翻身,并且使她们在旅游活动的参与过程中,发现了自己的价值,发挥了自己的潜力,从而提高了她们的自我意识,突出了农村妇女的独立价值。
三、婺源县乡村旅游与农村妇女与发展实证分析
1.婺源县概况及抽样调查
婺源县位于江西省东北部,截至2005年底,全县共有人口33.5万人,其中乡村人口27万,占总人口的80.6%,农村妇女人口16万,占乡村人口的59.3%。
婺源的乡村旅游起步于2000年,旅游资源以徽派古村落、田园风光以及生态资源为主,被誉为“中国最美丽的乡村”。经过几年的大力发展,该品牌的效益日益凸显,乡村旅游业成效显著,并逐渐发展成婺源县的支柱产业,2000-2005年乡村旅游业的统计情况见表1。
随着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婺源农村妇女就业的比例不断上升,尤其是在那些以古聚落为开发对象的村镇,农村妇女就业率和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为此,笔者于2006年7月15日至22日带领学生在婺源县进行了实地问卷调查,调查地点选在江湾、李坑、晓起、思溪、延村、理坑等村镇,这些村镇均是目前婺源县开展乡村旅游活动的地区,具有代表性。调查的内容分三个方面,一是就业情况调查,包括就业人数比、就业岗位、妇女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率等;二是就业质量调查,包括受教育程度、健康、妇女非农就业率、参与企业和社区管理决策的妇女人数比率、妇女家庭的经济支配权等。为了保证抽样调查问卷的有效回收,采取现场回收方法,共发放问卷470份,收回有效问卷383份,有效率为81.5%。对问卷进行统计整理后,得到了相关的统计资料,其中被调查居民的基本情况见表2。
2.乡村旅游中的农村妇女就业状况
根据抽样调查统计资料,被调查居民中妇女人数为190人,占被访人数的49.6%,比较客观地反映了目前调查地区的实际情况。其中,有145名妇女从事与旅游有关的行业,占调查区服务行业就业人数的71.4%,可见,在乡村旅游活动开展的地区,农村妇女非农就业比例远高于其他地区(全县平均比例为11.2%)。从就业的岗位来看,主要集中于旅游商品销售、服务人员及农家饭店等,有少部分从事导游、客运及旅游管理工作,就业岗位偏于知识含量相对较低的行业。(见图1)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农村妇女的文化程度不高,绝大多数妇女只有初中文化程度,占就业妇女的58.4%,小学及不识字的妇女也分别占到8.9%、8.4%,这三部分人群的比例高达75.7%,所以,文化水平是制约农村妇女地位提升的主要因素之一。
对农村妇女从事旅游行业的月收入和占家庭经济收入的比率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月收入200-500元的占30.8%,500-1000元的占45.4%,1000―2000元的占21.2%,2000-5000元的占2.6%,调查结果与当地经济收入水平比较相符。农村妇女经济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例见图2。
图2的数据显示,调查区的农村妇女经济收入占家庭收入20-50%的人数比例为52.2%,占家庭收入50-70%的人数比例为24.3%,可见,妇女在家庭中的经济收入已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此外,本研究对就业质量也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见表3。
表3统计数据显示,没变动过工作岗位的农村妇女人数占到一半,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中国乡村旅游起步较晚,乡村旅游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可供选择的就业门类不多;二是乡村旅游的“乡村性”特点决定了经营主体的本地化和小规模化,以家庭式经营为主,员工的变动相对较小。同时,家庭式经营方式也使工作安排的自由性加强,大多数经营户以满足游客的需求为主,74.5%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从就业相关保障来看,参加就业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低,前者反映出中国乡村旅游经营市场的不规范和不成熟,后者是由于乡村以家庭式经营为主,员工多为家庭成员或亲属,受传统思想影响,很少在家庭成员内签订劳动合同。
四、结语
上述研究揭示了乡村旅游对农村妇女就业与发展的促进作用。它从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多方面,对农村妇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为她们提供了广阔的就业市场,促进了妇女的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然而,从研究中也可以看出,中国农村妇女在非农化的转变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尽管农村女性受教育年限有所增加,但妇女文化科学技术素质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水平仍不相适应,妇女的文化程度仍然偏低,这也是造成农村妇女社会地位提升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对妇女就业质量的调查也表明,中国农村妇女在就业培训、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比例明显偏低,劳动保障条例的实施滞后于旅游经济的发展。因此,在乡村旅游发展中,还应进一步做好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培养工作,规范就业市场,加强劳动保障法律的实施,使乡村旅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乡村旅游 社区 社区参与
一、相关概念界定
1. 乡村社区
“社区”一词源于拉丁语,意思是共同的东西和亲密的伙伴。20世纪30年代,等将“community”的概念引入中国,翻译为“社区”,并指出,“社区是若干社区群体(家庭、民族)或社会组织(相关团体)聚集在一定地域里形成一个在生活上互相关联的大集体。”当代众多学者对“社区”的概念进行了界定,角度各不相同,在此我们认为,社区是聚集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社会生活共同体,通常具备以下特征:①具有一定的地域范围;②具有相同的文脉和共同的价值观;③具有相同的生活习惯和风俗;④成员间有共同的利益。按照此定义,乡村居民长期以来形成了共同的文化、价值观、生活习惯和风俗,无疑是最接近“社区”特征的社会单位。乡村社区就是在一定乡村地域上具有相对稳定和完整的结构、功能、动态演化特征以及一定认同感的社会空间,是乡村社会的基本构成单元和空间缩影。乡村社区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小型、封闭性、同质性和欠开发性,社区内部成员之间拥有亲密的关系、共同的生活方式、强烈的群体感。
2. 乡村旅游
对乡村旅游的研究在国外已经历了数十年,焦点之一就是乡村旅游的概念界定。学界普遍认为“乡村旅游”是具有复杂性和复合性的概念。欧盟(EU)和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 (1994)将乡村旅游(rural tourism)定义为发生在乡村的旅游活动,并进一步认为“乡村性(rurality)是乡村旅游整体推销的核心和独特卖点”。因而,认为乡村旅游应该是发生于乡村地区,建立在乡村世界的特殊面貌、经营规模小、空间开阔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之上的旅游类型。Bernard Lane(1994)对乡村旅游的概念做了较为全面的阐述,认为乡村旅游的概念远不仅是在乡村地区进行的旅游活动那么简单,乡村地区本身就难以界定,不同的国家标准差异很大,乡村旅游是一种复杂得多侧面的旅游活动。
我国对乡村旅游的研究起步较晚,可搜索到的文献大都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前期主要是对国外的理论和实践的介绍,创新性的研究集中产生于1998年以后。马波(1995)认为乡村旅游是“以乡村社区为活动场所,以乡村独特的生产形态、生活风情和田园风光为对象系统的一种旅游类型”。杜江和向萍(1999)认为,乡村旅游是以乡野农村的风光和活动为吸引物、以都市居民为目标市场、以满足旅游者娱乐、求知和回归自然等方面需求为目的的一种旅游方式。何景明等(2003)认为狭义的乡村旅游是指在乡村地区,以具有乡村性的自然和人文客体为旅游吸引物的旅游活动。刘德谦(2006)认为乡村旅游是以乡村地域及农事相关的风土、风物、风俗、风景组合而成的乡村风情为吸引物,吸引旅游者前往休息、观光、体验及学习等的旅游活动。
无论学界从哪个角度进行定义,有一点基本达成共识,那就是“乡村性”是乡村旅游的本质属性和独特卖点。
3. 社区与旅游业
王刚,汪丽萍(1998)认为社区参与是“社区居民作为社区管理的客体,更作为社区管理的主体,参加社区各种事务的行为”。其中,“社区居民”包括居民、政府、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社区的各项事务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诸方面,社区参与的目标取向是社区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以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旅游业是一项社会化的产业,乡村作为一个典型的社区,发展旅游业将对其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各方面产生影响。笔者曾于2004-2005年间选取浙江省安吉县的两个村落进行了有关乡村旅游对社区影响的情况调研,得出了如图1的影响模型:
另一方面,乡村是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依托,居民对于发展旅游业的积极或消极的态度对产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将乡村居民纳入到旅游业发展的过程中,积极的“社区参与”就成为乡村旅游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理事会和地球理事会联合颁布的《关于旅游业的21世纪议程》,明确提出将居民作为关怀对象,把居民参与作为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不可缺少的环节。刘纬华(2000)认为社区参与是把社区作为旅游发展的主体进入旅游规划、旅游开发的决策和执行体系中。
二、乡村旅游发展中的社区参与现状
1. 乡村旅游发展中社区参与的基本方式
(1)自主经营模式
这是乡村旅游发展初期的一种参与模式,由农户自发经营,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分离。这种模式通常投入较少,接待量有限,乡村文化保留得最真实和完整。但受管理水平和资金投入的影响,旅游的带动效应有限。
(2)“农户+企业”模式
该模式通过引进旅游公司的管理,对农户的接待服务进行规范,避免因无序竞争而损害游客的利益。吸纳农户参与乡村旅游的经营与管理,能够充分利用农户闲置的资产、富余的劳动力和各种农事活动,来丰富旅游活动。利益分配是这一模式中非常关键的因素,在实践过程中往往成为矛盾的焦点。
(3)“社区+企业+农户”模式
这一模式是“企业+农户”模式的延伸。旅游公司与社区(村委会)进行合作,再通过社区组织农户参与旅游发展。公司一般不与农户直接接触,但会对其进行专业培训,并制定相关规定,规范农户的经营行为,确保旅游服务质量。在此模式中,社区是旅游公司与农户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同时,还可对公司起到监督作用,保证乡村旅游的健康发展。
(4)股份制模式
这一模式将乡村旅游资源界定为国家产权、乡村集体产权、村民小组产权和农户个人产权四种产权主体,通过合作的形式发展旅游业,国家、集体和农户参与各方按照各自的股份获得相应的收益。这种模式,产权关系明晰,风险共担,利益均沾,有利于调动农户参与发展旅游的积极性。
2. 基于社区参与的乡村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乡村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领域较单一
乡村居民参与旅游业的领域很多,参与范围应贯穿旅游发展的全过程。但目前,乡村居民参与旅游业发展主要体现在提供旅游接待服务、参与利润分配、接受旅游培训等,还缺少对很多实质性环节的参与,如旅游规划和决策过程、乡村文化和自然环境的保护。事实上,当居民意识到自己能够对旅游开发施加影响时,他们就更倾向于对发展旅游业持积极的态度(Inskeep,1991);乡村的自然和文化环境是乡村旅游发展的基础,更是乡村居民赖以生存的根基,其保护和传承必须要有社区居民的支持和参与。
(2)社区居民的经济收益有限甚至出现负收益
尽管发展乡村旅游能给社区及其居民带来一定的经济收益,但实际上,除了少部分自主经营的居民能够获得较为丰厚的收益外,参与旅游业的居民从事的主要是接待服务工作,经济收入低,大部分利益为外来企业和从业人员所得。一部分居民由于旅游开发丧失了土地和赖以生存的传统产业(如农业、养殖业),所得的补偿款不足以弥补损失。此外,由于发展旅游业而带来物价上涨、生活成本增加,抵消了一部分经济收益,甚至出现负收益。
(3)社区居民的社会关系日益紧张
在部分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导致了居民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张,其中较为重要的原因是抢夺客源和旅游资源的产权。一部分人因为旅游业而“先富起来”,引起其他居民的嫉妒;旅游业所带来的环境污染、交通堵塞等后果则需要整个社区及其居民来承担,这也引起了居民的不满,从而导致摩擦甚至冲突事件。此外,个别乡村居民经受不住诱惑而采取不法手段谋利,以次充好、偷盗、诈骗等事件屡有发生。上述情况不但有损旅游业的健康发展,长期来看,将严重影响乡村社区的稳定和“乡村性”的传承。
三、展望
1. 基于社区参与的乡村旅游创新模式
前文介绍了几种常见的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方式,经过实践的检验,都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和局限性。鉴于当前乡村旅游社区参与中存在的问题,亟须创新模式,提高社区参与的绩效。
(1)“政府+农户+NPO”模式
这种模式适用于经济相对发达、基础设施条件较好、依托城镇客源的乡村社区。政府介入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包括乡村旅游的规划决策、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和指导经营、环境监测和保护等,有利于乡村旅游的有序发展。NPO(Non-profit Organization)意为非营利组织,例如乡村旅游协会,主要起到自律、管理、监督和协调的功能。当NPO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时,政府可逐步退出运作。
(2)“政府+农户+企业+NPO”模式
这种模式适用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但旅游资源开发条件较好的地区。当地方政府无力承担所有开发费用时,旅游开发企业可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并且承担提供就业、培训等责任;旅行社负责开拓市场,招徕客源。
由于乡村地区经济落后、社区居民的综合素质偏低,其对乡村旅游的参与度往往较低,主要局限于提供旅游服务、文艺表演等相对较浅的层次。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需要加强对居民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对参与的认识和能力。
2. 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机制设计
通过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机制的设计,包括引导机制、咨询机制、利益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为乡村旅游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引导机制包括教育培训和舆论宣传,提高乡村旅游各参与方的认知水平,明确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的权、责、利,并掌握一定的参与技能,如民主意识、沟通技巧等。
咨询机制应贯穿于乡村旅游发展的全过程,对旅游开发的目标、途径等战略性问题,旅游发展的具体思路等问题,广泛征求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NPO的作用,拓展乡村居民参与旅游发展的广度和深度。
利益保障机制通过立法明晰产权、规范土地流转过程、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以及确立利益分配制度等手段,切实保护社区居民的利益,以此提高其参与旅游发展的积极性和满意度。
监督机制为乡村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可由地方政府或人大成立专门的执法和监督部门,也可由参与各方共同组成监督机构,或由NPO履行监督职责,确保社区居民的普遍利益得到保护。
结语
十七届三中全会将发展农村经济列为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并指出,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将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同时,将切实保障农民权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乡村旅游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面临着很多新问题和新机遇。通过创新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模式,引入引导、咨询、利益保障和监督四大机制,将有助于推动乡村旅游健康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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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河南省;乡村旅游;特色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8-042-01
旅游业是河南省一项系统的产业,是多项产业的综合。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将促进乡村尤其是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综合发展,成为脱贫致富的新的有效途径。
一、河南省乡村旅游发展现状
河南乡村旅游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90年代中后期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11年3月公布的全国乡村旅游示范点中,河南省有两个县区及三家单位榜上有名。如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宁陵县刘花桥村等(尤瑞玲、于丽丽,2009)。2010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旅游局公布的全国特色景观旅游镇包括:禹州市神厘镇、镇平县石佛寺镇、西峡县丹水镇、淅川县荆紫关镇、郏县广阔天地乡、嵩县车村镇。随着2009年河南省政府在全省推出“百村万户”富民工程,河南的乡村旅游正在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
二、河南省乡村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乡村旅游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旅游开发雷同,缺乏特色
多数乡村旅游业的经营者目前对乡村旅游的内涵、本质归属尚不十分清楚,在开发经营中缺少对生态环境营建和对传统文化恢复与保护的意识。不重视对乡村生态环境及文化多样性的保护与建设,只重视经济利益,对旅游资源过度利用。
(二)科学规划缺位,管理不规范,不良经营问题严重
大部分地区的乡村旅游缺乏长期科学规划。法律法规制定滞后以及管理职能缺失,一些乡村地区出现不良经营问题。尚未建立起一元化的乡村旅游行政管理体制,使管理职能履行面临困难。
(三)基础设施不健全,功能不完善
交通设施不健全,饮食卫生、公共卫生及垃圾处理不同程度存在问题,配套设施不健全,这些严重影响了乡村旅游的接待的质量和消费者的满意程度,限制了游客的逗留时间和消费。
三、发展乡村特色旅游的对策及建议
(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开发
乡村旅游是一个系统工程,规划必须先行。政府应当发挥主导作用,必须根据自身的实际发展状况组织专家对乡村旅游景点实行区域化布局和差异化规划设计。将特色旅游作为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发展方向,使特色乡村旅游成为品牌,将特色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二)挖掘当地资源特色潜力,引入旅游创业产业项目
重视当地特色产业的支柱和引导作用。将产业特色发展成为当地的旅游特色,成为打造特色旅游品牌的要素之一。深度挖掘当地的文化特色。将文化的发展潜力转化为乡村旅游发展的推动力,促使乡村旅游能够可持续发展。在发展乡村旅游的工程中,将旅游创业产业引入到开发旅游产品中,将现有的技术手段和教育平台对当地旅游经营者进行培训与引进较高学历的知识人才相结合的方法,在发展乡村旅游的过程中融入创业产业。实现附加利润和赚取、品牌效应的建立、旅游经营者与旅游消费者的双赢。
(三)发挥政府管理职能,政策导向和市场调节作用
实行政府扶持、企业经营、专家指导、农民参加的运行机制,四者有机结合,形成合力,增强项目生存与发展的活力。制定积极地鼓励政策,支持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当地的交通、文化、卫生、通信等设施问题。按照省、市、县三级建设一批代表地区特色的精品项目,克服旅游成长发育期的无序竞争和重复建设;推行旅游产业标准化和规范化等措施培育出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和发展前景的旅游企业。引入多元化的经营方式,采取合作开发,共同受益的新型开发模式,引入现代企业化的景区经营管理模式,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旅游接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