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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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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的发展趋势范文第1篇

2017医养结合调研报告一 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时期,老龄人口总量急剧扩大,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口大幅增加,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叠加的趋势越来越显著。目前医疗和养老服务相对独立的体系不能满足老年人需要,迫切需要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与养老相结合的服务。加快医养结合,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有利于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增加就业。2017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医养结合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为了解医养结合发展状况,今年6月,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在全省11个市对78家医养结合机构和入住老人进行访谈调查,了解当前浙江省医养结合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

一、医养结合是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必然选择

(一)老龄化加速,老年人口规模扩大。

1.老年人口快速增长,已接近老龄社会。老龄化是我国社会变化的重点特征之一,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人口老龄化速度远快于其他国家。按户籍人口统计,截至2017年末,浙江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984万人,占总人口的20.2%。“十二五”期间,净增老年人口195万人,年均增长率4.6%。全省11个设区市中,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嘉兴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已达24.3%,舟山市和湖州市的老年人口比重也达到了24.0%和23.2%,差不多四人中就有一位老人。浙江省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老年人口比例比全国的16.1%高4.1个百分点。到2017年末,浙江省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619.3万人,占总人口的11.2%,依据联合国标准,这一比例达到7% 即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超过14%成为老龄社会,我省正处于快速老龄化阶段,已接近老龄社会。

2.医疗护理需求大的高龄人口总量迅速增加。随着年龄增长,人的健康状况逐渐衰退,生活自理能力减弱、疾病增多,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75岁前属于年轻老人,以居家养老为主,健康需求侧重于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75岁以后,需要一定程度的护理,日常生活起居需要有人给予帮助;80岁以后,对医疗、康复、护理的依赖程度逐渐提高,生活起居需要专人照顾。当前,人口高龄化加速,“十二五”时期,全省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净增34.74万人,年均增长率5.19%,到2017年末达到155.83万人,人口高龄化明显快于老龄化速度。随着人口高龄化,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量进一步增加。子女供养的传统养老模式淡化,空巢老年家庭比率保持高位,2017年末,全省纯老年家庭人口数为234.2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3.8%。

(二)老年人对医疗护理照顾一体化的需求增加。

1.老年人口收入水平提高,需要方便、优质、全面的医疗服务。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老年人口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保障条件持续改善。国家连续10年以接近10%的幅度调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根据住户调查资料,2017年,浙江离退休人员的人均离退休金(养老金)达到40707元。全省还建立了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2017年全省有136万老年人享受高龄补贴,对困难老年人的救助经费金额超15亿元。住户调查数据还显示,全省60岁及以上老人中,97.6%都参加了医疗保险。当老年人收入有了保障,医疗保障水平也不断提高,开始追求健康的高品质老年生活,医疗需求提升。据2017年浙江调查总队对723位65岁居家老人的医疗需求调查,有88.8%的老人要求定期体验,40.2%要求组织健康讲座,32.6%希望提供上门看病服务。老年人行动能力减弱,当生病时能得到便捷、快速、优质的医疗服务,是老年人的最大期盼。

2.家庭照护功能弱化,缺乏完善的护理条件。传统的三代同堂家庭结构逐渐瓦解,老俩口独自生活越来越普遍,空巢老人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23.8%。对独生子女家庭来说,也无精力、无时间承担起照顾多代多家老人的责任。老年病多发、易发和突发,患病老人的就医治疗、住院照顾子女难以承担,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生活护理,既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还要求有专业护理知识、完善的护理条件,靠家庭自身也无法解决。老龄化带来这些问题,已从家庭困难转化为社会性问题,需要通过社会化、专业化来解决。

3.医疗和养老机构自成系统,不能有效满足老人的医疗护理需求。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是在经济持续增长、社会保障制度逐渐完善、生育率自然下降的情况下产生的,伴随老龄化产生的问题有一个逐渐适应和解决的过程。而我国老龄化发展迅速,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管理和应对机制不健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机构、设施缺乏。多年来,为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的需要,在政府大力支持下,养老机构迅速增加,多元化、多层次的机构养老体系基本建立,较好满足了老年人生活照顾护理的需要,但针对老年医疗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尚未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相互独立,养老院不提供全面医疗服务,而医院只负责疾病治疗,老年人一旦患病就不得不往返于家庭、医院和养老机构之间,既耽误治疗,也增加了家属负担。医疗和养老的分离,也致使许多患病老人把医院当成养老院,加剧了医疗资源的紧张。打破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间的分隔,围绕老人对养老、医疗、护理、康复需求出发,通过医养结合,建立医养一体化的机构,为老人提供全面综合性一体化服务,成为老人们和子女们的期盼。

4.医养结合发展方式的提出。医养结合是针对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叠加,而目前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又相对独立这一客观现实问题而提出的,通过提供医疗卫生与养老相结合的服务,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特别是对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以医养结合机构为依托,提供医疗康复护理服务。不仅提供生活、心理及文化方面的服务,还增加医疗保健康复服务,配备专业的医疗护理团队,提供医疗诊治、护理保健、大病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项目,消除了患病老人及其家属的后顾之忧,使得患病老人在养老机构也能得到及时治疗。实现有病治病、无病疗养,养老与医疗相结合。对居家养老为主的老人,通过医养结合,提供健康医疗服务。

二、政府推动下医养结合得到较快发展

2017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这是国务院首个专门针对医养结合发展出台的政策文件,医养结合发展已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加以推进。浙江省医养结合发展比较早, 20XX年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支持医养融合发展。2017年省民政厅开展医养结合示范点建设,确定26家养老机构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点,各市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开办医养结合机构,在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医养结合得到快速发展。

(一)医养结合的主要模式。

针对老人医养服务需求,各地积极探索养老、医疗、生活照料服务结合的有效途径,据今年6月对全省85家医养结构机构的调查,浙江医养结合发展主要有四种类型:

1.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老人集中、年龄较大、疾病多发易发,医疗服务需求很强。在医养融合发展的政策鼓励下,养老机构通过自办或与专业医院合作成立医疗机构,为入住老人同时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在调查的78家医养结合机构中,有54家属于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形式,占69.2%。内设医疗机构形式有多种,以诊所、卫生所和医务室为主,共有25家,占46.3%;有15家养老机构设立了医疗科室完整、设备齐全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或老年病医院,占27.8%;有10家设立了康复和护理医院;设立卫生院或门诊部的有4家。

2.提供医疗和养护一体的医疗机构。养老最大困难是老弱失能和疾病照料护理,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同时提供医疗与护理服务,针对不同医护需求,形成各具特色、服务于特定群体老人的医养结合机构,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医养融合。在调查的78家医养结合机构中,属于这种模式的有13家,占16.7%,其中以康复医院为多,有9家,护理医院有4家。如果包括养老机构内设立的康复护理机构,共有23家,占全部医养结合机构的29.5%,这类医养融合机构能更好地满足需要特别治疗和护理的老人,医养结合更为紧密。

3.医疗机构内设老年养护机构。一些综合性医院和专业医院,为了满足既需要长期治疗、又不能长期住院的老年人需求,成立专门的保健护理部、康复中心,以医疗服务为主、兼顾生活护理,也有一些民营医院,为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增设养老床位或设立养护部,提供养护服务。在调查的78家医养结合机构中,有11家是由医疗机构设立的,占14.1%,有6家设立以康复为主的医养结合机构的;有3家设立老年病区;有2 家同时具有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多种功能。医疗机构发挥老年疾病的治疗和康复护理的优势,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供养老服务,成为医院拓宽服务领域的新路径。

4. 医疗机构为居家老人提供医疗服务支持。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通过全科医生与社区居家老人签约的形式,提供家庭病床、初诊、转诊、举办健康讲座等多种医疗服务,在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和起付额度上给予优惠。杭州市大力推动社区全科医生与居民医疗服务签约,2017年至,已有1100多名全科医生与71万居民签约。

(二)医养结合基本满足入住老人的医疗需求。

由于医疗资源相对紧张,医养结合的难点在提供医疗服务,通过医养结合,提供医疗服务,实现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在医养结合机构中,提供了比较全面的医疗服务,在调查的78家医养结合机构中,有53家设立了内科,有49家设有中医科,设全科的有39家。平均每家医养结合机构有医生33人,多数医养结合机构配置了心电图、B超、X光机等医学影像仪器设备,部分医院还配备了CT机、磁共振等大型医学检查设备。

2017医养结合调研报告二 为积极应对日益增长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提高老龄人口健康服务能力,满足“老有所医、老有所养”的基本需求,近年来,我区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探索医养结合体系建设,推动资源优势互补。

按照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的指示精神,区政府制定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方案(试行)》,待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按照方案,大力推进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一是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区、老年护理床位;二是推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举办医养结合联合体;三是鼓励辖区内部分医院转型为养老护理院;四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机结合;五是支持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的能力。

截至目前,区民政部门管理养老机构11个,设养老床位1186张(其中批准新民医院开设老年护理床位300张)。区卫生部门核批了乐年长者之家等3家社区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我区6家养老机构与市一院建立了医养结合联合体,初步实现养老机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构筑居家养老服务基础。

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层优势,建立以家庭医生为主的“点对点”健康服务体系。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主动深入社区和家庭,通过实施“积分制”、“健康储蓄银行”、“粉丝签约”和老年人健康俱乐部等形式,对社区老年人实施分级分类健康管理。截至今年5月底,全区组建57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服务3.8万余户7.8万余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4.3万余人。

建立以“医联体”为专业技术支撑的“个性化”健康服务体系。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与市一院、省针灸医院建立“医联体”,把综合医疗专家和中医康复专家纳入到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今年4月,双岗中心创新组建 “2+2”家庭医生专业服务团队,成立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病、糖尿病和脑卒中康复4个专业服务小组,已与56位居家老人签订了有偿签约服务包,以满足多元服务需求。

(三)丰富医养结合服务内涵,建立机构养老服务机制。

为强化养老机构中集居老人的健康保障,从今年6月起,区属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辖区养老机构建立固定服务关系:一是每季度主动上门对养老机构开展1次健康教育讲座,对老年人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并指导康复治疗。二是与养老机构建立24小时服务热线,对常见病、多发病随时进行上门诊疗。三是接收老人住院治疗和康复,根据康复情况及时转回养老机构。四是老人享受慢病选择性药物免费治疗等卫生惠民政策。2012年以来,我区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免费发药人次分别达8.9万人次、4.3万人次,免费金额达310余万元,其中老年人发药比例占98%以上。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随着人口老龄化持续发展,老年人的健康和养老是当今社会发展面临的一大问题,而解决健康和养老问题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医养结合。从全国范围看,医养结合是一个新兴课题,都处于积极探索中。实际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医养结合服务需求与承载力不对称。据统计,2017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16.1%,而且每年处于上升趋势;预计2024年超过20%,2041年超过30%,并于2050年达到近34%的水平。我区2017年60岁以上老年人8.4万人,达到全区户籍人口的17%,老龄化趋势与全国同步。而我区在养老机构养老的不足800人,基本上是一些患病、失能、失智等需要长期医疗、护理、康复和生活照料的老年人,绝大多数老人包括“失独”、“独残”等计生特殊群体选择居家养老。庞大的养老和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给现行养老和健康体系带来严重挑战,已成为全社会不可回避的问题。

(二)医养结合行业管理体制不完善。目前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设置审批和管理,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由街居负责,医疗服务由卫计部门主管,医保支付政策由人社部门制定。由于制度、行政职能和资金分割等因素,各相关部门在实施医养结合时存在行业壁垒、职责交叉、业务交织等情况,其分而治之的格局势必造成医疗和养老资源相互阻隔,难以做到目标一致,优势互补,协调统一和横向整合,老人的医养统一问题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三)医养结合机构定性定位不明确。从实际服务看,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既不能完全替代养老机构,也不能替代医疗机构,应该有其鲜明的特点和需求群体,在设置审批上也必须进一步明确标准体系和审批部门。按现行政策,完整的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权归属不明确,即使同一投资主体在设置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时分别由卫生和民政部门审批,运行机制相对独立,没有解决医养结合到底姓“医”还是姓“养”的问题。

(四)医养结合医保支付政策仍然保守。以疾病医疗为中心的现行医保支付政策,对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疾病预防、早期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病房等医疗健康服务项目均未出台相关支付标准。即便是最新出台的医养结合病床医保支付办法,对老年人的患病病种有明确规定,且病种数较少。可以说,当前医保支付政策不同程度地遏制了医养结合服务业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放开。

三、对策和建议

针对当前人口发展现状、老龄化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发展医养结合将会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当前,在积极实践和探索的基础上,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基本建立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法规体系,多元化、多途径形成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生命过程中各个时期所需的可负担的公共服务。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做好医养结合顶层设计。

一是出台意见,分类明确定位。各级政府要从上而下出台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和牵头单位,形成工作合力。要根据不同类型,分类明确医养结合机构姓“医”或姓“养”的问题。凡是养老机构开设医疗诊室由民政部门为主管单位;凡是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为主管单位;凡是以医疗、护理、康复为主的护理院(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增设养老床位,由卫生行政部门为主管单位。以上三种形式医养结合机构,同级民政、卫生行政部门要相互备案,并针对老年人群“医”或“养”的不同需求,做好入院引导和合理分流。

二是配套政策,建立运行机制。卫生行政、民政、人社等多部门尽快联合出台相关政策,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审批准入、行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规划、房产部门要出台相关规定,在新建的一定规模的社区中同步规划建设医疗、养老配套用房。要积极改革医保政策,将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将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居家养老诊疗费用逐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消除行业障碍和“瓶颈”。

(二)坚持多元资本发展,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本发展医养结合的扶植政策,引入专业医养结合品牌企业入驻。规划、土地、财税等部门为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在规划布局、土地使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有步骤、有规划地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医养结合养老服务。

加快医疗养老机构转型升级。鼓励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增设医养结合病床或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提高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护理科室覆盖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的有机融合,开展签约服务;鼓励综合性医院与养老机构建立“医联体”,实行对口支援、双向转诊、医护培训等。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为计生“失独”、“独残”家庭及农村“五保”户提供基本医疗和养老服务保障。

(三)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强化医养结合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评聘和使用机制。民政、人社和卫生等部门应加大养老专业服务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生、护士、管理人员和护理员的培训;鼓励专业院校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并给予相应的特殊岗位补贴;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激发医护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二是建立人员岗位配套政策。对政府主导的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合理增加护工型人员岗位,保障基本服务需求;对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合理增加医护人员岗位,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医养结合机构,根据投资规模合理核定医疗技术岗位、护工岗位和一般服务性岗位,并根据多部门考核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予以基本保障。

医养结合的发展趋势范文第2篇

关键词:养老产业 社会化 智慧养老 服务模式

中图分类号:TU246.2 文献标识码:A

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如何有效解决养老问题成为各国面临的共同议题。关于养老制度及模式,世界各国都有其独到之处,随着各个国家促进养老事业发展、完善养老体系建设、提升养老服务业水平与质量过程的推进,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可以借鉴的方法。通过对国内外养老模式研究的梳理,希望能够发现研究的新思路和新视角,为后续的研究奠定基础。

1.国内养老制度有关政策

据全国老龄委数据显示,2015―2035年中国将进入急速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口将从2.12亿增加到4.18亿,占比提升到29%[1]。人口老龄化带来了大量社会问题,社会养老和医疗负担加重,如何解决老年人养老难题被摆在了国家发展的重要位置。2015年11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点任务是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推动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2017年3月6日,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其发展目标到2020年,老龄事业发展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养老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基础更加牢固。具体表现为多支柱、全覆盖、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有利于政府和市场作用充分发挥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好[2]。

2.养老现状与现有的养老模式

从养老模式的演变,我们可以看到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养老模式已经发生了变化,变得更为复杂,更多层次。从纵向角度,我们发现家庭养老从古至今仍是我国主要的养老方式,养老方式随着不同的社会阶段,更加多样化。目前,已有研究的有20多种养老模式,包括社区养老、企业养老、机构养老、以房养老、社会养老、社区养老等等,但是该这些相关概念在范畴上有所交叉。

2.1家庭养老

即代际赡养,指依靠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 的家庭成员对失去劳动能力且无收入的父母提供经济上的供给、生活上的照顾和精神上的慰藉[3]。这种养老方式所具有的优越性是其他养老方式无法比拟的。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中国农村最普遍的养老方式[4]。

2.2 机构养老

是指在专门为老年人提供护理、食宿、照料 的各种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机构养老,分为公办、民办和民办公助福利院3种类型[5]。公办机构主要面向曾经为社会做出过突出贡献的孤寡老人,免费或只收取少量费用; 民办机构由私人筹资兴建,老年人入住需要缴纳各种费用;民办公助机构则是由私人出资并组织运作,政府扶持,老年人也须自付费用。

2.3 社区养老

是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过渡的一种形式。由社区组织建造各种养老服务站,聘请专门的护理人员,为老年人提供所需要的服务。它弥补了家庭养老的不足,是目前政府大力倡导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

2.4 日间照料中心

日间照护中心功能设施与托儿所相似,多数由街道或社区兴办,内设活动室、休息室、餐厅及老年课堂等[5],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就餐服务、康复训练、医疗保健、学习培训、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晚上各自回家,使老年人得到必要的照顾,同时满足了老年人的居家需求。

2.5 医养结合模式

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主要指将医疗卫生资源引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与养老资源相互融合、促进,以满足老年人在养老过程中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提升养老的整体水平;反映了“持续照料”的养老理念,包括病前疾病预防、病中便捷就医和病后康复护理三个相互关联的阶段。

近年来,我国养老模式的探索似乎让老年人有了更多的选择。但实际情况是,在经济水平和传统文化观念下,老年人对养老模式的选择非常有限。以机构养老为例,民政部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在机构养老的老年人仅占1%左右,99%的老年人选择家庭养老。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大部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依然十分严峻。

3.当前我国养老模式亟待解决的问题

3.1 家庭养老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穆光宗教授表示,“居家照料”因缺乏“应急的生存风险控制机制”,只适宜于健康、有配偶、有家人、有保姆的老年人。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子女数量少了,也不再把赡养父母作为最高的人生价值了,所有这些变化都使以子女为核心的家庭传统养老功能面临着冲击和弱化。

3.2 机构养老

中国的养老现状令人担忧,私人养老机构费用昂贵,许多老年人住不起;公立养老机构严重不足、一床难求,又存在住不进去的问题。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曾公开表示,目前我国机构养老保障面较小,服务项目偏少;区域和城乡发展不平衡,布局不合理;养老服务专业人员缺乏,投入不足,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养老机构建设运营上,坚持按标准建设和实际适用相并重。为了发挥对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的支撑作用,养老机构建设既要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又要立足实际适用,实现可持续发展。

3.3 社区养老

经费不足、人员不足以及面临亏损等问题使得社区养老机构的创办、运作举步维艰。但按照现在的家庭结构,如果社区养老发展不起来,配套服务发展不起来,以后完全实现居家养老可能不现实,未来老年人的养老可能面临着直接从家庭养老到养老院养老的结果[6]。

3.4 集体(集中)养老

供养范围狭窄,未能做到应保尽保。在保障的内容上,“五保”应该包括吃、穿、住、医、葬。但在许多地区,“五保”实际只有“两保”(吃、葬),甚至是“一保”(吃)。虽然集体养老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障起到补充作用,但这种形式存在养老水平低、供养范围小等不足,集体养老的可行性差。

3.5 储蓄养老

由于薄弱的家庭养老条件和低水平的退休保险保障,导致储蓄养老成为一种必然选择,尤其在农村,这种方式仍然占有一定市场。

3.6 委托代养

作为一种新兴的养老模式,是非社会化养老方式的一种补充。但委托代养存在雇佣关系不稳定、服务无人监督、没有保障等题。

3.7 日间照护中心

目前在我国,日间照顾中心的数量非常稀少,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资金缺口大。由于物价高,收取的费用不够维持开支,开展其他活动受到限制。经费不足也制约了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发展前景。二是中心缺乏专业护理人员。中心的工作人员都是配备的社区协管员,业务水平不高,制约了中心的服务水平。

4.针对目前我国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4.1 培育社会养老服务产业

在未来的相当长的时期里,中国的老龄化是不可逆的趋势,老龄和高龄人口比例将越来越高,养老服务的需求也将越来越大。养老服务供给的压力必须通过扩大服务队伍来解决。为了吸引青壮劳动力,养老服务必须社会化、正规化和产业化,这样才能造就一支产业大军[7]。

4.2 建立养老服务筹资机制

养老服务筹资机制的建立可参照国外长期照护筹资制度的成熟做法。许多国家已经建立了长期照护公共筹资制度,例如瑞典、挪威、丹麦、芬兰等国家通过税收筹资,为全体国民提供公共的、基本的长期照护服务;荷兰、德国、日本、 韩国和以色列建立了长期照护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社会保险缴费为老年长期照护服务筹资;比利时、法国等欧洲中部国家则在医疗保险计划内设立长期照护支出项目,从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一定资金用于长期照护服务;其他国家包括东欧和南欧国家、英美澳等英语系国家,每年都有财政资金支持低收入老年人及其家庭, 用以帮助其购买社会养老服务。

4.3 政府出资帮助最弱势群体

增加医疗救助的支出、扩大医疗救助支持项目是解决最弱势群体长期照护问题的有利途径。在长期照护保险为公众所接受,保险精算结论可以接受的情况下, 再逐步扩展为全覆盖的强制性长期照护保险计划。

4.4 充分调动社会养老资源

社会养老资源具有多样性、多渠道、分散的特点。在目前的社会发展阶段,我国的社会养老资源还未能有效整合和汇集,所以目前,如何充分引入养老资源,做好养老产业的整体规划,以及养老资源的有效整合及利用,是目前调动社会养老资源的重点。

4.5 探索智慧养老服务模式

充分发挥移动通讯、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方面的技术优势,积极探索发展“互联网+物联网+养老”模式,促进政府、机构、社区和居民之间养老信息和资源的互通共享,促进养老服务由一般服务向精准服务、急难服务、有效接续服务转变,为加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料、老年人健康管理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 张曼婕,黄海,王嘉雯.广州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现状分析[J].现代医药卫生,2016,32,(18).

[2]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N].国发[2017]第13号.2017- 03- 06.

[3] 林源.我国农村养老模式选择的探讨[J].怀化学院学报,2010,29(6) .

[4] 郝燕萍.老龄化背景下的中国养老现状及发展趋势[J].护理研究, 2014,(23).

[5] 缑文学.我国人口老龄化及社区养老模式探究[J].中国市场,2009,(26).

[6] 林源.我国农村养老模式选择的探讨[J].怀化学院学报,2010,29(6).

医养结合的发展趋势范文第3篇

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

2006年医药行业的生产、销售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出口形势持续向好,但在多重因素影响下,利润增长乏力。

一、2006年医药经济运行情况

(一)生产、销售保持较快增长。2006年医药行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5536.9亿元,同比增长18.43%。全年累计实现工业销售产值5267.82亿元,增长19.41%。全年医药工业平均产销率为95.14%,比2005年同期高0.78个百分点,处于历史较高水平。除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行业产销率同期分别下降1.8个百分点外,其他分行业的产销率均好于2005年。

(二)医药出口继续保持高速增长。2006年累计完成出货值670.59亿元,同比增长25.51%,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作为医药出口两大组成的化学原料药和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业分别实现出货值297.81和154.61亿元,分别增长17.16%和43.16%。在成品药方面,生物生化制品、中成药和化学药品制剂分别实现出货值67.78、29.64和58.89亿元,分别增长30.61%、22.6%和16.34%。

(三)经济效益增速回升,形势仍然严峻。2006年实现利润总额413亿元,同比增长11.1%,处于历史低位。累计亏损企业1368家,行业亏损面为22.62%;累计亏损额44.63亿元,同比增长27.37%。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业盈利下降。2006年以来,在上游原辅材料、水电煤运价格处于高位压力的同时,企业开工严重不足等原因导致企业成本费用持续上升,行业毛利水平下降,赢利能力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对行业未来一段时期内效益水平的提高形成较大压力。作为行业利润贡献最大的两个领域――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两个领域效益增幅大幅下滑是2006年出现的突出问题。行业效益增幅下滑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上游成本持续高位。2003年底以来,水、电、煤、汽等上游生产要素持续处于较高的价格水平,医药生产成本也相应提高,医药工业成本费用的增长幅度一直领先于业务收入水平的增长。2006年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增长20.86%,比主营业务收入增幅高了2.62个百分点。二是开工严重不足,运营费用上升。为应对各项医药政策出台实施对药品市场产生的冲击,一些企业选择以产定销的经营策略,规避市场风险。因此,尽管行业整体和大部分分行业的产销情况比2005年有所好转,但GMP改造后企业的经营费用普遍提高,开工率不足,产能空置严重,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成本摊消压力增大。医药工业的毛利水平已从2002年的37.2%下降至2006年的30%,持续处于下降趋势。三是药品价格持续走低,行业盈利能力大幅下降。2006年先后对三批药品实施调价,药品价格总体持续下降,医药企业的盈利能力有所下降。从近年的趋势来看,百元销售收入的创利已从前几年的9.37元跌至2006年的7.95元,降幅达18%。

(二)药品安全事故频现。2006年连续发生了“齐二药”假药案、安徽华源“欣弗”劣药案、鱼腥草等7个中药注射液因不良反应被暂停使用和审批事件,最近又出现广东佰易药业的血液制品事件。这些事件暴露出我国药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存在比较突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一方面企业为降低成本,在实际生产中置GMP等管理要求不顾;同时药品监管也存在薄弱环节,未能从审批源头严把药品质量关,对药品生产过程控制不力,生产环节的现场检查缺失。

(三)国内市场同质化竞争加剧。大部分制药企业在GMP改造过程中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产能扩充。为解决新增的产能,多数企业选择了仿制这一“投入少、周期短”的捷径,导致同品种生产企业数量众多,市场同质化引发价格战,加剧无序恶性竞争,进一步压缩行业盈利空间。一些临床常用廉价药和小品种药,由于利润有限,生产企业不愿生产,经销商不愿经销,医院不愿使用,最后退出市场,临床面临廉价经典药的短缺、甚至断档的危机。

(四)国际市场贸易摩擦与争端增加。在当前国内市场盈利空间压缩的情况下,一些企业采取了“以外养内”的策略。为了抢占国际市场份额,部分企业将国内的恶性竞争引向国际市场,利用我国低廉的生产和人力成本优势,竞相压价,使大量低价产品涌入国际市场,近年来引发了一系列反倾销、反垄断诉讼。

部分企业试图进军附加值较高的专利药的原料药及中间体市场,但又无能力合法规避专利,巴黎世界原料药展览会期间发生的专利侵权案件,再次暴露国内部分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对我国医药的国际形象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随着我国企业加快融入世界医药产业体系,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新的技术性壁垒呈现增多的趋势,绿色及生态保护壁垒、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壁垒、知识产权壁垒、社会责任标准壁垒等层出不穷,国际经济问题政治化趋势明显。2006年美国商会就中国假冒商品对美国造成的损失问题,将广东、浙江、江苏、福建四个省份列为重点对象。

三、2007年发展趋势

2007年国内医药市场药品降价、成本费用压力仍然存在,但拉动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仍未改变,药品终端市场依然旺盛,医药行业的发展将继续呈现较好的增长态势。

(一)产销继续较快增长。2007年国际医药贸易,尤其是对原料药及中间体的贸易需求仍将稳定增长。国内方面,随着医改方案出台,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正在各地推广,农村市场医药消费的巨大潜力正在逐渐显现。初步估计,2007年工业总产值和销售收入的增长率将保持在18%左右。

(二)医药行业面临重大调整。2007年随着医改加速,社区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的发展,将改变目前药品消费过分集中于城市大医院的市场格局。各项政策和医药专项的出台和实施,使医药企业在研发、生产、营销等各环节上的运作方式都面临重大调整,行业资源将进一步向优势企业集中,提高行业进入门槛,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对行业的未来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从发展趋势来看,医药行业效益持续20多年高速增长的态势正在发生变化,效益水平趋降,进入平稳增长期。2007年,在深入展开整顿与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和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大背景下,医药行业经济效益水平将维持在10%~12%增长水平。

四、2007年工作重点和政策建议

(一)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要求,积极制定有利于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税收激励、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加大对医药科技创新方面的投入,推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为支撑、市场为导向、产品为核心、产学研相结合的医药创新体系;扶持一批优势企业,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提高创新能力,实现从仿制为主向仿创结合,逐步走向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

(二)加快技术创新,进一步挖潜降耗。在生产成本上升、药品价格走低,企业盈利空间受到严重压缩的不利形势下,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和工艺改进,重视新工艺、新技术包括清洁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技术、循环经济技术的研究开发及产业化,重视以先进技术、适用技术改造和提高老产品的技术水平,开发附加值相对较高的深加工产品,淘汰落后工艺、落后设备和落后产品。同时,进一步挖潜降耗,节约水、电、粮等基础资源,节约化工原料,以消化成本上涨因素,提高经济效益。

(三)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尽快制定相应办法,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农村医药市场开发,逐步解决农村用药难的问题,进一步拓展国内药品市场。

加强国际合作,研究国外市场需求,建立医药产品出口信息平台,加强医药行业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对接,指导医药企业境外注册和相关认证。在“十一五”期间,设立医药制剂产品出口专项,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疗效确切、国际市场需求量较大的产品出口,提高医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在产品走出去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企业和资本走出去发展模式,大力开拓国际新兴市场领域;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妥善应对国际间的贸易摩擦。

建立完善的境外投资管理监督机制,简化审批程序,主动为企业“走出去”搭建平台,对重点企业在对外投资信贷、海外投资所得税、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研究制定药物制剂出口的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疗效确切、国际市场需求量较大的制剂产品出口,提高医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四)深化医药体制改革政策研究。对近年来医药产业政策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疏理和总结,研究当前医药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下一步医药改革提供政策性意见。加大政府卫生投入,积极稳妥地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推广,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和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在定价、采购、税收等相关政策上确保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临床供应;实施药品通用名处方制度;完善药品定价管理制度;加快医药“分开核算、分开管理”的进程,逐步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充分、合理地利用好我国有限的医药卫生资源。

(五)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多管齐下,继续全面展开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综合治理,积极探索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惩治和预防相结合的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创造公平的药品市场竞争环境。

医养结合的发展趋势范文第4篇

关键词: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F1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5-0068-02

目前,世界上已经有近18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起了社会保障制度,但是各个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较大的差异性。因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受到各国历史习惯、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传统等的密切影响,所以体现出各自的特殊性和国情特色。日本在建设社会保障制度方面起步早、体系完善,通过研究其社会保障制度的演进,对于我国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建设必然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一、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的演进

虽然日本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并不明显,但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农村仍然落后于城市,因此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成为日本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内容。二战后,日本经济和社会处于混乱状态,养老金给付水平普遍较低,覆盖面较窄,其保障功能相对有限。20世纪50年代开始,日本经济逐渐走向全面恢复,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家庭结构和社会观念发生急剧变化,致使原有的家庭内部养老问题日益突显;同时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的逐年下降,人口平均寿命的不断延长,使社会养老问题提上政府议事日程。而当时的日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以大企业劳动者和公务员等为保障对象,覆盖面只占全体就业者的1/4,中小企业劳动者、自营业者、农民等还没有被纳入到养老保险制度当中,因此,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就成为社会保障的中心议题。在此背景下,日本国会在1959年4月颁布了《国民年金法案》,开始将原来处于公共养老保险制度之外的广大农民、个体经营业者依法强制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之中,要求凡是年满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日本农民、个体经营业者必须参加国民养老保险。到1970年,日本又推出了“农民养老金基金”制度,作为农民加入国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补充。

在医疗保险制度方面,日本在1959年批准通过了《国民健康保险法》,规定在1961年4月以前,全部市町村中的农民、个体经营业者等无稳定职业和收入的国民必须强制参加医疗保险,至此日本在全国实现了全民医疗保险。日本的农村医疗保障以职域划分,为农民和没有固定职业及稳定收入的人群建立了医疗保险,并且以区域为划分单位,由地方自治体对此类保险费征收和管理负责。因为农户和个体经营业者等没有固定收入,所以他们须每月定期到本地的社会保障事务所缴纳国民健康保险费,保险费率根据每个家庭的收入水平不同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到1961年,日本基本在农村建立起了以养老保险和国民公共医疗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从而形成了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体系。由于日本政府在农村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建设比较重视,因此在经济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基础设施方面,农村与城市之间差别很小。日本的农村社会救济制度主要由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灾害救济制度以及农村扶贫救济制度组成。例如,依据日本《生活保护法》的规定,凡是家庭过去所得扣除国家规定的各项最低支出标准仍收不抵支者,可以根据家庭成员的构成、年龄、性别、所在地区类别等相关因素,确定被资助者的最低生活费标准,所包括的补助种类主要有生活、住宅、教育、医疗、分娩、生产、丧葬等,从而建立了覆盖全体国民的“最低生活费”保障体系。随着日本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城乡之间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差别在不断缩小,基本实现了城乡社会保障的一体化和平等化。农村的社会保障内容也在随时代变化而变化,基本符合农村生活的现实和农民的社会保障需求。

在农业灾害救助制度方面,日本的农业保险是日本政府为了应对自然灾害给农业带来的风险,保障农业再生产的稳定经营,使之适应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所采用的一种主要的支持形式。通过民间非盈利团体经营、政府补贴和再保险相结合的模式,日本组成了由中央政府农林水产省、都道府县农业共济组合联合会、市町村农业共济组合共同构成的三级联动的农业共济保险体系。

二、我国社会保障城乡差别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出台了许多有关农村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措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至2013年底,我国所有县(市、区)都已经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到2013年底,全国实际五保供养人数为454.5万人、有敬老院6.4万所,集中供养五保对象87.3万人。全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户生活救助的农村特困人数为1 637万人。2002年开始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截至2013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所有的县(市、区)也都已经全面展开,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达8.52亿人,参合率超过97% 。大部分地区解决了农民“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难题。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农村社会保障不管是在保障水平、保障内容,还是条件机制等方面,与城镇社会保障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而且,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很不完善,仍然以农村社会救济、社会优抚、农村“五保”为主要保障形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目前的农村社会保障措施远远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

三、几点启示

通过对日本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演变的分析可以看出,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日本社会保障的城乡差距已经不大,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社会保障的城乡一体化和平等化。虽然具体的社会保障模式并不相同,但都是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对于我国社会保障的城乡一体化建设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第一,积极发展国民经济,奠定社会保障制度的坚实基础。日本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运行时期也不是很长,但日本的发展状况却要远远优于中国,主要应该归功于日本国民经济的发展为社会保障提供了强大的经济基础。根据IMF2014年1月公布的数据,日本的人均GDP约为40 442美元,而我国的人均GDP刚刚达到6 629美元,日本的经济基础为解决农村社会养老问题做了较为充分的物质准备,而我国目前的经济基础还无法完全满足农民对社会保障的需求。因此,大力发展国民经济是解决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最坚实的物质基础。只有国民收入的提高,企业利润的增加,才会有效提高政府的财政收入,并且为农村社会保障的完善提供动力源泉。而发展经济所带来的农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会减轻社会保障机制运行的压力。

第二,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政府财政收入的大幅增加,政府应该投入更多的资源用于农村的社会保障。虽然农村的社会保障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仍然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因此要针对农村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突破难点,逐渐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在日本,国家税收是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大部分或全部来源,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资金主要由国家财政、地方财政和农民本人三方共同筹集。与日本相比,我国政府财政中用于农村社会保障支出的比例还是相当低的。今后,政府应该明确三方的合理筹资比例,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并且要增加筹资渠道。可以通过开辟新税源,或是将土地补偿费、土地使用费、农业产业化经营所得的一定比例纳入法定的社会保障基金之中。总之,就是要通过更多的政策支持,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并且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对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通过政府积极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的原则,逐步推行强制性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扩大农村的社会保障覆盖面。

第三,加快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发展市场经济的有力支撑,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需要打破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从而最终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统一”。通过对日本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演进的分析发现,社会保障制度由城市扩展到乡村,由工业扩展到农业,最终实现城乡统一,这是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城市和农村的社会保障不是两个独立运行的系统,而是在制度形式上是统一的,因此应该把城市和农村纳入到统一的社会保障的总体框架之中。此外,实现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必须转变目前在社会保障方面重城市轻农村的导向,加快在城乡社会保障水平方面缩小差距。一方面,削减政府在城镇的不尽合理的福利开支,取消或降低城镇居民的福利补贴,如食品补贴、交通补贴、水电补贴、住房补贴等;另一方面,转变长期实行的重城轻乡的政策,增加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资力度,使农村的社会保障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第四,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实现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有赖于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经过长期的发展,日本已经形成了较为科学规范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我们可以结合具体国情,借鉴有益的经验。首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代表国家行使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权利的主体,与民政部门配合制定有关农村社会保障的制度规划、收费标准、支付标准及实施办法。其次,应该成立具体经办农村社会保障的办事机构,由其负责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管理、运营和支付,实现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和增值。此外,还应该成立农村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由多方代表组成,负责检查、监督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并将有关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公告。

参考文献:

[1] 陈淑君,张茜.完善新农保基金监管体系的设想[J].经济研究导刊,2011,(26).

[2] 黄梅.论日本养老模式对构建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启示[J].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1).

[3] 王宇熹.国际养老保险体系可持续发展改革政策评析[J].商业研究,2012,(8).

[4] 梁宏志.中国社会养老制度城乡一体化研究――基于日本的经验与启示[J].国际农业,2014,(1).

[5] 李振军.“包容性增长”模式下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分析[J].学术交流,2011,(10).

医养结合的发展趋势范文第5篇

关键词:老龄化;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

人口老龄化是人口转变的必然过程。统计显示,预计到2035年,全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91亿,约占总人口的20.13%。此外,我国老年人口中的高龄化趋势也越来越显著。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达231339人,占总人口的1.36%。因而,发展适合现阶段我国国情的养老方式迫在眉睫,居家养老由于其独到的优势正逐渐成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发展趋势的养老新模式。

一、居家养老概述

社区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一方面,将养老的场所转移到家庭,符合中国传统的养老观念。另一方面,缓解了成年子女没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照顾老年人的压力与负担。同时,也弥补了机构养老费用昂贵的现实不足。总的来说,社区居家养老是一种“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以养老制度为保障”的新型的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养老模式,也是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化养老模式。

2002年9月,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公园街道,在全国首先创办了“居家养老院”。2003年上海市初步形成了居家养老的社会化工作网络。目前,以大连“货币化”养老、上海“项目化、集约化”路径、南京“民间组织为载体”的模式为代表的多种居家养老模式在各地探索实践中形成。不可否认,这些具体类型之间存在差别,但它们的基础都是在家中养老,都依托于社区提供的福利服务。

二、苏州城市社区居家养老体系

近年来,苏州市养老事业的推进坚持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的理念,并将其作为社会事业的重点项目。因此,笔者以苏州市平江区娄门街道为研究个案对苏州城市社区居家养老体系予以简要介绍。

(一)娄门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娄门街道有60周岁以上的老人10195名,占辖区人口总数的20%以上,远远超过区、市的平均水平。现实的养老需求使得居家养老工作成为该街道的首要工作之一。娄门街道通过开展温馨家庭活动,倡导社区志愿者为老服务等多种形式,秉持把社会化居家养老和规范化的社区服务结合起来的理念,积极开展社区养老服务。

娄门街道温馨关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于2006年8月成立,主要职责是为辖区内老人提供个性化的居家养老服务,即“八助”服务(助养、助学、助乐、助医、助为、助餐、助伴、助法)。具体包括为老人提供生活护理、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精神慰藉、权益保护等服务项目,并可根据老年人需求,适时调整或增加特殊服务项目。目前,娄门街道9个社区居委会都设有温馨关爱居家养老服务站,并拥有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专、兼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队伍。街道提供整合社区养老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逐步走出一条市场化运作与低偿、无偿相结合的关爱之路。

(二)居家养老体系内部机制及初步运行成效

1、服务提供的社会化机制

娄门街道改变单纯由街道、社区创办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的思路,引入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服务和管理,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走社会化、产业化之路。整合辖区内家政服务、卫生医疗、便民服务等多种服务资源,构建社区“十分钟服务圈”,服务内容涉及社区医疗、法律援助、娱乐休闲、电脑上网、图书阅览、家电维修、照相、理发等数十项。通过单列为老服务项目,签订合作协议,采取无偿、低偿相结合的形式,细化落实优惠减免措施,严格管理办法,充分利用辖区内社会化服务资源使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各项优质服务,开展老有所养(医)的社区养老服务模式。老人通过低于市场的价格在相关婚姻中介、法律援助组织获得情感慰藉和维权服务,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当前为老服务的不足。为老服务的社会化参与,一方面使辖区内老年服务业有一个较大的发展,以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不同层次需求;另一方面也使社会中介组织扩大了服务对象,提高了知名度,形成互促互进的良性局面。

2、服务项目动态化机制

娄门街道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辐射,9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为抓手,在“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方面做出积极探索,循序渐进,突出特色,不断丰富服务项目形式和内涵,将社区的养老服务发展成为一系列可以纵横延伸的动态化的项目集,即根据老人不同需求,结合社区实际条件,不断扩展服务项目种类,对于优势项目追求做精做长,形成品牌特色。

树立“安康养老”理念。娄门街道的新湘苑社区利用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优势,大力发展老年人群众性文体活动,广泛吸纳社区内老年人参与,成立了老年拳操队、腰鼓队、健身队、时装队;娄江社区利用毗邻老年大学的地理优势,借助老年大学开办的声乐班、交谊舞、舞蹈等培训班,成立了老年艺术团、合唱队、舞蹈队及晨练队。老年人活动采取社区引导,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定期活动的方式,极大地丰富了老年人的生活,实现了社区老年活动的经常化。

创新服务载体。把信息化手段融入养老服务中,拓展养老服务内容,完善养老服务功能。居家养老管理人员巧用电话快捷键拨号功能,在部分享受政府补贴居家养老家庭、空巢老人家庭试点“爱心一键通”为老紧急救援热线。管理人员将服务对象家庭电话的快捷键与工作人员手机进行绑定,二十四小时为空巢独居老人提供紧急援救。该热线与街道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心、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邻里联络站等组成一个养老服务网,发挥信息化服务管理平台作用,努力构建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式养老服务体系。

3、服务专业化机制

街道以解决好老年人日常生活为突破口,通过充分整合服务资源,利用社会力量,开展各种适应老年人需求的、形式多样的日间照料服务,探索社区环境下专业到位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组建养老服务员队伍。加强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街道设立专职人员,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上岗服务人员全数经过家政服务培训,并具有一定康复护理知识,服务基本能满足老人多方面的需求。

规范居家养老管理工作。在规范管理上做到了三个统一,即:统一标识,服务人员统一制服,制作了带有居家养老标识的服务卡和工作证,实行带证上岗;统一标准,享受政府补贴的居家老人统一标准资格评估,服务人员服务统一标准;统一建档,享受服务的居家老人统一建立个人档案,统一服务人员工作档案,日常考核、服务记录等基础资料的建档存档。“工作记录表”设置服务质量评分栏,受服务老人所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监督、指导,对服务项目进行评分,以确定服务人员工作质量等级,保证居家养老工作质量。

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发动共青团、学校等单位,在街道统一协调下,组建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采取结对子或多帮一的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志愿者上门为居家养老的老人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营造为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三、苏州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可能面临的挑战

苏州市各社区推行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进度不同,各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和服务方式也各异,因此,现阶段面临的问题也有各自的特征。我们此次调研的娄门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还处于起步阶段,加之该街道老龄化程度偏高,其社区居家养老的任务和问题较之苏州市其他社区可能较多,但也正可以反映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深入推进进程中需要特别关注的基础性和方向性事项的演变,促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在接下来的完善过程中抓住关键,紧扣核心,推动苏州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优化改进和成熟升级。目前主要显现出的问题有: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必要的舆论氛围,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养老的积极性不够,参与率不高,致使社会化居家养老大多处于自发的、无序的发展状态。

二是养老社会化程度不够,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应开辟国家、集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筹资渠道,以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

三是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目前虽然建立了条抓块管的管理体系,成立了各部门参与的老龄工作领导机构,但发展社区老龄服务仍是民政条线热,很难形成合力。

四是专业人才缺乏。目前,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很难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的社会养老需求,影响了服务项目和内容的扩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苏州由于居家养老起步较早,发展速度和水平已经达到一定高度,但仍有不少地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如尚未实现居站分离,社区行政职能过多等基础性问题,亦有不少社区提供的服务主要还集中在生理、安全的层面,而老人的精神慰藉、医疗康复保健服务较为缺乏等等。

四、开展和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与建议

(一)充分认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虽然养老服务工作被提上日程已有一段时间,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其重视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老龄问题不突出的地区。要把社区居家养老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系统工程来抓。只有维护好老年群体的利益,使他们身心健康,才能真正减轻现代年轻人的负担,才能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扩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保障功能

现阶段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普遍主要关注物质生活的帮困需求,事实上,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更趋向于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服务,因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应注重物质保障和精神慰藉双管齐下,努力提供更加人性化的管理和特色化的服务。在扩大服务范围的同时也要大力发展福利性的硬件设施,以改善居住生活条件,提高服务水平。

(三)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架构,加强制度建设及评估机制

随着国家大部制改革的推进,政府各部门要转变观念,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不仅仅只是民政部门的工作,它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在操作层面上,社区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对居家养老服务和老年群体的管理负有直接的责任和义务。社区必须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规章制度,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同时通过采取服务监督员定期走访服务对象开展评估工作,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良性发展。

(四)广泛开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来源,加强监督机制

基层财政的投入对于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和落实是远远不够的,不仅要扩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对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整体的财政预算制度,还应鼓励各企事业单位、个人广泛关注养老事业,共同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长远运行提供充足的资金援助。另一方面,必须加大社区居家养老资金的透明度,坚持“阳光操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只有对养老资金的发放和使用路径清晰,才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养老服务各项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和收益的最大化。

(五)扩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规模,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缺口是影响服务质量与水平的重要因素。因此,政府可以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继续鼓励下岗职工及部分农民工加入居家养老服务队伍,这样既解决了他们的收入就业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稳定和凝聚。

同时社区大学生村官的配备也为居家养老注入新鲜血液。此外,岗前培训、岗位培训、与高校联建实践基地等也为建立一支道德水平高、服务意识强、专业素质优的服务者队伍打下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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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鞠秋锦,邓卫华.浅析中国的居家养老[J].热点透视,2004.12.

[3] 任晓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法制与社会,2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