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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降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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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降碳范文第1篇

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市低碳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分析面的形势,安排部署“十二五”低碳节能减排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全力推进低碳节能减排各项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扎实工作,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显著

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全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的决策部署,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攻坚克难,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

一是节能降耗指标圆满完成。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累计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43万吨、造纸1万吨、铁合金8600千伏安,工业节能成效明显。大力推进工业三废资源化,全市制糖业已基本形成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链,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和综合利用企业达22户;完成了46户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全市清洁生产技术设备工艺与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积极推进非工领域节能,共推广节能灯77万支,每年可节约1.6万吨标煤;累计建成沼气10.6万口,建成沼气化乡镇7个,沼气化村115个,沼气普及率达32.8%,实施节柴改灶36.7万户,保护和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提高了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交通运输汽、柴油综合单耗从2007年每百吨公里8.64升下降到2010年的8升;公共机构能耗下降5%;全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5.06%。

二是污染减排取得显著成效。期间,围绕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削减的目标任务,通过不断强化工程、结构、管理三项减排措施,全面加强污染防治工作,全市14户制糖企业着力实施和运行好“PSB光合菌剂治理酒精废液COD减排工程”,解决了占全市90%以上的工业废水COD排放问题,制糖业“增产减污”的成功经验得到了国家和省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翔区污水处理厂和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其他7县污水处理工程积极推进,实现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零”的突破。全市污染治理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与2005年相比,全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由83.07%提高到96.86%;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41.18%提高到52.07%;工业烟尘、粉尘、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分别从86.16%、82.9%和94.35%提高到95.1%、91.97%和100%。全市主要污染物COD和SO2削减量分别达12010吨和566吨,分别比2005下降10.11%和5%,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

三是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先后启动实施了“七彩·秘境”保护行动、新家园行动计划、城市市容市貌百日整治活动、南汀河和西河综合整治工程等重大举措,全市生态环境总体水平保持良好,城乡区域环境质量逐步改善。截止2010年,8县(区)17个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Ⅱ、Ⅲ类水质标准,全部符合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要求;境内7条主要河流10个监测断面达Ⅱ、Ⅲ类水质的各占40%、达Ⅳ类水质的占20%,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8县(区)城市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空气质量状况保持良好。全市森林覆盖率由46.63%提高到60.56%,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由10.42%提高到10.49%。

二、明确目标,确保“十二五”低碳节能减排任务圆满完成

“十二五”时期,是全市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期,全市将面着加快发展与完成低碳节能减排目标的双重考验。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低碳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桥头堡”战略的重大机遇,立足生态资源优势,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绿色经济,推广低碳技术,走节能、低碳、绿色发展之路,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市低碳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是:

(一)低碳目标。到201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降低9.5%。

(二)节能目标。到2015年,全市单位GDP能耗降低8.5%;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0%;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重点企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全市新开工房屋建筑工程全部按国家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设计,使用新型墙体材料,达到省有关要求;营业性公路运输载客,货车汽、柴油综合单耗下降到每百吨公里7.8公升,内河船舶运输燃料单耗下降到每千吨公里34公斤;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高效节能灯具应用率达95%以上,全市60%以上的家庭使用高效节能灯;农村新建户用沼气池5万口以上。

(三)减排目标。到2015年,计新增排放量,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5.2%、氨氮削减7.0%,二氧化硫削减0.1%。

为实现上述目标任务,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调整产业结构,构建低碳节能环保产业体系。要认真落实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规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合理规划产业和区域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加快发展低能耗、污染少、高附加值产业,大力发展旅游业、文化产业和网络信息等现代服务业;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引导企业进行资产整合,做大做强做优企业;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紧密结合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决策部署,培育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交通体系,促进生产、流通、消费方式向低碳、绿色、高效方向转变。

二是优化能源配置,大幅降低能源消耗比例。要深入挖掘节能降耗潜力,实现节能重心从“单一依靠工业”到“依靠工业、建筑、交通、商业、农业、公共机构等多项”转变;不断优化能源配置,实施低碳节能减排调度,努力提高全市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采取丰枯、峰谷分时电价等措施,引导电力用户改变用电方式、转移用电负荷,提高终端用电效率,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对铁合金、水泥、锌冶炼等高耗能行业,继续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积极争取列为全省生物质能试点市,引进国内外燃料乙醇先进生产技术;大力发展水电、风电,加大城乡太阳能开发利用力度,继续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建设,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行业、各个方面推进节能降耗工作。

三是发展循环经济,着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以企业为载体,构建以高新适用技术产业为主体,以工业共生和物质循环为特征的区域产业体系,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和链条效应,不断延长产业链,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继续抓好全省工业循环经济试点县(县)建设,在制糖、建材、生物等重点行业组织实施重大工业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大力推进制糖业技术创新,不断提高制糖业节能、节水、减排、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效率;积极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逐步建立完善社区回收、市场汇聚、再加工利用三位一体的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循环系统;抓好高耗水企业节水示范,重点支持制糖、造纸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项目,矿井水利用和企业中水回用等废水资源化项目。通过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企业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四是突出重点领域,切实抓好低碳节能减排工作。要认真落实低碳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低碳节能减排日常监管,突出抓好工业硅、锗、铜、锌、制糖、造纸、矿山采选、建材、电力等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深入挖掘节能降耗潜力,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完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公告制度,开展企业能源审计和用能设备节能监测;培育低碳节能环保示范企业,促进企业加强节能减排基础工作、调整产品结构、加快技术改造,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抓好新建建筑节能设计管理;新建住宅小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同步建设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设施,全面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积极推进“低碳节能环保型”园区、企业、酒店、社区、单位、学校和村镇的创建。

五是实施示范带动,全面加快重点工程建设。要坚持在建材、冶炼、制糖和电力等重点行业实施余热余压利用、燃煤工业锅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能量系统优化、煤层气(瓦斯)利用、绿色照明等6大节能示范工程,使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总体达到或接近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行业水污染防治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以制糖、造纸、食品等行业为治理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确保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加快实施环保基础设施示范建设工程,使城市河流水质明显改善;开展低碳经济试点示范,推动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六是强化技术创新,加快低碳节能减排成果应用。要加快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在重点行业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加大高效节能家电、汽车、电机、节能灯等推广力度;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立节能服务体系,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广泛开展低碳节能减排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低碳节能减排技术、产品和管理经验,不断拓宽低碳节能减排国内外合作的领域和范围。

三、强化措施,为完成低碳节能减排工作提供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推进全市低碳节能减排工作,市政府成立由我任组长,中义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低碳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和市环保局分别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低碳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检查考核及日常监管;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县区政府是实施低碳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全面抓好落实。要建立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市发改委、工信委、环保局、公安局、农业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积极配合和认真抓好各自领域的低碳节能减排工作,形成共同推进低碳节能减排工作的合力。

(二)加大投入,提供保障。“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加大低碳节能减排的投入,省每年也将安排专项资金,继续加大低碳节能减排投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抓住正式成为国家首批五省八市低碳试点省区的机遇,以项目为支撑,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县(区)政府每年要将低碳节能减排引导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增长逐年增加投入,为低碳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提供保障。

(三)强化宣传,全民参与。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弘扬健康文明、节约环保的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使节能低碳和绿色消费成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

节能减排降碳范文第2篇

一、我国农业碳排放情况

农业碳排放主要源于农地利用、水稻种植和畜牧养殖,其中农地利用主要由生产过程中农资使用和土地翻耕直接或间接产生碳排放,水稻种植主要是通过淹水性稻田产生甲烷,畜牧养殖主要是通过动物肠道发酵和粪便产生甲烷。

表1可见,2000年以来,水稻种植是我国农业生产中最主要的碳排放来源,每年碳排放量均超1亿吨,占农业碳排放总量的比重高于44%,但地位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我国水稻种植面积长期徘徊,部分年份出现下降,导致2000―2012年水稻种植中碳排量年均增长率仅为0.1%。受近年来我国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农膜、柴油消费快速增长影响,2000―2012年农地利用碳排放量年均增长3.2%,成为农业第二大碳排放来源,2012年农地利用碳排放占总排放量的比例达31.7%,比2000年提高了7.9个百分点。相反,畜牧养殖中牛释放的甲烷量最大,近年来因牛存栏量(数量相对少的奶牛除外)的大幅下降,2000―2012年畜牧养殖碳排放量年均下降0.4%,占农业碳排总量的比例也降低3.8个百分点。

2000―2003年,我国农业碳排总量出现了短暂下降,主要原因是该时期我国水稻种植面积减少和牛养殖数量减少。此后我国农业碳排总量保持了连续增长,2004―2012年年均增长1.6%,2012年达到了27749.7万吨(见表1),未来我国仍面临严峻的农业碳排放增长态势。

二、我国农业低碳发展政策梳理及评价

针对农业碳排放的严峻形势,近十年来我国实施了一系列低碳农业政策,重点解决农业低碳发展中的资金、市场和技术等难题。

(一)出台综合性低碳农业政策

为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推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农业部于2011年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力争到2015年,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10年降低8%,氨氮排放总量比2010年降低10%。借助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推广节能高效农业技术来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污染排放;通过建立目标责任制,将农业减排目标落实到位,并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和统计监测体系,完善农业减排政策体系和监管考核机制。

(二)实施一系列专项低碳农业相关政策

从2002年开始,中央开始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涉及农业低碳发展的专项政策措施。

第一,支持保护性耕作。从2002年起,中央财政每年投入3000万元专项资金推广保护性耕作,通过技术培训、宣传咨询、作业补贴与样机购置等形式,开展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建设,2009年起实施《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2009―2015年)》。

第二,推进测土配方施肥。2005年起中央财政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补助政策,8年累计安排补助资金71亿元,2013年《全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农民“按方施肥”。

第三,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2006年起中央开展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试点工作。2012年中央投入8亿元,通过技术物资补贴方式,鼓励和支持农民应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技术,促进秸秆等有机肥资源转化利用,减少化肥使用量,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第四,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及其污染防治。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有助于减少粪便处理中甲烷气体排放。从2007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支持全国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 2009年起中央资金增加到5亿元。2012年中央财政新增1亿元,支持内蒙古等7省区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从2014年1月1日起,全国施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五,补助草原生态保护。从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入中央财政资金136亿元,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2012年该资金增加到150亿元,全国13省(区)所有牧区半牧区县全部纳入政策实施范围。

第六,鼓励绿色信贷。2012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绿色信贷指引》,对从事生态保护与建设、开发和利用新能源、从事循环经济生产和绿色制造以及生态农业的企业或机构提供贷款扶持。

第七,支持农机节能减排。201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农机工业发展政策》,以财政性资金为导向,借助信贷扶持、税收优惠、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进口支持等手段,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型农用动力机械、保护性耕作机械、种肥药精准施用装备、农作物秸秆和牧草饲料储运机械、新型节水灌溉等装备。

(三)政策局部效果开始显现,总体效果尚不明显

目前,经过一系列农业低碳发展政策的实施,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了农业节能减排政策体系,局部效果开始显现。凭借保护性耕作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政策,低碳耕作和施肥方式的生产面积持续增加,为农业节能降耗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2012年,通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全国累计减少不合理施肥850多万吨,相当于减少二化碳排放量5730万吨。通过土壤有机质提升工程,项目区田间地头秸秆焚烧现象显著减少,化肥亩均使用量也出现了下降。借助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粪污得到规模化规范处理。依托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主要草原牧区省(区)草场生态环境加剧恶化的趋势初步得到了遏制。然而,农业温室气体排放规模并没有随着低碳农业政策的实施而出现下降。2005年之后,集中出台了一系列低碳农业政策,但是2005―2012年农业碳排放量年增长率仍达1.1%,而2003年前的农业碳排总量的下降也主要源于水稻种植规模下降和牲畜养殖规模的下降,与低碳农业政策关系不大。

三、我国低碳农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矛盾与问题

(一)低碳农业发展与国家粮食安全之间存在两难选择

低碳农业发展方向与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之间存在矛盾,给国家粮食安全带来挑战。由于水稻生产和农地利用是我国农业碳排放的最大来源,而人口的持续增长和偏向高蛋白质的消费结构变化,使得口粮和饲料粮种植面积很难大规模压缩,一旦大规模应用低碳农业生产方式,至少在短期内难以实现“口粮绝对安全,谷物基本自给”的目标。基于对国家粮食安全的考虑,当前农业政策的低碳化倾向较为保守,政策实施力度和效果受到制约。

(二)石油农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与节能减排目标冲突

农资和农业机械的大规模应用与农业低碳发展之间存在矛盾。我国中西部地区更偏重于农机应用和推广,对农机减排考虑不足,农用柴油使用量上升空间很大。同时,我国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农膜等超常使用在保障粮食持续增产的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农资浪费和环境污染,引发了农业生产中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快速增长。虽然近年来测土配方施肥在减少化肥过度使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企业参与积极性仍有待提高,对农业节能减排更为有效的精准施肥施药技术仍处于起步阶段。

(三)低碳农业的制度和政策不完善

发展低碳农业非常契合节能减排需要,但是当前低碳农业口号性意味浓厚,缺乏促进低碳农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针对性还有待加强。同时,已有政策比较分散,农业部、发改委、工信部、银监会等多个部门相继出台相关政策,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不少支持低碳农业的政策还缺乏准确的事后评估和监管,加以政策投向面太广或指向不明,导致效果评价难以进行。

(四)不成熟的配套制约金融工具发挥作用

因为缺乏农业碳排放评估等配套措施,农业减排效果不能准确量化,不仅无法对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活动提供合适的补贴,也因为标的物缺乏,制约绿色农业金融发展。而且,因为政策侧重点主要集中在工业节能环保项目上,涉农优惠贷款数量有限,当前实施的绿色信贷政策还没有真正对低碳农业发挥积极作用。

四、推进我国农业低碳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前提,稳步推广低碳农业生产方式

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发展低碳农业的前提,遵循“分步实施、梯次推进”的方针,形成低碳农业未来发展良好预期。近期重在宣传低碳农业理念,引导社会资本和社会组织参与低碳农业知识宣传和技术推广,重点推广有助于增产降耗的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肥施药等低碳农业技术。远期可借鉴欧洲和日本经验,依托农业科研院所,出台专门的低碳农业生产规范,制定不同层级低碳农业生产规范奖励办法,通过直补方式,奖补满足条件的农户。

(二)以石油农业减排为重点,创新农业补贴新机制

将农机补贴与碳排放水平相挂钩。参照美国经验,划分农机碳排放国家标准,鼓励低碳农机技术研发立项,鼓励进口低排放农机。分区域差异化实施低排放农机补贴政策,对于东部、东北等一些农机使用相对饱和地区,只对低排放农机发放农机补贴;对于中、西部等农业机械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的地区,制定不同碳排放标准农机等级补贴办法,低排放农机享受更高额度的补贴标准。在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政策中,完善企业参与机制,制定配方肥专门标准,取消配方肥生产许可证制度。对精准施肥施药设备和技术研发予以财政扶持,鼓励社会资本从事精准施肥施药技术推广。

(三)以农业低碳化发展为战略,推进低碳农业立法建制工作

尽快确立低碳农业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维度,提高低碳农业战略定位,将农业低碳发展列入立法议程,明确未来农业温室气体总体减排目标,以法律形式建立农业减排硬约束。建立农业减排目标责任制,按各地情况分解落实减排目标,为未来逐步建立农业碳汇交易奠定基础。制定农业低碳发展规划,整合现有农业低碳发展政策,形成支持农业低碳发展资金池,切实降低广大农户参与农业低碳发展的成本。开展农业碳排放统计测量工作,建立覆盖面广的农产品碳足迹及标签评估监测体系,以量化指标评估考核各项低碳农业政策实施效果。

(四)以完善配套服务为推手,构建低碳农业金融服务体系

节能减排降碳范文第3篇

关键词 脱钩分析;工业部门;节能减排;重庆市

中图分类号 F403; X3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2)08-0102-05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2.08.016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人口保持着快速增长的势头,能源消耗与碳排放也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在迅速增加。工业部门作为能源密集型行业,在国民经济和能源消费中占据重要的比例,减少工业部门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应视为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保障能源安全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途径,也是城市尺度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因此深入研究城市工业部门经济增长、能源消耗和CO2排放之间的脱钩关系,对制定合理的减排政策和措施,如期完成节能减排目标有着重要意义。本文以重庆市工业部门为案例对象,根据“十五”及“十一五”期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耗统计数据估算各部门碳排放总量,并应用脱钩理论对经济增长与能源消耗及CO2排放的关联特征进行分析,依据分析结果对重庆市工业部门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提出对策建议。

1 研究方法

1.1 脱钩理论的发展及应用

“Decoupling”原本是物理学概念,即“解耦”。1966年Carter首次用这一概念形容能源消耗与经济增长相脱离的关系[1],在社会经济领域被译为“脱钩”。Jnicke等研究了东西方31个工业化国家1970-1985年间物质消耗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二者之间紧密耦合的关系逐步减弱,甚至在原料密集型工业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发生了背离[2]。Seldon等认为,根据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经济发展过程中将自发经历环境质量先恶化后好转的“倒U型”阶段。他们利用全球范围4种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水平和人均GDP的数据验证这一假设,并分别估算了4种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水平变化的转折点所对应的收入水平,对2060年之前的全球排放水平进行预测[3]。Weizscker等在1995年向罗马俱乐部提交的报告中提出了“四倍跃进”的发展目标,并列举了不同领域的50个通过技术革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实例来说明“四倍跃进”的广泛可行性[4]。此后Weizscker等又根据世界经济的实际发展状况,认为要实现经济增长与资源消耗的脱钩需要达到五倍以上的资源生产率以及减少80%的资源消耗[5]。Bruyn等研究了19个国家1966-1990年间经济增长与环境压力之间的脱钩状态,结果显示脱钩状态并不是持久稳定的,部分发达经济体在发生脱钩之后又重新连结(为复钩),由此指出经济增长与环境压力在中长期时间尺度呈现出“N型”而不是“倒U型”的发展模式[6]。Cleveland等提出以物质消耗强度(IU)为主要指标的脱钩评价模式[7]。Vehmas等在研究1980-2000年欧盟15国物质消耗与经济发展关系时提出6种脱钩及复钩情形的概念模型[8]。

在脱钩理论的应用方面,OECD分析了其30个成员国环境与经济之间的脱钩情况,并建立了一系列指标来追踪经济增长过程中各成员国的环境状况[9]。Juknys提出了初级脱钩、次级脱钩和双重脱钩等概念,并对立陶宛经济转型期的脱钩情形进行分析[10]。还有研究者将脱钩理论应用于交通运输业的经济增长与运输量、二氧化碳排放量之间关系的分析[11-13]。近年来,脱钩理论在工业部门节能减排领域的应用研究受到了较多的关注。王强等分析了我国工业部门能源消耗与碳排放的趋势变动,并利用Tapio脱钩指标分别进行了工业部门能源消费、碳排放与GDP脱钩效应分析,从而总结出工业经济转型背景下我国工业部门能源消费与碳排放关联变动特征与机制[14]。李忠民和庆东瑞建立驱动力-压力-状态-影响-反应(DPSIR)框架,采用OECD脱钩指标和Tapio脱钩指标,对山西工业部门工业增加值与其能耗投入及二氧化碳排放之间关系进行了脱钩分析[15]。姚宇等基于因果链思路和弹性脱钩分析框架,将脱钩指标分解为节能弹性、减排弹性、价值重估弹性和产业发展弹性指标,对陕西省工业碳排放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脱钩状态进行评价,并对脱钩关系的成因进行分析[16]。

1.2 脱钩弹性系数

Tapio将弹性概念引入脱钩理论构建了脱钩弹性系数(Decoupling Elasticity)[12]:

节能减排降碳范文第4篇

“十一五”的收官之年,拉闸限电成为节能减排的代名词,这令国内外对我国节能减排的质疑不断。国家发改委一位人士透露,“十二五”面临的形势要比“十一五”更加严峻。“‘十一五’把肉吃了,剩下的是难啃的骨头。”

从2010年底开始,有关“十二五”节能目标的讨论日渐升温。有20%说,18%说,16%说,不一而足。到底哪个数据靠谱,这些数据又缘何而来?

“20”之下:官方很谨慎

2010年11月,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就表示,碳强度、能源强度降低,非化石能源所占比重及森林面积、蓄积量等,都将成为“十二五”规划中的约束性指标。环保部明确,“十二五”期间,我国将继续加大污染减排力度,减排的约束性指标从“十一五”期间的两项变为四项,氨氮和氮氧化物成为新增加的两项约束性指标。

2010年12月在广州举办的亚洲能源论坛新闻会上,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戴彦德表示,十一五期间,国家制定的20%减排目标基本实现。“从数字上来说,十一五完成得最好的是北京。”戴彦德说,“但是,可能很多人都不服气,包括我。那是因为首钢整体搬迁到河北去了。实际上,从某些角度来看,单位GDP能源并不能反映实质的能耗情况。例如,地方上一个项目,那么能耗就上去了,尽管这个项目是高科技的、节能的。我们是发展中国家,正在工业化进程当中,能耗在短时间内肯定还是继续上涨的。”

针对国家十二五规划中节能减排的目标,戴彦德认为,十二五期间有关单位GDP能耗标准应是有“引领性、前瞻性”的,预计该指标会低于20%。“即使只有15%,虽然数字比十一五的20%小,但不代表强度小。”而在媒体不断追问下,戴彦德依然不肯给出准确预期,“这么说吧,十二五的节能减排目标肯定不会高于20%,但也不会是20%。”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研究员周宏春参与了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的起草工作,他表示,“十二五”节能指标和二氧化碳减排指标不可能太高,应该比“十一五”要低一些。原因有二,一是2010年底一些地方出现的拉闸限电现象,违背了节能的宗旨。其次,节能减排的难度在增加,将更多依赖于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而这显然并非一日之功。

“如果‘十一五’节能减排的目标必须通过通过拉闸限电来完成,为节能减排而节能减排是没有什么意义的,节能减排必须立足长远,从这个角度看,‘十二五’的目标更应当谨慎。”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说。

“20”之上:专家很激昂

对于十二五节能减排的高目标,很多专家仍然充满信心。

“‘十二五’20%左右的节能目标是完全可以实现的,把节能的目标向减碳目标靠是不对的,节能不仅仅是为了应对气候变化,还关系着能源供应安全。”世界自然基金会全球气候变化应对计划主任杨富强这样解释两者之间的关系:我国承诺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到2020年下降40%―45%,如果按41%计算,那么单位GDP耗能目标就是下降16%,按45%计算的话,则对应的是下降18%。

“能源强度目标和二氧化碳强度目标是打好‘十二五’调整经济结构攻坚战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十分有效的抓手,坚持节能减碳的高目标并强化实施,才能实现‘十二五’规划的中心任务。”杨富强说。

关于2010年备受争议的拉闸限电现象,能源基金会北京代表处低碳项目主管胡敏表示,拉闸限电某种程度上是政策实施方式转变中的阵痛,要全面看待这个过程,不能因为短期的现象怀疑节能减排政策的长期性。“我们不能因此就怀疑目标是不是定得太高了,或者地方政府、企业的承受能力达不到,这是两个问题。”胡敏认为,一个更高的指标对长期的政策实施是有好处的。

“一些地方搞拉闸限电,不是为了完成2010年的节能任务,而是通过这个方法,把‘十一五’整个能源消耗量降下来。这是在玩弄技巧,实际上已经多消耗了很多能源。要杜绝这个现象,必须改变五年算总账的考核方式,改为每年一考。”杨富强认为,“十二五”耗能最好呈直线,而不要是起伏很大的曲线。“具体来说,每年的耗能数据可以在设定的数值上下浮动,但不要差距过大。否则,就可能像‘十一五’期间,前几年过分任意排放,到了最后搞突击。”

胡敏表示,政策的稳定性对避免拉闸限电等突击现象十分重要。“作为理性的经济主体,企业如果在一开始即了解自己的节能任务,了解在五年之内能够用多少煤电油,那么他就会做长远的判断,合理安排生产。政府对企业的越权,或者说对企业利益的损害,是没有法律基础的。政策在一开始就应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

“20”背后:结构调整是方向

当前,重庆、、河北、福建、甘肃等20多个省(市、区)两会陆续召开。各地在两会期间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中,纷纷提出了2011年以及未来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降低经济增速、节能减排、结构调整、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很多地方谋发展、促转变的共识,也成为地方两会的重要关键词。

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原庆丹指出,节能减排,不单是降低能耗和削减主要污染物的排放。从更深层次上看,减的是经济发展的沉重负担,减的是经济结构调整的重重阻力。从各地举措可以看出,一方面,“减法”是必须的,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源,让经济从根儿上绿起来。一方面,“加法”是高效的,探索节能减排市场交易试点,将为节能减排增添更高的“技术含量”。

节能减排降碳范文第5篇

对于中国的节能减排而言,2010年注定是一个值得期待的大年。

根据“十一五”规划,单位GDP能耗将比2005年下降20%,而COD(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也将下降10%。

2009年9月,在大连出席夏季达沃斯论坛时,中国国务院总理公开表示,上述目标有望在201O年如期达成。

此后,中国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也重申,这一节能减排目标是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将综合利用各种手段确保实现。

转折曙光

之所以如此关注“十一五”目标能否顺利实现。是因为有过不堪回首的过往。

在“十五”(2001年至2005年)期间,中国曾制定了类似的减排目标,即把cOD和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削减10%。

但最终的结果,只能以惨败来定义:2005年,COD的排放量比2000年只下降2%,二氧化硫反而增加了27%。这也是在整个“十五”期间,中国仅有的未实现的控制性目标。

究其原因,以GDP为核心的干部考核机制、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历史欠账过多以及环保监督机制和能力的相对薄弱,都是不可忽视的原因。

因此,当2006年――“十一五”的头一年,COD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分别比上一年增长1%及1.5%时,是否会重蹈覆辙的担忧又开始浮现。2007年,虽然主要污染物上升的势头已经得到遏制,但鉴于减排幅度仍不及年度目标,前景仍然存疑。

在节能方面,情况也十分类似。2006年,虽然全国单位GDP能耗比上一年下降了1.33%,但除了北京,其他地区都没有完成能耗降低率的年度目标。虽然后来GDP修正之后,能耗下降幅度提高为1.79%,但仍与预期目标差距甚远。

一直到2008年,人们才看到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曙光:当年,COD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7年分别下降了4.42%和5.95%。与2005年比较,这两项指标分别下降了6.61%和8.95%,首次赶上了减排任务“时间进度表”。

除了全球金融危机导致的产业结构被动调整,中国政府投巨资兴建的脱硫、污水处理等环保设备,也逐步建成投产,都是重要原因。此外,随着环评制度的收紧提高了“两高一资”(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行业的准入门槛,加上环保监测能力不断提升,减排指标被纳入地方有关负责人的业绩考核指标,这些都为进一步的减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大重点工程实施力度、加强节能减排管理等措施,2008年,中国单位GDP能耗也下降了4.59%,创“十一五”实施以来降幅记录。

根据环境保护部的统计,2009年上半年,全国COD排放总量657.6Z万吨,与2008年同期相比下降2.46%;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147.8万吨,与2008年同期相比下降5.40%。

以此态势推断,2009年,“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目标即可提前实现。而到2010年,实现COD排放目标也应无悬念。

但实现节能目标,则要相对困难得多。 到2008年,单位GDP能耗与2005年相比,也只下降了10.1%,仍落后于时间表。2009年上半年,全同单位CDP能耗在一季度下降2.89%的基础上,累计下降3.35%,降幅同比提高0.47个百分点。

相信2009年全年的单位GDP能耗降幅,应该会高于上半年的数字。但正如解振华所言,2009年达到单位GDP能耗下降5%的目标,从而为最终实现“十一五”规划奠定基础,仍然挑战巨大。

不应止步

当“十一五”进入收官之年时, “十二五”规划(2011年到2015年)也正在紧锣密鼓地编制之中。

不管“十一五”规划实现情况如何,可以肯定得是,“十二五”都不会是简单的复制品。其中,一个确定性的变量,就是碳强度减排目标的引入。

已经明确表示。中国将把碳强度减排目标纳入整个国民经济规划之中,以实现到2020年,单位GDP碳强度比2005年降低40%到45%的目标。

当然,这存在另外两种可能性:或者在保留现有节能减排目标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个碳强度目标;或者用碳强度减排目标,来取代现有的节能目标。

但无论是哪种格局,都要求中国必须从现有的单一指标管理体系,实现向综合性治理结构的转变。

要知道,碳排放虽然主要来源于传统化石能源的燃料,和能源消费密切相关,但并不仅限于此。它涉及同汁民生的各个角落,必将对整个经济和社会转型,带来更深刻的影响。

实际上,即使不考虑碳减排因素,用单一指标来管理资源和环境问题,其弊端也已经逐渐显现。

“十一五”期间,虽然二氧化硫减排指标的完成几成定局,但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另外一种大气污染物一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却呈现出高歌猛进的态势:仅从2003年到2007年间,仅火电厂排放的氮氧化物总量就增加了四成。

这就意味着,仅仅控制一项二氧化硫指标,并不足以显著降低酸雨的危害,后者只不过从硫酸型变成硝酸型而已,换一个步伐前进。而且,氮氧化物对于人体健康的直接危害,甚至还比二氧化硫更烈。

水污染面临着类似的尴尬。目前,COD排放量虽然在逐年下降,但导致蓝藻爆发的总氮、总磷等污染物的排放,却并没有相应的目标可循。

更值得关注的,或者是重金属污染。

2009年,血铅超标事件在中国各地都陆续爆发,从陕西、湖南、云南到福建、广东、河南。被诊断为血铅超标的人数,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儿童,少则数十人,多则逾千。

除了铅污染,2009年6月,湖南浏阳市镇头镇长沙湘和化工厂亦发生较严重的镉污染事件,造成100余人尿镉超标,4平方公里的土壤及农作物被污染。

如果说2006年甘肃徽县的铅中毒事件,揭开了重金属污染残酷性的序幕的话,那么在2009年,绝对可以用警钟长鸣来形容了。

但遗憾的是,迄今为止,只有湖南省把砷、镉等重金属,纳入减排约束性指标之中。很多省份,包括环保部,不要说纳入约束性指标,就涟污染信息的公布也十分“吝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