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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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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

生态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范文第1篇

关键词:大兴安岭;生态旅游;建议

中图分类号:F592.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6-0010-1

1 大兴安岭林区发展生态旅游的必要性

大兴安岭林区的大森林、大界江、大湿地、大冰雪浓缩了黑龙江省的自然特征,集聚了我国最密集的高品质寒温带林业生态景观,拥有地形地貌多样性的博物馆和生物多样性的基因库。拥有特色鲜明的北极文化、匠心独具的冰雪文化、风情独特的民俗文化、魅力实足的森林文化。但在八十年代木材采运业垄断全区经济的历史时期,几乎没有得到利用。经过”5·6”大火和上世纪九十年代”两危”困境后,旅游业发展被提上了重要日程,目前,正在建设成为旅游主体形象鲜明、产品特色突出、旅游设施完备、服务质量优良、享誉国内外的北方生态旅游名城,有自然、人文景观6大类,24个基本类型,100多个实体景点,5条精品旅游线路,”发展大旅游、培育大支柱、形成大产业”的发展构想一步步变成了现实,发展生态旅游成为了时代的需求。

2 大兴安岭林区发展生态旅游存在问题

2.1 行业管理体制尚未理顺

目前,生态旅游行业管理体制不顺,法规少而不健全,缺乏必要的宏观调控手段和力度,给行业管理带来一定困难,导致旅游资源开发程度较低。产品布局呈点状分布,同构现象突出,文化内涵缺乏,吸引力不强;应引入现代企业制度,开拓广阔的资金来源渠道,以制度创新带动产业发展,以体制创新促进行业腾飞。

2.2 旅游要素配套设施尚未完善

一是旅游要素配套设施不够完善。绝大多数景区缺少观光车、景区标识牌、示意图、停车场等;二是交通运力不足。目前漠河有两趟航班:一趟航班(漠河——哈尔滨——北京),一趟航班(加格达奇——漠河)。铁路有两趟慢车,一趟快车。虽然可以做到季节性加车,但这远远不能满足游客的需求。游客可进入性较差,“一票难求、一车难求”的现象严重。三是缺少固定的交通工具。缺少固定的交通工具,给游客出游带来诸多不便。

2.3 产业链条尚未形成

客源市场拓展乏力,产业链条不畅。旅游营销力量分散、营销投入不足、营销机制不活、客源市场营销手段比较单一,难以形成较为系统、长久和较大规模的促销。产业意识薄弱。尽管生态旅游业已成为发展较快的产业,但将生态旅游业并入非生产性行业的陈旧观念,客观上形成生态旅游业迅速发展的障碍。应当从潜意识中尽快剔除这一认识,牢固树立生态旅游业的产业意识,为生态旅游业的全面勃兴打下坚实而广泛的基础。

2.4 专业旅游人才缺乏

生态旅游业尚处于初级开发阶段,景区工作人员大多为当地村民,文化素质偏低,服务质量不高,人才比较缺乏,不仅缺乏高素质的服务、导游人才,更加缺乏有一定理论深度、了解当地生态旅游业状况和发展趋势、思维开阔的旅游策划人才和头脑灵活的旅游产品开发设计人才以及精明的经营管理人才。

3 大兴安岭林区发展生态旅游的思考

3.1 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当前,大兴安岭林区牢牢把握现有优惠政策,争取西林吉镇、加格达奇加北乡、呼玛镇、塔河镇和新林塔源镇5个城镇享受省级重点开发区优惠政策及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项目和资金支持。从保护生态环境入手,加强对游客的管理,实现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在行上,充分发挥空中航线的优势,争取引进多家航空公司,在旅游旺季加开临时旅游列车。在住上,加快三星级以上宾馆建设。在吃上,利用当地特产资源开发特色产品,提高游客购物率。在娱乐上,打造休闲娱乐小区。

3.2 强化管理,建立培训体系和专家指导的辅助系统

生态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体系主要为:管理人员,一般工作人员。采取“借用外脑”的形式和就地转化的方式,通过企业内部的在岗培训完成对生态旅游区的规范要求和生态旅游企业的操作规范的培训。生态旅游项目应该随着环保产业的不断进步进行技术革新,并且要求建立生态旅游主管部门同科研单位的合作机制,推动生态旅游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3.3 运用市场手段,不断开拓客源市场

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突出宣传重点,创新促销方式,扩展宣传途径,借绿色食品宣传生态旅游,瞄准广阔的客源空间,将目标定位于全省、全国甚至全球,着力扩大知名度,打造生态旅游名牌,形成服务精品,突出特色产品,延展产品系列,带动周边项目,共同将“蛋糕”做大、做好,形成了旅游宣传促销的立体架构。譬如绿色食品的包装上可以印上林区生态景区的图片,良好生态的宣传可以大大加强消费者对绿色食品的信赖度,而在销售产品的同时宣传生态旅游产业。打造“中国最美的十大森林”、“中国最值得外国人去的50个地方”、“中国最佳生态旅游目的地”、“中国三大低碳旅游景区”、“中国低碳旅游示范区”的名片。

生态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范文第2篇

关键词:辽宁;生态旅游;鸭绿江;湿地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2-0-01

引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科学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生活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在人们的认知水平和自身素质不断提高的前提下,生态旅游逐渐成为人们热捧的新兴旅游。对于旅游者而言,生态旅游带来的是完全不同的体验,加强了人们对自然的关注和关爱:相对于地区经济而言,生态旅游带动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然而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也随之而来,那就是由于人为因素的影响,生态旅游区的环境状况堪忧,比如生态旅游活动对当地的植物覆盖率、生长率及其物种结构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生态旅游容量的超载也导致了地貌形态侵蚀速度加快。如何形成可持续的开发和发展,成为当务之急的问题。

一、生态旅游概况

(一)生态旅游的起源

生态旅游的思想被国际旅游界普遍认为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是赫特泽提出的旅游发展思路,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生态旅游特别顾问谢贝洛斯・拉斯喀瑞在1983年提出将生态旅游作为一个独立的术语。他认为:“生态旅游就是前往相对没有被污染或干扰的自然区域,专门为了学习、赞美、欣赏这些地方的景色和野生动植物与存在的文化表现(现在和过去)的旅游。”

(二)生态旅游的定义

1993年国际生态旅游协会把其定义为: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当地人民生活双重责任的旅游活动。生态旅游是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与一般旅游不同,它强调更多的是对自然景观的保护。

(三)生态旅游的特点

1.生态旅游的原始性

原始性是指旅游者所到区域具有受工业影响较小且比较原始自然的生态景观,当地居民的生活方式和文化模式保持着比较传统和原始的状态。

2.生态旅游的保护性

生态旅游的目的就是在保护完整的自然和文化生态系统的同时让旅游者拥有独特的环保的旅游经历。从三个方面来说,第一,从旅游开发商的角度,在充分认识旅游资源的经济价值的基础上,通过科学规划和开发来谋求持续的投资效益;第二,对于管理者而言,在资源环境的容量范围内的旅游利用,杜绝短期经济行为,谋求可持续的协调发展;第三,相对于旅游者,环境意识和自身素质十分重要,珍视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精神物质财富,保护旅游地环境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二、辽宁省生态旅游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辽宁省生态旅游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多头管理、环境和资源被破坏、旅游基础设施生态兼容性差、相关环保法规与环境管理措施执行不到位,以及游客环境意识较薄弱等问题。必须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形式,加强生态旅游管理,使中国生态旅游健康持续发展,努力实现旅游发展与环境保护、人与自然和谐的“双赢”目标。

(一)对于辽宁省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建议

随着经济的增长,科学的进步一集社会的发展,人们在享受美好大自然的同时,却不得不面临一个严峻的问题――许多旅游区已经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和破坏。如何打破这一局面,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1.紧密结合现行的旅游政策与环境保护政策,建立健全生态旅游相关法律规范与认证标准,规范发展生态旅游;

2.构建生态旅游相关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对生态旅游的指导与服务;

3.强化旅游环境监管,坚决及时纠正借用生态旅游名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努力监督与保证生态旅游区生态环境质量;

4.鼓励建设环保与低碳化基础设施,因地制宜采取各类解说方式,以实现游客的最佳体验;

5.加强生态旅游科学研究,有重点地推广一批成熟的先进技术;

6.探索建立生态旅游责任保证金制度,建议各级政府制订生态旅游发展优惠政策,采取多样化资金支持措施,引导和促进旅游业向生态旅游方向发展;

7.启动面向各类人员的综合培训计划,建立一支具备旅游先进理念,善于经营管理的生态旅游从业人员队伍。

(二)辽宁鸭绿江口海滨湿地保护

1.鸭绿江口海滨湿地的生态功能

辽宁鸭绿江口海滨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中国海安县的最北端,其资源丰富,共有337种植物,88种鱼类,3种两栖类,1种哺乳类,241种鸟类,底栖动物74种,浮游动物54种。

鸭绿江口是典型温带温地生态系统,它维护了地区生态平衡,保持了生态系统的稳定。如果鸭绿江口的湿地遭到破坏,那么其调节气候、净化水质的功能就会消失,区域内的动植物就会相对减少,甚至是消失。所以说,鸭绿江口海滨湿地是那里不可或缺的生态主体。

2.鸭绿江口海滨湿地面临的威胁

(1)资源退化

近年来,野生动物的数量和种类不断减少,尤其是鸟类。湿地内的河流和淡水资源也逐渐减少,海水倒灌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且,核心区芦苇资源有明显的退化现象。

(2)人为活动严重

鸭绿江口海滨湿地处于经济比较发达的沿海地区,周边有11个乡镇农场,120个村委会,约有41万人口。随着经济的发展,保护区内的人为干扰因素明显增多,大面积的天然湿地被开发,如果继续下去,这对当地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来说将是个巨大的灾难。

3.保护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

湿地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的提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湿地重要性的认识和观念的转变。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观鸟节”等有利契机,通过开展湿地知识宣传、组织观鸟、举办湿地摄影展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提高全体市民对湿地,特别是对湿地各种功能、效益的认识,从而提高公众的生态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和资源忧患意识,使保护湿地能成为每一个人的自觉行为,创造有利于湿地保护的良好环境。

(2)着力探索湿地保护与利用

当前,社会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时期,如何正确处理好湿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以科学、求实、创新的理念,把湿地保护与丹东的发展结合起来,与环境的综合整治结合起来,在湿地保护利用中寻求平衡点,以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结论

生态旅游由于其实际或者潜在的积极作用受到社会和保护区以及公司和消费者的广泛吹捧。然而生态旅游所带来的不容忽视的问题比比皆是,由于不了解而造成的生态旅游项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导致了严重的问题,引起了负面效应。本文以鸭绿江口海滨湿地为例,详细阐述了其作用、所面临的问题和相关对策,相信会对其今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章家恩.旅游生态学[M].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10-26(01).

[2]高峻.生态旅游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06).

[3]谢芳,张艳玲.旅游生态与环境管理[M].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06).

生态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范文第3篇

关键词:林业;生态旅游;开发;问题;对策

前言

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起,生态旅游作为一种新的旅游方式出现在国际上并且得到大范围的推广。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产业,它的优势体现在不仅不拿环境的破坏作为旅游行业发展的代价,还在旅游的过程中使旅游者通过对自然环境的浏览建立起正确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林业生态工作的开展。但是,我国的林业生态旅游现状不佳,使得林业生态旅游事业的发展违背了初衷。为了使林业生态旅游活动的开发更加具有科学性,笔者选择林业生态旅游开发中的若干问题及对策作为研究对象是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的。

1 林业生态旅游开发现存问题分析

1.1 生态旅游规划建设不合理 生态旅游的规划与建筑工作对于我国林业生态旅游资源的价值发挥有重要作用,但是,受到生态旅游规划建设工作质量的影响,许多林业生态旅游资源面临着被破坏的危险性。就我国林业生态旅游开发工作的现状来看,许多生态旅游资源都因为建筑规划的缺乏与不合理而被破坏。拿我国的首个森林公园业举例说明,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区的建设由于缺少科学的规划,造成许多植被因为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而惨遭破坏,这对当地的环境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来造成了不利影响。一部分风景区的管理者对于生态旅游规划工作并不重视,为了实现自己的经济效益,一切建设工作都按照自己的感觉进行。规划工作也成为他们向上级申请资金的一种凭借,景区的升级化使得林业生态景区的建设具有城市化的风格,造成生态旅游开发质量的下降。

1.2 生态旅游管理方式不合理 一些林业生态旅游景区的管理不到位,往往使得旅游人数超过了景区本身的承载能力。特别是一些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他们将林业生态旅游的开发作为其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企图对生态旅游资源进行无限制的开发,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最大的经济收益。一些景区的管理者与经营者对于旅游资源的管理认识不足,使得旅游资源被粗放的开发。这样的管理方法与模式大大损害了生态旅游资源的不可再生性,不仅影响了景区的旅游质量,更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另外,一些旅游景区的负责人为了提高经济收益,对于旅游者可谓是来者不拒,造成旅游资源的破坏。

1.3 生态旅游利用方式不合理 选择生态旅游的人对于自然都有一种真心的向往,这就使得许多不是林业生态旅游的景区将生态旅游作为一个绿色标签进行使用,加大其景区的吸引力。一些旅游中介机构更是如此,在自己都没有弄清楚什么是林业生态旅游之时,就对生态旅游产品进行营销,吸引许多消费者选择林业生态旅游路线。更有一些旅游景区,对于景区内部没有进行任何科学有效的规划与管理,就称这里是林业生态旅游景区,乱收门票,使得消费者对于林业生态旅游产生误解。

2 林业生态旅游开发改进对策分析

2.1 加大森林公园建设力度 对于林业生态旅游开发工作来讲,森林公园的建设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程序。森林在陆地上是规模最大的生态系统,更是自然界中各种能量与物质的转换场所。因此,森林公园不仅是自然保护的重点,也是社会文明发展的出发点。所以,作为林业生态旅游的开发点,要认识到森林公园对于生态旅游开发事业的重要作用,加强森林公园的建设力度,使更多的旅游者可以正确认识与欣赏大自然的美。

2.2 加大统一规划开发力度 在进行林业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之时,要对旅游景区当地的生物资源、地质条件以及环境水平等多种生态资源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林业生态旅游业的开发对于当地自然资源的影响。对于可能产生的破坏性事件,要先进行解决对策的制定,争取在最小的环境代价基础之上,完成林业生态旅游开发工作。其次,为了使林业生态旅游资源的质量较高,旅游景区要按照适度、有层次、有顺序的原则对旅游资源进行开发,多多开发那些对于自然环境没有不良影响的项目,使得自然发展与社会发展相协调。

2.3 加强生态旅游认证力度 林业生态旅游开发工作需要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鉴定,这一工作对于林业生态旅游开发工作的开展来讲是一项重要的限制条件。因此,要提高我国林业生态旅游开发质量,就要加强分立与健全生态旅游的资格认证体系。旅游相关部门要制定出林业生态旅游开发的标准与原则,只有符合相关标准的林业生态旅游项目才能得到批准。在生态旅游认证力度加强的情况之下,林业生态旅游市场会得到规范,旅游经营者的不法行为也会得到控制。加上生态旅游信息反馈机制的健全,国家对于林业生态旅游开发工作的控制力度也会加强,有利于保护林业生态旅游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

2.4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力度 林业生态旅游开发工作的开展需要法律法规的支持,只有加强环境立法力度与环境管理力度,才能提高林业生态旅游工作的科学性。林业生态旅游开发者要尊重国家的相关法律,比如《森林法》、《环境保护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等。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在林业生态旅游开发现状的基础之上制定更多的法律条文,对那些恶意破坏环境的开发商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民事与刑事责任。

3 结语

综上所述,林业生态旅游形式的出现,不仅满足了社会大众对于旅游业的期待,也满足了我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需求。林业生态旅游是将林业生态保护工作与旅游业、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和谐统一的重要方式。面对我国林业生态旅游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林业生态旅游开发行为的规范已经成为其发展的必然。希望林业生态旅游相关部门可以规范自己的开发行为,利用林业生态旅游来引导当代大众正确认识与保护我国的林业生态资源。

参考文献

[1] 李继梅,党恒邦.海东地区林业生态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2,21:318+321.

[2] 王亦秋.关于昭通市生态旅游开发问题的讨论[J].思想战线,2011,S1:59-60.

[3] 庞少静.我国生态旅游开发中的若干环境问题及对策[J].环境保护,2004,

09:25-30.

[4] 张海燕.紫鹊界梯田生态旅游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科技经济市场,2007,07:160-161.

生态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范文第4篇

关键词:生态旅游;研究开发;问题;建议

1993年9月第一届东亚地区国家公园与保护会议(北京)通过了“东亚保护区行动计划概要”,首次以文件形式提出“生态旅游”的定义;1994年成立了中国生态旅游协会(CETA)并于1995年1月在云南西双版纳发表了《发展我国生态旅游的倡议》,标志着我国学术界对生态旅游研究开发的关注;1996年6月召开武汉国际生态旅游学术研讨会,同年10月推出的《中国21世纪议程优先项目计划》。1997年12月,与生态旅游密切相关的“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1998年10月在桂林市召开“亚太议员环发大会”第六届年会主题为“旅游与环境保护”;国家旅游局将1999年定为“生态环境旅游年”,首次承办了主题为“人与自然”的“中国昆明‘99世界园艺博览会”将我国生态旅游研究开发推向,1999年前后是我国学术界发表有份量的生态旅游研究成果的高峰期。2001年国土资源部建立11个首批国家地质公园,2005年首批国家矿山公园挂牌,意味着我国生态旅游资源研究开发向理性发展。我国生态旅游业迅猛发展是有目共睹的,同时由于不规范的过度开发和落后的管理体制所造成生态旅游区资源环境的破坏也是触目惊心的;旅游废物的处理并不比处理传统工业三废容易,旅游环境承载力的超负荷运行必将导致景观的消亡和旅游景区的毁灭的警告不是危言耸听的。

综上所述,我国生态旅游研究开发历史短,发展快,存在问题多。

一、我国生态旅游理论研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学者对生态旅游内涵界定方面存在误区:

1.生态旅游内涵界定生搬硬套国外学者研究成果多,创新少。许多研究者频频引用某某外国专家对生态旅游的定义以示正统或经典,缺乏创新,实际上外国学者对生态旅游的界定到“目前还是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

2.我国学者对生态旅游概念界定争议很多,沟通少。有代表性的有卢云亭(1996)从旅游开发和经营的角度强调生态旅游是一种可持续发展模式,金鉴明(2002),杨富泉(1995),郭锦超(1997)持类似的观点;张广瑞(1998)从旅游需求的角度,强调生态旅游是一种“特殊的旅游形式”,是一种“有目的的旅游活动”,李绪萌(1995),张延毅(1997),刘健生(1997),王兴国(1998),王尔康(1998),陈立军(1998),刘家明(1999)的观点与这相近似。李东和等(1999)认为从供给者(开发者,经营者)的角度看,生态旅游是一种将生态学思想贯穿于整个旅游系统并指导其有序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从需求者(旅游者)来看,生态旅游是一种旅游活动形式或旅游产品。笔者认为虽然存在上述争议,但是绝大多数研究者对生态旅游概念内核的理解是一致的,即旅游与环境的协调,生态旅游是可持续旅游方式之一。

3.存在严重的生态旅游概念泛化倾向。生态旅游概念泛化是将生态旅游内涵外延的拓展而使其概念主体泛延,其具体所指模糊化的现象。例如有人认为生态旅游既是生态工程又是旅游活动,将与生态环境有关的旅游均称为生态旅游,认为中国生态旅游占全部旅游的70%。(冯天驷等,2000),然而,世界旅游组织(WTO,1997)在“关于旅游业的21世纪议程”中指出生态旅游在全球旅游市场中仅占3%~7%,中国生态旅游真得那么旺吗?生态旅游概念泛化的结果是引起认知混乱,最终导致消费者对生态旅游失去兴趣引发生态旅游市场的崩溃。

(二)生态旅游理论基础研究系统性不足

我国生态旅游研究历史短,理论基础研究系统性不够,目前尚未到形成一个大家普遍认可的理论体系。研究方法上以描述性分析为特征的定性研究为主,定量研究较少,只在旅游容量(环境承载力)等个别领域开展研究工作,如崔凤军[7]等(1999)在泰山名胜风景区案例研究基础上提出一套由生态承载量、资源空间承载量、心理承载量、经济承载量四部份组成的适用于山岳风景区不同功能类型区的量测模型。

我国生态旅游理论基础研究比较零散,公认的基础是有关资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的“可持续发展理论”,其次是文明社会中人类所共同追求的具有生态哲学意义的“生态美理论”和建立在人与自然协调论和生态人文论基础上的“人与自然关系理论”。显然,我们在以生态旅游市场主体(生态旅游业从业人员和消费者)为研究对象的理论(如消费行为理论)研究不足;针对生态旅游市场客体(有形的,无形的生态旅游资源)的基础研究,如资源规划与管理、旅游地学等方面不够全面,尤其是自然、人文生态旅游资源的整合研究方面几乎空白;生态旅游企业营销环境研究,尤其是社会人文生态旅游环境的研究更少。

二、对策

(一)搁置生态旅游内涵的争议,积极参与生态旅游的开发,在实践中实现创新

“生态旅游”是一个正处于发展的概念,它的内涵和本质特征有待于人们深入研究,但是理论源于实践,目前,我们的研究者应该采取搁置生态旅游内涵的争议,到实践中去领会生态旅游的真谛的态度,从案例研究和实证研究及生态旅游开发过程中总结归纳符合中国国情的生态旅游内涵。

(二)中国传统文化应融入生态旅游理论中促进理论本土化

生态旅游理论源于欧美发达国家,尽管其概念界还无法统一,但是其概念内核是很清楚的,即旅游与环境的协调,这与我国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理念是不谋而合的。天人合一源于“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指天道与人道,自然与人为相通,相类和统一。历代诸子百家都力图以求天(大自然)人之协调,和谐与统一。西汉董仲舒继承和发展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和“无为为之之谓天”(《庄子·天道》)等诸子观点,建立了天人合一和天人感应思想体系,首次明确提出“天人合一”的思想,强调人类与大自然要和谐共处,只能有限地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绝不能盲目地破坏自然规律,使自然生态失衡,一旦失衡必将自食其果。丽江古城之所以能保存完好与东巴文化强调人与自然协调的传统不无关系。

综上所述,我们的传统文化与生态旅游理论有许多相似的理念,我们应该将它融入到生态旅游理论研究中,这将有利于挖掘和弘扬传统民族文化,有利于生态旅游理论的本土化,将对研究中国人文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保护发挥重要作用。

生态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范文第5篇

关键词:生态旅游;问题;探究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9-0229-02

生态旅游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人们高度地关注和重视。在我国,国家旅游局将2009年确定为“中国生态旅游年”,并将主题年口号确定为“走进绿色旅游、感受生态文明”。这有利于满足全球范围内日益增长的生态旅游需求,也是推广环境友好型旅游理念和资源节约型经营方式、倡导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重大举措。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生态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还不少。为此,笔者就我国生态旅游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作了分析,旨在引起理论界和实践界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从而促进和确保我国生态旅游健康而有序地发展。

一、生态旅游实践蓬勃发展和理论研究相对滞后的矛盾

“生态旅游”这一概念是经由国外传入我国并逐渐被接受的。1995年在西双版纳召开了“中国首届生态旅游研讨会”。会议就生态旅游的定义、内涵;生态旅游与自然旅游保护的关系;如何在生态旅游中开展环境教育;中国生态旅游资源的综合评价和持续利用的总体战略;生态旅游线路的优选等问题进行了研讨。此后,在近十年中,有关生态旅游研究的大量文献和资料都集中在对生态旅游概念的界定、内涵的解释、功能的探讨、特征的描述等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很多的专家和学者根据中国国情,赋予“生态旅游”概念以中国特色。国内出现的“生态旅游”的定义达几十种之多,有些概念和定义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甚至是争议,一时间对生态旅游的内涵众说纷纭。

理论研究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指导实践。要减少实践活动中的盲目和失败,就必须以正确的理论为先导。因此,如何加快理论研究速度,提高理论研究水平,为我国生态旅游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科学的实践方法,是摆在每一位生态旅游理论研究者面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二、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的矛盾

作为一种资源,不论是自然资源还是社会资源,假如不能为人类社会所利用,不能为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服务,也就不成其为“资源”。所以,对生态旅游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始终应该是第一位的,生态旅游资源必须为当地经济建设和改善社区居民生活发挥积极作用。但遗憾的是,在我国生态旅游发展过程中,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环保观念淡薄,再加上规划设计不科学,管理力度弱,从而导致在很多地方和很多时候,对生态旅游资源采取的是一种掠夺性的开发。生态破坏、环境污染、资源退化的现象十分普遍,严重影响了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许多从事生态旅游理论研究的工作者就大声疾呼:保护是生态旅游的核心,对生态旅游资源的保护应该摆在首位!于是乎,一方面是开发,一方面是保护,谁是谁非,孰轻孰重,不仅在理论界存在较为深刻的矛盾,而且在实践中,已经成为最尖锐敏感的首要问题。比方说,在理论界,从事生态、环境方面研究的专家学者,一般会重点强调保护;而从事旅游经济产业研究的专家学者,往往会更注重利用。在实践中,行业主管部门从宏观角度和长远利益考虑,谈得较多的可能是保护;地方政府则从地方经济的发展建设看问题,想得更多的是开发。

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是一对深层次的矛盾。在口头上,人人都会说“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但在实践中操作起来却相当困难。因此,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是我们所面临的一个非常严峻而又相当现实的问题。

三、生态旅游活动过程中个体目标实现和社会责任承担的矛盾

在生态旅游实践活动过程中,涉及到的利益相关主体很多,但笔者这里只讨论三类最基本的利益主体:生态旅游者、生态旅游经营者和旅游目的地居民。在生态旅游活动过程中,不同的个体有着不同的具体目标。对于生态旅游者而言,主要目标是审美体验,即寻求精神上的愉悦;而对生态旅游经营者来说,利润是其首要的、根本的目标;旅游目的地的居民,则希望通过开展生态旅游来创造就业机会,提高收入水平,尽快脱贫致富。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看,在生态旅游过程中,不同的个体在实现各自具体目标的同时,还应该承担一种共同的社会责任,这种共同的社会责任至少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维护旅游目的地的自然文化资源和原生生态系统不被破坏;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改善居民生活;实现旅游资源的永续利用和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从整体上说,一种旅游活动形式如果达不到这三个方面的要求,就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生态旅游”。有些理论研究工作者,笼统地把生态旅游的基本目标定为“环境保护”,笔者认为这种提法是欠妥的。

我们现在要解决的问题是,在生态旅游活动中,怎样才能使各类个体在实现和满足其个体目标的同时,自觉自愿地担负起那一份共同的社会责任?笔者认为,要处理好生态旅游活动中个体目标实现和社会责任承担的矛盾,就必须对参与生态旅游活动的各类个体进行旅游伦理,特别是旅游环境伦理和旅游生态伦理的教育。通过教育,提升其旅游道德认知水平,强化其生态环保意识,使其在生态旅游实践活动中,能够主动承担起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的社会历史责任。

四、生态旅游景区资源管理中存在的矛盾

我国的生态旅游是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以及世界遗产等资源基础上开展起来的。目前情况下,绝大多数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仍然沿用计划经济体制的模式进行管理,基本上属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性质,因此,在管理过程中,政府机关的衙门作用和旧国营企业的各种弊端兼而有之。体制落后、观念保守,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各自为政、令出多门,互争权力、共享利益,最终导致景区资源保护乏力,破坏惊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旧体制存在引起的矛盾。最主要体现在所有权和经营权没有分离,景区资源不能按市场法则进行经营管理,既没有强烈的利益驱动机制,也没有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

(二)景区资源管理多元化引发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一方面,我国不同类型的景区依据其资源状况,分别归属建设、林业、环保、文化、文物、农业、地质、宗教、旅游等部门行使管理权,有的甚至还涉及到海洋、军事、水利水电等部门,再加上一些行政管理机构,如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或管理局)、文物管理委员会(或文管所)等,真可谓错综复杂;另一方面,各类景区的利益相关主体有:国家、社会公众、地方政府、景区资源主管部门、旅游市场主管部门、景区资源管理机构、旅游消费者、当地居民、景区投资人、景区员工,总共十个类别,形成一个极其庞大的利益关系网络。试想,在所有的这些管理部门和利益主体之间进行权力平衡与利益协调,是何等困难。

(三)地方政府和中央主管部门的矛盾。景区资源是国有资产,而大部分景区资源的开发、保护和管理的责任很大程度上是由景区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来承担的,于是“条条”和“块块”之间出现了矛盾,从而引发地方政府制定的政策被中央主管部门干预,而中央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地方政府并不执行的现象,双方利益常常发生冲突。极具讽刺意义的例子就是作为世界遗产地的庐山,竟然出现海拔800米以下归江西星子县管,海拔800米以上归庐山管理局管的尴尬局面。

诚然,景区资源管理中的矛盾远不止以上这些,像法律、法规、政策、资金、人才以及管理的技术手段等方面的矛盾也极为深刻,只是限于篇幅,笔者在这里不再详细讨论。

五、结语

生态旅游发展中的矛盾虽然错综复杂,但是矛盾存在并不可怕,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事物本身就是在矛盾运动中不断向前发展的。对这些矛盾进行分析、归纳、总结,目的是为了理清思路,引起重视,针对不同类型的矛盾,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加以解决和处理,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理论上的误区和实践中的盲从。对待生态旅游,如果我们都能采取积极的态度,总结经验,探求规律,严格管理,合理利用,则我国的生态旅游一定能够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