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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体制、金融体系以及科创道路改革的不断推进,科技与金融的结合不断深入,科技创新创业资金来源从最初单一的行政拨款,扩展到了目前的多元化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包括科技财政投入、科技贷款、风险投资、科技资本市场、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等。陕西“关中-天水经济区”是2011年全国16个科技和金融结合首批试点地区之一。近年来,陕西省充分认识到科技与金融结合的重要意义,把建立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协调机制摆在重要位置,陆续出台了多个重要地方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初步构建起保障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的政策法规体系。
2012年5月,陕西省人大颁布《陕西省科技进步条例》,其中明确规定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信贷等方面支持科学技术应用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从法律角度确保科技金融工作的开展。2012年9月,陕西省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陕发?z2012?{4号),提出要推进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建立科技贷款风险损失补助机制,探索建立科技保险补贴机制、补偿机制,支持科技企业上市融资,设立基金支持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分担金融机构科技贷款风险。随后,陕西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12〕39号),全面安排部署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2012年10月陕西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业发展改革的意见》,对陕西省金融业发展改革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和措施,其中一项就是加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以国家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首批试点为契机,积极开展科技投融资服务模式创新。2014年7月,陕西省政府批准陕西省科技厅增设科技金融处,全面负责组织开展科技金融试点工作。
按照陕西省委、陕西省政府关于科技与金融结合工作的总体部署,陕西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相关配套保障政策。如与财政厅、银监局联合出台了《陕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使用管理细则》;与财政厅联合出台了《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与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农业厅联合制定了《关于金融支持陕西省农业科技创新,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榆林市以及西安高新区、杨凌示范区等省内8个地市和国家高新区、农业科技示范区作为省级科技金融试点地区先行先试,为全省科技金融工作开展起到了带动示范作用。这一系列政策法规,相继确定了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的重点任务、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确保了陕西省科技金融结合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府部门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的做法
(一)构建风险担保补偿机制。调查显示,陕西省出台《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后,已到位基金总额近5亿元,出资设立的子基金资金总额约12亿元,目前已投入70余家科技型企业。其中西北地区第一支科技天使投资基金―西科天使基金(一期),累计扶持初创类企业50多家,其中20%的项目已完成二轮融资,部分项目陆续计划在新三板挂牌。陕西省内各科技金融试点地区均积极设立专项基金,构建风险担保补偿机制。西安高新区建立了5亿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了2000万元科技保险专项资金池,以及1亿元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和5000万元融资性担保业务补贴专项资金。杨凌示范区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每年拿出1000万元参股创投资金。宝鸡市设立了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全市270多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风险补偿企业名录。
(二)培育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能力。目前,陕西省科技型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入库企业达70余家,陕西省科技厅支持培育的拟上市企业中已有27家成功挂牌上市,其中25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自2011年以来,陕西省先后通过科技统筹创新工程、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计划项目,支持上市、挂牌企业科技创新项目70多项,经费支持超亿元,显著加速了科技要素向企业聚集,有效提升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直接融资能力。
(三)搭建银企对接融资服务平台。陕西省建立了科技金融超市,组织全省证券、律师、担保、咨询等100多家服务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I开展中介服务。陕西省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开通了全国首条科技企业融资服务热线,围绕科技企业融资和相关金融服务需求,开展常态化科技金融结合系列讲座,举办各项培训及银政企对接活动,提高企业自身意识和运用金融工具解决资金问题的能力。
三、金融行业支持科技创新的措施
(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加强窗口指导和政策指引。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结合陕西省经济发展特点,将科技金融作为贯彻和落实信贷政策的重点内容,加大窗口指导力度,推动政策实施,构建政策落实机制,有效增强了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2013年起,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在每年的信息政策指导文件中,均将科技金融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引导金融机构加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以国家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首批试点为契机,积极开展科技投融资服务模式创新;鼓励商业银行设立专门为科技企业服务的科技支行;加大金融机构考核中对科技企业贷款指标的评分比重;鼓励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创业投资公司等开展“投贷联动”、“投贷保联动”、“保贷联动”等服务创新,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业务总量;重点引导和扶持具有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业板或中小板上市;积极推动科技保险,建立保险补贴机制,创新科技保险产品。
2015年,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在《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助推陕西追赶超越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资金优势,加大与产业基金、私募基金、信托、证券、保险等业态的协作,开发符合科技企业需求的交叉性金融产品,打造涵盖科技企业全发展阶段、全方位的支付结算、融资支撑、信息咨询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推动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进一步普及。”2016年,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结合西安市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需求,专门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西安高新区打造科技金融示范区。目前,陕西省科技企业贷款余额约370亿元,为1300多家各类科技企业提供了资金支持。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意识,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在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及有关部门的引导和推动下,陕西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科技与金融结合,以科技型企业为核心客户目标,积极探索科技型企业特色金融服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成立专营机构,优化服务流程。早在2013年,陕西省在全国率先推出了科技支行管理办法,陕西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累计成立20多家科技支行。在管理上,陕西省科技支行基本比照小微金融服务的模式,注重战略定位、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资源配置,实施专业团队、专属产品、专有流程、专项补偿的四专经营模式,同时在岗位设置、人员配备、财务费用等方面给予一定倾斜。在服务流程上,各商业银行针对科技型企业资金需求特点,通过制定科技贷款管理办法、优化审批流程的方式提升科技企业贷款服务质量。部分金融机构对单户授信总额500万以下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取消行业预警限制,并配以专项“信贷工厂”服务模式,实行产业集群批量审批授信,同时争取上级行下放审批权限,提升审批效率。
二是加强银政合作,争取政策扶持。针对科技型企业轻资产、缺少抵押物的特点,陕西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省科技厅的合作,利用省、市级财政部门设立的风险缓释基金及各类担保基金,签订合作协议。2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与西安市科技局对接,于2015年8月正式与西安市科技局、西安市财政局签订《科技金融合作协议》,成为“西安市科技金融合作银行”成员单位,将在今后为科技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此外,部分金融机构分别与西安市高新区金融办签订《西安高新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债务融资风险补偿合作协议》,与陕西省科技厅签订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技金融业务合作协议》;与陕西省科技厅合作,成为“陕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托管银行,借此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发挥补偿资金的杠杆作用。
三是突破自身局限,推动产品创新。在借助政府加强增信的同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开展专利权、知识产权、采购订单、应收账款等无形资产抵质押业务,探索研发针对性强的科技信贷产品,通过技术要素和资金要素的有机融合,改善科技企业资金不足现状。一些商业银行成立了科技金融研发中心,借助自身或政府部门的大数据平台,推出了“环保数据贷”、“创业贷”、“税金贷”等系列产品,建立线上、线下金融服务平台,简化信贷审批流程,实施精准营销。2015年,陕西省成功办理了全国首例知识产权(专利)质押P2P融资业务。
四是促进多元融资,搭建综合服务平台。除了信贷资金支持外,陕西省金融机构联合科技企业积极探索投贷联动、投债联动业务,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优势,打通PE\VC、产业基金、信托、证券、保险等多种直接融资渠道,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全程“融资+融智+融信”综合金融服务。例如部分金融机构整合多方社会资源推出“股债贷”,为科技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服务;或通过融资租赁、表外融资、出口信贷、综合保理等产品的综合运用,大力发展投行业务,推进各?标准化、非标准化债券融资业务;同时,联系各类政府职能部门及其他行业商会,组织召开形式多样、种类丰富的产品推介会,及银企对接交流活动,不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五是加大创新力度,开展投贷联动试点。2016年4月,人民银行、银监会、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后,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随即深入国开行、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恒丰银行、北京银行西安分行、西安银行5家试点银行开展调研,了解各行投贷联动试点业务推动情况和面临的困难,促成金融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协调落实风险补偿等政策顺利推出。截至目前,全部试点行均制定了投贷联动实施方案或操作办法,设立投贷联动领导小组或领导机制,成立了专营机构负责科创企业投贷联动金融服务,并积极与政府部门、科技园区、担保机构、风投机构合作。下一步,部分试点行将对股权投资机构入股的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准信用信贷支持,并锁定被投资企业顾问、IPO配套及资金结算等全面业务,切实帮助科技创新企业拓宽融资途径。
四、科技金融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专业水平不足。科技型企业多为专业领域创业型企业,生产经营技术性强,产品属于前沿高精尖类型,其面向的市场和需求主体与传统企业有较大区别。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科技支行虽然已经配备专门的营销团队,但营销人员欠缺专业知识,不熟悉科技型企业的产品特点和市场需求,在办理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贷款等业务时,无法对商标权和技术专利的市场价值和前景进行准确研判,加之对风险心存畏惧,办理业务时积极性不高。
(二)银企信息不对称。科技型、初创型企业大部分处于孵化期、投入期,经营管理规范性较差,财务制度不健全,金融机构无法有效掌握企业财务、资信等情况,无法判断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与此相对应,科技型、初创期企业对政府、金融机构的扶持政策、信贷政策、申贷要求等也知之甚少。同时,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存在依赖于一定法律条件,以商标权为例,法律规定有效期限一般为10年,而在有效期内可能因诉讼、仲裁等被确定为无效、侵权,最终导致被质押商标权失效。由于权属信息的不对称,导致无形资产质押率较低,目前中国驰名商标质押率为30%-40%,省市驰名商标仅为20%-30%。
(三)金融中介体系不健全。目前科技创业创新领域,政府部门已推出了担保和风险补偿措施,但总体看,政府补偿基金使用条件较为严格,撬动作用尚需提高。如陕西省建立了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以科技贷款逾期最终本金损失金额的50%为限,给予银行业机构风险补偿,但同时又规定,一家银行5年内获得风险补偿额上限为1000万元,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主要依赖第三方机构对知识产权进行价值评估,但市场上缺乏权威评估机构,不同评估机构对于同一知识产权评估价值经常差异较大。
(四)配套管理机制不顺。科技金融差别化考核机制尚未普遍实施。调查显示,目前金融机构针对科技金融服务的考核机制与其他业务基本一致,特别是对科技支行的考核中,仅有个别机构在信贷规模、绩效评定、不良容忍等方面进行了政策倾斜,与科技金融的特性相比,目前的考核机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业务人员拓展业务的积极性。同时,据金融机构反映,在进行股权、知识产权等资产抵质押时,相关手续较为繁琐、耗时较长、便利性低、评估费用高,影响了企业融资效率,加重了企业融资成本。此外,目前科技金融领域统计口径模糊,标准不一,不利于实时对科技金融相关情况开展监测。
(五)直接融资水平滞后。近年来,陕西省直接融资业务发展较快,直接融资在社会融资规模中的比重显著上升。但从参与直接融资的企业结构看,能源、资源、基础设施建设类企业占据主导地位,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占比不到1%。同时,由于陕西本省产业基金、私募基金、信托、证券、风险投资等规模较小,且主要集中在西安市,科技企业获得股权投资的数量少、金额小。从新三板上市情况看,目前陕西省新三板上市的科技类企业不足40家,占科技企业的比例也处低位。
五、改善科技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构建科技金融信息沟通机制。建议政府推动搭建信息共享平台,集中提供扶持政策、风险补偿、企业信用、纳税、社保等相关信息记录,便于金融机构综合判断;科技部门通过互联网搭建综合服务平台,为科技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专业辅导和相关培训。银政企三方应共同构建交流合作机制,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融资洽谈会,达到共享信息、宣讲政策、推介产品、对接需求,共同推动科技金融服务发展的目的。
关键词:科技金融;大学科技园;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01-0086-02
大学科技园作为联结大学与产业界的桥梁和纽带,是将教育、科技和经济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新型社会组织,是推动协同创新的重要平台,是推动我国创新能力提高的重要手段,在全面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时期可以发挥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等社会功能。大学科技园在我国的发展较发达国家晚,在其面临的诸多问题中,资金缺乏是制约其发展的首要因素。
科技金融是指通过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引导和促进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及创业投资等各类资本,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模式,搭建服务平台,实现科技创新链条与金融资本链条的有机结合,为初创期到成熟期各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的一系列政策和制度的系统安排。科技金融作为实现新时期国家战略举措中的重要一环,可以也应当对大学科技园的发展壮大能提供有效支持。
一、文献综述
国外学术界对科技园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如美国学者安纳利·萨克森宁、M·卡斯特尔等出版的《地区优势:硅谷与128公路地区的文化与竞争》、《世界的高技术园区》等。这些研究对部分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科技园的发展模式及成效进行了对比分析,探讨了科技园发展的制度安排、风险投资以及文化环境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和作用。英国学者西·昆斯的《剑桥现象—高技术在大学城的发展》则对剑桥科学公园的产生、成因及其对剑桥地区高技术工业的发展所起的作用做了详尽的介绍,并探讨了剑桥大学与高技术产业的关系。
我国对科技园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近十几年,前期主要关注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民营科技园的发展。如顾朝林的《中国高新技术与园区》、钟坚的《世界硅谷模式与制度分析》、吴林海的《中国科技园区创新能力研究》等。对大学科技园的研究在1999年后变得丰富起来,大致可分为四大类:一是报刊上刊登的科技部、教育部领导的报告、讲话;二是一些大学科技园区的经验总结;三是对国外科技园模式的介绍;四是对国内大学科技园开发建设的理论分析,主要集中在大学科技园的规划、投资、功能及模式分析方面。
关于科技金融,赵昌文等在著作《科技金融》(2009)中指出,科技金融是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安排,是由向科学与技术创新活动提供金融资源的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种主体及其在科技创新融资过程中的行为活动共同组成的一个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园发展方面,黄亲国(2006)从世界大学科技园发展的经验分析认为,多元化的风险投资是其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关伟等(2012)指出高校文化科技园可以联手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寻求新的担保、抵押方式,帮助文化产业获得融资。从检索的文献来看,就科技金融支持大学科技园发展方面的研究还是十分欠缺的。
二、保定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在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经济的竞争从很大程度上说是科技水平的竞争,特别是高新技术实力的竞争。科技竞争力对一国的综合国力意义重大。因此,世界各国各地政府均加强了对科技工作的领导,支持和鼓励技术创新、推动科技经济一体化,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促进高科技园区的蓬勃发展。在这一大背景下,由保定高新区牵头,联合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河北金融学院、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5所大学共同组建的保定国家大学科技园于2012年5月正式成立,成立之初已有新源绿网、宏强光电、四方中瑞、华源电气等52家企业入驻。
科技园目标定位于“中国电谷”的自主创新基地、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高校师生创业实践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基地。园区总投资2.87亿元,占地面积100亩,总建筑面积13.9万平方米,建有标准厂房、办公区域、地下车库等相关配套设施,可为入驻企业提供包括创业孵化、政策咨询、科技服务、投融资服务等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目前,园区总就业人数2723人,高校学生创业实习人数445人,预计全部投入使用后可形成年产值20亿元。
大学科技园带动了企业和大学间的交流合作,例如保定市新源绿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与华北电力大学建立了产学研战略合作关系,设立了“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工作站”,合作开发了风电场功率预测系统,并通过了省级鉴定。大学科技园的发展还带动了就业,再如保定华源电气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现有职工75人,大学毕业生占公司总人数的88%。
目前,保定国家大学科技园正处于起步阶段,资金缺乏是制约其发展壮大的重大因素,如何突破这一瓶颈实现跨越式发展至关重要。保定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发展资金部分来源于政府和高校为孵化高新技术而设立的专门基金,部分来自社会、民间资本。然而,政府对大学科技园的投入主要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投向项目孵化只占很少的部分。而园区的企业申请国家及河北省的一些创业投资基金,如中小科技企业创新基金、创业孵化基金等具有不确定性,而且资金数量十分有限。由于缺乏市场化的高校资产退出机制,高校在创新的再投入能力和积极性也大受影响。更重要的是目前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大量的社会资金,尤其是风险投资进入大学科技园十分有限。总体来说,现有的融资渠道远远不能满足创业者的需求。
三、科技金融支持大学科技园发展的可能性分析
虽说目前国内大学所创建科技园孵化的很多高新技术企业,早已进入了成长的快车道,但科技园孵化器自身的成长性却普遍相对滞后。北大科技园为加速推动在孵化创业企业和科技园孵化器的共同发展,科技园创建了北大孵化器投融资服务平台。平台以2002年设立的总量为2000万元人民币“种子资金”为基础,不断为大学生创业项目、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园区创新项目提供创业融资服务。据统计,到2012年,“种子基金”已累计投资8个项目,累计投资额2236万元。投融资平台还成功辅导了7家企业获得社会天使投资人民币1100万元和初期融资400万美元。
科技金融作为推动创新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受到政府和产业两方面的重视。2013年8月,广东省就专门出台《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产业为支撑、政产学研金紧密合作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走出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科技和金融结合道路。而番禺区作为广州市科技金融服务创新示范区,其中一项重要任务是积极推进企业上市。番禺区科信局在园区设立了“企业上市培育工作站”和“科技服务工作站”,将有助于整合政府科技、金融等机构服务功能的资源,为科技企业提供上市辅导和服务支持,推动区域创新型经济发展。
四、科技金融支持保定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的政策建议
资金问题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第一大瓶颈,尤其是对高新技术企业而言,由于高新技术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既决定了其成功后丰厚的投资回报,也决定了失败后的高风险。笔者就科技金融支持保定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高校直接投入部分资金或资源并以高科技成果估价入股的形式进入园区企业
大学中的一些科研人员或以其它形式占有成果的人员到大学科技园创办企业时,时常会遇到市场进入壁垒,尤其是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投资方面,为了推进这种创业开发的进展,科技园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按市场的运行规则,给予他们资金、担保或以科技成果作价的形式,让其尽快突破产业的市场进入壁垒,发展壮大。在这种情况下,大学并不直接参加企业的经营管理。
(二)申请政府专项资金和银行贷款
一方面,有选择地支持园区产业的发展和重点科技项目,争取各级政府专项拨款支持;另一方面,通过引进各类金融机构直接进入大学科技园以及建立中小科技企业贷款担保机构,要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尤其是地方性的金融机构,如保定市商业银行、河北银行等)发挥其信贷的支持作用,促进其改进对园内企业的信贷服务。
(三)利用风险投资
大学科技园在进一步壮大后,应通过建立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建立风险投资机制、支持园区内处于成熟期的企业上市等方式,广泛筹集社会资金,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和运作科技园内公司和产业发展。
参考文献:
[1] 黄亲国.中国大学科技园的发展与对策研究——兼论大学科技园与大学的关系[D].厦门:厦门大学,2006(3).
[2] (美)安纳利·萨克森宁.地区优势:硅谷与128公路地区的文化与竞争[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0.
[3] 钟 坚.世界硅谷模式的制度分析[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4] 顾朝林,等.中国高技术园区[M].北京:中信出版社,1999.
[5] 吴林海.中国科技园区域创新能力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
[6] (英)西·昆斯.剑桥现象—高技术在大学城的发展[M].郭碧坚,译.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88.
Abstract: The regional sci-tech finance development competitiveness reflects the ability of technology and financial promote each other. The paper analyzes the connotation of sci-tech finance, constructs a evaluation framework of regional sci-tech finance development competitiveness and uses AHP-TOPSIS methods to evaluate the regional sci-tech finance development competitiveness of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 The result shows the lower reaches of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 competitiveness of sci-tech development leading the upper reaches of the region. Moreover,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feasible suggestions.
P键词:科技创新;长江经济带;科技金融发展竞争力
Key words: sci-tech innovation;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competitiveness of sci-tech finance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F8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04-0023-04
0 引言
科技创新已成为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科技创新的实现需要金融的强力助推,科技与金融的融合不仅能够相互激荡、互为补充,而且将“裂变式”地激活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活力,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强调要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建设,支持科技金融发展。长江经济带东起上海,西至攀枝花,覆盖11个省市,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是中国经济重要支撑带,也是科技金融发展的重点区域。据此,对该区域科技金融发展竞争力进行评价和研究,有助于发现科技金融发展中的差距,相互弥补不足。
“科技金融”这一概念,国外学者并没有明确提出。1912年,经济学家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首次提出了创新的概念,并指出金融是驱动创新和科技产业化的重要力量[1]。随着社会进步,金融与科技之间的关系逐渐密切,相关研究更是层出不穷。Stoneman等通过调查研究英国的创新活动,发现金融能够促进创新活动的发生,对小规模企业和高技术产业的作用尤其明显[2]。Seokchin Kim等通过研究2000-2008年韩国上市公司的数据,发现间接的外部融资阻碍技术创新活动的发生,与之相反,直接的外部融资活动对技术创新起促进作用[3]。近年来,国内学者也十分关注科技金融的相关研究。赵天一,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规律,深入分析科技金融的内涵及其与技术创新的关系,并从公共科技金融、混合科技金融和市场科技金融的角度设计战略型新兴产业科技金融的支持路径[4]。梁伟真等在分析科技金融体系构成的基础上,从科技金融结构、科技金融的发展程度、科技金融效果以及科技金融环境这四个方面构建科技金融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5]。除了研究科技金融的发展路径及评价体系以外,学者们在科技金融支持对科技创新的影响领域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徐玉莲等利用1994-2008年时间序列数据,对我国科技金融发展与技术创新进行了Granger因果检验,认为财政科技投入、科技资本市场与风险投资支持对技术创新具有促进作用,但银行科技信贷对技术创新的作用不显著[6]。芦锋[7]、张玉喜[8]等则采用我国各省市的面板数据研,实证分析中国科技金融投入对科技创新的作用效果。
综上所述,科技金融是科技和金融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融合而生的新产物。目前有关科技金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科技金融概念界定、发展路径、支撑机制以及与科技创新关系上,研究体系并不成熟,对科技金融发展竞争力的研究屈指可数。科技金融是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举足轻重。长江经济带包罗中国经济的发达和欠发达地区,对该区域科技金融发展竞争力进行评价,有助于促进科技金融稳健地发展。为此,本文以科技创新为导向提出长江经济带科技金融竞争力概念,构建AHP-TOPSIS测评模型,对长江经济带科技金融发展竞争力进行定量评价和区域比较,以期找出各地区科技金融发展的优势和劣势,为各地区科技金融发展找到新的突破口。
1 区域科技金融发展竞争力评价框架
1.1 区域科技金融发展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
有关区域竞争力的研究层出不穷,中外学者们观点各异,主要有财富创造论、资源配置论、产品提供论、经济实力论、综合论等五种论调[9]。本文将区域科技金融发展竞争力定义为经济区域在科技创新的指引下,促进科技与金融的融合,有效吸引及合理配置科技金融资源,使公共科技金融和市场科技金融良好发展,从而加速科技创新能力。
根据科技金融发展竞争力的内涵,遵循完备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等原则,构建区域科技金融发展竞争力评价框架。科技金融发展竞争力包括科技金融资源、公共科技金融发展水平、市场科技金融发展水平、科技金融效果四个维度。科技金融发展竞争力的基础是科技金融资源,核心是公共科技金融及市场科技金融发展,目标是科技金融效果。科技金融资源竞争力着重从投入的资源比例角度出发,包括科技人力资源、研发机构资源以及通讯网络资源三方面;公共科技金融发展水平侧重于政府科技金融的投入力度;市场科技金融发展水平则包括金融科技贷款额、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数、科技型上市公司等相关方面;科技金融效果重c考察科技产出成果的效率,包括科技论文数、申请专利受理数、申请专利授权数、技术合同输出数、技术合同输出金额、高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等方面。各项的具体指标如表1所示。
1.2 数据来源
考虑到数据的真实性和可得性,本文选取2013年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的数据进行研究。相关数据主要来源于2014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金融年鉴》、《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报告》、《中国证券期货统计年鉴》、《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和WIND数据库,缺失数据用内插法和趋势外推法获得。
2 AHP-TOPSIS组合评价模型构建
2.1 确定指标权重
本文通过层次分析法(AHP)和德尔菲法来确定科技金融发展竞争力指标权重。首先在专家客观评分的基础上,分别构造各层判断矩阵,并进行层次单排序;然后根据单排序结果,经过总排序计算和通过一致性检验,得到层次总排序和指标权重(表2)。
2.2 构建评价模型
TOPSIS法是一种逼近于理想解的排序法,基本原理是借助多目标决策中的正理想解和负理想解的距离来评判对象进行排序[10]。本文构建区域科技金融发展竞争力的AHP-TOPSIS评价模型,对区域科技金融发展分项竞争力和综合竞争力进行评价。
3.2 结果分析与建议
本文通过AHP-TOPSIS方法,对长江经济带科技金融发展竞争力从科技金融资源、公共科技金融发展水平、市场科技金融发展水平、科技金融效果4个维度来进行分析发现:①长江经济带下游地区的科技金融资源能力在长江经济带中遥遥领先,科技金融资源相对贴近度均高于0.550,而中下游地区则徘徊在[0.050,0.300]的区间内,中下游地区差距较小,下游地区的科技金融资源已经积累到相当高的水平,而中下游地区,科技金融资源相对欠缺,云南、贵州等地甚至较为匮乏。从某些具体分项指标看,差距则更为明显,地区间的科技资源能力与科研机构数量及经济发展水平等直接相关。2013年上海研究与开发机构数研究与开发机构数高达380个,近乎为排名最末的重庆的12倍。②长江经济带下游地区公共科技金融发展最好,上海市依然遥遥领先,R&D经费内部支出来源于市场资金数额高达2455541万元,相对贴近度为1,表明上海十分注重科技金融的发展,政府资本投入较高。中下游地区相对落后,但四川超过江苏和浙江,以1527764万元市场科技金融融资金额跃居第二,政府投入力度较大。③市场科技金融是科技金融不可替代的一部分,包括以市场为主的各种科技金融资本形态和要素,影响着科技金融的发展走向。江苏市场科技金融发展在长江经济带中位列第一,相对贴近度为高达0.863,浙江(0.600)和上海(0.407)紧随其后,剩余九省市市场科技金融相对贴合度整体偏低在[0.020,0.250]的范围内波动。④科技金融效果反映了科技创新性产出,科技金融运作的最终目的就是提高科技创新性产出。江苏省科技金融效果相对贴近度高达0.998,在长江经济带的省市中大幅度领先,位列第一,上海(0.467)、江苏(0.428)则分别排名第二、第三,长江经济带下游地区,其他省市科技金融效果相对贴近度在[0.005,0.300]的区间内波动。
整体而言,长江经济带中科技金融发展水平排名第一的为江苏,相对贴近度为0.732,上海(0.544)和浙江(0.513)分别位列二、三,下游地区整体发展水平较高。长江经济带中游地区,科技金融发展水平相近,湖北科技金融发展均衡,整体水平较高,而江西省综合排名较为靠后,尤其是市场科技金融发展水平在11个省市中处于倒数第二的位置,影响较大。长江经济带上游地区中,四川综合排名第四,公共科技金融发展水平较高,起到了良好的引导和示范作用,重庆、云南、贵州则发展落后,贵州科技金融资源、公共科技金融发展水平、科技金融效果都处于末位,科技金融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长江经济带下游地区。
通过研究比较长江经济带11省市科技金融发展状况,各省市应从现有资源出发,着力补齐短板,找准优势,重点突破。首先,长江经济带下游地区,尽管科技金融发展竞争力具有压倒性优势,应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科技金融产出效率,同时上海和江苏应当积极发挥其辐射引领作用,带动长江经济带中的其他地区科技金融的发展;而浙江应着力加强公共科技金融发展短板,加大政府财政科技投入力度,以政府为主导,打造特色科技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公共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科技金融竞争力。其次,长江经济带中游地区科技金融发展平稳,应当把握机遇,稳中求进,湖北、安徽以及湖南科技金融发展各方面处于中上游水平,仍需积极整合科技金融资源,推进公共科技金融和市场科技金融的发展,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江西科技金融发展竞争力偏低,市场科技金融发展滞后,应当不断完善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尽量满足用户科技金融贷款需求,同时加强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监管力度,杜绝管理乱象,促使其更好的为科技型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另外,长江经济带上游地区,科技金融发展整体落后,寻找优势,做好长远规划是这一区域科技金融竞争力提升的突破口;四川省要充分发挥公共科技金融的导向作用,整合科技金融资源,扩大科技金融市场,提升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是当前科技金融发展的重中之重;相比之下,重庆、云南、贵州科技金融发展中的短板密集,重庆要将促进公共科技金融发展放在首要位置,云南和贵州则应大力推动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有效对接,努力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促进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向科技型企业、新兴产业、科技园区集聚,为创新型建设和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全面提升科技与金融结合水平。
4 结论
本文通过分析科技金融的内涵,构建区域科技金融发展竞争力评价框架,运用AHP-TOPSIS评价方法对长江经济带科技金融发展竞争力进行评价。研究结果表明:科技金融发展竞争力具有较大的区域差距,长江经济带下游上海、江苏、浙江竞争力最强;中游安徽、江西、湖北、湖南次之;上游除四川竞争力较强外,重c、云南、贵州处于末位。长江经济带下游省市科技金融发展良好,科技金融资源有进一步优化空间。中下游地区普遍综合竞争力整体偏低,科技金融资源欠缺,科技金融效果不佳,需要补齐短板,寻求重点突破。为此,本文从各地区的实际出发,给出了相应的发展策略和建议。
长江经济带下游地区科研机构众多,经济发展状态良好,已经进入了良性循环阶段,是科技金融发展的引领者。而中下游地区相对落后,人口,经济,环境全面不占优势,此时需要突出政策优势,更需要政府在多个层面来提供政策优惠,引入高端优质科技项目落地,提供金融税收优惠,提升吸引力,突出特色。落后地区应结合现有科技与金融资源条件,牢牢抓住科技金融服务主体,确定阶段目标,有所侧重,突出特色,务求实效,将试点创新方案落在实处,寻求重点领域的突破,提升科技金融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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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在省内率先正式开展了科技型企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
为进一步拓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分担贷款风险,淮安市科技局推动出台了《淮安市科技型企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实施办法》。科技局与紫金保险和江苏银行合作,在省内率先开展科技型企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2012年11月6日举行签约仪式正式开展业务。
1.2 设立了淮安市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
目前,全市设立了共1600万元的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池,其中,省、市各800万元。江苏银行在此基础上给予放大10倍对企业进行授信共1.6亿元。去年10月份我市正式开展该项工作以来,已为14家企业发放无抵押、基准利率科技贷款3800万元。
1.3 成立了科技小额贷款公司
全市已成立两家科技小贷公司,目前,两家公司运行良好,2014年贷款余额近2.46亿元,其中科技贷款1.9亿元,占比为77%。另有3家小额科贷公司获批筹建,今年将正式运营。
1.4 积极为科技企业上市工作服务
积极争取省科技企业上市专项支持,嘉诚化工和辉煌太阳能两家企业获得专项资金120万元支持。重点支持列入市上市后备梯队培育的企业申报省以上各类科技项目,为上市后备企业争取无偿资金1590万元。积极推动上市后备企业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全市共有78家企业通过认定,获批数创历史新高,总数超200家。
2 淮安市科技金融发展存在的制约因素
2.1 科技与金融结合路径的基础还比较薄弱
淮安市科技与金融结合路径构建的基础相对于苏南地区来说还比较薄弱。淮安这几年中小企业发展迅猛,但原始积累稍显不足,科技产业和金融产业的规模比较小,虽然当前科技产业有集聚化发展趋势,实力不断增强,但金融产业的发达程度还不够。在这种情况下,科技与金融结合路径会因为基础不坚实而缺乏稳定性。民间借款、风险投资等资金供给路径弥补了银行类金融机构和上市融资路径的不足,但如果这些路径缺乏传统路径的支撑,其发展会受限,成为“空中楼阁”。金融产业的发达是各种金融便利和融资路径的整体发达,而非某些融资路径过度发展。因此,从战略上考虑,淮安市科技与金融结合需要从基本路径处夯实基础,从质和量上整合科技和金融资源。
2.2 全市层面统筹推进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目前,淮安市科技金融工作统筹力度较大,但全市层面的统筹机制还需要继续完善。从政策配套看,现有科技金融支持政策已经不少,但缺乏整合,还没有形成针对科技型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的系统支持政策。特别是部门政策之间,相互衔接度不够,存在各自为战的情况,给实际操作带来困难。部分重点领域和环节缺乏政策支持,政策内容不完整。比如,对商业银行引导的专项政策不够,缺乏对民间资本的引导性措施等。
2.3 银行开展科技金融的积极性还比较欠缺
目前淮安市的银行体系,大型商业银行占据主导地位。这些银行一方面面临管理和考核上的制约,内部建立了严格的风险控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外部银监会等监管机构则对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等都有明确的监管要求;另一方面,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小、获得担保能力弱,使得?χ行∑笠敌糯?业务成本高、缺乏风险分担,普遍“不经济”。在这样的条件下,大型商业银行必然倾向于选择那些实力雄厚、单笔贷款数额大、放贷基本无风险的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作为主要客户,缺乏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服务的积极性。而受金融管制等原因,尽管淮安市引入了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但大多数仍是大银行所设立,专门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服务的中小银行、民营银行发育严重不足,对早期科技企业的服务很难到位。由此可以看出,目前以大型商业银行为主导的融资服务体系无法解决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问题,由不同类型银行向不同企业提供差异化服务格局需加快建立。
3 推动淮安市科技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3.1 加快制定有关科技金融的相关制度法规
要尊重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的客观规律,突破一些不利于淮安科技金融创新的政策性和制度性障碍,逐步建立起由政府调控、市场引导、科技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的科技金融创新的制度环境:完善科技贷款制度,制定《促进科技型企业融资细则》,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可以单独设立科技支行专门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和金融服务。健全创业投资制度,出台《创业风险投资法》,建立适合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投融资环境,为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发挥积极作用。
3.2 加强政府对科技金融的引导
政府作为科技金融体系特殊的参与者,同时担负着供给者、需求者与引导三个角色,科技金融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推动。第一,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第二,政府需要具备鉴别真假科技企业的能力,有些科技企业在工作和经济活动的性质上其实跟传统制造业没有区别,依然处于价值链的底部,被锁定在组装、加工等低附加值的环节,对于这种陷于“低附加值陷阱”的科技企业,政府不应让其享受与其他科技企业相同的优惠政策;第三,政府要视市场情况来扮演相应的角色,当市场失灵严重,其他机构由于高风险不敢涉足时,政府应当挺身而出,弥补科技金融的资源空缺,直接向企业提供补贴或是免息、低息的贷款帮助科技企业走出困境,当科技企业的产品缺少销路时,政府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以政府采购的名义进行支持,当风险投资过于狂热,市场投机情绪严重时,政府也要出手通过相关政府文件平抑市场情绪,防止金融泡沫的产生;第四,政府需要扶持建立市场化的中介机构,这些机构包括专业性的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担保机构等,这些专业化的机构在淮安的数量都不多,他们的存在对于提高科技金融的运作效率有很大的帮助;第五,政府还可以利用自身庞大的资源建立起本市科技企业的数据库建设工作,对于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记录,企业负责人的状态等进行动态更新,使银行及风险投资机构能够比较好地对企业的风险进行控制,减少信息不对称的现象的发生,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3.3 加强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建设
科技金融中介服务业在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下,它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建议淮安加强对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建设,引导相关机构围绕企业创新发展实际需求,集聚科技、金融中介服务资源,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服务流程,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实现对优质服务资源的高效利用。在省级层面建设一批科技金融示范服务中心,打造区域科技金融服务品牌,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使科技与金融更加紧密结合。
3.4 引导本地民营资本参与风险投资
引导本地的民营企业进行创业风险投资是一种双赢之举,既可以利用现有优势解决科技型企业所不擅长的人脉、市场等问题,加速科技型企业产业化的进程,又可以借助科技型企业的研发优势,实现企业自我内涵的提升。实际上民营资本参与创业风险投资扮演了天使投资与风险投资两个角色,这对于弥补当前淮安创业风险投资总量的不足,是一种很好的尝试,一旦取得成功,则可能实现淮安市民营经济在本质方面的提升。
【关键词】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经营发展 研究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是一个地方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金融创新的主力军,具有资金流的聚集和辐射效应。它一般是指相对于国家独资或国家控股的大型金融机构之外的规模小、门类多、彼此独立的多种中小型金融机构。它包括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中小信托公司、中小金融租赁公司等,其经营机构较为灵活,服务对象最初是两小经济,即集体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现在已经广泛参与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对活跃经济,支持国有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扶持作用。但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转变,特别是为了有效贯彻落实稳健货币政策,央行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实施了信贷规模控制,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同程度存在资金闲置、资金盈利水平较低等问题。同时,其自身经营也呈现出一些新特点和明显变化。因此,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如何在贯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下实行可持续经营与发展是一个值得深思和探索的问题。对此,我们从农信社的视角,通过分析农信社经营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提出实现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可持续经营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保山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总体概况
目前,保山市共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7家,其中农村信用社5家,村镇银行2家,已初步形成了以农村信用社为主、村镇银行为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体系。截止2012年末,保山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187.62亿元,同比增加34.53亿元,增长22.56%。所有者权益达11.37亿元,同比增加3.99亿元,增长54.17%。其中:农村信用社资产总额达185.66亿元,同比增加32.57亿元,增长21.28%;所有者权益达10.57亿元,同比增加3.19亿元,增长43.26%。村镇银行资产总额达1.96亿元,所有者权益达8050万元。从占比情况看,农村信用社资产占全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产的比重达98.96%,占比较大,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主体。
近几年来,保山市地方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发展提供了极为有利的外部环境。与此同时,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宏观政策和产业政策,积极调整信贷结构,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截止2012年末,保山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171.53亿元,同比增加31.45亿元,增长22.46%;贷款余额达102.86亿元,同比增加15.88亿元,增长18.26%。
二、保山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经营与发展现状
近几年来,作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主体的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全市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推进,四大商业银行为提高经营效率,开始大规模撤并其县域以下机构网点,农村信用社几乎成为了支持县域以下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
(一)存贷款业务稳步增长,经营成效明显
近几年来,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不断创新发展思路,改善经营理念,合理调整信贷结构,优化信贷资源,存贷款业务实现了稳步增长,市场份额及其占比均位居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首位。一是积极组织存款,不断壮大资金实力。资金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的资本。面对竞争不断加大的存款市场环境,全市各级农村信用社不断加大存款营销意识,按照稳健经营的方针,积极寻找各项存款稳步增长的切合点和增长点,大力拓展存款市场范围,存款增长呈现出了对公存款和个人存款稳步增长的积极变化,为农信社可持续经营和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资金来源。据统计:2012年末,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存款余额达170.39亿元,同比增加30.32亿元,增长21.64%。其中:单位存款余额达37.28亿元,同比增加6.56亿元,增长21.36%。个人存款余额达133.04亿元,同比增加23.73亿元,增长21.71%。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占全市存款的比重达35.26%,占比较高。二是加强管理,进一步优化贷款质量。近几年来,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根据辖区农村经济结构发展的新特点,合理确定贷款投向,积极开拓服务领域,进一步优化了贷款结构,促进了贷款的稳步增长。据统计:2012年末,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达102.23亿元,同比增加15.25亿元,增长17.53%。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占全市贷款的比重达32.74%,占比较高。
(二)资产质量进一步改善,盈利能力显著提升
近几年来,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严格执行贷款操作程序,切实加强信贷资产风险管理,进一步加大资产盘活力度,不断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同时,积极调整经营思路,转变经营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盈利水平。一是加大不良贷款的清收处置和防控新增力度,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促使资产质量不断提高,不良贷款率逐步下降。2012年末,保山市辖区5家农村信用社中,有4家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呈现下降趋势,不良贷款余额为1.86亿元,同比减少2819万元,下降13.16%。不良贷款率为2.69%,较上年同期下降了0.97个百分点。二是在加强风险防范的同时,不断创新经营思路、调整经营策略,盈利能力逐年提升。截止2012年末,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利润总额达3.12亿元,同比增加0.78亿元,增长33.33%。其中:净利润达2.35亿元,同比增加0.71亿元,增长43.29%。
(三)资本约束能力有所增强,流动性比率稳步提高
自农村信用社实施改革以来,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以增资扩股为契机,稳步推进股权改革,不断优化股权设置和股本金结构。同时不断规范信贷操作程序,坚持小额、坚持小额、分散、流动的原则,明确“三农”市场定位,合理安排信贷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信贷资产高质量运行奠定基础。一是资本充足率得到提高。近几年来,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不断强化信贷管理,有效扩充资本规模,努力降低风险资产总额,切实提高资本充足率。截止2012年末,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资金净额总计达到12.35亿元,同比增加1.91亿元,增长18.25%。加权风险资产达到了90.78亿元,平均资本充足率达到12.25%。5家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全部达到了合格标准。二是流动性逐步增强。近几年来,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不断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减少信贷资产沉淀,切实增加有效资产的流动性。同时,努力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提高主动负债的稳定性,减少流动性风险。截止2012年末,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平均流动性比率达53.32%;平均存贷比达60.28%;平均超额准备金率达13.34%。各项主要流动性指标都达到了法定要求的比率。
(四)信贷投放稳步增长,支农服务功能逐步增强
近几年来,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立足服务三农为宗旨,紧紧围绕“立足三农,服务城乡,支持中小企业,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市场定位,认真把握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机遇,有效发挥主观能动性和信用社自身优势,积极调整信贷结构,优化信贷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服务手段,努力提升支农服务水平。一是涉农贷款快速增长,信贷支农效果显著。近几年来,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积极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充分调动金融资源,持续加大涉农贷款的投放力度,为三农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了强有力的信贷支持。据统计:2012年末,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涉农贷款余额达83.62亿元,同比增加13.13亿元,增长18.63%。农村信用社涉农贷款占全市涉农贷款的比重达到了45.37%,占比较大。二是积极创新支农贷款品种,努力拓宽信贷支农渠道。近年来,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针对农业、农民生产经营的特殊性,积极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办了小额扶贫贴息贷款、下岗失业人员贷款、“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林权抵押贷款、民贸企业贴息贷款等支农贷款品种,为农民生产经营、农村企业生产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提供了信贷支持。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拓宽了信贷支农渠道,有效提高了信贷支农效果。据统计:2012年末,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余额达65.99亿元,同比增加8.52亿元,增长14.82%;农村企业贷款余额达8.63亿元,同比增加2.31亿元,增长36.6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余额达5.07亿元,同比增加0.48亿元,增长10.54%;农产品加工贷款余额达2.7亿元,同比增加1.44亿元,增长1.14倍。
三、保山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经营与发展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农村信用社由于历史包袱沉重,加之管理手段较为落后,其经营状况并不容乐观,而且,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差异较大,不同地区信用社的发展状况也有较大的差异,在经营与发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农村信用社体制机制改革亟待深化
近几年来,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体制机制改革已取得了较大成效,产权的明晰为提高农村信用社的效益起到了相当积极的效果,已初步形成了法人治理框架和制度体系。但由于历史原因,其长期以来形成的体制机制上的缺陷仍然没有完全消除。法人治理不分健全,股权结构不合理,合格投资者匮乏,所有者缺位等问题没有根本得到解决,联社内部控制、监督约束乏力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在行业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和风险管控等方面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与现代商业银行的要求差距较大,体制机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
(二)部分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质量有待提高
由于长期担负服务“三农”的政策性任务,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都积淀了一些不良资产和不良贷款,就其结构分析,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国家政策强行并给信用社的不良资产;二是为了发展乡镇企业,地方政府要求信用社贷款所造成的不良资产;三是部分企业经营不善、资不抵债,造成信用社不良贷款。同时,由于历史原因形成且在短时间难以消化处置的不良贷款在整个不良贷款中也占有较大比重。在不良资产和历史性包袱的重压下,使部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面临着较大困难。据统计:2012年末,保山市1家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余额达到了1.99亿元,同比增加0.88亿元,增长79.63%,不良贷款余额占该社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为8.44%。加权风险资产余额达到了34.88亿元,同比增加5.72亿元,增长19.74%,加权风险资产余额占该社总资产的比重达到了61.95%,占比较高。
(三)农村信用社资金外流现象应引起关注
一是银团贷款业务发展较快,信贷资金外流趋势明显。目前,保山市辖区内4家县级农村信用联社都开展了银团贷款业务,其贷款对象绝大多数为辖区外企业,且贷款金额较大,期限较长。据统计:2012末,保山市4家县级农村信用社新增银团贷款1.66亿元,其增量占新增贷款的比重为14.48%。银团贷款业务的开展虽然为农村信用联社拓展了信贷对象和业务范围,但也使辖区内农村信用联社的部分信贷资金呈现出外流趋势,使信贷资金从欠发达地区外流到了发达地区,这加剧了县域信贷资金的供需矛盾,造成了信贷资金在欠发达地区的失衡,对农村信用社通过信贷资金来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产生了较大影响。二是银团贷款呈现信贷资金向非农产业转移趋势,偏离信贷支农的经营宗旨。和县域中小企业、农户相比,银团贷款客户具有资产规模大,资信状况好的优势;同时银团贷款额度大,管理成本、投入的人力物力也较少,这对农村信信用社具有较大的吸引力。据调查:保山市4家县级农村信用社银团贷款投向的行业绝大多数是水利建设和管理、机场建设、房地产业、旅游业等非涉农领域。信贷资金向非农产业转移,既带来一定的风险,又背离了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经营宗旨。
(四)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力相对下降
目前,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金融竞争开始延伸至广阔的农村地区。各国有商业银行在巩固城市市场份额的同时,重新瞄准县域市场的优质项目,陆续回到农村地区拓展业务。如:政策性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按照政策不断完善市场定位,持续加大了对县域和三农的支持力度。同时,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位于为中小企业和三农服务,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愈发激烈,使农村信用社多年在农村金融市场的优势有所下降,被迫参与竞争。
(五)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功能有待进一步强化
近几年来,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加大了对三农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提升了信贷支农的服务水平。但从信贷支持的实际情况看,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信贷资金呈现出了“一降四增”的变化,即传统农业信贷资金需求下降,农业产业项目信贷需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信贷需求、农村消费信贷需求逐年增加,信贷资金需求额度增大。面对多层次、个性化农村信贷需求,农村信用社的适应性和应对性明显滞后,信贷支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延伸。
四、保山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可持续经营与发展路径选择
目前,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正面临着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如何扬长避短,把自己做大、做强、做优,做到可持续发展,关键是要转变发展方式,变粗方式经营为经营化管理,提升核心竞争力,走内涵式的科学发展之路。
(一)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当前,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制度框架已经初步形成,下一步要将重点转向建立合理、科学、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一是加快股权改革步伐。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应结合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原则,切实加快股权改造步伐,推进资格股转化,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提高法人股比重,为组建现代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创造条件。二是进一步完善股权设置。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入股起点,积极吸收种养大户、私营业主、企业法人等有能力、有愿望参与农村信用社管理的投资人入股,提高农村信用社的决策和管理能力。既要防止因股权过于集中被少数大股东控制,又要防止因股权过于分散被内部人控制。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科学合理地制定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增强决策透明度,提高运行效率。
(二)转变发展方式,拓展发展空间
一是转变市场定位,扩大服务范围。各级农村信用社在市场定位上,应由服务“三农”为主向“三农”和地方经济并重转型,不断扩大其服务范围。即不仅服务“三农”,而且还要服务城镇。这既是农村信用社履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社会责任的需要,同时也是其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二是加强存款资金聚集,全力满足地方信贷资金需求。各级农村信用社应以股改为契机,加强资金聚集,加强营销,强化基础工作,全力壮大资金规模。同时,积极争取地方党政在财政存款资金匹配上的倾斜,有效补充农信社支持地方经济的信贷资金。
(三)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支农力度
一是优先满足传统农业的信贷需求。各级农村信用社要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的实际需要出发,坚持服务“三农”的经营方向,充分发挥信用社在农村的机构网点优势,加大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户联保贷款办法,加大对传统农业、绿色农业、特色农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改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二是加大对农村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围绕“公司+农户”、“公司+专业市场+农户”等模式,支持培育一批基础好、潜力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的发展,积极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四)创新产品和服务,提升核心竞争力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同业竞争形势的日益严峻,业务创新对金融业,尤其是对农村信用社来说,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农村信用社必须转变经营观念,加快金融新产品开发和推广,提高市场竞争力。一是以市场为导向,研究和开发新的业务品种。积极探索利用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和保单质押等,拓宽农村有效担保和抵质押范围。二是在巩固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努力开拓新业务。积极拓展适销对路的业务、中间业务等,促进业务向多元化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功能,改善农村信用社客户用卡环境,解决结算渠道不畅的“瓶颈”制约,切实提高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贺兆.基于单阶段随机前沿模型的农村信用社改革绩效评估[J].西部金融,2013(7).
[2]胡晓炼.农信社改革资金支持政策的正向激励作用[J].中国金融,2013(14).
[3]马九杰等.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成效与反思[J].中国金融,20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