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保险公司培训感受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我们要把在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合理有效地运用到实践中去,这样才能适应当今飞速发展的社会,才能确定自己的人生目标,实现自身价值。 二、公司简介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由意大利忠利保险有限公司(assicurazioni gengerali)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合资组建的人寿保险公司,于2002年1月15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广州成立,公司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成为中国加入wto后首家获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是目前中国市场上最大的合资及外资保险公司,其经营理念为:诚信为本、客户为尊、本业为基、创新为魂;企业使命为:把公司打造成国内一流的保险公司;企业定位为:创建知识型人寿保险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是中国特大开型企业集团,是以石油天然气为主营业务,集油气上下游、内外贸、产销一体化经营的国家控股公司,是中国销售额、资产总额和利润最大的企业之一,位于世界500强第39位。
三、实习内容
第一个星期接受公司的ale(agent license examination)培训,主要是学习保险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虽然在校期间已经学习了大部分内容,但这次对于我来说不仅仅是温故学过的知识,而是让我明白在任何时候都必须脚踏实地,就算在你最擅长的领域,也会有不懂或不是很清楚的地方,肯定有你为之而学习的老师。ale培训结束之后,顺利通过人资格考试,取得全国人资格证书。
第二个星期接受公司的btc(basic training course)培训,主要学些公司险种和保险的经营理念与技巧。通过这个培训,我有两点体会:一、此培训受用非浅,学到了很多有价值的东西,感觉收获很大,对于保险的理解也更加深刻,能够“救死扶伤”的不单单是医生,我们保险从业人员从某一个角度也能够起到这样报作用。对于风险分析与需求保障分析,自己也能够比较准确地拿捏;二、要成为保险公司一名合格的员工还有很多路要走,还有很多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素质需要提高。人们常说相声演员“说、学、逗、唱”样样都要会、样样都要精,其实我们保险从业人员也同样需要各种素质:唱歌、跳舞、讲故事、玩心理游戏、煽情、疯狂等等。
后面3个星期在业务发展中心和业务培训中心实习,在这两个部门实习,算是真正接触到保险公司营销部门的工作。自我总结下来这个部门的工作是:需要激情与动力,需要智慧和稳健,需要时间与精力,同时这也是一项“形散而神不散”的工作——表面看上去工作有些杂,有些多,但实则总会有一条工作主动脉贯穿其中。
每天上午跟大家一起开早会,吟唱着熟悉的旋律、跳着奔放的手语舞、分享着激动人心的业绩汇报、聆听着各位伙伴的成功心得,能够感受到每个人的热情与斗志。每天经历这样的早会,你会由拘谨变成放松,天天都会有好心情。而在开早会的时候,我的另一份工作是做音乐dj,这个工作使我反映灵敏、身手敏捷,还要求我与主持人培养很好的默契,注重合作。
这段时间是大学生找工作的热门时期,我们公司每天下午都会安排面试,而我的工作是面试要约以及面试调度(面试要约即是打电话要约他们过来我们公司面试,面试调度即安排给大家面试的考官以及现场一些调度工作),这工作虽然形式简单,但其实也是挺累的,需要你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体质和坚定的意志力。看到那么多的大学生来面试,我自己似乎有些畏惧:是啊,大学生太多了,优秀的人才也是太多了。临到我毕业,那时的就业压力肯定会更大,到时我可能也不知何去何从。虽然有着这样的感受,但我绝对不是消极的,我只是正视了目前中国的就业环境,我会从自身的不足出发,逐步提高自己的各项素质,争取使自己离一个优秀的人才更近、更近!
在公司里, 还学习了其他很多内容,比如:怎样培养团队精神、怎样提高自身素质、怎样整理文件、贴发票、封塑照片等等。所学习的每一项内容、所做的每一项工作,对于我来说都是新鲜的、都是有价值的。
四、合资及外资保险公司的优势:
1、国际化:合资及外资保险公司的外方股东一般是国外优秀的保险集团,其经营理念超前、财务实力过硬,而且能够把握国际惯例,遵循国际标准,是适合当今开放发展的中国。
2、效率高:就我所在的中意人寿保险公司而言,其环节少、节奏快、服务到位,手续简便。从经营管理层次上讲,外资机构往往是简单精干、扁平化管理,对市场反应灵敏,对客户反馈信息传递迅捷。
3、开发创新力强:合资及外资保险公司产品开发顺应时代潮流和遵循各国特色,各产品均有自身特点,都有各自争对的客户。
4、经营指导思想先进:合资及外资保险公司正确处理对业务与对客户,眼睛盯着计划与眼睛盯着市场,让上级满意与让员工满意之间的关系,真正做到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业绩论英雄,在内部营造一种围绕市场做业务、围绕客户讲服务、围绕竞争谈发展的市场经济环境,推动内部各项改革,整合内部各类资源,调动各种积极因素。
5、管理方式优秀:合资及外资保险公司实行扁平化管理,夯实微观基础,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公司的市场信息传递速度和应变能力;同时,加快电子化建设步伐,不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6、员工队伍结构好:合资及外资保险公司引进了一批高层次的、复合型的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以待遇和事业吸引和留住人才;加快内部人才流动、人才培养的步伐,让优秀人才尽快脱颖而出;重视个人人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其作为公司人才队伍重要补充的积极作用,吸引更多营销从才加盟,促进公司营销业绩的提升。就我所在的中意人寿保险公司来说,其内勤人员学历高、能力高;外勤人员也都是本科学历以上,还有不少是研究生和海归派。
五、后语
通过一个多月的实习,学到了很多课堂上接触不到的知识、锻炼了不曾尝试过的能力、熟悉了保险公司的工作流程,对自己有一个准确的定位,明确自己需要努力的方向。
关键词: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保障机制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关于保险专业工学结合保障机制的思考
收录日期:2013年4月22日
一、各级政府机构和行业协会要大力支持高等职业院校发展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的灵魂,在职业教育界,学校要与企业合作已成为共识。于是,传出了“校企合作是学校热企业冷”、“没有企业的参与,职业教育就是一句空话”的议论,更多的人指责企业没有社会责任感。
在召开的首届中国国家级开发区职业教育年会上,有企业发出了声音:“校企合作,我们同样急切。关键是如何合作。”在年会上一些院校代表和企业代表都有不同建议。陈天祥说:“政府可以推出优惠政策、降低门槛、对违法违规的办学现象进行惩处。”不是说政府完全不管,政府在起步阶段甚至有替代市场的效用。在校企合作市场化的过程中,需要政府进行恒温调控,发挥企业行业协会的作用。“一句话,政府要做应该做的事。”有些专家认为,如何指导学校和企业跳出和谐动人的“双人舞”是政府的事。总而言之,大家都达到了一个共识就是政府要发挥引导作用,从法律、利益、情理三个方面不断促进企业参与校企合作,为校企合作“穿针引线”,搭建平台。
在这种情况下,借鉴美国政府的做法,我国应重视立法,以法律的形式构建校企合作的教育体系。以法律规定的形式确定企业在高职院校培养人才方面的义务。此外,还有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时的身份、学校和企业的职责、学生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报酬等。这些问题都应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在此基础上出台各项优惠政策,尤其是在税收方面给予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优惠。在具有了法律基础的保障前提下,在保险行业领域里还可以发挥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可以在行业内部出台规章,明确各家保险公司在培养保险专业人才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应大力支持配合高职院校保险人才的顶岗实习。关于校企合作的协议内容必须明确具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可以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校企合作,提高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的社会影响力。最后,可以发挥保险行业协会的作用,因为保险行业协会是保险行业内部的协调和自律组织,可以在行业内部形成关于保险公司培养人才和选择人才方面的共识并可以提出方案。
二、建立保险公司和学校双方利益机制——驱动校企通力合作
企业与高职院校都是利益主体。企业最根本的目标是盈利,凡是能够有助于企业合法盈利的行为与合作都会受到企业的欢迎,否则,迟早会被企业拒绝。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以适应企业需求、争取给企业带来利益作为出发点与企业进行合作。一是根据企业用人需要适时调整实践教学计划。保险专业的教学计划以不同职业岗位对人才需求的不同设计,分为内勤岗和外勤营销员岗,在制定教学计划时要发挥专家委员会的作用,此委员会由学校和企业专家、毕业学生来构成;二是适应保险公司业务和流程的需要,实行弹性学制。在保险公司实习的学生如果顶岗操作时间过短,学生熟练了就走,只能给企业带来麻烦而不能带来利益,让企业感受到企业只有提高设备或顶岗实习的义务。如果顶岗操作时间长,既可以保证产品质量,又可以为企业节约人力成本(企业付给学生报酬远远低于职工报酬)。为满足保险公司在特定时节对人才的需要尤其是对保险营销员的培养,保险专业可以采用弹性学制、学分制。如在弹性学制和学分下保险新产品设计和上市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市场调研、调查问卷的设计、发放、新产品的宣传等工作,我们学生可以承担全部或部分内容。这样,学生既学到了实践知识又为保险公司节约了成本,又培养了保险行业的人才;三是为保险公司提供智力支持。如在校老师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培训员工和中层干部,对员工进行职业技能轮训与鉴定。因为在保险理论体系方面与保险理念方面是在校教师的专长,完全可以承担企业的部分培训任务,而实战经验方面是企业内训师的专长。同时,在校保险专业教师可以接受保险公司委托的项目研究与开发,与保险公司一起进行产品开发和营销策划,等等;四是提供优秀毕业生。保险专业毕业生优先让保险公司根据自己的需要来选择,进入毕业实习阶段的学生根据企业需要和毕业生意愿,可以直接签订就业协议。保险公司也曾表示他们需要保险专业的人才,不管是本科还是专科,只要是专业底子扎实,勤学敬业,踏踏实实,专科生也是保险公司所缺少的。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尝到了甜头,获得了利益,必然强化长期合作的动机与动力。而校企长期友好合作的受益者是企业、学校、学生,可以说是“多赢”。
三、建立保险公司和学校间的激励机制——促进校企全面合作
建立激励机制的目的在于调动校企双方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巩固和发展校企合作的成果。一是成立由高职院校和保险公司企业负责人及有关保险专家参加的保险专家委员会,由专家委员会制定保险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共谋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和保险教学计划,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优势,由保险公司提出培养保险专业学生所具备的素质和知识,进而提出教学课程、教学内容,然后在校保险教研室教师再加以补充和调整,共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二是校企双方领导相互兼职。保险公司负责人及有关领导兼任学校副校长或金融系、保险系部副主任,学校领导兼任保险公司某部门的副职或顾问;三是聘请保险公司核保部、理赔部、培训部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富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保险营销员作为学校特聘教授或实习指导老师并发给相应的聘任证书,甚至让保险公司的老师参与到学校的课题中,专门讲授某业务流程的内容。而且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向企业有关兼职人员、特聘教授、实习指导老师支付一定的报酬,使得他们劳有所得;四是制定合作企业、兼职人员奖励制度,对于合作好的企业、兼职教授(教师)给予奖励,并通过有关媒体报道宣传;五是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符合教师任职条件,且企业与本人愿意的,调入学校从事高职教育事业,以改善教师的知识、技能结构。学校教师在寒暑假期间可以到保险公司做兼职内训师、核保部、理赔部门实习,学习保险实务实践知识。
四、建立保险公司和学校间的约束机制——规范校企健康合作
有约束,有规范,才有校企合作的健康发展,才能提高合作的效率。一个具有长效机制的校企合作必须要明确双方共同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为此,双方必须受到法律、制度和道德的约束。此项工作的推动可以借助保监会和保险行业协会的作用来实现。法律约束是通过双方签订具有法律规范的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的责任。比如,保险系部在协议中承诺某某时间要派多少专业学生去公司实习多长时间,保险公司已将此内容纳入工作计划,如果学校不能履约,导致公司工作受到影响和损失,学校必须按协议赔偿。再如,协议规定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由保险公司负责。所以,法律文件、协议是校企合作的法律保障。在法律约束的框架下,企业与学校都要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约束的力度。如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制度、特聘教授和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制度、学生实习期间劳动管理制度、学生实习期间违规违纪管理制度等等,通过完善制度规范校企合作行为和学生实习实训行为。不仅如此,还要强化道德约束。校企合作双方都要按照合作共赢原则加强道德教育,使得校企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符合双方的利益要求、制度要求和道德要求。特别是学校,要把企业作为友好的合作伙伴和自身利益的共同体,竭力维护企业的利益和形象,使其成为学校不可缺少的组织部分。要明确规定派到企业实习实训的学生,自然成为企业的一员,是一个纯正的“职业人”融入到企业文化之中,按照企业的规定和职业道德要求履行自身的职责。
五、充分发挥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主导作用
校企合作中一个比较容易走进的误区就是过分强调单方面的决定权,对合作的对方抱有一定成见。对学校而言,容易自持是人才培养方面的专家,忽视企业的意见。在实际的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内容安排、课程设置等方面并没有征求这些企业人员的意见。美国社区学院的经验表明,在合作中要重视企业的作用,给予企业主导或者说领导地位,充分发挥企业在实践过程中的优势,才能吸引企业主动参与职业教育,激发企业参与合作的热情,实现真正的校企合作,甚至我们可以让保险公司在校企合作中充当牵头者、主导者、领导者。这样做可以让保险公司在情感上更加舒服和自愿,对校企合作非常有帮助。
除了以上方面的合作保障机制外,在合作中我们还应构建情感机制:一要加强校企信息的交流和沟通;二要重视相关人员的相互交往,如学校应经常走访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接待交流,并积极改进校企合作工作;三是经求校企合作双方相关人员的意见,关心其疾苦,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他们切身感受到自己是学校的一员。
主要参考文献:
[1]徐沈新,王健康.高职保险专业顶岗实习问题探析.当代教育论坛,2008.
[2]郑祎华.高职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初探.辽宁高职学报,2007.1.
一、我国保险营销模式存在的问题
1.保险营销渠道单一化,中介不发达。我国保费收入主要靠个人人、团体直销、银行三种渠道。而个人又是其中的主要方式。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全国保险营销人员155.8万人,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实现保费收入4478亿元,其中保险营销人员实现保费2650亿元,占全国保费收入的47%,同比增长24.5%。但是,随着中国加入WTO的承诺逐步兑现,保险公司数量猛增,保险公司个人人数量变化不大,由此使新老保险公司都不同程度上遇到了保险营销人员增员的困难,同时,保费同比增幅从2002年一度乏力,这种状况与保险营销过度依赖于个人有关。
2.一些保险公司,长期以自己为中心,没有切实考虑想到广大的保险客户,.对市场的分析和把握不足。在险种的设计、保险的销售方面等方面都不够贴近保险客户的需求。中国保险公司很少投入人力和物力进行市场调研,以至于消费者需要什么产品心里不清楚,社会需要什么产品更不清楚,费率如何厘定缺乏数据。如“酒后驾车险”,由于缺乏前期的调研与论证,一经推出便遭到多方面的排斥,以致很快就夭折了。
3.保险营销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许多保险企业在招收没有任何风险及其保险知识营销人员后,经过短期的培训,即上岗推销保险。一部分营销人员缺乏职业道德以及保险业的相关知识,致使在推销保险时经常出现各种违规、违法现象,极大地破坏了保险公司的形象。还有当下社会就业压力非常大,而保险公司福利待遇很好,因此成为许多人眼中的“香饽饽”,不少退伍军人、国家干部都被安插在保险公司,还有一些人通过关系进入保险公司,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因此,现在中国的保险公司,特别是国有保险公司的员工素质缺乏保证。另外,一些保险公司采取人海战术,经营粗放,而忽视人员的素质。由于个人人队伍的增长能迅速带来保费的增长,而目前各保险公司都采取了跑马圈地的策略。令人担忧的是,在保费快速增长的压力下,个险盲目增员的方式也开始波及到团险队伍的发展管理,对保险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4.营销服务意识差。目前大多数市场营销的目标只局限于推销商品,一些保险公司在售后服务、跟踪服务方面重视不够。个别业务员素质低下,只重业绩不重服务,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品牌的树立和新险种的开发,柜面人员对待客户和业务员态度冷淡,理赔人员办理速度迟缓,影响了业务员的展业积极性,也损坏了保险公司形象。5.营销手段不足。传统的“上门拜访”和“转介绍”等营销模式已不适应时展的要求,需要立体式、多层次的营销方式来填补空白,使市场营销取得新的突破。在开发新市场,创新需求方面没有注意地区、险种和服务的差异,保险营销没有因地、因人、因险种实施差异化营销策略。保险企业实行人海战术,通过大比例提成的方法来刺激营销员的工作积极性,短期内似乎见效很快,能迅速带来保费的增长,但却是以付出客户和企业自身利益为代价,长期执行将恶化保险企业经营业绩,导致客户对保险业失去信心,逐渐陷入越重视推销,推销的难度越大的恶性循环之中。
6.带有“传销”色彩和“杀熟”的行为的不规范性营销,导致保险声誉下降。在西方,规范的传销行为和方式,是一种成功的营销模式。它的成功是建立在社会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具有一定的社会公信度,产品交易的成本极低。而我国的保险营销人员大多经过简单的培训,有的甚至不经培训便上岗了,在还没有认识保险以及保单性质的前提下,就推销以信用为基础的保险。这种行为的本身就隐含较大的风险。营销员承揽的业务大多是亲戚、朋友的,以类似传销色彩的营销模式去经营人性化的产品,“杀熟”、“欺生”无所不用,往往在营销员的第一张保单里就埋下了信任的危机,产生一系列问题,导致保险业社会信誉度下降。
7.个人营销模式有待改进。个人营销模式作为保险营销的主要模式,曾经为保险营销带来辉煌的业绩。但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个人营销模式的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首先,个人人角色定位及法律地位边缘化。角色定位边缘化表现在人不属于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即在保险公司没有“户籍”,仅是为保险公司创造保费收入的“临时打工仔”,这也是人的共同感受。这样的身份使其既没有底薪保障,又不能享受保险公司的养老、医疗、生育、工伤等保险保障,也不能享受保险公司年节发放的福利,但是,人却要接受公司严格的业务管理和绩效考核,这样的角色定位,若没用较高的佣金提成,没有维持生计的压力,很少有人愿从事这项工作,留不住人才也就司空见惯了。失去足够数量优秀个人的支撑,保费增幅下降也就理所当然。法律地位边缘化表现在人与保险公司是委托关系,而不是雇佣关系。但人又往往受保险公司的纪律约束与业绩考核。这种边缘化的法律地位,必然使保险个人人选择左右逢源的策略来逃避保险公司纪律的约束和完成业绩考核,或置公司的规章制度于不顾,或置客户利益于不顾,违规展业。一旦引起纠纷,确很难追究保险人的责任,一切后果只能由保险公司买单,最终受损的只能是保险公司。其次,对保险人的管理不完善。保险人在展业时,直接同客户打交道,掌握了保险公司不拥有的市场信息,从而使保险公司处于信息劣势,实现很难觉察到保险人的违规行为,对其监督管理存在信息上的障碍。有的保险公司对保险人的管理只重业绩不重服务,不管以何种方式取得的保费都支付佣金,致使少数保险人只顾业绩不顾展业手段,从而发生误导、欺骗顾客的行为发生,严重损害了被保险人的利益。最后,报酬与晋升方面中激励而忽视稳定与公平。我国对保险人实行的是无底薪的佣金制,佣金支付制度不完善。目前保险公司发放佣金实行首期业务佣金与续期业务佣金相结合的方式。首期业务佣金较高,通常为保费的30%—40%,续期佣金则逐年递减,一般支取3—5年,这样的激励机制使得保险人只重视展业和初期佣金收入而忽视后期的回访,诱发保险人的短期行为和道德风险,不利于保险公司建立长期的竞争优势。
8.银行营销模式没有完全发挥优势。我国银行网点众多,这无疑对保险业做大有重大意义。但由于当前银保合作还处于浅层次,银行业务高速增长蕴藏了大量的问题,导致这一渠道的优势没有完全地发挥出来。问题主要有:第一,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还仅仅局限在浅层次的协议阶段,远未形成长远的、利益共享的战略伙伴关系。这种关系不可避免地造成双方更多地在手续费上进行博弈。第二,由于目前银行的主要是分红型寿险产品,产品周期短,保障功能低,同银行自营储蓄产品趋同,且各保险公司之间产品趋同,所以,为了追求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保险公司在宣传上时有误导。表现为:将保险产品表述为储蓄产品,混淆保险利益与储蓄、国债收益的计算基础;含混银行保险产品的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未按保险条款对重要事项进行如实告知等。第三,保险公司的银行专管员素质不高和银行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作为保险公司联系银行和客户的纽带,保险公司的银行专管员对银行网点资源开拓的同时,还肩负着网点的维护与专业指导,其素质高低至关重要。但目前这些人员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另外,保险公司显然需要在银行保险产品的开发力度上下更大的力气。目前,无论是产品品种还是个性化程度,都与实际需求相差甚远,不但难以满足市场需求,而且对保险公司的稳定经营也造成很大影响。第四,银行保险业务的信息化建设还处于一个很低的水平。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需要信息交流技术的支持,信息的输送和反馈要求保险公司和银行双方实现联网才能提高业务能力和业务效率。
建设工程项目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参与主体众多等特点,决定了建设工程项目是一项充满不确定性的工程。无论是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还是设计单位、材料供应商等,都面临着诸多风险。然而,工程保险是转嫁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的主要手段,工程保险最早起源于英国,并在国际工程项目中得到广泛的应用,然而,在中国市场的发展却比较缓慢,究其原因,工程保险制度在中国市场推行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我国工程保险制度现存的主要问题
2.1法律、法规不健全
《建筑法》中关于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做了明确规定,即“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明确投保主体,付费主体及被保险人,从条款表述上属强制性保险,除此之外,《建筑法》中对于工程质量问题追偿的规定,即“在建筑物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方面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这为我国工程质量责任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1999-0201)中就工程保险做了如下规定,“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构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等。这些规定对投保主体、付费主体、被保险人等都做了明确规定,但对于投保的主要内容及相关责任、保费应该计入项目哪项成本中等规定不明确,实际操作性不强,从条款文字描述上,除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为强制性保险外,其余条款为选择性投保条款,并无强制性要求,投保主体本身素质不一,对保险的认识、对于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同,这就导致不少业主、承包商对于选择性投保条款干脆就不进行投保。
2.2 业主、承包商风险意识淡薄
业主、承包商等风险意识淡薄是阻碍工程保险制度发展的主要因素,他们往往存在侥幸心理。考虑到高额的保险费用支出,不愿对项目进行投保,他们对待风险大多选择风险自留的方式,但自留风险已远远超出企业能够承受的范围,一旦发生风险,企业将很难承担负重,将会严重影响项目连续运营。
2.3 保险公司重承保、轻服务,经营观念落后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行业呈现几家保险公司寡头垄断的格局,由PICC、平安、太平洋等几家保险公司占据市场主导地位。保险公司数量偏少,缺乏市场竞争动力,产品创新活力和服务动力不强。存在险种单一、保险内容不全面等问题,同时,保险公司不够重视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工程风险管理方案,因此,被保险人项目自身风险得不到相应降低,在不出现的情况下,很难感受到保险的价值,投保积极性不强。
2.4 人才匮乏
人才匮乏制约保险业务发展,保险公司缺乏既懂工程、又懂保险的复合型人才。因此,在业务拓展阶段,缺乏客户期望的能够提供全方位服务的专家;产品开发阶段,表现为产品创新少,险种单一,很难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核保阶段,则费率制定凭经验,缺乏科学费率制定方法;理赔阶段,表现为缺乏理赔经验和技能,大多靠外聘专家协助理赔,导致理赔进展慢,无法及时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严重影响客户投保的积极制约工程保险的推广。
3.我国工程保险制度推广措施建议
3.1 健全法律、法规
丰富、完善工程保险的险种,明确每一险种承保的风险范围和相关责任,明确保费计入成本项目,为投保主体提供执行参照的法律依据,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工程保险是否强制要根据具体险种的发展情况来定,针对制定的法律条文、实施细则,前期可以选取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借鉴试点成熟的经验再全面推广。也可以鼓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符合本地区的地方性法规。为工程保险的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3.2 提高建设工程风险主体的风险意识
提高风险主体的风险意识,要充分发挥建筑协会的作用,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对正面案例大力宣扬,对反面教训引起警示。增强风险主体的工程保险意识,使风险主体充分认识到工程保险是转嫁风险的主要手段,是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有力措施。通过宣传提高风险意识和工程保险意识,推进工程保险制度实施。
3.3 转变保险公司经营观念
保险公司应转变经营理念,不仅重承保,还应重视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服务。这样既有利于工程项目本身的风险进行及时的控制和规避,同时,保险公司自身的风险也得到降低。应充分体现自身的存在价值,帮助项目工程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提供相应的人力、物力为提高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注入优质的服务。要增强保险公司的管理水平,完善、丰富现有的险种。根据不同的项目特定制定个性化的保险方案。同时,我国保险公司也要意识到,目前我国的保险业在国际竞争能力还是比较弱的,如不抓紧占领国内建筑市场,那么国外成熟的保险公司终将很快地抢占中国市场。因此,保险公司要加强自身竞争能力的管理,积极开拓建筑工程保险市场。
联合国贸易发展委员会保险部负责人尼盖尔·依斯顿日前指出,中国加入WTO后,保险市场对内、对外进一步放开,保险产品需求将会大幅增长。他认为,随着GDP保持持续增长,中国及亚洲国家将是世界上最可能持久成长和提供非寿险和寿险、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需求的区域。中国保险市场巨大的急需保险群体,在加入WTO后将使各保险公司在亚洲市场的选择机会更大。因此,世界许多国家的保险公司将有意进入中国市场。中国入世后,随着保险市场的逐步开放,蜂拥而入的外资保险将愈来愈多。据了解,目前我国共有19家外资保险公司,27个经营机构正式营业,3家外资公司在筹建之中,另有100多家外资公司在中国建立了代表处。
有关业内专家认为,洋保险的进入不仅带来了管理、营销、服务等多方面的变化,而且对整个中国保险业的结构将会产生巨大的影响。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改变国有保险公司的传统体制。外资的快速涌入迫使国有保险公司必须加快体制改革。其次,国内保险业逐步向业务专业化方向发展。外资公司凭借丰富的专业化管理经验、成熟的技术、雄厚的资金,迅速占领市场制高点。而国内保险公司也应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从粗放式经营方式向集约化经营方式转变。第三是外资保险公司将为中国保险业培训出更多的专业人才。外资公司以领先的经营理念、管理技术、营销手段培养出一大批人才,这批人才有可能回流到内资企业,提升国内保险公司的人员素质。第四是促使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形成一体化趋势。竞争的加剧,承保利润的降低,将促使国内保险公司由传统的提供保障服务,逐渐向综合金融理财服务过渡,理财管理费和投资收益将成为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公司的资产管理水平将成为市场竞争力的主要体现。第五是保险中介行业将赢得巨大的发展空间。外资进入后,市场的旺盛需求将促使开业的保险中介公司越来越多,成为影响保险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中资保险会丢盔卸甲吗
目前全球最大的25家保险公司全部来自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其中任何一家公司所拥有的资产总额都高于我国整个保险业所拥有的资产总量。目前进入中国的外资保险公司均具有雄厚的资本、先进的经验、灵活的机制和创新能力。
中国入世后,中资保险公司会一败涂地吗?
中国保监会主席马永伟指出,目前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市场的占有率为1%。据调查,即使在完全开放的保险市场国家,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最多也不过10%,而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正在以年均30%的速度增长。随着保险法制的不断完善,保险体制的不断深化,相信不需要多久,中国保险企业能够达到与外国企业进行平等竞争的水平。
《亚洲周刊》最新公布的2001年度“亚太地区最大100家人寿保险公司”排名显示,中国内地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3家进入前30位,其中中国人寿排名第13位,平安保险位居第23位,太平洋保险排列第28位。
荷兰国际集团亚太区区域总经理吴志盛说,从新加坡及台湾等地区的经验看,保险市场开放后,本地保险公司依靠自身的优势仍然占据市场的主导地位。同样中国入世后,尽管外资会分得一杯羹,但国内保险公司可以借鉴外资的管理技术、资金运用、人才培养等多方面的经验,凭借多年形成的品牌信誉、险种特色等方面优势,拓展新的发展空间。
目前国内保险公司的业务量仍保持着市场份额的90%以上。前不久,在北京进行的一次市场调查结果显示,有48.8%的人表示,外资保险进京后,在服务水平相当的情况下,他们会选择在中资保险公司投保。因此对国内保险公司而言,国外保险公司的进入并不可怕,国内保险公司完全有能力赢得这场胜利。
外资保险开始集体登陆
事实上,中国保险市场并不是从中国加入世贸才开始开放的。就当全球保险业因为“9·11”恐怖事件遭遇重创之时,就有8家外资保险公司同时获得了在华营业执照。
分析人士认为,在9月17日中国入世谈判全面完成一周之后,中国政府为保险市场准入再开绿灯,并且空前多地一次发放8张许可证,显示了中国政府忠实履行承诺的诚意。同时这也意味着外资保险对中国保险业的挑战已经全面展开。
中国的保险市场历来被国际保险业公认为下一个最具开发潜力的市场,因此他们早已对此虎视眈眈,并不惜耗费巨资拓展市场。
1992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上海外资保险机构暂行管理办法》,拉开了外资保险公司进军中国的序幕,上海成为第一个对外开放的市场。此后,开放区域扩大到广州,深圳也有了外资保险营业机构。根据当时有关规定,外资保险在中国申请设立营业性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即经营保险业务30年以上、资产总额50亿美元以上、在华设立代表处3年以上(后改为2年)。
中国加入WTO谈判的成功,无疑为外资保险公司顺利进入中国打开了方便之门。中国保险业已经切身感受到了外资保险公司匆匆涌入的脚步声。
其实,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后,无论它在几年内能得到多少保费收入,相对于他们巨额的全球收入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但外资保险公司看中的不是这些短期的利益,而是将眼光瞄准了更远的未来。不断改革开放的中国经济,是他们坚持不懈地要进入中国市场的最大诱惑。
现在中国保险业人士普遍认为,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将带来三个方面的冲击,这就是流失一部分人才,丢掉一部分市场,初期受冲击较大。
外资保险公司要在中国开展业务,必须要依赖本地人才,因为这是由保险业这一行业的特点所决定的。对外资保险公司来讲,最直接的人才就是目前国内保险业的精英们。由于这些保险公司具有待遇等方面巨大的吸引力,因此估计会有大批保险人才流入这些外资保险公司。
对于这一冲击,保险业人士普遍认为必须对目前保险公司的体制、机制进行彻底改革,这样才能留住人才。同时他们也认为,保险人才进入外资保险公司也并不全是坏事,因为这些人在外资保险公司会得到充分的锻炼,但他们在外资保险公司很难达到最高的管理层,因此也有可能会返回国内保险业,近几年已经有了这样的先例。从这个角度看,外资保险公司还为我们培训了大量高级人才。
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肯定会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但人们也应该看到整个市场会随着竞争的加剧而迅速扩张,因此这个市场是一个相对的市场,业务绝对量是在增加的。以中国人寿为例,过去它是独家经营,后来加入平安等保险公司之后,它所占的市场份额在逐步减少,但其总量却不断翻番。
股份化——中资保险公司发展方向
外资保险的大量进入,对于中国保险业来讲也许就是一次机遇。
在和外资保险公司的竞争中,最令人担忧的是国有保险公司的体制和其他股份制保险公司的经营机制问题。
目前,我国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三家国有独资的保险公司。由于他们在市场上占据着相当大的份额,因此他们的状态如何关系到整个保险业将以什么样的表现迎接外资保险的挑战。
种种迹象表明,将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改造为股份制保险公司已经成为保险业的共识。在目前股权结构单一的情况下,这些国有保险公司很难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同时由于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健全,经营机制的不灵活,又使得这些公司在业务拓展上步伐较慢,经营绩效不佳。在这种恶性循环面前,惟一的出路就是对其进行股份制改造。据了解,有关这方面的改革方案已经酝酿多时,不久就会形成一个完整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