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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模式的相关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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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模式的相关理论

盈利模式的相关理论范文第1篇

中国铁建下属有20多个工程局,每个工程局从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再到工程项目部都有自己的财务部门,有各自独立的财务系统,财务管理工作面临人力成本、办公费用居高不下,系统建设重复投资,对各工程局难以实现统一规范管理,各地财务数据不能及时共享等问题,导致集团经营和财务风险不断增加,阻碍了财务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随着主业利润空间减少、成本管控难度大、资金需求增多、资产负债居高不下、管理机构分散低效等等这些不断涌现出来的矛盾,迫切需要企业采取新的财务管理手段与措施进行改革。为此,中国铁建集团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决定对下属所有工程局的财务部门进行整合,财务系统也要由原来的分散式走向集中式管理,以解决财务职能建设中的重复投入、效率低下等问题,于是在2012年,“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在中国铁建因时而立,应运而生。

一、财务共享管理模式的特点

财务共享服务管理模式和其他所有管理模式一样有其特别之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一集中一撤销”

在集团公司建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及资金结算中心,由部分业务扎实、经验丰富的财务人员集中负责整个集团公司所有项目单据的制单、审核及资金支付,并撤销原项目出纳岗位、会计核算岗位。这样不仅在人员数量上大大减少,降低了项目日常开支及成本支出,节省了资源,信息的集中化处理还可以给决策者提供更加精确的决策依据,使得财务审计及监察工作可以足不出户就得以实现,更进一步的节约了企业的成本。流程化的操作使得集团公司能够更好的全程监控企业的财务情况,业务处理更加透明化,规避了人为因素的影响。如图1: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网上报销模块,通过票据扫描及票据归档,极大程度的整合了资源,使得企业的运营成本更加低廉。极好的解决了分散模式下企业财务管理所面临的各类难题。数据信息的高度集中化,为企业的纳税筹划提供了坚实可靠的依据,使得企业可以合理的规避税务风险。

(二)实现统一核算

在共享服务中心成立以前,各子公司虽对所属各项目均有统一核算要求,但因所属工程板块不同、项目隶属模式不同等原因,使得各项目会计核算口径不统一,标准化会计核算不一致,为日常财务管理、审计工作造成诸多不便。财务共享服务模式的建立,不但在日常会计业务中统一了核算口径和核算标准,同时建立了更加标准化的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税务管理、审计管理模式,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三)成为信息纽带

过去财务数字相对单一,与工程信息、计价信息等相对独立,项目内部各信息之间缺乏信息共享纽带,在不同程度上成为“信息孤岛”,很难客观反映工程建设情况。财务共享服务平台的建立使得财务数据实现与其他各类信息的融通,通过各类数据间的整合、比较,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项目资本运作、变更理赔、税务筹划、纳税调整、预算管理等信息的落实情况。

二、财务共享管理模式的含义

(一)推动财务管理模式的创新

信息化大时代的到来,使得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不能满足管理需求,应运而生的“财务共享服务模式”为企业财务管理注入了新的血液。财务共享服务模式的良好运行,需要较高的技术支持及各方面的默契配合。首先通过久其公司开发的财务软件报账系统及核算系统进行具体运作,形成一个数据库作为集团财务系统的数据管理与分析支撑平台,同时,在深圳国信公司提供的影像系统的相互配合下才能完成每一笔业务的处理。目前,从公司本级到项目的一切经济业务都必须通过久其系统自己提交,包括事前的预算申请、事中的借款、报销、合同的审批、资金的支付等,从之前财务人员的全权代劳到自己亲手操作,是传统报账模式的一种变革,是促进集团公司“法人管项目”,实现“两基”建设的利器。

(二)杜绝“三无两超”、落实“三重一大”,利于监察及审计的有效措施

“财务共享服务模式”的推行,要求所有的购销合同、费用预算、账务报销、资金支付等必须通过久其系统进行线上审批,项目领导审批完后还需要共享中心人员进一步审核、把关,对于“三无两超”资金拨付坚决予以驳回,杜绝了超付款现象的出现。特殊情况附付款申请及承诺书后才允许付款,责任到个人,为事后业务处理提供了保障和依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财务人员的工作压力。

“财务共享服务管理模式”中审批流程的设置,充分实现了《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首先是部室负责人审核,然后经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复核,最后项目经理审批后“入池”,大额费用及资金支付需项目经理、书记、总工联审联签,充分体现了“三重一大”的民主集中决策制度,最后财务共享中心业务人员再进行初审及复审后方可形成一笔凭证。经过层层把关,严谨的审核,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审计及税务风险。

更有利于财务监察及审计工作的推进。监察及审计人员可以在线查看账务数据,并且可以通过影像资料查看原始单据,方便快捷的进行业务指导,为监察审计工作无纸化办公奠定了基础。

(三)提高资金利用率,加强资金管控

借助共享平台,在资金管理控制方面,集团公司层面将推行资金集中支付,逐步实现工程项目零现金管理,加强资金风险管控能力和统筹调配能力;在内控风险防范方面,有利于发现基层单位的经济业务存在的风险或不符合集团规章制度的事项,可以及时反馈并要求整改,将事后补救提前到事中控制,甚至是事前防范。在共享模式的流程化管理、标准化运作中,通过系统的固化流程有效控制风险,提高集团公司整体管控能力。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经公司审批同意的资金支付计划进行支付,统筹安排资金,加强了资金支付的计划性,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提高了资金利用率,最大限度的发挥了“现金为王”的重要作用。项目银行账户按照要求需开通网银支付功能,网银U盾由各子公司资金结算分中心统一管理。不仅加强了对资金支付的监管,同时也规避了金融风险。

(四)财务基础工作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的助推剂

与之前的浪潮财务软件系统不同,久其系统内的会计核算科目全部由股份公司统一设定,各子公司和项目无权新增或更改科目库信息。职员、客户、供应商、自定义等辅助核算信息的添加也需由项目提出申请,经“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员审核后统一添加,控制了项目财务人员的自,但是整个集团公司财务数据更加统一,使财务数据的查询应用更加方便、快捷。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设立费运营管理科、费用报销科、收入成本科、总账报表科、资金结算科、票据档案科、综合业务科、综合办公室八个科室。从发票等附件的审核,核算的规范化到资金的流出,不同的审核组分别随机提取不同类型的单据,严格按标准审核,加强了管控力度,杜绝了管理漏洞。同时也避免了之前项目财务人员直接面对面给业务人员报销账务出现的为难处境,从某种意义上讲,对项目财务工作来讲是一种解脱。

目前久其财务共享服务系统还未实现与财务报表的对接,数据的提取还需在线下完成。但就目前会计核算的统一要求,财务报表数据将更加准确,如果完善报表自动生成机制后,也会大大减轻财务人员工作压力。

(五)加强财务人力管理、提升财务人员技能,促进职能转变的有利契机

新的财务管理模式的实践,需要财务人员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新知识,跟上新潮流,通过增强服务意识,将财务队伍打造成“实事求是、积极进取、务实高效、服务一线”的阳光队伍。“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建立,使财务核算岗、出纳岗等岗位实现集中办公,更有利于对财务人力资源的管理,便于沟通、相互学习。“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运行减少了项目财务人员的配置,也促使财务人员有时间参与施工现场的成本管理,向战略财务的方向发展,有效阻击亏损、提高效益,切实解决“寅吃寅粮,卯吃卯粮”的问题。

(六)提高工作效率的创新机制

盈利模式的相关理论范文第2篇

关键词:WTO 分业经营 混业经营 《商业银行法》

中国于2001年11月13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ge Organization,以下简称“WTO” ),WTO的统一规制本身就是不同法域下的法律理念、价值、规则的融合,从这一意义上说,金融“入世”,就是金融法律的“入世”。WTO下的《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对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开放及其立法提出了新的法律性要求,加入WTO后,我国的银行市场开放将是全方位的。在外贸业务方面,加入WTO时就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的任何地方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外汇服务;在人民币业务方面,加入WTO后,外资银行可以在上海、深圳、天津和大连开展人民币业务,到2005年1月1日,取消所有地域限制;从2002年1月1日,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向所有中国客户提供服务。一句话,从2005年1月1日之后,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国民待遇原则,外资金融机构在服务地域和服务对象上已与中资金融机构没有什么两样。[1]中国的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将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与竞争。然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却赋予外资金融机构“超国民待遇”,《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第17条(四)项,允许外资银行从事外汇投资业务,而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却明确禁止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资行为。从我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现阶段对银行业实行的是较为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即银行不得投资于证券、信托、保险这三项业务)。[2]本文拟对《商业银行法》所规定的这一制度,从“两个前提性思考”、“一个折中方针”、“具体制度构思”这几方面展开论证“混业经营”作为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趋势,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法》的意见。

一、 两个前提性思考

最近一段时间,对于我国金融业是实现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人们的争论很激烈。有人主张商业银行应当实行混业经营,认为这样才能提高银行实力有利于银行业的发展;有人则反对混业经营,认为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将给国家金融体系带来巨大的金融风险,不利于国家、社会的安定。[3]我认为,在权衡分业与混业孰是孰非时,首先必须提及的是两个前提性思考。

(一)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和中国加入WTO,逐步与国际接轨,我们有必要去关注一下西方国家金融经营体制演进的历史及当今各国的发展趋势。最典型且对中国最具参考价值的应属美国。[4]美国在1933年以前实行的是混业经营,尤其是20世纪以后,随着诸多大型工业的兴起和繁荣及银行业自身规模的迅速扩大,不少商业银行为了分享巨额利润,开始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实力跻身证券市场,积极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另一方面,投资银行不但通过证券业务大发其财,同时也向商业银行渗透,通融短期资金以扩大资金来源。结果,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在业务经营方面的限制被彻底打破,两者最终紧密地相互融合。1929年至1933年爆发的世界经济危机给美国的经济带来了极大的冲击,无论是政府部门、经济学界还是工商人士都普遍认为,商业银行从事证券业务是导致证券市场崩溃,并进而引发经济“大萧条”的主要原因,致使美国与1933年颁布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将证券业和商业银行严格分离,并建立起存款保险制度,使美国的“分业经营”制度持续了半个多世纪。20世纪80年代后,为了提高银行的竞争能力和促进资金的自由流动及有效配置,美国出台了一系列放松管制的规定,并于1999年11月4日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正式肯定了银行业的混业经营模式。至于其他银行业较发达的国家,德国一直以其“全能银行” 著称,瑞士亦是一直实行混业经营。以前一些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如英国、日本,两者也分别于1996年和1998年通过立法明确改革为“混业经营”的模式。[5]混业经营已是世界银行业的发展趋势,中国加入WTO后,要有力提高本国银行的生存与创新能力,充分促进资金的自由流动和有效配置,不得不关注这一发展趋势。

(二)实行分业还是混业,或采取什么样的过渡措施,还要考虑到的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中国的国情。加入WTO后,首先必须明确一点,即中国是公认的发展中国家,必须以发展中国家享受权利,同时不能承担超过我国经济金融承受能力的金融义务。我国是一个生产力发展严重区域性失衡的国家,东部、中部、西部三大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即使在同一东部地区,不同省市、不同区县的经济发展水平、金融创新与吸收能力亦差异很大。所以在承认“混业经营”是必经之路的同时,于实行具体方针政策时,不能搞一刀切,而必须采取试点经营、逐步推广、以点带面、逐步发展的方法,具体措施留待下文。

二、 一个折中的方针

就我国目前的具体情况,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在银行、证券、信托、保险四个行业中,证券业的风险最大(如上市公司的“国有企业病”,限于篇幅,本文不论及)。[6]在选择银行投资方向的时候,2005年之前,可以制定一些行政法规,让银行涉足信托及保险行业,而控制其涉足公司(企业)债券的经营,股票的发行、及买卖等证券业务。等到2005年以后,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和金融业的全面对外开放,再让银行去从事证券业务。这样,既给银行一个投资准备的时间,又能保证金融市场的平稳过渡,并达到WTO所提出的要求。

三、 具体的制度构思

反观当今世界银行投资制度改革热潮,归纳起来,现各国银行的投资模式主要有三种:(1)全能银行模式(Universal Banking Model),如德国的银行全能制;(2)母银行模式(Bank Parent Model),商业银行直接投资控股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这时商业银行已经异化;(3)金融控股公司模式(Holding Company Model),将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共同置于金融控股公司名下,各金融机构相对独立运作,实现混业经营的高级模式。[7]如美国的银行持股公司,银行通过设立银行持股公司,并由持股公司下设与银行并列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来进行投资。我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的规定是对银行投资的限制,而上述三种模式是在银行投资基本无限制的基础上进行的比较。从发展趋势看,银行投资的三种模式的区别正逐渐消失,其基本特点是银行业务的多样化和投资的无限制。如果我国固守银行投资限制制度,将不利于我国商业银行提高效益和实力,也不利于其参与国际竞争。所以,顺应银行投资趋势是我们必然的制度选择。

当然,上述措施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较长的过渡时期。至于具体的制度构思,可考虑以下几方面:

第一,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空间。我国《商业银行法》对银行投资的限制仅是一种相对限制,而非绝对限制。从《商业银行法》第3条所规定的银行业务范围可见,商业银行可投资于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等部分证券业务,可经营部分信托业务(主要是一些业务)和保险业务。且法律并不禁止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外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对银行之间的投资也未加限制。[8]在法律明确放开投资限制之前,商业银行一定要积极在上述几方面中拓展业务并设置相应的机构及配套体系,以积累更多的投资经验和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第二,到2005年放开对外资银行入境的相关限制后,可以着手在一些比较发达的城市(如上海),逐步放开对银行业的投资限制。一方面,要以一些发展势头较强的商业银行为试点(如成立于1983年的光大集团,已经成为典型的混业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集团);另一方面,要严格加强国家有关机关的监管及专业人才的输送,等时机成熟,再将取消限制的政策逐步推广。

第三,至于具体的形式,可以采取银行控股公司模式(类似于金融控股公司模式)。这种模式具有如下特点:其一,由银行成立银行持股公司,银行将继续从事传统的银行业务,其他风险性金融业务由持股公司本身或下设的非银行子公司而不是银行去直接从事。其二,依法设立“防火墙”,防止持股公司的非银行附属机构金融风险侵袭银行。其三,持股公司的附属证券机构不归银行监管机关监管,因为“防火墙”的存在能够有效阻止持股公司金融困难对银行的波及,并且其附属证券公司的业务应由证券管理委员会监管。[9]正是鉴于其这几方面的特征及其所具有的效益提高和风险防范并重的优点,所以,建议在逐步取消对银行的投资限制时,可以采取此种形式。

四、 结语

综合以上论述,我认为,随着中国加入WTO后,有必要考虑对《商业银行法》第43条的修改,即应逐步取消对商业的投资限制。在未来的3到8年内,前3年应是分业向混业的转变与磨合,也是中国银行业混业体制的立法准备时间;后5年,随着我国金融服务市场的全面开发,应完成从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平行法的修改到混业模式的最终确立,而且这种模式应是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而非别的模式。

至于《商业银行法》中的其他问题,限于篇幅,本文简要提及以下几点:第一,该法中中国人民银行的权限太大。从第3条、第11条、第13条、第18条、第19 条、第24条、第62条等诸多条文中可见一斑。[10]]建议法律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具体审查事项及明确、具体的审查程序,以赋予商业银行更多的经营自主权。第二,建议增加对治理结构方面的更明确的规定。银行业的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在我国比较突出,银行产权仍不够明晰,希望立法者对此有所考虑。第三,由于科技的迅猛发展,建议增加“银行业务电子化”方面的有关规定,以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第四,随着中国银行业对外的逐步开发,在修改《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的同时,可以考虑在《商业银行法》中增设“外资银行” 章节,对外资银行的市场准入、业务范围及监管等问题作专门规定。

“山雨欲来风满楼”,我国《商业银行法》中的相关规定已不能适应我国经济前进的脚步。为了促进我国金融业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使我国不断融入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我想反思的时刻已迫在眉睫了。

Mixed Managing Mode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Banking Sector in China

Law School of China University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Zheng Kunshan

Abstracts: After China'accession to the WTO, the civil bank will be faced with more and more challenges and competitions. Begore figuring out the managing model of banking sector, we need to pay attetion to the financial managing system's developing history of western country, besides, we have to take the speciality of China into consideration. When dealing with the concrete measure, we can take a compromise, leting the bank get a smooth transition. As we gradually discard the confination on the banking investment, we should change toward the Holding Company Model.At last, there will be some suggestions on the recitions of Commercial Bank Law.

主要参考书目:

《银行法律论丛》,中国银行法律事务部 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

《商法研究》(第三辑),徐学鹿 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1月版;

《金融创新与法律变革》,陆泽峰 著,法律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

《银行法前沿问题案例研究》,韩良 主编,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年8月第1版。

* 郑坤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2000级本科生

[1] 《加入WTO:中国金融法律的反思与变革》,《银行法律论丛》,中国银行法律事务部 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31页。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本法实行前,商业银行已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实施办法。”

[3] 《混业经营是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趋势》,杨玉熹,《银行法律论丛》,中国银行法律事务部 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13页。

[4] 以下有关分业经营在美国演进的历史,本文主要参考了《美国商业银行转变为“全能银行”的过程》、《美国银行业与证券业分合简史》、《美国金融业的分业与混业经营》等文章,论文来源于中宏网资料(网址:macrochina.com.cn),该网站未能提供详细的文章出处。

[5] 关于有关国家变革的具体时间,笔者是从魏敬淼老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的课堂讲义中获知的,魏老师没有为我们提供具体的出处。

[6] 详细的介绍可参阅《混业经营是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趋势》,杨玉熹,《银行法律论丛》,中国银行法律事务部 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23页。

[7] 《从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析中国银行业从分业走向混业的法律演绎》,吴敏,《银行法律论丛》,中国银行法律事务部 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10页。

盈利模式的相关理论范文第3篇

摘 要 对于任何企业来说,盈利是企业最重要的发展战略目标。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信息技术不断提高,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式的商业模式,对现代化企业的发展其中重要的作用,能够让企业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本文主要以新时代下电子商务出发,探讨企业如何利用电子商务实现更新的盈利模式。

关键词 新经济时代 电子商务 盈利模式 现代企业

一、我国电子商务盈利模式发展现状

(一)电子商务盈利模式概念模糊不清

电子商务作为信息时代的产物,其在国际中的发展时间也不过短短几十年,而我国电子商务真正崛起的时间在21世纪初期,也不过短短十几年。虽然有关于盈利模式的研究成果众多,但就目前而言,国际中也没有给予电子商务盈利模式一个明确的概念。在我国,电子商务可以说是起步阶段,虽然B2B、B2C、C2C的领域中都有企业代表,但整体方面还不够成熟,单单只靠电子商务盈利模式获取成功的企业屈指可数。

(二)电子商务盈利模式研究方式单一

电子商务盈利模式是广大研究学者们重点研究问题,虽然已经出现了很多描述性分析,但大部分都缺乏具体的数据论证,论证方式也缺乏实证数据。在我国,电子商务在各大企业之中的应用范围依旧在不断扩大,但是纵观我国企业,大部分企业都将电子商务作为一种便捷渠道,其重要的盈利模式依旧停留在在线下销售,无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特点。

(三)重复国外的盈利模式,理论落后实践

我国有关电子商务的探讨一直都没有停止过,但很多盈利模式都是原封照搬国外的电子商务盈利模式,在这种情况很容易导致国外的电子商务盈利模式到本土感到“水土不服”,在企业之中并未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甚至让企业内部结构管理更加复杂,提高企I运营成本。

虽然电子商务的出现才衍生出电子商务盈利模式,但事实上,电子商务盈利模式的发展速度要严重落后于电子商务的实际发展,使得电子商务盈利模式在企业中的作用不够明显。理论落后实践必当会让采取电子商务盈利模式的企业走很多弯路。

二、新经济时代的电子商务盈利模式研究

(一)加强电子商务内外经济链联系

在新经济时代下,国际经济一体化不断加深,各国企业之间的联系也愈加密切,同时也拓宽了企业竞争与企业合作的边界。各大企业可以通过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的先进技术,实现远距离现场作业与指挥。虽然我国对外企业不在少数,但都以远程沟通、远程订单为主,只将电子商务作为一种便捷渠道,并未形成电子商务盈利模式。所以,企业要重新设计企业内部组织结构与企业的全球供应链之间的关系,加强电子商务在跨地企业间的作用,并广泛应用虚拟组织,构建全面、便捷的电子商务平台,从而实现电子商务盈利模式。

(二)结合企业,建立独特的盈利模式

随着人力资源管理的地位在企业中不断提高,电子商务作为技术型平台,需要大量的人才支持,才能够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优势,进而才能够建立更加合理电子商务盈利模式。新经济时代下,企业竞争核心已经逐渐从商品转化为人的竞争[2]。想要创新电子商务盈利模式必须要引进大量的人才支持,并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符合企业发展的、独特的电子商务盈利模式,并且根据企业性质,合理选择B2B、B2C、C2C的电子商务盈利模式。

(三)以服务带动电子商务盈利模式

在新经济时代下,如今生产的产品质量与价格都已经大同小异,消费者对企业的满意程度已经不以质量和价格作为唯一衡量标准,其中服务质量更受到客户关注。企业服务能力主要根据是否能够快速反应客户内心需求,通过利用网络技术的{互动、低成本及不受时间、地点限制等特点,能够时时关注多个层次的需求变化。淘宝作为C2C的代表,已经成为我国网购的第一平台,但其依旧为了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逐渐开设了“微淘”、“社区”等端口来为用户提供交流与沟通,从而及时发现用户需求。对于电子商务相关企业来说,可以充分发挥论坛、博客、QQ等第三方网络平台的积极作用,从而培养好与客户之间的良好关系,获取更多的市场资源,从而形成以服务为基础的电子商务盈利模式。

三、结语

综上所述,电子商务电子盈利模式并不是一种固定、特有的模式,需要电子商务有关企业能够“活学活用”,通过市场环境和用户需求的变化,随时创新自身的电子商务盈利模式,从而在市场中占得先机,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实现电子商务盈利模式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盈利模式的相关理论范文第4篇

关键词:互联网经济;盈利模式;现状

1.我国互联网经济的主要盈利模式

互联网经济,就是指在互联网基础上所产生的各种经济活动的总和,是信息化时代下的重要产物。就目前来说,互联网经济主要分为四大类: 电子商务、即时通讯、搜索引擎以及网络游戏。这些互联网经济发展模式在长期的演变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独特的盈利模式,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等,促进了企业的长远发展。下面,笔者将对我国互联网经济的盈利模式以及发展现状展开深入探讨。

就当前来说,我国的互联网经济主要有五种盈利模式: 在线广告盈利模式、增值服务的盈利模式、网络游戏盈利模、产品销售的盈利模以及并购增值盈利模式等。

1.1在线广告盈利模式

就所有的互联网经济盈利模式而言,在线广告盈利模式是最为普遍的、出现最早的盈利模式,早在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它就出现并得以应用了。在应用初期,为了保证各种网站的建立和维护,提高网民对在线广告的认识,很多网站都采取了免费的经营方式,例如各种免费的会员注册、信息浏览、免费搜索等。这确实从很大程度上吸引了广大消费者的注意,并使他们积极使用这些服务。也就是说,在这个时期,这种“盈利模式”并没有盈利。但是,随着在线广告盈利模式的不断成熟,很多网站就开始设立收费的在线广告,而这也成为其主要的盈利来源。

就实施情况来说,在线广告主要以各种文字、图像、动画为基本形式,但是随着现代信息化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竞价排名、视频插播等新的投放方式也竞相出现。截止2014年,中国网络广告的营业额已经突破几百亿美元,增长幅度较大,盈利额也在不断增加。在线广告之所以能盈利,其根本原因在于,与传统的媒介形式相比,在线广告投放的效率较高,计费方式合理。同时,在线广告的目标受众针对性较强、信息的可靠性较高,能够充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1.2增值服务的盈利模式

增值服务,就是指那些除了基本服务之外的服务活动的总和。我国的互联网经济发展过程中曾经历最黑暗的时期,很多网站难以支撑。而增值服务盈利模式的出现成为我国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救命稻草。互联网经济的增值服务模式主要是通过各种图片下载、铃声下载、游戏以及手机短信等收费的形式获得盈利的。例如,各种QQ会员、黄钻等就是增值服务盈利模式的主要代表。

1.3网络游戏盈利模式

目前,很多网页打开之后,都会出现一些弹跳窗口,而这些弹跳窗口大都是一些游戏的入口。一旦点击登录进去,就会进行收费,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网络游戏的盈利来源主要有各种游戏计费卡的收入、各种游戏广告收入以及各种游戏衍生产品的销售收入例如各种游戏装备的销售收入等。近年来,我国网络游侠的盈利收入在互联网经济的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愈来愈高。

1.4产品销售的盈利模式

互联网经济下的产品销售盈利模式,实质上是指传统的产品营销方式借助互联网的发展与延伸。在这种盈利模式下,人们可以进行各种实物产品的交换与买卖,包括各种文化、信息与服务等,同时还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各种虚拟产品的销售等。其中,阿里巴巴、淘宝网是其中典型的代表。卖方与买方通过互联网获得自己所需要的东西,完成交易过程,提高经济利润。

1.5并购增值盈利模式

该种模式是指,各种互联网企业之间通过并购或者重组,调整原有的企业结构,从而实现企业的价值增值的模式。首先,从互联网企业之间的并购重组来说,就是一些大型的综合性的互联网企业将一些经营范围不同的小型互联网企业进行并购,从而扩大企业的经营范围,提高经营利润等。例如,新浪与中华英才网进行并购、网易与搜房网合作建立的网易房产网站等。其次,从互联网企业与传统企业的并购方面来说,各个传统企业通过并购,使自己的经营范围逐渐渗入到互联网经济范围内来,扩大了经营范围、内容,拓宽了各种经济来源。而互联网企业则通过并购,提升了品牌与企业的形象,吸引更多顾客。总之,并购增值模式的应用,实现了双方(传统企业与互联网企业)的优势互补,提高了企业的盈利水平。

这些盈利模式的应用,极大地促进了我国互联网经济的繁荣发展,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当然,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是一帆风顺、十全十美的,总是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相关人员必须充分考察各个模式的合理性与否,从实际出发,选择最合理的盈利模式,以便从根本上提高互联网企业的盈利水平。

2.我国互联网经济发展的现状及发展建议

正如上文中所提到的,当前我国互联网经济发展迅速,既丰富了广大消费者的生活,满足其各种需求,又促进了互联网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同时,我国的互联网经济也在朝着产业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各种互联网广告、短信、网上购物、宽带服务以及网络游戏等已经成为互联网经济的主要盈利模式。从宏观方面来说,互联网经济的繁荣发展为我国经济的总体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促进了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提高了传统产业的竞争力。而从微观方面来说,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我国劳动者素质的提高,优化了各种生产要素,提高了生产效率等。总之,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是好的,取得的成就也是显著的。但是,我们都知道,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也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过程也是如此。

互联网经济之所以能够顺利开展,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信任”是十分重要的。与此同时,信用问题也称为制约我国互联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以一些注册性网站为例,由于网络安全建设不合理、不完善,用户在注册成功之后,其相关的信息被一些“黑客”所窃取,导致用户的信息泄露,给用户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这也使得用户对网站运营的安全性产生质疑,从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互联网经济的健康发展,不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和谐。

为了促进我国互联网经济的顺利发展,政府及相关企业必须十分重视“信用”课题,并围绕这一课题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进一步提高互联网经济的盈利额。首先,政府必须完善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各项法律法规,在借鉴国内外其他国家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有利于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法规,为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保证互联网经济发展中的“信用”的积极作用,促进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完成。其次,要加快各种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为互联网经济的顺利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另外,还要加强队伍建设,成立一支专业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以为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再次,要加强对互联网经济的市场把控工作,对那些违法市场经济法则的行为进行严厉惩罚。要严格互联网企业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核其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与否,不允许各类违法经营活动的开展。同时,要十分注意各种网络安全建设,建立并完善各种防火墙,规避各种潜在风险,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防止消费者信息泄露等现象的出现。

总结

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是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整体提升做出了较大的贡献。而各种互联网经济盈利模式的出现及应用,更是为我国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途径。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也会有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出现。这就需要互联网盈利模式的不断更新与完善,促进盈利水平的不断提高。同时,针对当前互联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国家、政府、经营企业及个人都应该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国家和政府要从法规及基础设施方面为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要求自己,守法经营,不断开拓创新,扩大经营范围,并选择合理的盈利模式,提高自己的利润收入。而对于消费者个人来说,要充分了解互联网下各种经济活动的风险性,提高自己的风险识别能力,从而选择可靠的互联网服务,在维护自己信息安全的基础上,满足自己的各项需求。

互联网经济的长期发展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努力与配合。相关人员要加快创新,积极探索互联网经济盈利的新模式,促进我国互联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相信未来,我国互联网经济一定能开拓出新的天地,盈利水平进一步提高,这对于提高我国国民经济的总产值、提高综合国力以及国际地位等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陈禹希.我国互联网经济盈利模式探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5(03)

[2]莫智勇,刘欣.基于用户角度类型化网站品牌价值评估模型研究[J].广告大观(理论版),2011(06)

盈利模式的相关理论范文第5篇

论文关键词:主题公园;盈利模式

自从1989年深圳华侨城投资创建的“锦锈中华”景区建成开业,到十多年来陆续建设开业的“中国民俗文化村”、“世界之窗”、“欢乐谷”一期等大型文化主题公园,都相继取得成功。大型主题公园在我国开创了新局面,北京的“世界公园”、江苏苏州的“苏州乐园”、浙江杭州的“宋城”和“杭州乐园”、云南昆明的“云南民族村”和“世界园艺博览园”、海南三亚的“南山文化旅游区”、广西桂林的“乐满地”等大型主题公园,都已达到较高水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在这几年冰雪节期间创建的“松花江冰雪大世界”,也可称为特定时间段内的大型主题公园,其策划和经营管理水平也已大体与国际接轨。然而在主题公园蓬勃发展的同时问题也随之产生。伴随着理论界一场旅游资源能否复制的学术讨论,上百个旅游主题公园(包括各种影视城)产生,但是没有中国特色的主题公园,很多以影视城为代表的主题公园已经开始衰落,大量的固定资产闲置,主题公园何去何从已经成为一个严峻的产业发展问题。

主题公园是以经济盈利为目的,根据选定的文化背景,主要依托人造景观和设施使游客获得体验的封闭性景点和景区。根据主题公园所能提供的旅游体验类型(产品形态)对其进行分类,目前的主题公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景模拟型,各种影视城类型的主题公园;游乐型,比如苏州乐园、锦江乐园(华东)、梦幻水城(珠海);观光型,锦绣中华,世界之窗(深圳)等;主题型,基辅号航空母舰(天津)、明斯克航空母舰(深圳)、各种水族馆;风情体验型,各种民族村、民俗村。

一般来说以上几种主题公园的盈利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提供初级体验(经历)的机会出让,比如:出售门票;提供有助于丰富体验(经历)的相关服务以及相应的服务体验本身,比如:提供餐饮,住宿服务;出让围绕旅游者(潜在旅游者)的消费能力所带来的可能的收益机会,比如:旅游区内的招商、景区节庆活动商业赞助;获取资本投入后在旅游项目所在地溢价收益的其它商业开发,比如景区,旅游目的地的房地产开发;出让、出售具备知识产权特点的商品,比如:玩具、旅游工艺品、纪念品等;提供保证旅游景点景区内居民可以市场化的公共服务,比如:供水,供电等。

以上六种主要的盈利方式是建立在游客到来这一基本事实之上的,即便是建立在景区本地居民的消费能力基础之上的盈利方式也需要通过游客的到来实现相对的规模经济。

目前国内的主题公园存在盈利模式单一的问题,有很多主题公园几乎只有门票收益一种盈利方式来架构其盈利模式,主题公园产业势必衰退。单一的盈利模式本身就是一种风险,这使得主题公园管理者很难获得有效的融资成果。因而有必要重新认识主题公园,统筹发展,科学谋划,摸索主题公园盈利的途径和步骤。

一、探询市场化商业运作模式

(一)资源资本化模式

资源资本化模式是主要针对一些自然和人文资源本身比较丰富的主题公园而设计,利用主题公园资源本身的不可替代性通过资本化的手段展开经营。其资本化的部分包括土地、林产、水资源等。首先明确旅游资源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国家只转让经营开发权,由于主题公园作为旅游资源的外部性,所以其行政管理权规划权和文物保护权就必须由政府行使。可以在其收入中划拨一部分固定费用加以维护。而转让的开发经营权包括公园管理权、开发权、招商权、门票收益权、经营项目开发与收益权等。旅游经营权本身可以抵押,门票收益权可以向金融机构贷款,而土地使用权可以质押贷款。这样的形式应有法律形式加以确认。比如森林公园和温泉公园以及一些有特殊文化吸引力的公园,他们的设计都可以从资源资本化模式去经营。

(二)独特性产品吸引模式

独特性产品吸引模式是在资源本身不够形成游客吸引力的情况下,通过注入性的产品打造来设计出游客吸引力。这种模式的运用需要结合四个方面因素加以考虑: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旅游目的地的形象感知;主题公园产品的无替代性或稀缺性;决策者行为。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的挖掘本地和吸收外来文化元素,打造独特性的产品。

(三)价值链模式

主题公园的价值链包括主体链、分支链和子链三个部分,其中主体链包括门票、游乐项目;分支链包括餐饮、住宿、旅游纪念品;子链包括公园会展、对外招商和其他对外盈利服务。

二、设计全新的游憩方式

目前,我国各种主题公园发展参差不齐,其原因为我国大部分主题园的开发者大多是地方政府部门和相关投资机构,他们往往从本地区和本部门的利益出发,从而导致选题、规划、选址、运营等各方面的错位,缺乏相互协调、互动关联。

主题公园作为一种大众化的休闲产品,必须改变以往那种单一的主题设计、旅游者参与性不强、体验不足的被动局面。所以,主题公园的规划设计应该需要专业的旅游规划、策划智力机构,为主题公园的发展把好主题脉、规划策划出可行的方案、创造出全新的游憩方式、设计合理的商业运作模式,指明发展方向。

在游憩方式设计过程中,应遵循人本主义、审美凸显与独特吸引力、情境化与体验化、游乐产品化等四大原则,追求实用可操作、独特奇异的创意观念。把主题公园的观赏、运动、教育、娱乐、休闲等各种功能元素加以通盘考虑,形成主题公园的独特吸引点。例如,西部某旅游城市的主题公园设计出一项“在这里,给你一个支点,你可以撬动地球”的游乐项目:即是运用科学的物理原理和物理结构,设计出一个在杠杆这边,只要你手指轻轻一动,在杠杆另一边,硕大的地球就被撬起来的娱乐场景体验区,不仅让游客学到了趣味的科学知识、了解了神秘的历史典故。

三、树立整合营销传播理念

具备了良好的市场运做方式,设计了全新的游憩方式以后,下一步就是主题公园营销。主题公园的营销应该树立“整合营销传播”的理念,这一理念发源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的“传播合作效应”概念,但直到20世纪90年代才得到了广泛的关注。目前,整合营销传播的理念已经受到我国旅游营销界的大力追捧。它的本质含义是:注重对营销信息传播手段的整合以及对传播效率的评价,而不是传统营销理论所注重的营销的所有环节。

四、加快公园经营管理人才开发

目前,我国公园数量众多,类型齐全,但主题公园经营管理人才还相当匮乏,而且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旅游运营人才培养体系。所以,对主题公园是运营人才的培养是十分迫切的。

关于我国主题公园的旅游人才开发,主要是三全开发,即全员开发、全程开发、全能开发,就是对全体员工进行平等而有序的开发,进行全员培训和人力资源的整合。全程开发,主要包括员工全程开发和项目全程开发,根据不同的人力资源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实施不同的开发策略。全能开发,即是从员工的知识技能的横向开发和员工职业生涯的纵向开发。

五、实现多元化的盈利模式

主题公园的盈利模式:即主题公园通过投入相关经济要素后获取经济收入的方式和获取其他物质利益手段的结合,其核心是主题公园获得现金流入的途径组合。从对主题公园产品系列的横向和纵向的挖掘深度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盈利模式(按产品开发深度顺序排列):

旅游门票盈利模式:即通过简单的圈起来收取门票的模式,这是主题公园最基本和最初级的盈利模式。

游憩产品服务盈利模式:即提供有助于丰富体验(经历)的游憩服务以及相应的服务体验来实现盈利的模式,它是主题公园的核心盈利模式。

旅游综合服务盈利模式:即是在主题公园区,通过旅游者的餐饮、住宿、购物等相关外延服务来获取盈利。

公园商业盈利模式:即通过自身的节庆活动和对外招商以及其他会展、广告、等其他的一系列对外服务而达到盈利目的的盈利模式的组合,这是主题公园的深度开发盈利模式。

因此,必须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科学分析遇到的实际问题,认真谋划,通过多种方式来实现主题公园的盈利,不断发展壮大我国的主题公园业,为我国旅游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做出贡献,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杨程波.主题公园——城市旅游形象的新名片[N].中国旅游报,2004-06-15.

2、何建伟.深圳华侨城旅游文化特色探析[J].旅游学刊,19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