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社会责任体系建设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因素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也开始关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但是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的关注比较晚,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我国的相关研究都比较欠缺,因此目前我国企业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上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在阅读2007至2009三年来上证所食品饮料行业102份年报后,笔者发现我国企业积极主动全面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意识还很单薄,仅有一家企业有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但近年来,随着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逐渐重视起来,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情况略有好转。本文总结了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及问题,并对提高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提出政策建议。
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
(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规范
虽然近年来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受到社会各界日益关注,但是无论是理论成果还是实务经验都有所欠缺。涉及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对较少,从立法角度看,我国的起步较晚,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我们仅能从《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公司法》、《证券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零散的找到关于要求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义务的内容,并且基本上只是要求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或是保护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我们可以看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和政府的压力,而目前我国关于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法律法规内容相对笼统,缺乏社会责任披露的规范标准,反应的社会责任内容也比较狭隘,对企业所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及披露要求涉及也很少,这就导致了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可操作性大大降低。
2006年深交所出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率先将社会责任引入上市公司,标志着从立法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做出进一步规定,该《指引》包括股东和债权人、职工、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也包括环境保护和社会公益活动,明确规定了企业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并且披露社会责任信息,这为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提供了相当重要的参考依据。2008年1月4日,国资委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要求中央企业必须对利益相关者和环境负责,但这仅仅是对央企提出的要求。
虽然,我国企业进行社会责任披露的法律环境尚不成熟,但是总体来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立法在近年来还是有了长足的进步。所以为了让企业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过程中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制定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准则成为了必须尽快解决的一大问题。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
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仍然包含在财务报告体系当中,并且采取自愿的方式对外报告,这样无疑为信息使用者带来了难度,也不利于政府的监管。披露内容具有较强的随意性,同一企业不同年份的财务报告关于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在内容和形式上变化皆比较大,这对政府建立标准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体系提出了要求。从财务报告中可以看出,近年来企业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有微弱的增长趋势,但是以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形式对社会责任信息进行独立披露的企业仍然较少,在调查的34家公司,102个样本数据中,仅有两份独立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报告。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存在问题
(一)相关社会责任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相应准则规范
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从法律上看,是属于义务范畴,然而当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披露还属于自愿披露的阶段,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家和政府的压力,而目前我国关于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法律法规内容相对笼统,仅仅出台了一些指导性的法律法规,缺乏社会责任披露的规范标准,反映的社会责任内容也比较狭隘,因此企业执行起来有一定的难度,也给具体实施造成了障碍。同时也由于缺乏一定的准则规范,大部分企业不会主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或者即使有一些企业披露了相关信息也无法去准确衡量其信息质量,信息使用者可能会对其真实性产生质疑,从而影响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效果。因此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的阶段,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就显得更加重要。
(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
长期以来的会计目标使得企业旨在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这导致了企业片面的追求企业的经济价值而忽视了社会价值的体现,当前我国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淡薄,近几年来,我国的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地沟油”、“三聚氰胺”等事件的发生从根本上讲是在于广大企业没有充分意识到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重要性,我国企业对社会责任视而不见的态度势必会对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产生极其负面的影响。因此,应当让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充分意识到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加企业对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程度。
(三)我国大型企业未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具有较大示范效应的大型企业应当成为信息披露的先锋,然而,就样本数据来看,我国的大型企业虽然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做了有意义的尝试,但是和国外的大型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相比仍然存在着不小的差距,示范带头作用并不理想。可喜的是,2008年1月4日,国资委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要求中央企业必须对利益相关者和环境负责,相信这一政策的出台会对央企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改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政策建议
2008年1月4日,国资委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要求中央企业必须对利益相关者和环境负责,不能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这一政策的出台会对央企的社会责任披露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重视程度也日益增强,虽然目前我国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还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意识淡薄等多种问题,但是目前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根据上述分析和实证研究结果,本文从政府、企业、社会公众三个方面提出以下建议,期望推动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更好更快发展。
第一,政府应当逐步制定和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我国虽然有《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公司法》、《证券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到一些有关社会责任的内容,但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没有法律强制性的要求,企业往往不能主动去承担社会责任以及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因此,我国政府应当抓紧对企业披露社会责任方面的立法工作,形成一套完整的立法体系,切实保障员工、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使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更加规范。
第二,企业应当提高履行社会责任及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意识。这里也包括了提高利益相关者要求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意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不论是对企业自身还是对外部投资者都是有用的,企业所具有的社会意识直接关系到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质量的高低。目前,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仍然处于自愿性的阶段,因此,这要求企业以及其利益相关者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意识。企业应当对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建立健全社会责任履行的监督机制,不仅关注企业的经济效益,也要关注其社会效益。这有利于企业提高自身竞争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因此,我国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应当认真履行和披露社会责任,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带动整个社会的责任感。
第三,开展社会责任审计工作。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监管薄弱是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权威性的重要因素,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在我国属于新生事物,暂无严格的规范可循,内容上的不完整和形式上的不规范导致了信息使用者对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产生质疑。因此社会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就显得尤为重要,社会责任审计被认为是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效工具,实施社会审计工作将使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走向正规化和规范化。政府应当率先组织开展这一工作而企业内部也可以进行社会责任审计,利益相关者和社会公众积极监督。我们应当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已有的经验,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责任审计模式,这样也有利于我国关于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法律法规的制定。
参考文献:
1、李正.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因素实证研究[J].特区经济,2006(8).
2、沈洪涛.公司特征与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来自我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会计研究,2007(3).
3、马连福,赵颖.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J].证券市场导报,2007(3).
4、沈洪涛,杨熠.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价值相关性研究――来自我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当代财经,2008(3).
5、王怀明,宋涛.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的实证研究――来自上证180指数的经验证据[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
6、李正.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研究――来自沪市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中国工业经济,2006(2).
7、吕立伟.企业税收保值信息披露与社会责任履行的实证分析[J].财会通讯(学术版),2006(8).
8、袁蕴.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价值评价研究[J].生态经济(学术版),2009(1).
9、Epstein M J,Freedman M.Social Disclosure and the Individual Investor[J].Auditing & Accountability Journal,1984(4).
一、我国建立社会责任会计的必要性
市场经济的建立促使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同时社会经济生活中也出现了许多令人担忧的现象,为了企业“内部利益”,环境污染愈发严重,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企业偷税、漏税现象时有发生,职工利益、消费者利益得不到保证。因此逐步建立社会责任会计,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监督反馈已成为必然。
二、建立社会责任会计的现实意义
1.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些企业片面追求产值和利润,不计社会成本,不顾环保要求乱上项目,随意排放烟尘、污水甚至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损害生态。建立社会责任会计可以用会计方法计量企业经营活动带来的社会成本和社会效益,并将此信息提供给法院、环保局、工商局等部门,检查促使企业减轻并消除环境污染,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做到提高经济效益与提高生态效益并重。
2.保障职工利益。一些企业为了获取超额利润,通过延长工人劳动时间,剥夺职工法定节假日,不缴纳职工劳动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克扣职工工资等手段降低人力成本。因此,国家需要利用社会责任会计提供的信息加强管理,考核企业在劳保等方面的管理情况,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出现。
3.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利益的驱使下,抽检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假冒伪劣产品屡见不鲜,消费者权益受到极大侵害。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贸易竞争已到了白热化阶段,一个国家产品假冒伪劣、工程粗制滥造、服务蛮横低劣,不但在国际市场上受到抵制,而且会给国家造成很坏影响,运用会计手段定期由企业反映提品和服务的贡献,一来可以时刻提醒企业注重社会责任的完成,二来可以为国家宏观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必须建立社会责任会计
1.是企业建立自身形象、信誉的需要。《财富》杂志评选最受敬佩公司的指标有9项:创新能力、发展与吸引人才能力、公司资产整合能力、产品服务质量、管理质量、金融信誉、社区和环境责任感等,这里有一些正是社会责任会计所要反映的,依这些指标1998年美国最受敬佩的前10家公司分别是:通用电气公司、可口可乐公司、微软公司、戴尔计算机公司、伯克希尔・迪斯尼公司,虽然评价指标中没有营业收入和资产规模,但这9项指标反映了企业在公众中的形象及企业的综合素质,这10家公司有8家都排在世界500强行列中。
2.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需要。随着消费者绿色意识的加强,消费者在进行消费选择时,不但关注产品价格、产品技术标准还更注重生产过程和绿色标准。据1990年的一次调查,有70%的北美人在1989年因为环境的理由拒绝使用某一产品,或转向使用另一牌子产品。我国已正式加入WTO,加入WTO意味着关税的降低,意味着市场开放,但也意味着绿色壁垒的加强。不符合环境标准的物品不准买卖,这已成为国际贸易的一条准则。
四、社会责任会计的内容
1.企业对环境保护的责任。企业活动对环境的破坏(如污染、资源浪费)及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支出与实际取得的成效,都应该成为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的重要内容。如处理废水、废气、废渣,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稀有资源耗用,以及对社会性环境治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等。
2.企业对社区的责任。包括为所在地区公共交通、市政建设、医疗保健、娱乐设施等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对文化、教育、体育及公益活动的捐赠,为社会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特别是对失业者、妇女、特困家庭、残疾人提供就业方面的便利等。
3.企业在人力资源开发方面的责任。包括对人才的招募录用、技术培训、职务轮换、职工福利改进、劳动条件保护、企业环境美化、与员工交流等方面。
4.企业对消费者应履行的社会责任。这涉及到企业和顾客之间的关系,即产品或服务所造成的社会影响,主要包括产品的安全性、社会咨询服务、广告的真实程度等。
5.企业对政府应履行的责任。主要包括企业缴纳的各项税金、分配的利润或股息、上缴的各项基金及附加费用、为国家安置转业军人、解决下岗工人再就业问题等。
五、基于信息决策价值的报告模式
1.对于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与股价的拟合性较高的行业,如公用事业和交通运输业,信息使用者对其所做出的社会贡献信息比较关注,可以采用独立报告模式,即保持原有的会计核算体系不变,单独根据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的要求,附加提供社会责任报告。比如:编制独立的社会责任资产负债表、社会责任利润表和社会责任现金流量表。独立报告模式是当前西方发达国家跨国公司普遍采用的报告模式,这种模式要求企业对其承担的环境受托责任和社会责任进行全面报告。
中小民营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价值,中小民营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9%,创造了GDP总量的70%以上,工业比重占60%,75%的就业机会、70%的技术创新、65%的国内发明专利,以及80%以上的新产品均来自中小民营企业。因此,中小民营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具有极其显著的影响。但是,近年来一系列的国际反倾销、绿色壁垒、SA8000社会责任认证标准等对我国中小民营企业构成了严重的生存威胁,“颠覆在即”或许不是危言耸听。据商务部统计,自1979年至2004年9月,34个国家和地区发起了665起针对或涉及中国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特保措施调查案件,其中反倾销案件达594起,涉及4000多种商品,影响了约191亿美元的出口贸易。加入WTO后,上述案件数量、涉及金额均呈上涨趋势,仅2004年,就有18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出口商品进行了60起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涉案金额近10亿美元。我国已连续9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尤其是近两年来,个别国家还出现了针对中国商品和商人的严重暴力事件。导致这些厄运频发的原因固然很多,但就从我国中小民营企业自身角度而言,与我国大部分中小民营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有密切的关系。
一、社会责任缺失的表现
1.肆虐生态环境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和“吃子孙饭”是我国相当一部分中小民营企业生产现象的真实写照,自然资源的无序、无度开采导致了生态环境的严重恶化,个别中小民营企业对资源和环境的破坏甚至可以比喻为“肆无忌惮、穷凶极恶”恐不为过。地陷频发、山秃(甚至是已经“无山”)接踵、荒漠扩大、沙尘弥漫、河流干涸、水质污染,……有的地方由于自然资源严重匮乏、环境严重恶化已经迫使百姓“背井离乡”,远走他乡。根据国家统计局和环保总局2005年11月的调查,在我国2900多万家中小企业中,80%以上的工业生产存在严重的污染问题,占我国污染源的60%。由此可以说我国相当一部分中小民营企业是以彻底牺牲环境和资源为代价获取不适当的价格竞争优势的。
2.侵犯员工权益
超负荷劳动强度、工作条件恶劣、缺乏安全保障、拖欠克扣薪水、降低工资标准、随意加班加点、非法雇佣员工(尤其是童工)、辱骂体罚员工、限制人身自由、性别歧视、性骚扰和犯、不提供法定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等等现象在中小民营企业屡见不鲜,频频见诸报端。《中国纺织服装行业企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2006》显示,100%的被调查企业都存在超时工作现象,部分企业员工每天工作达13个小时,晚上加班4-5个小时,每周工作时间达83-90个小时,有的企业的员工3个月内仅能休息1天,4个月内仅有3天休息;全国总工会2005年的调查则显示,2002年~2004年职工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人数占81.8%,还有12.7%的职工工资低于当地工资标准。港澳台企业年平均效益增长33%,但是职工工资增长为零;另据《中国经济周刊》,2005年以前31省区制定的工资标准没有一个达到国际认可的占社会平均工资40%-60%的水平。北京达到24%,深圳达到18%。关于最低工资标准,据河北省总工会2005年对1021家调查,达标的企业仅占58%,达标的职工仅占59%。这种侵犯甚至践踏员工权益的不法行为,不啻是在贩卖着员工的血汗。这就难怪国外媒体经常将我国企业称之为“血汗工厂”了。近年来,我国沿海地区持续出现的“民工荒”、“技工荒”、“招工难”等现象即是民工权益受到侵犯进而对当地劳工环境深度失望导致的结果,已经造成了不少企业生产经营难以维系,严重地削弱了企业的履约能力,许多企业不得不放弃订单。
3.盛行假冒伪劣
造假是当代中国经济中非常普遍的现象。假烟、假酒、假药、假鞋、假广告、假奶粉、假名牌、假服装、假棉花、假虾米、假鸡蛋、假鸭蛋、假种子、假工程(豆腐渣工程)……,无假不造,除了飞机大炮轮船等实在造不出的以外,任何可以牟取暴利的都有假货,这些假货严重地威胁着消费者的衣食住行和生命安全,而中小民营企业是假货的主要来源。据有关部门对部分省市2000多户中小企业质量调查统计,产品质量基本合格的企业占74%,产品质量不合格及伪劣的企业占26%。如果说,假服装、假名牌等尚可忍受的话,其他诸如假药、假食品、假工程的制造者,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故意杀人犯”。
4.缺乏公益爱心
据新华网报道,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流通与消费研究室主任陈新年称,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有过捐赠记录的不超过10万家,就是说99%的企业从来就没有参与过社会慈善捐赠。由此可见,我国绝大部分中小民营企业在社区贡献、关爱特殊群体、关注社会公益事业等高层次社会责任方面还有很大的距离。
二、社会责任体系的建构
企业发展的实践证明,具有社会责任感是决定企业能否在全球化运作中获得成功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因此,针对我国中小民营企业而言,迫切需要建立社会责任体系,规范企业行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否则,春蚕作茧必自害。
1.企业自身要自尊、自爱、自省、自律
中小企业自觉主动地承担自己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实际上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起码的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这就犹如一个人,不能利己而损人,更不能故意去伤害人。据欧美国家最近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70%的消费者认为“企业对社会的承诺是他们购买产品或服务时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超过50%的消费者表示他们会对没有社会责任的企业采取负面行动,20%的消费者则表示他们过去已经采取过惩罚这类企业的行动。瑞典一个消费者组织于2004年拍摄了一部关于中国9个玩具企业劳工状况的电视记录片,反映了中国企业劳动条件、工时等方面的问题,节目播出后引起了瑞典全社会的极大反响,消费者纷纷提出抵制中国玩具和出售中国玩具的企业。由此可见,即便是为了企业自己的利益,也应该使我们的中小民营企业觉醒了,缺乏社会责任将是死路一条,并且还将受到有关法律的追究,承担经济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中小企业要自觉地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认真审核劳动力成本,依法发放员工的各类工作薪水,并不断提高员工的工资水平,提高企业生产成本,合理、合法、合情地规避外国征收反倾销税,既不授人于柄,更有益于企业员工,可谓一举两得。
2.健全法律法规,公正执法、违法严究
经济行为者之间互动发生的行为性约束(包括以行为习惯和惯例形式出现的非正式约束,以及由国家强制执法的法律形式出现的正式约束),主要是依靠社会制度(包括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经济制度)而产生的。对于中小民营企业而言,法律制度约束具有很强的刚性作用。如果企业违反了法律,就给予严惩,极大地提高企业的违约成本,甚至依法取缔(强制没收),并且对企业法人实施人格否认制度,这样即使企业缺少履行社会责任的内在动力,也不得不在“可置信威胁”下履行社会责任。
推进企业立法工作,完善对消费者、利益相关者的保护职责,以及相关救济措施,包括强制企业对受害人给予经济赔偿,直至对企业法人予以刑事拘留、判刑等。深圳市就曾刑事拘留了8名欠薪企业主,在社会引起了广泛的反响。同时,还要进一步细化相应法律法规条款,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除此以外,还应该对企业应该履行的某些道德义务实施法律化管理,取消某些不利于中小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规定。例如,按现行规定,企业捐赠款物的金额如果超过当年税前利润的3%,超额部分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这就意味着企业捐赠越多,纳税就越多,显然是不合理的,势必会打击企业捐赠的积极性。
3.完善政府激励约束机制
依靠企业自律难以避免中小民营企业的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行为,法律强制性约束并不是目的,为了促进中小民营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政府还应该采取积极的扶持政策,全力支持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诸如优先解决社会责任意识强、信誉良好的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融资问题;金融、保险、工商、质检、海关、法院,以及担保机构等,共同为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政府、非政府组织设立发展基金,以及建立中介服务组织提供服务。
在完善政府激励约束机制方面,关键是形成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行政官员、地方官员的业绩评估体系,既要严厉打击地方保护主义,更要减少那些具有审批权、监管权的行政官员的公权使用范围,降低其自由裁量权限,采取问责制和追责制,凡是因为审批把关不严和监管不严等行政不作为等,造成经济损失、环境污染、工程质量等问题不仅严惩企业和企业法人,也要严惩其审批官员。
4.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制度
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会计计量和报告体系,严格规定企业应揭示的社会责任的基本内容、计量方法和对外报送形式等,迫使企业向社会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进而使企业自觉遵法、守法。
5.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
早在1924年,谢尔顿就把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人类需要的责任联系起来,并认为公司社会责任含有道德因素在内。这种崭新的哲学思想主张,公司经营战略对社区提供的服务有利于增进社区利益,社区利益作为一项衡量尺度,远远高于公司的盈利。
企业社会责任从其产生的伦理基础到最根本的内涵都对责任概念有所改变。很明显的一点就是每一个企业不仅要根据他们自己的企业来定义适合他们的企业责任概念,确定它的内涵,不断地进行内部的一些评估;同时,还要求每一个企业对企业之外的社会、政治、经济甚至环境的其他社会责任方面进行评估。所以说,企业社会责任产生的基础是道德伦理,并随着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开展,又获得了社会和政治的内涵。
与责任概念相对应,企业社会责任也就是指企业或其组成人员不能任意地行动,企业经理层在进行商业决策时应受到某种限制,即要求企业管理者对决策事项作出解释、说明或表白。所以,我们认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应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涵:
第一,向谁负责。这里主要是指企业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谁承担责任,是企业股东、特定的利益相关者、一般公众、环境、社区或国家?
第二,为什么负责。这里主要是指企业责任设立或履行的类型和性质,即为了充分有效地履行企业的承诺或义务,企业应当做什么以及如何做?
第三,责任主张的基础。这里是指主张企业承担责任的基础或理由是什么?从描述性的角度而言,它可以指对企业作为或不作为进行解释或说明的预期,也可以指对提供上述解释或说明的能力和/或意愿。从说明性角度而言,它是指对企业作为或不作为进行解释或说明的规范性需求。这里强调的是,举证的责任落在了企业及其人身上,即由他们解释作为或不作为的理由。
第四,责任的严格程度。企业活动的某些领域是受到国家限制的,在这些领域,当企业的作为或不作为超过了国家规定的限度,就有可能受到责难或惩罚。但在另外一些领域可能不受国家限制,在这些领域无论企业的作为或不作为,既不会受到严格的非难或责备,也不会受到特别的惩罚。此种意义上,只有一定程度的责任才会变成企业的义务。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价值观
尽管企业社会责任并没有一个单一的定义,但它却有本质上国际上普遍认同的理念,包括: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节约资源等。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价值观应包括如下方面:
第一,公平正义。
第二,诚实信用。
第三,遵纪守法。
第四,尊重人权。
第五,经济高效。
第六,尊重环境。
第七,节约资源。
第八,信息分享。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参照要素
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看,确立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学者探讨问题的出发点和视角的不同,会导致他们采用不同的标准为自己的理论服务。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并且使公众满意,则必须遵循一定的标准。国际社会对于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确立也存在着分歧。标准的具体事项可能不同,但主要方面却大致相似,应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动机
对于企业管理者而言,执行其责任,特别是社会、道德和环境责任,他们必须从某种动机或某一套动机出发吗?他们必须以意图帮助某些个体而非他们自己,或帮助某些群体而非股东才意味着承担了责任吗?他们的某些责任会涉及履行某些完全自愿的行为,即并没有法律和强大的社会压力要求他们去做吗?动机标准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潜在标准,该标准往往通过企业的行为才会显现出来。
盈利
是否有牺牲企业的获利能力的企业责任?企业高于一切的责任就是经济责任吗?盈利标准是否为企业责任的唯一标准往往成为区分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试金石,尤其是当企业的盈利标准与其他社会标准相冲突时如何取舍。
受企业决策影响的群体
是否要求企业管理者直接帮助某些个体而非企业股东?如果是的话,会是什么样的受益个体或群体?这个标准也是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的最主要的来源,利益相关者如何确立或划分成为理论争论的焦点。
行动的类型
对企业管理者的预期或要求是什么,是仅仅对其他人的目标的绝对不干涉,还是积极帮助实现这些预期的目标?随着企业对社会影响的日益增强,企业的任何活动都会与社会相关联,会对社会产生不同的影响,跨国公司则将其影响扩大到了全球范围。
影响的类型
企业管理者是只要考虑其行为的直接影响,还是也必须考虑行为的间接影响?影响的类型是直接与利益相关者的范围相关的。
受影响群体的已知的或理想的利益
企业管理者要对受到其决策影响或干涉的某个群体或某些群体的已知利益负责,或者对被证明的或最佳的利益负责?
这些标准是探讨企业社会责任时必须做出回答的。它们虽不能代表企业社会责任的全部内涵,但的确表达了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方面。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体系的主要内容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责任底线体系
所谓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责任底线体系,是指作为经济组织的企业从事或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应当依法承担的基本责任体系,即法律责任体系。它主要包括对国家和社会的市场秩序维护责任、对股东的经济责任、对员工的安全与福利责任、对消费者的产品责任以及对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的环境保护责任。亦即企业应当依法对国家、社会、生态环境、消费者、员工和股东等利益相关者承担的市场秩序维护责任、经济责任、环境保护责任、消费者利益保护责任、员工安全与福利责任和对股东的责任等基本法律义务。这也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企业在这里承担的不仅是责任,更是其应尽的法律义务。
在一个法治社会里,企业作为法律拟制的“人”,作为企业公民,当然要遵守法律的规定,满足法律要求其履行的法律义务。我们常说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当然要承担其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法律义务,如缴纳税费、生产质量合格的产品、诚实信用等。所以,企业首先应承担的责任就是遵纪守法,做一个守法的企业公民。这也是企业能够生存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这种经济组织是被设计来创造利润的,也就是为赚钱而来的。所以,企业的经济责任就像人活着需要呼吸空气一样的正常和必须。企业的经济责任是企业在市场中生存的基本条件,但企业盈利不能以违法手段获取,而应遵循市场规律,诚实经营合法获取。另一方面,企业的存在首先来源于股东的投资,如果没有股东的投资行为,也就没有企业的成立。所以,企业当然要遵守股东大会的意愿,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维护股东的利益。
消费者是企业的衣食父母,是企业的上帝。因此,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如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要求与国家标准。企业不得以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欺骗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等方式牟利。
任何企业的活动都离不开良好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企业所需的原材料、能源以及其他资源都来自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企业在其生产活动中又会向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排放大量污染物质。企业就成为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的污染与破坏的最主要的责任者。如何在生产满足社会需要的产品和保护改善自然环境与生态系统之间取得平衡,正是企业需要依法承担的环境保护责任。
企业要生存必然要进行商品交换,就必然会与其他人和组织发生一定的经济利益关系。这些与企业发生经济利益关系的人或组织,我们常称之为利益相关者,如企业的股东、员工、消费者、供应商、经销商等。一方面,企业的发展与存续离不开这些利益相关者的支持,另一方面,企业也对他们负有一定的社会责任,如加强对员工的安全保护、不断增加员工的福利待遇、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对供应商和经销商的管理等。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道德伦理高位体系
所谓企业社会责任的道德伦理高位体系,是指企业基于自身的情况和现状,应对国家、社会和公民承担比底线法律责任更高的道德伦理责任体系,主要包括对国家的政治和安全责任,对社会、社区和公众的伦理责任与公益责任等。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责任体系中,某些责任并非所有的企业都需要或可以承担,如国家政治与安全责任问题可能就主要落在诸如国家电网公司这样的国有大型企业身上。我们不能苛求私有或小型企业去承担这样的责任。
当今社会,企业经济组织已经变得日益强大,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影响和干预程度也在不断加强。在我国,国家重点抓的120户试点企业集团,在沪深两地股市上市的股份公司,国有的几家商业银行,铁道、石油、钢铁和电力能源公司等在国内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都是很明显的。企业集团对这种国家与社会的影响力使得国家也会赋予某些企业一定的政治任务或责任,如像国家电网公司这样的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就不仅要承担经济责任,也要承担一定的政治责任。国家安全是现代社会民族独立国家的首要任务。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在维护国家安全中同样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企业的利益和责任决定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目标。企业经济目标的缺陷体现在其利益最大化原则,往往重物不重人。企业的道德伦理责任则强调企业不仅需要经济目标,而且也需要道德目标,即企业的任何行为都必须具有道德价值,把尊重他人的正当利益与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结合起来。正如著名的哲学家怀特海所言,“一个社会的行为,主要受商业心态的支配。在社会中,若经商者看重自身的功能,这必能成为好社会……今天,企业正以昔日教会支配社会的方式支配着社会。这一历史现实给予了企业一种重大的道德上的责任”。
关键词:社会责任;成本管理体系;煤化工企业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3-000-01
近年来,我国煤炭行业发展不景气,但以煤炭为依托而延伸的煤化工产业有了飞速的发展。煤化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污不可避免。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要为环境保护付出相应的成本,成本管理压力不断增大。本文以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为前提,通过指出煤化工企业在环保节约大背景下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构建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成本管理体系,以实现成本的高效管理。
一、社会责任视角下煤化工企业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煤化工行业立足于自身煤炭资源充足的优势,依靠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坚持以煤为基、多元发展,充分发挥化工技术优势,着重实现由传统煤化工向现代煤化工行业如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等方向的转变。于此同时,生产成本、资金压力加大,成本管理环节存在的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成本管理流程不系统
现阶段,我国煤化工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成本管理能力不足,对发生的环境成本尚未进行独立的管理,而是计入传统的费用科目中,与所有成本费用进行统一管理,尚未形成独立的流程体系。企业没有设置相关部门对节能与环保的投资事宜做事前预测和评估,环境成本管理相对分散,未形成一个整体。这样一种单单在成本发生时才作为一项支出列支的管理形式是有碍于企业市场占有率的提高与经济的长远发展。
(二)成本控制方式滞后
近些年来,由于环境污染严重导致公众环保意识的提升,致使环保法律法规日渐严格,企业的利益相关方对经济与节能环保共赢的诉求也不断提升。来自多方的压力共同致使我国煤化工企业不断加大对环保设备和资金的投入,环境相关成本增多不少,企业成本管理压力加大。加之众多企业在成本控制环节指导思想―“先污染后治理”和手段落伍,直接影响整个成本控制的水平。此外,当前企业内部各个部门各自为战,“职责分明”,看不到各部门相互关联,成本信息存在“孤岛”现象,不利于生成准确科学的成本数据,成本很难一时从整体上得到掌控。
(三)成本核算体系不完善
国内煤化工企业成本核算体系建立较晚,基础薄弱。该成本核算系统尚存在着诸多问题。成本核算项目涉及料、工、费,只是基本框架。环境成本核算没有单独成一项核算科目,涉及环保设备或其他环保投入只是计入有关成本,不能反映环境成本明细内容。缺乏科学准确的核算数据,就无法为企业提供正确的成本预测、决策依据,影响企业各项决策的判断。
二、社会责任视角下煤化工企业成本管理体系的构建
目前,针对我国煤化工企业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对成本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一)成本管理目标规划
煤化工企业成本管理最终目标是以尽少的成本投入换得的环境与经济效益的最优回报。企业既不能盲目地为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企业经济活动所产生的环境污染。同时,也不能强行地为了环境保护而大力增加环境成本的投入,违背了企业“经济人”的宗旨。企业成本的管理目标可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合身的目标规划,不断优化。具体如下:
1.生产经营初期成本计划可根据“设计值”来进行制定。2.生产运营正常后,依据成本数据库中的详细信息按照“成本构成”预估成本计划。3.物料成本根据“配方”估算,相关费用根据全面预算的成本费用实行预估,车间管理人工工资按上月人工费用进行估算。4.环境成本应单列一项,记录具体与环保节能相关的成本投入,除大型设备的投入外,其他环保成本可按上月费用估算。
(二)成本核算
成本核算是指对生产经营成本、环境成本和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几个主要方面的核算。成本核算作为成本管理的关键环节之一,其准确性高低直接影响着之后的成本控制、考核和分析。做好成本核算意义重大。具体如下:
1.保证化工原料的投料是准确无误的,生产过程都需要全程跟踪记录。只有通过生产记录方能取得投料数据。2.材料成本要按生产批次方能计算。3.财务部门、人事部门等非车间人员工资计入管理费用,销售人员的工资计入销售费用,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计入制造费用,按设备的实际生产使用时间分摊,最后分摊到产品成本。4.期末产品结转只计算产品成本。同时对副产品可以采用“联合系数法”或标准成本法结转其成本。5.设置环境责任成本和待摊费用会计科目。“环境成本”一级科目下设能源耗用成本、环境污染成本和环境管理与教育费用等明细;“待摊费用”一级科目下设“待摊环境费用”明细,主要记录受益期超过一年的环境费用,最后分摊到产品成本。
(三)成本控制和考核
成本考核是指企业如期对成本指标进行比对分析,全面审查、考核和评价成本计划指标的完成结果和目标成本的实现状况。成本控制就是对基本生产经营成本、环境成本和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几个主要方面的控制。具体如下:
1.设定标准成本;2.将单耗作为重点考核指标;3.对于实际成本根据标准成本将其分解为标准的部分和偏离的部分,并找出差异产生的原因逐步纠正。4.按照成本形态将成本划分为固定、变动,重点考核变动成本部分。
三、结语
具有社会责任感并付诸于节能环保行动的成本管理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只有建立科学完善的社会责任成本管理体系并不断优化,才有助于企业解决现存在的成本管理难题,促使煤化工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新.煤化工企业成本管理的难点及对策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4(5):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