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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照明电气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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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照明电气设计规范

建筑照明电气设计规范范文第1篇

关键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措施

中图分类号: S611 文献标识码: A

目前,民用建筑电气安装较混乱,设计不满足规范,很多住宅的电气设计未考虑电器快速发展的趋势,这不仅制约居民使用家用电器,减少社会效益,也存在不安全的因素。随着家用电器的普及,规范住宅的电气设计成为炙手可热的问题。

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原则和目标

1.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原则

1.1.1 满足民用建筑的使用功能

建筑的电气设计原则需要满足如下几点:

1) 满足照明的色温、照度、显色指数;

2) 满足舒适性空调的新风量及温度;

3) 满足其上下、左右运输通道的畅通无阻;

4) 满足特殊的工艺要求,如:娱乐场所的部分电气设施用电、展厅工艺照明和电力用电等。

1.1.2 考虑经济效益

节能应该按照国情考虑经济效益,应该使增加的一些投资,在几年或者较短的时间里用节能减少的运行费用来进行回收。而不能由于节能,过高消耗投资,增加其运行费用。

1.1.3 无谓消耗能量的节省

无谓消耗能量的节省是节能的关键。首先找出能量消耗与建筑物发挥功能无关的地方,进而考虑采取的节能措施。例如变压器功率损耗、传输电能线路的有功损耗均为无用能量损耗,对于量大面广照明容量来说,宜通过先进技术降低其能耗。

1.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目标

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设备的选型应该满足居民在居住期内(30~50 年) 的用电增长,把居民远期的负荷发展作为依据,居民的生活用电到达中等的电气化水平作为目标。

2) 根据居民的生活情况,使民用建筑每户的供电在 4~ 10kW 水平,同时保证在居住期内,不再进行改造。

3) 电能质量合格,家用电器正常工作。

4) 为新建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作参考,使电气的安装一次满足要求,不做重复建设。

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常见问题

近几年来,发现很多建筑的电气设计者对一些规范条文理解的差异,导致设计上不尽合理,导致过于浪费,过高消耗投资,还有一些会带来居民在电气上不安全及使用不方便等问题。本人设计在以下的几个主要方面遇到:

1) 根据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 94 第 2.0.1条七:变配电房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房,且不宜与上述场所贴邻。在纯住宅楼设计时往往考虑设在一层,楼上卫生间位置局部设置夹层,但是往往屏蔽、降噪等措施做的不到位,导致楼上住户频频投诉。根据最新实施的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 GJ 242- 2011,4.2.2 条:当配变电所设在住宅建筑内时,配变电所不应设在住户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住宅建筑疏散出口的两侧,不宜设在住宅建筑地下的最底层;已比较明确要求住宅楼住户楼下不能设置变配电房,故纯住宅楼变配电房还是室外独立设置或贴邻底层架空比较好。

2) 根据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 GJ 16- 2008 第 13.9.12 条 2:当消防用电负荷为二级并采用交流电源供电时,宜采用双回路树干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自动切换应急照明配电箱。当采用集中蓄电池或灯具内附电池组时,可由单回线路树干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由于理解的差异,现在遇到有些审查和校对人员都要求住宅楼消防电梯前室一两个应急灯也要求单独设置双电源切换箱,这样感觉显得有点浪费。根据最新实施的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 GJ 242- 2011,9.3.1 条后面的条文解释:住宅建筑一般按楼层划分防火分区,扣除居住面积,住宅建筑每层公共交通面积不是很大,如果每层每个防火分区来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显然不是很合理。考虑到住宅建筑的特殊性及火灾应急时疏散的重要性,建议住宅建筑每4 层~6 层设置一个应急照明箱,每层或每个防火分区的应急照明应采用一个从应急照明配电箱引来的专用回路供电,应急照明配电箱应由消防专用回路供电;故本人觉得还是分层设置比较合理;除非前室面积比较大同时楼层又比较高,才采用预分支电缆每层设置应急照明箱。

3) 一些旧住宅配电改造的设计中,直敷布线或穿防蜡管,当导线遇垂直敷设时,不经过任何保护便进入明装照明开关,均不符规范要求。

4) 当暗敷线路按照最近路线来敷设时,由于民用住宅的面层较薄,线路管线的交叉不容易处理;此外,照明线路常用顶棚灯接线盒来进线分线,居民铺木地板时,常打断地坪内敷设的管线,引起电气不安全及使用不方便。暗敷线路沿着板孔、墙缝,与地面垂直或平行敷设,便可避免以上问题的发生,因为管线的交叉可在墙缝里解决,照明线路在墙拐弯处用接线盒分线,而不是顶棚灯接线盒,因此居民可根据《住宅使用说明书》的配电平面图,熟悉进入灯具线路具体的位置及方向,进而避免铺设木地板过程中将管线打断。

5) 由于忽视浴室电气安全的措施,施工时往往漏设局部等电位端子箱或做假局部等电位端子箱,故在浴室中发生电击的危险机率很大。人体潮湿时接触电阻一般非常小,因此接触电压很小时仍会造成严重的电击甚至死亡事故。

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注意事项

3.1 室外部分的主要事项

一般的出线回路按普通插座、照明、厨房插座、电热水器插座、空调插座等回路设计。另外一种方式,除厨房及电热水器插座回路以外,其余插座按房间的分片区设回路,这种方法设计的线路敷设方便,并且交叉的地方少。

按规范要求,对每栋楼的进线断路器设置漏电保护,其断路器极数和漏电动作电流等的选择尤为重要。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规定“当装设漏电电流动作的保护电气时,应能将其所保护的回路所有带电导线断开。”住宅设计多数为单相负荷或者单相负荷和三相负荷共同在,这样N线就不可能维持地电位,故应采用三相四极漏电断路器。设置漏电保护是为了防止电气成灾,按照相关规范规定,使其额定动作电流不超过0.5A。

3.2 室内部分的主要事项

住宅居室内,主要注意电热水器、浴霸、厨房燃气报警器插座配置,出售的浴霸为两灯头、三灯头和四灯头的,均配备单相三极插头及配套开关;电热水器也配备三极插头,在设计时应根据卫生间布置来预留单相三极防溅插座。家用壁装式的可燃气体报警器是单相两极插头,故可以和抽油烟机共同使用插座(单相二加三极的插座)。此外,对于洗衣机等所用插座用带开关型的比较好。

4 结语

电气设计作为民用建筑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未引起专业人员对其标准的足够重视,住宅电器安装较混乱,设计不规范,很多住宅的电气设计未考虑电器快速发展的趋势。新技术、新产品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不断涌现,伴随着问题不断暴露和解决的过程,不断探讨研究、总结经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将日趋成熟并健全发展。

参考文献

建筑照明电气设计规范范文第2篇

入市,作为设计人员更要懂得、明白如何进行住宅的电气设计,并满足相关规范

及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同时还要满足住户的日常生活用电需求。

【关键字】住宅电气设计方案;住宅电气的供电方案;住宅电气设计需要注意的

问题;供电部门的要求;

中图分类号:F407文献标识码:A

1.住宅电气设计方案

如何确定一个住宅电气的设计方案呢?首先要结合总图的布局、楼栋数量、

楼栋建筑面积、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配套公建的建筑面积合理确定专用变电站

和公用变电站数量和位置。每个变电站要根据楼栋数、楼栋建筑面积及供电半径

确定位置,一般情况下,10KV变电站的供电半径不超过200米,一个变电站所

服务的建筑面积约在40000平方米左右。确定变电站的数量及大置后,还要

结合住宅小区的景观布局及管线进出的方便合理性确定变电站的数量及位置。变

电站的数量及位置的方案还要经过供电部门的同意才会生效。

确定了总图中变电站的设置,接下来要设置通讯机房、有线电视机房、消防

控制室、安防控制室等弱电机房。这些弱电机房可以设置在地下室也可以设置在

首层,具体项目具体分析了,最主要考虑的因素就是管线路由的方便合理性。注

意,如果消防控制室设置在地下室,消防控制室的门离疏散楼梯门的距离不能太

远,现在消防部门掌握的是不大于5米。

对于住宅楼栋电气专业需要设置的房间为楼栋供电的低压配电间(10层以

上应设置,6~9层宜设置);除了低压配电间外,每层楼栋都需要设置电气竖井,

电气竖井和配电间要满足相关住宅规范的要求和设备的摆放。

至此设计方案的雏形初见端倪,然后再根据每栋住宅的层数不同确定供电方

案。

2

2.住宅电气的供电方案

住宅电气的供电方案主要由住宅建筑用电负荷的等级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业标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第3.2.1条和表3.2.1

规定:10层~18层的二类高层住宅建筑的主要用电负荷为二级负荷;建筑高度为

50米~100米且19层~34层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的主要用电负荷为一级负荷;由

于层数不同主要用电负荷等级不同就导致了供电方案的不同,这就是为什么10

层以上的住宅建筑要设置低压配电间,因为高层建筑的主要用电设备负荷至少是

二级负荷,需要双电源回路供电,又因为层数比较高,用电设备比较多,需要二

次配电,所以以往的工程都是在住宅楼的地下室内设置一个低压配电间作为二次

配电使用。

根据住宅建筑的高度不同采用不同的供电干线系统:多层住宅一般采用单电

源各层树干式供电;高层住宅大多采用双电源经低压配电间二层分配后各层分段

树干式供电;对于电梯等设备采用放射式供电。

多层住宅配电,除高档小区每个楼栋会设置电梯外,一般小区,只需进一路

电源即可,在干线的首层多设置一块电表作为公共走道照明的计量;各层各户的

电表从干线T接出电表箱即可。

高层住宅要比多层住宅配电相对复杂一些,要分为照明住宅进线、一般工商

业用电负荷进线、民用负荷进线。照明住宅进线要根据负荷的多少,高度的不同

需求确定进几路电源,一般情况进2路即可;因为高层住宅的主要设备用电负荷

等级至少为二级,所以一般工商业用电负荷进线、民用负荷进线数量为2路。

为什么一栋高层要分成三种形式分别进线呢?因为电价不一样!照明住宅进

线就是各家各户所使用的电,各户电表的上户电源就是引自照明住宅干线;一般

工商业用电干线主要包括:弱电设备、航空障碍灯、地下室应急照明、普通动力

负荷、消防动力等负荷用电;民用负荷干线主要包括:地上应急照明、消防电梯、

普通电梯等负荷用电;

公共区域的住宅电气设计就基本上介绍完了。户内的电气设计管线主要引自

于户内强电配电箱、弱电家庭信息接入箱。这两个箱子的设置位置需要设计人仔

细斟酌考虑好,既要考虑到设备管线容易安装施工、后期业主操作方便,又不能

影响户内的装修效果及以后家具的摆放。对于户内灯具、开关、插座及通讯、电

3

视、安防的点位设计本文就不再介绍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有很详细

的规定。

3.住宅电气设计需要注意的问题

1)《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第6.3.2条明确要求“每套住宅应

设置自恢复式过、欠电压保护电器”

2)《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第6.4条对于住宅类项目的导体

及线缆的选择有了明确的说明根据建筑高度或层数的不同,用于消防设施的供电

干线的线缆选择也不同,主要有阻燃耐火类线缆、矿物绝缘电缆、低烟无卤阻燃

线缆等。

3)家居配电箱中电源进线开关应采用2P(应同时能断开相线和中性线),供

电回路应设置具备短路和过负荷的开关保护器件,插座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开关

器件。

4)对于户内潮湿场所的地方的插座应采用IP54型的插座。

5)在有洗浴的卫生间内,电热水器插座的安装高度不宜低于2.3米,排风

机及其他电源插座宜安装在3区。

6)在布置有洗浴的卫生间内应设置有局部等电位联结,以保证人员的安全

用电。

7)弱电及安防的末端点位数量设置不应低于相关规范的要求。

4.供电部门的要求

供电部门主要对变电站、电表柜、电表箱有要求。

对于土建变电站有面积和尺寸的要求;室内外高差、覆土深度、荷载都有明

确的要求。具体要求要根据项目所在地所属供电部门的不同,要求也可能不太一

样,要求设计人和开发商与当地供电部门核实确定。

供电部门对电力的电表柜的设置位置有要求(设置在低压配电间内或设置在

公共区域)。

供电部门对住户电表箱的材质和安装位置、安装高度都有相应的要求。

供电部门对多层住宅的电梯供电也有要求,可能会要求双电源供电并要设置

独立的电梯配电间。

住宅电气设计对于民建电气设计师来说属于入门级的设计项目,虽然供电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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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相对于公建项目容易,但需要设计人的仔细认真,因为居民住户内的电气设施

是没有专业技术人员后期维护管理的,一旦设计不到位,会造成严重的用电安全

隐患。因此,对于工程设计人员,住宅电气设计应引起足够的重视,保证设计系

统简优,经济合理、用电安全可靠、维护方便、避免事故火灾的发生。

参考文献:

[1].赵彦明.对地产项目住宅电气设计的一些体会.《建材与装饰》,2003年

[2].《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

建筑照明电气设计规范范文第3篇

关键字:住宅;电气;设计

0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加快,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住房条件日益得到改善,并逐渐追求更安全、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环境。近年来,高层商住楼是现代住宅建设项目中常见的一种建筑型式,地面以上为高层塔楼加裙楼,塔楼作为住宅,裙楼作为商铺或其他公共用途,地面以下为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作为配套的停车库、设备用房以及人防区(平战结合)。在这种情况下,小区电气设计如何做到既安全又实用,是建筑电气设计人员需要解决的问题。

1 用电负荷等级确定及划分

1.1 用电负荷等级确定

一级负荷:建筑高度为50m-100m且十九层至三十四层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用电负荷、应急照明、走道照明、值班照明、安防系统、客梯、排污泵、生活泵;

二级负荷:十层至十八层的二类高层建筑的消防用电负荷、应急照明、走道照明、值班照明、安防系统、客梯、排污泵、生活泵;

三级负荷:不属于一级和二级的其他负荷。

根据规范,一级负荷的供电除由双重电源供电(实现自动切换)外,应增设用户自备应急电源,并采取措施确保一级负荷供电。对于一、二级负荷要求双电源供电,消防配电须双电源且末端切换。当增加的应急电源(Emergency Power Supply,EPS) 柴油发电机作为一、二级负荷的备用电源时,要求市电停电后15秒内完成自启动,市电恢复后延时停机。

1.2 用电负荷划分

由于商业用电与住宅用电的计费标准不同,因此将用电负荷划分为商业用电和住宅用电,并且配电房一般分别设置商业变配电房与住宅变配电房。商业用电包括:商铺用电、地下室照明、动力用电及其他商业用途的负荷,其供电由商业变配电房提供。住宅用电包括:住宅相关的照明、动力等的用电,其供电由住宅变配电房提供。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以下简称“住电规范”)及《住宅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新住规范”)中取消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 年版)(以下简称“原住规范”)的住宅分类。“住电规范”中的容量规定,明确了容量超12kW,应采用三相进户。目前设计中,大面积的豪宅也很常见,规范中明确了三相进线的具体容量界线,为设计提供了依据。

2 变配电房的选址

高层建筑变配电用房、备用发电机房条件许可情况下,应尽量设置在地面一层或一层以上,应做好防水、排水及防潮措施,集水坑应配置潜污泵,并考虑一用一备,配电房梁下净高宜达到3.9m;低压线路的供电半径一般不宜超过200m等等。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变配电房位置的选择要求深入或接近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接近电源侧,设备吊装运输方便,不设在有剧烈震动或有爆炸危险介质的场所,不宜设在最底层,不在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及贴临。

3 导线及电器设备的选择

室内外导线及电器设备的选择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住宅用电的安全及经济效益,因而必须在工程设计中合理选用电器设备和导线。

3.1 电器设备选择

电器设备的选择是否符合标准,直接影响到的是住宅用电的安全;电器设备的选择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在对电器设备选择的过程中,需要根据住宅的负荷情况、安装要求、使用环境、设备的工作电压和工作电流等合理选择电器设备的型号规格,注意设备的容量等级宁大勿小,但又要避免选得过大造成浪费,一般来说在计算工作电流的基础上选大一级即可。为了确保其设备的质量能够达到标准,应选用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和国内GB、JB有关行业的标准,并具有产品质量认可证书的电器产品。总之,电器设备的选择尽可能做到安全可靠和经济合理。

3.2 导线的选择

导线的选择主要是确定导线的型号和规格,其原则是既能保证配电的质量与安全又能节省材料,做到既经济又合理。其中导线型号应按使用工作电压及敷设环境来选择;导线的规格(导线截面)可按下列要求进行选择:

1)保证配电导线具有很强的机械强度,进而有效的减少断线事故的发生;

2)对导线的安全性进行考虑,选择导线时应保证其安全电流大于长期最大负载电流;

3)确保电压质量,对于住宅建筑来说,电源引入端至负荷末端的线路电压损失不应大于2.5%,在线路电压损失值大于规定电压损失允许值时,就需要通过增加导线截面的方式来对线路中的电议提供保证。

总之,在选择导线时要考虑实际使用及未来发展需要,适当留有余量,减少电压损失,保证导线使用的安全可靠和经济有效。

4 安全接地的形式与要求

在住宅电气设计建设中为确保电器设备和人身安全务必做好用电系统的安全接地。《住宅设计规范》(以下简称《住规》)第6.5.2 条第 1 点规定,住宅供电应采用 TT、TN- C- S、TN- S 三种接地方式。在设计时由城市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住宅楼一般采用TT 系统:住宅小区的每幢住宅楼采用由小区变配电站配电时采用 TN- C- S 系统;对附设有配电所的高层电梯住宅采用 TN- S 系统,在进行设计施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接地系统。

5 工程安装施工方面

在配备专业人员,做到知识化、专业化的同时,还应从过去的目测检查深化到科学检查;在保留过去对操作工艺检查的同时,还应要求施工人员对图纸的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图纸的设计数据有无错误和隐患,并检查电气设备的产品质量,制定设备进场的保管条例,杜绝电气事故的发生。管内穿线应当符合要求,不同电压的导线不能穿在同一穿线管内,不同一个回路导线(除规范有规定者外)不应穿在同一个穿线管内;导线穿线时要注意穿线管的空闲面积,一般导线截面积(边外皮计算在内)不应超过穿线管孔内面积的40%。

6 结语

高层住宅电气设计直接关系到工程现场施工,而且与将来的使用与维护密切相关。我国建筑设计规范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必然对电气设计有许多新的要求。设计质量是决定工程质量的首要环节。遵循经济性、可靠性、灵活性、安全性的电气设计原则,以实现高水平的电气配置给家居生活减少隐患,更多考虑节能、环保、实用、易操作等要求,为住户提供更实用、更贴切、更安全的居住条件。

参考文献:

[1]JGJ 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S],2008.

[2]JGJ242-2011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2011.

[3]DB35/T 1036-2013 10kV 及以下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2013.

[4]苏毅敏 高层住宅电气设计实例 2012(2),40卷,3-6.

[5]毛仁达 方煜杰 住宅建筑的电气设计研究,工程技术,2013,204.

建筑照明电气设计规范范文第4篇

关键词: 住宅 电气设计 供电系统 电气保护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住宅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并且随着我国住宅制度的改革,住房将全部作为商品面向市场。作为商品其质量以及其布局是否合理将直接影响住户的使用和开发商的利益,因此住宅的电气设计应引起设计人员的注意。为此,笔者结合多项大中型住宅小区的电气设计工作的经验,将阐述对住宅小区电气设计的一些体会。

一、住宅建筑配电设计:

住宅配电设计要求:住宅配电设计必须满足居民的安全、方便和美观的基本要求,即应做到供电可靠并保证电源质量,尽可能做到系统接线简单且有一定灵活性,保证操作安全、维修方便、保证电源质量。住宅配电设计,首先考虑住宅的用电负荷等级、每户用电量和用电计量方式,然后,确定配电系统方式,合理选择线路保护电器,完成配电系统和电气平面图的施工图设计。

1. 住宅用电负荷等级 :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4-95(2005年版)的规定,现将住宅建筑用电负荷等级和对电源配置简要地叙述如下:

住宅用电负荷分级表

序号 住宅类别 电力负荷名称 负荷等级

2 高层住宅、19层及以上普通住宅 消防用电设备、应急照明、消防电梯 一级

生活水泵电力、公共场所照明 二级

2 9~18层

普通住宅 1.消防用电设备、客梯 二级

2.生活水泵电力、公共场所照明 二级

3 9层以下

普通住宅 1.生活水泵电力 三级

2.其他 三级

2. 住宅供电电源的配置:

2.1一级负荷对供电电源的要求:

一级负荷应有两个独立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应不至于同时受到损坏,以维持继续供电,供给一级负荷的两个电源宜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投切换。一级负荷别重要的负荷,除上述两个电源外,还必须增设应急电源,为保证对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2.2二级负荷对供电电源的要求:

二级负荷应有两电源供电,即应有两回路供电,应做到当发生电力变压器故障或线路常见故障时不至于中断电源(或中断后能立即恢复)。

2.3 三级负荷对供电电源无特殊要求:当以三级负荷为主,但有少量一级负荷供电时,其第二电源可采用自备应急发电机组或逆变器作为一级负荷的备用电源。

3. 户内用电负荷:参照《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的相关规定及目前各地住宅建筑的发展情况,住宅用电负荷标准可参照下表要求设计。

住宅每户用电负荷标准及电度表规格

户型 建筑面积() 用电负荷标准(KW) 电度表规格(A)

A 50以下 3 5(20)

B 50~90 4 10(40)

C 90~150 6 10(40)

D 150~200 10 15(60)

E 200~300 50W/ 20(80)

当以B户型作为负荷计算的基本户型,需要系数可按《住宅建筑用电负荷需要系数表》选取。住宅公用照明及公用电力负荷需要系数,一般可按0.8选取,当每户用电负荷标准大于4KW时,可按二者之间的比值计算户数。如某户用电负荷为8KW时,则该户可折算成2个基本户进行计算。

4. 负荷计算:

住宅建筑负荷计算通常采用需要系数法。确定了住宅用电的需要系数,就能计算该座住宅的实际用电量,以此来确定供电容量。需要系数法是利用一个需要系数乘以设备容量即可求得用电建筑物的有功计算负荷。

5. 户内配电箱系统:

住宅户内一般情况下可安装一台配电箱。配电箱的安装位置,宜选择在进户的户门附近,不大明显的承重墙上,一般安装高度为1.8米。每套住宅进户线截面不应小于10平方毫米,分支回路截面不应小于2.5平方毫米。每套住宅的空调电源插座、电源插座与照明,应分路设计;厨房电源插座和卫生间电源插座宜设置独立回路,除壁挂式空调回路外其余插座回路均应装设漏电断路器。每套住宅应设置电源总断路器,并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

6. 用电计量方式:

目前,住宅用电计量,采用一户一表制的分户计量方式,一般不装楼内照明总计量表,公共用电应单独计量。每户电度表箱宜集中设置,多层或户数较少的高层可考虑设置在单元电表间内,户数较多的高层可考虑设置在每层电气竖井内。

7. 配电方式:

多层住宅配电系统的配电方式以放射式和树干式为主。高层住宅配电方式照明系统采用树干式配电,而消防设备、客梯等设备配电采用放射式。

二、住宅建筑的电气安全:

1. 等电位联结:

一般住宅采用以低压供电时可采用TN-S或TN-C-S系统,在电源引入处作重复接地;其工作零线和保护地线在接地点后要严格分开。和其他建筑物一样,不论采用哪种接地系统住宅楼内都应设置总等电位联结,以降低住宅楼内的电位差,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但对于TN系统,总等电位联结的设置尤为重要。一般住宅楼均采用总等电位联结,总等电位板由紫铜板制成,将建筑物内保护干线、设备进线总管、建筑物金属构件进行联结。总等电位联结线采用BV-1X25m-PC32,总等电位联结均采用等电位卡子,禁止在金属管道上焊接。可燃气体管道进出建筑物时与总等电位箱可靠联接,采用卡接方式,设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应作局部等电位联结,弱电机房、电梯机房等处设局部等电位连接。

2. 防接触电击的防范:

一般插座采用安全型电气插座,插座回路设置漏电断路器。

2.2 凡正常不带电而当绝缘破坏有可能呈现电压的一切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应可靠接地。

浴室内电击的防范:住宅内设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应作局部等电位联结,即将浴室范围内的金属管道、结构以及电气回路中的PE线通过一个局部等电位联结端子板互相导通,使浴室内所有导电部分处于同一电位水平即可。

3. 为保证检修时人员安全,户内配电箱总开关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

4. 为防浪涌电压的侵入,对各种设备造成破坏,在各级配电箱内加装浪涌保护器。

5. 垂直敷设的金属管道每三层与圈梁的钢筋连接一次,且金属管道的底端及顶端应与防雷装置连接。

三、住宅建筑的防雷与接地:

1. 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住宅建筑的防雷方法分:防直击雷、防雷电感应及防雷电波侵入,以及在无法隔离的情况下应采取等电位联结。

2. 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通常需要防雷的住宅建筑划分为第二或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无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3. 第二和第三类住宅防雷建筑物应有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具体措施参见《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第三章。

4. 防雷装置:包括接闪器、引下线、断接卡、接地极等。

4.1 接闪器: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网)和建筑物永久性金属物作接闪器。

4.1.1 避雷针:避雷针宜采用圆钢或焊接钢管制成,具体尺寸参见《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第四章第一节。

4.1.2 避雷网和避雷带:避雷网和避雷带宜采用圆钢或扁钢,优先采用圆钢,具体尺寸参见《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第四章第一节。

4.1.3 利用屋顶上永久性金属物作接闪器:屋顶上永久性金属物宜作为接闪器,但其各部件之间均应连成电气贯通。具体尺寸参见《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第四章第一节。

4.2 引下线:分明敷引下线、暗敷引下线和利用金属物作引下线。

4.2.1 明敷引下线:专设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明敷,并经最短路径接地。引下线宜采用圆钢或扁钢,宜优先采用圆钢。具体尺寸参见《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第四章第二节

4.2.2 暗敷引下线:建筑艺术要求较高者,专设引下线可暗敷。具体尺寸参见《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第四章第二节

4.2.3 利用金属物作引下线:

4.2.3.1 建筑物的消防梯、钢柱等金属构件宜作为引下线,但其各部分之间均应连成电气通路。(这些金属构件可悲覆有绝缘材料)

4.2.3.2 利用建筑物构件内钢筋作引下线。具体尺寸参见《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第四章第二节.

4.3 断接卡:

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宜在各引下线上于距地面0.3-1.8m之间装设断接卡。

当利用混凝土内钢筋、钢柱作为自然引下线并同时采用基础接地体时,可不设断接卡,但利用钢筋作引下线时应在室内外的适当地点设若干连接板,该连接板可供测量、接人工接地体和作等电位连接用。

4.4 接地装置:

可采用人工接地体或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通长焊接形成的基础接地网。一般住宅建筑物接地极为综合接地体,即防雷接地、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电梯机房等的接地共用统一的接地极,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实测不满足要求时,增设人工接地极。具体尺寸参见《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第四章第三节

5. 防雷击电磁脉冲:

5.1 电气系统的电涌保护:当建筑物安装有防雷装置时,低压供电的每栋建筑物的进线处(通常在总配电箱处)由于要做防雷等电位连接,都应安装电涌保护器。

5.2 电子系统的电涌保护:通常,住宅都有电话线、宽带线和有线电视线引入。若它们为光纤电缆引入,当其有金属部件时应在整栋建筑物的引入处对其做等电位连接。若它们为金属线引入,对那些不能直接连接作等电位连接者,均应加装SPD。

综上所述时只是笔者在多年设计工作中的一些小结。建筑电气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向更加完善的自动化、节能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并且多种学科互相渗透、交融,使建筑电气不单单包含电气专业的知识,这样,对电气设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今,建筑电气在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国家也在不断完善各种各样建筑电气相关的规范和标准,更进一步推动了建筑电气的发展。身为电气设计人员,要紧跟时代步伐,努力接受和掌握新知识、新规范,力争做最优秀的设计。

参考文献

[1]朱林根.,现代住宅建筑电气设计,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2]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分册,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2009

[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中国标准出版社,2008

[4]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4-95(2005年版),中国标准出版社,2005

建筑照明电气设计规范范文第5篇

1 建筑电气设计中常见问题

1.1 执行消防规范时的问题

就建筑消防电气设计的实际情况来看,在执行消防规范的过程中,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作用,极易出现错误行为,严重影响建筑消防电气设计效果。总的来看,执行消防规范时的常见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消防设备的末端箱与分配电箱相接,分配电箱与供电回路相接,此种情况下供电回路混乱,难以保障消防电气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严重影响建筑消防工作的实际效率。建筑消防电气设计方案中比较典型的是消防专用配电箱的设置,对排烟风机、电动防火门、排烟阀以及消防类泵等,且专用配电箱末端采取双电源互投的方式,但其分配电箱中存在非消防回路与消防回路相混合的情况,与国家相关消防规范不一致。

二是把非消防负荷接入双电源互投的消防设备配电箱中。在之前的工程设计当中,常见的是末端双电源互投的照明消防配电箱中接入排风扇、插座及普通照明等非负荷消防,典型设计方案参见图1。这种设计在经济上的确摒弃了配电箱一类的设备,但是却违反了国家的规范规定。

三是电气设计在高层建筑中,经常出现普通电梯和消防电梯电源公用的现象。出现较多的情况是两路电源被接入至消防电梯的机房,一路接入普通电梯的机房,这明显违反了国家的消防规范。普通电梯的引入给消防回路安全梯的电源,降低了电源的可靠性性带来了隐患,其影响了消防电。

四是关于消防灯具自备的蓄电池(30min,180min)的充电问题。在设计时需要注意在一次回路的设置中加入带接触器的线路以达到强制启动的要求,由于这一类的灯具多是长时间不使用的,蓄电池也需要根据其电压电流检测的结果进行定期充电。

1.2 ATS和EPS设置时的常见问题

一部分设计人员在给工程项目设计审图时,经常会出现在某一个防火区消防配电箱或消防配电箱中设置双电源互投装置,消防终端设备的地方却并没有设置,如图2所示。

1.3 消防设备中剩余电流的保护问题

消防水泵比如消火栓泵及地下室潜污泵等因为其安装在潮湿环境中,根据国家规定的电气规范要求,需要设置剩余电流保护措施,但是一旦发生火灾,消防泵会因为剩余电流被突然切断,导致某些消防设施无法使用,无疑会对灭火的进行产生消极的影响。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要点

2.1 系统设置

在建筑消防电气配电设计中,火灾报警系统是及时发现火灾并进行扑救的重要保证,在提高建筑消防电气系统实际运行效率上始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建筑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应当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内相关标准为依据,并结合火灾扑救的难易程度,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电气系统进行分级,确保其满足最低要求的系统设计规范,以提高建筑消防电气配电设计的合理性和可靠性。当前我国大部分建筑中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要明显高于国家规范中所提出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级,为建筑物的安全提供可靠地保障。

2.2 切除非消防电源

在建筑消防电气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的有效运行,需要切除非消防电源,并在建筑消防电气配电设计中清晰标注需要切除的电流负荷,以提高建筑消防电气配电设计的总体效果。与此同时,建筑消防电气设计中,应当在对应的强电系统图对应回路上对消防管线和部分联动设备进行准确的标注,以便及时切除非消防电源,提高建筑消防电气系统的实际应用效果。部分消防负荷的三级项目内,总进线断路器被切除,但应急消防照明设备并未设置蓄电池,也并未及时切除安装应急消防照明设备的配电箱电源切除,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筑消防电气系统的实际运行效果,对于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也产生了一定影响,以上所提到的做法与国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严重不符,在建筑消防电气配电设计中应当对此类问题加以深入分析。

2.3 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我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明确指出,封闭或敞开式楼梯间的设置具有独特性,为保证火灾探测效果,应当对其探测区域进行合理划分,可以结合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在楼梯间设置火灾探测器,以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争取在第一时间发现火灾险情,最大程度上降低建筑内群体的经济损失。在建筑消防电气配电设计中,部分设计人员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为主要依据,认为不能够选取楼梯间作为火灾探测器的设置部位,此种观点是错误的。在建筑物发生火灾时,楼梯间是火灾消防队员扑救和火灾人员疏散的重要通道,以楼梯间作为火灾探测器的设置部位,便于相关消防人员准确把握火灾的速度和蔓延情况,进而有针对性的进行消防指挥,提高消防工作效率,保障人员安全,降低社会群体的财产损失。因此在建筑消防电气配电设计中,应当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为主要依据,结合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合理选取火灾探测器的位置,以促进消防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保障建筑整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