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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21日,美国律师协会(ABA)第462号正式意见书。该意见书指出,法官可以使用社交媒体网络,但在建立所有社交关系和联络时必须严格遵守《司法职业道德准则》的相关规定,避免影响法官独立性、司法尊严、造成司法不公或者产生不正当行为。
本期组织刊发美国法官使用社交媒体网络的正式意见书,配发美国各州对法官使用社交媒体网络的官方立场。敬请关注。
——法律文化周刊
在本意见书中,起草委员会对法官使用社交媒体网络的情况进行了讨论。起草委员会使用的“社交媒体网络”一词,是指以网络为载体,要求使用者明确表示加入、接受或拒绝与特定人的联系的社交媒体网站。
一、法官和社交媒体网络
近年来,使用便捷的新科技、新软件广泛出现,人们可以利用这些平台分享信息,以及在他人的社交媒体网络上发表自己的意见。这些科技逐渐成为世界文化的一部分,更新频繁,形式多样。
包括使用社交媒体网络在内的所有社会交流,都可以避免法官被社会孤立,或与现实脱节。本意见书关注的问题是《司法职业道德准则》(下称《准则》)准许的框架内,法官参与社交媒体网络的程度。
在审理案件的同时,法官就承担了“尊重司法机关公信力,努力争取维持和加强对法律制度的信心”的责任。虽然在专业领域的能力无可置疑,但法官应接受被其他人视为沉重负担的公众监督。法官参与的所有社交关系,无论是通过何种方式进行,无论是在何种情况下进行,包括社交媒体网络在内,都应遵守《准则》对法官一贯的要求,即提高公众对司法独立、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的信心,同时防止出现不当行为或被认为是不当行为。这就要求法官对其与他人之间的关系有敏感性认识。
《准则》要求法官始终维持司法机关的尊严,并且在他们的专业领域和个人生活中都避免出现不当行为或被认为是不当行为。因此,法官应非常审慎对待与其他人的交流,特别是使用社交媒体网络时。法官必须假设其发表在社交媒体网站上的评论都将不会局限于流传在法官的社交圈内部。在法官不知道或者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有些评论、图片或者不宜被公众知晓的个人信息可能传播给法官不认识的人,或其他意想不到的人。这样的传播将对法官的司法独立、司法权威、司法公正产生潜在威胁,同时也影响了公众对司法的信心。
面对面交流和网络社交有很多明显的差异。相对网络社交而言,面对面的交谈经常可以维持在参与者之间,而网络社交中信息、视频和图片可能会在当事者不知道的情况下被传播给成千上万人。因为可以被恢复、散播和印刷,这些资料可以被保存很长时间甚至是永久保存。另外,社交媒体网络上的信息之所以难以控制,还因为缺少面对面的视觉和语境,容易被人断章取义、不正确地阐释和错误地传达。
使用社交媒体网络的法官须注意《准则》的相关内容。正如之前讨论过的那样,法官应遵守《准则》1.2关于提高公众对司法的信心的规定。法官的社交对象必须符合《准则》2.4(C)的规定,否则公众会认为法官受到这些组织或个人的影响。法官必须小心应对,使用社交媒体网络进行评论和交流有可能被认为是与当事人的单方接触,从而违反了《准则》2.9(A)的规定。另外,法官应遵守《准则》2.10,禁止对待决事项或即将到来的事项发表评论。法官应遵守《准则》3.10,不向社交对象提供法律建议。
法官使用律师和其他有可能成为当事人的人在使用的社交媒体网络,会造成信息披露和审判资格上的风险。这些问题在某些州利用司法伦理咨询意见来解决。起草委员会对此观点各异,当法官与律师或其他有可能成为当事人的人接触,与律师或者在法院有悬而未决的事项或者即将到来的事项的一方当事人有社交关系时,法官必须谨慎评估判断其是否应该在案件开始之前或者在社交对象第一次出现在法庭之后中断这一社交关系。就这一点而言,语境非常重要。社交媒体网络的简单设计并不能显示法官与社交对象的交往程度。
由于社交媒体网络的开放性和随意性,法官并没有主动中断社交关系的明确责任。如果这段社交关系是现时存在的频繁的联系,则法官须非常小心考虑是否应该中断这一关系。如果法官知道出现在法庭上的一方当事人、证人或者律师与自己有社交关系,那么法官应该慎重考虑这样的联系可能引起社会关系的变化或者公众对这一社交关系的看法,此时法官应对此进行信息披露或回避。法官应铭记,对律师或一方当事人产生人为的偏差和偏见将构成《准则》2.11所规定的回避事由。一旦法庭审理事项涉及到在专业领域或私人生活领域与法官有社交关系的人,法官就应进行上述分析。即使法官认为信息记录不构成回避的事由,但当法官认为消息记录有可能使当事人或律师误以为与某项确定申请有关系时,法官应对该信息记录进行披露。例如,法官决定披露其与某一案件的当事人、当事人的人或证人有社交关系,但法官并不认为这一关系会构成回避事由。尽管如此,如果对于从社交媒体网络上升到与某人产生现实关系或者有问题的关系没有具体认识,那么法官没有强制义务去搜索自己所有的社交媒体网络。
二、法官在竞选活动中使用社交媒体网络
《准则》允许具备某些例外条件的法官或司法候选人参加竞选活动。尽管根据《准则》4.1的注释1,《准则》对法官或司法候选人的竞选活动采取了“严格的量身定制”的限制,确保法官或司法候选人在最大程度上不受到政治影响或政治压力。
《准则》4.1A8禁止法官直接索取或接受竞选资金,而应通过《准则》4.4规定的竞选委员会来实施。《准则》并不涉及或限制法官和竞选委员会的交流方式。在法官或司法候选人参与竞选的地区,社交媒体网络成为募集资金和提供候选人信息的重要竞选工具。只要网站不是由法官或司法候选人个人开设或维护,竞选委员会就可以通过建立、维护网站和社交媒体网络用以为法官和司法候选人的竞选做宣传、获取公众支持。
在任的法官和司法候选人都被明令禁止对任何公共职位的候选人表示支持或反对。有些网站允许使用者通过对信息、图片或其他内容“点赞”方式表达支持。法官应该意识到,在别人的竞选网站上点击这一按钮可能导致违反明确禁止法官对任何公共职位的候选人表示支持或反对的司法伦理准则。另一方面,如果竞选网站并不要求浏览者通过接受或拒绝某一请求而让名字显示在竞选网页上,那么当有人为法官“点赞”或者通过法官的竞选网站成为法官的粉丝,并不一定引发司法伦理问题。
法官可以私下表示对某位司法候选人或公共职位候选人的看法,但是应注意适当表达,以确保这些看法不会为公众所知。这就意味着要对法官的社交媒体网络进行隐私设置,以确保所有有权进入法官社交媒体网络的人,限制通过链接看到别人的权利,限制查看通讯录,或者屏蔽一些链接。
对消费者来说,网上社区是至关重要的。它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公共平台表达自己的看法,并向志同道合的人转达自己的见解和想法。在这个平台上,他们不仅感觉到了自己的权力,还可以积极地影响同龄人,并了解内部市场的变化。可喜的是,对品牌营销者来说,这样一个社区的价值是双向的:消费者可以从中获得很多信息,了解网上社区潜能的品牌商同样也能获益。从扩大产品覆盖面和曝光率方面来看,网上社区提供了很多机会;从情感和社交影响方面来看,网上社区对潜在客户有不小的影响力。这些机会都有助于品牌商扩大品牌知名度,并提高产品的销售量。
你只需看看社交营销的受欢迎程度,就知道这一理论是站得住脚的。在社交社区内努力打造品牌的品牌商,在知名度和产品忠诚度方面都获得了不少收益。今年夏季早些时候,市场研究机构ROI Research公布的一项研究发现,36%的调查参与者更忠诚于他们在Facebook追随的品牌。46%的受访者表示,他们更忠诚于在Twitter追随的品牌。整体而言,大约有一半的受访者表示,他们将更有可能谈论、推荐或购买在某个社交网站中追随的品牌产品。
其它形式的社交媒体,如博客,也引起了消费者类似的反应。根据市场研究机构尼尔森和网上社区BlogHer今年进行的“社交媒体问题”研究显示,97%的消费者相信他们认识的博客所提供的信息和建议,80%的消费者会根据自己相信的博客给出的建议购买产品。事实上,该研究发现,博客、论坛、门户网站,以及其它利基社区已经引起了女性消费者的强烈反应。某份关于这个问题的报告发现,当问及用户对iVillage、BabyCenter、CafeMom等网站的看法时,约50%的女性受访者表示,她们相信这些网站,也相信网站上提供的品牌和产品信息。超过50%的受访者认为,在通知用户新产品信息方面,网上社区发挥了重要作用。而47%的受访者表示,网上社区有助于他们作出购买决策。
我们知道,网上社区可以帮助消费者了解、熟悉品牌,并且维持长期、忠诚的关系,但专家们很快指出,要创建这种社区非常困难。要想成功,需要某些特定因素,如社交条件、共同的行为,以及相互支持和依存的文化等。但这些因素通常都是难以捉摸的。
所以,可以将这种情况归结如下:作为品牌营销商,你有两种选择可供参考。首先是自己创建一个网上社区。这需要巨额的资金投入和许多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其中就包括专业的工作人员。有些品牌可以做到这点,但有些品牌会因为种种原因,导致事情超出他们的控制范围,最终无法做到这点。
根据麦肯锡的调查(2015),在30个大类产品中,通过社交媒体“推荐购买”等营销行为,可平均诱导26%的品牌购买,这一数字比一些机构先前测算的10-15%要高,在30个大类产品中有2/3的产品因社交媒体营销直接左右了消费者购买决策。2014年因社交媒体营销而选购某种产品的消费者,要比2013年多出10%。但调查也发现,生活必需品类产品的购买中,社交媒体营销带来的影响最小,只有大约15%的消费者会受它影响,而在旅游、投资产品(服务)等产品上,40%-50%的消费者会在社交媒体上寻求购买参考信息。调查表明:社交媒体营销页面的任何迟滞,都会导致浏览者快速流失。平均来说,一个企业/品牌/产品,只有1.7秒吸引潜在消费者的时间。如果不能在1.7秒内迅速抓住潜在消费者的眼球并激起他们的进一步关注,他们就会离开,且几乎再也不可能回来(哪怕他们在别的地方又看到了这则营销信息)。
进一步研究表明:第一次购买某类产品的消费者,在社交媒体上寻求相关帮助信息的概率,要比重复购买者高出大约50%,尽管包括社交媒体在内的数字化营销风生水起,但在接受调查的近百个品牌中,有接近一半仍主要通过线下方式进行营销。尽管社交媒体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像报纸、杂志对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报道信息,仍具有较大价值,这些内容因媒体公信力等,常能让消费者读完后想了解更多或产生购买需求。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进一步普及,社交媒体营销还会出现更多新特点,有一点可以确定,消费者更容易及时、便利地通过社交媒体,和获得关于某款产品(服务)的用户体验和是否值得购买的信息。
在社交媒体时代,消费者变得更加精明、主动与强大,在品牌营销中不再是等待被占领的“阵地”,而是已经成为主动的参与者与生力军。这一特征为社交媒体营销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在消费心理方面,中国的广大互联网网民们正在变得更有主见、更易怀疑。有调查表明(2014):消费者认为网络上消费者或第三方发表的评价比品牌厂商自己的信息更加真实可靠,超过60%的消费者感觉现在大多数品牌的广告宣传都是在自卖自夸,向消费者灌输他们的想法,很难令我信服,有56%的消费者认为我的需求与感受和别人有很大不同,在选择品牌与产品时,我会更有主见,较少听信品牌厂商的宣传介绍,有80%以上的消费者会经常查看与关注那些由真实用户发表与分享的产品使用体验与回馈,有80%以上的消费者对于从不同管道所了解到的各种品牌/产品信息会比较判断其真实可靠性。
今天的消费者有自己的思想,他们愿意表达自己的观点,明白企业的营销策略会干扰自己的消费决策,甚至有时会发起一场“对抗营销”的讨伐。有调查表明(2014):有56%的受访者同意如果一个品牌厂商不断通过各种广告宣传来试图影响或改变我的想法,我会感到厌烦并有逆反情绪这一观点,同时有63%的消费者表示了解品牌厂商的营销手法,总是能轻松、清楚地判断出他们每个广告宣传想要达到什么目的。在消费行为方面,有62%的消费者会花些时间与心思去琢磨品牌厂商通过各种广告到底想要传达给我什么样的信息,有55%的消费者会在看电视或上网的时候尽量避开广告(如换台、关闭广告窗口、做些别的事情等)等行为、活动。品牌营销就要借助社会化媒体让消费者通过与社群沟通实现他们的决策。
如今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社会化媒体成为了最贴近人们生活的信息获取平台。随着信息传播的多元化,人们可以通过多渠道、跨屏等形式获得自己所需要的信息,人在作为接收端的同时更是内容制造、分享与传播的媒体。在移动互联时代的营销将会产生诸如存在感经济、点赞经济、想象力经济等信息交互性较强的经济体,没有交互和对话,就没有品牌影响力,人们在双向互动中理解品牌价值,品牌传播是基于关系链的传播。消费者会生成海量、自发、不受限、非结构化的评论与信息,通过这种行为与方式,消费者不再是单独的个体,他们现在相互联系,拥有群体的力量与权利。有调查表明(2014):有80%的受访者表示同意如果其他人对我所分享的经历与体验予以关注或有所受益,我会有一种成就感,并愿意分享更多这一观点,有80%的消费者赞同我喜欢与那些有共同兴趣或话题的人建立联系,倾听他们的经验与建议,并积极分享我的看法与感受。这也意味着在社交媒体下企业品牌营销不得不改变与消费者沟通、对话的方式,找出与这些“极富经验”的消费者进行有效互动的新方式。
中国的互联网网民除了乐意与“网上伙伴”交流与分享外,他们也乐意通过社会化媒体的品牌社区与“品牌”沟通与互动。有调查表明(2014):有80%以上的消费者认为如果厂商在设计开发产品时能够提供让消费者互动参与的机会,我会乐于参加并给出有价值的想法。因此基于在线的品牌社区即一群招募的会员在一个以消费者洞察与研究为主旨的在线平台有组织地开展互动,借助各种有效的研究技术与方法获取持续的品牌消费者洞察,有70%以上的消费者同意如果能够有机会让厂商了解到我的意见,即便没有报酬,我也会愿意积极分享我的感受或体验这一观点。通过品牌社区他们正在成为品牌“事实上”的营销经理或顾问。源自消费者的每一条评论、微博和微信或产品测评都会成为网络上的一条永久记录,它们会像官网上自主的品牌信息一样,在百度或谷歌搜索时跳跃出来,影响消费者的品牌选择与态度。如果企业不能及时了解与把握这些内容,未来品牌营销将变得十分困难。因此当消费者感知不到营销对他们的价值和意义时,接受度将会变得低,品牌更易被淹没和忽略。
随着社交媒体的发展,以社交网络如微博、微信、视频等新型信息分享和即时通信平台为代表的新媒体出现,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模式被彻底改变,这些变化加速了市场营销策略蜕变进程。经营者充分意识到互联网时代下营销就是要更多地关注人,关注顾客的沟通方式、兴趣、个性、生活方式及其变化趋势,顺势而为之。在社交媒体环境下的品牌营销,说教性的广告没人听了,单调、乏味、强制推出式的广告没人看了,请人做“托儿”、制造假“口碑”、自吹自擂的传播也很难再有人相信了。具像化,这点很简单,一图胜千言。图片、视频都是视觉性的呈现方式,千万别忽视它们。现在,人们越来越多使用手机查看社交媒体上的信息,你的内容就在他们指尖滑动,只需受众轻触屏幕,也许就能达到营销目标。当然,具象化并不只是“图配文”的形式。想想你朋友刷屏分享的案例,是不是大多是gif和短视频呢。
作者: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中国市场学会 品牌管理专业委员会理事、专家
各年龄组平均刷朋友圈时间最小值估计,腾讯研究院2015年6月
“60前”刷朋友圈,刷过“90后”。年长者不应该属于不太会用微信的组别吗?90后不应该成天黏在互联网上吗?为什么数据会是这样?
“60前”组,最年轻的已界55岁,也就是说这一组别的大部分人处于已退休或半退休状态,空闲时间较多,刷朋友圈似乎已经成为他们的一种娱己娱人的方式。
“90后”组在刷朋友圈上花费时间最少,考虑到学习最紧张的高中生都目前都集中在这一组,花费时间少就不难理解了。
2、在数字杂志的读者中,有67%的读者有直接从杂志广告中购买的意向,62%的读者有直接从文章中购买的意向。
相比较而言,有86%的人会跳过电视广告,91%退订邮件,44%直邮未被打开。
Resource:HubSpot 2015年6月
3、当使用移动端时,花在社交媒体上的时间占31%,娱乐占14%,游戏占14%,获得新闻或信息的时间占6%,购物占5%。
Resource:We Are Social 2015年6月
社交媒体成为第一生产力,广告主更加青睐社交媒体网络广告营销。广告主在做广告营销预算分配时,也考虑到人们在互联网上精力的分配,将社交类媒体广告的营销比重逐年增加。
DCCI 2015年中国广告主数字营销调查
4、集客式营销(Inbound Marketing)盛行。营销人员中,集客营销人员的比重已经从去年的60%,增长到85%。
集客营销成为最新潮流。25%的营销人员,开始采用集客营销策略。对每年预算低于25000美元的公司,80%的公司开始采用极客营销策略。
集客营销(Inbound Marketing),是让顾客自己找上门的营销策略,是一种“关系营销”或是“许可营销”,营销者以自己的力量挣得顾客的青睐,而非传统广告方式去拉顾客。
营销模式层出不穷,虽说常常没什么卵用,但多了解一些角度和方法还是大有裨益的,推荐书籍《网络营销3.0:Google,社会化媒体和博客引爆的集客式营销》,作者是HubSpot创始人Brian Halligan。
5、39/50的新闻网站,从移动端获得的流量要高于台式电脑。如果网站不在移动端进行优化,将会流失掉27%的受众。
个人在移动端数字媒体上花费的时间,已经从已经从2008年的每天18分钟攀升至近2015年的每天3个小时,占到花费在互联网上时间的56%。
Resource:HubSpot 2015年6月
6、67%的人更容易相信含有图片的文字,图表表达观点的效果是文字的30倍。
包含图片的推特,将会增加18%的点击率,89%的好感度,150%的留言。
Resource:Twitter 2015年
7、网页上横幅广告的点击率的平均值为0.1%,购买意愿为34%。而点击原生广告的购买意愿为52%。
50%手机广告点击,都是偶然发生的,大部分是因为“胖手指综合症”,即触摸屏幕时按错了_
相比较,原生广告的点击率却相对要高一些,有时人们想看的,就是一则广告。
虽然原生广告看上去更像广告,但依然提供有趣或者有用的内容,可以以此降低普通展示广告的侵入性,增加转化率。
Resource:Business2Community 2015年
8、26%的智能手机用户、57%的平板电脑用户每天都会使用app。79%的智能手机用户和52%的平板电脑用户,每月使用app的天数为26天。
APP使用率中,新闻资讯类名列前茅。其中排位前五的分别为:今日头条、凤凰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搜狐新闻。
Resource:易观智库2015年4月
凤凰新闻、搜狐新闻男性用户居多,今日头条、腾讯新闻和网易新闻更吸引女性用户使用。
Resource:易观智库2015年4月
9、接近50%的营销人员认为,公司最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的资产是数据。只有18%的销售人员拥有单独的客户集成视图。少于10%的市场营销人员能够系统运用他们的数据资源。
讲到数据,已经不再只是简单的拥有,而是要避免让big data变成pig data?意味着要从数据中获得洞察力,也就是说数据必须能够讲故事。在这个故事中,要清楚的讲出,你的客户是谁,竞争对手在做什么,在未来什么样的优惠最有吸引力,是否有交叉销售和追加销售的机会。(Resource:Business2Community 2015年)
10、52%的营销人员认为,社会化营销的最大障碍是准确测量投资回报率。(Resource:HubSpot 2015年6月)
一般情况下,营销人在社会化营销方面苦苦寻找和计算ROI却无果的原因有以下两个:
1、在内容生产过程中并没有考虑到衡量效果的目标和方法。如果在最开始的时候你就没有对整个内容效果衡量的结构或框架有一个很好的认识并加以建设,那么在内容营销的后期,你又如何可能知道该怎么去测量呢?举个简单的例子,
2、营销人员并没有与关键利益方进行深度沟通和交流。可能公司的CMO想要听到的是关于渠道分发、收益效果方面的消息,而你的社会化团队想要知道的是内容转发和阅读次数,但你却只是简单衡量了微博粉丝数量和点赞数量,以至无法满足相关利益团体的需求。所以你应该明确不同利益方所需要的效果指标,从而进行正确的衡量。
具体ROI测算的方法和建议,可回复“ROI”查看。
11、18-30岁的人中,60%的人有意愿去分享对自己对品牌的看法。40-70岁的人中,53%的人愿意分享对品牌的看法。(Resource:HubSpot 2015年6月)
80%的公司认为自己的客户体验做的较好,却只有8%的消费者对客户体验满意。如果给予消费者更多的反馈的渠道,更多的互动,会有利于品牌形象的塑造和消费者关系的维系。
12、全球有20亿智能手机用户,每天有60亿条表情发出。(Resource:HubSpot 2015年6月)
一图胜千言,表情是营销界的宠儿。在社交平台上,许多品牌经常使用各种符号表情与客户互动。
关键词:腾讯网;奥运会;网络传媒;体育新闻;社交性
每一次大型事件都是媒体的盛宴,尤其是像奥运会这类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体育赛事。大型体育赛事既是媒体的重要新闻源,也是推动媒体变革的重要力量。纵观2012年伦敦奥运会的媒体景观,我们可以发现网络媒体着实成为了奥运报道的风景线,尤其是基于web2.0和3G技术的“社交媒体”在奥运传播中的崛起。从学理角度来看,网络媒体的奥运报道呈现出了新的传播特征,使得体育报道有了新的实践突破,同时也存在并引发了新的问题,审思网络媒体奥运报道的特征,发现其所存在和引发的问题,对于网络体育传播实践乃至体育新闻传播理论都有着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笔者长期关注腾讯网对奥运会的报道,对其2008年奥运报道和2010年南非世界杯报道都进行过较为全面的了解,对比2012年伦敦奥运会报道,能够进行较好的前后观察和对比,故选取了腾讯网作为本研究的样本案例,剖析腾讯网伦敦奥运会的报道做法及其特征,审思其不足,旨在为网络体育新闻报道提供一个品鉴的参考。
1 腾讯网的奥运报道战略
“使用与满足”理论是腾讯奥运报道的理论基点,伦敦奥运会,腾讯制定了以满足用户需求为出发点,通过独家资源、原创报道和品牌传播,实现超越对手的影响力和广告收入的总体战略。在报道中实施了资源超越、报道超越、产品超越、微博运行等战略。
1.1 全明星播报团媒体化运营
“全明星播报团”是腾讯实施资源超越战略的重要做法之一,在奥运报道期间腾讯特别邀请央视主持人白岩松、段暄、孙正平、刘建宏、陶伟、张卫平、于嘉、崔永元等组成了名嘴报道、评论阵容,这些电视人大都开通了腾讯微博,在奥运期间通过腾讯微频道第一时间发出了强有力的声音;腾讯网签约了羽毛球、乒乓球、跳水等中国金牌之队,包括181名运动员、教练员,接受腾讯独家访谈;奥运期间39位奥运冠军做客腾讯《金牌第一时间》节目;同时,众多娱乐文化名人也成为腾讯的明星播报团成员,奥运期间成龙、麦家等20余位名流,28位奥运冠军父母作客腾讯;腾讯还组建了退役冠军团,谢杏芳、和、钱红、杨凌等40余位专业人士在伦敦前方和北京后方,以腾讯网为平台发出专业、直观的点评和感受[1]。明星播报团在腾讯上开通了微博,通过微博平台时时发送赛场一手资讯,同时通过微博就观众感兴趣的话题与观众互动,形成了团队微博互动播报的新模式。
1.2 独创性内容策划与融合性包装
奥运期间,腾讯网以第一时间冠军访谈、高端奥运、文道奥运、亲情奥运的策划思路,以老冠军访军,名嘴奥运风暴;名人主持、访谈名人;文化名人评奥运、解读奥运;奥运冠军父母作客谈奥运等方式,策划了10档原创性视频节目,凸显了“文化视角品英伦,交融碰撞看奥运”的价值理念,为用户提供了一场共享的视觉盛宴。名嘴梁文道坐镇《中国茶馆》,利用自己的博学,解读奥运怪象、深思奥运景观、为用户多维深度的呈现奥运精彩;由歌手莫文蔚担当主持的《品味英伦》,带领观众游走于伦敦的各处特色景点,介绍伦敦的风土人情与奥运风气,为用户提供了一场赛场外的文化景观[2][3]。在独创性栏目制作的过程中,引入主持人制,引入访谈节目的栏目制,在进行赛场信息传播与视频呈现之外,为用户提供了多元化的原创性视频,充实了用户使用中的直播间隙,这是网络媒体的赛事报道的首创,对网络视频进行了电视化的包装,走向了真正的媒体融合,而不单是形式上的结合。
1.3 无线战略:社交性媒体的全线打造
伦敦奥运报道期间,腾讯互动产品全线出击,构建了“Web+Wap”(网络用户与手机用户同时使用)的实时社区,实现了多平台、跨终端、实时社区的立体传播。腾讯网以手机和微博作为社交平台的着力点,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在腾讯、在现场”的“亲临现场”的感受。结合对于用户需求的把握和无线技术的积累,实施了包括视频、新闻资讯、腾讯微博、IM、SNS、RSS等多元化产品的平台,形成了立体化、全方位的无线奥运播报矩阵。用户在使用期间,除了观看比赛和喜欢的评论,借助腾讯为用户所开辟的交流版块,用户还可以进行实时的互动与自我的传播,可以随时发表自己的看法、观点、感受等。手机腾讯网推出了触屏版奥运频道、赛事专题,对报道与页面实施了门类式划分,使得手机网络页面更符合人们的接受习惯,让用户尽可能的获得精美的呈现,以用户使用为出发点的应用设计,让手机腾讯网在奥运期间也有所收获,保持了日均PV数亿以上[4]。腾讯的“微观奥运”、“微频道”,借助旗下的10款无线产品进行交叉性平台搭建,力求发挥自身的多元化产品优势,呈现一场精彩的“指尖上的奥运”[5],塑造“社交奥运”[6]的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