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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科技推广培训;存在问题;对策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阶段,农业和农村发展越来越依赖于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农业科技推广培训在两者之间发挥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1]。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每年有6 000多项农业科技成果问世,但近2/3没有应用到生产领域,不能转化为生产力,这与基层农技培训推广力量薄弱有关。如何抓好基层培训,普及农业科学知识与技术,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是当前“三农”工作中需要认真研究和探讨的重要课题[2]。
农业科技培训工作重点在乡镇、关键在农村。由于存在思想认识、工作方法、资金保障等方面的差异,农技培训覆盖面不广和工作难开展的现象依然存在[2],其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1.1农业科技推广培训体系不健全,培训服务难以到位
由于农业 “弱质产业”和农民 “弱势群体”的地位,农业科技培训服务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再加上经费得不到保障,农村科技培训推广工作弱化、边缘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原有的四级农技推广培训网“线断、网破、人散”,造成大多数乡镇农业科技推广组织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使农业科技培训推广工作在乡镇一级失去了同农村、农民之间的桥梁搭接,农业科技新成果的推广到了乡镇便出现断层,难以推广到农民家中。同时,对农业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农技推广的主力军缺乏有效技术培训指导,难以发挥整体效益。
1.2农业科技推广培训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由于从事基层农业技术培训服务工作条件差、工资待遇低、人员流失严重,导致现有人员年龄偏大、专业知识缺乏、总体素质偏低;再者,受编制的限制,许多基层农技培训机构无法吸收农业院校的毕业生,队伍得不到及时补充和更新,人才出现“断层”,无法适应农业科技培训的要求。
1.3农业科技供给不足且供需脱节
一方面,农业科技与生产结合不紧,研究课题不适应实际需要,农户生产过程中迫切需要的适宜性农业技术供给短缺,科技储备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农业科技供给严重滞后于农业发展的时代需要,难以满足人们对农产品优质化、多样化的需求。
1.4农村劳动力素质较低,应用科技难以普及
现阶段我国农民的整体素质同农业经济的发展极不适应。据统计,我国现有60%以上人口居住在农村,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年;农村劳动力中,小学文化程度和文盲、半文盲占40.31%,初中文化程度占48.07%,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仅占11.62%,接受过系统农业职业教育的不足5%。由于文化素质偏低,消化吸收农业科技知识的能力比较差,使得他们对农技推广培训活动不感兴趣,农业科技难以普及。
1.5经费投入不足,难以适应农业科技推广培训实际
经费投入是开展农业科技推广培训的前提,但基层农技推广培训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乡镇农技推广培训机构,绝大多数编制内财政经费不能落实到位,有限的经费被截留或挪用的情况普遍存在,农技推广经费大部分被用于行政事业费用支出,支出结构不合理且使用效率低,从而制约了农业科技推广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
2对策
2.1建立完善的基层乡镇农业科技推广培训体系
基层农技培训推广体系是实施科技农兴的关键环节。为此,应根据各地实际,建立高效、精干、多元化的农技推广培训组织,如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体的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以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体的订单推广服务模式,以农资生产厂家为主体的农资推广服务模式,以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为主体的技术开发和示范服务模式,以各种协会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的推广服务模式等,从而鼓励和引导农业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科技服务[4]。
2.2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农业科技推广培训队伍
农业科技推广培训队伍是农技推广的根本。一要加强队伍建设,支持现有农技人员带薪学习培训,通过脱产、函授等多种培训形式,提高农技推广人员的知识水平,以适应农业科技不断发展的需求。二要鼓励农村大学生回到农村就业和创业,充实基层农技培训推广队伍。三要建立农技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严把进人关,提高农技推广队伍的整体素质。四要实行绩效挂钩的考核制度,建立以服务对象为主体、以一线推广业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做到责、权、利相统一,提高农技推广培训质量。五要推行全员聘用制度,由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市场化人事管理制度,促使农技人员扎实工作。
2.3深化农业科
研体制改革,解决供需脱节问题
提供农民和市场真正需要的技术是科技兴农的基础和
前提。为此,必须面向农民和市场,按照“科学布局、优化资源、完善机制、提升能力”的思想,构建“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一要深化科研院所体制改革,加快建设“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现代科研院所制度。二要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实行课题招、投标制度,提高农业科研产出效率。三要鼓励农业科技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加强部门之间、地方之间和农民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围绕农业生产中的关键、实用技术问题,发挥各自优势,集中攻克农业技术难题,满足农业科技服务的需要。
2.4强化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素质
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应当坚持以市场需求和农民需要为导向,促进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在当地的普及与推广。一要建立支持农民培训的法律法规体系,依法规范农民培训工作,并把宣传发动与经济补偿措施结合起来,吸引农民积极参加农业科技培训。二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培训,如通过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远程教育、现场讲授示范、举办技术讲座、专业培训、函授和农民夜校等,把科学技术送到干家万户,传授到田间地头,培养一支有技术、懂经营、善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三要积极引导农村逐步实行农业专业化分工协作,在此基础上对农民进行针对性的专业技术培训,条件成熟时对农民实施“绿色资格证书”制度,推动农村急需的农业技术骨干和带头人的培养。
2.5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农业科技推广培训筹资渠道
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农业科技推广培训投融资体系。一要强化国家拨款的主渠道,增加农业科技推广投资总量,改善投资结构。二要完善间接融资体制,设立科技推广培训基金。鼓励民间、私人投资到科技推广事业,使之逐渐成为继政府拨款之后的重要资金来源。三要鼓励农业科技推广培训部门兴办经济实体,增强自身的经济实力。四要鼓励金融部门加大金融产品的创新力度,积极支持农业技术培训项目。
3参考文献
[1] 杨小云.关于农村大学生就业与现代农业科技推广问题的思考[j].现代农业科技,2008(11):330-331.
[2] 梁敏辉,吴磊.我国农业科技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 .集体经济研究,2007(05s):165-166.
【关键词】农业科技 知识产权 保护
农业科技创新是新形势下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和“三农”发展的重要基石。加强农业科技知识产权保护是促进农业科技持续创新,实现农业科技资源合理配置,保护和调动农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必然要求,因此充分了解当前我国农业科技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并探讨其对策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农业科技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业科技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与我国工业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总体而言,当前我国的农业科技知识产权保护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农业科技知识产权立法不足。自加入WTO之后,我国对有关知识产权各类法律法规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初步形成了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有关规定的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但是,有关农业科技知识产权的立法尚显不足。虽然近年来农业科技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但相对越来越复杂和隐蔽的侵权行为,法律的保护仍显薄弱。主要表现为,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没有具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许多法规的操作性不强。另一方面,现行农业科技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滞后于农业高新技术发展的趋势。当前,在农科技研发中所涉及的有关生物基因技术、克隆技术和产品、微生物技术、生物遗传工程等各种高新农业科技成果不断涌现,发展势头非常迅猛,这引发了一系列现行农业科技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所无法解决的新问题,给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
农业科技知识产权执法不严。TRIPS第四十一条规定,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与行政程序应遵守如下规则:一是有关执法程序应能有效地防止、制止和阻止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同时要避免对合法贸易和正当竞争造成阻碍,防止程序的滥用。二是实施知识产权必须公平和公正,不应有不必要的复杂、高收费、无端耗时或延误。三是对行政机关最终裁定,应当给诉讼当事人提供要求司法审查的机会。
我国农业科技知识产权执法不严突出表现在司法执法和行政执法两个方面。从司法执法部门来看,主要存在的问题是:缺乏专门审判知识产权案件的法院;缺乏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专业法官队伍;审判监督机制形同虚设;缺乏反垄断和限制知识产权人滥用权利内容的规定,使无辜的对方当事人备受行政强制措施或诉讼之累;刑事司法保护执法合力形成困难。从行政执法部门来看,由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的不完善和责任制度的缺失以及行政执法组织机构不健全,致使在一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中存在着消极无为,疏于主动查处的行政现象。在各种利益驱动下,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裁判不公,办“人情案”、“关系案”或搞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等,这些现象严重削弱了对侵犯农业科技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机制缺失。多数农业科研单位尚未建立现代科研管理制度,没有制定完善的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从而导致农业科技工作者在成果的发表、鉴定和转化以及对外合作交流过程中,无法有效保护技术性知识产权。另一方面,农业科技知识产权激励机制也存在不足。长期以来,我国对农业科技的产权界定不清,农业科技工作者难以通过知识产权制度获得经济收益。同时,重学术研究、轻市场收益;重、轻专利申请的农业科技成果的评价和奖励机制,使得农业科研与成果转化严重脱节,从而导致科技工作者缺乏申请专利的动力,这不利于农业科技知识产权的保护。
农业科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差。我国虽然已经建立了一些农业科技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比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确立了农业发明创造专利权利的保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确立了农业商业秘密权(技术秘密权)的保护等。但由于农业的特殊性,使得农业科技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难以鉴定和辨别,加之农业科技成果往往被赋予公共属性,以致农业科技工作者对保护农业科技知识产权缺乏足够的认识、必要的保护措施和保护知识。这与其他行业形成了较大的反差。近年来,在其他行业都有大量的科技创新技术申请专利保护,而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申请专利保护的数量并不多,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也不强,由于知识产权知识缺失而导致的侵权行为屡见不鲜。
加强我国农业科技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完善农业科技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需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农业科技领域知识产权立法方面的不足,尤其是要准确判断农业科技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及其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的新挑战,进而加快农业科技知识产权的立法步伐,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农业科技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具体而言:一是要查漏补缺,尽快弥补当前农业科技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有限的缺陷,将动物品种、种植技术、养殖技术等列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范围;二是提高现有法律法规的地位和权威性,将有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上升到法律层面,提高其法律效力;三是要紧跟国际农业科技发展趋势,密切注视国际农业科技知识产权的发展动态,加快高新农业科技领域的立法,使我国农业科技知识产权法律与国际接轨,从而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科技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
加强农业科技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第一,要加强农业科技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一方面,要强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的职权,加大对农业科技知识产权侵权的处罚力度,即提高侵权赔偿金额,让侵权者付出极大代价,使其不敢轻易侵权;另一方面,要整合行政执法力量,建议由农业部门牵头,专利、版权、工商等部门配合,进行统一的农业科技知识产权执法活动,做好大案、要案查处工作,加大执法打击力度。
第二,要加强农业科技知识产权司法执法力度。一方面,提高司法惩罚力度,在科技成果的保护上,我国对违法侵权者的责任追究主要是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刑法保护相对较弱。必要时,要对极为严重的侵权行为予以刑事惩罚以维护农业科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权威性;另一方面,加强农业科技知识产权司法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农业科技知识产权司法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提高执法水平,营造一个良好的农业科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环境,使农业科技知识产权得到有效的保护。
健全农业科技知识产权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首先,建立健全农业科研院校以及涉农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机构。农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及涉农企业应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对本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协调处理单位内外的知识产权纠纷和矛盾,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贯穿于科研工作的全过程。具体而言,在科研课题选题和立项时,要进行查新检索,特别是专利文献检索,力求项目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避免低水平的重复研究,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在科研项目完成后,要先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后再论著、成果鉴定和参加交流、申报奖励。
其次,完善农业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激励机制。一是要逐步完善农业科技知识产权的利益分配机制,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采取物质刺激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激励方式,建立起政府激励、市场激励与单位激励相结合的多元激励机制;二是要改革农业科技评价机制,将农业专利等知识产权作为农业科技成果评价的重要指标,与科技人员职称晋级、利益分配等方面挂钩,同时认真贯彻实施奖酬机制,使产权人真正得到应有的回报,充分调动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
第三,建立健全农业科研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在日常管理制度中增加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建立健全科研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监察审核制度,把知识产权保护条款纳入到监控审核范围,要求定期检查、定期汇报等。
强化农业科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大力宣传和普及农业科技知识产权知识,加强农业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仅要针对各级领导和广大科技人员,还要针对全体社会成员。一方面,要加强对各级农业科研院所的领导干部和广大科技工作者系统地开展有关农业科技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教育活动,使其主动利用知识产权知识保护自身的相关权益,规避自己的科研行为造成对他人的知识产权侵权现象。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全体社会成员开展知识产权知识的宣教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形成以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为荣、违犯和破坏知识产权为耻的社会新风尚,使知法、守法和用法成为全社会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做到不随意侵犯人的知识产权,并能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被侵犯。进而树立知识创造价值的新观念,形成崇尚科学的社会风气。
【关键词】农业,科技成果,资本化,问题,影响因素
科学技术代表第一生产力,经过长时间实践证明,农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科技的进步,要想提高经济增长的速度,必须依托先进的科学技术,才鞥你够实现向现代农业转变,根据有关资料显示,每年我国大约只有40%的农业科技成果进行了转化,只占美国转化率的一半,英国、法国等国家平均也有60%的农业科技成果得到了及时的转化,所以,需要对转化过程中的制约因素进行仔细分析,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从而推进资本化的进程。
一、我国农业科技成果实现资本化的现状
农业科技成果的资本化的含义是:将农业科技成果作为经济资本,然后投放到农民或者企业手中,统一经营农业科技成果和其他资本,并承担共同的风险,享有共同的利润,形成经济一体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具备两种属性,第一:从技术层面而言,它将作为知识形态的成果转化为了实际生产力,属于技术范畴,第二:从经济层面而言,它是成果拥有者为了取得更大经济效益的一种投资,其中还包含了货币资本、人力资本以及其他资本。
随着我国逐步确立市场经济体制以及农业体制改革的深入,农业科技成果的资本化逐渐得到发展,主要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初级阶段:在该阶段内,各个科室着手开发农业科技成果;第二阶段:由各个院系、研究所共同创办科技企业;第三阶段:经过院内统一,和外部共同兴办科技企业。
在我国政策的良好引导下,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资本化的发展势头越来越好,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地区发展不均衡,在经济发达的区域,其资本化的程度就越好,相反,经济较为落后的区域,其资本化程度就偏低;另外,不同农业生产单位的发展状况也不同。现代农业企业一般拥有较大的规模和资金数量,所以需要使用较多的科技成果,但是我国农业生产的大部分农户并没有投入加多的科技成果。上述两个问题都导致了成果资本化的进程缓慢。
二、农业科技成果资本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成果资本化存在的问题
其一,缺乏典型个例。在我国,缺乏典型的农业科技成果资本化的例子,有些企业有隐藏的资本化形式,但是没有做出评估,同样也没有完成资本的注册,只是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将技术作为基础进行分红,大部分的科技成果遗留在档案室内,一小部分的成果通过样品、专利、论文等其他形式被搁置,不具备农业生产的性质,很难形成生产力,无法对农业现代化起到一定的作用。
其二,资本化环境的不完善。目前,我国许多科研单位只注重自身科研成果的研究,农民只注重庄稼的耕种,二者并没有实现合作经营,科技成果没有发挥其纽带作用,一方面:科研院有用许多科研成果,但是都留在档案室内没有得到利用,另一方面,农民企业的拥有的技术水平相对落后,没有合适的渠道搜寻新的科技成果。另外,科技中介没有发挥自身的作用,没有将科技成果进行整理,然后向农业企业进行推荐。有些评估业务人员的素质较低,操作过程不符合规范,导致评估结果不公正,缺乏实际的意义,加上政策的不完善,在新闻媒体上,农业科技成本资本化这个专业名词出现率较低,相关部门没有完善其操作规程,导致缺乏资本化的大环境。
其三,成果投资意识的缺乏。近年来,农业科学的研究成果产生的前提仅仅是研究人员对利益以及前途的渴望。而对于成果的资本化以及成果的后期利用,他们并不关心,这就直接导致了科研人员对成果资本化的认识不够。虽然部分科研人员对成果资本化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于其具体的过程,如手续的办理、成果入股等依然较陌生,甚至有些农业类企业员工以及农民根本没有科技成果入股这一概念。
(二)成果资本化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其一,经验缺乏,阻碍管理有效性。当科技成果成功实现了资本化,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对相关人员提出了挑战。就目前絮叨的问题而言,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效益方面。科技成果必然会带来经济效益的提升,但该项目带来的提升程度无从得知。目前研究缺乏相关案例的分析,在投入与产出的比例上无法获取准确信息,因此相关人员无从知晓效益范围与程度。
2、亏损问题。科研人员并没有在经济上有所投入,如果科研项目出现差错或其效益无法与投入成正比,那么这部分损失应该以怎样的比例来分担?目前科研人员只是单纯的技术入股,如果项目失败,也只会撤销这项科研项目,农业人员承担的损失较大。
3、实际操作。技术投入仅仅是理论层面,设备如何操作、技术如何运用都是农业人员尚未涉及到的专业性较强知识。因此,若科研人员没有时间或资金投入人力来展开现场指导,那么所谓的科研也只能够流于形式。在没有相关经验与技术能力的情况下,农业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受到的阻力较大。
其二,农业企业不愿意对成果进行投资,农业科技成果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它能为企业创造多少经济利益以及价值贬值后比例的计算问题等不确定性让农业企业不愿意将其入股,宁愿花大量的资金去购买。所以,需要建立规范的操作流程,进行公平的评估,从而提高评估的准确性,放宽政策,制定完善的处理规则解决成果贬值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张玉兰,王秀果.农业科技成果资本化的风险识别与防范[J].农业科技管理,2009,(03).
[2]杨曙辉、宋天庆.浅谈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问题[J].农业科技管理,2008,(06).
关键词 农业科研院所;财务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02.6;F23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20-0344-02
1 存在的问题
1.1 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
由于人们在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及一些其他客观原因,许多农业科研院所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财务管理混乱,财务人员整体素质水平较低,部分财务人员忽视财务制度和纪律。特别是对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认识不够,工作态度不积极,认为财务就是算好钱、做好账,财务管理理念仅仅停留在会计核算、成本控制的基本概念上,在资金使用、资产管理、对外投资等环节管理尤显薄弱。
1.2 项目经费随意性较大
项目实施过程缺乏有效监管招投标管理,很多项目经费不能严格按照项目预算要求和进度合理安排使用资金,竣工验收不及时、缺乏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体系、项目验收流于形式等,使项目经费没能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用途,项目资金浪费现象较为严重,使用随意性较大。如有的人在多个部门重复申报同一项目,或将以前实施的几个项目拼装申报综合性项目;有的人想方设法将科研经费变为支出经费,经常以提取项目管理费的名义改变科研项目经费用途,开支存在超范围、超额开支、相互挤占挪用;有的人巧立名目虚假申报;个别人甚至在项目批准计划下达后,擅自变更项目资金用途,不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随意增加相关项目预算,或是在实施中采取手段隐瞒项目资金去向等[1-3]。
1.3 资产使用效率低
科研单位的科研项目实行课题负责制,经费使用权由课题主持人掌握。课题组在购置设备时,往往是自行采购、使用、保管,形成一个独立的“小部门”。各部门相互攀比,争相购买,重复购置,造成固定资产长期积压,利用率极低。尤其是在一些大型仪器、设备购置方面缺乏成本分析[4-5]。一方面科学研究需要高精尖的仪器、设备,但使用时间短、次数少,容易造成长期闲置。另一方面对使用率较高的仪器设备缺乏日常管理及维护,缩短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1.4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实物资产不相符
一是一些固定资产设备未开具验收单进行固定资产登记,财务部门也没有告知管理部门就进行固定资产增加的会计核算,从而使资产管理部门的实物账与会计账产生差异。二是一些系统设备虽按所组成的单独设备进行登记,但设备投入使用前的税费等在各设备之间分配不合理,造成固定资产初始计量不准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物价值不符[6]。三是因各种原因不及时清理已淘汰、报废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部门没有做减少固定资产登记,也不进行固定资产增加的财务核算,无形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2 对策
2.1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管理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对各项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对科研与生产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制订相应制度,层层落实。建立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根据不相容职务的要求,财务内部管理应做到以下分离:授权批准与执行业务职务相分离;财产保管与会计记录职务相分离。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职务相分离;业务经办与审核监督职务相分离[9-10]。进一步完善单位财务及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单位资金使用流程,严格实行审批制。加强财务人员专业知识水平,明确财务管理人员地位。
2.2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效益
项目资金使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科研成果。建立项目实施绩效评价体系、项目管理责任追究制度、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加强预算监管,细化预算,增加预算透明度;完善决算制度。对项目申报、报告审批、资金争取、资金划拨、项目建设、项目验收等诸多环节,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项目管理混乱、弄虚作假,违反规定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项目单位,要求限期纠正并予以通报批评,对项目资金使用中发生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定期组织专家或委托专门机构,采取抽验、轮验的办法进行一次评价或全面评价,使项目实施有章可循、建设质量优劣可辨、绩效评价客观准确。通过评价结果运用来进一步推进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7]。
2.3 完善预算约束机制,全面实行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科研项目预算要求和规定用途报销各项开支,合理配备科研资产,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开支,避免资产的重复购置和建设,杜绝项目经费相互挪用和挤占。完善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加强项目成本核算,实行绩效考评,提高经费使用率。进一步完善决算制度,尤其是项目决算报告制度。
2.4 全面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
创新实施机制,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建立交流互动机制,为会计人才队伍的建设提供体制保障。建立教育培训机制,提高会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8]。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增强自我提高的内生动力。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职业判断能力,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十二五”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3 参考文献
[1] 赵桂杰.现代企业制度下加强会计监督的对策[J].企业研究,2010(1):72-73.
[2] 张政权.当前基层农业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J].农业科技与信息,2010(2):8-9.
[3] 姚庆.论我国企业会计监督机制的完善[J].企业经济,2007(10):181-183.
[4] 管叔琪.深化科研体制改革 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J].农业科技管理,2012(3):21-23.
[5] 李建文.浅议农业科研院所的财务管理[J].青海农林科技,1994(4):58-60.
[6] 付小燕,曾勤风.农业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刍议[J].农业科研经济管理,2004(3):40-42.
关键词:农业产业科技项目 财务核算 问题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我国是农业大国,但还不是农业强国。农业作为人类进行生产活动过程中最基本的产业,对促进我国各行各业的发展,保障我国粮食安全,提高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及保障我国的社会稳定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由于我国的工业特别落后,因此我国的发展模式是重工业、轻农业,使得今天我们的农业与其他的行业相比,还相对比较脆弱。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同时随着城镇化的加快,我国各省市房地产开发也越来越快,导致我国耕地面积不断减少,为了确保我国的粮食安全,稳定我国的社会秩序,政府每年都会花巨额的资金来支持各项农业产业科技项目的开展,而且政府每年审批的农业产业科技产业项目数量也越来越多。因此,认真做好农业产业科技项目财务核算方面的研究,旨在为促进我国农业产业科技项目成果的研发、提高我国农业产业方面的技术水平、促进我国的农业发展提供理论基础及参考意见。
二、农业产业科技项目财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核算人员思想存在误差
随着我国农业产业科技项目审批的数量越来越多,在财务核算上面,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有些财务核算人员在财务核算工作方面,认识上存在一定的误区,自身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份工作的责任及意义。由于这些人员年龄大小不一、自身知识结构有较大的差别、政治身份及价值取向不同,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在农业产业科技项目财务核算的过程中,部分人员的思想可能会出现误区,为了自身的利益,其在财务核算的过程中并没有按照要求进行,造成项目财务核算工作出现问题。例如,有些财务核算人员在对项目进行财务核算时,对熟人的项目往往很随意,导致了资金的浪费。
(二)财务核算制度不健全
一方面,在农业产业科技项目财务核算制度方面,我国并没有出台非常规范化的统一的核算制度。当前,我国在农业产业科技项目财务核算上面,很多项目核算的制度只有大的框架,在这些大的框架下面,并没有进行完善与细化。这样一来,就可能导致某些单位的财务核算人员在工作中遇到一些具体的细节问题,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可能会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处理,比较随意。另一方面,在岗位设置方面,有些单位在项目财务核算这一岗位上存在兼容岗及岗位责任不明确的现象。
(三)财务核算人员评价体系不健全
我国每年审批的对农业产业科技项目非常多,现如今,很多农业产业单位都可以申请到农业产业科技项目,因此,在农业产业科技项目财务核算人员方面,需要制定科学的评价体系,不能出现干好干坏一个样,这样会打击一些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都缺少一种对农业产业科技项目财务核算人员的科学的评价体系,所以,应该通过科学的评价,对员工做到奖罚分明。
(四)监督机制不完善
我国省市数量较多,随着国家对农业产业科技项目扶持力度的增大,很多单位都可以申请到农业产业科技项目,因此,国家科技部、稽查部、财政部及其他的监督机构很难实现对所有地区的农业产业科技项目财务核算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即使是在各省市,也很难做到对本地区的各个项目申请单位财务核算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
三、提高农业产业科技项目财务核算工作的对策
(一)加强对农业产业科技项目财务核算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其充分认识并且自觉承担他们所需要承担的责任
为了使农业产业科技项目财务核算人员自觉履行其在项目核算过程中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我国各地区政府、项目验收部门、项目审批部门、科技部及相关的单位要联合建立相关的宣传部门,通过对其所在地区各个相关单位的项目审核人员进行积极的宣传、全方位的教育即深层次的培训等渠道,使这部分人员慢慢全方位、深层次地了解其在我国农业发展过程中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以及其所应该发挥的作用。
(二)完善农业产业科技项目财务核算方面的制度
制度是基础,是保障,良好的农业产业科技项目财务核算运行的环境离不开规章制度的保障。因此,我国在农业产业科技项目上应该建立一套适合项目自身特点及需求的项目财务核算的制度体系,以保障可以对各类项目做到科学合理的核算。在具体的财务核算岗位的设置上,要做到科学与合理,岗位在设置的时候,要以是否够用为原则。在财务核算岗位数量上面,既不能设置过多,也不能设置太少,过多会造成一定的资源浪费,太少则不利于核算工作的开展,在实际的财务核算过程中,要杜绝兼岗兼职现象的发生。农业产业项目管理部门及科技部要不断加强对现行的农业产业科技项目财务核算制度的调查、调整及完善,对其是否可以满足实际的核算工作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及时发现目前农业产业科技项目财务核算制度上存在的优缺点,针对不足的地方,积极地进行讨论,找出解决这一不足的方法,从而真正做到完善农业产业科技项目财务核算制度。例如,通过项目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项目财务核算制度进行实际的调研考察,对于一些不利于财务核算工作的财务核算制度要进行废除及调整,从而保证农业产业科技项目财务核算制度的科学性、实际可操作性,最终充分发挥制度应有的作用。
(三)制定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
为了提高农业产业科技项目财务核算工作的效率,科技部要督促各单位加强对已申请的农业产业科技项目的财务核算进行监督。首先,要形成一套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科技部要与各个大型的农业产业申报的单位代表及相关的社会代表一起制定一套适合各申报单位财务核算工作的科学的评价体系,同时在制定的过程中,一定要保证这个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全面性、规范性,从而可以对各农业产业科技项目财务核算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及科学的评价。在具体的评价体系构建过程中,从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指标,例如,思想政治表现方面、核算能力方面的表现、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核算及核算准确性方面的表现等,只有健全评价的指标,才能更好地对这一部分人员进行科学全面综合的评价。
(四)加强对农业产业科技项目财务核算工作的监督
科技部要加强督促各个项目申请单位对农业产业科技项目财务核算工作的监督,定期对单位的项目财务审核工作进行抽查与实地考察,同时要对这些单位的农业产业科技项目财务核算工作的好坏进行评价,对于评价较差的单位,在2016年乃至今后的审核工作中,要坚决对这部分单位进行严格的审核。另外,我们应该效仿美国,建立一种适合提高农业产业科技项目财务核算工作的网上监督机制。通过比较发达的互联网平台,督促项目申请单位建设一个关于具体的项目资金使用及核算的各种记录的网页。这样一来,就可以使得我国的科技部、财政部、全体社会成员及其他相关的政府部门能够随时浏览到农业产业科技项目财务核算的具体细节,并根据这些来详细评定其项目财务核算的具体情况及财务核算的好坏,从而方便社会及相应的监督部门了解我国农业产业科技项目资金真实的使用情况。例如在美国,美国的居民可以通过互联网了解当地农业产业科技项目财务核算的具体细节情况,居民可以根据查询到的数据,看看这些单位到底有没有对农业产业科技项目进行具体的落实,从而达到一种全民监督的效果。
四、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