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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政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们要充分认识政法工作在保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性。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推行依法治国方略,具体到我们县就是要“依法治县”。今后,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政府的经济职能越来越弱,但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越来越重,政法队伍作为推进“依法治县”的主力军,是一支不可替代的队伍,政法队伍的工作水平直接决定了“依法治县”水平的高低。各级领导都要切实加强对政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关心支持政法工作。
二是要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要把办案的社会效果与依法执政有机结合起来,把打击刑事犯罪和打击违法上访结合起来。在规范问题上,要把教育民众摆在首位,指导民众怎样合理地反映诉求,按规定程序上访。对无理上访、闹访、缠访的,公安机关要果断采取措施。在这个方面,公安机关要完善有关政策。我在县委常委会上讲过,“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如果我们在维护社会稳定上有疏漏,那就是因为编的网不到位,不是鱼儿小,而是我们编的网口太大。怎样编网,我们政法干警必须学会多动脑筋,依照法律法规,结合高邑实际,出台有针对性的办法。中央提出了以民为本,但以民为本的前提是民众遵纪守法,我们现在是在老百姓素质还比较低的情况下推进依法治县的,只有了解了这个实际,才能有的放失。国家的政策是针对全国制定的,具体到地方,就要在遵循这个政策的前提下,出台切合实际的具体办法。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因为位置关键,发挥的作用关键,所以,政法队伍今后提拔、重用干部更要凭能力、凭实绩。在这个方面,我们多听政法委和公检法三长的,因为他们最知道谁能干,谁干得好。同时还要兼顾群众的意见、大家的意见。我们选拔干部杜绝使用那些“好好先生”,单纯在测评中票数挺高,给个案件办不了,那是白搭。所以测评只是个参考,政法队伍的用人导向就是谁能办案,就提拔谁,就重用谁,我们要树立这种意识。同时要注意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为政法队伍注入新鲜血液,组织部要研究具体办法,可以不受编制和领导指数的影响,把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上来,努力做好政法队伍新老交替。在用干部的同时,要抓好干部队伍的管理,研究末位淘汰制的具体操作办法,公检法每年都要拿出1——2个工作不称职的,实行末位淘汰,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另一方面,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今后,公检法部门都要加强所、站建设,政策要向基层倾斜,优秀干警要向基层倾斜。
目前我县正在进入一个加快发展的时期,形势非常好。市长到我县视察的时候,深切感受到了我县的变化,连说了三个没想到,对我县的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后,石武高速客运铁路高邑西客站和京广铁路高邑货运站就是高邑发展的总发动机,依托这两个站,我们要建设石邢之间的交通枢纽,进而建设商贸物流城。我们谋划的东边的核产业集群和西边的循环产业集群都受到了省里的高度重视。如果说两个站是高邑发展的两个发动机,物流园区和工产业集群就是高邑腾飞的两支翅膀。当前,高邑的干部群众都看到了未来的希望,全县上下人心思进。今后随着全县经济的发展,财力的增强,我们会逐年加大财政对政法工作的支持力度。同时,希望政法队伍的广大干警一定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全县经济腾飞增砖添瓦,贡献我们应有的力量。
关键词:高校稳定 积极模式 维护高校稳定模型
高校稳定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高校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文化建设的重要领域。总书记在“七一”讲话时指出:“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没有稳定,什么事情也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去”。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召开30周年大会上指出“维护高校稳定是推动高校发展的前提,是高校党委的硬任务和第一责任”。高校稳定关系到高校的建设与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经济不断发展,改革不断深入,高校稳定也呈现出新特点。探讨高校稳定的内涵与影响因素,以及构建维护高校稳定的模型,对高校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具有理论和现实的意义。
一、社会学视角下高校稳定的内涵
目前,学术界对高校稳定的内涵界定还是有一定相似性的,但没有形成一致的看法,因此界定高校稳定不仅具有重要性,更具有必要性。
(一)“稳定”的定义
在《辞海》中,“稳定”被定义为“稳固安定”和“物质性能不易改变”,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稳定”被定义为“稳固安定;没有变动”和“物质不易被酸、碱、强氧化剂等腐蚀,或不易受光和热的作用而性能改变”。从单纯的词义学上来看,“稳定”强调了一种不易受外界影响的事实存在。
(二)“社会稳定”的定义
“社会”在《辞海》中被定义为:“以共同的物质生产生活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类共同体”。虽然辞海中没有关于“社会稳定”的定义,但从“社会稳定”这一主谓短语的构成上来看,“社会稳定”可以被定义为:“以共同的物质生产生活为基础而联系的人类共同体,其存在不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具体一定的固定性”。
李景鹏认为:“社会稳定就是指社会秩序正常运行的状态。而所谓的正常运行在一般人看来就是维持不变。因此,在许多人看来维护社会稳定就是使各方面的社会秩序保持不变”,而社会秩序是不可能不变的。社会稳定归根到底是国家对社会的控制问题。邓伟志认为,社会稳定是指社会规范确定性、人的社会行为尤其是社会管理系统行为的确定性、人的社会心态的确定性,以及可预见的未来趋向的确定性,有了这种确定性,就有了社会稳定。
国内关于社会稳定的研究,接近于功能主义关于社会的理解。斯宾塞、迪尔凯姆、帕森斯、默顿都是功能主义的代表人物,功能主义认为,社会是具有结构的、由不同部分组成的系统,构成系统的不同的部分发挥着各自的功能,各组成部分虽然会发生变化,但社会具有自我调节的能力使社会整体能够以平衡的状态存在。功能主义强调道德共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因此,社会稳定指社会具有自我调节的能力,在其组成部分发挥各自功能的状态下,能够保持各部分的动态平衡和自身的有序运行。
(三)社会学视角下的“高校稳定”
从宏观视角上来看,高校是社会的组成部分,对社会稳定具有科研、教育、人的社会化等自身特有的功能,是社会稳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并且受到社会稳定的影响。从中观视角上来看,高校就是中观的社会,其自身具有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部分,各部分对高校的稳定具有不同的功能。在对社会稳定进行了社会视角的定义之后,高校稳定的内涵就不难概括:
高校稳定是指高校本身具有自我调节的能力,在其组成部分发挥经济功能、政治功能、社会交往功能和精神文化功能的状态下,高校能够保持各部分的动态平衡和高校自身的有序运行,同时,高校稳定受到社会稳定的制约和影响。
由此定义也不难看出高校稳定应当具备这样四个特点:
1.高校稳定的社会性。高校处在社会当中,是社会的组成部分,同时也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影响。
2.高校稳定的综合性。高校稳定是由不同的部分所共同构成的,高校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
二、维护高效稳定模型
目前,有两种维护高校稳定的模式,一种是消极模式,另一种是积极模式。消极模式就是通过采取社会控制的方法来维持高校稳定,其核心就是目标强化,即通过直接干预潜在的“影响高校稳定因素”来维持高校稳定。例如,对互联网的监控,目的是减少不良信息在互联网的传播;在校园安装摄像头,目的是对高校学生行为的监控;制定严格的校园管理制度,目的是控制高校学生的行为等等。消极模式下的高校稳定实际是一种假性的稳定,这种假性的稳定更会适得其反,导致高校学生的抵触情绪增加,反而不能够维护高校的稳定。
另一种模式是积极模式,是一种理想的维护高校稳定的模式。在这种模式在,充分了解行动者的互动行为,为行动者间的互动创造一个更利于行动者发展的体系,是一种由经济、民主、社会交往、精神文化共同发挥作用的系统模式。在这种模式下,高校不仅能维持其长久的稳定,更能为高校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这种模式维持的是真性的稳定,高校稳定的状态也是柔性的,具有较强的解决高校冲突的能力,高校内的互动是一种良性的、可持续的互动。
(一)互动的共识
维护高校稳定模型的首要因素是互动的共识。高校的稳定是由高校内部学生、教职工、管理者以及校外人员的所构成的单位行动所构成的,每一对单位行动都必须是基于相互的共识。只有当高校师生的共识建立起来,彼此间才会形成积极的互动,而消除了抵触情绪。当广泛的共识在高校内部建立起来,全球化所带来的西方民主思想在高校师生的负面作用才会减少到一种合理的水平,高校师生也不会通过互联网来表达自己的不满,而会转向一种适当的渠道。
(二)社会交往行为规范
通过高校内部共识建立起来的规范能够得到最为广泛的认可,反过来,建立起来的规范必须对各行动主体的行为进行进一步的调节,调节的目的不是惩罚高校内部的某位学生或老师,而是通过这种调整,让“失范”的高校师生能够更快的融入高校内部的行动机制,使他们更好的适应校园生活和学习,保障校园学习、生活和科研的秩序。同时,这种调整还能够将遵守这一套行为规范的师生行为确立下来,这样,一套关于高校行为规范的制度就建立起来了。制度的建立能够更好的保障规范的实施,保障了高校师生的行动更加的有利于社会交往,保持了高校稳定。
(三)精神文化建设
规范促进了制度的建立,反过来,制度保障了规范的运行。那么,制度的运行又是由哪个因素来保持的?精神文化。精神文化是高校师生内化了的制度和规范,只有一个共识的规范和平等的制度内化为高校师生的行为规范后,人们才能自发的按照正确的途径进行互动。
(四)经济物质环境
经济物质环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马克思看来,它是社会的基础,对上层建筑起决定作用,经济因素为高校内部行为规范的建立提供了物质基础,为高校的制度运动提供了物质保障,为高校的文化建设提供了物质可能。
经济物质环境不仅包括资金状况,还包括了校园基础设施的建设,地区环境的因素等等。高校资金不是要获得更多的资金,而是要获得与校园发展相适应的资金,更为重要的是,资金的使用情况应该得到校园内部各主体的共识。
(五)综合模型
通过对于模型各部分的分析,综合的模型就能够建立起来:
(图1)维护高校稳定模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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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学习x市x镇六约村经验,部署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区广大人民调解员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不畏艰险、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为全区的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全体人民调解员表示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刚才,区司法局胡雪局长就如何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我完全同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和日常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区委书记邹家军强调:维稳工作要坚持重心下移,标本兼治,要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并批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值得我区借鉴。区委、区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各级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立完善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和强化人民调解的作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当前,我区政治稳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总体形势是好的。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社会经济成分、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等日益多样化,各种利益冲突和摩擦不断出现,时有发生,集体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增加,组织化倾向比较明显,有的还到党政机关和重要场所聚集滋事,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这些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常常表现为群众合理的诉求和行为方式的违法织、多数人的合理要求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交织、现实问题与历史遗留问题的交织,从而导致问题的复杂化,处理的难度大。
面对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来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我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在各镇街党(工)委和有关部门的紧密配合下,做了大量深入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近三年,全区共调解矛盾纠纷1519宗,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为97.1%,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7宗58人,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23批596人次,解决了一批疑难、复杂、久拖不决的纠纷,为维护我区的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正确处理和化解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事关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人民调解是我国司法制度和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它符合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遍布基层、深入群众、便捷、灵活、不收费等特点和优势,为广大群众所接受。通过人民调解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不仅方便群众、为群众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还有助于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因此,我们要认清形势,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以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崇高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人民调解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认真学习六约经验找差距
xx镇六约村人民调解工作,被誉为新时期化解矛盾纠纷的“六约模式”。六约村面积12.5平方公里,下辖7个村民小组,原村民不足2000人,流动人口7万多人。该村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六约”的重要手段和有效载体,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去年,该村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000多宗,调解成功率98.6%,近年全村没有发生因民事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自杀、上访或。六约村的经验,主要抓好了三项工作:
一是抓队伍建设。建立了“调解会、调解小组、调解员”三级网络,村调委会主任由村委会副主任担任,聘请了4名有法律知识、热心人民调解工作、有一定社会经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各村民小组、辖区内全部企业成立调解小组,由村民小组长、企业负责人任调解小组组长,使人民调解组织覆盖整个辖区;还在村民小组和企业中选任了300多名纠纷信息员,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争取了时间,奠定了基础。
二是抓考核机制。各调解小组长分别与村委及所属公司签订责任书,把辖区或企业内发生的、集体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例事件与调解组长的奖惩紧密挂钩,严格考核、明确责任,并每月一次组织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建立严密的“预防—发现—调处”工作体系。
三是抓规范运作。在调委会建设上,加大经费投入,达到“五有”(即有房子、有章子、有牌子、有标识、有台帐)、“四落实”(即场地、人员、报酬、工作落实)标准;在调解程序上,建立“四统一四规定”工作制度,在统一收案、统一研究案件、统一制定调处方案、统一进行人员分工的基础上,确保收案、调处、移交、档案四个环节规范操作,对简单纠纷指派调解员直接调解,复杂纠纷利用调解室组织调解,难度较大、多次调解无效的纠纷移交镇调委会调解,或引导其用法律途径解决。
六约村的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要有效维护社会稳定,需要有一支强有力的人民调解队伍,需要有完善的工作机制和规范的运作模式。对照六约经验,我区人民调解工作主要存在三方面的差距:一是调解网络不够完善,村(居)委调解主任兼职多,村民小组建立调解小组的少,三个镇的大部分村民小组没有调解员,村小组的矛盾纠纷信息反馈较弱;二是镇(街)调解工作考核奖励和经费保障机制不完善,未能充分调动各调解组织的积极性;三是一些调解组织的制度不够落实,调解队伍的素质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加强。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我们只有想方设法,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努力解决这些存在问题,我们的人民调解工作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全面加强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各镇(街)党政领导要增强工作主动性,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到群众中去。切实抓好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掌握维稳工作的主动权,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矛盾不上交”,有效减少量、诉讼量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一)加强领导,建立大调解格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仅仅是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人民调解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方面,为切实加强对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区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处理全区重大的、疑难的、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制定了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各街镇要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领导,强化镇、街调委会的建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建立起区、镇(街)、村(居)三级调解防护网络,形成党委领导、政法牵头、司法行政主办、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大调解格局,更有效、快捷地化解社会矛盾,解决民事纠纷,减少群众诉讼,减轻人民法院的压力。
(二)健全组织,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各镇、街要切实抓好调解组织建设,要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完善排查调解网络,重点是加强镇(街)、村委(社区)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按照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完善调解组织,借鉴六约经验,各镇、街今年上半年要抓好镇(街)调委会和一个试点村委(社区)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逐步在村民小组设立调解小组。要建立健全各种类型的调解组织,以行业协会为依托,在社团组织、集贸市场等建立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扩大人民调解组织工作领域,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组织与维稳工作及基层民主建设的结合,建立一个多形式、全方位、布局合理、结构完整的人民调解网络。要加强调解队伍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意见》要求,采取举办
培训班、以会代训、以老带新、担任人民陪审员、旁听审判等形式,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每年区将举办一次调解主任培训班,各镇、街要根据调解工作情况,每年举办1—2期人民调解员学习班,要调整和充实、优化调解队伍结构,逐步实行调解员聘请制度,将辖区内为人公道正派、懂法律知识、热心调解工作的社会人士吸收到调解队伍中来,不断改善调解队伍人员结构,人民调解员要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调解队伍。
(三)完善机制,加强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指导。首先要加强司法所建设。司法所是基层政法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承担着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任务,对于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的作用。各镇、街要重视司法所的建设,保障司法所的正常运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司法所建设的意见》,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其次是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力度。司法行政机关与法院要密切配合,积极履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定职责,加强探索新的指导方式。逐步建立起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涉及调解协议书的专项通报制度、相互建议函告制度和联络员制度,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更加规范,不断提高调解成功率和调解协议书的履约率。再次是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的长效机制,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效。要建立和完善定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坚持经常性的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及时排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找出可能影响稳定的因素,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和对策;建立信息收集报送制度,各镇、街指定专人每月负责排查调处工作的汇报,建立调解员的“一岗双责”制,调解员既是人民调解组织工作人员也是维稳工作的信息员,使维稳工作信息快、情况明。建立和完善调解工作制度。规范基层调解组织工作,使其更好地担负化解矛盾纠纷的任务。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和工作激励制度。各镇(街)要将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培训、表彰等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逐年增加,予以保障。为进一步调动广大调解员的积极性,对如何提高调解员的待遇等问题,区委、区政府作了研究,区将每年对工作突出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并把镇、街的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区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
(四)强化“三大功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
会稳定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调处民间纠纷、预防纠纷和法制宣传三大功能,增强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效能。要强化调解民间纠纷功能,人民调解工作应充分发挥便民、利民、亲民和不收费的特点和优势,适应新形势下正确处理内部沟通协作,根据新形势发展的变化,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研究,矛盾的需要,在认真做好婚姻、家庭、邻居、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等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着力做好涉及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征地拆迁、劳资关系等方面的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要强化人民调解的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功能,采取矛盾纠纷排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等预防措施,建立预防机制,把定期排查和专项治理相结合,要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强化人民调解的法制宣传教育功能,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实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道德教育,引导群众学法、用法、守法,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的发生和激化。人民调解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人民调解员要利用身边人、身边事,采取以案释法、示范引导的方式,“调解一案、教育一片”,提高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五)建立调处矛盾纠纷的责任制。司法局行政机关要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街)”的要求,提出对各镇(街)、村(居)委的工作要求、考核指标、奖罚方案和通报制度,切实落实各调委会、调解小组长的工作责任制,对于已经出现越级上访案,特别是已经列入上级领导包案的上访案,各级调解组织也要组织包案,落实包案责任制,整合各方的力量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多年以来我乡高度重视,从实际出发,立足于工作现状,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任务,时时刻刻记在心上、担在肩上、抓在手上。特别是各单位"第一责任人"亲自管、亲自抓,抓具体、抓到位,整合有限的资源,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做到人、财、物合一。
在具体措施方面,一是完善严打整治体系,按照部署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废旧物品收购、文化市场专项整治、交通专项整治、打击自行车犯罪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二是完善治安防范体系,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需要,加强了村级综治办建设,各村配备一名综治副职,并且落实了待遇,做到村组由专人,重新组建11人享受低保的"夕阳红"红袖标治安巡逻队,强化治安防范。在主要街道和各村巡逻点设立报警电话牌子,将"110"报警热线牵入千家万户。在工作上,我们把力量重点放在村级,实行"四包"制度,即领导包村、驻村工作组包片、村两委干部包村民小组、村民小组长和党员包户,形成纵横交错的联防网络,建立5人联防组。由责任区民警联系综治副职,联防队员,由此形成了以责任区民警为龙头,以村"两会"为依托,联防队为基础的自上而下农村安全防范网络。三是加强技防建设,6个重点单位均安装与110报警服务网的红外线报警装置。在个体私营企业和果菜公司安装电脑监控系统2台。115台变压器均安装变压器防盗锁。经过不懈努力,创建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效地维护了大局的稳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实践证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仍然是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和发展改革开放大好形势的必然要求,体现了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推动力。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正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还存在着不少矛盾和问题,隐含着许多不稳定因素。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也指出,当前我国还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现,刑事案件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这是中央对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正确分析。从社会普遍的情况看也是如此:一是因涉及征地、拆迁,补偿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落实、特别是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税费改革、灌溉用水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和农村一些边际权属纠纷等社会矛盾突出。二是综治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村、部门对综治工作措施还不能完全落实到位。三是刑事案件发案率仍在高位徘徊,盗窃等侵犯财产案件仍比较突出,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恶劣防不胜防。四是青少年违法犯罪仍程上升趋势等等。这些不和谐的音符,对构建和谐社会影响极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个长期的历史进程,也是一个永无完结的过程。哲学认为,社会本身就是在从不和谐到和谐的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同时,我们追求的稳定和谐,是一个动态的稳定和谐,不是禁锢和僵化条件下的稳定和谐,不是愚昧和落后状态下的稳定和谐,而是与改革、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与富强、民主、文明联系起来的现化化建设条件下的稳定和谐。总书记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关键是我们要正视矛盾,找到化解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形成妥善处理矛盾的体制机制,而不能让矛盾积累和发展起来、以致影响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过程,正是我们采取积极措施,主动消除社会治安中不和谐、不稳定因素的过程,只有持之以恒地坚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措施,才能逐步消除社会治安中各种不和谐因素,达到社会治安的和谐发展,才能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做保障。为此,要努力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开拓新思路,提出新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实际行动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通过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促进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几点对策
现阶段我国社会治安的阶段性、反复性客观上决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任何毕其功于一役或经过几个专项斗争,几年整治就能取得决定性成果的想法都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切合实际的。各级党委、政府、政法综治部门必须不断研究新形势,适应新形势,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更加开放的心态,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研究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才能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必须树立维护社会稳定的强烈责任意识
没有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维护社会稳定的强烈的责任意识。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都应该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扎扎实实的工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要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作用。强化和落实包括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单位和法人责任制及一票否决权制等内容在内的多重责任制。落实责任制,必须严格兑现奖惩,该表彰奖励的表彰奖励,该追究责任的严格追究责任。要进一步完善签订责任状、检查考评、兑现奖惩三个环节相配套的责任制考评措施,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严打"整治斗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严打"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控制局势,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首要措施。深化"严打"整治斗争,一要广泛宣传和教育广大群众,提高对开展"严打"整治斗争重要性的认识,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为政法部门提供线索,献计献策。各村要设立"违法犯罪举报箱",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打击的高压态势。二要注重实效,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抢劫、盗窃等影响群众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使投资商放心、老百姓生活安心,确保有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三)必须坚持不懈抓好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整体治安防控能力
加强治安防范,建立健全治安防控体系,是"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以防范控制重点要害部位、案发多发区域和常见性、多发性犯罪为重点,以人防、物防、技防为基本手段,大力加强内部防控、社会防控、街面防控、重要关卡防控,使全乡形成一个严密的防控体系。一是在单位内部落实安全责任制。各单位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确保不发生问题。二是要农村要继续推行治安防范红袖标工程等各种有效治安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农村的治安防范工作。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健全完善农村治安防范体制,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各种治安案件的发生。
(四)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农村综治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稳则全局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基层组织搞好,基层工作做扎实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具体措施才能够真正落实。
(五)必须进一步整合治安资源,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力量资源分散的问题。
当前,我们治安资源的总量不少,但效益不大,主要原因就是相互关联性差,联动性差,没有形成合力。整合各种治安资源是解决当前制约工作的关键环节。首先要抓警力整合。要把精简下来的警力全部安排到基层,增强基层活力。同时,要在用人政策上、资金保障上向基层倾斜,提高基层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其次,要整合各种群防群治力量。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群防群治工作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对村调委会、治保会等两会、联防队、治安信息员、看家护院队、志愿义务巡逻员、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建设,使其进一步明确社会治安防范的工作职责,落实具体的防范责任,同时通过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增强其作用发挥的能力。要有效协调公安派出所、管区民警、等专门机关与群防群治组织的业务衔接,构建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制定具体措施,对群防群治组织抓获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嫌疑人、预防违法犯罪活动成绩突出的人员。直接领导及相关派出所给予表彰奖励。要积极探索建立群防群治组织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除财政支持外,要努力建立社会筹资渠道,以确保群防群治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各村要进一步落实抓好对村级综治副职的使用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机制,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基层真正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六)必须坚持不懈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依法妥善处置
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也是当前维护社会稳定的首要任务,必须毫不动摇地时刻抓紧抓好。要始终坚持组织网络建设走在工作前,预防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三前"工作方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单位内部,进一步健全完善乡调解中心,村调解委员会两级矛盾排查调处组织网络,形成"党政挂帅、综治协调、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排查坚持纵到底、横到边,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一一建立台帐,分类研究解决的具体办法,确保及时准确地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一旦发生,要依法妥善果断处置。
关键词:人才;建设;工作
中图分类号:C9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9-0108-03
社会工作是一种以助人自助为宗旨,提升民政工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的需要。同时,也是综合运用各种专业知识、理论和方法,整合社会资源,完善社会管理、协调社会关系,改善民生问题、帮助有需要的个人、群体、家庭等,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以此减少社会矛盾、促进我国社会和谐发展的专业化的职业。因此,我们不断要求社会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知实情,讲实话,办实事,真抓实干,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不断创造新经验。同时,还要掌握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使各项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因此,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实现劳有所得、病有所医的美好愿景,这也是一项职责光荣、任重道远的工作,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一、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重要性分析
(一)强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
由于社会工作人才是具有一定技能的管理与服务专业从业人员,是乐于为社会作出积极贡献的专业从业人员。因此,我们要牢固树立“人才强国”的理念,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高度重视并努力完善社会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具有创新意识,大力培养高素质的专业技术社会人才队伍,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着力解决社会问题、创新党的群众工作方式、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营造诚信友爱良好社会氛围,以此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对于转变我国社会管理、经营和服务方式,构建与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相适应的用人机制,增强社会服务基层力量,不断提高整体社会服务水平都将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我们一定要站在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工作创新,建设和谐文化,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推进社会建设、改善民生问题、完善社会管理、减少社会矛盾,有效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的高度来认识强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性。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必然要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体现
1.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必然要求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在强化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促进我国经济不断繁荣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构建以及作用的发挥直接影响与关系到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根据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迫切要求而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重要保证,而且是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培养好一个高层次、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就可以带动一个专业的人才群体,就可以带动和促进整个人才队伍建设,就可以帮助老年人、残疾人、城乡困难群体、妇女儿童等享有国家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帮助他们走出困境。由此看来,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主要工作最终要由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来承担。因此,我们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提高社会工作人员的地位和待遇,使社会工作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我们还有必要把培养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作为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社会人才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促进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不断前进,以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2.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必须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努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要不断开创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作为一支独立的社会人才队伍,我们要在各个方面弘扬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知识的良好风气。同时,我们还要把尊重社会工作人才、爱护社会工作人才、服务社会工作人才、促进社会工作人才的全面发展作为政府人才资源开发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并且还在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同时,我们还要认识到人才有优点,也有缺点,要用其所长,避其所短,必须按照更高的标准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目前,随着人才强国战略的推动和实施,以及人才规划各项重大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的全面启动,用于指导全国和各地方人才工作的人才战略监测评估工作日益显示出必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扩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总量、提高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素质、保证人才强国战略稳步推进及人才规划确定的各项战略目标如期实现,我们就要更好地贯彻以人为本理念、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建立和完善人才强国战略的科学评估体系,不断优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结构,营造环境,创新社会工作人才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总结激励人才和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的经验,找出规律性的东西加以提升、推广,以取得更大的人才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