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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正义 法治 法治保障
一、正义的基本内容
(一)古代中国的传统学说中的正义界定
有学者指出,在中国古代的众多经史子集中,从未出现过正义这个名词,从而该词无论从中国哲学史还是伦理学史中都未获得过某个定义式的范畴。但是笔者认为,由于中国古代社会无论从国家统治还是学术领域内都被儒家思想所占据,那么应该说有关正义的思想可以从仁与礼这组概念中获取。
先秦儒家实行以仁和礼为基石的狭义正义观念。因为从儒家的视角看来,君臣之间,父子之间,人与人之间都具有一定的身份上的差异化格式型伦理关系,也就是所谓的“贵贱有序,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
在仁、礼和正义这三者关系中,也呈现出一种倒等腰三角形的样式。礼作为一种外在约束规范,旨在为正义提供制度保证;而仁作为一个人的道德准则,其在内心起到激励作用。
我们认为,中国古代社会中传统意义上的正义观,可以解释为:在不平等的起点下,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的平等权利与普遍自由不予认可,只有部分人才能获取所有职位的可能。
总之,在的语境下,正义这一价值判断无论以基本模式或者道德标准来说都是历史下的产物、生活中灵动。如果不考虑经济基础、具体风俗、文化、地域,那么就不正当、不客观了;我们需要“理解万岁”。
(二)西方视野下的正义内容
1.美德意义下的正义观
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这对师徒对于正义理论的阐述对后世包括近现代西方政治体制产生了不可估计的影响。
柏拉图对在他的《理想国》中对正义下了这么一个定义:“正义就是做应当做的事。”在这里,正义被理解成为了个人行为符合道德的要求。每一个人都需要按照道德所指示的,诚实地完成社会所赋予其的角色定位,以及完成社会所交付的任务。
亚里士多德在《尼科马克伦理学》中首次提出了“校正正义”与“分配正义”。他认为,关乎于正义,实际上就是分配正义,涉及物品的分配方式。他的这一观点直至今日,还在被法哲学、法理学学界所关心与讨论。
2.新自由主义视角下的正义观
二战后新自由主义的旗帜性人物,约翰·罗尔斯的不朽著作《正义论》是现代语境下对正义理论的最佳的一个注脚。在其中,在无知之幕下的两大正义原则是其著作中最大的亮点:第一个原则,每个人对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第二个原则,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并且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虽然对于无知之幕还有诸多争议,但是其把自由、平等等价值要素加入正义理念中综合考虑,已经为社会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平台。根据其展开的逻辑顺延下去,正义就是社会的制度安排与权利、义务和权力、责任等实现契合式的吻合,达到一种每一个人都希翼的合理状态。
二、实现社会正义的途径
实现社会正义,通过法律这一外在规范主要有两个要素需要重视:立法正义和司法正义。在这里,立法正义是司法正义的基础,司法正义是立法正义的逻辑结果。
(一)立法正义
实现社会正义第一要素就是在法秩序中体现正义价值。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提出:法治应当包括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获得普遍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又应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
1.立法的客观基础
法律作为社会的上层建筑中的一部分,不可能仅是公民主观上的自源自发的,而需要在经济发展中找寻依据。法律的正义,立法的正当性,合理性理所应当要从物质生产状况、客观条件中解释。由此,我们可以产生出需求理论。只有当法律的形式和内容符合人们的需要,对于现实有了符合人民期待的回应时,法律才具有了正义价值。无论从中国古代所提出的法律应当顺应自然、符合人伦,还是耶林所谓的“法与当时一个民族所达到的文明程序相适应”,抑或是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所提出的需要层次理论,都体现出人民之间不同需求间的融合是法的正义价值的追求。
2.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统一
法律在社会的运行过程中,由于价值标准的不断变化,法律也应当有相应的调适,那么在这一过程中,有两组关系就容易发生矛盾、对立和冲突。法律是需要给与公民以稳定的预期;但是社会的不断发展,不断变化中,法律的样式、理念、规则的变动成为一种必然,那么这两者的存在使得正义价值的实现成为了一句空谈。此时,我们应当使得两者相互统一起来。
法律的绝对温度容易导致社会制约度的下降,从而失去法规范本身所应具备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
在制定法律方面,我们认为应该保持一种开放的视野,以一种动态的、关系化的思维来面对问题,在立法维度上,一种具体和妥协式的方式就能体现出法的刚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结合,那么这样的立法才是完美的,也体现出正义价值,正如科恩所说“生活需要法律具有两种适相矛盾的本质,即稳定性或确定性和灵活性;需要前者,以使人的事业不致被疑虑和不确定所损害;需要后者,以免生活受过去的束缚。”
(二)司法正义
法律的正义价值并不仅仅形式上的被体现于立法中,展现在法律中的条文中,法律规定再好,如果不能得到恰当的适用,也无法实现正义,而只能是美丽的纸上宣言;更实质地要体现在现实生活中的法律的适用中。法的正义价值需要在以人为主体和以法为客体的联动中表现出来,价值的实现在乎于主体,在乎于客体,更在乎于主客体之间的关系上,那么法律实现正义等价值就是体现其根本属性的最佳方式。
内容摘要:制度社会学除了考虑组织外部环境拥有的要素之外,更重视象征系统、认知系统、规范性信念等要素对组织的影响。制度社会学认为这些要素是由文化要素构成的,它关注的是人们生活的世界是怎样的,它认为组织及成员被嵌入到文化系统中。因此,它认为广泛的制度内容影响组织行为,相对于技术和经济环境而言,它更重视社会文化环境。基于此,对公司治理的形成具有很大影响力的是社会期待、社会责任等社会规范。
关键词:社会认知 组织认知 公司法
社会认知和组织的关系
(一)外部环境对组织的认知
制度社会学强调外部环境对公司组织的认知和公司组织对外部环境的认知的相互作用,本文从这一个角度探讨公司法的问题。从个人认知的角度来考虑,组织本身也是被认知的存在。有一些学者认为,组织存在于一定限度的时间内,就是说组织经历被形成被消灭又被形成被消灭……这样反复的过程。比如,有一些行人在马路上碰到一块大石头,它阻碍他们的行程。这个时候,他们需要一起合作挪开那块石头,他们需要提供劳役(活动),并且为了达到这一个目的,他们的力量应该要一致(相互作用)。另外,他们需要一起讨论怎么去移动这个问题(意志的调整)。具有这样的活动、相互作用、意志的调整等特征时组织才能存在。因此,上述的移动大石头的例子中,行人们一起合作,试图移动岩石的时候,组织是存在的,但是,大石头移动完之后,组织就消失了。同样,一个工厂晚上关闭的时候,职工不进行工作,所以没有具备上述的三个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认为,作为组织的工厂是不存在的。这种情况在其他的企业或者医院等组织也是一样的,所以他们也是被形成、被消灭。
在上述一定时间的框架中,组织被形成而存在这样一个组织化的看法有没有问题呢?的确像Barnard所认为的那样,组织是两个以上的人协作的系统,本文认为组织是人们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系统,但同时社会是受人们主观认知影响的,并不是以单独并客观的事实而存在。上面的例子中从事移动大石头的人们是否拥有参加或形成组织的意识?是否他们在主观上认知组织的存在?另外,上述的理论认为企业在没有工作活动时(如晚上下班后)就不存在企业组织,那么属于企业组织的成员在主观上也认为组织是不存在的吗?他们肯定认为在任何时候他们都是组织的成员,也就是在主观上认知了企业的存在。而且跟企业有交易关系的其他企业也不会认为该企业在不活动时就会消失。从这种视角来看,企业在其活动的时间内才可以生存的看法是不正确的。而组织在活动的时候才可以存在的看法不能很好地说明企业中机关的存在意义。
各国的公司法规定公司内部应该具备董事会、股东会等公司机关,但是如果公司是在消失又形成的存在,那么在其内部存在的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也是消失又形成的机关。但是实际上法律要求的是常设机关,并不是在开股东会、董事会的时候存在的临时机关。因此,公司组织的存在被限制在公司职工实际活动期间的看法和要求公司机关的持续性的法律规定存在着矛盾。以上的公司存在的限定说法问题的根源是对相互作用的理解不够,它们仅仅是从身体相互作用的方面来把握问题,而淡化从人们拥有的主观认知的方面把握精神上的相互作用。人除了拥有身体之外还拥有精神,它是精神性存在并认知事实的存在,因此,职工等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主体怎么去认识公司存在的事实,对公司的存在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如果利益相关者或者组织成员认为与他们有关系的组织是存在的,那么该组织在没有活动的情况下也还存在的看法是有道理的。
另外,笔者认为公司的存在需要法律保障,这是因为组织是需要人的主观上认知的存在,这样的组织对社会有一定的影响力,那么这种组织应该在社会上被认知。而在制度上要保证的是法律的认可。
以上所述的公司机关的存在是从社会认知的必要性和保障其认知的法律制度的必要性方面来说明的,从这种重视认知的制度理论的视角来考虑,组织的环境是被组织或者个人认知而赋予某种意义之后形成的,并且组织本身也是被人们认知、赋予某种意义而存在的。
(二)组织对外部环境的认知
外部环境对组织的认知之外,组织和个人也认知外部环境。社会对公司的角色期待对应的是公司在自己认知的框架中认知外部环境。公司是通过认知外部环境作出行为的、拥有主动性的组织,它不同于只受到外部环境影响的被动组织。有人强调技术和经济资源的重要性。在他们理论的框架中,组织和外部环境的关系还是被重视的内容,只是对于组织来讲,环境是对行为主体的制约条件的集合。但是,组织的外部环境超越了客观存在的事实的范围。这是因为,外部环境是通过对组织本身的关注和解释的过程而形成的。如果没有人的认知,社会中的各种现象就不会成为影响人们行为的要素。人为了理解社会现象而关注、选择、记忆、评价有关社会的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预测将来的情况。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外部环境是被创造的。人们赋予社会现象某种意义认识到其存在,这种创造的概念对理解现实中的组织行为非常重要。如果不能够充分理解该组织是怎样创造外部环境的,就无法回答某种组织的外部环境是什么的问题。在客观条件相似的情况下,不同的组织可能拥有不同的认知,它们根据自己的认知创造不同的环境,展开不同的行为。
人们的认知具有主观地认知对象的特点,但是这个认知依靠人已经拥有的某种观点,而这种观点的设定正如Heidegger主张的那样,受到环境的影响,带有某种历史性的因素,而从这种观点出发我们才认知了各种现象。个人的信息处理能力也是有限的,他无法处理所有的信息。为了简单地梳理信息,信息是被选择而分类的,而人的认知结构是解释信息的一种框架,社会认知意味着某种认知在特定的共同体内部成员共有的状态下的认知。对这样的社会认知影响很大的是社会文化环境。组织外部的社会文化环境对组织施加适应社会信念的压力。文化中包含着对角色的期待,因此行为人在什么情况下做什么、和谁、通过什么样的办法交换等经济行为也受到角色的影响。比如,根据Zelizer的研究,美国生命保险行业因为涉及到人的生死问题,曾遭到大众的抵制,这个例子说明了文化因素对经济行为的影响,但是随着文化框架的变化,社会大众认可了生命保险防止投保人等家属更贫穷的作用,生命保险逐渐地发展起来了。
上述创造的概念对理解现实中的组织行为非常重要。如果不能够充分地理解该组织是怎样创造外部环境的,那么就无法回答某种组织的外部环境是什么这样一个问题。在客观条件相似的情况下,不同的组织可能拥有不同的认知,它们根据自己的认知创造不同的环境,展开不同的行为。对组织来讲,怎么去认知其环境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社会认知对公司法产生的影响
从上述的社会认知和组织的关系来看,对公司治理的形成有很大影响力的,除了交易成本和股份结构等经济因素之外,社会期待、社会责任等社会规范。公司治理的价值,即公司治理的作用是通过保护在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弱者的利益或者通过提高社会整体福利而实现社会公正。而这种公司治理作用和社会规范是“体”和“用”的关系,但是像在本文中已经说明的那样,公司怎么去认知社会对公司期待的内容靠的是公司的认知能力。因此,在实际社会中有可能存在与社会规范不适应的公司治理模式。但是公司是拥有永恒性并且追求盈利的社会实在,在一定程度上需要与利益相关者合作。从这个角度来看,公司要达到它的目的而存在下去的话,需要做出与以社会规范为基础的社会期待相适应的行为。因此,不同企业认知的不同社会责任概念也是通过淘汰、保留的过程逐渐统一起来的。
社会责任的概念逐渐吸收社会期待之后,这种社会责任概念影响公司治理模式,从而逐渐地在一个国家或者地域中形成特定的公司治理模式。因此这种特定的公司治理模式发挥的作用也与社会规范有相应的关系,而这种作用是促进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从这一个观点来看,公司治理的形成与价值的问题,一方面是公司治理如何形成、拥有什么样的价值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公司治理应当如何形成、应当拥有什么样的价值这样“应当”的问题。而后者“应当”的问题在设计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时候有很大的意义。另外,公司具有股东所有物的特点,也具有股东、职工等各种利益相关者参与并拥有实在性这样一个特点,或者像交易成本理论假定的那样,股东等之间的合同之束,或者市场的替代物这样一个特点。因此从股东、利益相关者以及合同之束的角度认识公司法人的看法都是片面的。受以上各种特点的影响,在公司法中存在着物权法、债权法、合同法、团体法以及劳动法等各种法律特点。而各国公司法强调各个特点的某一部分,比如有的国家的公司法强调公司法中的物权的方面,另外一个国家的公司法可能重视如何筹备资金这样的证券法内容,而如果像日本把公司看作一种社团,那么这种公司法可能重视公司内部利益平衡的方面。这样的情况也说明了公司法人的本质是什么、公司法是什么样的问题,说到底是社会大众认知的问题,即社会大众对公司是什么样的或者应当怎么存在的认知问题。
各国大众对公司的认知对公司法人的本质来讲是非常重要的,而这种认知通过法律解释或者立法逐渐地吸收到公司法。因此,可以认为对公司法或者公司治理制度的形成来说,各社会成员想要什么样的未来社会的梦想是有重要意义的。
参考文献:
1.桑田耕太郎,田尾雅夫.组织论[M].日本:有斐阁アルマ,1998
[文章编号]:1002-213(2013)-10--02
一、高质量旅游文本翻译的重要性
目前,世界旅游业已经发展到了一个全新的时期―深度旅游时期。现阶段以及未来的游客会不仅仅满足于度假观光,更期待在旅游的活动中获得精神层面的洗礼,追求一种文化旅游。同样的,旅游资料的功能也不再局限于传达景区旅游信息,更侧重的应该是一种宣传功能,其目的就是通过向游客介绍旅游景区的历史背景,地理环境,人文特色以激发游客的游览兴趣和欲望,充分发挥旅游文本的信息功能、呼唤功能和美学功能等等。旅游文本囊括的种类也很多,狭义上的旅游文本包括旅游指南,景点名称、导游词、景区标语、酒店介绍、民俗风情画册,等等。由于旅游文本翻译是一种应用文体的翻译,其最终目的就是将一国独特的文化信息通过翻译传递给另一国的游客或者读者。但是,如果没有将两种语言代表国的文化差异考虑进去,并在转译时准确地做好处理,译文读者将很难理解,译文也无法达到其预期的宣传效果。如果出现严重因为措词愿意导致的误译,可能还会对景区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比如笔者在某三线城市级旅游景区的一个商店里看到一个标牌中文写的是“干货区”,但是其英文竟然是“Fuck Food District”。 这是个严重的措词错误,笔者相信哪怕是我国的中学生看到,也会知道这个翻译有很严重的问题。原本店主标英文本就是为了给外国游客提供信息的,反而变成了笑话,而且看上去也令顾客倒胃口!
单从笔者的旅游经历来看,目前普遍存在的一个事实就是英译本的质量普遍都不高,尤其是二三线城市的旅游景点。而这些问题大致可以归纳为两类:一是“显性”问题,也就是诸如标点、拼写和语法类的错误。这需要译者和校对者的高度责任心和基本的专业素养,而此类问题不在本课题的讨论范围之内;第二类可称之为“隐形”问题,主要是字、词、句上的简单生硬的对应和堆砌,未能灵活运用各种表达手段。虽然形式上是做到了忠实于原文,但却未能传达原文的文本功能和旅游宣传册的营销功能,而且其语言表达也没有照顾到外国游客的阅读习惯和文化背景。因此,旅游资料的英译质量尤为重要,它是对国际宣传中国的重要途径,旅游文本中的文化信息能否巧妙而恰当地转换到译文也便成了旅游文本英译的重点。社会符号学翻译法是从一个将语言放到“社会化”的大角度对进行翻译研究的,其意义理论对翻译实践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文章将以上海博物馆的导览图和宣传册为例子,谈一谈社会符号学翻译法的三层意义对旅游文本英译的指导作用。
二、社会符号学翻译法及其对旅游翻译的适用性
社会符号学翻译法是以尤金?奈达为代表于20世纪80年代产生的。它是研究符号系统和社会与人类关系的科学,是在符号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理论。美国符号学派的创立人皮尔士率先提出了符号学的系统纲领。之后,美国著名的逻辑学家、哲学家莫里斯发展了符号学理论。莫里斯认为,语言符号系统涉及三个体系:语义的(Semantic)、句法的(Syntactic)和语用的(Pragmatic)。这三个方面相对应的是语言符号系统的三种意义,分别是指称意义(Designative Meaning)、言内意义(Linguistic meaning)和语用意义(Pragmatic Meaning)。 “言内意义是语言符号之间的关系,它具体体现在语音、词汇、句法和语篇等层次。指称意义是语言符号和它所面熟或叙述的主观世界或客观世界的实体之间的关系,是词语、句子和篇章所反映的客观世界。语用意义是语言符号与语言符号之间的关系。它包括表征意义(指话语中揭示发讯人的身份、性别、年龄、阶段和教育背景以及在焦急中的态度)、表达意义(指语言符号表达说话人的感情)、社交意义(指语言符号在交际过程中建立或保持人际关系的一种特殊功能)、祈使意义(指发寻人企图改变收讯人的行为和心态的意向)和联想意义(指附加在指称意义上的意义,是语言符号唤起收讯人对其他事物的联想)。语用意义在很大晨读上受制于语言的社会文化化境。语言符号的三类意义作为一个整体,共同构成了词语和话语的总体社会符号学意义”。1
符号学翻译理论的基础是把翻译活动视为跨文化意义上的言语交际活动,其操作的对象就是社会文化信息。尤金?奈达认为从符号学角度来研究语际活动,不仅有助于更准确的理解词句和话语结构的意义,还有助于理解话语中提到的事物的象征性,区别所指意义和联想意义等。2此外,符号学的意义翻译观也间接表明要求译者在翻译的过程中,对语言符号系统与社会中其他符号系统之间的联系要给予充分考虑。因而,运用符号学所提供的分析符号的方法和体系,能对语言进行比传统语言学更为清晰和准确的研究,也能帮助克服文化障碍。从此点来看,旅游文文章化内涵丰富,涉及的知识面也非常广泛,恰恰符合社会符号学翻译的研究领域。此外,我国的陈宏薇教授也提出了自己的社会符号学翻译法标准,即“意义相符,功能相似”。陈教授认为“翻译就是翻译意义,意义就包含言内意义、指称意义和语用意义:语言是一种独特的符号系统;翻译的过程时解码和编码的过程;对符号的解释因人而异”。3笔者认为陈教授的这种翻译观非常适用旅游文本的翻译,译者要做的就是翻译旅游文本这三个层面的意义时和旅游文本的功能做到最大层面的等值,最大层面地传递出旅游文本中承载的文化意义和功能。
三、社会符号学在旅游文本英译中的应用
前文中已经叙述过社会符号学翻译法对于文化内涵丰富,涉及面极广的旅文本英译是十分适用的。下文通过几个上海博物馆内导览图和展物说明册上的实例,结合陈宏薇教授的“意义相符,功能相似”的标准,来看一下社会符号学翻译法对旅游文本翻译的指导作用.
3.1 指称意义的翻译
通常旅游文本中指称意义的翻译都是一些特定词语如地点、人名和物品名的翻译等,而且译文通常都是固定的。此类的词语的功能是信息功能,目的就是给游客提供信息。如上海博物馆青铜馆内展出的春秋晚期的珍贵青铜文物牺樽(Ox-Shaped Zun),大克鼎(Da Ke Ding)。这里译者采取的译法主要是音译或意译加音译。如樽就译成Zun,鼎就是Ding。这种翻译是根据中文读音音译的,可能在英文中可以将其意译为某种具体功能的容器,但笔者认为作为名称来讲过于繁琐。而且,语言系统本身就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当没有完全对等的词语存在或者没有更好的表述存在时,音译不失为一个好的翻译方法,一方面保存了原语的文化信息,另一方面也丰富了目的语的语言库。
3.2 言内意义的翻译
言内意义是指语言符号之间的关系,在词汇层面上体现在词语的反复、双关、押韵、拟声、头韵等方面,而在句子篇章层面上主要是句子各个成分的语序和排比、反复、平行等写作手法上。旅游翻译中言内意义的翻译非常普遍。
例如上海博物馆导览图上对本馆的介绍上写道 “雄浑端庄的青铜沉淀着文明的厚重,缤纷斑斓的陶瓷塑造出艺术的气质,意境深远的书画蕴含着文化的底蕴…… 踏入上海博物馆,感受中华五千年文明的灿烂与辉煌,体验置身艺术殿堂的充实与喜悦。”由于英汉属于两种不同的语系,英文是Phone-oriented, 但中文是meaning-oriented,而且中文的句子可以省略主语,动词开头,而且可以短句单独成句,但是转换成英文的时候就要注意变换,适当补充句子成分并注意编排句子的语序。根据社会符号学翻译法的“意义相符,功能相似”,这里只要表达出中文的关键意义,并体现出宣传册的信息和呼唤功能即可。笔者认为上海博物馆此段的英文翻译处理的非常巧妙精美:“The Shanghai Museum presents to you these exceptional treasures which epitomize the wisdom and virtuosity of Chinese ancestors: dignified bronzes incarnating the splendor of ancient civilization, beautiful ceramics showing the art of molding … This is a place to experience the brilliant history and enjoy the fabulous artistic creation of China. ”
3.3 语用意义
语用意义反应的是语言符号与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语言的社会文化环境。为了让英文的旅游信息能够让外国游客产生共鸣,我们可以站在外国游客的立场上进行翻译,力求最大程度的照顾他们得阅读习惯和社会文化。
上海博物馆导览图对四楼中国古代玉器馆的介绍是“自新石器时代而始,玉始终在中国文化占有重要的地位。300 余件精美的玉器,从红山、良渚的朴质神秘,到明清的铭心绝品,无不让观者为之动心。”这句介绍中提到的“红山、良渚”在对外国游客肯定是文化空白,通常在翻译时都会在英文中进行信息补充。但是不可不提的是,通常博物馆翻译的最大特点就是简洁和灵活,限于宣传册的排版的篇幅限制,肯定没有足够的版面来具体解释,所以在翻译时可灵活处理进行规避。而且句子的其英文为:“Over 300 pieces of jade, including the mysterious pieces of the Neolithic Age and the ”sophisticated ones of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are displayed in this gallery, showing the significance of jade in the Chinese culture.”
【关键词】儿童;行为抑制性;同伴交往;利他行为;问题行为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07)02-0037-03
美国心理学家Kagan提出了气质的行为抑制―非抑制说,〔1〕 认为“抑制―非抑制”因素可能是划分婴儿期气质类型的可靠标准。这一理论影响了心理学者对气质的重新理解和测量,取得了有重大意义的研究结果。〔2〕经过多年探索,心理学者们发现可以根据儿童早期的行为抑制性预期其将来的社会行为表现,如同伴交往、利他行为、问题行为等。本文将综述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以期对后续相关研究有所启示。
一、行为抑制性的概念界定
Kagan认为,抑制性是一种以焦虑的形式表示对不熟悉事件的先天倾向的反应。〔3〕有的儿童在遇到不熟悉的成人和同伴时非常拘谨,他们的行为与那些因为后天经历才变得腼腆的人不同,会表现出较少的自发微笑和较多的肌肉紧张。〔4〕而有的儿童在遇到陌生人时则没有任何拘谨的表现,甚至主动接近陌生人。Kagan把前者称作抑制儿童,后者称作非抑制儿童。随着经验的积累,抑制儿童可能学会控制自己对陌生人的回避行为,在他人面前不再害羞。Buss和Plomin认为,行为抑制性类似于气质情绪性中的害怕和包括害羞在内的低社交水平。情绪性、害羞和害怕是抑制性的主要构成成分。Reznick等人认为,抑制性是儿童遭遇不能很快同化的不熟悉事件等不确定性时表现出的一种特殊的脆弱性,所有儿童都会感受到这种不确定性。〔5〕
综上所述,我们尝试把行为抑制性定义为在遭遇不熟悉或挑战性情境时儿童表现出的具有先天倾向性的焦虑、苦恼的反应或行为模式。
二、行为抑制性对社会行为发展的预期作用
儿童行为抑制性对其日后行为发展以及社会适应的预测研究一直是研究者感兴趣的内容。国外研究者主要采用追踪法进行研究,并得出了较为一致的结论:在个体生命发展的第二、三年内测得的儿童对不熟悉事件的行为抑制性可以很好地预测其在儿童期与同伴相互作用时表现出的被动、退缩行为。〔6〕
Kochanska的研究显示,行为抑制性对儿童与陌生同伴交往初期时的害羞抑制行为有较强的预测作用。根据儿童2岁时的抑制性能预测其4岁时与陌生同伴交往中的表现,抑制性分数高的儿童不能主动接近同伴,也不会对同伴的言行给予积极的反馈。〔7〕Fels发现,3岁前极端抑制儿童在3至6岁时更容易受同伴支配,6至10岁时比较胆小,顺从父母,很少表现出攻击。尤其是极端抑制男孩在青年期会逃避运动或其他传统的“男性化”活动,成年时不愿意选择传统的男性职业。〔8〕
然而,Asendorpf研究发现,气质抑制性虽可预测儿童与陌生同伴交往时的退缩行为,但它并不能预测儿童与熟悉同伴的交往行为。〔9〕Kerr用儿童21个月时的抑制性评价来预测儿童6岁以后的抑制性,发现只有极端抑制女孩的早期测量可以预测其青少年期的抑制行为。〔10〕Kochanska与Radke-Yarrow发现,行为抑制对儿童与陌生同伴交往初期的社会行为的预测效力较强,对交往后期的预测效力则会下降。〔11〕这可能是因为对个体而言,在与陌生同伴交往的不同时间段,陌生同伴带给个体的挑战性或压力是不同的,在交往初期,这种挑战性的强度最大,随着交往时间的延续,熟悉程度不断增加,陌生同伴已不再“陌生”,因此,气质作为行为的一个预测指标的效力也在逐渐下降。值得注意的是,陈欣银却研究发现,抑制儿童具备良好的社会适应,他们会与同伴建立积极的关系,同时这些儿童的自我评价也是积极肯定的。
这些有争议的研究结果说明了环境对气质的重要影响作用,环境会使儿童早期行为抑制性的预测效力有所下降。
1.行为抑制性对同伴交往行为的预期
面对陌生同伴,行为抑制儿童会较长时间地陷入趋避冲突状态,他们可能既不是对同伴不感兴趣,也不是主动躲避同伴,而是躲在房间的某个角落,一直用目光观察同伴,不会像其他儿童那样,犹豫几秒钟后便加入同伴游戏。绝大多数行为抑制儿童需要较长时间才能从最初的抑制状态转向社会互动。他们的活动范围狭小,更多的时间是在从事单独游戏活动。
Rubin等人指出,当极端抑制儿童与其他儿童接触时,他的社会发起较少,缺乏社会决断,有明显的不舒服和焦虑感。〔12〕抑制性的行为风格导致儿童在儿童后期和青少年早期缺少积极的同伴关系,他们缺乏社交技能,与同伴关系不良。〔13〕高度抑制儿童与同伴交往存在困难。
王争艳等人研究发现, 2岁时的抑制性能预测儿童在4岁时与陌生同伴交往时缺乏社交发起行为,儿童4岁时的抑制性分数能预测儿童缺乏交往主动性;在陌生情境中, 稳定极端抑制儿童的游戏活动的社交复杂程度最低,稳定极端非抑制儿童的社交复杂程度最高。〔14〕
2.行为抑制性对利他行为的预期
利他行为是指没有预先明确奖赏,为了某种利益而发起的行为。Linda Stanhope等人在气质对幼儿利他行为的影响方面作了有益的探讨。研究表明,气质中的社交能力表现的确与利他行为有关,爱社交的学前儿童表现出更多的利他行为,不爱社交的学前儿童利他行为较少,原因可能是有更重要的事让不爱社交的学前儿童感兴趣,也可能是由于他们平时与外人接触少,缺乏经验,没有注意到陌生人的需要(刘文,杨丽珠,1993)。Eisenberg等人的研究结果支持了这样的观点,即利他、他人取向的个性特质在某些情境中会促进亲社会行为的发展。〔15〕刘文等人的研究也发现学前儿童的社会抑制性会影响他的利他行为发展。在陌生情境中,爱社交组学前儿童的利他行为多于害羞组儿童。〔16〕
3.行为抑制性对问题行为的预期
Kagan等人研究发现,极端抑制儿童4岁时在面对不熟悉事件、陌生情境和陌生人时更易出现害怕反应。可以预测,这些儿童在青少年或成年时期会比其他人更有可能成为焦虑失调者。Schwartz对抑制和非抑制少年的临床访谈结果显示,在抑制少年中患有社交恐惧症的人数远远多于非抑制少年。〔17〕
极端非抑制儿童同样可能存在某些问题。Fox等人将极端非抑制儿童命名为“气质旺盛儿童”,他们会表现出对新异刺激的低恐惧感和高度的社交性。〔18〕与那些抑制儿童相比,极端非抑制儿童会有更多的行为、情绪以及生理上的烦躁表现,对纪律、限制表示愤怒,对事情缺乏控制性,在完成竞争性任务时往往会失败。〔19〕
综上所述,抑制儿童并不等同于那些因为后天经历而变得腼腆的儿童。父母的教养方式、态度和行为都会对儿童的气质发展产生重要影响。〔20〕目前有关儿童早期行为抑制对其日后社会行为发展的预测研究正在逐渐走向多元化、复杂化、丰富化。儿童早期的行为抑制性对其日后的社会行为发展有一定的预测作用,但受先天遗传因素决定的行为抑制性与个体日后的心理、社会能力发展之间可能会受到哪些调节变量的影响呢?这为后续研究指出了努力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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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争艳,王京生,陈会昌.杰罗姆・凯根的气质理论及研究进展〔J〕.心理学动态,2000, 8(2): 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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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Predicting Influence of Behavioral Inhibition in Toddlerhood on Children’s Social Development
Jie Jing, Yang Lizhu, Liu Wen
(College of Education, Liaoning Normal University, Dalian, 116029)
一、认清新形势
在当前形势下,我国审计事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作为审计事业科学发展的前进方向,已经成为我们办审计干部的共识。曾经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在新形势下,“免疫系统”功能是否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关键性、决定性的因素就是审计干部队伍。古人常说,“知易而行难”,要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不仅要思想认识到位,更要执行落实到位,我们办仍需要积极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更需要将科学审计理念和署党组的工作思路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具体的审计工作中。同时,新形势也对广大审计干部的工作作风、业务能力、廉政形象等方面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如何更好地迎接新形势下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全面提升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执行力,成为当前审计干部队伍建设的中心任务。
二、查找新问题
近年来,广州办在科学审计理念的指引下,深入开展审计实践,积极发挥“免疫系统”功能,取得了一些工作成效。与此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在具体的审计实践中,部分处室的审计干部发挥“免疫系统”功能执行力不够强的问题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事业的科学发展。结合我办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情况,发挥“免疫系统”功能执行力不够强的具体表现主要为:
(一)不“能”干。“免疫系统”功能的充分发挥,对审计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新和更高的要求,但当前我们办部分审计干部学习不足、知识老化、业务能力不够强等问题仍普遍存在甚至进一步突出,难以完全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如一些审计干部学习不够积极主动,知识老化甚至严重透支,对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认识也不够深刻;部分审计干部的知识面不够广、政策水平不够高、综合分析能力不够强,难以完全适应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要求。此外,个别处级领导干部驾驭全局、统筹兼顾和领导审计业务的能力不够强,对“免疫系统”功能的发挥形成了一定的制约。
(二)不“善”干。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不仅对审计干部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带来了挑战,也对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但目前我们办部分审计干部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仍没有进行及时调整,抓落实不够到位,影响了“免疫系统”功能的充分发挥。如有些审计干部工作思路不清晰,抓不住重点,把不准方向,没有将审计工作的重心及时转移到“免疫系统”功能的发挥上;有些审计干部抓落实意识不强,仅仅把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停留在思想上、强调在口头上,却没有贯彻落实到具体审计工作中,影响了“免疫系统”功能的真正发挥。
(三)不“恒”干。充分发挥“免疫系统”需要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也对广大审计干部的信心、决心和恒心提出了考验,但在当前实际工作中,我们办有些审计干部缺乏应有的恒心和拼劲,或者没有做好把发挥“免疫系统”功能当作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下去的准备,影响了这项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如有些审计干部做工作全凭一时的兴趣热情,浅尝辄止,没有真正投入到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实践中;有些审计干部对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一遇到困难和阻力就容易打“退堂鼓”,开展相关工作不够彻底、不够深入。
(四)不“敢”干。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作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崭新课题,迫切需要审计干部队伍有“新”的理念、“闯”的精神、“试”的勇气和“干”的气魄。但与新形势下的高要求相比较,我们办有些审计干部不敢挑重担、不敢创新,影响了“免疫系统”功能的深入发挥。如有些审计干部对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认识不到位、信心不足,存在一定的畏难畏重心理,难以承担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重任;有些审计干部解放思想不够,敏锐性较差,对于发挥“免疫系统”功能要求下审计工作出现新问题、新情况,不研究,不思考,墨守成规,麻木不仁,还是习惯于“走老路、吃老本”;有些审计干部工作思路机械被动,仅仅满足于完成任务,不敢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畏手畏脚,缺乏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的能力和魄力。
三、探索新方法
在当前形势下,全面提升发挥“免疫系统”功能执行力,是审计干部队伍建设的当务之急。因此,应结合各地、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积极寻找全面提升发挥“免疫系统”功能执行力的现实路径。结合广州办近年审计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些思路和做法,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促进发挥“免疫系统”功能执行力的全面提高。
(一)以落实学习实践活动措施为契机,迅速转变思想观念,奠定全面提升发挥“免疫系统”功能执行力的基础。
牢固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是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前提条件。我办要以落实学习实践活动措施为契机,紧紧围绕署党组确立的“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这一载体,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专门培训班等途径,积极开展科学审计理念及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等方面的学习培训与心得交流,使全办审计干部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转变思想观念,理清思路,明确“老办变强办”的奋斗目标,为提升发挥“免疫系统”功能执行力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以推进责任落实为抓手,大力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全面提升发挥“免疫系统”功能执行力的保障。
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是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法宝,也是保障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重要因素。我办结合学习实践活动中查找出的责任感缺失、抓落实不到位的突出问题,强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转变作风抓落实”主题活动等活动,出台一系列管理制度,并积极做好督办、通报等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积极培养“尽职尽责、令行禁止”的良好办风,为全面提升发挥“免疫系统”功能执行力提供坚强保障。
(三)以“四手”人才培养为重点,着力强化业务能力,抓住全面提升发挥“免疫系统”功能执行力的关键。
审计队伍业务能力的高低,决定了审计工作成效和质量水平,也是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关键。我办要以提高实战能力为中心,以“四手”人才培养为重点,积极搭建学习平台,重视审计理论建设,通过案例教学、审计业务会议、专题培训会等途径,由办领导“手把手”出思路、教方法、带队伍,不断提高办、处领导干部领导审计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理论基础和审计实战能力。与此同时,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特色审计路子,根据署党组提出的“一条主线”的要求,提出打造“政策评估审计特色之办”的目标,为全面提升发挥“免疫系统”功能执行力充实实质性内容。
(四)以制度创新为动力,扎实推进廉政建设,构筑全面提升发挥“免疫系统”功能执行力的堡垒。
廉政建设是增强审计队伍自身“免疫力”的有效手段,也是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思想堡垒。我办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有特色的廉政主题教育;一手抓廉政监督制度的创新和完善,积极探索以审计权力制约为主要内容的廉政监督制度,如建立审计业务工作与审计廉政纪律执行情况双汇报制度,对重大审计项目探索开展审前提醒、审中巡查、审后跟踪检查等,进一步强化审计干部队伍廉洁从审的意识,为全面提升“免疫系统”功能执行力构筑坚固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