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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的核心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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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的核心素养

特殊教育的核心素养范文第1篇

特殊教育专业课程 各高校可根据特殊教育的培养目标确定各专业的方向课程,教学内容应涵盖业务方面核心知识点,包括:特殊儿童的生理与病理、特殊教育导论、盲童心理与教育、聋童心理与教育、弱智儿童心理与教育、发展障碍儿童教育、行为矫正技术、小学语文教学法、小学数学教学法等。

专业基础课程主要包括中文、数学、英语、特殊教育学、小学心理学、小学班队原理与实践、小学各学科教学与研究、中国特殊教育史、外国特殊教育史等。

通识教育课程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大学外语、计算机基础与应用、大学体育、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创业基础课程、就业创业指导课程等,旨在提升学生的基本知识素养、科学与人文素养、道德品质和身心素质。

特殊教育专业就业前景如何 特殊教育是对包括视力、听力、语言残疾、肢体、智力、精神和综合残疾等特殊人群开展的教育。特殊教育是利用特殊的方法和手段,为特殊少年儿童的学习、行为矫正和训练创设特殊条件和特殊设备,以达到使他们掌握知识、弥补缺陷、培养能力、健康身心等目的。

由于特殊教育的对象是身患各种残疾的特殊前提,其招生比较冷门,但就业市场上却异常热门。这是因为特殊教育师资和工作人员极度匮乏。从目前看,当特殊教育生四年后毕业时,基本上都会被用人单位争先抢用。随着国家对残疾人教育事业越来越重视,特殊教育的就业前景会越来越好。

特殊教育专业所需能力 1.掌握特殊教育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评估各类特殊儿童的基本方法;

3.具有进行特殊教育实际工作、科研或管理的基本能力;

4.熟悉我国特殊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特殊教育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特殊教育的核心素养范文第2篇

关键词: 高职院校 特殊教育 行为矫正技术 课程

课程是学生学习的根本,是学生获得知识与技能的物化载体。没有优质的课程,就没有较高的人才培养质量。课程改革主要是教学内容与方法的重新建构。如何以能力为本位进行内容的选择与序化,将是决定高职特殊教育专业行为矫正技术课程改革与开发成败的关键。

一、行为矫正技术课程内容设计的理念――坚守以能力为本位

伴随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高职院校特殊教育专业的课程改革也取得了进展。但由于受传统观念的束缚,一定数量的专业课程内容的设计与编排仍未能跳出学科体系的藩篱,难以适应现实的需要。因此,必须从理念上加以探索与更新,亦即坚守能力本位、实现4个对接的理念。

1.与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对接,定位课程目标。

必须在贯彻专业培养目标的基础上,准确定位每门课程的教学目标[1],才不致于偏离人才培养的方向。高职特殊教育专业培养目标是为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培养合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特殊教育教师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对残疾学生进行教育教学和康复训练。要求教师必须具备的基本职业能力包括三个方面:教学设计与实施能力、心理行为康复训练能力和教育活动组织实施能力。心理行为康复训练能力是教学设计与实施能力和教育活动组织实施能力的重要支撑,缺少这种能力,便无法胜任特教教师岗位(见图1)。因此,课程目标就是培养学生的行为矫正能力。

图1 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能力

2.与特殊教育专业课程体系对接,定位课程序阶。

《行为矫正技术》是高职特殊教育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学生通过学习前导课程《特殊儿童心理》、《特殊儿童检测》,奠定了本课程学习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在后续教学活动中,通过毕业顶岗实习(含毕业设计),进一步提升行为矫正能力(见图2)。本课程与《特殊学校课程单元设计》、《特殊学校管理》、《随班就读教学》等课程(活动)同位,在培养学生职业素养方面是其他课程所不能替代的。

图2 《残疾儿童行为矫正》课程在专业课程体系中的位置

3.与特殊教育职业岗位对接,定位课程单元。

不同类型残疾儿童的心理与行为异常,大致可以分为情绪、品行、注意、语言、学习、抽动、进食、排泄障碍和睡眠这9个方面。这些行为心理上的异常,都是特殊教育教师在一线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必须面对的比较典型的工作任务,需要对其实施行为训练与矫正。经过任务分析,课程单元形成9个学习情境,即异常情绪矫正、注意力障碍矫正、语言障碍矫正、学习行为障碍矫正、排泄行为障碍矫正和睡眠障碍矫正等。

4.与特殊教育职业资格对接,定位课程标准。

根据岗位能力需要,对应特殊教育教师职业资格标准,设计课程内容的具体教学要求,明确1个标准,即学生培养的质量标准。同时,以最新行为矫正技术为课程视野,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为学生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心理咨询员证书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行为矫正技术课程内容设计的方法――坚守基于工作过程的选择与序化

高职课程本质是一种指向“工作过程”的课程,它是学生获得“工作过程知识”的重要途径[2]。按照“岗位调研实践专家访谈会提炼典型工作任务工作过程分析能力分析设计教学项目形成课程结构”的流程进行情境导向的课程设计,形成“教、学、做”一体化的课程。

1.完善学院制度,建立课程开发的良性机制。

组建包括学校、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专家在内的课程建设团队,协作开发课程,共享人才培养、交流的成果(见图3)。尽快建立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师课程开发技术培训与工作量核算制度[3],在一定程度上调动教师参与课程开发的积极性。

图3 《残疾儿童行为矫正》课程开发模式

2.立足学工结合,选取课程内容。

学生学习是为了工作。因此,《行为矫正技术》课程内容的选取应以实际应用的经验和策略的习得为主,以“怎样做”或“怎样做更好”的知识为主[4]。本课程的17个学习任务根据岗位工作过程中的真实任务转化而来,是与学生毕业后的工作岗位对接的,每一个任务的学习都会使学生经历一个相对完整的工作过程,即学生能够对残疾儿童的异常行为作出正确的判断,制定合理的矫正方案,有效地实施矫正方案,对矫正的过程和效果作出科学评估等。学工结合保证了教学内容的开放性。开放化的教学内容对强化学生过程实践性[5],突出专业技能的训练和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3.分析岗位能力,序化课程单元。

课程内容的序化是课程开发的关键,其参照系是工作过程,辨别“哪些课程内容对学生更为有益”[6],并确定知识组织的架构和顺序。按照学生学习的难易程度进行内容的组织安排,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以任务为主线,以行动为主题,序化的课程内容见下表1。

表1 残疾儿童行为矫正课程内容与学时安排表

4.研制课程标准,评价课程内容。

课程标准的主体内容,不同的学科或要求则标准也不同,如有知识要求、能力要求、行为或情感要求等。无论是什么样的标准,都应关注课程实施中对学生职业素养养成的积极作用,其评价的手段是采用动态考核方式检测学生行为矫正素养。即在康复机构与特殊学校教师指导下,学生选定1名残疾儿童,与其家长签订行为矫正合约,观察与记录儿童的异常行为,设计与拟订矫正方案,根据方案布置矫正环境,对儿童严格执行矫正程序,全程记录矫正过程,评估矫正过程与效果,最终写出个案矫正报告。课程教师和实训教师共同对学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保证前期“应知”式学习向后期“应会”式学习有序过度,促进课程内容实施过程中学生职业认知、职业态度与职业情感的养成。

参考文献:

[1]包芳.高职项目课程的课程实施研究[J].职业技术教育,2008,(20):20.

[2]郭双宙.基于工作过程的高职项目课程实施研究[J].消费导刊,2010,(2):136.

[3]唐立伟.浅谈高职课程开发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职教论坛,2010,(3):3.

[4]陈玉阁.高职教育课程内容的选择与序化[J].教育与职业,2009,(14):100.

特殊教育的核心素养范文第3篇

我院于2001年开办英语教育专业,2003年开始面向全国招收三年制英语教育专科学生。几年来,我们借助特殊教育这一平台,通过不断的探索与实践,英语教育专业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改革与创新成果,逐步创建了具有一定特色的应用型英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1应用型英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

我院英语教育专业应以“基础扎实,突出应用、优特色、强能力”为培养原则,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和特殊学校对英语专业人才的需求,着力培养具备扎实的英语语言基本功和较强的人文素养、专业技能熟练,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及博爱情怀的面向普通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应用型英语教育专业人才。

2应用型英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规格的要求

高职高专应用型人才应该是知识、实践动手能力及综合素质相互协调发展的,具有较高素质的新型的应用性人才。他们应具有“够用、实用”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实践动手能力是应用型人才区别于其他类型人才的重要的能力特征之一。因此,我们要围绕以培养能力为中心,实践动手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为目的。此外,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要避免“重专业技能,轻综合素养”,在培养娴熟技能的同时,还要注重学生自我发展能力及综合素质的培养。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文理学院英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规格的要求应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专业知识。专业知识指的是掌握英语语言基本知识和相关学科知识。要了解教育(着重特殊教育)科学基本理论知识,使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指导实践。第二个方面是专业技能要求。专业技能涉及运用知识的能力,熟练掌握英语听、说、读、写、译各项技能及手语翻译能力及盲文;使之具备一定的从师任教技能,学生可通过多种实践教学环节来获得这些技能。第三个方面是综合素质要求。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科学素质,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文化素质;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并具有博爱精神;具有现代教育理念,掌握基本的计算机知识和应用技能,达到规定的等级要求,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和信息处理的基本方法与科研方法,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具有一定的第二外国语的实际应用能力。

3应用型英语教育专业课程结构体系的设计

课程结构与体系是课程教学计划的核心课程,在设置该课程体系中我们加强了通识教育,进一步拓宽了专业基础,以适应社会对应用型人才质量的需求,不断地去“调整、改革、创新”原有的课程资源。为此,我们按照平台-模块二级指标体系设置模块化课程。一级指标中设有四个平台课程体系: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选修课程、实践课程;二级指标(四个平台课程体系下)中设有五个模块化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限选课程和任选课程。该课程体系中,课程板块对应于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与岗位能力需求相一致。学生毕业时可同时获得学历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手语初级及中级证和其他从业资格证书。

3.1理论课程三个模块: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选修课程。

(1)公共基础平台课程。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原理概论、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大学体育、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信息技术基础、国防教育就业指导,必修27学分。

(2)专业平台课程。专业课程板块包括专业基础课程、核心课程、方向课程三个模块课程。在这一模块中开设了基础理论课和英语专业课程的内容,同时,还增加了部分特殊教育方面的课程。其目的是让学生除了掌握较扎实的英语语言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外,还要求学生能够掌握必需的特殊教育基本理论与专业知识,为教学实践提供有关专业的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为此,开设了基础英语、高级英语、英语视听说、英语写作、英汉互译、英语语法、听力、口语、普通话及教师口语、特殊教育概论、特殊教育英语阅读、特殊学校英语课程与教学、基础手语、美国手语及盲文等十九门课程,共修78学分。实践项目融入这三个板块之中,并贯穿整个教学。

(3)选修平台课程。选修平台课程包括限选课程和任选课程。其中任选课程包括专业和公共任选课程(博雅课程)。限选课程模块开设了英语口译、英语教师口语、语言学概论和第二外语等九门课程,学分为17学分。任选课程为学生提供了二十余门课程。这些课程的设置,为学生提供了自由发展的空间,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辅修不同的课程,从而发挥各自的特点和潜能。至少选修1分,其中专业选修课程17学分,公共任选课程10学分。

3.2实践课程教学体系

认真研究整个实践教学环节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依据英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以学生认识-学习-体验为途径,以加强实践能力培养为切入点,整合实践教学内容,形成三个不同层次阶段的实践工程体系,即专业认识实践、课程学习实践和岗位体验实践工程。在三阶段下,以“公共技能、专业技能和教师技能训练”为中心内容,构建了专业认识实习、校内技能实践(实训)(即写字及板书、手语;英语口语、教案写作、说课、教学模拟、多媒体课件制作)、教育实习和毕业论文写作等多个具有针对性的实践项目。实习实践时间共计24周,16学分。该实践教学体系充分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该体系中,我们安排了校内技能实训,校外见习与实习以满足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的需求。在训练内容上,我们体现了我们特教学院的特色,既有中国手语的实训,又有美国手语训练;既到普通小学校实习,又到特殊学校体验与实习。总之,我们要树立实践教学贯穿于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和专业课全方位开展实践性教学的观念,以实现岗位能力要求为标准,形成以教学、交流、竞赛及就业等功能为一体的英语实践教学体系,实现与就业岗位的零距离接轨。

特殊教育的核心素养范文第4篇

(一)特殊教育法律相对笼统,可操作性低。现特殊教育立法规定的内容仍停留在宏观层面,法律条款流于形式化,号召宣示性比较强,对特殊群体权利的保障性较弱。很多条款缺乏强制性及具体法律责任和惩罚措施。如《残疾人教育条例》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教育业的领导,统筹规划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逐步增加残疾人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但是对具体的实施没有做出详细规定,这样的法律条款必然给实际的实施和监督带来极大困难。

(二)立法科学性低,立法人员思想观念和专业素质弱。未接受过系统的特殊教育培养,对特殊教育的发展历程和现实状况的认识不一定到位。他们往往是从“外行人”的角度看待特殊教育和特殊人群,对特殊教育事业的意义认识不够,使得制定法律、法规与实践脱节,更多的具有理论意义而缺乏实际价值,难以满足特殊人群的真正需要②。

二、针对问题提出的建议

(一)完善特殊教育立法体系,注意立法质量,提升特殊教育法的层次。目前,我国特殊教育立法的主要问题是缺少处于核心地位的《特殊教育法》,因此,国家立法机关应尽快制定统一的《特殊教育法》,规范特殊教育活动和指导特殊教育立法实践,进而形成一个以《教育法》为母法,以特殊教育法为主体的法律体系。在这一法律体系中,既有从《教育法》、《特殊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到地方法规纵向的层次结构,以适应不同地区不同发展水平的客观要求,又有与《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相联系的横向结构,同时每部法律法规都有相应的实施细则,这样便成为既自成系统又不脱离其他教育法的特殊教育法律体系。

(二)倡议建立相关立法监督机关,保障法律的实施效力。从目前我国的行政制度看,我国并没有实质意义上的监督立法的专门机关,仅仅是作为公民可以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并没有专门的机构研究应该建立什么样的法律适应社会的发展。建议建立专门的机关监管法律的建设,例如在证券行业有证监会等,可以在法律行业建立法监会,保证法律的公正公平,这样受益的不仅是特殊教育法还有其他各类法律,也有益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建立。除此之外,特殊人群的权利要得到真正实现,除了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之外,还要有完备的救济制度作为支持,否则这种权利只能是空想,注定是一种无法实现的权利。首先要建立家长或监护人对侵犯特殊群体权利行为的申诉和诉讼制度,残疾人的家长或监护人都强烈希望自己的孩子的合法权利受到保护,当特殊群体的权利受到侵犯或难以实现时,家长或监护人应当及时行使申诉和诉讼权利,向有关部门申诉,必要时向法院提讼,这对特殊群体权利保护有重大意义;其次,各级立法、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级残联应切实担负起应有的责任,依法对侵犯特殊群体权利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干预,必要时进行行政处罚;再次,各级人大应加大对特殊教育立法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有效监督。

(三)增强立法的可操作性。在特殊教育立法中应当尽量克服过大过空的立法弊端,少一些形式化带有“号召”、“鼓励”的规定,而是应当对特殊教育的具体实施部门、监督部门、财政投入主体和比例、教师资格的培训等实际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对不能履行职责的部门或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对具体的处罚方式、救济手段等进行明确规定。这样才能大大增强特殊教育立法的实际操作性,使法律法规得到真正落实,对残疾人合法权利的保障起到根本作用。

特殊教育的核心素养范文第5篇

调查结果表明,当前河南省特殊殊育学校教师中,教师专业素质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在:特殊教育专业精神以及特殊教育实践能力水平较高,而特殊教育理念与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则比较低,尤其是科研能力较差。主要的问题:一是特殊教育教师普遍认为特教工作的吸引力主要来自于假期长,工作压力小,并不是来自工作本身的成就感和为特殊儿童服务的意识,也有教师认为是没有更好的选择,迫不得已才从事这项工作的。可见,目前河南省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认同感并不太高,缺乏专业理想和专业情操,职业倦怠感明显,专业发展动力明显不足。二是有相当一部分教师从来没有接受过特殊教育理论的学习和专业知识的培训,甚至连阅读有关特殊教育方面的书籍也非常少。三是调查显示,特殊教育科研课题少,科研层次较低。主要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教师个体科研行为较少。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参与科研的主要动力来源于职称评审的需要,绝大多数教师科研意识淡薄,针对教学实践的研究少之又少,科研能力明显不足。这一方面与教师自身的认识有关,许多特殊教育教师追求教学工作的熟练化,较少关心特殊教育整体改革和自身的专业发展,缺乏科研意识。河南省的调查结果显示,超过50%的特殊教育教师不赞同教师参与科研,认为搞科研是专家学者们的事,自己没精力也没能力搞科研,很少有教师把科研作为自己的兴趣和爱好。

学历提升及专业培训有待加强

学历影响着教师的专业素质的发展。比如,在发达国家或地区,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而且要学习必备的特殊教育知识并取得特殊教育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河南省本次调研对象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本科学历仅占15%,专科占45%,教师学历亟待提高。二是专业培训对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至关重要,69%的老师非常渴望得到培训,尤其是得到适合自己需要的教师专业培训。但是,当前的特殊教育教师职后培训又存在一些问题,所以在调查中也有31%的教师认为培训对教学的作用不大。首先,培训重理论,轻实践,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实用性。其次,由于教育经费的限制,绝大多数特殊教育教师很难有机会去一些特殊教育发展较好的城市学习,不利于特殊教育教师获得最新的、最前沿的信息,不利于教育观念的更新。

强化特殊教育教师的思想素质

一是牢固树立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理想。职业理想是职业人对自己所从事的对象性活动的展望。教师的职业理想是教师价值观最根本的表现,以教师职业的社会价值和教师个人的价值取向相统一为基础。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理想主要体现在对待特殊教育有着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精神三个方面。特殊教育教师要在信息高速发展的社会里,不断学习,勇于创新。当今社会,随着职业竞争加剧,增强教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提高教师队伍的职业责任感,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强化教师的创新精神,已成为当前研究特殊教育教师素质的重要课题。二是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指人们在职业活动中处理职业内部人与人之间、职业与服务对象之间、职业与国家社会之间关系的道德准则和规范的总和。特殊教育教师要热爱生活,热爱自己的事业即特殊教育,热爱和关心自己的每一位残疾学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对社会、家长和学生负责。这是做好特殊教育工作的核心。三是关注特殊教育教师的身心健康。各行各业都要求职业人拥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特殊教育教师承担的是人类社会最复杂、最艰巨的教书育人事业,任务繁重、责任重大,需要耗费很大的体力、脑力和心力。因此,特殊教育教师必须有良好的身心素质。

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