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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宾区主要活动分工方案
2021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3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围绕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特制定我区主要活动分工方案如下:
一、开展一批防灾减灾宣教活动
根据行业灾害事故风险水平和抵御灾害综合能力,围绕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创新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形式,按照“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面向社会公众普及洪涝、台风、地震、风雹、地质、森林火灾、生物、生态环境等各类灾害以及生产安全、火灾、燃气泄漏等事故的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分头落实)。
向社会公众有序开放消防训练基地、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气象科普教育基地,设立专区开展防灾减灾公众体验活动(区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气象局等负责落实)。
充分发挥“全国防灾减灾日”公益短信、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扩大宣传活动覆盖范围,提高宣传教育实际效果。(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局等负责落实)。
二、开展一批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各有关部门针对本行业各类易发灾害事故可能带来的威胁,组织专业队伍,引导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等参与,重点针对社区、学校、医院、敬老院、福利院、建筑工地、火车站、城镇燃气、城市地下管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开展全面、系统的灾害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灾害事故隐患,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加大各方面投入,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事故风险,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要提供有力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分头落实)。
三、开展一批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根据自身职责,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注重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重点针对城市内涝、地质灾害、台风、地震等灾害以及生产安全、火灾、燃气泄漏等事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灾害事故预警、应急指挥、人员疏散和搜救、群众生活救助、伤员救治、物资调运、信息共享、社会力量参与等演练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教育体育局、兴宾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等负责落实)。
四、开展一批防灾减灾新闻宣传报道活动
组织区融媒体中心,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对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以及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防灾减灾经验做法等进行集中报道,营造防灾减灾良好舆论氛围(区委宣传部负责落实)。
以上各项活动,请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组织协调,逐项抓好落实。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严格落实。制定了《xx区住房和建设局2016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以x住建【2016】x号文通知我区各施工企业,要求各施工企业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专门制定《深圳市xx区住房和建设局燃气行业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各瓶装燃气储备站、供应站、服务点严格实施。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1.“安全生产月”期间,共发出《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手册》160册,悬挂安全标语挂幅共85条,宣传挂图100幅,微信手机信息430条。2. 结合我区物业管理工作实际,通过短信、电话通知等方式,指导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黑板报网络等方式,做好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标准,严格落实我区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机制。3.要求各燃气企业紧密结合消防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夏季防火宣传教育培训。一是要紧密结合夏防工作特点,广泛开展以学习掌握防灭火常识、疏散逃生技能为主的宣传教育,规范安全用火用电行为。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编印一批消防宣传资料,发放到用户手中,切实提高用户的防火警惕性。三是开展针对夏季防火为主题的宣传活动。6月13日,我局参加东门文化广场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并联合燃气企业,开展现场安全宣传、现场咨询服务等工作;6月7日,组织辖区内各燃气企业在深圳市燕山燕鹏石油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开展消防应急实兵演练;6月24日,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桂园街道办事处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有奖竞猜、游戏体验、派发手册等方式提供居民的安全用气常识。
(三)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一是在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局以防范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为手段,以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建筑起重机械伤害等事故为重点,于6月2日-6月23日,对我区48个建设规模较大的报建项目开展了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检查中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停工通知书1份,省动态扣分通知书2份。目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已严格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二是对辖区各瓶装燃气储备站、供应站、服务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辖区各瓶装燃气供应站、服务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通过企业自查、主管部门督查的方式,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监督现场整改和立即下发《燃气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维持xx区燃气行业的安全稳定形势。在要求企业自查自改基础上,我局采取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由xx区住房和建设局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彭龙副局长带队,燃气管理大队和xx区辖区各燃气企业为成员,对辖区内燃气企业消防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各燃气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防雷设备的检测和维护保养以及日常检查记录;检查了各燃气企业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检查了各燃气企业制定应急预案以及不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情况;四是检查了乱拉乱接的用电现象,加强对服务点电动车辆充电设备的管理;五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我局同各燃气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演练活动。三是开展物业管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6月,我局会同街道办事处,抽查了辖区10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以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安全检查等内容为重点,推进安全巡查规范化,建立季度执法检查制度,落实检查内容、检查对象、检查时间等;特别是指导各物管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和备案工作,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此次检查共开出一份《责令整改通知书》,并抄送区安监局、分管领导、街道办事处及市物业管理协会,提醒相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跟进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我局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
(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安全知识进工地活动。我局已将近期下发的安全管理法规、规范、通知及时传达给各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广泛宣传讲解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大力宣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以取得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二是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各施工单位已按要求组织一线作业人员认真学习,并观看相关警示教育片、结合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降低各类安全事故。并按要求在施工现场悬挂安全标语、挂幅共85条,各项目自制安全月板报44幅。三是开展观摩交流活动。组织监管中心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于6月2 日参加2016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现场观摩交流会。活动参观了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鹏瑞深圳湾壹号广场7#塔楼(南地块三期)”项目。通过这次活动,增强了监管中心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意识,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五)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一是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已按要求于“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识灾、辨灾、防灾、逃宰、避灾和自救、互救、共救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全区在建项目共开展演练45场。二是督促各燃气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一系列的燃气行业应急演练。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检查了各燃气企业制定应急预案以及不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情况;同各燃气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演练活动。
(六)加大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力度。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工人的安全教育、“平安卡”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明显的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全区在建项目共开展工人培训65场次。二是督促各燃气企业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应急知识和应急技能。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 全力推进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为全面提高建筑工地安全防护标准化水平,全力推行《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实体标准化指南图集》。我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各施工企业加强安全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不断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实现信息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施工现场每一部位、每一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专人负责跟踪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检查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区燃气安全生产管理,杜绝燃气安全生产重大事故,促进燃气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平安建设为目标,按照注重宣传、预防为主、整防结合、查治隐患、遏制事故、强化基础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长效机制,不断规范燃气市场行为,强化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加强燃气安全检查,加大安全隐患整改,有效遏制安全事故,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工作重点
(一)规范燃气工程建设管理
一是加强城镇燃气设施报建审批管理。将燃气设施设计、报建纳入业务主管部门前期审查范围,严格按照住建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要求,对不符合燃气规划、设计不合理的燃气设施建设项目不予审批;在燃气设施设计建设过程中,加大先进安全保护设施、施工工艺的使用推广力度;按照《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从严把握燃气经营企业尤其是罐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准入条件,力求压缩数量、提高质量。(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消防大队,各燃气企业)
二是强化燃气工程建设过程监管。提高燃气工程各环节安全监管的市场准入门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必须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质量和安全责任;严格遵守住建部《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等规章,严把管材质量关,严格按照施工工艺组织施工;在燃气管道安装后,严格按规定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确保工程质量。(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燃气企业)
三是严格组织燃气工程竣工验收。燃气工程建设完工后,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认真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的燃气工程不得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消防大队,各燃气企业)
(二)强化燃气安全使用管理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媒体专题宣传,精心制作燃气安全宣传教育片,在电视台黄金时间播放,并刻录光盘发至各村(居),定期组织居民观看学习;在相关媒体开设专栏,普及燃气安全知识。要深入开展文字书面宣传,结合供气和季节特点编辑制作《致用气居民的一封信》、温馨提示、宣传海报、用户手册等安全生产资料,逐一向广大用户发放,并在社区宣传栏张贴;要印制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须知,及时向每个用户发放。要深入开展社区巡回宣讲,成立专门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宣传教育员;充分发挥村(居)社区服务中心和居民学校的作用,定期邀请燃气安全宣传员进行教育讲座;要注重加强回迁小区、外来人口集中居住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空巢老人等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宣传教育;要通过农村集市集中宣讲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农村居民普及天然气、液化气安全使用知识;各学校每月要在学生安全教育课程中安排不低于一个课时的燃气安全教育教学内容,培养青少年安全用气意识,提高全社会燃气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教育局、电视台,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
二是加强燃气使用检查。按照市建委《户内燃气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及户外管线安全巡查规定》,积极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检查。要定期进行集中专项检查,各燃气企业每半年组织一次居民家庭入户安全检查,每三个月组织一次对工商业用户集中专项安全检查,并根据企业自查情况定期组织复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罐装液化气经营企业联合执法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强化日常入户检查,通过组织专门入户检查或利用查表时机逐户检查,重点检查胶管、管道阀门、燃气灶具使用状态及有无擅自拆、改、装燃气设施和违反安全规定安装使用燃气器具等违规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通报村(居)委会(物业),共同督促整改;对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并拒绝整改的,燃气企业经报请燃气主管部门同意,对该用户所处的整条燃气立管进行停气,并由燃气主管部门按照《省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罐装液化气经营企业要对瓶装液化气用量较大的生产经营用户进行登记造册,主管部门和经营企业要定期入户进行安全用气检查。要加强高危设施重点巡查,强化对过路燃气管道、老旧铸铁管道、阀门井、挤压燃气管道地段、市政、绿化施工地段等高危设施燃气管线的巡查力度,确保燃气管网运行安全;要强化对瓶组间的安全检查,重点是安全隔离设施、警示标语、消防设施、通风散气设施、泄漏报警设施和报警远传设施的巡查,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危险性较大地带和设施每周巡查,高度危险地带和设施要坚持每日巡查,形成巡检记录并妥善保存。要积极开展有奖举报活动,鼓励群众对燃气隐患点、泄漏点进行举报,若举报属实,隐患有效排除后,燃气企业要对举报人进行物质奖励。(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安监局、工商分局、消防大队,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
三是加强燃气燃烧器具市场监管。要加大对燃气器具市场秩序的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力度,依法查处未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的相关企业和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假冒伪劣的燃气燃烧器具产品,坚决打击无照经营燃气燃烧器具行为,从源头上杜绝燃气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工商分局)
(三)强化燃气设施升级改造和风险管理
一是积极开展老旧燃气管道改造升级。认真做好灰口铸铁老旧燃气管道地域分布情况和管道长度统计,根据城市建设整体规划和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科学制定老旧燃气管道改造计划,报燃气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后组织实施,争取2013年底前完成区范围内灰口铸铁燃气管道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各燃气企业,区住建局,各镇、街道)
二是积极推进瓶组间改造。全面掌握瓶组间具体分布情况和燃气供应范围,科学制定瓶组间改造计划,报燃气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后,积极有序推进改造工作,争取2013年底前将区范围内的瓶组间改造成管道天然气。在完成改造前,要确保瓶组间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各燃气企业,区住建局、各镇、街道)
三是加大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加大对违章占压燃气管道的清理力度,依法对违章占压燃气管道、燃气设施的建(构)筑物进行清理和拆除,杜绝因违章占压燃气管线引发的恶性事故。加强城市管理,防止出现新的压占燃气管道现象。市区市政、园林等各类土方开挖施工前,施工单位须提前与燃气企业充分协调沟通,确保燃气管道安全。对在居民用户燃气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燃气企业、镇(街道)和相关村(居)委会(物业)要共同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各燃气企业,区住建局、城管办、市政筹建组、园林筹建组,各镇、街道)
四是严格规范罐装液化气企业经营行为。强化对罐装液化气企业联合执法检查,督促其完善安全设施、规范经营行为。对安全生产管理不达标的液化气储配站、瓶装供应站、气化站要坚决予以取缔关停。按照属地化、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防控和取缔流动倒罐式液化气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安监局、城管办、工商分局、消防大队,各镇、街道)
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区住建局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做好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考核工作,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各燃气企业是燃气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增加安全投入,落实安全措施,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镇(街道)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切实抓好居民燃气安全宣传教育,与燃气企业共同做好燃气安全检查和隐患联合整改,确保辖区燃气使用安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燃气安全责任,抓好各项工作的协调落实,形成燃气安全工作合力。
【关键词】 城市公共设施 应急管理 体系建设
1 引言
城市公共设施作为城市不可缺少的元素,对保障城市良好运行、社会的稳定发展、市民正常的生产生活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北京市作为我国首都,城市公共设施的发展水映着国家的整体经济实力、规划建设能力,是体现国家良好投资环境、生活环境的重要指标之一。随着北京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日益加快,数量不断增加,导致各类突发事件频发,给北京市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北京城市公共设施的应急管理形势变得异常严峻,因此为进一步提高经济水平、保障生活正常运行,应加强北京市城市公共设施应急管理体系。
2 北京市城市公共设施应急管理工作现状及问题
2.1 北京市城市公共设施应急管理工作现状
目前北京市城市公共设施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总体说来在“一案三制”即机制、法制、体制和应急预案方面得到完善。
在预案方面,建立了供热、燃气、地下管线事故等专项应急预案并形成应急预案体系;在体制方面,形成了“横到边”的成员单位责任制度和“纵到底”的区县市政管委及相关企业责任制度;在机制方面,与市有关部门、区县政府、相关专业企业、相关建设单位之间分别建立了“应急抢险联动协调机制”、“应急抢险占道掘路配合机制”等,为及时、高效地处置突发事故、开展分析工作奠定了基础;在法制方面,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印发了《北京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应急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为不断促进、完善指挥部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奠定了基础。
2.2 存在的问题
随着突发事件的出现,城市公共设施的应急管理也表现出了存在的一些问题。
(1)基础数据不全、不准,基础管理薄弱:由于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的历史时期不同,公共设施基础资料管理未予以足够重视,政府部门缺乏有效手段对城市公共设施权属单位进行约束,同时由于法规不健全,管理意识淡漠,缺少科技手段,未能及时归档。
(2)主体责任不够清晰: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中,由于经济社会的巨大转型,城市的快速发展,以及政府机构改革和企业改制过程中移交管理不充分等原因,造成城市公共设施出现部分权属不清问题。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主体大幅度的调整,原由政府投资、建设、管理的城市公共设施现在经过调整,大部分已经移转专业企业进行经营和管理,但一些老旧小区产权单位的拆分合并或破产重组,导致部分小区城市公共设施长期无人维护管理等现象依然存在,造成城市公共设施权属不明。
(3)法律法规基础薄弱:行业法制不健全,城市公共设施应急管理方面的各项规范均分散在各专项法规之中,现有法律法规缺乏对城市公共设施危机共同规律的总结,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缺乏、规范、监督的依据和保证,缺少专门的工作机构对危机管理进行研究、立法、规划和监督。
(4)预警领域较窄,综合性风险评估薄弱:目前的应急管理工作主要着眼于事故发生之后的应对上,对城市公共设施的预测预警较为薄弱,综合性的风险评估和趋势预测有所不足,缺乏科学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
3 北京市城市公共设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3.1 加强法律建设
至今未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城市公共设施的综合运行管理,因此应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设施应急管理立法工作,加快综合性、应急性救灾法规制定完善工作,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对应急管理应负的法律责任,科学定位不同政府部门应急响应和实施管理分工与合作职责、任务等,由其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不同种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用完善的法规体系来确保应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2]。
3.2 健全应急预案体系
目前北京市城市公共设施应急预案的框架体系已经确立,但在仍存在预案在编制过程中相互脱节,各类预案之间存在矛盾或者重复等问题,因此应进一步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在对本地区城市公共设施突发性事件进行预测和监测基础上,制订各级各类城市公共设施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的科学性,预案的编制应制度化,预案的内容应具体详细,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并定期组织对预案的修订完善及进行必要的演习,以检验和评估预案的可行性及其效果[3]。
3.3 建立城市公共设施信息数据库
由于目前我国部分城市公共设施仍然存在产权不清,权属不明的问题,为更好地对城市公共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应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和完善城市公共设施信息数据库,建立城市公共设施基础数据库、专业数据库、业务数据库、服务支撑库和决策信息库等,以全面了解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与应急管理现状。
3.4 实现全民参与
西方国家在城市公共设施的安全与应急管理中,不仅政府积极参与,民众也通过非政府组织介入管理,形成政府、非政府组织、民众责任共担的应急管理体系,应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充分发挥企业及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同时整合应急救援物资和应急队伍,鼓励社区和志愿者在公共设施应急管理中的作用,实现全民参与。
4 结语
城市公共设施随着北京市经济水平的增加在人们日常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应提高北京市城市公共设施应急管理水平,通过建立应急管理体系以保障北京市城市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从而保证公众的正常生活和城市的继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国平.我国城市公共设施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创新——基于国外城市公共设施管理模式的比较[J].晋阳学刊,2011,11(2).
关键词:燃气抢险;安全管理目标;科学发展观;排头兵
中图分类号:TU996.9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09)05(c)-0082-01
广东省委书记在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讲话,要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我公司作为华南地区成立最早的国有城市燃气企业,一直致力于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优质的燃气产品和方便快捷的服务,竭力改善市民生活,创造无限发展空间。二十几年来,我们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然而,在我们不断强化安全基础管理的同时,一些燃气事故仍不时发生,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如何按照汪书记的讲话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增强燃气抢险的及时性和主动性,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燃气事故发生的原因,除了因为管道自然腐蚀外,主要是公众保护燃气设施和安全用气意识淡薄。高、中压管线被骑压、外单位施工造成管道防腐层受损等严重隐患不断出现;同时,入户安检难,查出隐患难整改,甚至拒绝配合整改的恶劣情况时有发生;为确保安全管理目标顺利完成,增强燃气抢险的及时性和主动性,我们有必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转变思想,稳步实现“三个转变、两个控制”:分公司提出“三个转变、两个控制”的管理思路,即:事后抢险向事前预防转变、被动抢险向主动出击转变、局部抢险向全面掌控转变;控制中压管网第三方破坏、控制管道腐蚀泄漏。围绕这一思路,必须狠抓管理落实,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一是严格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坚决贯彻公司关于工程验收的各项制度;二是实现信息互通,建立信息联系网;三是责任到人,加强保护措施;四是将安全评估手段引入日常维修工作;五是充分利用抢险设备资源,抢险班按班进行巡查及现场监控。
二、增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服务意识:个别单位安全基础工作薄弱,部分员工安全责任感不强,违章操作时有发生。一是对主要设备、管网的巡查不到位;二是对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工作不规范;三是有的施工监管责任心和使命感不够,仍有不作为、不监管现象;四是施工源头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仍没得到彻底解决,表现在:管线埋深不够、管道吹扫不干净、辅助工程没有同步跟进、竣工资料没有及时交付等;五是对外包队和业主工程质量管理缺乏有效手段。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必须采取严厉措施,制定考核制度,对各种不良行为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进行严格考核,用有效的手段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服务意识。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安全用气意识:众多燃气抢险事故的发生是市民用气的安全意识不够。多渠道、多方面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宣传与沟通,是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的有效途径。公司及各单位要不断加强对安检员的培训,使入户安检能真正达到引导用户安全用气、消除用气隐患的目的。通过管理者与使用者的互动,更好地保证安全用气。在市民中进一步加强宣传燃气安全知识,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可以积极配合政府部门举办燃气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活动,派出技术人员到学校和小区讲课、开展安全咨询活动,派发燃气安全使用宣传资料。同时,制作安全用气宣传片和广播片在电视、电台及公共汽车上播放。
四、大力开展科技创新,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实践证明,只有通过不断技术创新,有计划地实施技改,才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有效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达到治本的目的,从源头上确保生产安全。(一)充分利用《广州市地下燃气钢质管网安全评估体系》的课题研究成果,推动管网安全预防性管理进程。在新体系下,可以采用声波探测技术以及GPS定位技术,在不开挖路面的情况下对地下煤气管道进行检测,预测煤气管道可能“发病”的位置和时期,并赶在“病变”前实施手术,防范于未然。(二)积极发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作用。要用好引进的PE管全自动焊接技术,专用探地雷达及燃气管网综合检漏车等高新设备,使其全面形成战斗力。如燃气管网综合检漏车多次准确探测到主干管的泄漏,并得以迅速修复;在新铺设的煤气管道上完善牺牲阳极防腐技术,有效增强管道的抗腐蚀能力。(三)用好阀门在线检测项目研究成果,实现在线阀门不停输快速检漏,提高作业效率和安全预警时间。
五、加强巡检,加大投入,确保及时发现隐患:加快对地下钢质燃气管网动态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步伐,借助先进的科学技术检测管道,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预测管道寿命,合理地安排人力、物力有计划地维修管道,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管段进行重点监控,做到有的放矢。一是加强燃气检漏车巡检。转变巡查管理工作思路,科学利用燃气检漏车系统加入巡查工作,主要对快车道下的煤气管网进行巡查检漏,提高煤气管网腐蚀泄漏的主动发现率。二是加大对巡查人员培训和投入。对巡查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来提高巡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同时,为巡查人员配置手持式燃气检漏仪以及PDA机,提高燃气泄漏主动发现率。
六、定期开展演练,确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挥实效:作为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法》规定:必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公司近年在此项工作中也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事故应急预案要求我们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风险进行分析和辨识,对重大风险和危险源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具体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同时,要求平时对广大职工进行宣传和教育,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使广大职工都能在发生事故后掌握事故应急措施,尽可能地减少事故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确保在燃气抢险中发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