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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气候变化;发展;人类活动
中图分类号:P4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4-0224-2
基金项目:天津市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超越博弈:国际气候合作进程中的国际制度构建研究”(20092701)
全球气候变化是人类当前面临的最重大的环境问题,也是人类必须做出回应的最复杂的挑战之一。气候变化主要是由人类发展进程中的人类活动造成的,气候变化既是环境问题,也是发展问题,但归根结底是发展问题。气候变化的影响范围已经从单纯的环境领域延伸到国际政治、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等领域,而且这一趋势在经济全球化和环境问题全球化的双重背景下将继续得以强化。因此,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是人类必须作出的回应。
1 关于气候变化的定义
根据导致气候变化原因的差异,对气候变化的定义也有所不同。目前最常见的定义有三种:
1.1 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定义
气候变化是指气候平均状态和离差(距平)两者中一个或两者一起出现了统计意义显著的变化。离差值越大,表明气候变化的幅度越大,气候状态不稳定性增加,气候变化敏感性也增大。
1.2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定义
气候变化是指气候随时间发生的任何变化,无论其原因是自然变率,还是人类活动的结果。
1.3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定义
气候变化指除在类似时期内所观测的气候的自然变异之外,由于直接或间接的人类活动改变了大气的组成而造成的气候变化。
当前国际社会开展的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行动,主要是针对人类活动导致的气候变化而言。因此,本文所论及的“气候变化”采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定义,主要是指由于人类的经济活动,尤其是工业革命以来化石燃料消耗的急剧增加,大规模土地利用和植被的变化,增加了大气中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浓度,改变了地球表面的辐射平衡,从而导致的以气候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气候系统的变化。气候变化一般包括气温、降水和海平面变化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全球变暖是焦点,国际社会所称的“气候变化”通常主要是指全球变暖。
2 气候变化与人类活动
2.1 温室效应与气候变暖
越来越多的科学家相信,温室效应是造成近期地球变暖的主要原因。温室气体是大气中的微量气体,包括水汽、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等,其中二氧化碳是最重要的温室气体。温室气体能够使太阳短波辐射透过并到达地面,从而使地球表面升温。IPCC第四次报告指出,由于人类活动影响,主要温室气体都出现了明显的浓度升高。二氧化碳对气候变化影响最大,其导致的增温效应占到所有温室气体总增温效应的63%。最新数据显示,二氧化碳浓度已经由工业革命前的280ppm增至目前的379ppm,达到过去65万年的最高值。这主要归因于人类对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的大量使用。甲烷浓度由工业革命前的715ppb增至2005年的1774ppb。氧化亚氮浓度由工业革命前的270ppb增至2005年的319ppb。
2.2 人类活动与气候变化的关系
2.2.1 IPCC第一次报告结论(1990年) 近百年来气候变化可能是自然的波动,也可能是人类活动造成的,或者是两方面共同作用造成的。
2.2.2 IPCC第二次报告结论(1995年) 尽管定量确定人类活动对全球气候产生的影响存在能力上的不足,同时某些关键因子也存在不确定性,但是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人类活动的影响被觉察出来了。
2.2.3 IPCC第三次报告结论(2001年) 新的、更有力的证据表明,过去50年观察到的大部分增温可能归咎于人类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浓度增加。
2.2.4 IPCC第四次报告结论(2007年) 20世纪中期以来观察到的大部分全球变暖,很可能是由于观测到的人为温室气体浓度增加所导致的。
对比四次报告中的措辞可以看出,国际主流科学界对人类活动影响气候变暖的认识经历了从模棱两可到“可能”再到“很可能”的一个变化过程。根据IPCC报告的术语说明,“可能”表示发生概率大于66%,而“很可能”则表示有90%以上的可能性。IPCC第四次报告虽然只是把第三次报告中的“可能”换成了“很可能”,实际上却把人类活动影响气候变化的可能性从66%提高到了90%以上,基本上等于确认了人类活动是气候变化的主要影响因子。
3 气候变化问题的实质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开篇即点出了气候变化问题的实质:“气候变化既是环境问题,也是发展问题,但归根结底是发展问题。”主席指出:“气候变化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发展问题,应该在可持续发展框架内综合解决。”总理在“应对气候变化技术开发与转让高级别研讨会”上也讲道:“气候变化是重大环境问题,但归根结底是发展问题。”将气候问题的实质定性为发展问题,是从气候变化问题的产生根源、与发展模式的关系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的根本措施等方面来理解的。
生存和发展是人类社会追求的永恒目标。自人类出现以来,自然界及其资源就成了人类索取和利用的物质基础。“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在对人类与自然界关系的认知上,人类中心主义的发展观长期居于主导地位。发展观是一定时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思想观念层面的聚焦和反映,是一个国家在发展进程中对发展及怎样发展的总的和系统的看法。确立什么样的发展观,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它也是伴随各国经济社会的演变进程而不断完善的。
传统的发展观将发展片面地理解为经济增长,到工业革命时期又表现为“工业化实现观”,它以工业增长作为衡量发展的唯一标志,把一个国家的工业化和由此产生的工业文明视作现代化实现的标志。反映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这种发展观表现为对GNP、对高速经济增长目标的积极诉求。现实主义政治大师汉斯•摩根索(Hans Morgenthau)和历史学家保罗•肯尼迪(Paul Kennedy)就持这一观点,认为人口数量、先进的技术和丰富的自然资源构成了一个国家成为强国的必要前提。然而,从对自然界的影响来看,人口数量越多,生产技术越先进,却意味着更多的自然资源被开采和利用,自然界遭受的改变或破坏越严重。这种发展观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就是环境急剧恶化,资源日益匮乏,人类的实际福利水平不断下降,最终危及到人类本身。
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工业化的进程正是在传统发展观的指导下完成的。“第一次工业革命制造了节省劳力的机器,而第二次工业革命则正在制造取代劳动力的机器。”工业革命提出了更多的能源和资源要求,而获得渠道只有向自然界索取。能源和资源主要集中在煤炭、石油、天然气和钢铁上。英国的煤产量从1770年的600万吨上升到1800年的1200万吨,然后到1861年的5700万吨。钢铁的产量在同一时间分别为5万吨、13万吨和380万吨。再以石油为例,美国在19世纪末打出第一口油井,十年之后的产量已经达到520万桶,到1900年已经接近1亿桶。 新技术和农业机械的普及为粮食产量的大幅度提高提供了条件,加之化肥和农药的使用,世界粮食的产量大大超过以前的任何时期。对粮食产量的追求又促使人们将视线投往森林,大批森林被砍伐改作农田,这对自然界又是严重的破坏。
工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加上医疗水平的提高,人口数量也获得了膨胀的机会。世界人口从1650年的5亿一直攀升到1990年的52亿。工业革命的深入和人口激增导致了前所未有的城市化浪潮。人口稠密的城市大都分布在大河流域和冲击平原,如尼罗河流域、两河流域、印度河流域和黄河流域等,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展又不断地吞噬着周围本可用作耕地的良田、森林、草原。
科学界已经证实,工业革命以来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的明显增加是人类使用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以及加速毁林和破坏草原所导致的结果。工业革命因为遵循传统发展观而忽视自然的能动作用,把人和自然完全对立起来,片面追求经济的增长,全球变暖是自然界对人类这种不正确发展模式的报复。对于这种结果,恩格斯早就警示人类:“但是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意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因此,从气候变化出现的根源来看,其实质就是发展问题。这样讲,并非否定人类发展的要求和发展所取得的成就,而是就发展观而言的。
发展就是经济和社会循序渐进的变革。环境问题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总的作用的结果。从人类的历史可以看出,环境问题(不考虑自然灾害),大多是伴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出现的,尤其是与经济活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人类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如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有机化学物品污染,都是经济活动直接或间接的结果。社会问题,如人口膨胀、科学技术发展也与环境问题关系密切。人口急剧增长的压力会产生环境问题,科学技术水平又制约着人类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
在环境问题解决途径上,以往存在两种发展道路。其一是“先污染,后治理”的强调经济发展而忽视环境保护的道路,这也是工业化国家的发展模式。其二是放弃发展。这种道路的核心观点是既然环境的破坏来自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那么停止发展就可以从根本上杜绝环境问题出现。
从气候问题产生的根源来看,人与自然的对立是最深层的矛盾。如何消除人与自然的对立,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解决环境问题的关键。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自然界,也不可能超越自然界的限制。但人类必须尊重自然规律,按照自然规律办事,对自然的索取必须控制在自然界的承载能力范围之内。气候变化问题不仅是气候和全球环境领域的问题,而且是一个涉及人类社会的生产、消费和生产方式等社会和经济发展各个领域的重大问题。减少人为温室气体排放和增加温室气体的吸收会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根本措施。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是能源生产和消费以及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和甲烷等气体,而能源和农业生产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部门,减少或限制这些领域的温室气体排放意味着限制一个国家的发展空间和权益。
能源产业部门是最重要的基础部门之一,为其他产业部门提供必要的动力来源。根据中国行业研究报告网的统计资料,2007年化石燃料消耗占世界能源消耗总量的89.8%,其中,石油35.6%,煤炭28.6%,天然气25.6%。 国际能源机构向联合国提交的一份报告称,在今后的20年中,化石燃料(煤炭、石油、天然气)将继续成为世界上使用最多的能源,其中石油仍将是最重要的能源资源。化石燃料在世界主要能源构成中所占的比例将保持在90%。其中,石油将满足世界40%的能源需求。在2020年,全球的石油日使用量将从目前的7600万桶/日增加到1.15亿桶/日。由此可见,在世界能源结构很难在短期内发生重大变革的情况下,减排就等于限制能源产业发展,这对一国经济发展将形成严重的冲击。
农业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基本生活资料来源,是社会分工和国民经济其他部门成为独立生产部门的前提和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也是一切非生产部门存在和发展的基本保障。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发展的规模和速度,都要受到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业劳动生产率高低的制约。要降低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势必要对农业生产方式、农业生产技术进行深入的改革与调整,这对农业占很大比重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对其发展更是形成致命的瓶颈。减排对人类的消费方式也提出了重大挑战。消费是发展过程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没有消费就会使发展停步不前。当前世界消费方式存在严重不公平,表现为发达国家的“奢侈消费”和发展中国家的“生存消费”。无论奢侈消费(表现为消费品的高能耗)还是生存消费(为维持基本生存却低效率地利用能源),都属于不可持续的消费方式,都不可避免地制造出大量的温室气体,加剧了气候变化的趋势。要扭转这一趋势,人类必须在消费方式上进行变革,采取一种既能维持消费的可持续性又能保证资源的可持续性的双赢的消费方式。否则,不可持续的消费方式在将资源消耗殆尽之后,人类的发展也就失去了发展的物质基础。
参考文献
[1] 刘绪贻,杨生茂主编.美国通史: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85.
关键词 气候变化;气候移民;概念;类型
中图分类号 X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2)06-0164-06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2.06.027
气候变化问题、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所导致的现实或潜在的大量气候移民已成为21世纪人类社会面临的严峻挑战,是现阶段人类社会普遍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随着全球气候模式的变化,全球气候变暖确定性的增加已导致地球海洋洋流流向的变化,使得热带海洋表面气温不断上升,全球海洋风暴持续时间延长、强度增加,海平面上升,荒漠化加剧,干旱、洪涝频繁多发,气候开始变得极端无常。极端而无常的气候,催生了大量的“气候移民”,他们因气候变化、生态失衡、地质变异和环境污染等原因而受灾不得不进行迁移。环境正义基金会主席史蒂夫·特伦特指出“气候变化影响家庭、基础设施、食物、水及人类健康,还将会导致史无前例的大规模人群迁移”[1]。据联合国环境和人类安全组织、香港发展与救援NGO组织——香港乐施会等组织机构在2009年的预计,在1998-2007年间,全球每年受气候灾害影响的气候难民人数约为2.43亿人;2015年后气候难民人数将达到3.75亿人以上。目前,不少国家和地区的气候难民已开始进行自发和有组织的气候移民,世界上现在已有约2 600万因为气候变化而被迫迁徙的气候移民,到2050年,全球估计将有2亿人沦为“气候移民”[2]。
气候移民是人们应对气候变化压力的重要机制之一。关涉气候移民的研究,早在莱文斯坦的迁移法则中就将不适宜的气候、不公平的法律、重税、不适宜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刺激等看作是造成人口迁移的主要因素[3]。美国地理学家Ellen Churchill Semple更是认为“寻找更好的土地、适宜的气候和容易居住的环境是人们迁移的动机”[4]。尽管早期人们将气候变化作为一种重要因素纳入了对气候移民的解释和理解之中,但随后就逐渐消失了,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才有一些关于气候移民的理论著作问世。20世纪90年代初期,有关气候移民规模的预测方逐渐为人们所认识。但由于早期关于气候移民的研究和政策讨论偏重于以未来为导向的警示性预测,而不是观察分析迁移流,以致产生了两种不同的观点:自然科学家认为环境恶化和迁移之间存在内在联系[5],社会科学家认为环境仅仅是影响人们迁移因素中的一种[6]。当前,有关气候移民的争议仍旧存在,但学科间的认识分异逐渐减少,环境科学家和人口学家都认为自然环境是迁移的动力因素,气候变化对人口迁移的影响力逐渐凸显,观察或试验研究逐渐取代预测,但其研究结果仍旧非常有限。
如何以已有研究为基础,突破社会文化交叉法、经济视角的牵绊,提升人们对气候风险导致气候移民问题严重性的认知,对气候移民进行概念上的梳理与界定,类型上的归类与划分,剖析造成气候移民问题的制约性因素,将气候移民从经济迁移大流中分离出来已是一个摆在世人面前不容回避的现实性、迫切性的重要议题,深刻认识把握这一全球性的社会现象,有助于人类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和谐共存与可持续发展。
1 气候变化的表现形式以及对人口迁移的影响1.1 气候变化的表现形式
工业革命以来的人类活动,尤其是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大量消耗能源资源,导致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增加,引起全球气候近50年来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显著变化,对全球自然生态系统产生了明显影响,气候变化现象怪异难料,沙尘暴、飓风、雪灾、干旱、洪涝等气候灾害的能量与数量不断升级,已对自然系统、生物系统和人类环境产生了较大影响,给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已带来严重挑战,已成为人类最迫切需要关注与解决的问题。
基于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第一款对气候变化的定义,并结合不断变化发展着的社会现实,本文对气候变化的概念定义为:气候变化是指经过相当一段时间的观察,自然气候变化或人类活动直接或间接地改变全球大气组成所导致的气候在平均状态统计学意义上的巨大改变或者持续较长一段时间(典型的为10年或更长)的气候变动[7]。其原因或因于自然自身的演变历程,或为外界条件使然,亦或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大气组成成分和自然资源利用的改变。如此,对气候变化诸现象展开分析,既突出了气候变化中的人为致因又可与主要由自然原因导致的气候变率相区别。
总体看来,现阶段气候变化的主要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陈绍军等:气候移民的概念与类型探析
气候变化对水文水资源系统影响的研究情况现状
中国气候变化和全球气候变化的趋势大致相同。这一百年来,中国整体气温升高0.4℃~0.5℃,略低于全球气温升高的0.6℃,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其间最温暖的时间在20世纪20~40年。在我国,西北、华北和东北三个地区气温变暖突出,特别在于我国西北地区气温升高最为显著,位于全国领先地位,但是在华东地区气温变暖不够明显。
1.具体研究步骤
因为生态环境是一个相互作用,联系紧密的整体,所以研究水文水资源,就必须从温度,降水,蒸发、气候和其他变化入手,根据这些和水文水资源息息相关的因素来判断预测水文水资源的趋势,对供水领域的供水量变化做出决定。在研究中主要采用“假设模型”的研究方法,例如通过检测气候出现了某种变化,进而考虑水文循环主要由哪几种部分组成,分析这些在这些因素的作用下,分预测会来各种变化,进一步分析气候变化对水文水资源的影响,研究主要通过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a.对气候变化情景进行科学严谨的定义
b.建立并且验证水文模型
c.把气候变化情景输入水文模型,进行科学模拟,从而分析气候变化区域的水文循环和水文变化流量
d.根据模型来预测气候变化对水文水资源的影响,并且根本预测结果来调整应对措施,从而降低不良影响结果。建立未来气候变化情景水文模型是判断水文水资源变化的关键环节。
2.气候变化对水文水资源的具体影响
气候变化对水文水资源的影响是巨大的,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考虑:第一,气候变化对天然径流量的影响;第二,气候变化对水资源系统的供应和该区域水资源需求量的影响。前者可以通过节水、节能来进行产生影响,例如服从自然规律;后者通过进行人工干预,例如建设工程设施、水资源管理和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研究表明气候对水文水资源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a.根据研究表明,我们可以看到径流对气候敏感变化的反应程度是不同的,主要趋势为从南到北、从湿润到干旱地区敏感程度逐渐上升,并且降水对温度变化的敏感程度也很好。中国河流的年径流变化的主要形式有:在全国的主要江河中,淮河以南地区的河流径流部门降低其水以上,北部略少。但是因为气候变化,全球气温升高,我国河流径流可以产生一下三种变化第一,全国的大江大河径流不可避免的减少;第二,北部径流量减少南部径流量增加;第三:减少径流北部南径流量增加。
b.根据实际情况来改变水资源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效率,尽可能的建立适应气候变化的合理的管理机制,注意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治理水资源必须要合法。随着全球变暖,大多數流域表现出干化的趋势,自然径流量减少显著,供水和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
作者简介:许光清,博士,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实践、气候变化管理。
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编号:11XNI017)。
(1.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北京 100872;2.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北京 100871)
摘要 本文首先总结了气候变化意识的定义和内涵,认为气候变化意识包括对气候变化的原因、影响和应对措施等问题的认知和应对气候变化的行为意愿两部分。其次基于问卷调查的数据,统计了企业管理人员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认知和应对气候变化的行为意愿的各项问题的得分率。在气候变化的认知方面,受访者对于气候变化的原因的认知水平比较低,对于气候变化的全球协议和中国政策的认知水平非常低,对于气候变化的原因和减缓气候变化的措施的认知水平比较高,对于适应气候变化的各项措施的认知程度则有明显的差异;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行为意愿方面,大多数受访者愿意在日常生活中采取行动减缓气候变化,也有大部分受访者认为企业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利益相关方之一,企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最主要的推动力是强制性的标准和法令的执行以及经济激励政策的引导,中国企业已经采取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主要是节能减排取得了明显成效、淘汰了落后产能、开展了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等。
关键词 企业;气候变化意识;认知;行为意愿
中图分类号 P467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2-2104(2011)07-0062-06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1.07.011
全球气候变化正在深刻影响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是当今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全球工商业的重要议题,作为社会责任的履约者以及气候变化的利益相关者之一,企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担任着重要的角色。
国内外学者开始意识到气候变化背景下企业受到的影响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邓梁春认为气候变化本身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国内行动都将对企业产生影响,气候变化还将使得企业的原材料投入、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的价格产生变化,从而影响到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也是企业实现生产运营方式和产品服务市场战略转型的重大机遇[1]。潘家华等认为企业界之所以越来越重视气候变化问题,有其内在原因。第一,企业已经或者将不可避免地受到更为严格的限制温室气体排放措施的限制,提前行动可以规避因气候变化以及监管措施变动所可能带来的风险;第二,越来越多的公众也开始关注气候变化问题,因此,采取积极态度有利于企业迎合社会舆论,体现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商业形象,增加无形资产;第三,关注气候问题有利于企业实现技术创新,保持和提高核心竞争力;第四,关注气候变化问题带来了新的商业机会[2]。
国内也有研究已经意识到气候变化背景下中国企业界在企业战略层面上的欠缺,如姜克隽等认为,中国企业对气候变化和低碳经济的认识起步较晚,大多数中国企业还没有从战略角度来思考低碳发展问题,也没有以全球视野来研究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3]。碳信息披露项目中国报告发现,从总体上看,中国企业多数还是将气候变化视为风险,尤其是将其视为政府的政策要求,被动应对,但也有部分行业的龙头企业采取了更积极主动的策略[4]。
近十几年来,国内外有关公众气候变化意识的调查非常多[5-12],但这类调查研究主要集中于对公众的研究,而对于作为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主力军的企业,专门的调查研究非常少。
气候变化意识属于广义的环境意识的一部分,是伴随着人们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认识和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而产生的。气候变化意识也主要包括两方面的涵义,其一是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认识水平,其二是应对气候变化的自觉程度。企业管理人员的气候变化意识主要指企业管理人员做为企业决策、企业行为的主体时的气候变化意识,不完全等同于其做为普通公众的气候变化意识[13]。
本文基于作者所做的一项针对企业管理人员气候变化意识的调查,认为气候变化意识包括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认知和应对气候变化的行为意愿两部分,其中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认知包括对气候变化原因的认知、对气候变化全球协议和中国政策的认知、对气候变化的影响的认知、对减缓气候变化的措施的认知和对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的认知几个方面;应对气候变化的行为意愿主要包括愿意采取的减缓气候变化的个人行为、各利益相关方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责任分担、企业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推动力、企业已经采取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等。
1 被调查者的原始信息
本次调查采用访问调查的方式,时间从2010年1月至2010年8月,共发放问卷380份,收回366份,其中有效问卷358份;回收率为96%,有效回收率为94%。
1.1 性别比例、年龄及受教育程度
在所有的被调查者当中,有男性240人占67%,女性118人占33%。年龄在36岁到45岁之间的占到39%,26岁到35岁之间的占31%,46-55岁之间的占18%。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占到了近八成,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占近两成,而博士及以上学历的占3%。
1.2 所在企业的基本情况
从被调查者所在企业来看,第三产业和第二产业居多,分别占到总体的50%和49%;第一产业仅占1%。国有企业占到被调查者的一半,其次是私营企业,占到27%。同时,来自大型企业的占34%,来自中型企业的占44%,来自小型企业的占22%。
1.3 所在工作部门
本次调查所涉及的企业管理人员所属的工作部门的分布如下:董事和监事占17%、技术占22%、销售占21%、人事和财务占29%、其他占11%。
2 企业管理人员有关气候变化问题的认知
2.1 气候变化的原因
表1列出了有关气候变化的原因和受访者的正确答题率。总体来说,企业管理人员对于气候变化的原因的认知水平处于中等偏下的状况,平均正确率为44%。58%的受访者认识到全球平均温度上升有90%以上的可能性是人类活动造成的,36%的受访者认识到气候变化是由于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升高造成的,32%的受访者认识到温室气体主要是由化石燃料燃烧排放的,59%的受访者认识到大气中的温室气体绝大部分是工业革命以来发达国家排放的,37%的受访者认识到人类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也造成了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升高。
2.2 气候变化的全球协议和中国政策
表2列出了有关气候变化的全球协议和中国政策的基本问题以及受访者的正确答题率。总体来说,企业管理
表1 对气候变化原因相关知识的了解
Tab.1 Understanding of the causes and driving forces
of climate change
人员对于气候变化的全球协议和中国政策的认知水平相当低,平均正确率只有27%。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包括《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和《京都议定书》的三个灵活合作机制――排放贸易、联合履约和清洁发展机制,有35%的企业管理人员选出了正确答案。在被问及《京都议定书》定义的人类活动排放的六种温室气体时,正确率只有25%,大多数受访者将氮气排除在温室气体之外,但很少有人能将二氧化硫排除在温室气体之外。
受访企业管理人员对于欧盟提出的全球升温的安全幅度的答题正确率只有21%。2℃上限属于共同愿景的部分内容,是当前国际谈判的一项重要议题,共同愿景是《巴厘行动计划》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长期合作行动中列出的要素之一,是一个非常综合而复杂的问题,交织着科学、经济、政治、伦理等诸多因素,与减缓、适应、技术和资金等议题都有联系。无论是欧盟推崇的2℃上限,还是450 ppmv或550 ppmv危险浓度水平,以及3 W/m2或4.5 W/m2辐射强迫的稳定情景,都是同一个问题的不同表现形式[2]。由于该问题的难度和复杂性,受访企业管理人员的答题正确率偏低是可以理解的。
只有约1/4的受访者正确选出了中国2020年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的目标。该40%到45%的目标充分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的形象,并且广泛宣传。受访者对该问题的答题正确率依然很低。由此可见,企业管理人员对于气候变化的全球协议和中国政策的知识有所欠缺,由于传统媒体、网络和看到或听到的环保宣传活动是企业管理人员了解气候变化问题的最主要的途径,企业
表2 对气候变化全球协议相关知识及中国政策的了解
Tab.2 Understanding of the climate-change related
global agreements and protocols and China’s policies
管理人员了解气候变化问题主要是被动的,自觉程度较低,其气候变化知识缺乏系统性和应有的深度。
2.3 气候变化的影响
在对气候变化的影响的认知上,受访者的平均正确率达到了60%,远远超出了对气候变化原因的认识和对气候变化全球协议及中国政策的了解。75%的受访者认识到极端气候事件出现的频率增加是由于气候变化的影响,65%的受访者认识到局部地区的洪涝、干旱加剧也是由于气候变化的影响,64%的受访者认识到海平面上升也是由于气候变化的影响,63%的受访者认识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受影响也是由于气候变化,55%的受访者认识到气候变化还会影响人类健康。由于这些气候变化的影响比较直观,也由于近年来中国国内气象、自然灾害频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媒体报道的力度也比较大,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使得受访者对这部分气候变化影响的认知水平比较高。但是仅仅有35%的受访者认识到气候变化会使粮食产量受影响,这主要是因为受访的企业管理人员主要分布在第二、第三产业,缺乏对农业领域的直观认识。
2.4 减缓气候变化的措施
在对减缓气候变化的措施的认知上,受访者的平均正确率也达到了60%,75%的受访者认识到改变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可以减缓气候变化,73%的受访者认识到植树造林保护森林可以减缓气候变化,66%的受访者认识到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可以减缓气候变化,52%的受访者认识到提高能效可以减缓气候变化。这些减缓措施的认知程度比较高,主要因为受访的企业管理人员主要分布于第二和第三产业,对上述减缓措施有比较直观的认识,同时也得力于媒体的广泛宣传。但是,对减缓气候变化的具体技术,仅有约1/3(35%)的企业管理人员认识到推广使用碳捕获与封存(CCS)技术可以减缓气候变化,主要由于该技术的成本过高,很难在现阶段大规模推广,导致其在企业管理人员中的认知偏低。但是该技术做为一项重要的在未来有巨大潜力的减缓气候变化的技术,在国际社会上已经得到众多政府官员、研究人员、企业界人士的认可,由此可见,国内受访的企业管理人员对具体的减缓气候变化的技术措施还缺乏系统全面的了解和认识。
2.5 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
在对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的认知上,受访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平均正确率达到了46%,但是对各项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的认知程度有明显的差别,说明企业管理人员缺乏适应气候变化领域的系统知识,其知识呈现零散化的特点。强化对生态系统的保护是受访企业管理人员认识到的最主要的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有88%的受访者选择了这一项;强化水资源管理和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也是受访的企业管理人员认识到的比较主要的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分别有58%和42%的受访者选择了这两项;仅有三分之一左右的受访企业管理人员认识到控制沿海地区地下水超采和保护红树林也是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分别有35%和27%的受访者选择了这两项,可见受访的企业管理人员普遍对海岸带环境与生态系统在气候变化中的脆弱性和我国海岸带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在农业领域,仅仅有23%的受访者认识到选育推广农业抗逆优良品种也是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这与前述仅有35%的受访者认识到气候变化会使粮食产量受影响相
呼应,再一次印证了受访的企业管理人员缺乏农业领域受气候变化影响及如何适应气候变化的相关知识。
3 企业管理人员应对气候变化的行为意愿
3.1 愿意采取的减缓气候变化的个人行为
企业管理人员也是社会公民的一分子,首先应当承担作为一个公民的环境责任和应尽的义务。表3显示了受访者作为公民为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而愿意采取的个人行动。总体上看,分别有86%、84%、77%受访的企业管理人员非常愿意采取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购买节能产品等行动来减缓气候变化,分别有61%和60%受访的企业管理人员愿意采取低碳办公和减少奢侈品的购买和使用等行动来减缓气候变化。然而,在购买当地当季水果和蔬菜、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减少坐飞机的次数等减缓气候变化的个人行为上,选择肯定会这么做的企业管理人员比例明显下降,分别为40%、39%和28%,这可能与企业管理人员普遍生活节奏紧张、公务繁忙有关,可见当
表3 愿意采取的减缓气候变化的个人行为
Tab.3 Intended individual behavioral changes
in mitigating climate change%
减缓气候变化的行动与工作效率发生矛盾时,大多数人的选择还是以工作效率为主。
3.2 各利益相关方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责任分担
表4是受访者选出的应对气候变化各利益相关方应当承担的责任,可见大部分企业管理人员认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利益相关方。
表4 应对气候变化各利益相关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Tab.4 Divided responsibilities of stakeholders
when addressing climate change%
3.3 企业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推动力
图4是调查中关于企业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推动力的结果。从图中可知,69%的受访者选择了强制性的标准和法令的执行、61%的企业管理人员选择了经济激励政策的引导,这两项是企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最主要的原因。
同时,46%的企业管理人员选择了新商机和新的利润增长点的驱动,有43%的企业管理人员选择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和品牌形象、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需要,有36%的企业管理人员选择了企业管理观念和意识的转变,由此可见,已有少部分的企业管理人员主动将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和应对气候变化有机结合,并能意识到气候变化带来的新机遇。
另外,仅有24%的企业管理人员认为应对气候变化是国际竞争和开辟国际市场的需要,这可能与此次调查的大多数的企业管理人员来自内向型企业有关,同时也说明大多数的企业管理人员无论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还是在企业发展问题上还没有全球视野;仅有23%的企业管理人员认为应对气候变化是由于受到了来自社会舆论的压力,这说明了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氛围还比较弱,同时也说明在我国,对企业行为来说,社会公众的影响力很小。
3.4 企业已经采取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
图5是企业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已经采取的具体措施。从图中可知,57%的企业节能减排成效显著;53%的企业已经提高了能效;有49%的企业已经采取了淘汰落
后产能,39%的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另有38%的企业利用了可再生能源。由此可见,中国企业已经采取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措施主要是节能减排取得了明显成效、提高了能效、淘汰了落后产能、开展了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利用了可再生能源。
仅有11%的企业申请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虽然CDM项目在我国发展迅速,截至2009年底,我国企业通过参与CDM项目,已获签发的减排量达2.2亿tCO2当量,但是,对大多数的企业来说,由于信息、能力等障碍,或者产业类型、主营业务的不同,并没有从CDM项目中受益,也没有通过CDM项目获得相关的气候变化知识,从而提升气候变化意识。
4 结论与建议
基于上述分析和总结,并综合多位专家、学者、政府官员的观点[14-17],本文提出以下的政策建议,以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气候变化意识,从而使我国企业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中,发挥其应有的重要作用:
(1)与媒体宣传相结合,对企业管理人员加强气候变化方面的培训,使企业管理人员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认知更加具体化、系统化。
(2)积极实行促进企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经济激励政策,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鼓励企业进行低碳产品认证、自愿碳减排协议、碳交易、碳中和等尝试,使企业管理人员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的气候变化意识进一步提高,使中国企业从被动迎接气候变化的挑战转变为从企业战略的高度上主动出击。
(3)与节能减排政策相结合,重视强制性的标准和法规的作用,进一步实行可再生能源强制入网、提高能效标准、循环经济立法和试点、淘汰落后产能、关停并转、上大压小等一系列命令控制型手段,促进企业采取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和行动。
(4)积极发挥学术团体和环保民间社团的作用,提高公众的气候变化意识,创造全社会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氛围,充分发挥公众的作用,对企业行为加强监督,从而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气候变化意识。
(5)通过增加投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各种形式,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新技术行业,创设公平的竞争环境,加强企业创新能力,使企业有足够的能力和潜力主动应对气候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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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istical Analysis on the Climate Change Awareness
of Enterprises’ Management Personnel
XU Guang-qing1 DONG Zhi-yong2 GUO Ying2
(1.School of Environment and Natural Resources,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872,China;
2.School of Economics, Pek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1,China)
2015年12月1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经过两周谈判,在巴黎最终达成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巴黎协定》,标志着全球气候新秩序的起点。此前,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机制一直是谈判相持不下的焦点,但在通过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巴黎协定(第9条)中,没有给出具体数额,而只是原则性的表述为“从各种广泛的渠道筹集气候资金”,仅仅在具有政治属性的巴黎会议决定(第54条)中给出了2025年不低于每年1000亿美元的定量目标,但这一量化目标是所有缔约方“集体性”的,非源自于发达国家。特别是,1000亿美元的应对气候变化资金以何种形式出资、在发达国家间如何分摊?这些亟待确定性的问题,都没有在《协定》中明确,无疑为1000亿美元应对气候变化资金的落实,留下了不确定性。在今后的谈判中,应对气候变化资金机制无疑会面临深化、细化的现实要求。
一、应对气候变化资金法律机制的发展历史
应对气候变化,减少碳排放,尤其在一些产生大量温室气体的领域,无论是减排活动还是适应活动,都有大量的资金需求,所以资金问题是关键。发达国家在工业化阶段取得了先发展,并对环境产生了不可挽回的影响,而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目前发展经济仍然是首要工作;二者之间需要通过执行相关国际条约机制实现协同,并实现碳排放的全球治理,并且发达国家应该提供资金技术支持。世界银行在《2010年世界发展报告》中指出,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减缓方面的花费在未来的20年将达到1400亿-1750亿美元,而用在适应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方面将达到300-1000亿美元。1
从1991年全球环境基金在联合国应对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下设立以来,应对气候变化资金法律机制已经走过二十多年历史,形成了包括全球环境基金(GEF)、气候变化特别基金(SCCF)、最不发达国家基金(LDCF)、适应基金(AF)、绿色气候基金(GCF)等在内的公约内资金机制阵营。而成立于2008年的气候投资基金(CIF),是UNFCCC公约之外的重要资金机制。2015年9月,中国宣布拿出200亿元人民币建立“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以支持其他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包括增强其使用绿色气候基金资金的能力,这体现了我国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大国担当。
二、应对气候变化资金法律机制的理论检视
应对气候变化资金法律制度形成和发展历史,是按照人类利用大气系统的客观规律,对全球合作中的事实需要加以法律表达的结果。指导这一客观需求向法律语言转换的原理,就是气候资金法律机制得以生成和发展的理论基础。它回答了应对气候变化资金法律机制为什么会产生,为什么会呈现出现在的状况等基本问题。
(一)人权理论
1.内涵
“人权”原是一个政治术语,最经典的一个定义是“某些无论被承认与否都属于任何时代和任何地方的全体人类的权利。人们仅凭其作为人就享有这些权利,而不论其在种族、宗教、性别、社会地位、职业、财富、财产或其它任何体力、文化或社会特性方面的差异”。2从《联合国》前言宣称“重申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到《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规定“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人权已经在国际法上得以反复的申张,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人权理论。其产生、发展到最终上升为全世界的法律理念,确是经历了长期的发展,其中所蕴藏的“人权”一词与社会关系互动规律,是我们将其用于分析应对气候变化资金问题必须探究的本源问题。
2.人权理论与应对气候变化资金法律机制
气候变化对国家安全、人道主义、健康权都造成了冲击3,人权理论发展到全球环境危机时代面临气候变化问题时,以全人类的生存连带关系的角度看,落后国家由于气候效应正在遭受严重的人道主义危机,在可预见的未来这种危机只会加重,而不会减轻。因此,保障那些处于最贫困、受气候效应最严重、抵御气候变化能力最弱地区的人群的生存和发展,不论其国籍、身份、宗教信仰等个体因素,是人权理论对国际法制度的客观要求。
一方面,人权理论是应对气候变化资金法律机制得以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动因。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对于人权保护而言,发展中国家通过消除贫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来保障国民人权时,逐步完善产业体系、获取有力的生产方式是关键,自然资源的使用特别是能源利用是核心问题。但在历史上这些国家不仅工业材料和能源受到掠夺,而发达国家使用掠夺来的资源时无节制的排放了大量温室气体,致使气候变化的出现。造成了发展中国家发展时继续排放的环境容量不足,急需获得不消耗、少消耗环境空间的清洁能源,提高对化石能源的利用效率,增加森林、草地等具有固碳功能的汇与库,改变农业生产对土地的利用方式,才能有利于缓解气候危机,同时也避免坠入气候变化破坏效应最大受害者的命运。显然获得这些能力是超越发展中国家发展阶段特征的,也不利于其满足本国人民基本生存、发展需要的时代任务,客观需要与主观能力间差距与发达国家历史掠夺、排放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发展中国家以气候友好方式推动发展来保护本国人权时,发达国家提供其实施气候友好发展模式的增加费用是必须的,“获资权”是在气候变化背景下发展中国家集体人权的构成内容,它是人权理论在气候领域的发展成果。
另一方面,应对气候变化资金法律机制的设定与运行,要始终围绕人权保护的理论展开。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气候资金,终极目的是通过保护其国家发展权,并结成气候利益共同体,在国际法律制度层面赋予发展中国家获资权,是人权保护对应对气候变化资金法律机制定下的逻辑起点。规定“获资权”的基础性法律关系,得到发达国家在供资全过程的切实遵守,才能在结果意义上满足发展中国家减缓、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最为急迫的资源需求。但是,应对气候变化资金链是建立在近200个不同国家之间的,在整个资金传递和运营环节可能产生法律性质扭曲、供资效果偏离的因素繁多。这不仅需要国际法对获资权作出一般性的规定,还要求其对发达国家供资义务履行的信息、行为标准具有法定的监督机制,对其违反供资义务的行为给予否定性评价。否则,搭建其南北国家间应对能力差异的气候变化资金法律机制,就可能徒有形式而无实效。
(二)全球治理理论
1. 内涵
气候变化等全球性问题出现后,以正义的方式保障人权最终要实现于特定主体的行为之中,参与国际问题解决的主体传统上主要是主权国家,国际法从产生那刻起即旨在缓和战争紧张、实现国际和平。这种国家体系传统,在全球化来临的时生重大的变化。“全球化是一种政治、经济、环境、文化、法制等各个方面的趋同化,趋同化的结果是使结构涣散、处于无政府状态的国际体系朝有序化的方向发展,从而使国际社会的“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4。在危及人类生存的因素从地理上的国际性,上升到地理与历史认知的全球层面后,全球性问题不能单纯依靠国家意志间相互协调得到充分解决。从20世纪八九十年代起,全球治理思想兴起为认识当前全球问题及其破解路径提供了新的理论武器。
2.全球治理理论与应对气候变化资金法律机制
国际气候资金是全球治理理论运用于国际法实践的典型领域,在其之上形成了由主权国家、环保性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间国际组织、民间团体、私人企业等构成的多重治理关系,相互间并不存在严格的隶属关系。这种状态在气候资金领域首先反映在供资主体包括各国政府、私人主体以及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实体,而官方性主体与私人性主体又存在互动关系。供资方式包括赠款、优惠贷款、项目投资、金融担保、特殊贸易措施等,通过UNFCCC体系、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与环境署等多渠道,注入新能源领域、能力建设、森林管理等气候变化减缓、适应行动的多个领域。
(三)气候正义理论
1.内涵
正义是法律制度的基本价值之一,不同时代对正义价值内容有不同的阐述,各时代间对正义的一脉相承并体现出高度的贯穿力,相关学说丰富多样。这使得正义不仅是从过往经验总结出来、并适用于现行法律的价值,更是建构未来制度中的一项指导性理论,气候正义理论不仅继承了法律正义的主体内容,更在气候领域中对其加以新的发展,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善用资金纽带作用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2.气候正义理论与应对气候变化资金法律机制
气候正义理论具有在自然、社会层面形成双重正义的价值理念。第一,气候正义具有超人类利益的导向。它的追求超越了人类社会内部的利益计算和一般性人道主义关注,而将人类制度安排定位于所有人、所有国家行为对温室气体过度积聚的影响之上,本着自然正义的态度调适人为排放行为与大气系统“碳容量”的平衡关系。并以此为逻辑起点,按照不同国家就气候变化的历史责任、应对能力等因素,分配在集体性应对行动中的应为份额。第二,气候正义具有超越现实利益的导向。它所关注的不仅是当世人与大气系统间的利用与保护关系,更着眼于今后世世代代的气候利益,不以当前世界各国及其人民的即期需要为价值坐标,而将其价值主体扩展到后世各代人。它要求人类改变行为模式的程度,会超出应对眼前危机的需要。第三,气候正义具有超越、打破传统的“国家间正义”导向,要破除国际关系中的“零和博弈”。它要将大气系统保护对人类的整体性需求,按照正义的标准解构为不同国家的保护性义务,实现国际社会正义。
三、应对气候变化资金法律机制的中国对策
应对气候变化资金法律机制是各国多年努力而结出的果实,气候变化问题越发紧迫且不可回避,所以各国在国内发展和国际合作中都将其列为重大议题,我国也不例外。“当前,中国利用国际气候资金的主要来源是:“(1)CDM机制下的资金流入;(2)多边开发机构的资金流入;(3)国外私人部门的资金流入”5,还包括许多气候基金等实体提供的资金,总量已形成一定规模,但专门的气候资金与发展援助、能源投资等不同性质的资金混合在一起。不同国家参与国际气候资金法律制度的建设中所承担的作用有所差异,要综合各自的排放状况、发展阶段、制度地位等因素加以综合考量,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资金法律机制的地位问题,不仅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构成因素,也是全球应对行动中的重要一环。
面临既有制度,我国不仅要着眼当前,切实履行国际义务,还要通过努力推动未来制度的合理建构,这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我国的负担,但对全球行动的整体效应将产生推动作用。因此,我国参与的战略与措施不仅具有中国气质,也具有国际意义,在整体方向上有利于未来应对行动的全局。不过在具体设计上要结合我国国情量力而行,适时、适度地承担更重的国际义务,且不能允许由于中国的参与而其它国家对供资义务有所减少,参与策略和措施需要在今后的谈判中精细设计。
四、结 语
《巴黎协定》已经于2016年4月开放签署,尽管让其成为具有明确操作性、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需克服很多困难,解决很多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将可能会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尤其是发展中大国。应对气候变化资金机制仍是“法律短板”,在与资源保护、新能源、贸易等领域的制度交叉与抵触中,与气候相关法域的制度协调机制尚需完善,但是我们相信,只要人类清醒认识到问题的根本,凝聚共识,积极合作,致力于开创和创新,《巴黎协定》必将成为人类保护地球家园的新篇章,成为向可持续发展道路迈进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