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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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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保护条例

森林资源保护条例范文第1篇

党的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为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实现“奋进、魅力、和谐、幸福”的总体目标,按照县委的总体要求,我局决定在西乡开展重点针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木材、非法安装带锯加工木材和不按规定超范围采伐林木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清理整顿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县委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林政执法工作,对涉案人员做到公正文明执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查办一批案件,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势头。

整治目标实现“两个规范”: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运输等行为依法依规,进一步规范木材加工活动依法依规,促进资源利用的科学、有序。

长远目标实现“三个提高”:提高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水平,提高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能力,提高全社会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意识,确保生态资源安全和长治久安。

三、工作原则

(一)端窝打点,打防并举。堵住源头、封住通道。打击与整治相结合,以打促防,捣毁非法木材加工点,全面肃清非法交易活动,遏制买方市场。

(二)动真碰硬、勇于亮剑。坚持“穿皮鞋的”、“穿草鞋的”一起打,依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

(三)寓教于罚,加强宣传。坚持打击整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把生态文明理念的宣传教育贯穿于打击整治活动始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工作重点

(一)打击整治重点部位和区域。加大对省级西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对康柯、布勒二村由于历史原因两村有地盘纠纷的额呷马、波加(小地名)国有林中盗伐、滥伐林木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二)整治重点。盗伐、滥伐林木行为;非法收购、运输林木行为;非法安装带锯加工木材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加大打击力度。采取措施、集中优势力量,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要通过公开接受举报、强化特情控制等多种方式,拓展案件和情报线索的来源渠道。坚决打击各非法木材加工点及非法收购无证木材行为。

(二)全面清理整顿。按照确定的整治重点,全面开展清理检查。对非法安装带锯加工木材窝点坚决予以捣毁;对非法加工的木材和违法采伐、超范围采伐的林木予以收缴。

(三)加强宣传工作。要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的工作动态和成效,在全县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教育引导全县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生态保护事业,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六、工作步骤

打击整治行动从2015年4月6日开始到2014年5月15日结束,历时40天,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4月6日至2015年4月9日)。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等国家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盗伐、滥伐林木、非法运输林木、非法安装带锯加工经营木材等案件线索,并鼓励有上述违法行为人员主动向林业部门投案自首,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在法定范围内予以从宽处理。

第二阶段:调查摸排阶段(2015年4月10日至4月17日)。按照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通过群众举报、调查走访、设立举报奖励等多种形式,对重点部位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和梳理,发现相关案件线索,确定重点打击整治对象,细化行动方案。

第三阶段:打击整治阶段(2015年4月18日至2015年5月10日)。采取强有力措施,集中时间和力量,对确定的重点整治区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非法安装带锯及加工经营木材制品进行收缴,根据《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对西乡境内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木材加工场所依法予以取缔,非法安装的带锯及其木材制品依法予以没收处理;

对西乡境内各沟点盗伐、滥伐林木进行清查,凡是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超范围擅自砍伐树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理,非法采伐的木材予以没收;

对非法收购、运输木材行为进行严查,在此期间,一经发现无证运输木材行为,林业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和《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违法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第四阶段:总结教育阶段(2015年5月10日至5月15日)。由县林业局会同西乡党委、政府对涉林违法人员开展集中法律宣传和国家惠民政策教育工作,通过学习,要让他们充分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增强违法人员的爱国、守法、感恩意识,提高遵纪守法和保护生态的认识。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对在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整改,完善工作措施,强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加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和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能力。

七、职责分工

林业部门负责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对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工作,加强对木材加工、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管理工作。

乡党委、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管理辖区森林资源,配合林业部门搞好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辖区居民宣传教育工作。

森林公安机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警动员、全警参与,集中一切力量,全力查处一大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同时负责专项行动战果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乡派出所配合林业部门搞好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辖区涉林违法人员的集中法律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当前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严峻性和艰巨性,明确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对建设生态文明、守住"生态红线"、构建“奋进、魅力、和谐、幸福”的重要意义,按照方案要求,精心安排部署,全面整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生态大明建设大局,加强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工作的联系协调,相互支持,主动配合;

(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按照方案确定的整治重点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实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目标。

(四)明确责任,严肃纪律。扎实开展整治行动,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隐瞒不报、压案不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行动中要做好保密工作,整治工作正式实施前不得对外泄露行动相关情况,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案件相关情况。

(五)灵通信息,及时上报。制定信息、战果报送具体办法,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整治行动情况,重大问题、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由县森林公安局负责专项行动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九、没收木材处置建议

森林资源保护条例范文第2篇

一、青山工程的重要性

青山工程主要是通过“小开荒”还林,退坡地还林、工程封育、闭坑矿生态治理、生产矿生态治理、公路建设破损山体生态治理、铁路建设破损山体治理和墓地、坟地治理工程八项强有力的措施,对因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的已破损山体进行植被恢复治理,对未破损山体实施严格保护。

青山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的实践工程,是辽宁省全面振兴的基础,是提升外来投资环境的重要条件,是最基本的民生乃至民心的重要工程,是造福子孙万代,改写辽宁历史的工程,也是我们这代人最基本的责任。这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改善环境,扩大开放,实现辽宁“十二五”生态环境大幅度修复目标的战略举措,是全面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任务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举措,是全面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任务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选择。

二、青山工程的现阶段成果

(一)植树造林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今年来,由于坚决贯彻执行青山工程的建设实施,辽宁大规模造林绿化、沿海经济带绿化和辽西北边界体系防护林的体系建造等工程取得了重大突破和成果,大片青山得到绿化,生态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根据继承森林资源的清查报告显示,森林资源的面积蓄积大幅度的增长,有林地的面积由1975年的342.3万公顷,增长到563.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有原来的26.4%,提高到38.2%;活立木蓄积由8172.7万立方米提高到28499.2万立方米,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二)实施的公益林、天然林的补偿使森林生态效益明显提高

从2001年开始,辽宁省实施了中央财政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同时,在辽宁省范围内禁止天然林商业采伐,并由各省级财政投入专项补偿资金,开启了资费天然林保护工程。仅“十一五”期间,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公益林和天然林补偿就累计达到12.5亿元,补偿面积达到386.1万公顷。据每年公益林监测数据显示,实施通过公益林及天然林实施保护工程,每年可增加森林蓄积300多万立方米。

(三)林业病害、火灾、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森林资源保护条例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了使我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森林资源管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天然林资源保护措施落到实处,根据《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和《湖北省竹山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管护单位指我县纳入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范围的单位,即乡镇管护站、国有林场等。

第三条在工程区内,除了满足基本生活需要保留一部分自用材(含培植材)、薪炭材及经过核准的速生丰产人工林等森林资源消耗外,严格禁止其它森林资源消耗。

第四条工程建设确需用材的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经核实批准后,方可按要求采伐。隐瞒虚报或不按要求采伐的,按《森林法》有关条款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凡禁伐区的森林、灌木林、未成林幼林及限伐区内的森林和部分灌木林,商品林区的部分有林地被列为管护对象。包括:国有林、集体林、个体林的森林、灌木林、未成林幼林及其中有益生物。

第二章管护组织

第六条根据工程区内林地权属关系,森林分布及地域特点,可分不同情况,采取以下方式,实行属地管理:

国有林管护以原有单位竞争上岗的职工为主。以管护所为基本单位,建立精干的森林专业管护队伍。以划定的管护区域为责任区。采取责任区负责制或个人承包方式进行管护。以层层签订责任状的形式,将管护责任和管护费用落实到责任区或个人。

集体林(含个体林)管护以林业工作站和森工企业分流的职工为主,以专职或兼职农民护林员骨干,划分森林管护责任区,以个体承包方式,采用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确定其承包期限,将管护责任和费用直接落实到个人,或承包给其他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管护。

原则上对位于远山,交通不便,人烟稀少的林地封山设卡进行管护;对于近山、交通较为便利,人口稠密,林农交错的林地,采取划分森林管护责任区,以个体承包方式进行管护。

在管护责任区内,提倡并尽可能推行个体承包经营管护,鼓励承包者合理开发利用林下资源,发展多种经营。

第七条加强天然林资源管护站、所的建设。

第八条管护网络设置应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布局合理,相互衔接,不留空档,不留死角,又不重复设置。以责任状和合同确定的管护区域划定责任区。做到明确责任界限,设立固定界标。各责任区做到严防严守,密切配合,加强联管联防。

第九条管护站、所的设立以及人员编制,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乡镇及林场实际情况,结合转产分流,发展多种经营的需要,由县林业局确定。定编人员按每人管护3500—4500亩面积测算。

第十条管护所设所长1人及管护人员若干名,管护站设站长1人及管护人员若干名。其他管护人员人数根据面积需要确定,并相应核定基本管护费用。

第十一条管护站、所负责人和主要岗位工作人员应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水平,通过考试、考核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一般管护人员除要具备较好的身体素质外,也要通过相应的考试、考核和双向选择,择优上岗。从而建立起一支素质高、责任心强,本领过硬的森林管护队伍。

第十二条在森林分类经营区划的基础上,根据各林场、乡镇森林资源分布、林分结构、生态地理位置等因素,将每个林场、乡(镇)划分为若干个管护片,每个管护片又可划分成若干个责任区(或地块)。层层签订责任状或管护承包合同,将责任逐级落实,最终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人头。

第十三条各实施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贯彻《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实施天保工程的方针、政策。

第十四条各实施单位的管护制度要以《乡规民约》、《护林公约》等形式,制作标准的宣传牌,公之于众。让大家都知道禁伐区的范围和限伐区的界限,自觉遵守行为规范,共同保护好天然林。

第三章管护责任制

第十五条各实施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尽快建立健全管护目标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及其他各项管理制度,并把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各站、所或承包人。

第十六条主要领导负责本辖区内天保工程资源管护的全面工作,并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资源管护、森林防火及监测,森林病虫害防治及监测,科技推广与应用以及资源环保监测和信息收集整理工作,配合主要领导搞好各项工作,不得相互推诿。第十七条建立健全管护责任制。依法管护辖区的森林、林地,制止一切破坏森林资源的活动。天然林管护的责任主要是:

一、防止偷砍盗伐、乱砍滥伐、超限额采伐、伐薪烧炭,毁林采种,违规采脂、剥皮,过度修枝等毁坏林木以及乱采滥挖药材和其它破坏森林植被,非法收购林木及其它木制产品的行为。在禁伐区,禁止一切采伐、采挖、放牧等活动;在限伐区,控制采伐方式和采伐数量,禁止实施皆伐作业。

二、加强林地管理,防止毁林开垦,退耕复垦,林下乱采滥挖以及违法征、占用林地等各种破坏、侵占林地的行为。

三、加强森林防火管理,严管野外用火,做好火源控制,积极预防和及时扑救森林火灾。严格按照《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四、加强植物检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做好森林病虫害和鼠害的监测、预防。

五、坚持巡山查山,发现有森林火灾或林业违法事件迅速报告有关部门。

六、严格控制进入管护区的人员,加强对管护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管理,做好宣传教育,强化其森林保护意识,防止发生侵害森林资源的行为。

七、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严防乱捕滥猎。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和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八、积极协助、配合林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经营权的争议,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九、负责本辖区经营活动,管护活动等情况记载,建立管护档案,整理统计资料,及时上报。

第十八条管护责任要有量化指标,内容具体,操作性强。要充分体现依法管护,按章办事。做到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将管护者利益与管护成效挂起钩来。

第十九条对珍稀野生植物和有特种保护价值的树木以及林木良种资源,要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对古、大、稀、奇林木树种要挂牌登记、建档、立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砍伐和毁坏。

第二十条天保工程的护林公约牌、宣传牌、界标等标志牌由林业局统一规划设计。设立的标志牌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动和毁灭。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一条县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实施单位森林管护成效进行监督和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㈠管护责任的落实情况;

㈡管护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

㈢管护设施建设和完成情况;

㈣管护档案建立和管理情况;

㈤管护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

㈥管护报酬及奖惩措施兑现情况。

第二十二条实施单位应将自查的结果,作为对森林管护承包单位和个人支付管护经费和报酬的主要依据;县林业主管部门的复查结果,作为对实施单位年度森林管护费提出调整和安排意见的依据。

第五章奖惩措施

第二十三条实施单位要对森林管护成效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认真总结森林管护的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管护措施。

森林资源保护条例范文第4篇

关键词:林业管理; 可持续性; 发展; 自然环境; 生态环境

我国的自然环境条件还是相对比较优越的,森林资源总量还位于世界前列,人工林面积更是居于世界首位;但我国的林业工作还是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其发展的现状远低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维系生态环境的标准。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新的科学发展观,人类已经逐步重视它在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所起的重要作用。随着人类对可持续性发展认识的提高,对生态环境、林业资源等的保护与发展的重视,将可持续性发展的理念植入到林业管理中,已是当前我们所迫切需要做的任务。所谓林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是指对林业的经济资源、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的管理与发展,使其满足当代的需求,同时又不损害后代对林业的需求与发展。

目前,国家对林业需求主要是以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本文通过对林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所存在的各类问题的分析,探讨我国林业管理以及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措施与途径。

1当前林业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

当前的林业资源是有用的、可更新资源,但是若人类使用完了以后却得不到持续维护的话,我们的后代将再也享用不到这些资源,为此我们需要通过林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改善人类的福利,造福后代。但当前林业可持续性发展还是在某些方面存在着问题,如下:

1.1林权结构模式单纯

在我国,森林资源基本属于国有或集体所有,此林业产权结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体现,但却制约了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1.2采育失衡,利用不全面

近年来我国虽在森林覆盖率及森林积蓄量上有所增加,但人均拥有的比率还是远远底于世界平均水平,且部分地区还出现锐减现象。主要是存在采育失衡的状况:年森林采伐量大于森林的生长量,采伐后未进行森林更新。采伐的木材利用不全面,只有2/3的材积作为原木运出,剩余的丢弃,且加工后出材率仅为60-80%。

1.3生态补偿机制未健全

所谓生态补偿机制即为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因自然资源作为资源性,生态资源使用人或受益人在合法地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应对资源所有人支付一定的费用或对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保护做过努力、付出过代价者,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法律制度。但目前这一机制还未法律健全化。

1.4林业保护的监管缺乏力度

虽然目前国家在林业保护和管理工作上有了一定的成绩,逐步加强了对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并派驻森林监管机构对地方政府违法征地、毁林垦地等行为进行管理,并实施退耕还林等工程来恢复森林植被、挽回损失。但是,一些地区性的监督管理部门还是缺乏监管力度,对地方政府的林地用途管理制度、占用林地审核制度以及对破坏林地案件的监察力度还欠落实到位。

2做好林业管理的措施

2.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宣传教育

要做好林业管理,首先要成立专门的组织管理机构,各级部门及林业企业的主管领导应合理全面地分配工作人员,将林业的资源管理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年初做好计划、目标,年中进行检查,年底结束后总结。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督促、落实工作,出现问题要彻底检查,决不怠慢。

同时,还要广泛地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首先各林业企业要不断地对职工(尤其是管护人员)开展对自然生态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以不同的形式对职工进行林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以提高员工对林业发展的新形势及自然资源保护的重要性的认识,破除广大员工原先“靠山吃山”的陈旧观念,最终为做好林业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并建立起“靠山育林”的新观念,在根本上屏弃传统“以砍伐为生、靠木头吃饭”的错误观念。其次,对生活在林区以及自然生态区的农牧民也要加强森林管护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如:举办活动、宣传单、报纸、电视广播等,或者局部干部的专题讨论、案例分析等宣传,最终提高群众对森林的保护意识。

2.2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管护制度

要做好林业管理工作,还需要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管护制度。林业的管理主要包括林政资源管理和林业保护两大块,林政资源管理又包括林业的法规、林权、资源、采伐及木材经营等管理。因此,需要建立“多层保护”的管护机制,既可以明确管护人的责任、权利,又可以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管护经营的积极性。尤其是对森林资源的监管工作,全面实行伐区管理责任制度,采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实行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制度,依法严厉打击超额采伐、非法占用林地、毁林造房等行为,杜绝乱砍滥伐现象,走可持续性发展的道路。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与每一片伐区签订林木采伐管理责任书,落实伐区责任人,并签订伐区作业质量跟踪管理责任书;伐前,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察室需要对林业规划设计进行抽查;伐后,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于年底由林业部门统一组织伐区质量检查验收。

完善的管护制度是一切林业管理工作能够顺利实施的保障,而林业管理的职工是生态资源管护的最直接施行人员 ,其工作质量及思想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林业管理工作的成败,为此,现代林业的发展已迫切地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护机制,通过它来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并更好地落实责任,以达到对林区监督和管理的目的,并将管理质量与经济效益挂钩(不同林地,情况不同,所采取的管护制度也可以不同)。要求林业企业的员工签定管护协议,对他们的管护范围、职责和义务等进行明确,利用协议的定期或不定期考核,对那些、作风不良的职工予以更换调整,充分调动林业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稳定管理人员队伍,提高林业管理的质量。

2.3强化林业管护与资源培育

要做好林业管理更需要强化林业管护与资源的培育。林业管护包括了对木材流通的管理、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森林的防火工作、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的管护等等。首先,应加强木材运输管理人员的培训,进一步规范运输监督检查行为(木材运输证的领取、保管、发放、统计等程序);其次,强化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工作,开展季节性的灾害普查,实行植物检疫证运输,严格防范外来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再次,认真贯彻国务院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加强森林防火的建设与管理,做好火灾预警检测、防火道、林火阻隔等措施,并对周边职工民众进行火灾应急演练,降低火灾发生造成的损失;最后,加强对设立的自然保护区以及野生动植物的管护,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保护条例》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有效提高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

森林资源是林业的物质基础,要实现林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就需要对林区采伐后进行资源培育,不断地增加森林资源并提高森林质量,否则,当我们将资源耗尽却不给予及时培育的话,我们的后代将享用不到这些资源。所以,要求建立森林资源培育与发展激励机制,对育林项目工程予以资金补助。

3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途径

一般来说,林业的可持续性发展主要是指在生态、经济、社会三方面的可持续性发展。所谓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就是说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自然环境的好坏对于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作为一种新的发展观,可持续发展已深入到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因此,我们要想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应依靠科技来发展林业。现代科技日新月异,我们要利用飞速发展的高新科技,开展对良种壮苗与优良树种的结构进行研究,培育优良种苗,利用先进技术实施科技造林、科技兴林;利用高新技术对传统的木材加工、制造技术进行改进,增强林业产品的经济价值与市场竞争力;依靠科技改变传统的利用自然资源与环境来发展经济的模式,达到经济发展和资源与环境再发展的可持续发展的目的。既发展了经济又保证了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性。

其次,对林业科技体制进行创新改革。以科技为核心,通过实践与现代信息科技对旧体制进行改革,并建立新的林业科技体系,使林业经营管理合理化、精确化、科学化、现代化,从根本上解决科研脱离生产建设的问题,促进林业生产力的提高。鼓励科技人员将技术采用承包、转让及服务、联合开发等形式,让科技成果化,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最后,优化林业的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效益。采用科学的管理模式:以林为主,林农结合,多种经营的林业发展模式;造林规模化、多样化,如建立苗木基地、经济果林或苗林结合、禽林结合、果林结合等多种形式,有效提高林业的经济效益。

4总结

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迅猛,各个领域工程项目建设越来越多,林地占用问题日趋严重,且世界环境变化日趋复杂化,导致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病虫害、捕杀野生动物、生态资源破坏等问题,迫切需要我们做好林业管理及可持续发展。

建立林业科技创新体制,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核心、以效益为目的的林业科技创新体系,以促进林业生产力提高,并运用数字林业即利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推动林业经营和管理的精确化、科学化.加快实现林业管理的现代化。

参考文献

[1] 邢玉芹.浅谈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林业科技情报 ,2011,2(3):1911-1913.

森林资源保护条例范文第5篇

关键词:现代林业;生态建设;林政资源管理

1现代林业生态建设和林政资源管理关系分析

生态系统的建设与发展必须要有林业资源作为支撑,林业资源在生态系统建设的过程中占据着重要位置。为了促进生态系统的健康稳定发展,需要对林业资源进行有力保护,这样可以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平衡性,林业资源的建设发展能够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一定的物质保证。需要对林业资源进行有效保护,这样可以很好地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提高环保程度。林政资源其实就是林业管理机构或者是部门为了实现林业资源的优化管理,运用相关的政策和法规等有效管理林业资源的采伐或是使用以及运输等过程。林业生态建设的顺利发展绝对离不开林政资源管理工作的支持,若是忽视林政资源管理工作可能会影响林业生态建设的力度。

2林业生态环境的建设

国家的生态建设要求必须要发展林业建设,发展林业建设能够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还可以有效保护我国的湿地资源,同时,具有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作用。总之来说,促进林业生态建设可以为生态环境建设提供支持,有效提高国家生态环境建设质量。因此,我国国家相关部门必须要提高对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视程度,促进我国生态环境质量的提高,同时,还有利于西部开发事业的发展,将林业资源的生态文明优势很好地体现出来,最终实现我国社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关于林业生态建设的用处,它可以修复生态系统中的各项功能,还可以完善地建设生态系统,保护生态环境。生态系统里面,处在重点部分的是森林资源,它影响着生态系统的平衡性,也影响着系统的稳定。林业生态建设对我们的生活也有很大作用,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要保护好林业建设,保障我们自身的生活质量。在保护林业建设的同时,也保障了我国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能够满足人们的日常需求,在保护它的过程中,就要用到一些法律建设,按照国家的一些法律法规制定一些相应的保护规定,切实地保护林业建设,发挥好国家该有的责任,保护生态环境。

3加强林政资源管理,推动林业生态建设

(1)要想管理好林业资源建设,就要和当地的环境管理部门做好协调,建立健全相应的一些管理机构。推动林业建设的发展,要有一个纪律严明的管理队伍,具备优良的工作作风,能够较好地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林业建设。还有一些基层林业的工作站也要规范工作,依照相关法律规范保障林业资源的合理建设,推动其发展,这是影响林业生态建设成果的重要因素。(2)采取一些规定改善当地的对林业建设。目前,我国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构成了现在的林政资源管理的一个相关制度体系,主要是由《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退耕还林条例》、《防沙治沙法》等一些相关的法律构成。这些法律法规推动了我国林业建设的发展,在这个生态系统中出现的问题都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改善。(3)对于完善林业资源生态系统的建设工作一定要加强宣传,能够很好地保障林业生态建设。这就需要健全法律法规,按照一些相应的法律机制把林业资源纳入森林保险这一范围内,进行林业保险时,对于一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也可以收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林业生态系统的建设,推动其更好地发展。(4)为了推动林业建设,可以向社会大众寻求一些帮助,购买社会服务力量。可以建立一个林业建设的评估组织,这样可以更好地评估森林资源,促进林业资源生态的稳定发展,保障生态成果,推动林业生态系统建设向更好地方向发展。(5)对于林业生态建设,还要修复一些遭到破坏的生态系统,保障完好的生态环境。我国致力于开矿采砂,被破坏的矿山众多,这就需要我们进行生态保护,保护矿山的植被,提高矿山的生态质量,保障当地水土不流失,修复植被,保护当地生态系统,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发展。

4结语

综上所述,在林业生态建设过程中,对林木资源和林地资源的保护工作必不可少,必须要通过改革促进林业生态资源的建设发展,而且还需要积极地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和方法,保证林业生态管理技术水平的提高。在维护林权方面应不断强化执法力度和水平,保证执法的先进性。除此之外,应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人员素质水平,最终为林业生态资源建设和林政管理工作的良好开展奠定基础。

作者:李强 王敬 单位:自贡市林业局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