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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2.1;G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5)07-0050-05
科技金融是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的制度性安排,是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商品化的重要手段和工具。[1]科技金融创新是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对于科学技术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实现科技价值,建立创新型国家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科技价值与金融和科技创新相互结合的机理
在现代科技革命条件下,人类世代积累的科学技术成果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将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价值,实现由间接生产力到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科技成果从产生到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一般要经历科学创新、技术创新、工程创新和产业创新四个阶段。具体说,所谓科学创新就是发现规律性,发现科学认识物;所谓技术创新就是通过符合规律性施加目的性,发明技术人工物;所谓工程创新是指人们施加集成性进行造物;所谓产业创新就是把个别性的人工物转变成为具有普遍性的制造物,也就是对人工物施以规模性、盈利性、结构性、转化性的特征的过程。
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也就是科技价值通过科学创新、技术创新、工程创新、产业创新四个阶段由潜在到现实的转化过程。在这四个阶段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通过投入结合、转化结合和方式结合等促进科技价值的生成和科技成果的转化。
1.投入结合。由于科技价值的特点,在科技创新的不同阶段,其价值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其价值有时不可能充分显现,特别是在科学创新阶段、技术创新阶段和工程创新阶段。为了保障科技创新活动的持续进行,需要通过科技和金融创新的结合使其价值显示出来,这就是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的投入结合。
2.转化结合。由上所述,科学创新是发现规律性,技术创新是施加目的性,工程创新是施加集成性,产业创新是施加普遍性。为此需要通过和金融创新的结合实现科技创新活动由规律性向目的性再向集成性和普遍性的转化,这就是科技金融创新的转化结合。
3.方式结合。所谓科技金融创新的方式结合就是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采取什么样的形式进行结合。一是政府科技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新产品计划等,这些计划旨在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坚持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以前沿技术研究发展为重点。主要适用于科学和技术创新阶段以及工程和产业创新阶段的初期。二是企业科技投入。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也应该是科技创新金融投入的主体。从国内外的情况来看,企业科技创新投入一般占全部科技投入的80%左右,因此有力地促进了科技金融创新的发展。三是银行和金融机构的金融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在国务院批准的软贷款规模内,向高新技术企业发放软贷款。中国进出口银行设立特别融资账户,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所需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的进出口提供融资支持。商业银行对资信好的自主创新产品进行支持,开展知识产权权利质押业务等,此外还包括风险资本的投入和科技型企业的上市等,上述做法有力地促进了科技金融创新的发展。
二、辽宁省科技金融创新结合现状和问题
自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来,辽宁省发生了深刻变化。但由于结构性、体制性矛盾没有完全解决,以致东北振兴战略实施十余年后的今天,辽宁省再度出现结构调整缓慢,经济增长“后劲”不足,“失速”的风险增大的情况。上述现象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辽宁省科技金融创新发展速度缓慢,导致R&D经费投入不足。
近十多年来,辽宁省的R&D经费保持快速增长的趋势;2012年,辽宁省R&D经费总量为390.9亿元,是2006年的2.9倍。但辽宁省R&D经费投入仍然不足,从R&D经费占GDP比例来看,辽宁省2012年为1.57%,与“十二五”2.2%的规划目标相去甚远。以2009年为基本年,R&D投入产出比为1?押6.556,而2013年R&D投入占GDP比重理论值和实际值相差0.26%,使GDP减少517.9亿元,如果其价值实现,可以使当年GDP增加2.1个百分点。这种情况在2014年表现更严重:辽宁省上半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13207.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4%。与发达地区的差距重新加大。
1.金融创新驱动科学创新不足。辽宁作为全国的老工业基地,由于体制和机制障碍,存在金融创新驱动科学创新不足的现象。(1)投入结合:发达国家这三种类型研究的支出比重大致保持在1:2:5的水平上,基础研究占比一般都在12%以上。相比之下,我省作为支撑科技可持续发展基石的基础研究投入过低。2013年基础研究投入理论和实际值相差3.2亿元,影响GDP产值21.0亿元,影响GDP增加值为0.086%。(2)转变结合:金融创新驱动基础研究导向不强,首先表现我省通过基础研究加强学科建设,促进大学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也存在很多问题。由于我省高校科研优势主要分布在传统学科中,与辽宁产业发展关联度不高,特别是缺乏国家在“十二五规划”当中提出的要重点培育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信息产业等方面新兴科研产业团队,因此难以推动我省产业创新。在沈阳大学科技城建设方面,由于金融创新驱动基础研究导向不强,与沈阳大学科技城优先发展的六大战略新兴产业及重点研究领域存在着脱节,结果造成目前大学科技城建设和我省大学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缺乏有机联系,使大学科技城建设缺乏创新基础,可能成为没有大学特别是没有大学基础研究支持的大学科技城,导致实际效果与理想目标相去甚远。(3)方式结合:由于基础研究的公益性和高风险性,使得金融创新驱动作用不强,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企业不愿过多涉猎,目前基础研究经费来源仍主要依靠政府投入,如2009年我省对基础研究投入占企业R&D经费的比例只有1‰。制约了我省基础研究的可持续发展,影响了我省的原始创新能力。
2.金融创新驱动技术创新不足。(1)投入结合: 在统计上,技术创新投入表现为应用研究经费投入。我省应用研究经费投入与R&D经费投入的比重一般在15%左右。2013年我省应用研究经费投入理论和实际值相差11.9亿元,影响GDP产值78.0亿元,影响GDP增加0.315%。(2)转化结合:对于技术创新,我省金融创新驱动技术创新的目标是:以技术推动和市场牵引为导向,将来能够实现潜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但该目标成效不显著。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解决技术引进中消化吸收不足的问题,存在技术引进依赖症。能够消化吸收引进技术的企业很少,具有在消化吸收基础上再创新的企业更是微乎其微了。二是没有打破高技术封锁问题,存在高新技术“空洞症”。辽宁老工业基地的大多数知识产权基本上掌握在外国人手里,主要关键技术必须从国外进口,名牌产品不多。(3)方式结合:我省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新产品计划执行效果有待提高,特别是对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突出对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建立自主创新产品认证制度方面作用还有待提升。风险投资支持通过对技术开发项目的选择,通过成功项目回收全部资本的情况也不够理想。
3.金融创新驱动工程创新不足。(1)投入结合:在统计上,工程创新投入表现为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我省试验发展经费投入与R&D经费投入的比重一般在80%左右,比重较为合理,但总量不足。如2013年试验发展经费投入理论和实际值相差73.2亿元,影响GDP产值480.0亿元,影响GDP增加1.68%。 (2)转化结合:辽宁省金融创新驱动工程创新不足首先是缺乏技术集成创新,表现在缺乏设立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东北地区一批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数量不足,作用发挥不够。其次表现在缺乏产业集成创新,辽宁老工业基地对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综合交通网络建设、构建多元清洁能源体系、加快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切实解决东北地区“窝电”问题方面做得不够。(3)方式结合:在方式结合上,辽宁省金融创新驱动工程创新不足首先是重点实验室计划效果不够理想,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实施科技计划支持程度还不够。科研基础设施投资除政府投入外,在引进社会资本引导企业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工程创新活动方面还有待加强。
4.金融创新驱动产业创新不足。(1)投入结合: 产业科技投入是最重要的科技产业化投入指标。2009年辽宁省科技产业化投入产出比大致为1?押13。辽宁省2012年与2009年相比,从总量来看,产业化经费相差127亿元,产值相差1652亿元,影响GDP的比为6.6%。其中第一产业产业化经费相差5.6亿元,产值相差73亿元;第二产业产业化经费相差87.6亿元,产值相差1141亿元,第三产业产业化经费相差34亿元,产值相差442亿元。由此可见,我省产业化经费投入不足。(2)转化结合:对于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而言,在转化结合方面,金融创新驱动产业创新不足表现在施加产业普遍性不足。一是通过产业创新驱动施加规模性不足。表现在辽宁省通过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施加规模性方面,特别是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成效不显著。 二是通过产业创新驱动施加盈利性不足。在现代科技革命条件下,无论是后进地区还是发达地区,要想经济发展,必须能够成功地实现对科技价值的吸收。辽宁省在老工业基地振兴过程中没有很好地获得科技价值。如石化产业曾经是辽宁省第一大支柱产业,但2011年全行业亏损21.4亿,亏损额创造了全国之最。三是通过产业创新驱动施加结构性不足。在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过程中,生产服务业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差距很大,特别是传统产业在新型服务业领域缺乏延伸。服务经济内部结构不合理,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业等现代服务经济发展滞后。 四是通过产业创新驱动施加转化性不足。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过程中,通过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大力扶植中小企业,实施财税优惠政策等方面工作还急需加强。(3)方式结合:一是产业金融支持不足。对高新技术企业发放软贷款方面;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所需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的进出口提供融资支持方面;对企业用于技术更新改造项目的中短期贷款?穴不含流动资金贷款?雪利息给予适当资助方面,都有待加强。二是通过科技产业化计划,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也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三是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单一,金融业整体发展水平低。目前我省金融业在科技创新方面的资金投入可以通过创业投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信用担保、证券融资等多种形式实现,但我省科技创新的资金来源仍以科技贷款为主,政府财政扶持为辅,其他融资方式甚少。科技创新和金融统筹发展的意识不强,没有发挥出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不能有效支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三、辽宁省科技金融创新相互结合的对策
由上述分析可知,尽管经过十余年振兴之路,但是辽宁省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改进,特别是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仍很突出。针对东北振兴的新困局,我省需要不断根据情况变化采取促进辽宁省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对策,使得2014年全省R&D经费总量达到635亿元,2015年全省R&D经费总量达到749亿元左右。在我省R&D经费来源中,来自政府应占22%;来自企业的资金占75.8%;来自国外及其他的资金3%。具体对策建议如下:
1.推动科学创新驱动。当代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技术发展对科学研究的依赖度不断提高,科学研究(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投入的不足,势必影响原始性创新成果的产生,使得产业技术创新因缺少知识储备和前沿技术支撑而后劲不足。科学创新即基础研究是新知识产生的源泉和新发明创造的先导,也是我省长期科技发展和科学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基础。我省要通过促进科学金融创新发展,大力推动科学创新驱动。(1)投入结合:我省在注重提高R&D投入总量的同时,应通过科技创新与合理安排现有科技投入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者之间的布局,加强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到2015年,力争基础研究经费占R&D经费比重达到5%以上。因此,2014年辽宁省R&D经费基础研究投入应该为31亿元,2015年应该为32亿元。(2)转化结合:从我省未来科技发展的需求出发,引导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合理适当的在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等重点优势领域强化我省基础研究投入,实现原始性创新,为实现核心关键技术突破奠定基础,进而推动我省科技跨越发展。(3)方式结合:在基础研究领域我省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计划等基础研究项目,获取更多的国家资源支持。另一方面应由教育厅和科技厅牵头,争取到2017年,新建10个国家重点学科、30个省级重点学科和40个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重点建设200个与我省主导产业相互衔接、密切结合的专业。加强学科建设,增强主动适应产业发展的能力。
2.重点推动技术创新驱动。辽宁作为全国的老工业基地,由于体制和机制障碍,存在技术创新驱动不足。为此要学习广东省科技厅“三台一会”的工作模式,建立科技与开发性金融合作的相关运行体系,重点推动技术创新驱动。(1)投入结合:我省技术创新经费投入与R&D经费投入的比重一般在15%左右。在保持上述比例基础上,2014年辽宁省应用基础研究投入应该为95亿元,2015年应该为112亿元。(2)转化结合:大力促进新产品开发、专利成果转化和消化吸收再创新。一是要通过金融创新大力促进新产品开发。企业和科研单位在开发重点新产品中已获得金融机构贷款支持,产品产业化、规模化生产有较大发展前景且效益显著。对经认定的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企业,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助。二是要通过金融创新大力扶持专利成果转化,通过金融创新安排专项资金,扶持专利成果转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均拥有发明专利。三是要通过金融创新大力引进海外先进适用技术,要建立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力争掌控国际尖端核心技术。(3)方式结合:通过国家技术研究计划执行效果和发挥风险投资作用。在技术创新领域,我省在科技金融创新方式结合方面要特别注意通过国家技术研究计划执行效果和发挥风险投资作用,其工作由省发改委、中小企业厅、省知识产权局、经信委和人社厅等部门负责。对经认定的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企业,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助。
3.深入助推工程创新驱动。由于工程创新最本质的特点是集成性,所以工程创新集中表现为施加集成性,具体可采取以下做法:(1)投入结合:我省试验发展经费投入与R&D经费投入的比重一般在80%左右。为了保持该比值,2014年辽宁省试验发展应该为508亿元,2015年应该为600亿元。(2)转化结合:一是围绕《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中关于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指导意见,通过与金融创新的结合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特别是针对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及业态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与典型领域应用示范,开发新一代通讯装备和智能终端、云服务应用软件、大数据解决方案及北斗导航等领域,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实验室建设,组建行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断推动信息产业向智慧产业升级,进一步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二是加强沈阳大学科技城建设。沈阳大学科技园区拥有丰富的智力资源,可是在资金上十分缺乏。我省要通过与金融创新的结合加强沈阳大学科技城建设。在项目用地方面,可根据项目投资规模、技术含量、专业及影响等,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在土地出让价格方面给予一定优惠。根据投资数额,给予资金资助;对经国家、省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的研发机构,以上级资助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匹配资助等。(3)方式结合:在工程创新领域,我省在科技金融创新方式结合方面要特别注意落实重点实验室、大学科技城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其工作由科技厅、教育厅、发改委、中小企业厅等部门负责。
由科技厅、教育厅实施,“十二五”期间,鼓励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组建或者联合组建100个以上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共享研发平台,联合组建10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
由科技厅、教育厅实施,加快沈阳国家大学科技城建设,力争引进国内外重点院校、科研院所和500强企业的研发机构100家以上。
中小企业厅负责选择1000户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给予每户1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其中省政府每年安排2亿元,每户企业补助20万元,市、县?穴市、区?雪补助80万元,连续支持5年。
省发改委负责保证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3.5%以上。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以上,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5%以上。
4.完善产业创新驱动。(1)投入结合:2012年我省产业化经费为312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24%。需要增加该比值1.3%以上,到2014年辽宁省产业化经费应该为550亿元以上,2015年应该为650亿元以上。(2)转化结合:促进产业创新与金融创新结合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为导向,提高以培育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施加产业普遍性为重点。其一,产业创新与金融创新结合施加规模性。为此要进一步完善贷款担保机制。建立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补充和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加强和完善省科技企业贷款担保资金管理,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可适当放大抵押、质押的担保倍数或通过账户托管方式发放贷款。符合国家《担保法》规定的知识产权可作为质押获得贷款。按国家规定,商业银行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科技产品出口企业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要根据信贷原则优先安排、重点支持。其二,通过产业创新与金融创新结合施加盈利性。首先需要抓紧落实政策资金,做好省市支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专项资金的支出安排。还要发展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发挥政府采购的导向效应和示范效应。其次要通过科技银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担保体系、集合债券与信托、资本市场、科技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证券化等七个方面拓宽融资渠道进行转移,逐步使社会资本成为科技金融体系的主体力量。再次要争取将我省纳入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范围。优先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统筹研究设立振兴产业投资基金。还要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扶持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发展。允许符合条件的重点装备制造企业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开展金融租赁业务,以此施加盈利性。其三,产业创新与金融创新结合施加结构性。在辽宁老工业基地再振兴过程中,要通过产业创新与金融创新结合实施主导产业的选择政策,依托装备制造业整机制造能力强的优势,发展基础配套零部件、加工辅具和特殊原材料等。依托国防军工企业汇集的优势,发展军民两用技术。依托原材料加工基地的优势,努力发展下游特色轻工产业。还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生产业发展。打造大东北旅游品牌。扶持东北地区文化创意、影视出版、演艺娱乐等文化产业发展。其四,产业创新与金融创新结合施加转化性。首先要通过产业创新与金融创新结合大力推广应用自主创新成果,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科技金融创新的结合重点开展电子信息、先进制造和新材料等领域的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以此加强新兴产业创新的转化性。其次要通过科技金融创新发展做强做大辽宁省中药材产业链,将生物医药产业培育成我省新的支柱产业。围绕我省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扩大产业化、系列化规模。通过充分发挥技改贴息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大中型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工艺、提高传统产业技术水平。(3)方式结合:在产业创新领域,我省在科技金融创新方式结合方面要特别注意克服产业金融支持不足、融资渠道单一、金融业整体发展水平低的问题,完善的法律法规等政策服务体系的支撑。其中科技金融创新方式结合促使高新技术产品增加产值由省科技厅负责;服务业增加值主要考察由省服务业委负责;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省级创业辅导(孵化)基地由省中小企业厅负责;产业集群工程内容包括100个重点产业集群建设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关键词:反洗钱;银行业:客户身份识别;机制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1428(2010)11-0109-03
一、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机制存在的缺陷
(一)识别措施的被动性,导致银行难以获取客户真实身份信息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获取客户身份信息的途径主要是客户主动提供,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只是由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提供核实的途径。因此,即便客户提供了身份信息,银行从业人员也没有有效的手段能够进行核实,例如客户的职业、收入情况等。
(二)非柜面业务的自,导致银行难以获取客户交易信息
对客户的交易行为,银行只能在事后通过业务系统查询。但由于当前各家银行的业务系统对客户交易信息要素的非必要控制,最终得到的交易信息也只能是交易金额和资金流向,至于交易目的、交易背景、交易的控制人等信息是无从获得的。
(三)客户法律意识淡薄,导致银行身份识别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将“拒绝更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的客户作为可疑交易上报”,但在实际工作中即便是身份正常、交易合法的客户也常常拒绝提供相关身份信息,特别是对职业、资金来源、用途、收入状况等信息往往是不予提供或虚假提供。
(四)客户数量巨大,导致银行难以有效开展持续的身份识别
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数量巨大,特别是自然人客户,客户身份持续识别的渠道和手段也十分有限,因此,银行一般只关注客户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这两项最为稳定和关键的业务必需信息,与反洗钱关系较大的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银行却缺乏主动持续了解和识别的渠道,基本依赖于自然人客户主动申请变更,对不主动更新的自然人,银行也缺乏有力的制裁措施。
(五)核对措施单一,导致银行难以有效识别客户身份
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建立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或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等方式对居民身份证加以核实。但对身份证之外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如警官证、户口簿、护照、台港澳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等证件,以及单位客户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身份证明文件的真伪缺乏有效识别手段和技术,金融机构员工大多时候只能“望证兴叹”,无法正确识别。
(六)柜员流动性强,导致银行主观识别水平难以提高
客户身份识别工作,主要由为客户办理柜面业务的柜员完成。而客户身份的识别不仅要对客户身份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还需要对客户的交易特征、交易规模、交易行为等客户信息进行分析以评估客户洗钱风险情况。这对银行一线员工反洗钱业务水平提出了很高要求,不仅要会使用联网核查系统、身份证鉴别仪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还要能够发挥主观能动作用,根据客户提供的工作行业、职业或单位客户的注册情况等资料信息对客户的交易信息进行预判。但银行业金融机构柜员的流动性远远大于其他岗位的员工。给提升柜员客户身份识别水平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七)洗钱隐蔽性强,导致银行难以识别交易的最终受益人
洗钱是一种高智商犯罪,并且逐渐专业化,形成了利益链复杂的地下产业,洗钱的隐蔽性大幅度提高,洗钱者既不是资金的拥有者,也不是交易的最终受益人。许多人在办理不需要出示身份证件的日常业务时,在“经办人签名”栏并不填写本人姓名,而是直接填写被人即账户(银行卡)户主的姓名,而银行无法识别是否客户本人来办理业务,业务凭证上也只能反映出账户(银行卡)户主本人在自己账户上存取资金,掩盖了关系信息,银行的事后监督部门和人民银行由于对签名真实性不能有效识别,也难以发现和认定上述行为。
(八)业务系统集约化不足,导致银行客户身份识别难以充分
银行本机构业务系统信息不共享,导致是否新旧客户难以判断。虽然《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前,对客户是否已建立业务关系作出判断,根据判断结果,金融机构再采取相应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但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系统存在两种账户管理模式:账户分散管理模式和账户统一管理模式,在处理业务过程中,都不能对新、老客户进行主动有效的识别,业务系统也不能主动提示客户在本机构是否开立过账户。如要获得该信息,只能通过查询客户号或身份证号码等人工手段得知,工作效率低。
银行本机构不同网点间几不同银行机构间业务系统信息不共享,导致客户分散交易的信息难以识别。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在金融领域被广泛应用,银行卡、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已经得到了飞速发展,受商业银行系统内信息不对称制约,基层商业银行对异地持卡人的职业信息、信用信息并不了解,持卡人缴存的现金来源、用途只能以口头询问为主,为洗钱行为留下了余地,跨区域犯罪分子利用银行卡可以轻而易举从银行提、存所需资金,实现洗钱的目的。
二、推动建立我国客户身份识别机制的建议
笔者认为面对我国经济金融环境的现实,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应采取内外兼修。通过规范业务操作推动主观履职的机制,进一步提升客户身份识别的有效性。
1、完善市场经济法制建设,建立良好的经济金融环境。一是完善涉及企业经营的法律体系,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在加大对企业纳税、质量监督等监管力度的同时,积极向企业宣传依法经营的理念,避免企业不合规经营成为洗钱分子进行洗钱的掩体。二是完善涉及银行经营的法律体系,规范银行经营行为。通过提高行业监管力度,引导银行业规范经营,在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发展业务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各项业务操作的规范性。三是完善涉及银行客户的消费者权益法律体系,提高客户的法律义务意识。在强调客户权利的同时,应同样要使客户明白其应负的法律义务,引导客户自觉履行提供相关信息的义务。四是提高法制建设的公开度,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制意识。首先应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及时普及最新法律知识。以营造良好的经济金融环境,引导客户自觉协助银行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
2、规范银行各业务系统和凭证体系,强化客户身份识别的流程控制。从现场检查的经验来看,银行难以获取客户身份信息,一方面是由于客户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密意识强,对反洗钱工作不理解而产生拒
绝心理;另一方面是因为银行业务操作不规范,导致客户认为提供大量的客户信息是银行的额外要求,他们可以不提供。如:业务凭证、业务系统常常未注明客户需要提供的身份信息要素,或者即便注明了,也未将其设为必须填写的要素,这样客户往往不会主动提供。通过规范业务系统和业务凭证的要素设计,在客户填写业务凭证后。由银行员工进行系统录入,在要素填写不全或显失合理的情况下系统应能够自动拒绝办理业务,以起到业务控制的作用,特别是对非柜面业务也能够起到很好的交易控制作用,同时,也便于客户对银行员工的理解,减少不必要的争执。
升级业务系统,建立强大的银行业务数据库,同时强化客户信息预警功能,如:在客户办理现钞汇兑时,自动提示客户是否在本机构开立过账户,若开过则弹出客户身份信息登记界面以进行核对、更新。这样便能从根本上解决客户信息获取被动性的局面。若弹出的客户信息包含照片等资料,还能够协助银行判断客户是否本人办理业务。
3、建立各部门业务数据共享机制,提高客户身份识别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当前,银行核对客户身份信息的途径有限,除可通过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系统核对居民身份证外,无其他途径对客户职业、营业执照、经营背景等信息进行核对,建立公安、征信、税务、工商、质监、交通、侨办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如:将公安部门管理的户口簿、护照、台港澳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等公民身份信息,全部纳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实现公民身份信息的完全对接,以便银行在办理业务时能够及时核对客户身份信息。
4、建立客户风险评估机制,提高客户身份识别的有效性。获取了客户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职业、经营范围、联系方式等客户身份信息后,在发生交易时并不足以对客户是否涉嫌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进行判断。通过综合分析评估获取的客户信息,对客户正常的资金来源、资金流向、交易规模、交易范围、交易特征、受益人、主要贸易区等交易行为进行预判,一旦交易发生,银行便能够察觉是否为异常交易,是否可疑,或者当交易与客户身份信息不一致时,银行则能据此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建立以风险为本的客户身份识别机制,对客户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识别措施,不仅能能够提高身份识别的有效性,还可以降低银行的履职成本。
5、强化反洗钱职能部门和反洗钱队伍建设,提高客户身份识别的业务水平。反洗钱人才一是要培养,二是要留住。经过数年的反洗钱工作,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均建立起了较为完善且行之有效的反洗钱培训体系,基本解决了反洗钱人才培养的难题,但由于银行各岗位发展空间、待遇差异大,员工基本倾向于到业务部门发展,同时,由于柜面业务较为繁杂,一线柜员流动性大。也会导致刚刚培养起来的反洗钱人才大量流失。只有通过强化反洗钱职能部门和队伍建设,拓宽反洗钱从业人员施展才华和自我发展的空间,才能为做好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6、完善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使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更加系统化。2007年颁布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主要规定在何种情况下需要对客户身份信息进行核对、登记并留存,这些规定是相对独立的要点式规定,并未形成一个有机的客户身份识别体系,特别是未能在客户身份识别工作与可疑交易监测工作间建立起有效的联系纽带。应将客户资金流向、交易范围、贸易对象等信息的预判机制纳入客户身份识别工作中,对客户姓名、住址、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整合,充分挖掘客户身份信息的情报价值。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关键词:虚拟资本 次贷危机 金融危机
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主要内容
(一)虚拟资本的产生
马克思认为, 虚拟资本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起源于货币的支付手段,是生息资本在借贷形式上的自然发展和必然延伸,信用制度是其产生和发展的前提和保证。具体来讲,虚拟资本是指能够定期带来收入的、以有价证券形式表现的资本,即被人们虚拟化的资本。这些虚拟资本被看作一种资本的存在形式,持有者可以凭证书定期获得收入,也可以出售证书以换取现实的货币资本,并带来高于票面金额的价值增殖;但是这些证书本身并没有价值,只是一纸用于证明现实资本所有权的凭证,是“现实资本的纸制复本”。
(二)虚拟资本的特性
虚拟资本是一种资本商品,具有资本和商品的双重属性。持券者可以获取定期收入,它被当做资本;虚拟资本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进行买卖,它被视为商品。但是,虚拟资本与一般的资本商品之间存在很大的区别。证券作为纸制复本,它们的价值额的涨落,和它们有权代表的现实资本的价值变动完全无关,但它们可以作为商品来买卖,因而可以作为资本价值来流通。
很强的虚拟性。虚拟资本价值的虚拟化在一定程度上是脱离实体经济过程而相对独立的。虚拟资本与实体资本相比,不论从质还是从量的方面都表现为虚拟性。从质的方面看,实体资本本身有价值,并且在生产过程中发挥着资本的职能,它处于实物形式或处于货币形式。虚拟资本只不过是纸制复本,是资本的“所有权证书”。从量的方面看,由于资本掺水,股票价值大于实际投资的量,同时,股票价值通常又比它的票面价值高,所以虚拟资本的数量总是大于实际资本。另外,虚拟资本数量的变化取决于各种有价证券的发行量和它们的价格水平,它的变化不一定反映实际资本的数量。
虚拟资本的风险性。虚拟资本只是权益凭证,它的价格虽然也像一般商品那样受供求关系的影响,但由于虚拟资本价值本身具有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大起大落是虚拟资本价格运行的常态。另外,信用交易中的保证金交易和抛空机制又加剧了虚拟资本价格的波动,强大的投机力量的存在加重了金融市场赌博游戏的气氛,这进一步加大了虚拟资本的主观风险。
虚拟资本的扩张性。马克思指出:“诱人的高额利润,使人们远远超出拥有的流动资金所许可的范围来进行过度的扩充活动”。用最小限度的预付资本获取最大限度的剩余价值,即不断地增殖自身,是资本的灵魂和本能。
(三)信用制度发展和虚拟资本扩张孕育着危机
随着信用制度的发展,银行在愈益增大的规模上“制造虚拟资本”。在发达的信用制度下,“很大一部分社会资本为社会资本的非所有者所使用”,使社会再生产过程强化到了极限,因而它“表现为生产过剩和商业过度投机的主要杠杆”。“信用加速了这种矛盾的暴力的爆发,即危机”。
马克思还深入地论述了信用制度所包含的矛盾,必然导致信用扩张和信用紧缩的转换,从而引起经济活动的剧烈震荡。在繁荣时期,信用制度惊人发展,对借贷资本的需求得到巨大增加,同时这种需求容易得到满足,造成了停滞时期的信用紧迫。而在信用紧迫时期,有价证券无法转手,汇票也不能贴现,而要求现金支付,这就使经济运行遇到阻滞。与此同时,在信用紧迫和危机时期,每个当事人就会更加只顾自己,资本家之间的利益争夺就会以尖锐的形式表现出来。正如马克思所说,在一切顺利的时候,资本家之间的竞争实际上表现为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共同的赃物,“但是,一旦问题不再是分配利润,而是分配损失,每一个人就力图尽量缩小自己的损失量,而把它推给别人……每个资本家要分担多少,要分担到什么程度,这就取决于力量的大小和狡猾的程度了”。
美国金融危机的实质和根源
在分析当前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时,比较普遍的一种观点认为,爆发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对金融活动,特别是金融衍生品的监管不力,任其发展,最终导致金融市场的混乱,爆发危机。这一观点比较客观地描述了金融危机爆发所表现出来的现象,也对如何解决金融危机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但是,这只是停留于现象的分析,并没有揭示当前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对金融危机的分析,是从客观规律和经济制度层面来揭示其爆发的原因,是理论层面的分析,与操作和监管层面的分析不是一个层次的问题。
(一)金融市场次贷产品发展导致信用过度扩张
在分析此次次贷危机时, 很多学者谈到了相关次贷衍生金融产品的过度扩张。这些相关的次贷产品作为虚拟资本,通过复杂的交易机制,从表面上看,实现了整个次级房贷的风险共担,而这种风险共担机制反过来刺激了相关产品的进一步过度发展,使得整个金融体系承担的总风险在不断增大。随着危机的逐渐爆发,借贷资本本身的持有者,由于相关虚拟资本的价格暴跌而损失惨重,进而导致持有者的支付能力萎缩。在美国,金融体制已经相当完备、信用关系已涉及到经济生活各个角落,必将会波及到其他商品的生产领域,即使在那些领域中并没有出现大量生产过剩的情况,经济危机也将在整个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中全面爆发。
马克思的虚拟资本理论十分清晰的展现了美国金融危机的实质和根源。其实质就是以次贷及其衍生物为代表的虚拟资本的价值泡沫破灭,根源在于经济自由主义或说金融创新的无政府主义。金融危机是放任市场的自由主义经济的结果。2001年至2006年美国房价大涨63.41%,房价的一路向上,刺激了银行等抵押贷款机构纷纷降低贷款标准,使得大量收入较低、信用记录较差的人加入了贷款购房者的行列,成为所谓“次贷购房者”。同时通过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特别是资产证券化,与次贷伴随的衍生物向整个证券市场蔓延,金融机构再通过高杠杆运作取得高额收益。在房价上涨过程中,按揭者可以通过再按揭来缓解还款压力,而银行则因为抵押物不断升值而不惧还贷风险,购房者、放贷机构、负责打包资产支持证券的银行和购买这部分证券的投资者,各取所需,皆大欢喜。但为防止市场消费过热,2005年到2006年,美联储先后加息17次,利率从1%提高到5.25%,越来越多的次贷购房者无力偿还贷款,房地产泡沫开始破灭,次贷危机由此拉开帷幕。
(二)资本主义国家政府为银行资本服务加速危机爆发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对信用和银行危机的出现不是监管不力,而是它们为银行大资本的利益服务,直接促成危机加剧。这次美国金融危机中,许多人认为美国政府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不力,而实际根本不是监管不力,而是美国政府为金融资本的利益服务。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及西欧各国政府出资救市,对一些大银行实行国有化措施,实际上是为保护引发金融灾难的少数金融大资本的利益,用纳税人的钱为其造成的损失埋单。所以,无论资本主义国家政府采取自由放任的政策,还是国家干预的政策,实际上都是为大资产阶级的利益服务。
(三)金融资本的贪婪性是导致金融危机的最深刻根源
资本主义经济经过多年的发展,其内部结构和外在条件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马克思所揭示的资本追求无限增殖的本性没有改变,且随着当代金融资本的发展和全球性扩张,资本的贪欲更加膨胀,经济金融化与金融市场的交易和投机活动,愈益成为资本盈利的重要来源。据资料显示,保尔森对冲基金公司总裁约翰・保尔森,通过次级抵押贷款的投资,在此次金融危机发生前个人盈利超过30亿美元。2007年,美林和花旗两家银行的CEO分别获益4800万和2560万美元。2002-2007年,华尔街最大的5家金融企业的CEO共赚到30亿美元。而华尔街一贯奉行的为了公司的短期利益而给予高管高回报的激励机制,形成了金融资本扩张的强大驱动力。
(四)生产过剩是金融危机爆发的深层原因
从现象上看,导致这次金融危机爆发的导火索是美国的次贷危机,其实质是实体经济中的生产过剩。对于那些没有购房能力而且信用程度又很低的穷人是买不起住房的,要使穷人也能够买得起住房,就必须给他们贷款,有了贷款就能买房,就会对住房产生巨大的需求,从而刺激经济的发展,形成经济繁荣的假象。同时金融机构又把这种住房抵押贷款权证券化,即“住宅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在金融市场上交易。这样,一旦在第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引起连锁反应,造成整个金融链条的断裂而引发金融危机。
结论及启示
一是美国金融危机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实质上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危机。关于此次金融危机的原因,有的人认为是美国负债消费模式的危机,有的认为是自由市场模式的危机,这些看法都只看到了危机表面现象,而没有真正触及到本质。马克思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信用危机和货币危机发生的机理:从根本原因上看,无论是生产过剩的商业危机,还是金融危机,都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尖锐化的结果。
二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关系。虚拟经济是指与以金融系统为主要依托的虚拟资本的循环运动有关的经济活动,它主要通过金融资产及其运动体现。虚拟经济是为适应实体经济的发展要求而发展起来的。虚拟经济严重背离实体经济而过度膨胀是导致美国爆发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到20世纪末,制造业在美国经济中的比重下降到14.5%,而金融业、保险业和房地产业所占比重达到20%。经济增长愈益依赖金融业的繁荣和虚拟经济扩张的“财富效应”,金融动荡所带来的巨大风险就难以规避。我国经济发展坚持了以实体经济为基础的正确方向,并保持了长期的持续较快增长。不过,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坚持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宗旨,同时注意处理好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关系, 保持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适当比例,决不能为了追求短期的增长业绩而一味放任金融资产泡沫的生长,制造虚拟的财富效应。
三是要注意实体经济中的潜在“生产过剩”。美国金融危机带来的另一个启示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高度发达,使得发生在某一领域的“生产过剩”有可能出现全面的传导,不仅是在它的上下游行业,甚至在一些和它并不直接相关的生产领域之中。美国次贷危机虽然仅仅起源于房地产市场,但破坏程度不仅波及美国几乎所有的经济领域,而且对全世界经济都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由于房地产市场的特殊性,其本身具有投资品的性质,随着房价的上升,人们的财富随之增值,从而间接带来了整个经济的投资热情高涨,为实体经济中更多领域的“生产过剩”埋下了伏笔。
四是金融创新要适度。金融创新是双刃剑,是高盈利与高风险并存的。远离实体经济而又超脱监管的金融创新,使得金融链条变得脆弱,蕴藏着极大的系统性风险。我国在推进金融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要以美为鉴,金融创新要立足于实体经济的需要,防止盲目过度创新。
五是对金融资本的贪婪行为要进行节制和限制。正是金融资本在无节制的贪欲驱动下的疯狂和冒险行为,导致了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进程中,随着实体经济的壮大,金融业必将有一个大的发展,资本经营和资本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也将会进一步扩展和提升。但是,对金融资本图谋暴利以实现贪欲的行为加以必要的节制和限制,也不容忽视。对于国内一些金融高管以华尔街高管的高薪为参照系,负赢不负亏,坐享离谱的高薪,早已有不少异议和质疑。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现代金融体系的进程中,应对金融从业人员的薪酬加以规范,对高管的薪酬要有一个合理的限制。与此同时,也要积极引导广大投资者克服盲目追求过高的回报率甚至一夜暴富的心态,使他们的投资行为趋于理性化。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M].人民出版社,1975
资产价格决定“风口”来临
在资产价格变动加快尤其是快速上涨时期,金融机构可以“短平快”方式获得较高收益,特别是在科技跨越式发展下,几乎所有类型机构都在努力寻找并试图抢得站在下一个“风口”的先机,如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科技类企业。过去多年,中国资产价格的持续上涨,帮助包括金融在内的多个行业获得了丰厚收益。资产价格上涨应主要得益于经济的持续、大幅增长,此外,信用(主要是货币)因素对资产价格上涨也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而正是资产价格的上涨为中国银行业“黄金十年”创造了“风口”,银行信贷投向实体经济、投向优质资产,在投向的资产价格大幅上涨(如房地产)中,银行获得了较好的投入产出,体现在过去十年中规模、利润和坏账等指标的持续优化。
而随着全球经济增长普遍低迷、新兴市场光环基本消失,以及各类被认为经济增速较快的代表性国家(如各种“某某几国”)失去期待,资产价格或普遍将面临较大下降风险。当然,在货币超发、汇率体系变动异常(如英国“脱欧”对全球汇率的 急速冲击)等因素影响下,国际市场资产价格变动也将呈现分化态势,在创造短期套利机会的同时,对银行业的风险冲击也将增多。一方面,分化和波动的价格走势将对银行体量巨大的存量资产收益带来负面效应;另一方面,银行业从资产价格震荡中获得的“投机”收益,远不如更为灵活的其他类型金融机构所获,如对冲基金。实际上,资本金比例极少的银行业,长远发展之路是从稳定的资产价格走势中获得风险系数低的收益,而维持稳定的资产价格走势需要稳定的宏观经济运行和货币价值信心等诸多因素。
在“经济增长――资产价格――银行收益”这一链条外,目前还没有对银行盈利增长的较好系统性解释。最近两年,全球市场资产价格变动加剧,原油、大宗商品等主要资产价格经历暴跌;国内市场,房地产价格上涨波动强烈,而作为重要价格体现的股市则暴涨暴跌,当前仍停留低位。综合来看,目前影响资产价格变化的因素更为复杂,资金、增长、信心与价格的关系更不明朗,因而不会出现新的银行业增长“风口”,更何况国内普遍态势是“资产荒”。
区块链对资产价格几无影响
影响资产价格的因素很多,经济、政治、社会因素(如货币、汇率、人口等)都与资产价格变动紧密相关,资产价格变动要素也是经济金融研究的重点和市场努力找寻之所在。在诸多影响资产价格变动要素中,科技或技术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几乎不存在有效逻辑,实践中也很少见到相关案例。实际上,科技和技术进步带来的更多是对资产交易或资产价值实现的便利性,而非创造或过多增加资产价值及价格。当然,技术进步增加“无形资产”是另一问题,如在会计层面;而最近几年兴起的“互联网+”对经济金融体系中“资产”价值也无太多影响,大浪淘沙后依然更多体现为增加交易行为的便利。
区块链作为科技进步的重要最新成果之一,在技术层面的稳定性已经通过运行近七年的比特币得到体现。作为理念先进的技术,区块链的深入、完善及转化落地,必然对未来科技尤其在互联网技术层面产生重大影响甚至“颠覆”效应,借助技术进步,也必然影响到经济、金融体系等宏观层面,进而对实体经济参与者、金融机构等微观主体带来变革,这也是区块链被认为“颠覆”包括货币金融体系在内的现有经济运行系统的逻辑。一方面,区块链被认为将对货币体系、金融监管、宏观经济运行产生重大影响;另一方面,区块链被认为对微观银行业运行带来十分可观的正面效应,如创造新的金融产品、大幅提升运行效率、有效防控风险、提升资产交易质量等。对于前者,比特币基于区块链技术已产生并运行七年,这被视为区块链可应用于未来虚拟货币研发的技术成熟性之证据,换句话说,区块链可以提供“数字货币”以替代现有实物货币。同时,借助区块链及数字货币,金融监管将更加精准,例如对特定资金划拨的编码将使资金只能被投向规定主体。对于后者,是区块链在银行微观层面的具体应用设想。例如,第一,点对点交易,类似基于P2P的跨境支付和汇款、贸易结算以及证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合约的买卖等;第二,安全记录交易信息,区块链可信、可追溯特征使其能被作为可靠的数据库来记录各种信息,如存储反洗钱资料及交易记录;第三,验证并确认各项权利,如土地所有权、股权等合约或财产的真实性验证与转移;第四,自动智能管理,如自动检测下一交易节点是否具备生效的各种环境,若满足预先设定的程序,交易会被自动处理,如自动付息、分红等。
区块链包括最近两年火热的“互联网+”本质都是去中心化。如上,区块链被认为将“颠覆”包括货币金融体系在内的现有经济运行系统的两个层面中,宏观层面的数字货币依然遥远,金融中介进而金融监管去中心化不仅目前进展不畅,甚至金融监管中心化加强的趋势“若隐若现”,如国内市场所揣测的“一行三会”将改革且方向是合并,则我国的金融监管将在适应市场变动形势下更加集中和中心化。全球层面,各国央行对可能削弱监管的区块链在宏观经济金融的运用都实为谨慎。微观操作层面,在诸多设想场景中,银行短期内还无法替代对资产、资金转移和交割的传统式审查及监控,更何况交易运行系统的研发投入巨大,区块链技术全面改造银行业系统还十分遥远。而最关键的原因有二:一是区块链作为一项技术,本质上是去中心化的数据库,也可以被理解为一种互联网应用协议,离不开互联网技术基础,虽然创造了比特币等“新型货币创造”实验,但新型货币长期内不会取代现有货币,因为这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涉及社会、政治等综合方面;二是区块链技术还处于非常早期的阶段,不仅尚未形成统一技术标准,而且各种技术方案还在快速发展中,对区块链技术的可扩展性,还没有经过大规模的实践考验,现在还主要停留在原型设计阶段。从微观主体角度,对技术进步最敏感的银行业也只将区块链作为信息传输工具而研究,并不传输金融资产的价值,金融资产仍要在线下结算。综上,区块链从属性和对宏微观经济的影响层面,都几乎不对资产价格产生影响。
金融与科技难以实质融合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金融是经济的核心,理论上科技与金融“高大上”主体的结合将产生“1+1>2”的良好效果,这也是国内理论与实务届一直致力推进的重大课题。在2013年“互联网+”概念盛行前,“科技金融”的概念在中国已经被重视和实践推进了多年,从国家部委到科研院所和金融机构等都大力推进科技金融在我国的发展,如政府科技金融发展规划、银行科技金融分支机构、高校科技金融研究杂志及成果等。在多年的研究和实践中,科技金融被认定属于产业金融范畴,主要是科技产业与金融产业的融合,落脚点是强调科技产业的发展需要金融强力助推,因而科技产业与金融产业的融合更多是科技企业寻求融资的过程。在“互联网+”出来后,金融领域“互联网金融”的概念被迅速提出并成为热点,大量机构声称自身具备“互利网金融”属性。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也努力拓展在此领域的研究和实践,如各类网上商城等,但仍然被市场认为在此领域的进展缓慢,不符合“互利网+”时代的快速发展精神。从“科技金融”到“互联网+”的演进时间轴上,“金融科技”的概念随后出现并炙手可热,被称之为“金融圈的科技革命”,体现出市场对金融与科技已然紧密结合的某种肯定性判断。
金融科技英文为“FinTech”,即Finance加Technology的缩写,FinTech是目前金融圈、互联网圈最为风靡的概念,被认为核心是用技术驱动金融创新,维基百科(Wikipedia)对其的描述是:一种运用高科技来促使金融服务更加富有效率的商业模式。无论从字面还是具体定义来看,金融科技强调科技对金融服务的帮助,且落脚点是成为一种商业模式,而此前的“科技金融”更多强调金融对科技企业提供融资。金融科技被认为通过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新兴技术对传统金融进行改造、革新乃至颠覆,从而提供更为普惠的金融服务,可被应用于金融领域各方面:借贷、财富管理、支付、保险、众筹、征信,甚至零售银行和房屋中介。“互联网金融”及归属于其的P2P都可被划定到金融科技概念之下,而目前区块链正是金融科技话题中“热度最高”的一个。在金融科技尤其区块链应用上,包括:美国证监会(SEC)批准在线零售商通过区块链技术在互联网发行股票计划、纳斯达克在个股交易上使用区块链技术进行发型与管理、商业银行内部成立区块链实验室(花旗银行、瑞银、纽约梅隆银行等相继成立研发实验室,重点围绕支付、数字货币和结算模式等方面测试区块链应用);在中国,平安银行加入成立于2015年9月的全球区块链联盟R3,2016年4月、5月,国内分别成立了中国分布式总账基础协议联盟和金融区块链合作联盟(深圳),合作开展区块链在金融中可能的应用研究,但距离形成有效盈利模式仍为时尚早。
实际上,从“互联网金融”火热开始,都带有市场对科技与金融实质融合、进而产生新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的深刻期许,就像科技与制造业的实质融合将带来新的“产业革命”一样,但效果不达预期。从金融本质属性来看,是资金融通以便利交易达成与价值实现,而金融创造的价值广义上永远无法成为社会价值创造的主流。从“科技金融”到“金融科技”,虽然侧重的主体不同,但并不能代表科技与金融的实质融合,如果前提是定义“实质融合”的核心是创造全新、持续和不断增长的商业模式。因而科技进步对金融业发展的“革命性影响”缺乏依据且言之过早,区块链同样不会带来银行业营运模式的彻底性变革。
仍要保持对区块链“憧憬”
在科技与金融寻找实质融合的过程中,区块链更多体现的是一种技术属性,其“颠覆”意义的社会属性拓展,还需要在社会认知层面和自我技术层面的不断调整和突破后,要在理念与实践皆切实达到被很多观点期许的那种“革命性”转变基础上。抛开“数字货币”等依然长远的话题,从微观层面的现实运用来看,区块链作为一项很好的中心化数据库和互联网协议,在银行业目前运营中是具有较好应用前景的,如在区块链技术成熟下对客户信用信息的确认将更为便利和准确,银行间业务合作的清算、对账可以实时并显著提升效率,由此一些因技术手段受限于T+1类规则的交易可以做到实时交易,高效率带来的将是交易收益的增长。作为对科技最为敏感的行业,银行业研究和试验区块链技术也是自然,更何况区块链概念自流行伊始就更多与金融业联系在一起。
但也如上文所述,银行业运行的基本逻辑,如风控理念与成熟业务模式,具有很强稳定性,这也是长期积累和投入布局的结果,虽然银行业应对市场变化作出应对的速度越来越快,如最近几年迅速布局和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开展区块链合作研究,但其运行体系及逻辑并未有重大乃至根本性改变,银行业传统业务内核依然稳固。如果区块链仅是从“技术属性”角度为银行业运行提供更好的技术服务,而不是从“颠覆货币金融体系”的宏大愿景出发,则区块链将不会带来银行运行模式的变革及收益模式或商业模式的重大革新,但却有助于获取效率收益。或许,作为一项互联网协议,区块链目前首要的任务也正是从技术角度提升银行现有业务模式的效率与安全系数,而在此过程中衍生出的“商业模式”也更多是由第三方技术服务商作为主体,由其承担银行业区块链应用的“技术升级外包”工作。当然,效率和安全层面的优化也会为银行带来收益,只不过相较银行从“资金融通”的核心商业模式中获得的收益,区块链目前带来的更多是一种“”收益。
[关键词]高新技术;高新技术产业;融资;金融支持
[中图分类号] F062.9;F830[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08)05-0059-07
一、金融支持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意义重大
现代经济有两大特征,一是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技术更新换代速度加快;二是金融渗透到经济生活的各个层面,金融对经济的作用越来越显著。科技与金融结合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两者共同构成新经济发展的支柱。金融支持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至关重要,没有资本大量的投入和积累,没有融资制度的支持,技术的创新和由此带来的生产组织的彻底变革都难以实现,也就无法形成新的增长点,无法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但是金融如果没有效率,起不到优化资源配置和促进高新技术发展的作用,不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金融的发展和创新则是无本之木,必然伴随金融泡沫,影响经济健康发展。
高新技术产业除了具有高风险、高收益、高投入等区别于传统产业的特征外,我们认为,它还具有时效性的特点,高新技术企业之所以能依靠某些高新技术快速占领市场,并获得超额垄断利润,就是因为它领先竞争对手一步,而在现代高度发达的信息社会里,又只有不断缩短从思想到市场的周期,才能不断占据领先优势。因此,从初期的项目培育,到产品的成形再到产业化,每一步都需要有充分的资金的支持,如果项目资金链发生断裂,耽误了项目的研发进度,很可能即使研发出来也失去了先导优势。在高新技术产业形成的每一个阶段都离不开资金的投入。国外有关资料统计,高新技术的技术开发、产品开发和生产能力开发三个阶段所需的资金匹配是1∶10∶100。一般地说,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技术开发阶段是技术密集型活动,其资金投入的大约50%~60%为研究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开支,物质投入少;而到产品开发和生产能力开发阶段是资金密集型活动,需要投入大量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原辅材料、能源及建筑物等。美国加利福尼亚的“硅谷”是美国高科技企业的荟萃之地,其成功的经验主要有三点:一是硅谷的产业集中度高;二是硅谷的风险投资体制;三是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作为孵化器。后两点本身就是金融支持问题,第一点的真正形成同样也离不开金融支持。这是目前美国为什么会成为世界上高新技术产业化最成功国家的原因。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有赖于发达健全的金融体系的支持,没有金融的驱动,就没有高新技术的持续开发与迅速产业化。高新技术产业对于资金的大量需求,必然要求金融体系提供规模足够大、效率高的金融支持,否则,就不可能有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健康的发展。建立和完善有效的金融支持体系,是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必要条件。因此,高新技术产业与金融存在互促共进的关系。金融的发展可以通过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推动,利用前向、后向和旁侧关联引致相关产业的结构变动,从而带动区域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通过高新技术的扩散、渗透与诱导等方面的作用,也能够达到推动相关产业技术变革的目的[1]。
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融资特征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业周期的多阶段性,决定了其投融资的金融价值的多样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技术经济系统的动态过程,是个完整的技术经济行为。因而,其投融资行为的完整金融价值,应是投融资行为的技术价值与产业价值以及市场经济价值的综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技术经济系统是分为多阶段的,由于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的投融资的金融价值不同,对投融资需求的方式和数量也不同,从而导致对金融工具多样性的需求(见图1)①。
1.种子期(Seed Stage)的融资特征。种子期又称筹建期,企业尚未真正建立,基本处于技术研究开发阶段中后期,只有实验室成果,还没有真正的产品,但创业者能够确认他未来的产品在技术上是可行的、有市场的。此时企业或项目的整个财务处于亏损期,没有收入来源,无正式的销售渠道,只有费用支出,无直接的投资回报。筹集的资金主要用来购买开发实验所需要的原材料、支付各种研发费用。此阶段主要面临高新技术不成熟的技术风险和能否开发出产品及产品能否被市场接受的市场风险,项目失败率很高,倘若技术开发遇到严重障碍,无法取得突破性进展时,投资者就会失去耐心,企业或项目就只能夭折了。因为没有投入正式的生产经营,种子期的资金需求量较小,但投资风险很大,正规的风险投资家、大企业、商业银行等对其缺乏投资欲望,因此很难吸引外界投资的介入。种子期所耦合的金融资源是体现为科技价值的资本:国家开发资金、企业开发资金和私人资本,其主要资金来源还是以自有资金、创业者自筹或私人投资者等私人资本为主,如个人积蓄、家庭和朋友、个人投资商、富有家庭的集团投资等。其中,个人积蓄是最主要的资金来源,70%以上企业的初期资金是个人的积蓄。即使在风险投资最为发达的美国,成熟的风险投资者也仅将其5%的资金投入该阶段,而且其目的主要为了了解所关注行业的最新发展动向,而非直接获利②。愿意进入这一阶段的种子基金,投资者主要是政府机构或富有、独具慧眼而又敢于冒险的非公开和正式的个人投资者即所谓的天使投资者(Angle Capitalists ) ③。这些投资天使的特点是,有扎实的商务和财务经验,大体在40多岁或50多岁,他们受过良好的教育,95%的人有大学学士学位,51%的人有硕士学位,在获得硕士学位的人中,44%现从事技术工作,35%在商业或经济领域。他们可以为企业提供各种帮助。例如,招募关键管理人员,帮助企业制定企业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设立组织结构,建立销售网络和供应商网络,在企业成长过程中,帮助其制定融资计划,并联系投资公司,帮助其上市等等。根据“大拇指定律”④,种子期和创业期的天使投资回报为20倍,但风险很高[2][3]。
2.创建期(Startup Stage)的融资特征。创建期投资主要用于形成生产能力和开拓市场,企业资金除了花在“中试”上外,投入到广告和其他推销费用上的也较多,当期销售收入有限,再加上企业此时尚不具备大批量生产的条件,产销量不大,单位制造成本较高,企业财务仍处于亏损阶段,但亏损额随产品销量的增加呈不断缩小的趋势。相对于种子期来说,这一时期的技术风险有所降低,但市场风险和财务风险则变的较为突出,因为由技术转化形成的产品能否得到市场的认可并不仅仅由技术本身所决定,高新技术产品的市场风险总是存在并且在产品的推广时期发挥着决定作用。另外对于一个新的投资项目来说,其项目成本核算、投资收益预测、资金回收周期等方面存在着的不确定性使企业在财务管理上也存在不小的风险。从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全过程来看,创建阶段是实现从样品到“现实商品”这一关键性跳跃的重要阶段,也是十分耗费时间和财力的阶段,由于存在很高的风险,以谨慎为原则的商业银行是不可能向其提供资金的,更不用说公开发行股票了。这一阶段融资难度极大,这是阻碍企业发展的瓶颈,正是由于创建阶段的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大,资金缺口大,这样高新技术企业就必须依靠自身可行的经营计划、卓越的产品功能和市场前景来吸引风险投资资金的进入,从中获得急需的资金支持及经营、管理方面的辅导,而这一阶段也正是风险资本乐于进入、取得一定股权,为日后取得高额投资回报打下基础的关键时期,以期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战略伙伴或战略控股者。在风险资本介入以后,由于企业的资金实力和承担风险的能力有所增强,部分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运作比较熟悉的商业银行会适度介入,并提供一定程度的贷款支持。此外,政府设立的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基金对于这一阶段的企业也具有明显的支持作用[2]。
3.成长期(Growth and Expansion stage)的融资特征。在成长期产品已经进入市场,潜力也初步显现出来,技术风险大幅度下降,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己转移到管理风险以及规模化生产而形成的资金需求缺口的风险。此时企业销售收入、现金流量逐渐趋向稳定,但需要更多的资金以扩充生产规模和进行大规模的市场开发,不断完善产品和进一步开发出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在此阶段企业经营业绩逐渐得到体现,但距离企业股票上市还有一定距离,不过已经能够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支持。一些实力雄厚的商业银行开始愿意向企业提供抵押担保贷款,以获得飞速发展中的企业的一部分收益。当然,由于商业银行等的贷款需要担保、抵押等,企业能够获得的资金支持还存在一定的缺日,而风险投资资金的大规模参与正好能够弥补这一缺口。风险投资资金对企业的进一步投资也扩大了它在企业中的股权。另外,企业留用利润也可作为一项重要内源性资金来源。可见,虽然此时企业急需资金,但对外融资的地位却从被动逐渐转为相对主动。
4.成熟期(Bridge stage)的融资特征。处于成熟期的企业其发展的潜力已经充分体现,经营业绩高速增长,经营风险降低。为了进一步扩大生产和开始新的技术研发,保持市场竞争力,成熟期企业的资金需求量仍很大,但由于投资风险大幅降低,成熟期企业的融资能力增强。此阶段企业经营业绩稳定,资产收益率高,资产规模较大,可抵押的资产越来越多,商业银行、共同基金等比较稳健的金融机构会以比较积极的态度介入到成熟阶段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活动中去。此时,企业应充分发挥财务杠杆作用,利用银行贷款或发行债券的方式获得所需要的资金。在资本市场比较完善的条件下,企业选择融资的方式更趋多样化,主要包括:商业银行各种信贷、资本市场的产权交易和证券融资、货币市场的资金拆借、企业留用利润等等。值得一提的是,这一阶段相对较低的投资回报对追求高风险高回报的风险投资资金逐渐失去吸引力,但风险投资资金(美化基金)仍会进一步介入,其目的是为了包装、美化企业,以利于企业公开上市或并购,实现风险资金本身的更多增值和早日退出,使风险资金拿到真实的投资回报后再去投资新的企业。在成熟阶段的上半期,由于企业仍在较快增长,其规模和盈利水平又达不到主板市场上市的要求,很多市场经济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为了更好地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融资支持,设立了二板市场,二板市场的设立既为高新企业的直接融资提供了条件,也为风险投资的增值、退出提供了舞台。此外,这个阶段还应通过产权交易、场外交易等方式给风险投资提供一个良好的退出通道。随着高新企业的进一步成长和成熟,在达到主板市场上市条件后,就可以通过主板市场进行股权融资,以满足企业不断发展阶段对资金的进一步需求。
三、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不同金融机构和融资形式
除大型企业通过内源性融资⑤进行研发外,高新技术产业成长根据各个阶段的目标、主体和特点不同,需要选择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共同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资本市场等不同的渠道融资和方式。
1.商业银行。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政府在推动银行信贷资金支持科研成果转化方面下了很大功夫,陆续成立了一些科技信用社,并要求大商业银行加强对科研的信贷投入。科技金融结合的力度不断加大。目前,在全国贷款总量13万亿元基础上每年新增的1万亿元中,支持科技发展的贷款约占22%~23%。也就是说,银行每贷出4元钱,就有近1元钱流向科技产业。以1999年为例,全国各类银行支持科技进步的贷款总余额达到1.69万亿元,其中,专门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贷款达到7,600亿元,占45 %。2005年,在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支持下,科技部向银行推荐了1246个高新技术项目,合计申请贷款229亿元。银行贷款已经成为产业化计划中继企业自筹后,第二大资金来源。2006年2月14日,国务院《关于实施
今后,各商业银行向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出发点应是:以效益为中心,加大信贷投入,健全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支持科技进步的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完善企业内部运行机制,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可以考虑发展科技贷款政府担保基金。采用政府第三方担保形式的贷款以弥补高新技术产业财产担保的不足,从而促使银行金融机构多发放贷款给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担保基金的资金来源可以是从高新技术产业所征收的税收、财政无偿拨款、科技三项费用等。通过改变传统信用抵押担保模式,创新形式多样的贷款担保方式,来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需求。比如,一些高新技术上市公司中,科技人员的个人股份的市值数额较大,所以科技上市公司股权抵押应是一种值得商业银行考虑的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的新渠道。银行在贷款的同时购买创业企业的期权来分散风险,贷款证券化的形式实现银行对高新技术企业的间接融资支持等。商业银行可尝试牵头组建专门的高新技术贷款担保公司,由银行、企业、社会机构和政府部门各方共同参与,具体操作方式可借鉴中国人民银行和建设部出台的住房贷款担保公司的管理规定。设立专门的高新技术贷款担保公司,这在政府导向和宏观政策的支持中是非常重要的。要发挥银行的网点优势,发行高新技术企业债券,开辟民间投资资金进入高新技术产业的渠道。目前,国内民间投资资金充裕,但投资渠道相对单一,无法满足民间资金的正常投资需求;另一方面,民间基金一直有追求较高收益、也愿意承担较高投资风险的习惯,伺机进入高新技术行业,寻求高额投资回报一直是民间投资资金的长期追求。因此商业银行可以发挥其服务网络优势,市场发展前景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拟上市的股份制科技企业或已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行高新技术企业债券,在民间投资资金与高新技术企业债券,在民间投资资金与高新技术企业之间建立起直接的联系,发挥中介、协调、协助作用,密切银企关系,也从中获取手续费收入,提高自身盈利水平。近年来一些商业银行尤其是地方性的城市商业银行,或依托原有的科技支行,或依托先进的风险管理方法,在商业银行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包括比较成熟的大中型企业和亟待支持的新兴小企业方面进行了积极而有益的探索,初步摸索了适合中国转轨时期特点的科技信贷管理模式。在科技投入中除了上述各专业银行开办科技贷款业务,与科技有机融合外,还应建立专门面向科技,为高技术产业服务的科技金融机构――科技银行。这个银行要面向社会的整个利益和国家的长远目标,进入国民经济中重大和关键的技术领域,对开放周期长、风险高、投资大和对整个国民经济有战略影响的科技产业实施政策引导、宏观调控。科技银行的建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包括银行的组织形式、资源来源、功能设置、运作规则、相应的界定等理论和实践问题。在此,限于篇幅不作论述[4]。
2.投资银行。投资银行即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证券公司,在资本市场上从事着广泛的证券交易和资本运作等中介服务,除证券二级市场的业务和自营业务外,还包括在证券一级市场上的股票发行与上市、企业股份制改造、企业的资产重组、企业的兼并收购策划、安排项目融资、企业产权转让、协助企业走向国际资本市场、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客户理财、金融证券创新,等等,其管理资产的经验和投资变换能力是其他商业银行所缺乏的。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同样离不开投资银行的金融支持。从市场的职能看,投资银行主要为成熟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具体业务包括企业上市、为企业寻找私人贷款、企业并购等,其中企业上市业务对于投资银行来说最为主要。与规范意义上的风险投资相比,投资银行更多的是提供融资服务,一般不自己投资,也不代表投资者参与企业管理。它的收益不是通过分享利润,而主要靠收取服务费和取得一定的购股权证(warrants)获利。而风险投资主要是通过股权控制和利润分享来获得收益。投资银行的作用表现在:投资银行可以凭借拥有的行业分析专家,了解当前和将来技术进步是否会对相关产业产生重大变革以及投资的可行性;投资银行可以凭借做企业资产重组和收购兼并财务顾问的丰富经验,为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收购兼并等提供一揽子策划方案;投资银行凭借其与上市公司的良好关系,可为被投资公司提供所需上下游公司的产品链和技术链,并帮助股权转让的顺利实现;投资银行可以运用其在企业购并、股份制改造、国内外融资等方面的专业技能和畅通的信息渠道,为企业和政府提供咨询建议;投资银行可运用其在资本市场上运作的专业经验和广泛的营业网络,积极参与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和地区经济结构高级化等活动。对于高新技术产业来说,投资银行同样是不可缺少的。投资银行可以帮助发展成熟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从而使风险投资顺利地从高风险的企业中撤出,以进行新一轮的风险投资。投资银行也为那些虽然发展并不成熟、但已具备一定实力和条件、需要融资的高科技企业,进行以私募形式为主的融资,从而使公司迅速达到上市水准[5][6]。
3.共同基金。共同基金(Mutual Fund),是指基金公司依法设立,以发行股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者作为基金公司股东面目出现。它在结构上类似于一般股份公司,但本身不从事实际运作,而将资产委托给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运作,同时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代为保管基金资产。共同基金具有如下特点:共同基金将众多小额资金聚集成巨额资本,使广大中小投资者能够参与大型项目的投资者能够在与大型项目的投资,分享相应的投资收益;共同基金的投资活动由对证券投资有专门知识和经验的专家来负责,能规避某些投资风险;共同基金将资金投资于有价证券、股权等,但不涉及有关证券经营业务,如证券的发行、推销等;共同基金以长期资本利得为投资目的,不谋求控制所投资公司;共同基金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机构,等等。共同基金对高新技术产业的金融支持主要表现在其不同形式的融资支持。首先,是共同基金对于尚处于发展阶段、而且还没有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投资,能够有力地推动这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共同基金因受政府管制,共同基金一般不投资于上市前的高新技术企业,但某些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共同基金允许将少量资金,一般不超过基金总额的1%~2%,投入变现性低的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即将上市的企业。由于共同基金控制的社会资金数额巨大,这些投入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对于正在走向成熟、资金需求量相对较大的高新技术企业来讲,无疑是十分重要的。其次,共同基金的活跃投资为一般意义上的风险投资的退出创造了条件。风险投资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短期性色彩,在风险投资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并打算通过上市获得回报时,必须要求在证券市场上有足够规模的资金、以恰当的价格来购买即将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股票。从美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看,美国的共同基金多数购买高科技股,其中有些基金也可能是专门投资于某些高科技领域。这些共同基金在获得丰厚回报的同时,也提高了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时的市场价值,从而能够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植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5][7]。
4.风险投资。(1)风险投资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人类已经进入以高新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社会,创新与发明已经成为21世纪的经济增长点,高新技术与风险投资的有机结合被看作是未来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纵观世界各国高新技术产业与风险投资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出,风险投资是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必备的经济条件之一。高新技术实现商业化需要风险投资的支持,风险投资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孵化器”,风险投资的发展程度决定着一国经济中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率的高低。美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在20世纪90年代的迅猛发展,尤其是网络经济的兴起,最重要的一条是美国坚持不断的自主创新。而美国的创新活动之所以常胜不衰的一个非常重要动力就是源于新型的投资机制――风险投资,为技术创新的连续性提供了保障。这一新型投资机制出现的直接结果就是大量资本纷纷投入到高新技术创新活动中,有力地推动了美国的高新技术发展。风险资本推动了美国的电脑软件技术、通讯技术、半导体和电子技术、生物技术、医药技术的发展,产生了微软公司、英特尔公司、康柏通信公司、苹果计算机公司、数字设备公司、太阳微电子公司等一大批高科技企业,并使它们由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型企业甚至是创意型公司迅速发展、扩张成为全球驰名的跨国公司。风险投资成为美国创新技术产业化重要的孵化器,向创新科技企业注入了大量的资金[8]。
(2)风险投资对高新技术产业的资源供应效应。高新技术产业化一般需要3个阶段:技术研究和开发阶段、成果转化阶段和工业化生产阶段,这三个阶段依次连接,环环相扣。风险投资作为一种中长期的股权投资,最关心的不是短期盈利性和安全性,而在于远期成长性。风险投资的独有特征决定了投资对象必然是传统金融机构不愿涉及的高风险、高收益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从而完善了整个投资体系在高新技术产业化全过程中的融资作用。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一般经历4个阶段:种子期、创建期、成长期和成熟期。企业要求得长期稳定的发展,在各个发展阶段都需要相应的资金投入,不同的发展阶段资金投入的特点不同。其中,成长期和扩展期是风险企业发展的融资瓶颈,在此阶段需要风险资本的持续资金支持。风险投资是一种专业化投资其对高新技术产业的资源投入不仅仅局限于资金和设备还需要利用风险投资机构的管理咨询服务、营销渠道、社会关系网络以及资本运营经验等各类资源给予风险企业帮助,帮助企业管理团队顺利完成创业,提升企业内在价值在恰当的时机选择合适的蜕资方式以实现风险资本的增值和再循环。
(3)高新技术产业对风险投资的资本循环促进效应。高新技术产业具有高风险、高投入、高回报和资金、技术、知识密集的“三高、三密集”特征,这一特征和风险资本偏好高风险、高投资收益的内在驱动力是完全匹配的。高新技术的动态性决定了高新技术产业化是一个内容不断更新、丰富、持续性的动态过程,正因如此,才能为风险投资业创造无穷的商机,成为风险投资活力的源泉。风险投资的根本目的不在于长期控制风险企业的股权,而定位于在一段不太长的投资期间内实现风险资本的快速增值。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高科技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生命周期短、创新性强,市场一旦获得成功,企业资产和内在价值便如细菌繁殖般呈现指数级激增,风险投资机构可采取适当的方式将股权变现(蜕资),实现风险投资本的较快回收,继而投入下一个风险项目,使缩短风险资本循环周期成为可能。还有,高新技术产业具有高收益性的特点,其产品或服务为具有高附加值的商品,高新技术成果一旦顺利实现产品化、商业化,企业可以获得垄断利润和超额利润,为风险资本增值提供了广阔的利润空间[9]。
总之,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孵化器和催化剂;同样,风险投资的发展也离不开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成果的不断涌现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蓬勃发展是风险投资发展的强大动力,两者只有紧密结合才能共同发展进入良性循环。
5.资本市场。资本市场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着十分紧密的内在联系。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亟需大量资本投入,而良好的资本市场环境正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成长壮大的“温床”。高新技术产业与资本市场的结合,不仅是促进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化发展的重要条件,而且是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首先,高新技术产业与资本市场的对接将夯实产业经济基础,有效防范金融泡沫。从经济形态上看,金融资本所代表的只是一种符号经济⑥(symbol economy),而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的产业资本所代表的才是实质经济。但是,符号经济越向前发展,距离实质经济就越来越远。如果符号经济走得过快过远,可能会对实质经济产生不可忽视的消极影响:如投机性增强、金融不稳定、食利者阶层侵蚀经济成果等,最终不利于经济增长。可见,符号经济固然重要,不可漠视,但是实质经济才是根本。金融资本过度地游离于产业资本之外,畸形地集中于房地产市场和股票市场,必然会损害产业经济的发展根基,形成泡沫经济。在资本市场上,符号经济斩钉截铁地引导着资本流动进而直接影响各个上市公司――实质经济的基本组成单位。符号经济为实质经济提供了信用支持,使迂回的生产过程得以顺利完成,从而大大地提高了实质经济的运作效率。同时,符号经济一定程度上分担了实质经济所产生的个别性风险,大大地减少了实质经济领域的振荡(破产倒闭),促进了资源配置与运作的健康发展。现代衍生金融工具的产生和运用,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因此,高新技术产业与资本市场的结合,可以很好地将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有机地结合起来,使金融资本更好地为实质经济而非泡沫经济服务,而实质经济的良性运转又将对金融经济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其次,高新技术产业与资本市场的对接可以发挥资本的乘数效应,使高新技术产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获得跨越式发展。靠资本的原始积累来滚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不仅速度慢,而且容易贻误商机,高新技术产业不易迅速成长壮大。而高新技术产业与资本市场的对接,则可以通过市场使资源得以优化配置,形成各类资本向高新技术产业集中和流动的态势。这就为高新技术产业在较短的时间、以较低的成本实现跨越式规模扩张创造了极好机遇。再次,高新技术产业与资本市场的对接可以为风险资本提供一条“安全通道”,促进科技链与产业链的联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巨额的投资。但是,新建高新技术企业所面临的高市场风险,令一般投资者望而却步。风险资本恰恰能肩负起弥补这个“投资缺口”,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使命。风险投资是高新技术产业化初中级阶段最重要的一种股权融资方式,是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催化剂,其目的是为了获得高额投资回报。与传统的银行、股市融资方式相比,其成功之处在于实现了资金、技术、信息及人力资源的整合,把投资者、风险资本家和企业管理层三者紧密结合起来,建立一套以绩效为标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大大减少了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和者成本,从而表现出了良好的融资绩效。而对风险投资来说,资本市场是其进出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渠道,是风险资本自由流动的最佳方式和最好场所。风险资本能否顺利退出是风险投资最终成败的关键,资本市场为风险投资提供了多种可能的退出渠道如上市、股权转让、兼并等,而风险资本的良性循环又对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起着重大推动作用。最后,高新技术产业与资本市场的结合,可以充分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力量,诱导技术与资金两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机结合。可以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过程中推进器和催化剂的作用,有效地促进技术转化和技术扩散,从而促进建立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新型产业结构,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10]。
国内外实践证明,高新技术产业与资本市场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乏资本市场的有力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就不可能发展。资本市场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资本市场可以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另一方面,资本市场可以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制度保障。资金保障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基础,制度保障则是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在现有市场条件下,技术进步速度空前加快,企业不仅需要先进的技术水平,更需要对市场需求变化的敏锐感觉、对资源合理配置的能力和对市场竞争格局的清晰把握。一个健全高效的资本市场体系能使各方资金有效结合起来,并有效发挥资金的导向功能与杠杆效应。它应是由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等构成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构架。资本市场功能的放大能有效满足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投资需求,多层次的证券市场的上市条件由低到高正好满足了高科技产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能更加有效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同时,高新技术产业又为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基础和动力,如果没有高新技术的发展,资本市场就不会像今天这样充满生机与活力。90年代以来,美国股市一枝独秀,即得益于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新经济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兴起不仅为证券市场提供了高速成长的实体经济基础,还改变了证券市场的结构和体系,改变了投资人的投资理念和价值评估方式,并为证券市场提供了资产重组、新陈代谢的主要动力,促使证券市场的竞争格局和经营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目前我国创业板市场即将成立,创业板的推出也是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必然结果。创业板将为中国资本市场引入一种全新的更为健康合理的机制,提升我国证券市场的层次,促进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近年来,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深刻地改变着人类传统的生产和工作方式,也改变着资本市场交易方式。一方面,信息技术赋予证券交易系统处理无限交易量的目人潜力,使得证券交易所能够突破空间界限来开发遍及个球的各类客户,促进资本在个球范围内的流动;另一方面,传统的证券交易制度已不再能够完个满足客户尤其是国际投资者的需求了。因此,信息技术在催生新的融资方式的同时,也在悄然地塑造着证券交易的新模式――网上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科技创新的发展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发展功能,减少了资本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一般说来,资本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是与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的质量直接相关的。换句话说,上市公司的质量高低直接决定着资本市场的风险程度[11]。
[注 释]
①OECD:Venture Capital and Innovation[EB/OL],OECD/GD (96),1996,168:pp4-121.
②在当今美国,富有个人是创业者的重要资金来源。据威廉姆・威特翟尔(WilliamWetzel )所统计,目前有25万个或25万个以上这样的富有个人,其中有10万人在投资。他们每年总共在2万―3万家公司中投资50亿―100亿美元,而且大部分投资在2万―5万美元之间,36%不到1万美元,24%超过5万美元。当然这些资金量与美国风险投资业每年3000项―3500项的投资相比显得非常之小,但对于一个种子期的企业来说却是雪中送炭的,尤其适合于那些还未开发出雏形产品的高技术发明人的最早期融资。
③天使投资是指具有一定资本金的个人或家庭,根据他们的个人喜好或者感兴趣的领域,对所选择的具有专门技术或独特概念等巨大发展潜力但缺少自有资金的项目或者处于初创期的企业进行直接的权益资本投资的一种民间投资方式,其承担创业中的高风险和享受创业成功后的高收益。天使投资发生在企业家已经花完其家庭或朋友的钱之后(首轮融资),在接触正式的创业投资机构(如创业投资基金或创业投资公司)之前。从上面的定义可以看出,天使投资是一种民间的、小型的、隐蔽的和非正规的投融资方式,常常被称为非正式的风险投资。
④在硅谷,风险资本所投资的创业企业有着一个不太精确的经验定律,即所谓风险投资收益的“大拇指定律”。是说每十个风险资本所投入的创业公司中,平均会有三个企业;三个企业会成长为一两千万美元的小公司并停滞在那里,最终被收购,另外三个企业会上市并会有不错的市值;其中的一个则会成为耀眼的企业新星,并被称作“大拇指”。根据“大拇指定律”,种子期和初创期的项目风险最大,但回报也最为丰厚。一般情况下,如果投资额在10万美元到250万美元之间,美国的天使投资者都跃跃欲试。到目前为止,在美国大约有300万人有过天使投资经历,其中大约有40万人为持续的天使投资人。通常是三类人群:一是传统意义上的有钱人,医生或律师等高收入
人群,二是从创业者转向投资者的人群,三是任职于高科技公司对技术等趋势非常了解的人。美国能够拥有数量庞大的高科技公司,天使投资者功不可没。
⑤内源性融资指企业不依赖外部资金,通过自身积累将留存收益和折旧转化为投资的过程。
⑥对现代经济实现方式作明确区分的首推彼得・德鲁克(Peter Drucker)。德鲁克在1980年《未来经济学趋势》和1986年《管理的前沿》两书中,把现代经济一分为二:实质经济与符号经济。认为符号经济(symbol economy),是指货币和信用;实质经济(real economy)是指货物、工作和劳务。符号经济概念虽由德鲁克提出,但对这一现象的关注却是三百多年前就有了。早在十七世纪中叶,就有个叫威廉・波特的人在他发表的《致富秘》中这样预言:“符号性财富将取代真正的财富”。而当前的金融全球化正在把这个预言变成现实:一个全新的时代―“符号经济时代”―正在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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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Financial Suppor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High-Tech Industry
Chen Liuqin
(Tianjin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 , Tianjin 300191,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