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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证明,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是人类摆脱发展进程中新的生存空间危机,解决城市空间饱和、用地不足、交通拥挤、环境污染、防灾抗毁等难题不可或缺的重要方式。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内外相关研究提出,地下空间是一种宝贵的新型国土资源。积极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已成为世界各国大城市的发展趋向,是拓展城市空间的重要途径。与此同时,地下空间规划,尤其是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也正在得到越来越普遍的重视。
未来,伴随着城市地下空间的日益深层化、网络化、系统化,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将会更加注重安全性、信息化和可持续发展。相应地,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正在发生革命性的变化,而许多相关的新的分析方法及技术手段也越来越有效地被应用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
毫无疑问,无论是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理念的革新,还是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技术和方法的升级换代,都有助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深挖地下空间的经济新潜力。
未来地下空间的发展趋势对地下空间规划的新要求
当今国内外大城市都在对地下空间进行有序、合理、经济、高效的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正在愈来愈广泛地被应用于商业、仓储、交通、物流、防空、防灾、环保、能源、生物、信息、居住、娱乐、体育、文化、科教实验等功能领域,并已取得一定成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地下空间所能容纳的功能,除了目前已经开发利用的功能以外,还可以容纳许多城市功能及设施。地下空间规划领域的权威综合多国地下空间的发展趋势,提出:地下空间未来发展有深层化、网络化、系统化三大特点。
之所以说深层化发展是城市地下空间发展的重要趋势,是因为地下空间资源作为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一旦开发利用很难再进行功能的重新调整,因而,对地下空间合理有效地竖向布局设计极为重要,尤其是在未来地下空间开发设施种类繁多的情况下,地下空间的开发深度会不断增加。深层化也是伴随城市功能地下化过程中的网络化功能及系统化功能发展演变而来的。
无论是市政功能的设施,还是交通功能的设施,相应地,都有了其地下空间网络化的发展。比如纽约在城市地下250米深处建设了城市给水管网以保证城市的供水。再如巴黎拉德芳斯(La Défense)的地下交通网络,很好地实现了人在地上、车在地下的地下空间开发理念,有效地缓解了城市交通的压力。
城市地下空间系统化的发展也是显而易见的。就拿城市地下空间的系统化体现得最为明显的市政公用功能的方面来说。作为城市生活必不可少的“生命设施”, ――市政设施,目前在城市中的分布区位主要在地面+15米的区间内,与人群经常活动的城市空间存在着竖向的交叉,从而会在景观、环境上对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将市政设施进行系统化的地下发展,能够减少这些设施对城市地表空间的占用,将这些设施地下化后所空闲出来的土地,能够为居民生活营造更多的公共开敞空间。
在城市地下空间系统化、网络化、深层化发展这样的大背景,客观上对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要求变得更加严格,未来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将会更加注重安全性、信息化和可持续发展。
首先,在地下空间吸引着大量诸如商业、交通等公共活动的同时,其安全及环境问题越来越被各方面所关注。地下空间具有相对封闭的特点,使得安全保障及应急处理问题变的更为困难复杂。当大型城市地下综合体,步行街等公共活动聚集的内部出现某种灾害时,对人员和财产的危害远远大于地面设施。因此,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未来必须更加注重安全性。
其次,现代信息化、数字化的技术,不断地为地下空间的规划提供更加有效的、更加科学的途径。通过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信息化更好地把握地下系统的运动状态和规律,对地下各种设施关系进行调控,实现系统最优化,使城市地下空间成为有利于人类活动及可持续发展的新空间。
而随着信息技术与计算机图形输入技术的不断改进和智能化,地下空间规划过程中所需的地质、现状、条件等诸多数据将数字化,使其获取变得更加容易、更加方便。可以采用遥感图像直接作为背景进行设计,而各种地下管线的资料由于数据库的建立而更加方便的查询。
还有,在国际国内强调城市可持续性发展的条件之下,未来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也将注重与可持续性发展的协调。在规划上,城市地下空间得以可持续发展,有赖于地下空间资源、社会活动、经济活动、生态环境等多因素不断地进行内部的和外部的相互作用,并且达到一定的和谐统一。
所以,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上的可持续性发展将在经济性方面,体现对地下空间开发对城市的经济价值效益;在环境性方面,反映地下空间对城市地面负面环境影响的控制和改善;在社会性方面,突出地下空间规划过程中的城市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以及地下空间规划公众参与。
因此,在综合资源利用、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各方面,构建地下空间规划可持续发展协调,并知道城市的建设,有利于实现地下空间资源的适时、适度、有序开发。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的发展趋势
当前,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行业纷纷在地上地下协调、地下各专项系统之间协调、前瞻性与实用性的统一、规划实施措施、建立动态规划机制等方面加强理论研究,规划理论本身也正朝着综合化、定量化、实用化及探究本质等方向良性发展。
同济大学地下建筑与工程系教授、城市地下空间研究会理事长束昱就特别指出,顺应规划理念转变与革新的持续加快,城市规划包括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就应实现从“目标规划”转变为“过程规划”。
城市规划领域――当然包括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一直存在一个误区,即无论是城市隶属的地方政府还是当地社会,甚至包括规划部门及规划师,都一直把城市规划的“未来空间架构”作用放在第一位,在上报审批的城市规划文本里,绝大部分的篇幅是理想蓝图的描绘,而对于如何使任务和目标得以实现,或理想蓝图是否能实现,以及使之实现的行动的顺序与实行的过程,规划的编制者们并不十分关心,规划实施章节的编制草草了事,也不作为规划审查的重点。
近些年,城市规划“新概念”强调:规划(Planning)作为一项普遍活动是指编制一个有条理的行动顺序,使预定目标得以实现。即强调城市规划一方面是指需要实现的某些任务,更重要的是指为实现任务而采取的实施顺序与手段。因为城市的发展是一个由多因素影响的动态变化过程,对城市的发展变化的认识也不可能是一次完成的,因此,城市规划也必须是一个连续的过程,而不是一次性的规划方案的设计。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从规划属性上与城市规划一脉相承,传统城市规划观念的误区也应在地下空间规划中引起重视,同时,由于地下空间自有的隐蔽性、建设的不可逆等特点,决定了地下空间规划的管理与实施较地面规划更加复杂,更需要花费时间与精力去研究分期实施的方法及配套政策,建立弹性与连续性的动态规划机制。
相关学者呼吁应充分认识到:地下空间规划“不仅仅是蓝图,而是面向需求的公共政策体系”,“不仅仅是追求终极理想方案,而是一种过程”,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提高地下空间规划的科学性与实用性,推动地下空间管理机制的建立健全。
关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方法的新进展,束昱将其概括为基于更加重视规划编制实施、基于控制与引导的平衡、基于城市的上下的和谐。
规划编制乃是编制主体针对城市规划过程中已经发生、正在发生和将要发生的问题,收集信息、判断性质、选择方案、制定政策等一系列活动过程,同时规划编制也是一个不断通过实践来实现规划目标的连续动态过程,因此,广义的规划编制,是一个以实施为导向的规划“编制―实施”统一体。
目前,重规划轻实施的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机制,必须要向实施和编制并重、互补的机制转变。而实施型规划的深化,重点又体现在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规划制度等的完善上,包括提升近期建设规划地位,完善近期建设规划的内容。在滚动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的同时,进一步通过编制年度建设规划进行细分、深化,以保证实施型规划的完整传递,以及与相关部门年度计划的衔接协调。最后,还应将近期建设规划和每年的年度建设规划予以公布,实现规划自身以及社会公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反馈。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的另一个发展趋势是控制与引导的平衡。规划控制是城市规划直接干预城市开发的主要手段,也是保障法定的城市规划之规范功能能够正常发挥的有效手段。控制的作用体现在满足一些基本空间环境的标准上,如日照、通风,以及由此而来的体量、高度、间距、后退等。然而,由于控制对象涉及人的因素,无形中导致了控制作用的发挥,不可避免地具有复杂性、不可预见性,同时还须符合法理要求。
对此,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和一些激励措施,来鼓励和引导城市开发符合城市规划是积极有效的方式。如通过“空间开发权”来激励“利诱”开发商提供地下空间等以促进公共利益,提供可供选择的空间形态以强调整体特色等。这在今天已经是城市设计研究的重要内容和成果。城市设计方法在规划编制中的运用,正是将规划控制与引导(Planning Control and Guide)结合在一起。也就是说,规划控制之中,控制与引导是一体的。
着眼于城市的上下和谐,则是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的另一大发展趋势。面对城市这一复杂的巨大的系统,“和谐”的地下空间利用规划意味着应当本着实践理性、务实求真的态度,以系统整合、多元共生为原则,挖掘地下空间的潜在价值,探索地下空间的发展规律,实践地下空间资源的集约利用,寻找解决城市问题的有效方法。
上下和谐的地下空间规划编制需明确城市地下空间的发展方向,协调地面、地下设施直接的关系,本着上下空间功能对应原则,拓展城市空间容量,改善城市功能和环境,实现城市和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相关技术手段与分析方法的新进展
城市规划和建设中涉及的问题,往往是多因素的复杂系统,系统的优劣是多因素的综合结果。而各因素又常常是互不相容的,如建筑密度高,经济效果好,但同时往往环境质量较差。面对大量的类似的复杂的问题,就必须逐渐摆脱经验阶段的许多盲目性,自觉地采取科学的解决方法。通过对城市有关大量资料、数据的整理加工,进行系统分析,可以揭示城市各经济要素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规律,预测城市的发展,为规划提供科学的依据。
地下空间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的编制也是一个完整的、复杂的系统过程,充分运用基于系统工程的分析方法,尤其是层次分析法,将复杂的问题分解为若干层次的子系统,在比原问题简单得多的层面上进行分析、比较、量化、排序,然后再逐级地进行综合,使地下空间规划更具合理性和科学性。
关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相关技术手段的新进展,业内权威比较推崇地理信息系统(GIS)、VISSIM行人仿真模块儿、CDA软件、BIM平台的运用。
GIS在城市地下空间规划领域的运用
GIS(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或 Geo-Information system)称为“地理信息系统”或“地学信息系统”。GIS自诞生至今,其应用领域已经由自动制图、资源管理、土地利用发展到与地理位置相关的水利电力、环境保护、金融保险、地质矿产、交通运输等多个领域。在地下空间领域采用GIS技术和方法解决规划设计、工程管理、地下交通及其相关的问题,与其他传统的方法相比,具有无可比拟的优点,如:快速灵活性、客观定量性、强大的分析模拟能力等。
在地下空间的规划与设计当中,首先建立一个地理数据库,然后可用GIS进行各构筑物的规划、选址等。GIS具有计算机辅助设计的功能,能为设计人员提供车道、交叉路口等的设计工具,为地下空间的优化设计提供方便,大大提高了规划的工作效率,使规划研究人员从繁重的设计工作中解脱出来,将主要精力投入于方案的综合比选分析中。同时,GIS可结合虚拟现实技术使方案的筛选、优化显得非常形象、直观,直接用计算机就可对模型图进行各种修改(如各构筑物位置的布局、规模的大小、与其他构筑物的连接方式等),且非常简单明了,可提高规划设计的速度和质量。GIS在规划设计中主要解决了信息管理、提供分析工具并满足决策的要求。另外,GIS还能很好地解决项目涉及的地下管线、环境分析等问题。
在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中,建设单位要在工程尚未进行施工设计之前,评估该工程是否具有修建的社会价值、经济价值及技术价值,并且要评估该工程完成后的城市景观、工程与环境的协调情况。利用GIS可以直观地表达地下空间建(构)筑物的形状、规模及其与地上建(构)筑物的位置关系,更清楚地表示新建地下建(构)筑物与既有地下建(构)筑物(如既有地铁、地下商业街、地下停车场等)的位置及通道连接关系。因此,GIS在地下空间规划设计中的应用有助于辅助进行工程评价,可以使工程设计人员和管理人员对所规划的设计方案建成后的情况在规划设计阶段就有一个形象、直观的了解,为领导决策和设计人员的设计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VISSIM行人仿真模块儿在城市地下空间规划领域的运用
作为VISSIM的一个模块,VISSIM行人仿真模块在交通工程、设计评价、工程展示,以及城市规划中都有着极大的应用。
该模块采用在行人仿真领域广泛使用的社会力模型,适时地模拟实现行人和车辆的动态交互行为。同时,创新性地允许用户自定义部分人的行为,比方红灯时过街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因此,很大程度提升了仿真的准确性。
在地下交通枢纽(轨道站点)、地下综合体、地下公共空间可应用行人仿真模块进行纯行人交通,行人与车辆的动态交互模拟,以及行人的违法行为模拟,验证地下交通规划方案、地下人行疏散系统规划方案等是否可行。
CDA软件在城市地下空间规划领域的运用
通过对区域的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结合规划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分析指标体系,利用Auto-CDA软件和Arcgis软件,建立多指标数据库并确定各指标的分值,建立评价模型,分析地下空间资源评价结果,最终划定地下空间资源“四区”,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
通过CDA软件、GIS技术与控规编制方法、步骤和实施管理结合,通过各类数据相互关联和转化,搭建本次工作的数据标准平台,为规划贬值与决策提供所需的数据、模型分析、指标研究、优化方案,并实现规划蓝图快捷化、智能化的输出和转化。
BIM在城市地下空间规划领域的运用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合理开发城市地下空间资源,适应城市现代化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地下空间进行开发利用,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城市地下空间,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地表以下的空间。
第三条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考虑防灾和人民防空等需要。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
第五条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发展规划。
实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有关建设单位应根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编制具体的城市地下空间建设规划。
第六条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地下空间现状及发展预测,地下空间开发战略,开发层次、内容、期限,规模与布局,地下空间开发实施步骤,以及地下工程的具置,出入口位置,不同地段的高程、各设施之间的相互关系,与地面建筑的关系,及其配套工程的综合布置方案、经济技术指标等。
第七条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编制应注意保护和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科学预测城市发展的需要,坚持因地制宜,远近兼顾,全面规划,分步实施,使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同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应实行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横向相关空间互相连通,地面建筑与地下工程协调配合。
第八条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应采用准确、可靠的城市勘察、测量、水文、地质等资料,具体编制工作应由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
第九条城市地下空间发展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依据《城市规划法》关于城市总体规划审批的规定进行审批。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后,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需要变更的,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三章城市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
第十条城市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必须符合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进行地下工程建设,应持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各类批准文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初步设计图纸等有关文件,依法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独立开发的地下交通、商业、仓储、能源、通讯、管线、人防工程等设施,应持有关批准文件、技术资料,依据《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规定建设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该民用建筑方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十四条地下工程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
第十五条地下工程的勘察设计,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担。
第十六条地下工程设计应满足地下空间对环境、安全和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与出入口设计应与地面建设相协调。
第十七条在城市建设大型地下工程,其设计文件必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设计审查。
第十八条地下工程的施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九条地下工程必须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单位认为有必要改变设计方案的,应由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建设单位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地下工程的施工,应尽量避免因施工干扰城市正常的交通和生活秩序,不得破坏现有建筑物,对临时损坏的地表地貌应及时恢复。
第二十一条地下工程施工应推行工程监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地下工程的专用设备、器材的定型、生产要执行国家统一标准。对一些特殊专用设备、器材的定型、生产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三条地下工程竣工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并签署意见,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六个月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有关资料。
第四章城市地下空间的工程管理
第二十四条城市地下工程由开发利用的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进行管理,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的使用管理,做好工程的维护管理和设施维修、更新。要建立健全维护管理制度和工程维修档案,确保工程、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在使用中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制度,采取可行的措施,杜绝可能发生的火灾、水灾、爆炸及危害人身健康的各种污染。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在使用或装饰装修中不得擅自改变地下工程的结构设计,需改变原结构设计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九条平战结合的地下工程,平时由建设或使用单位进行管理,并应保证战时能迅速提供有关部门和单位使用。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条进行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违反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及法定实施管理程序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的处罚。
(一)未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进行地下工程建设的;
(二)大型地下工程的设计文件未按规定进行设计审查的;
(三)擅自改变原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
(四)因施工不当或未对临时破坏的地表地貌及时恢复,对城市交通和生活秩序造成不利影响的;
(五)因开发建设地下工程导致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地下管线等设施造成损失、人员伤亡或影响建筑物、构筑物正常使用的;
(六)因人为因素造成地下工程发生火灾、水灾、爆炸、污染和其它损失的;
(七)在使用或装饰装修中擅自改变地下工程的结构设计的。
引言
城市自形成以来,因科技水平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逐步成为巨大的、动态的三维空间实体,映射出日益完整的功能系统以及形态结构。构木为巢、凿穴而居的远古人类,怎会不对鳞次栉比的摩天大楼瞠目结舌?而在现代城市中生活的我们,也已开始研究未来城市的组成部分——地下空间。
1.背景
1.1现实背景城市是接收几乎人类一切的巨大载体,从成立、成长再到成熟,走过的不同路口决定了城市的延续方向。我国的大城市经历了轰轰烈烈的建设和开发,在日新月异的面貌更新中,终于要面对自身存在的地域和空间的限制,接受土地被规模建设不断吞噬的困境和空间的重构要求。在这样复杂多样的背景下,地面空间成为城市开发建设这个“跷跷板”的支点,已经被深度发掘了潜能;地上高层建筑的建设已深深压下“跷跷板”的一端,层次丰富的城市天际线成为城市面貌的“代言”;而“跷跷板”另外一端的地下空间开发正在蓄势待发,城市的地下资源利用在逐一拉开序幕。作为辅助城市规划建设的手段,城市设计以规划为前导,在不同的层面通过相应的语言范式衔接,塑造城市面貌。同时,城市设计以广义建筑学中的核心元素的身份,统领并协调建筑学、地景学和城市规划的要点,对城市进行综合性的开发指导。将地下空间的规划融入城市设计的手法,为城市做出多元化的回应,有利于城市结构的建构和整合。1.2研究背景1.2.1存量更新下城市建设的方向在功能主义的规划途径下城市经历了增量扩张的时代,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既是对城市空间利用的另辟蹊径,更希望借此缓解城市目前的巨大压力。1.2.2地上地下一体化发展的需要地下空间将会被赋予多项职能,既有自带属性包括轨道交通、市政综合管廊、储藏设施和人防设施等,也会承接一部分地面上的外溢功能,包括大型公共服务空间、商业设施等。功能丰富化促进空间建设的多样化,将众多的功能结合地上地下一体化建设,形成科学合理的竖向结构,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1.2.3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实施层面城市设计的指引缺失随着城市建设的需要,多个城市已经编制了地下空间相关利用规划,但是实践中的规划内容多停留在总体层面,关于地下空间资源如何结合城市设计在实施层面的利用,其深度和广度还有待扩展;同时,地下空间建设在城市设计方面的引导性、可操作性较差。地下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从合理有序地开发地下空间的角度出发,需要加强并规范城市设计的成果内容。
2.研究综述
通过对历来的地下空间相关文献的整理分析,国内外关于地下空间的研究方向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工程技术类,以人防工程、轨道交通以及综合管廊三方面为主,研究者多属于结构工程、市政工程、桥梁和隧道工程等领域。二是空间规划类,以陈志龙等专家学者为代表,研究方向包括地下空间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并在相关的编制方式、结构框架和控制指标等方面取得研究成果,偏向宏观层面。三是以地下建筑为侧重点,包括地下建筑分类、环境设计和地下综合体设计开发等,属于微观层面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我国关于城市设计层面的地上地下空间一体化开发利用,主要穿插在地下建筑和地下空间相关规划的研究中,但是因为关注层面的不同而具有差异化。2.1地下建筑学层面地下建筑学层面主要基于物理环境和工程结构的设计两方面,对包括声音、采光、消防和生态方面的研究。城市设计作为方法手段,穿插在地下建筑学层面的研究中,但是相关的研究比较少。例如清华大学的童林旭教授在地下建筑学[1]一书中指出,“对城市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的发展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分工,一体设计,分期实施,是一条重要的经验。”林瑜将地下综合体的设计结合城市设计中的各项要素整合,将原本单纯的各项功能的内涵延展,联系地上地下空间的复杂关系[2]。袁红等提出,由于地下建筑与地上建筑的表达要素有所区别,地下空间的设计要更强调室内设计、交通联系、与地面城市的立体关系,并通过地下城市设计方法形成地下城市意向[3]。2.2地下空间规划层面相对于地下建筑层面,在规划领域中的地下空间城市设计研究更加深入。研究城市设计的角度也是多维的,大致可以分成两类。2.2.1按照空间功能的分类(1)交通空间关于地下交通空间的研究自始以来便是专家的关注点,从宏观角度上与城市格局的互动关联探析到具体项目的地下空间交通组织模式研究,从轨道交通的发展路径到步行系统的构建,研究范围和深度不断拓展深入。例如沈佳对宁波行政中心广场地下空间开发项目进行交通组织模式研究,提出地下人车分流的构想[4]。马晓东等以济南火车站站前枢纽开发设想为例,提出交通枢纽站点高效步行系统构建的重要性,并以地下空间作为切入点进行研究[5]。(2)商业空间对于地下商业空间的研究,主要有两个研究方面。一方面,是对地铁站点的地下商业协同及配套设施的研究。例如马归民等人对天津市津汇广场地下商业空间进行分析,从空间和社会学两个层面,探索轨道交通站点地下商业空间开发的活力因素[6]。李秀敏等以重庆市轨道交通地下空间综合开发为对象,将轨道站点分为五类进行商业业态的布局研究[7]。另一方面,是对城市地下空间环境设计的研究。例如王惠强调地下商业建筑入口空间人性化设计的重要性,研究并提出过渡空间和入口空间的设计策略,以保证更加舒适的环境设计[8]。袁红、赵世晨以重庆商业空间中心区为研究对象,强调城市地下空间结构应与地面相适应[9]。(3)公共空间2011至2012年中国城市发展报告明确提出,微观城市设计工作的核心是城市公用空间的精细化设计[10]。杨天娇、吕海虹等以北京中关村丰台科技园为例,基于城市设计的手法,在空间尺度、空间主题、空间界面和环境景观设计四方面,探讨了地下公共场所的弹性引导性要素[11]。2.2.2按照法定规划层次分类(1)总体规划层面总体层面的地下空间规划,更加注重整体框架的系统性,对于城市设计的考虑更多停留在指导的意义层面,相关点较少。例如谢英挺以厦门为例,提出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了地下空间平面形态、竖向结构等涉及城市设计因素的内容[12]。赵光、范杰等以天津为例,依据不同的编制侧重点和不同的时代环境,对三次总体规划进行了梳理,其中就地下空间的布局形态,要求更多地与地面空间的功能结构对应[13]。(2)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控规层面的地下空间规划,更加针对以开发地块为单元的设计和规划,具有实践性的借鉴意义。例如周觅提出地上地下一体化城市设计是直观模拟空间的有效方法,在整个地下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过程中都应有涉及[14]。茹文、陈红等提出钱江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地上地下有机协调的重要性[15]。
3.发展方向
对城市设计城市设计在地下空间规划实施层面的相关概念、意义并没有明确的界定,针对具体项目的设计和实施尚有很大的研究空间。3.1结合专项规划进行复合开发对地下交通设施、地下防灾设施、地下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分别进行规划,并对地下空间的业态进行分析与预测,确定相应的发展策略。需要根据城市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在城市设计层面的一方面或多方面给予关注强调。3.2分区针对性指引策略对老城、新区的地下空间建设采取不同的分区发展战略。老城以枢纽节点区域的地下空间更新、改造为动力,实现功能的整合与环境的优化;新区建设时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的立体开发,保证上、下的协调发展和高效衔接。3.3开发时序与规划补位,优化空间竖向布局与其他规划相衔接,明确地下空间近期、中期、远期的建设内容。近期统计地下空间的项目,远期结合地面的规划前景提出发展目标。实施与管理借鉴国外立法的先进经验,推进相关法规的制定工作,保障顺利实施。
4.小结
关键词: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城市管理
Abstract: The underground space become the organic composition part of city space in the future city development,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research the West Railway Station area underground space development planning has carried the preliminary exploration on the underground space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and other aspects.
Key words: underground space; planning; construction; ci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45.3]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随着城市空间拥挤、交通堵塞、环境恶化、资源匮乏等问题的愈演愈烈,城市立体化开发的思想营运而生。城市地下空间作为城市空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我国城市现代化规划建设的新领域、新热点。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日益庞大、功能日趋复杂,并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和谐城市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也成为实现哈西客站地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1 哈尔滨西客站地区发展概况
2007年11月根据国家铁路发展规划,哈尔滨—大连、哈尔滨—齐齐哈尔、哈尔滨—牡丹江、哈尔滨-佳木斯客运专线将在哈尔滨交汇。为统筹四条客运专线客流组织管理,缓解哈市南岗火车站周边交通紧张状况,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铁道部联合研究确定,在哈西客站地区规划建设哈尔滨规模最大铁路客运枢纽哈尔滨铁路西客站。
哈西客站地区核心区位于哈尔滨市西南部,规划范围为东起学府路,西至迎宾路和城乡路,南起哈南铁路编组站,北至康宁路和职工街,总占地面积约18.3平方公里。东侧学府路主干道与102国道、京哈高速和城市三、四环相连接,西侧城乡路与机场高速相连,是哈尔滨市重要的出城口和门户地区。
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铁建设及其带来的发展机遇,大力推动哈尔滨高铁客运站周边地区整合发展,以此提高利用土地资源融资能力,最大程度的发挥高铁枢纽的核心侧动力,构筑城市发展新高地,带动城市整体发展。
2 地下空间发展战略与规划目标
根据哈西客站地区“哈尔滨城市新中心”规划定位,为使哈西客站地区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及管理等工作合理、有序的进行,特在哈西客站地区核心区开展了地下空间发展规划及控制导则设计的编制工作。
2.1地下空间发展战略
2.1.1以交通设施开发为载体
汇集铁路、轨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社会交通等多种交通方式的西客站交通网络系统为哈西客站地区核心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空间增长极。多种交通方式的站点则是地下空间开发的重要发展源。规划以交通网络系统为主轴线, 多种交通方式的站点为发展源,带动周边地区地下空间的开发。
2.1.2以公共设施开发为先导
通过核心区商业金融设施地下空间的开发,带动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推动地下空间有序、可持续发展,实现土地价值开发效益的最优化。
2.1.3以市政设施地下化建设为远景
建设完善和运转高效的地下市政设施,全面提升片区城市形象,打造舒适、安全、设施完善的北方地下空间系统。
2.1.4以景观环境设计优美为亮点
通过室内、外环境的设计,对地下空间的尺度、形态、色彩、方向感等方面进行充分研究,打造优美、舒适和怡人的地下空间规划。
2.1.5兼顾综合人防工事功能
规划完善的人防平战结合工程,充分发挥战时保护居民、物资以及重要经济目标免遭敌大规模空袭兵器的杀伤破坏;平时为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的功能
2.2哈西地区地下空间发展规划规划目标
依托于哈西地区完善的现代化轨道交通系统,有效开发利用哈西客站地区的地下空间资源,充分借助地铁、铁路引入的大量客源,使城市快速轨道交通与地下商业有机结合,打造适应寒冷的中国北方气候的地下空间网络,把哈西客站地区发展成为中国可持续的地下空间开发的先行区和示范区。同时实现城市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并促进哈西客站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设计原则
4.1地域针对性
规划设计中紧密结合哈尔滨当地的地质特征,西客站片区现状用地条件,综合考虑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方式。
4.2前瞻性与灵活性
由于地下空间开发的不可逆性,需要在规划设计中加强前瞻性和适度超前性,空间设计与功能布局上适当兼顾灵活性,为城市未来可能的发展演变以及使用功能变革预留适当的余地。
4.3宜人的室内空间
地下空间具有独特的全天候的空间使用特征,开发建设目标是要实现地上空间的有效延伸。 设计中应依据此特征和目标,建设适宜不同功能需求的地下空间形式。
4.4垂直互动性
规划设计的目的之一即努力打破地下空间开发中滞后于地面空间,垂直互动欠缺的局面;在综合预测未来地下空间开发需求的基础上,基于地面规划设计,同步提出地下空间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初期即实现建设中垂直的互动性。
4空间结构布局
在设计原则的指导下,哈西客站地区核心区地下空间开发的总体结构定为:一轴、五心、二带、网络格局。其中,“一轴”为贯穿东西,构筑多层次的立体化城市空间的发展主轴和城市景观轴线;“五心”分别是西客站综合枢纽中心、区域商业中心、片区综合功能中心、片区生活服务中心、片区体育文化中心。
同时将整个核心区分为五类控制区,遵循前瞻性与灵活性、可行性、经济性、垂直互动性的原则,针对每一类控制区,根据其区位和功能特征通过差别化的控制导则,达到地下空间开发与片区整体发展相协调。
片区交通系统规划在宏观多层次区位分析基础上,以适宜交通出行结构为目标,突出公共交通的核心地位,对片区进行动态多模式的交通需求分析,确定相应的停车需求,形成系统的交通规划。
5 管理模式的探索
5.1研究地下空间开发的鼓励政策
由于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导致我国地下空间商业开发利用只限于公共设施地下开发。因此在开发过程中,政府适当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多种形式开发。
鼓励开发建设主体多样化,特别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代表法人等第三方机构,对地下商业街的设置、管理制定确切而合适的计划,并提供充分的资金计划,稳定的经营基础,技术方面的能力及管理能力。
同时,行政主管单位也应针对第三方机构和民间的制定相应扶助制度、支援制度并逐步扩充。
5.2地下空间管理模式建议
5.2.1建立综合协调机制
由于涉及到多个行政管理部门,为了达到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的目的,在地下空间综合管理的初始阶段可以先建立一个由地下空间管理相关的多个部门参加的综合协调机构。在这个机构的框架内,对地下空间综合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解决。
5.2.2建立综合管理机构
对地下空间的管理机构的设置可以按照“一家为主,多家配合”的思想,明确地下空间综合管理的主管部门。
5.3分阶段开发利用管理模式
5.3.1点状开发阶段
在地下空间开发的初期,主要以地下停车场、地下人行过街道等形式的开发为主,在空间上呈少量的点状分布,并且大多数为人防结建工程。此时的管理模式主要由人防办为主管部门,对城市人防建设做出妥善安排。
5.3.2线状开发阶段
当城市建设进入到高密度、大容量的阶段时,地下交通体系建设被提上日程。此时,伴随地下轨道的建设,地下空间的大规模开发也揭开序幕,形成线状的空间开发形式。这一阶段的管理模式应由市委组成以市长为首的地下空间开发委员会,组织管理轨道交通以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并协调地下空间资源的配置等工作。
5.3.3网块状开发阶段
当城市的地下轨道交通系统建成以后,地下空间的开发规模初步形成,点状、线状的地下空间连通成网络状,并且在重要节点处形成块状的大面积开发。此时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可由市委委托专业部门组织协调,其他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联动管理。
5.4建立市场化运营体制。
对建设成的地下空间的维护和管理采取“转让”经营权的方式,明确将地下的经营权从政府中分离出来落实给负责营运的企业,同时确保平战结合的转换。
用市场化的手段对地下空间延伸资本进行开发利用,如对地下空间的冠名权和使用权进行拍卖等。
6 结论
通过对整个哈西客站地区核心区地下空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打造适应寒冷的中国北方气候的全天候地下空间网络,形成特色的城市立体化开发模式与管理模式,哈尔滨西客站地区核心区必将在打造中国可持续地下空间综合开发的先行区和示范区中谱写出新的篇章。
【关键词】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中图分类号: F1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随着我国各大城市快速发展以及城市人口的迅猛增长,地价高涨、容积率提高、人口密度增加,基础设施不足、环境恶化和人车矛盾等“城市病”日趋严重。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城市发展中的各种矛盾,人们已经开始认识到城市地下空间在扩大城市空间容量上的优势与潜力,地面、地上、地下空间“立体”拓展的新理念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国内外城市发展的经验表明,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是解决城市“土地、资源、人口、环境”危机的有效措施,是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下面我们将针对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二.地下空间概况和规划原则
1.就我国现状而言,我国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可以概括为“量少、质低、起步晚”,主要以较早建设的人防设施以及后期建设的地下停车库为主。与发展较为成熟的欧、美、日相比具有较大的落差,与香港相比系统性不强,与一些大城市相比无论在质量上还是数量上都存在明显的不足。伴随着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全面展开,旧城、旧村改造的持续推进,城市经济发展形势较好等难逢的契机,正是地下空间建设发展的关键时期。
2.地下空间规划的原则
从我国城市发展现状来看,地下空间开发的重点应该在城市的中心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等急需通过地下空间开发缓解交通压力、改善城市环境、促进集约发展的地区,尽量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在地下空间开发时要根据城市的发展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开发地下空间要采取复合式的开发,即将过去已建的地下人防工程、地下室经过改造,作为适合的建筑使用;同时在规划地下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时,要考虑到战时人防的作用,在平时一些经济效益好,能发挥战略效益的重要广场、路口等地方规划人防地下室,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改善城市的交通;在修建高层住宅时修建地下停车库,兼做人防工程使用;在道路交叉口规划多功能综合通道,集管网综合、地下交通、商业等功能为一体。
三.地下空间开发需求量和城市发展阶段的关系
城市地下空间的发展,从初步启动到饱和成熟,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连续性过程。从自身来说,城市地下空间具有规模上从小到大、功能上从单一到综合、结构上从零散到系统、观念上从被动到主动等发展特征;从整体来说,城市地下空间的发展阶段是与城市的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地下空间的发展实际是对城市特定发展阶段的需求的满足,不同阶段有不同阶段的问题及相应的需求。
四.地下空间开发需求量与城市各相关规划的关系
城市对地下空间利用的需求,根据不同功能设施和不同片区用地类型,其具体内容也各不相同。地价、容积率、用地类型、客流量、可达性指标体现土地-交通因素对地下空间作用的方式和强度,对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强度有重要影响。
1.城市地下空间布局的方法
(一)以城市形态为发展方向。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必须和城市相对应和协调。这种协调和对应首先表现在区位上,地下空间的开发通常选择城市密集的地方。然后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带动着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
(二)以点线面为主体布局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各种形式的链接构成城市整体。
(三)以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为骨架。地铁是目前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中覆盖面最大,规模最大的工程,其按照城市人流方向形成网络。从某种程度上说,地铁反映了城市结构。以地铁为骨架的城市地下空间有效的提高了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效益。
(四)以大型地下空间为发展资源。城市地下空间的形态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地铁经过的地方;二是地铁未经过的地区。在地下空间规划的时候,对于那些地铁经过的地区,要充分考虑到地铁的重要性,可以在其四周建设大型公共设施,商业写字楼等,形成集商业娱乐与文化产业的一条龙服务。对于那些没有地铁经过的地方,可以以地下商业街或是大型的广场作为结点,利用地下商业街将其链接成一个整体。
2.地下空间发展的重点
地下城市的空间在这个资源短缺的社会中是城市的重要资源,其在很多方面得到应用,例如办公楼、地下停车场以及商业街等。这些地下设施和城市地面设施共同组成了城市的空间网络资源。
(一)地下商业街
地下商业街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其形式和内容上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从刚开始的单纯的商业性质逐渐演变成集商业、交通以及其他公共设施为一体的综合地下建筑。其基本类型有以下几种:(1)广场型。这一类型通常是修建在火车站前面或者附近的广场的下面,连接着交通枢纽。这种地下商业街每天客流量是很大的,其停车的面积也大。(2)街道型。通常修建在城市中心区比较宽敞的主干道下面,从而构成与地面街道或商城的相互联系。(3)复合型。是上面两者的复合体。目前大多数是这一类型。
(二)地下停车场
随着城市化人口的增多,城市汽车的数量也在与日俱增,这使得城市停车场的数量也在逐渐的增加。在目前城市用地紧张的情况下,地下建设停车场是解决城市用地紧张的重要途径。
(三)地下铁道
目前,地下铁道是大城市重要的公共交通手段。在一些大城市,如纽约、巴黎、东京等地的地铁里程都达到100km以上,年运量达到数亿人。
地下铁道的优势:地下铁道的运营量很大,是普通公共汽车的6到8倍,健全完善的地铁系统承载着城市公共运输量的一半之多。地铁的运行往往不会受到外界其他因素的影响,运行速度快,能达到公共汽车运行速度的2到4倍。除此之外,地铁的运输成本较低,且具有安全、舒适、可靠的优势。地下铁道的修建在地下,在修建过程中不会损害城市的景观,合理的利用了城市地下的空间资源。
五.结束语
城市地区普遍都面临着严重“城市病”问题,而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是解决各种矛盾的有效途径和必要手段之一。但地下空间的开发往往会受到现状地面环境、原有建筑物和相关政策等的制约。因此,其开发必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结合我国地下空间资源利用策略研究,认为对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是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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