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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social responsibility;management model;value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09-0164-03
0 引言
随着联合国的“全球契约”计划和国际标准化组织的ISO26000《社会责任指南》制定的相继完成,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程度已对企业收益、公司声誉、消费者响应等方面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全球性新趋势已经形成。
在国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也已成为社会各界对企业的殷切期望。2008年,国资委下发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指出央企履行社会责任的好坏已不单纯是企业自身发展的要求,更关系到我国企业的整体形象,甚至国家形象[1]。所以,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势在必行。文章构建了基于综合最大化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型,以期对我国企业进行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提供借鉴。
1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型
1.1 模型构建的基础 国内外学者及组织对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都有不同程度的研究,他们从不同侧面和视角为企业开展社会责任管理提供了框架体系,对于社会责任管理理念的培育、提升和落实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实践的推进都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可以认为这些研究成果为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理论发展和实践应用做出了探索性贡献。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包括国外Waddock的全面社会责任管理“4I”体系、社会责任国际标准ISO26000的社会责任融入整个组织模型、Yuan等人(2011)的社会责任活动融入企业模型、Maon等人(2009)的社会责任策划和实施整合框架、Jenkins(2009)的社会责任管理“商业机会”模型、Maignan等人(2005)的社会责任逐步实施模型、Pananaan等人(2003)的社会管理初步框架以及日本综合研究所提出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国内国家电网公司(2007、2012)提出的社会责任管理七大体系和全面社会责任管理“鼎?心”模型、王曼(2008)提出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运行结构模型、刘娜(2010)提出的企业战略管理中企业社会责任融入的导入框架、彭华岗等(2011)提出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六维框架。
总结上述研究成果,总体上可以分为两大范式:过程视角和内容视角[2]。基于过程视角构建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或模型明确了企业如何落实社会责任的过程,特别是指出了在实施社会责任不同阶段的具体任务和行动。基于内容视角构建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或模型抓住了管理体系的本质含义,识别和明确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构成要素,解析了各构成要素的基本含义、主要做法和核心要求以及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但是两者均没有形成完整的架构设计,基于过程视角的模型未能诠释企业如何开展社会责任管理;基于内容视角的模型,更多的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理解为企业社会责任推进管理。因此,本文结合两大范式,并强调责任沟通,建立四层的金字塔状模型,以期对企业实行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提供模型指导。
1.2 模型构建 文章采用由上至下,层层分解的思路,从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最终目标出发,整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分析利益相关者诉求及影响,最后将不同利益相关者责任与社会责任内容做了对应。
首先,确认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目标,依据企业综合价值最大化这一目标,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战略及管理体系。其次,围绕企业社会责任目标及战略分析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对利益相关者责任的作用机理。最后,解释利益相关者责任的归属性(见图1)。
1.2.1 价值层 跟随时代的要求,企业价值已经从财务价值延伸到经济价值、环境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内的综合价值,从股东价值延伸到利益相关方价值,从关注自身价值延伸到创造社会福利。本文在定义企业价值时,充分关注人的多元价值追求和社会福利的多重价值属性,着眼于充分实现企业的社会功能,谋求创造企业发展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统筹平衡利益相关方的多重价值、长期价值,致力于提升社会价值(社会福利),从而协调推进企业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把实现企业发展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最大化作为企业管理的核心目标,并以此为导向对企业使命、治理机制、发展战略、管理制度、管理流程、管理方法和企业文化等进行重构[3]。
1.2.2 管理层 文章借鉴ISO26000提出的社会责任融入整个组织的基本步骤和主要内容,采用学者们普遍采用的PDCA闭环螺旋上升体系,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图2)。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是一个用于管理企业对利益相关方和自然环境的责任的系统框架,或者说是一个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它帮助企业树立诚信意识,确定蕴含价值观动力的企业愿景,明确关注受企业运营影响的利益相关方为核心的企业使命。它的主要步骤和内容包括:一是牢记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可持续发展、企业综合价值最大化;二是理解企业的社会责任;三是全面融合企业社会责任,即将社会责任全方位融入企业;四是全面开展社会责任内外部沟通;五是企业社会责任审查与改进;六是利益相关方参与;七是贯彻落实“管理影响”和“回应诉求”。
其中可持续发展、综合价值最大化是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目标、重点,它不是单纯地追求最大限度地实现股东的利润目标,而是最大限度地创造企业发展的社会价值,它坚持的是“价值理性”,即企业行为要对社会负责任。理解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最高管理层对综合价值最大化的企业使命、价值观的明确承诺,并将其纳入企业战略、公司治理。全面融合企业社会责任是将理解的企业使命、战略融入公司治理、流程以及社会责任报告中。每一个企业都要明确具体的融合方式,从而满足特定利益相关方和行业的需要,并且做到公开、透明。沟通是指企业就自身社会责任工作与利益相关者相关方开展交流,进行信息双向传递、接收、分析和反馈的过程,主要包括社会责任报告和信息披露,以及网络平台、工作汇报、召开新闻会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准确沟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信息及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况状,将加强社会责任沟通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审查与改进社会责任使命、战略的落实是一个持续纠偏、改进、学习的周而复始的循环过程,要对企业战略以及与利益相关方相关的运营流程进行持续的创新和改进,促进企业履责绩效的不断提升。利益相关方参与是指企业通过制度安排、资源保障和行动部署确保实现积极的利益相关方参与,保证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赢得利益相关方的理解、信任、支持和合作,共同推进可持续发展,创造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最大化。“管理影响”和“回应诉求”是指通过相关方沟通、履责塑造良好企业形象;企业的发展前景有赖于管理层对公众不断变化的期望的满足,也就是说依赖于企业管理层对利益相关方的利益要求的回应质量,利益相关方要求企业加强社会责任管理、提升履行社会责任水平,进而实现企业对社会富有的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环境责任在内的多项社会责任。
上述七项过程中,社会责任的理解过程实际上是企业社会责任的计划(Plan);企业社会责任融合的过程实际上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执行(Do);企业社会责任沟通的过程就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Check);纠偏、管理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利益相关方意见的反馈以及将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开展情况反馈到战略的过程就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改善(Action)。因此,七项过程的开展整合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周而复始、闭环改进的PDCA过程,从而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持续发展。
同时在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全过程中需要全员参与,即企业各部门、各层级和各岗位的所有员工都有意愿、有能力去履行社会责任。并且将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拓展到利益相关方,携手利益相关方共同实现综合价值最大化,形成包括内部员工和外部利益相关方在内的最广泛的全员参与、最大化的价值实现。
1.2.3 利益相关者层 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任何一个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都离不开各利益相关方的投入或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应综合平衡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要求而进行管理,追求利益相关方的整体利益,而不仅仅是股东的利益。同时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最终目标企业综合价值最大化也要求通过满足各利益相关方的诉求来达到经济、社会和环境价值的最大化。所以有必要讨论企业与谁的利益相关,以及在管理利益相关者时应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明确对每一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内容和范围。学者们从不同维度对利益相关者进行了分类研究,同时企业在进行社会责任活动时,为了满足不同利益相关方的需求,需要与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交流,公开披露信息是与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交流的主要方式。
利益相关方也需要参与到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整个过程中,企业从自身利益考虑,为制定长期战略会自愿和利益相关方交流,也有助于企业了解、认识内外部环境状况;利益相关方会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管理及价值的实现,为保证自身利益,他们将会在某种程度上左右企业的行为,由于企业精力有限不能满足全部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则会通过区分利益相关方的重要程度从而进行区别管理。故而基于历史的研究成果,本文也对利益相关者进行了分类,包涵了股东、员工、债权人、消费者、商业伙伴、政府、社区和环境。通过对各利益相关方履行不同的社会责任来满足不同诉求,从而实现综合价值最大化。
1.2.4 社会责任层 企业社会责任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划分,文章从两个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进行了分类。从社会责任的性质角度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环境责任;从利益相关者角度可分为对股东、债权人、员工、消费者、商业伙伴、政府、社区和环境这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对不同的利益相关者需要承担不同的社会责任,通过履行不同的社会责任、与利益相关者进行交流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进行落实,从而为综合价值化这一最终目标作出贡献。
2 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型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 制度 制度粘性
潘成云(1999)提出的战略营销观念认为,战略营销观念区别于市场营销观念之处主要在于,“市场营销观念追求的最终目标是单纯企业利益最大化,这种利益可能是短期的,也可能是长期的,而战略营销观念追求的最终目标十分明确,即企业与社会整体长期利益同时最大化。”要使企业自身利益与社会利益同时最大化的目标,就必须解决企业经济活动的外部性问题,主要是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企业对于外部性产生的后果到底要不要承担责任,这又取决于现有的社会制度安排。
一、企业社会责任概述
1.理解企业社会责任的两种主流观点
早期的主流经济学认为企业是属于企业所有者――股东的私有财产,企业的管理者只需对股东负责,企业只要以“经济人”的观点努力为股东赚取利润就可以了,不必承担除此以外的责任。美国经济学家密尔顿・弗里德曼是这种观点的突出代表,他(1970)提出:“在自由经济体系内,企业的惟一社会责任,就是利用其资源,在游戏规则之内,包括公开与自由竞争,不欺诈诈骗,从事增加利润的各种活动”。这类观点把企业的功能视为纯经济性的,把经济价值作为衡量企业成功的惟一尺度。
而以安德鲁斯为代表的现代经济学家则主张,企业除了要为股东赚取合理利润之外,还必须承担其他一些责任,保护和增加社会财富,成为社会良心的维护者和社会问题的解决者。这种观点认为,企业既是一个经济组织,以追求经济利益作为自己的目标,同时又是一个社会组织,有责任来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
波斯特等(2005)把这两种主流观点称为反对和支持企业社会责任的观点。这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是一种狭义的理解,广义的理解是企业作为社会中的一个基本单位,它对于社会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基本的社会责任(比如生产符合社会需要的产品)、对负外部性后果承担的责任(比如环境污染的治理),以及道德规范期望的责任(比如慈善事业)。两种主流观点的差别在于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承担多少社会责任。
2.企业社会责任:一个概念框架
本文把弗里德曼认为的企业社会责任,也就是正式制度下决定的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称为正式社会责任;而把正式制度以外,公众和社会组织从道德伦理上要求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称为非正式社会责任。企业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跟制度密切相关。
二、制度与企业社会责任
1.制度的概念与内容
早期制度学派的经济学家如凡勃伦、康芒斯对制度都有论述。凡勃伦指出,制度实质上就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的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某一时期或社会发展的某一阶段通行的制度的总和构成了生活方式。康芒斯所说的制度是指约束个人行动的集体行动,其中最重要的是法律制度。新制度经济学派的经济学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诺思认为,制度是一种社会博弈规则,是人们所创造的用以限制人们相互交往的行为的框架。舒尔茨把制度定义为一种行为规则,这些规则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卢现祥,2003)。
本文把制度看成一种行为规则。既然制度是关于社会、政治、经济行为的规则,那么企业的社会行为、经济行为就会受到规则的制约。企业是在现有制度的制约条件下活动的,寻求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如果没有制度的制约,企业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结果可能会导致社会资源的过度使用,环境严重恶化,经济生产危机。所以通过制度来制约企业的行为是实现企业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最大化的重要途径。
制度由三个基本要素构成,正式约束、非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卢现祥,2003)。正式约束是人们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政策法则。正式约束包括政治规则、经济规则和契约,以及由这一系列的规则构成的一种等级结构,从宪法到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到特殊的细则,最后到个别契约,它们共同约束着个人和企业的行为。非正式约束是人们在长期交往中无意识形成的,具有持久生命力,并构成代代相传的文化的一部分。它是社会公认的行为规则和内部实施的行为规则,主要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因素。制度构成的第三个部分是实施机制,离开了实施机制,任何制度尤其是正式规则就形同虚设。
2.制度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影响
假定制度安排既定,在实施机制完善的情况下,正式约束直接影响到企业在寻求利益最大化中的成本函数。如果企业违反了正式约束(比如某项法规),那么它就要为它的行为付出代价(比如罚款)。正式约束中规定的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企业一定会承担,否则就会损害企业利润。(这里暗含一个假定,正式约束的设计是完美的,也就是说这种制度设计约束下,企业寻求利润最大化目标的行为选择一定是承担正式约束要求的社会责任。)所以正式约束对于企业社会行为、经济行为的约束决定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非正式约束对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影响是间接的。虽然不少组织、公众要求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但这种要求停留在道义劝说的层次,不能形成正式约束,对于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成本影响有限。企业不按照非正式约束的要求承担额外的社会责任,比如治理环境污染、捐助慈善事业,先是会影响到企业的形象,进而影响到企业产品的销售,最后才会影响到企业的利润,这是一个间接的过程。如果市场信息是不对称的,公众无法知道企业的行为,再如果企业的产品质量又是过硬的,最终这种不遵守非正式约束的行为对企业利润的影响是相当小的。
实施机制对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影响是很大的,前文我们假设正式制度的实施机制是完善的,当这样的实施机制本身存在问题的时候,正式制度便形同虚设,那正式制度规定的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也不会落到实处。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下,为减少成本会不去承担社会责任。如果实施机制能切实有效地使正式法规产生作用,就意味着,一旦企业不承担规定的社会责任,它就会面临更大的成本。
3.制度决定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
企业在决定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为的时候,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的,在正式制度设计是完美的假设前提下,企业一定会承担正式社会责任。而对于非正式社会责任企业要视其成本收益关系决定是否承担,如果非正式约束不能影响其利润或影响较小,企业会不承担或较少地承担非正式社会责任;如果非正式约束对企业的利润影响很大,企业会承担较多的非正式社会责任。
要使企业的自身利益与社会利益一致,仅靠非正式约束的作用是有限的,企业的非正式社会责任是极其不确定的,受到多种因素的干扰,且大多数企业没有主动承担非正式社会责任的动力。企业的正式社会责任是相对确定的,只有在正式制度设计不完美的情况下,才会产生企业不承担正式社会责任也会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因此,企业自身利益最大化与社会利益最大化不一致的问题,要通过非正式制度向正式制度的转变以及正式制度设计的改善来解决。这就涉及到制度变迁的问题。
三、制度粘性与企业社会责任
1.制度粘性的提出与解释
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用正统经济学的“供给―需求”分析来研究制度变迁问题。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制度安排需求主要来自于公众,公众往往期望企业承担比现有制度安排更多的社会责任;而制度安排供给者主要是政府,政府根据多方因素平衡来决定企业承担多少社会责任,决定什么样的制度安排。这样,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制度安排供给与需求是不一致的。本文沿用西方经济学“粘性”的概念,把这种制度安排的这种供求不一致现象称为制度粘性。
诺思认为,从认知和组织制度变迁到启动制度变迁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就是制度变迁的时滞,制度滞后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历史上经常出现的一种现象(卢现祥,2003)。诺思解释了产生制度粘性的一个主要原因,即从制度安排的需求到制度安排的供给的时间差。由于政府与公众对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认知总是不一致的,政府从了解公众认知、理解公众认识、调整自已的认知到调整制度安排肯定是有一段相当长的时间。这样,便产生了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制度供给时滞,制度安排不能及时根据供求状况进行调整。
即使不存在制度供给的时滞,制度安排在长期内也不一定会按照公众的期望进行调整。可以用美国经济学家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来分析制度供给问题,这里的制度供给类似于政府出台一项政策。政策的需求者是公众、政策的供给者是政府,公众通过议员向政府反映对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由于不同的议员代表不同的利益集团,都寻求对自己利益集团有利的政策结果。比如代表企业的利益集团可能要求承担较少的社会责任,代表工人的利益集团可能要求企业更加关注工人的工作和生活,而代表农民的利益集团可能要求企业尽可能减少污染的排放等。总之,无法权衡所有的利益集团,政府对于企业应当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的认知很难与公众的认识一致,因为公众的认知也是多方面的。因而,政府也无法设计一个符合所有公众要求的制度安排。这样,制度安排的供给总是与制度安排的需求不一致的。
产生制度粘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在提供新的制度安排并相应地建立实施机制是有成本的。制度变迁是一种复杂的社会活动过程,其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其成本构成和成本水平也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制度变迁的风险很大。制度供给的成本至少包括:规划设计的费用、清除旧制度的费用、消除制度变革阻力的费用、建立实施机制的费用,以及其他一些不可预知的费用。由于这种提供制度变迁的成本很大,而收益是非常不确定的,即使发现了这种供求的不一致,政府往往不会产生制度供给的动力。
2.制度粘性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影响
制度粘性的长期存在意味着非正式制度难以向正式制度转变、现有的正式制度难以改善,因此对企业来说总是存在着正式社会责任和非正式社会责任,正式社会责任的承担取决于正式制度设计和实施机制的完善程度,非正式社会责任的承担取决于企业自身成本收益分析。
制度粘性的存在给企业创造了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既定的制度安排决定了同类企业的正式社会责任都是一样的,但是每个企业面对的非正式社会责任都不一样。企业可能通过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来产生差异,形成竞争优势。公众普遍期望企业承担一些他们认为必要的社会责任,比如严格控制污染、关心消费者健康等。如果一家企业在这些方面都做得比别的企业更好,公众会对该企业产生好感,而更愿意购买该企业的产品。
值得强调的是,这种收益往往是一种长期收益,需要企业主具备战略的眼光。
参考文献:
[1]潘成云:战略营销管理――原理、方法和实证[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120
[2]Milton Friedman.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Business is to Increase its Profits[J].The New York Times Magazine, September 13, 1970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
一、选题背景及国内外研究现状
2008年5月12日,在我国的四川省发生了强烈大地震,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此后全国乃至全球都展开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献爱心大捐赠活动。原来的万科,其捐赠的数额较低,但是由于受到舆论的压迫,又改变了原来的做法。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企业是否应当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应当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企业应当如何承担社会责任。
二、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一)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定义
企业社会责任被称为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最早于1924年由美国的谢尔顿提出,几十年来国外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广泛研究,取得了大量成果,并被立法和司法实践确定下来。所谓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指企业在谋取自身及其股东最大经济利益的同时,从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出发,为其他利害关系人履行某方面的社会义务,如为消费者提供丰富、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广大消费者不同的需求;重视对企业雇员劳动权的保护;同其他竞争者公平竞争并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社区关系,促进社区发展;关心和赞助慈善事业;促进市场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等。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可以帮助公众、投资者、监管者等利益相关人了解情况,更好地决策。同时会使越来越多的普通大众和投资者、监管者明白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最终促进企业改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水平。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的现状与不足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制度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2006年9月25日深交所颁布实施《上市企业社会责任指引》。从实际履行情况看,2008年截至11月,已有121家中国企业了社会责任报告,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将近翻了一番。
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如:企业对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内容的认识还很不到位,报告内容比较散乱,存在相互抄袭、语言修饰等现象;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定性的结论多,定量的分析少,纵向和横向的对比较少,过于简单,还远不能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社会责任情况的需求;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也缺乏必要的监督。
(三)影响社会责任披露信息的因素
1、企业自身的财务绩效
2、企业的行业属性
3、企业的规模
4、独立董事的比例
(四)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方式
目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方式有很多,如在企业网站有关企业社会责任表现方面的信息,在财务报告中附加社会责任信息,制作专门的环境报告,劳工情况报告,还有就是社会责任报告。最有效最全面的就是社会责任报告的形式了。
社会责任报告是相对于企业的财务报告而言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主要是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会计信息,为投资者决策提供依据。信息披露的方式还包括显示信息的方式,应当为使用报告的利益相关者所能理解,并且方便取用,利益相关者无须大费周折便能找到想要的信息;信息的叙述方式,应当为对企业及其活动有合理认识的利益相关者所理解。采用图像及综合数据表,可使信息便于提取和理解。
(五)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原则
为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用性,必须首先对报告的原则进行规范,上市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应当遵守以下几项原则。
1、重大性原则
报告披露的信息应当反映企业对经济、环境及社会的重大影响,或是对利益相关者的判断及决定有重要的影响。判断信息重大与否,应当综合考虑各种内在和外在的因素。
2、完整性原则
报告的信息应当包含所有利益相关者所需要的与其利益相关的信息,应当足以反映企业对经济、环境及社会的重大影响,以确保利益相关方能够根据这些信息做出判断、决策和行动。
3、可比性原则
报告中各项内容及信息应经过筛选、整理,报告形式应前后一致,具有可比性,以利于利益相关者分析。
4、及时性原则
相关重大信息应适时发放,以利于利益相关者做出决定。信息是否有用,与披露信息的时间能否让利益相关者有效地根据信息做出决定息息相关。因此,对利益相关者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应当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
三、德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
(一)德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
德国企业的年度报告中,除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审计报告之外,还有一个部分是股东报告,它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在报告期间内企业内部和企业外部所发生的重大事件;第二部分是就是“社会报告”(即社会责任报告),包括雇员信息、环境报告等信息。
1、雇员报告。法律要求企业管理层向雇员代表提供信息,最重要的一个法律是1972年《工作章程法》,该法第43段规定,企业管理层至少每年一次向雇员代表报告企业的雇员政策、社会政策、经济状况和企业前景,如果涉及企业机密,可以不披露相关信息。
2、环境信息。企业的环境信息要向政府强制报告。
3、其他信息的披露。除了雇员报告和环境信息,其他信息的披露是自愿的。
(二)德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形式
Dierkes M.(1979)描述了德国企业所采取的三种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形式:社会责任报表、传统报告、目标社会责任报告。
1、社会责任报表。该份报告是以货币形式报告了企业在反对污染、雇员关系、与一般大众的关系等方面所发生的成本和获得的收益。而近些年来,使用社会责任报表的德国企业几近消失,其原因是没有大家公认的对社会福利的计量方法、指标体系。
2、描述性报告。描述性报告是更加谨慎的方法,通过收集信息,然后定期或者不定期公布这些信息。这个方法的缺点是没有考虑特定报告使用者的需求,企业只是提供可以收集到的尽可能多的社会责任信息。
3、目标社会责任报告。这种披露形式除了对企业所从事的社会责任活动进行详细披露之外,还详细列示了企业未来的社会责任目标,该模式被称为“目标社会责任报告”。
(三)对我国的启示
第一,推动我国企业责任信息披露框架的建立。制定部分重要信息强制披露的规章制度,然后继续鼓励其他信息的资源披露框架。由于目前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欠佳,因此,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积极性不高,这就必须利用政府强制力进行推广。
第二,继续鼓励企业的自愿披露。从德国经验不难看出,新闻媒体,政府的态度、媒体的宣传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是有一定促进作用的。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需求层次理论;强化理论;公平理论;利益相关者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盲目追求自身经济利益,忽视社会、环境因素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各种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事件屡见不鲜,雀巢碘超标、宝洁“SK-II”风波、安徽劣质奶粉等事件导致的后果更是触目惊心。在当前国际、国内环境下,如何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使其在发展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具有一个较高的起点,以利于其长远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成为社会各界所关注的一大问题。
一、企业社会责任概念
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在动态中不断发展和丰富的概念,国内外对其表述千差万别。
国外,卡洛尔(Carroll)为了将企业的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协调起来,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层次模型,他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包括了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与自由决定的责任,这也成为其他许多学者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思想基础。国内,学者卢代富把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界定为企业在谋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公益的义务,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种相互关系,是以企业的非股东利益相关者为企业义务的相对方。
二、基于激励理论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分析
(一)需要层次理论
根据需要层次理论,人的需要是分层次,因而可以认为企业的需要也是分层次的,而为了满足企业需要引发的社会责任应当也是分层级的,这里我们借鉴陈迅、韩亚琴的企业社会责任分级模型把企业社会责任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基本社会责任即法律责任,并将经济责任纳入其中;二是中级社会责任即道德责任;三是高级社会责任也即慈善责任。
(二)强化理论
强化理论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解释相对直观。当企业很好地履行了其社会责任时,利益相关者会对其行为给予支持和奖励等正强化手段,以使这些行为得到进一步加强后重复出现。当企业没有履行其社会责任,给利益相关者带来危害时,他们则会采取批评、罚款甚至将企业解体等负强化手段,以使企业反思其行为,直至消除企业逃避社会责任的心理,更好地配合履行责任。
(三)公平理论
不同企业在社会责任履行上的产出和投入是不同的,即使是同一个企业在不同时期的产出投入比也存在差异。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会进行横向和纵向的比较来评价结果是否合理,以调整自己的行为。横向比较如下式所示,只有当下式成立时,企业才会认为公平产出(本企)投入(本企)=产出(他企)投入(他企)。
当感觉本企业对履行社会责任的产出投入比小于其他企业的产出投入比时,本企业就会认为不公平,可能会要求增加自己的产出或者减少自己在履行社会责任时的投入,也可能会要求减少别人的产出或者增加其投入,以使两边趋于相等。当等式左边大于右边时会采取相反的行为。纵向比较与此类似,当现在的产出投入比大于先前的产出投入比时,则会继续增加投入;反之亦然。实际操作当中一般是增加或减少自身投入。
上面三种激励理论分别从内外部作用下的企业需要、利益的博弈和比较三个方面对不同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差异进行了分析,结合激励的过程得到的。
三、对策建议
(一)企业自身
主要包括股东、管理者。
第一,股东和管理者要认识到企业只有从上到下树立强烈的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和以人为本、和谐企业的理念,提高对责任竞争力重要性的理解,并将其植根到企业文化和日常事务当中,营造强烈的社会责任氛围,才能保障其长期利益和企业的长远发展。
第二,股东和管理者要推动自身和企业需要向更高层次发展。在股东利益得到保障的同时,要遵守法律规定,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签订公平的劳动合同,保护其合法权益,生产良心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并做好基本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提高责任产出信心,抛除侥幸心理。正确理解其他利益相关者权益的重要性及其与自身利益的关系,认识到其他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的利益是一致的,不是相互对立的。
第四,正确认识不公平现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由于各利益相关者之间信息的不对称性和对信息理解的主观性的存在,加上环境复杂多变的作用,要想实现完全的公平是不可能的,企业应从自身以及社会的长远利益考虑,加强责任盈利能力,提高责任产出,才会感觉到真正的公平。
(二)其他利益相关者
主要包括政府部门、消费者、员工、社区、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
第一,积极引导企业需要的发展。引导企业需要的发展首先要引导好股东和管理者需要的发展,利益相关者要提高社会责任意识,积极自身需要反应到对企业各项工作的要求当中,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责任氛围,以合力来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第二,积极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做好监督工作。政府部门要加强法律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并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一起,通过行业年会,新闻报刊等方式全面做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工作,并做到公开公正,令人信服。
第三,积极参与到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中。政府部门要及时适当的调节对各种企业支持的,增加对公共物品和处于弱势地位的企业的投资,而不能导致差距过大。
结语
2011年,中国100强系列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平均分由17.0分变为19.7分,稍有进步,但社会责任整体水平仍然较低,近七成企业仍处于“旁观”状态,严重缺乏社会责任感。面对当前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理念和履行现状与经济高速增长的局面不相适应的情况,我们必须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是以企业为主体,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来承担的,只有整个社会有更多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行动,并在各利益相关者自身和相互之间达到平衡时,才能真正保护好所有人的利益和环境这个我们共同的家园。(作者单位:江西农业大学)
参考文献
[1]申林.组织行为学与人事心理[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4
关键词:社会责任;奥林匹克运动
中图分类号:C9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8)06―0075―03
一、奥运社会责任理念提出的依据和意义
奥运社会责任理念根源于社会责任理论。社会责任理论源于美国,是20世纪40年代由“新闻自由委员会”提出的,《自由与负责的报刊》是其标志性著作。这一理论是对自由主义理论的一种修正,其目的一是防止资本主义传媒垄断所带来的社会矛盾的日益激化;二是防止媒体内容的进一步低俗化,以保证社会道德和精英文化不致没落。这一理论认为,大众传播必须对社会和公众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能一味追求自身利益而置正义和品位于不顾。其要点包括:大众传播是具有很强公共性与公益性的社会活动,所以对社会和公众负一定的责任是大众传媒机构的义务;媒介应当在其传播活动中坚持和贯彻真实、准确、客观以及服务于公众等专业标准;媒介须遵守现行政治和法律制度,对有关社会犯罪与宗教或种族歧视的话题不得有煽动性的内容;要求媒介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是受众不可剥夺的权利。社会责任理论为奥运社会责任理念的提出提供了理论支撑。
奥运社会责任理念的提出有助于推动国际社会责任运动的发展。奥运会起着催化剂作用,在体育竞技场搭建起交流对话的平台,在体育竞赛的交流交往中,催化不同文化的交流、理解和尊重,推动国际社会责任协同发展。诚如顾拜旦在《奥林匹克》中指出:“奥林匹克的宗旨是使体育运动为人的和谐发展服务,以促进建立一个维护人的尊严的、和平的社会。”他坚信,这一伟大的社会文化运动能够促进个体的人的和谐发展,能够促进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人与人的沟通与合作,从而为建立一个和谐的更加美好的世界服务。借助奥运这一平台能在全球范围内形成统一共识,更有力地推动全球社会责任运动的开展。
奥运社会责任理念的提出是国际奥林匹克运动深化发展的需要。旗帜鲜明地倡导社会责任,将会为奥林匹克注入新的活力,丰富奥林匹克的内涵。一方面,奥运社会责任是奥林匹克运动和奥林匹克主义应有之意,从奥林匹克诞生之日起就是其内涵之一,也是它的主要内容,奥运社会责任的思想来源于奥林匹克,也是对奥林匹克本身价值的回归,随着时展不断丰富和拓展,逐渐形成了体系。另一方面,奥林匹克运动的职业化、商业化、政治化是造成奥林匹克道德失范行为的内在原因,人们在充分挖掘奥林匹克的商业功能和政治功能的同时,却忽视并弱化了最能弥补其负面影响的也是原本最重要的教育的功能。为了实现奥林匹克理想,顾拜旦从他恢复奥林匹克运动开始,就是以教育为主线。他认为“在现代人生活中最重要的是教育”。从这一思想出发,他的基本目的不是以奥林匹克运动去推行竞技运动,而是把竞技运动纳入教育,进而把体育纳入一般教育。今天讲奥运社会责任实际上就是弘扬顾拜旦提出的社会责任。
奥运社会责任理念的提出是对“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最好注解。北京提出的“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三大理念正是根据“为人的和谐发展,以促进建立一个维护人的尊严的和平社会”的奥林匹克宗旨所提出来的。这三大理念都包含了“奥运社会责任”的元素。其中,“科技奥运”和“绿色奥运”是北京奥运会取得成功的物质性硬件保证,二者共同构成“新北京”外在要素,“人文奥运”理念是北京对奥运会的一大贡献,是“新奥运”的重点表现内容,也是北京奥运会的努力方向和总体要求。其基本涵义就是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传播奥林匹克知识,展示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展现北京历史文化名城风采和市民的良好精神风貌,推动中外文化的交流,加深各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的身体和心智的和谐发展。
奥运社会责任理念的提出也是奥运自身优势使然。奥林匹克运动汇集了全人类的体育梦想。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奥运会以竞技的形式,将不同肤色、不同文化背景的民族紧密联系在一起,对人类的社会活动,对人类文明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奥林匹克运动已成为参与国家和地区众多,具有巨大吸引力、穿透力和凝聚力的一项全球性活动。如此广泛的群众基础,让奥林匹克运动成为最有号召力的平台。奥林匹克运动的宗旨受到全球的普遍认同,有利于推动社会责任的发展。奥林匹克运动的目的并不仅限于促进这一运动的参与者个人的发展与完善,还要承担起更大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这就是促进不同国家、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了解,从而促进和维护世界和平。在奥运会这个平等的舞台上,有利于世界各国平等的交流,更好地产生一种协同作用,从而有利于国际社会责任和谐发展。奥运社会责任的提出有利于奥林匹克精神和国际社会责任运动的相互促进。
二、对奥运社会责任的片面化理解
提出奥运社会责任既为北京成功举办一届最具特色的奥运会提供理论保障,又将为世界各国留下一笔十分珍贵的理论财富,促使人们重新重视奥运会的原始价值,重视奥运在商业、政治和竞技功能之外的社会责任功能。但在看到提出奥运社会责任的重大意义和影响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和纠正对奥运社会责任的片面化理解。具体而言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短期化行为。这种观念将奥运社会责任理解为奥运期间的理念。现代奥运自发源之初,就在不同领域承担起了社会责任的弘扬和实践功能,超出了奥运会本身的范围。奥林匹克自诞生以来,就与社会责任息息相关,奥林匹克所体现、所履行的社会责任也不断扩大,从最初的保障人人公平接触体育,挑战自我,到确立友谊、团结、公平的竞争原则。奥林匹克在关注人本主义、教育主义的同时,也将触角延伸到和平、环保等方面,如第62届联合国大会186个会员国共同联署的《奥林匹克休战决议》、国际奥委会甚至在1996年将环境保护写入《奥林匹克》,列入国际奥委会主要任务之一。奥运社会责任理念将社会责任这一隐含在奥林匹克背后的主题明确提出,是对数百年奥林匹克的完美阐释。正如顾拜旦曾表达过的,奥林匹克一个基本功能就是教育。通过体育活动的形式来教育民众、传播文化,最终促使许多基本理念在奥运这一平台上被放大,进而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遵循的原则,譬如和平团结、妇女平等、环境保护等理念,持续影响着人类社会。
二是地域化行为。这种观念把奥运社会责任等同于奥运主办国的事情,人为地将其地域化。毋庸置疑,每届奥运会的奥运社会责任履行与主办国于系最大,在主办国中的影响也最深,但这并不能等同于奥运社会责任就是主办国的义务,其他国家可以袖手旁观。2008年在北京举行奥运会,虽然在北京,但是这个奥运
会不是中国的奥运会,是世界的奥运会,是世界体育界朋友们的一次大聚会,是世界各国运动员展示自己的高超技艺的一个平台,是世界各国年轻的朋友们在一起交流友谊、促进和平的一个机会。奥运社会责任是一个全球性的理念,奥运主办国只是发挥纽带和中心作用,每届奥运会举办之时,都会有大量的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代表与主办国频繁互动,就一些诸如环保、人权、慈善等在内的奥运社会责任进行交流。毫不夸张地说,如果奥运社会责任只是主办国的一国之责,那么奥运会也就不会是一个世界性的盛会了。
三是企业化行为。这种观念认为奥运社会责任仅仅是奥运赞助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与其他社会主体无关。奥运社会责任不能狭隘地被理解为企业的责任,其实践主体是奥林匹克大家庭的每个成员,既包括国际奥委会、各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等奥林匹克相关组织以及工作人员、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也包括相关国家、地区的组织和公众,均有义务履行奥运社会责任。企业要一马当先地履行奥运社会责任,每个公民更要积极参与。
四是政治化行为。这种观念认为奥运社会责任不仅仅是要关注体育赛事,还应着力解决国际上的政治问题。尽管奥运会政治不可避免,但体育本身必须是主体。如果政治成了主体,那么奥运会的存在就没有什么必要了。奥运会在西方产生,也在西方发展,大多数西方人对这一点应当是清楚的。但是在西方的自以为代表着至高无上道德价值的人眼中,奥运会不再是体育,而是政治,或者说体育只是要达到他们想像中的政治目标的手段而已。所以,尽管奥林匹克运动的先驱者们力图摆脱政治,但是奥林匹克运动在由理想走向现实的过程中,就不断卷近政治的旋涡。如1936年的柏林奥运会被希特勒用以向世界炫耀自己实力的舞台,为德国法西斯施放和平烟幕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客观上替希特勒作了粉饰和宣传。1980年莫斯科奥运会因前苏联入侵阿富汗而遭不少国家抵制,而1984年的洛杉矶奥运会反过来也遭到前苏联、东欧及古巴等国的抵制。冷战结束后,世界格局发生了新的变化,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有了一个相对平和的国际政治环境,但这并不意味着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从此就摆脱了政治的纠缠,因为在体育与政治的互动关系中仍然存在着人道主义、种族主义、国家和国家利益等“文化触点”。因此,对当今社会中存在的体育泛政治化和过度政治化倾向,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否则,国际奥林匹克运动必将误入歧途,甚至走向没落。
三、践行奥运社会责任理念的思路和对策
企业要积极担当社会责任。中国要办好奥运,离不开企业的支持,尤其是国有支柱型企业;而普及奥运社会责任理念,推动奥运社会责任行动正好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发挥社会责任的大好时机。不过,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刚刚起步,还有很多企业缺乏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对企业与社会关系的定位认识不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些企业对社会责任避之唯恐不及,有些企业的盈利甚至以巨大的资源消耗和严重的环境污染为代价,给社会造成长久的不良后果。这表明,唤醒和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
向世界宣传中华民族的普世价值观。中国的儒家文化源远流长,其重视道德教育和品格培养、重视从人心治理出发,从根本上解决社会问题的思想,正日渐成为和谐世界所需要的一种“价值观”,为全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合作奠定了基石。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继承和发扬了中国传统文化价值观中的精髓,其实质就是“以人为本”,恰恰正是普世价值观所蕴涵价值的实践体现。因此,我们要抓住北京举办奥运会这一良好的机会,积极把中华文明推及世界,推动国家和社会的再进一步开放,展示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和灿烂文化,展示我们改革开放伟大成就,让全世界更进一步了解中国的重大变化,推动国际社会重新认识中国、认识中华文明,扩大中国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同时也加速国际社会责任运动发展。
中国要为奥林匹克作出自己独特的贡献。奥林匹克虽然起源于西方,但它始终服务于全人类。i00多年来,世界上许多国家和民族都为奥林匹克的发展作出不同形式的贡献,奥林匹克也因此成为全人类的文化。中国作为有着5000年的文化和悠久的体育传统,有着占世界五分之一的人口,理应对奥林匹克作出更多更大的贡献。奥林匹克是不断发展的运动,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无论是形式、内容还是规则,都要不断地有所改革,有所创新,有所前进。但在奥林匹克运动中,西方的信仰、精神、传统、竞技内容及规则始终占据主导地位。长远看来,这种状况将不利于奥林匹克的普及和传播,也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中国的体育工作者有条件、有能力将中国的体育加以科学地总结和宣传,将民族化上升为世界化,在西方的体育中融入东方的精华,创造出有中国特色、中国气魄,能够走向世界的体育运动,为奥林匹克作出自己应有的独特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