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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幸福乡村;文化建设;群众生活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1)18-0278-01
农业农村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化农村改革,直接关系到民生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加有效地彻落实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以及衢州市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城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的有关精神,江山市委市政府在前期充分考察调研、分析论证的基础上,2008年制定出台了以富裕、满意、美丽、文明、和谐“五村联创”为主要内容的创建“中国幸福乡村”的行动纲要和实施意见,努力把江山打造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样板之一。
一、创建“中国幸福乡村”是提升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
创建“中国幸福乡村”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层面和层次,包含了诸多主体及要素。具体有五项内容:一是农业产业提升创富裕乡村;二是农村环境提升创美丽乡村;三是公共服务提升创满意乡村;四是精神文明提升创文明乡村;五是基层基础提升创和谐乡村。村级文化建设是中国幸福乡村创建的重要内容,并为幸福乡村创建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在推进幸福乡村建设中,要切实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着力实现和保障农民的基本文化权益;着力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使其成为幸福乡村建设的中坚骨干作用;着力营造良好的农村文化环境和文化氛围,重振乡村精神,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建设中国幸福乡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推进中国幸福乡村建设进程。
二、创建“中国幸福乡村”的重要意义
创建“中国幸福乡村”,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推动城乡结构转型升级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江山市创建“中国幸福乡村”,从产业增收、公共服务、农民素质、环境整治、基层基础5个方面,整体推进全市农村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归根结底是在农村层面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机结合和协调发展,顺应“三农”发展趋势,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为实现江山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创建“中国幸福乡村”,是结合江山市实际,对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的基础上,针对现实工作中亟需调整改善的薄弱环节制定的一整套完整的切合农村改革发展方向的提升方案,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浙江省、衢州市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政策的有力举措。
三、农村文化建设是中国幸福乡村建设的前奏曲
农村文化活动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既充实了农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又增强了农民的幸福感,为幸福乡村建设提供了新鲜血液,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人际关系,实现了心身和谐与人际和谐,文化建设是以人民群众自身为活动主体,以娱乐方式为主要内容,以满足人们精神生活需求为目的的文化,是人们表达喜怒哀乐等思想感情的重要手段,具有娱乐审美、宣传教育、文化传承、生活实用的功能。幸福乡村建设要让农民过上新生活,不仅要有丰富的物质生活,还要有充实的精神生活,群众文化具有沟通人际关系、宣泄情绪、调剂精神、陶冶情操、平衡心态的作用,建设农村基层文体俱乐部,广泛开展以农民为主体的自娱自乐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可以架起沟通人们心灵的桥梁,施行人文关怀的情感抚慰,更好舒缓压力,凝聚人心,化解矛盾,增进融洽,充实的精神世界,进一步促进新农村乡风文明。增强农民的幸福感和乐趣感,从而为增加乡村建设提供精神支柱。
四、文化建设是中国幸福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农村改革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充分保障农民的自,把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作为制定农村政策的首要出发点,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放活”农民和农村经济的政策措施,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带来了农村的历史性巨变。
第一个“放活”是放活土地。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家庭联产承包制,实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农村经济制度,给予农民组织农业生产的自和农产品的收益权。这一改革,打破了一潭死水、培养懒汉的“大锅饭”制度,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生产力空前解放,劳动生产率得到极大提高。
第二个“放活”是放活经营。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废除统购统销制度,给农民以生产经营农副产品的自由,发育农村市场体系,逐步建立宏观调控下以市场为主的农产品自由流通体制。这一改革,本质上是把农民从产品经济、指令经济中解放出来,鼓励农民面向市场发展商品生产,给农民以自由的市场交易权。有力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第三个“放活”是放活领域。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一体化的农村综合发展经济制度。其核心内容是准许农民“离土不离乡”,在本乡本土务工经商、发展多种经营、大办乡镇企业。这一改革,顺应和保护了农民在乡村创业的积极性,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很快成为国民经济的半壁河山,不仅第一次结束了商品短缺的历史,而且使我国整个工业化的道路发生了历史性的转折。
第四个“放活”是放活空间。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打破城乡户籍藩篱,促进城乡社会流动,建立“市场配置农村劳动力、资本、自然资源为主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经济制度。其核心内容是准许农民“离土又离乡”,本质是把农民和农村各种资源从本土、从乡村解放出来,给农民以更大的发展空间。这一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在城乡异地创业就业的积极性,各地工业化、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动力。
深化农村改革亟需发掘亿万农民的群体能量,实施第五个放活:放活组织
放活土地、放活经营、放活领域、放活空间,仅仅完成了农村改革的阶段性任务,其深度和广度还远远不够。进一步放活农民,必须从经济领域向社会领域延伸,从放活农民个体向放活农民组织拓展,从充分发挥农民个体的力量向充分发挥农民群体的力量深入。
放活组织,是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的需要。数量庞大同时又是分散化、个体化生产和经营的中国农民,如何进入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已成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面临的一个最大问题。在国际贸易争端中,代表农民进行谈判的,不是政府,而是农民自己的组织。特别是世贸组织规则规定,反倾销诉讼的实施必须得到占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25%以上的生产者的支持。中国农民由于缺少自己的组织,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近年来屡屡发生的针对我国农产品的国际贸易纠纷已说明了这个问题。
放活组织,是立足于中国国情,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是符合我国国情,需要长期稳定的基本政策,要普遍实行土地的规模化经营不是一条现实的路子。那么,我们走现代农业之路惟一可选择的就是要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从而解决“小规模、分散化”的家庭经营带来的农户与市场、生产与技术、政府与农民之间缺乏有效联系的矛盾,避免市场化经营的风险,从而能够比较顺利地走上农业生产和经营的产业化、专业化和规模化的现代农业之路。
放活组织,是适应社会结构转型,构建新型农村组织管理体制的需要。当前,我国农村组织结构及其功能面临着难以解决的内在矛盾和问题:结构上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缺乏维护农民权益的组织;在功能方面主要表现为农村基层组织在承担政府管理职能和维护农民利益方面的矛盾困境。农村组织结构与功能的缺失,是产生农村诸多问题与矛盾的重要原因。放活农村组织,不仅能够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而且有助于优化农村组织结构和功能,提高乡村社会治理的效率,加速推动乡村民主政治的进程,有效增进农民理性维权的能力。
“存而不活”、“生而不长”的农村合作组织
改革开放迄今,我国农村组织体系在调整中转型、在重构中发展,表面上变化很大,但实质上没有取得多少实质性突破。农村组织的总体状况是:“官办组织”僵化不活,自治组织异化存活,民间组织存而不活,自发组织难以存活。
体制强势挤压了农村合作组织的成长空间。计划体制下形成的“全能政府”模式虽然已被打破,但旧体制的惯性将长期存在。民间组织缺乏充分发育的环境和条件。从体制内来看,我国“三农”的管理体制是多头管理、部门分割,从上到下缺少一个综合、统一、集中管理的权威部门。与农业管理体制分割类似,现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分别挂靠在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水利、林业、粮食、供销、科委、科协、工商联等10多个系统,各自为政,矛盾重重,难以实现跨地域、跨系统、跨所有制发展。
立法滞后弱化了农村合作组织的制度支撑。我国目前只对农村基层自治组织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其他类型的农民组织都尚无相关法律规定,从而也就无法以法律形式对农民组织的属性、功能、组织形式、活动方式加以规定,也无法确定其法人资格、法律地位。这种状况导致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
行政过度干预束缚了农村合作组织的活动手脚。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内生于原有体制,走的是政府主导型发展道路,绝大多数是在政府的直接或间接推动下组建的,从一开始就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行政介入对农民合作组织的影响突出反映在对“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合作原则的扭曲上,许多用行政手段“捏合”起来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人心涣散,绩效很差,运转困难,最终导致自行解体消亡。
放活组织必须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制度
放活组织,本质上就是要破除陈旧落后的思想观念,改革过去管得太宽、统得太死的社会管理体制和组织控制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各群体、各组织的创造活力,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成为一潭活水。
放活的前提是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相信农民而不是防范农民,尊重农民而不是代表农民。这是各级党委和政府需要转变的观念。要改变计划体制下形成的“管理者”的惯性思维和“求稳怕乱”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和探索,坚持用市场的办法、民主的办法、法治的办法,多做服务引导和示范带动的工作,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既要放开、放手,又要善于因势利导,加强引导和规范管理,保障农民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为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水平,推进我县“两区”建设,根据市、县文明办的通知精神,根据帮扶村实际情况,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省党校结对帮扶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结对帮扶活动对象
Xx乡Xx村
二、结对帮扶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结对帮扶活动主要内容
1、组织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党校教育培训优势,结合帮扶村实际,积极开展政策法律、农村实用技术、科技文化、道德规范、健康卫生等知识培训,初步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讲文明、守法纪、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2、开展乡风建设与环境整治。指导帮扶村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为内容,以创评“五好家庭”、“文明家庭”为活动载体,广泛开展礼貌、礼仪、礼节主题教育,促进家庭和美、邻里和睦、人际和谐。帮助制定村规民约,建立“道德评议会”、“红白事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反对封建迷信和婚丧大操大办,革除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对照文明卫生标准,帮助建立村民组保洁队伍,促进保洁机制的建立,完善保洁设施,组织村民开展卫生大扫除,净化庭院,粉刷墙壁,打扫房屋。发挥群众自治精神,整修坑塘沟渠,清除残垣断壁,解决农村“五乱”现象,使村貌整洁美观。
3、帮建文化设施组织文化活动。积极帮助帮扶村建设文化大院(室),配备文体器材,努力达到“三室一场”(图书室、活动室、多功能教室、文体活动广场)、“四有一建”(有电视、有音响、有广播、有科技书架,建有宣传橱窗)标准。指导帮扶村开展群众开展自编自演、自娱自乐的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丰富广大干部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
四、工作要求
一、结对帮扶活动对象
Xx乡Xx村
二、结对帮扶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结对帮扶活动主要内容
1、组织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党校教育培训优势,结合帮扶村实际,积极开展政策法律、农村实用技术、科技文化、道德规范、健康卫生等知识培训,初步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讲文明、守法纪、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2、开展乡风建设与环境整治。指导帮扶村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为内容,以创评“五好家庭”、“文明家庭”为活动载体,广泛开展礼貌、礼仪、礼节主题教育,促进家庭和美、邻里和睦、人际和谐。帮助制定村规民约,建立“道德评议会”、“红白事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反对封建迷信和婚丧大操大办,革除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对照文明卫生标准,帮助建立村民组保洁队伍,促进保洁机制的建立,完善保洁设施,组织村民开展卫生大扫除,净化庭院,粉刷墙壁,打扫房屋。发挥群众自治精神,整修坑塘沟渠,清除残垣断壁,解决农村“五乱”现象,使村貌整洁美观。
3、帮建文化设施组织文化活动。积极帮助帮扶村建设文化大院(室),配备文体器材,努力达到“三室一场”(图书室、活动室、多功能教室、文体活动广场)、“四有一建”(有电视、有音响、有广播、有科技书架,建有宣传橱窗)标准。指导帮扶村开展群众开展自编自演、自娱自乐的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丰富广大干部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
四、工作要求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 转移 劳动市场
一、农村劳动力市场改革的起步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城乡之间的劳动力不能自由流动和迁徙,这主要是受当时经济发展战略的制约。建国之后,在几乎没有外部支援的情况下,中国必须通过实行工农产品“剪刀差”来将农业剩余转化为工业的资本积累,以快速实现工业化(林毅夫等,1994)。为了适应计划经济管理的需要,中国采取了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其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对城乡之间的流动进行严格控制,将城乡进行人为的分割。
改革开放以前,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几乎人人都有工作,不存在失业问题。然而,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严重地阻碍了人们的创造性和工作积极性;在户籍制度下,劳动力资源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城乡内部都不能自由流动和实现有效配置;加上计划经济所固有的其他一些缺陷等因素的影响,到上世纪70年代末,中国经济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除了改革,当时中国已经没有了其他选择。
作为改革先锋的安徽凤阳小岗村的“”试验,其实质就是让农民有决定生产的自由,极大地焕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回顾改革过程的初始动机和出发点,可以清楚地看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克服旧体制下人的惰性,从而充分发挥全体劳动者的工作热情,并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最优配置。如果从全球的观点来看,中国对外开放和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的出口贸易,实际上是中国参与全球廉价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将中国富余的廉价劳动力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优化配置。
虽然安徽凤阳小岗村的承包到户只是在旧的农业生产体制下劳动制度改革的一小步,然而,这却是一个大胆的创新,不久就得到中央认可,形成了后来的所谓,并被推广到全国农村。到1984年底,全国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的生产队达到了100%,实行家庭承包制的农户也达到了97.9%(蔡,2008)。
家庭承包制引起了农村劳动供给的巨大变化。第一,改革初期,家庭承包制赋予农民生产经营的自,极大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热情,农民劳动投入大幅增加,劳动生产效率也显著提高。第二,农村劳动力发生了结构变化,改革之前,农业生产以集体或生产队为基本单位,而实行家庭承包制后,生产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因此,除了青壮年劳动力以外,许多家庭里的未成年人口和业已退出生产的老年人口以不同形式也加入到了家庭生产中去。第三,农民的劳动时间安排也更具弹性,农民每天的工作时间可以根据农活的需要自己决定。另外,农业技术的推广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节约劳动力。
上述因素使得农业中的“隐藏失业”在实现家庭承包制之后不久就开始显现,富余农民开始积极自发寻找新的就业机会和转移渠道。可以粗略地将农民的转移渠道分为两种:一种方式是在农业内部转移,即留在农村,但从事非种植业;一种是向农业外部转移,即向城市转移。
农业富余劳动力在农业内部转移的第一种渠道是开展农业多种经营。除粮食作物外,农民还从事林、牧、渔等行业,以此提高家庭收入。第二种转移渠道是发展农村个体和私营经济。例如,一些农民长途贩运农产品或经营日常用品等。个体和私营经营在农村蓬勃发展,打破了农村合作联社等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商业垄断经营,既方便了农民的生产生活,又解决了一部分农民的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另外一个重要渠道是进入乡镇企业。改革初期,社会的生产和生活资料还相当紧缺,乡镇企业作为国有和集体企业的补充应运而生并异军突起,这是中国农村改革开始时所未曾预料到的一个结果。
二、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
改革初期,中国农村劳动力除了向农业内部转移之外,还逐步向城市转移。转移到城市的农民根据转移的动因可以大致分成两类。第一类农民是农村富余人员,当地农业发展空间狭小而人口众多,只能到城市寻找就业机会,因此,这一部分农民是被“逼”向城市的。第二类是农民中一部分具有一定创业精神或具有一定就业门路的人,由于从事农业生产比较利益低,因此,他们积极到城市找工作或从事个体商业,这一部分农民是“主动”转移到城市的。许多流行的观点认为,向城市转移的农民都是农村的富余人员,但事实并不如此。本文认为,转移到城市的一部分农民实际上是相对来说更具有创业精神的人,而且大多数是充满活力和有闯劲的年轻人。其实农村的发展也需要这样的人,他们并不是农村的“富余人员”。
中国农民向城市转移初始阶段的重要特点是,这种转移并非政府有意为之,而是农民自发的行为。当时而言,农村改革本身就是一次尝试,是“摸着石头过河”。对于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富余劳动力转移问题,政府首先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后来逐渐因势利导,并从政策上予以支持。1984年,政府开始鼓励农民到小城镇打工;1988年政府允许农民进城经商(蔡,2008)。农民向城市转移过程中,户籍制度及其与之相关联的社保等福利制度是主要障碍。在一些地方,进城务工的农民可以通过支付所谓的“城市建设费”或投资、购房等获得一个城市户口。但直至今天,由于城市户口所蕴含的各种福利使得农村人口涌向城市,尤其是大中型城市,这又导致大城市进一步严格户口控制。
尽管如此,随着经济发展,农民进城意愿进一步加强,他们仍然在顽强地向城市转移。其主要原因是:一是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并且政府有意无意地实行一种偏向城市的经济政策(陈钊和陆铭,2008;陆铭和陈钊,2004),这使得务农的比较利益低,而城市工作机会多、收入高,农民必然涌向城市。二是城市基础教育质量显著高于农村,大学在城市招生数量也高于农村。但同一所大学在城市的招生分数线却低于农村。农民选择城市,实际上也是在为孩子选择一个更好的受教育机会和未来。三是城市户口所包含的福利待遇,特别是其中的医保和社保福利对农民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四是城市生活质量也高于农村。包括生活用水更洁净、卫生条件更好、交通和娱乐等方面更方便等等。
三、农村劳动力的区域转移
传统二元经济向现代经济的转型过程,也是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农业人口向现代制造业转移的过程。中国改革开放的30年,当然也在经历这种过程。但中国劳动人口的转移具有不同于其他国家的一个特点,那就是,中国劳动力还存在大规模的区域转移,主要是从内陆省份涌向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前期以广东的“珠三角”等为主要流入地,而2000年以后“长三角”也成为内陆地区劳动力主要流入地之一。
中国劳动力区域转移的驱动力主要是东南沿海发达地区高的就业收入。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发展中国家,各地资源禀赋差异大,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受不同优惠政策的影响,加上各地改革进程也不同,地区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广东濒临港澳地区,吸引外资具有先天的历史和地理优势,因此,广东在全国改革中一马当先,外资蜂拥而入,以劳动力密集型出口产品为主的出口贸易带动了广东经济的腾飞。生产劳动密集型产品充分利用了中国廉价劳动力的优势,为中国富余劳动力参与全球资源配置提供了机会。
但目前,中国农村劳动力区域转移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农村劳动力区域转移的主要地区是广东,而广东经济主要依托出口贸易,这对全球经济形势依赖性较强,以外需为基础的区域劳动力转移模式不具有可持续性。今后以内需为基础,或以民营经济为基础的区域劳动力转移模式可能更具有发展潜力。浙江和江苏的经济发展吸纳了大量的劳动力,虽然目前吸纳的农村劳动力规模和广东比还有不小距离,但今后它们有可能成为与广东并驾齐驱、甚至超过广东成为吸引内陆省份农村劳动力的主要地区。
其次,大城市应该发挥区域经济中心的作用,减少对民工进城务工的制度和对农村劳动力的政策性歧视。同时,考虑到目前我国许多大城市在市政公用设施和环境的支撑能力方面已经达到极限,今后可以考虑建设卫星城市群、发展环保型的中小型城市或发展农村小集镇来转移农村劳动力,改变单一发展大城市的政策,从而将经济发展、人口转移和保持生态环境三者有机结合起来。
四、基本的结论和政策建议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劳动力市场的改革历程,有以下几个基本结论。
一是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本质就是突破中央计划经济的束缚,让城乡劳动者在生产上有充分的分散决策的自由。农民可以自由地选择职业、可以自由迁徙到城市或沿海等发达经济地区。改革所焕发出来的亿万民众的生产积极性显著提高了中国的劳动生产率,并促进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而经济的增长又进一步促进了中国就业结构的优化和就业总量的增长。
今后应进一步打破城乡劳动力市场、区域劳动力市场和行业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局面,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是加快中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根本途径。
二是改革的过程也就是市场化的过程。改革初期中国单一公有经济到目前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经济结构,有力地促进了就业结构的多元化,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蓬勃发展,极大地拓宽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渠道。中国目前须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继续降低国有经济的比重,以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渠道。
三是对外开放就是将中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融入全球经济的过程,对外贸易发展和FDI的引进为中国富余劳动力发挥其优势提供了广阔的舞台。由于沿海产业升级的需要,现在中国要把劳动密集型产业通过市场化手段向内地转移,进一步提高开放度,让中国农村富余劳动力更深地融入全球经济分工。
【参考文献】
[1] 蔡:中国农村改革30年――制度经济学的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2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