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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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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实施方案

双碳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 :有线电视双向网改GPON+EOCONUFTTB

中图分类号:F626.3文献标识码:A

随着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应用,目前世界广播影视正处在从模拟技术向数字技术全面转换的关键时期,各国政府正大力推进广播影视数字化,发展广播影视数字内容产业。在国内,相关行业已完成从模拟技术向数字技术的转换,具备了提供音视频服务的能力,广播电视与通信、互联网等行业正处在融合、汇聚、转型过程中。按照2011年国务院《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工作目标要求,到 2015 年,实现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融合发展,全面实现三网融合,普及应用融合业务。在此,根据我个人的工作经验,结合本人参与的贵阳市有线电视双向网络改造的规划与设计,浅谈贵阳市有线电视双向网改设计及GPON+EOC的技术应用。

1网络结构现状:

贵阳市广电网络目前由有线电视HFC网络和数据平台组成,全网共60多万用户,数据平台为部分集团客户提供VPN专线与联网服务。整网共有16个直接管理的分前端,2000多个光节点,若干放大器,网络结构分一级光传输网络、二级光传输网络、分配网三个部分。一级光传输网络是指各分前端之间构建的环型或单链路光传输系统,二级光传输网络是指分各前端机房到光接收机的传输网络,分配网即指光接收机输出射频信号经同轴电缆、分支分配器分配信号的同轴电缆分配网络。按上述网络结构划分,贵阳市广电现有网络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1新建网络:新建网络以1310nm光传输系统为主,也有部分1550nm光传输,除一些特殊区域外,光传输系统主要采用1发4收的网络结构,纤芯按4芯/光机配置,同轴电缆分配网均为集中分配方式。网络结构较清晰,部分网络采用Cable Modem 的技术方式已建成双向网络。2003年以后所建网络基本都属于上述情况。

1.2已进行二级光传输系统双向改造的网络:该类网络改造于2005年,传输系统主要是1310系统,结构与新建网络一样,分配网络没有作集中分配改造。网络采用Cable Modem 的技术方式构建双向网。

1.3已作用户集中分配改造的网络:该类网络改造于2007年,同轴电缆分配网已作集中分配改造,需新增光节点位置已笃定,但目前二级光传输系统网络未作改造,新增光节点位置光缆未布放到位。

1.4多样型网络:该类网络主要是早期建设或平移优化,以及协管网、城乡结合部、郊区、厂矿自建等网络,该类网络技术多样,结构纷繁复杂,技术指标及施工工艺不一。

2网络改造技术方案

根据贵州省广电网络双向网络改造设计规范指导原则及GY5075―2005《城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设计规范》相关标准,拟定贵阳市广电双向网络改造方案:

2.1网络改造原则,

2.1.1先收集现有网络资料,根据现有网络及地理位置划分区域、按不同网络结构类型、先易后难、先集中、后分散,总体规划,逐步分期实施;

2.1.2采取FTTB光纤到楼栋,GPON+EOC 构建双向传输系统;双纤三波(注:一芯用作广播电视下行传输,波长为1550nm;一芯用作双向数据传输,下行波长1490nm,上行波长1310nm);

2.1.3充分利用原有网络资源,调配好原有1310nm传输系统的继续使用,后期视具体需求再作1550nm光传输系统转换,对于树枝型同轴电缆分配网络在改造前期暂时不作用户集中分配改造。

2.2 网络改造模型及方案:

2.2.1组网模型,组网结构模型如下图所示:

2.2.2组网模型分析,组网模型如图2-1所示,原则上由分前端、光分节点、光节点、同轴电缆分配网四个部分组成。在实际改造过程中,首先应遵循充分利用原有资源的原则,对于结构比较清晰的网络,改造前期先利用原有1310系统,原光节点保留,下行广播传输系统暂不作改变,将现有光节点作为图2-1模型中的分光节点,将光缆从现有光节点布放到楼栋,并利用原有光机1芯备用纤芯作数据业务传输,实现光纤到楼栋,将ONU和EOC安装到楼栋,同时分割同轴电缆分配系统,实现双向数据通道传输,后期视新业务发展逐步再下移光接收机位置,配合各分前端建设调整光传输结构,保证用户业务需求带宽。对于结构复杂的网络,则根据用户需求,若为集中的优质用户,则一步到位,实现光纤到楼栋,按图2-1组网模型所示构建网络,对于城乡结合部或远郊及低端用户或即将拆迁等存在不确定性因素的用户,则暂时不予改造,待后期根据具体情况再制定网络改造方案。

2.2.3 网络模型光缆纤芯配置,按图2-1所示模型组网,原则上到分光节点光缆纤芯按8芯/分光节点配置,到光节点按4芯/光节点配置,实际改造过程中本着充分利用原有光网络资源的原则,即到任一分光节点光缆富余纤芯≥1芯,则二级光传输系统可暂不作改造,待将来网络确需扩容时再考虑补充支干光缆到分光节点即可。

3工程案例图析

贵阳市有线电视双向网改工程实施案例如图3-1、图3-2与图3-3所示,大部分小区均只需在小区原有光节点位置增设ODN(1×8),即将原有光节点当作图2-1模型中的光分节点,原有光机保留,待后期业务发展需求时,再考虑将光机下移至楼栋ONU位置,将光缆从原有光节点位置布放至楼栋(FTTB),并在楼栋安装ONU、EOC设备,同时分割同轴分配系统实现双向数据通道传输,满足用户高清互动电视点播、VOD视频点播、时移电视等新业务需求。对于已作用户集中分配改造,二级光传输系统仍未改造部分的网络,则需从既有交接箱或熔接盒新布放支干光缆到原设定新增光节点位置,同时作图3-2所示的光纤到楼栋改造即可。

4 结语

按上述方案对贵阳广电网络进行升级改造后可对90%以上的用户提供双向传输通道,将成为贵阳广电多业务发展强大的传输技术支撑平台。将使全市新型信息产品和网络服务不断涌现,如电子政务、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项目、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和服务平台等,全市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得以迅速提高,网络信息传输安全和文化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信息产业、文化产业和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民群众享有更加丰富多样、便宜经济的信息和文化服务。

参考文献

[1] 贵州省广电网络公司双向网络升级改造设计规范

[2] 刘增基 周洋溢等 光纤通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双碳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一是深化研究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年初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继续通过备案管理的方式,推出了一批经国家认可的自愿减排方法学、交易机构、第三方审定核证机构以及自愿减排交易项目。2011年11月,我委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启动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各试点省市都编制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交易管理办法,加快开展总量设定、配额分配、报告与核查体系建设、登记注册系统和交易平台建设等基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目前7个试点已经全部启动上线交易。截至2014年6月29日,已启动交易的试点省市累计总成交量约856万吨二氧化碳,总成交额约3.38亿元。与此同时,我委着手开始全国碳市场的建设,已经启动制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研究全国碳交易总量控制目标及分解落实方案,继续研究制定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指南,开发建设国家碳交易登记注册系统。今年1月,我委下发通知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为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等相关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二是进一步推进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继续推动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落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总体指导和协调。组织开展低碳试点进展分析,研究制定关于深化低碳试点的指导意见。各试点省市以尽快实现试点地区的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目标或碳强度显著下降为目标,倒逼调整产业结构、节能提高能效、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森林碳汇。试点省市初步探索了碳目标逐级分解考核评估、投资项目碳评估、产品碳认证、企业碳排放报告制度及碳排放管理平台等体制机制创新,较好地实现了控制排放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

三是探索推进低碳工业园区和低碳社区试点。与工信部联合组织开展了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工作,组织低碳工业园区试点评审,研究制定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和配套政策。组织开展了低碳社区试点,正在编制《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争取尽快印发各地方。

四是实施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组织制定低碳产品认证技术规范,并在广东、重庆、山西、辽宁等省市编制地方低碳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开展低碳产品认证推广和应用示范。为推动温室气体排放管理的标准化工作,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14年7月成立,主要负责我国碳排放管理领域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相关国际组织在国内的标准技术归口及其他相关的标准化工作。

五是积极参加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与国际合作。全面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主渠道的谈判,在谈判中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坚决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与各方一道努力推动谈判进程。在气候变化对话与国际合作方面,通过各种双多边渠道与发达国家开展对话沟通和务实合作。中美两国气候变化对话合作取得新进展,在刚刚结束的第六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中美双方召开了气候变化问题联合特别会议,了工作组进展报告,并达成了多项气候变化相关成果。与欧盟、澳大利亚、英国、法国、德国、瑞典等开展了双边对话和务实合作。通过开展“南南合作”,利用“基础四国”、“立场相近发展中国家”等磋商机制以及双边对话,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整体团结。

双碳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今年上半年,我局围绕“谋改革、促发展、稳增长、惠民生”稳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强化宏观谋划,发挥协调参谋作用

一是全市率先系统性开展“找短板、补短板”活动,出台《北仑区“找短板、补短板、促提升”专项活动方案》;会同区委政研室为区委全委会拟订“关于补短板创优势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实施意见”报告草案。二是完善“十三五”规划纲要并推进宣传,做好专项规划审核和实施。三是争取北仑利益最大化,深化研究制订铁路“平改立”配套工程实施方案,及时沟通铁路部门,谋划研究甬舟铁路线位方案,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开展征迁调查和交通导改工程前期工作。四是推进重大项目谋划,督促形成镇海炼化成品油基地、中营风电旅游方案,推进工业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国家试点、公共实训中心项目等PPP项目谋划落实。五是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完成《北仑区参与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的思考》、《合理进行土地收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的建议》、《我区产业基地管理机制建议》等。

(二)抓好项目管理,统筹推进有效投资

一是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实行区域和行业部门双重考核,1-6月区本级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37.8亿元、增长12%,占全年目标53.3%。北仑区(含大榭、保税区)完成381.6亿元,增长9.7%。二是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年度安排重点项目133个(建设92个,前期41个),上半年完成投资112.4亿元,占年度计划51%。吉利7DCT(二期)、拓普悬架系统生产项目、澳玛特高精冲床项目、宁波大学梅山校区等8个项目开工,海越丙烯球罐扩建、台化年增50万吨PTA技改和海天中大型二板机塑机项目等10个项目建成投产。中宅矿石码头二期、北仑港区通用泊位改造工程等4个项目有明显进展。三是优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通过简化审批、过程考核、问题反馈、综合协调,实现新开工项目25个,建成11个,完成投资16.86亿元。四是深化企业投资审批服务。上半年,共核准、备案包括镇海炼化算山码头新建原油储罐、信润石化协和码头改建、拓普集团汽车智能刹车系统和电子真空泵等企业投资项目102个,总投资117.6亿元。

(三)完善平台政策,促进产业优化发展

一是政策研究落实。制订《关于扶优扶强支持龙头骨干企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实施细则》,建立实施综合评价机制,重点扶持龙头骨干企业。二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落实第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涉及40家企业共1638万元,海天塑机集团等5家企业获市资金补助,列全市第一。三是培育创建“特色小镇”,申报春晓汽车文化小镇为市级特色小镇,加强产业发展平台建设,提出优化我区产业基地管理机制建议。四是完善经济运行监测机制,对全区经济运行进行科学分析;推进经济“稳增长”,强化“双底线”指标责任分解落实,落实“用电周报”、重点企业“双预测”机制。一季度区本级GDP增长6.8%,增幅排名全市并列第二,上半年区本级GDP增速为9.6%,位列全市第二。

(四)落实民生实事,推进绿色安全低碳。

一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明显,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建成并于3月19日通车试运营,“五位一体”接驳设施建设完善。穿山港铁路支线征迁工作全面展开,部分节点开工建设。二是推进宜居城区建设和民生实事工程,上半年70个项目完成投资46.7亿元,占全年计划54.9%。继续规范完善外来工子女积分入学制度。三是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窗口查询建设。四是开展长输油气管线安全隐患整治,制定《平安护航G20大会战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建立管线第三方施工许可和备案制度,推进镇海炼化北仑段石油化工管道8.5公里迁改工程和1号原油线及相关管廊带安全隐患整改工程。五是成为全市唯一进入首批省级低碳县(市)试点创建单位。配合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全区共20余家企业拟纳入交易企业名单;编制区温室气体清单。推进新能源建设,我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9.26兆瓦,中营宁波北仑黄龙岗东区风电场、国电宁波北仑穿山风电场扩建等2个风电项目列入省2016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六是强化价格调控和检查。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清费减负,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自查、审验和管理。完成价格鉴定185件,总值177万元。受理价格咨询、举报投诉53件,立案查处2 起。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做好谋划研究。继续做好重大区域、产业、项目谋划研究。开展“港产城人”融合发展、浙江县域经济排名情况分析、人口发展与教育资源优化布局等重点课题研究。加强各类重大前期项目储备,促成一批重大企业、民生基础设施等项目转化为明年可开工项目,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二)做好项目推进。抓好拓普汽车零部件及总部基地、旭升机械汽车零部件制造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推进第三方污水治理、公共实训中心等PPP项目,运用好专项建设资金。开展穿山港铁路全线征迁,争取隧道和特大桥梁实质性开工。协调推进“平改立”配套工程,实现1号原油管线改造工程8月底前开工;开展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征迁,争取年内开工。

(三)做好产业促进。开展部分产业政策绩效评估,研究设立重大项目产业基金。推进春晓汽车文化小镇创建,开展小港装备产业基地“洋工匠”小镇可行性研究,启动龙头骨干企业培育“龙腾”工程企业名单调整。

双碳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一、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

浙江省已设立39家绿色专营支行,60个绿色金融事业部,1个绿色保险产品创新实验室,湖州市成立全国第一家绿色金融事业部、第一家绿色专营银行;截至2021年一季度,广东省内金融机构共设立26家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金融专营组织;江西赣江新区设立7家“绿色支行”,3家绿色金融事业部,3家绿色保险创研机构入驻新区,建成绿色金融示范街,成立绿色金融服务、绿色保险产品创新和绿色金融评价认定三个中心;贵州省共9家金融机构成立绿色金融事业部,3家国有银行设立“绿色金融支行”,建成全国首个“绿色金融”保险服务创新实验室;截至2020年底,新疆三地试验区共有5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专营机构,7家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专营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专营机构实现全覆盖。

二、强化政策支撑体系

(一)浙江省

央行等联合《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在全国率先《关于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指导意见》,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浙江经济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银行业保险业支持“6+1”重点领域助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在全国率先地方绿色技术规范10余项。湖州市出台《建设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若干意见》,制定《湖州市绿色金融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湖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衢州编制《衢州市“十三五”绿色金融发展规划》《绿色金融纳入“双支柱”政策框架暂行办法》。

(二)广东省

央行等联合《广东省广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率先出台《广东省广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细则》;广州市出台《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企业、绿色项目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花都区出台支持绿色金融和绿色发展“1+4”配套政策体系,随后区市场监督局制定出台支持绿色金融企业创新发展九项措施,推出《服务广州市花都区绿色金融产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制定106条地税优惠政策助力绿色金融发展。

(三)江西省

央行等联合《贵州省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相继出台《江西省“十三五”建设绿色金融体系规划》《关于加快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细则》,形成了长中短期搭配、金融财税产业融合的地方政策框架体系。省银监局制定《绿色信贷工作考核评价及差别化监管暂行办法》《江西银行业绿色信贷工作实施意见》;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印发《关于加强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的通知》,制定《关于发展绿色信贷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绿色金融重点推进的试验任务》等政策指导意见;环保厅印发《江西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四)贵州省

央行等联合《贵州省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省政府印发《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任务清单》,提出建立多层次绿色金融组织机构体系、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等12大任务,《关于支持绿色信贷产品和抵押品创新的指导意见》;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与贵安新区管委会联合《绿色金融项目标准及评估办法(试行)》,明确重大绿色项目评估办法及程序,减少金融机构对接绿色项目的识别成本。

(五)新疆

央行等联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昌吉州和克拉玛依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自治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绿色金融发展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重点支持领域,提出了27条具体措施;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印发《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经济发展实施细则(暂行)》,通过货币政策、宏观审慎评估和准备金优惠政策等,支持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资金供给。

三、产品及服务体系创新

(一)浙江省

浙江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排污权、碳交易权等抵质押融资业务,推广一系列绿色金融产品,如:“两山贷”、绿色园区贷、生猪活体抵押贷等。湖州创新推出“绿色园区贷”等产品;市政府部门与当地电力公司创新推出“能源碳效码”,并联合银行推出“能源碳效贷”,为纳入“能源碳效码”管理的企业融资提供利率优惠;德清创新推出基于单个项目生态价值核算结果的GEP绿色金融贷;长兴农商行推出“轻纺行业转型升级贷”,并根据企业实际创新融资担保方式。衢州首创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模式;大力推广五水共治贷;创新推出排污权质押贷、合同能源管理贷、天然气分布式项目贷、金屋顶光伏贷等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安环险”,为传统工业转型升级保驾护航;全国首创“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综合责任险”;组建信保基金,与省担、国担公司以及14家银行建立风险分担机制。

(二)广东省

广东省花都区创新推出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金融产品;设计“绿色e销通”业务模式;建设银行花都分行创新了“绿色租融保”业务模式,支持广州新能源公交车置换;创设“电桩融”产品,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场建设;创设“绿色可转换为股票(股权)的公司债券”,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全链条覆盖;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创新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服务,帮助广州地铁集团注册发行资产支持票据产品(ABN),有力支持了粤港澳大湾区互联互通和清洁交通产业发展。

(三)江西省

江西省创新推出“绿票融”等特色金融产品;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在全国首创“财园信贷通”和“惠农信贷通”等金融产品,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推出“云电贷”“掌上微贷”“微企贷”“云企链”“智享贷”“订单通”等符合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金融产品。兴业银行南昌分行采用“投行+商行”模式,支持孚能科技成为江西首家科创板上市公司;兴业银行赣州分行创新推出风控产品;建设银行江西分行联合省林业局推出“林农快贷”,是全国首个基于林业大数据的线上林农普惠信贷产品;人保财险江西省分公司研发推出农业特色保险产品——南丰蜜桔低温冻害气象指数保险;中航信托等联合设立全国首单碳中和主题绿色信托计划;江西水投集团成功发行3亿美元高级无抵押绿色境外债券,是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首单绿色境外债。

(四)贵州省

贵安新区金融机构通过绿色信贷审批专项通道服务绿色客户,助推地方绿色发展。例如,农行贵安支行和平坝信用社采用“信用担保+抵押后置”模式,支持试验区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项目建设;贵安新区运用PPP融资模式,解决了海绵城市试点两湖一河项目融资问题;运用绿色资产证券化方式,支持清洁供暖和助力清洁能源发展;采用单株碳汇精准扶贫方法,实现绿色扶贫与生态补偿相结合。(五)新疆工商银行昌吉州分行开发数字信用凭据融资业务,助力智能电网产品和装备制造;克拉玛通过“银团贷款+电费收费权质押”方式支持国电投新疆公司风电项目;昌吉农商行开展供应链绿色金融业务,为核心企业上下游客户提供金融业务,推动当地绿色农业发展。新疆引入绿色金融智库,推动试验区与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等5大智库开展战略合作。在全国五省试验区中率先建立绿色项目库管理制度。建立绿色金融同业自律机制,制定形成全国首个自律机制工作指引和公约。

四、绿色基础设施建设

(一)浙江省

湖州市打造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包括“绿贷通”“绿融通”“绿信通”三个金融服务子平台,为绿色企业提供银行信贷、融资担保、政策申报、资本对接和绿色认定等“一站式”金融服务。衢州搭建绿色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平台(衢融通),开发金融机构碳账户管理系统,在全国率先建成农信系统绿色银行服务平台,设计开发全国首个绿色贷款专项统计系统,有效解决绿色信贷统计难的问题。

(二)广东省

央行广州分行依托“粤信融”平台,推动广州开发建成绿色融资对接系统,集企业绿色项目申报、推荐、融资需求以及与金融机构融资对接等多项功能为一体。

(三)江西省

“绿色企业信息平台(一期)”上线,旨在建设绿色企业信息数据库。目前,省内企业可以通过省金融监管局网站链接登录绿色企业信息平台,注册并填写企业相关信息。下一步,中心将继续完善“绿色企业信息平台”建设,通过技术驱动整合形成江西绿色企业数据库、绿色金融产品数据库,为省内绿色金融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支撑。

(四)贵州省

贵安新区依托大数据打造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了“绿色项目认证”“绿色金融产品服务”“财政支持激励政策”“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四位一体”动态管理。

(五)新疆

2019年8月,新疆首家绿色金融与科技创新管理中心在昌吉国家高新区成立,该中心通过绿色金融支持推进绿色农业、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建材等产业快速发展,促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昌吉州创新工作方式,通过“云签约”“云推介”“云洽谈”“云订单”等“云”上操作助力绿色企业和项目发展。

五、配套政策支持

(一)浙江省

浙江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绿色信贷贴息、绿色金融机构培育、绿色产品和服务创新等方面。2018年,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出台推进全省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三年发展目标和21条举措。湖州制定“绿色金融25条”“金融10条”等配套政策。衢州设立了绿色产业引导基金,启动“绿色金融资金风险池”项目,将绿色金融指标纳入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领域的信贷支持。

(二)广东省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对金融机构落户最高奖励2500万元,对金融机构总部和专业子公司最高奖励200万元;对上年度绿色贷款余额增量达到25亿元(含)以上的银行机构按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利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资金补偿合作银行贷款本金损失。鼓励绿色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给予绿色企业上市、挂牌交易等、股权质押融资等提供一次性补贴。按标准发放绿色人才补贴。

(三)江西省

省财政统筹金融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对绿色信贷进行贷款担保或贴息,对绿色债券认证费用、发行评估费用、环境污染责任险保费等给予费用补贴,根据对各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评估结果,按年度进行专项奖励。赣江新区本级财政出台绿色金融优惠政策,从金融机构入驻、办公用房、人才、财政政策等方面予以支持。

(四)贵州省

贵州省给予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落户贵安新区并开展业务达到一年的按标准给予奖励,设置绿色金融人才、金融机构绿色业务、绿色上市等奖励。另外,对获得绿色项目认证的企业和项目,开辟行政事务“绿色通道”,提高政府服务绿色企业(项目)效率。

(五)新疆

双碳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城市生态建设要求,以“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海西”为主题,以“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为方针,以实施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四绿”工程为重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扎实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不断提高全区森林覆盖率,努力把我区建设成为山川秀美、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优美之区”。

二、建设原则

(一)统筹规划,全力实施。统筹城乡绿化协调发展,按照“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整体发展”的要求和“三年绿化任务一年完成”的目标,加大“四绿”工程建设力度,掀起全区城乡绿化新,确保今年内全面完成全区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任务。

(二)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突出特色,根据不同的资源条件和环境条件规划相应的建设内容。结合宜居城区建设、新农村建设、交通网建设和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实施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四绿”重点工程。

(三)生态优先,注重实效。规划建设以身边增绿、改善生态、优化人居环境为主要内容,促进兴林富民,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

(四)造改并举,建管并重。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强化森林经营,及时改造现有低质低效林分,提高森林的综合效益。加强现有森林资源保护,认真落实管护责任,巩固扩大造林绿化成果。

(五)政策引导,公众参与。制定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建设的配套政策措施,创新运行机制,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四绿”工程建设。

(六)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在区绿化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下,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编制相关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合力推进“四绿”工程建设。

三、重点工程

(一)绿色城市

1、目标要求: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为载体,加快绿化、美化、园林化建设,形成绿美相拥、森林环抱、林水相依、林路相连、山水辉映、各具特色的绿地生态系统,提升绿化水平。目前全区建成区面积5777公顷,现有绿化覆盖面积2796.22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8.4%,建成区绿地率46.05%,人均公园绿地35.69平方米。各项指标居五城区之首。今年要实现我区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提高到46.1%以上,绿化覆盖率提高到48.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提高到35.8平方米以上。

2、建设任务:突出抓好平原地区、山区、开发区、军营、校园的绿化示范建设。今年创建绿色军营7个、绿色校园6个。

3、牵头单位:由区园林局、区农林水局牵头组织协调,区支前办、区外经贸局、区经济发展局、区建设局、区教育局等单位配合。

(二)绿色村镇

1、目标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以“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为载体,积极引导农民利用“四旁四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等非规划林地,种植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以绿化促美化、绿化促文明、绿化促致富。今年内,全区乡镇所在地绿化覆盖率由现在的15%提高到18.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2平方米提高到5平方米以上。

2、建设任务:加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力度,在已经建成的国家级、乡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和4个省级生态村的基础上,通过实施造林绿化、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恢复等措施,不断提高绿色村镇建设水平。力争今年上半年完成寿山乡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工作,抓紧推进镇等乡镇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工作。同时,大力推进村镇绿化,选择一批中心村和生态区位重要的村(社区),建设示范绿色村庄。今年计划创建绿色乡镇3个、绿色村庄40个,基本实现每个乡镇及绿色村庄都有1处以上的公园绿地。

3、牵头单位:绿色乡镇由区建设局牵头组织协调落实,绿色村庄由区农办牵头组织协调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为主负责落实。

(三)绿色通道

1、目标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精神,以西岸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和新一轮铁路建设为契机,着力提高公路、铁路交通主干线沿线绿化美化水平,新建高速公路两旁20~30米,铁路等交通干线道路两旁10~20米,县、乡道路沿线两旁3~5米以上范围内,有条件的地段全面建成沿线绿化带。铁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由92.8%提高到95%以上,县乡道可绿化里程绿化率由67.1%提高到75%以上。

2、建设任务:以温福铁路、绕城高速公路、机场高速公路、三环路,193、195县道,寿山石文化村、林阳寺等景区景点道路,以及鼓山风景区至鼓岭、至桂湖、通行政村公路等为重点,加大投入,开展道路沿线绿化,提升全区主要通道的绿化美化档次。

3、牵头单位:由区交通局牵头组织协调,落实绿化土地,实现绿化目标。

(四)绿色屏障

1、目标要求:

大力推进全区沿路(高速公路、铁路交通主干线沿线一重山);环城(城区周边一重山)“三沿一环”的造林绿化和封山育林,积极营造混交林,优化林分结构,将沿路、环城森林打造成具有保持水土、减灾防灾、美化环境等多功能的绿色屏障。全区主要交通干线一重山和重点流域一重山宜林地的绿化程度达到100%,一重山低质低效林分补植改造面达到90%以上,主要江河和中型以上水库一重山的水土流失治理率提高到90%以上。

2、建设任务:完成“三沿一环”造林绿化面积0.28万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0.19万亩。

3、牵头单位:由区农林水局牵头组织协调。

四、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是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的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建设任务,组织协调、扎实推进“四绿”工程实施。

1、负责落实造林地、绿化苗木、资金、劳力等事宜。

2、对辖区内所属的道路、单位及社区绿化带进行拉网式检查,加强绿地的养护管理。

3、对辖区内需要更新、维护的绿化设施,及时整改修缮。

4、积极配合市、区绿化部门共同做好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的任务。

(二)区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

1、区委组织部:负责把造林绿化目标完成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任期考核内容。

2、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城乡绿化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林业、全民参与绿化的良好氛围。

3、区直机关党工委:牵头组织区直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参加“四绿”植树活动。

4、区农办:牵头负责新农村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绿色村庄”创建工作,落实“绿色村庄”任务目标。

5、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建设纳入我区“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生态建设总体规划,在重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6、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四绿”工程建设资金,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到位,并加强资金监管。

7、区建设局:协调市规划局、市建设局,组织指导各乡镇所在地绿地规划和绿化工作,牵头做好“绿色乡镇”创建工作。

8、区园林局: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建设,牵头组织、指导“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等创建工作,协调落实苗木及技术指导。

9、区交通局:负责编制公路绿色通道工程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做好管辖路界范围之内各类道路的绿化任务。

10、区农林水局:负责牵头实施绿色屏障建设。负责编制水库、渠道、堤坝、水电站等管辖范围内的造林绿化规划和水土流失治理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做好湖泊、水库一重山的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指导不宜耕作的坡耕地造林和农场绿化,配合做好农田林网建设。

11、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类学校开展校园绿化、绿化科普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进绿色校园创建活动。

12、区支前办:牵头协调驻区部队和武警部队积极支持地方城乡造林绿化和森林防火工作,搞好营区绿化。

13、区外经贸局:牵头协调开发区绿化工作。

14、区经济发展局:负责有关厂矿、企业绿化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落实绿化厂矿、企业绿化目标任务。

15、区监察局(区效能办):负责开展城乡绿化监察、部门绩效评估和效能考核。

16、区科技局:加大城乡绿化科技支撑力度,提高科技含量和水平,加强植树造林、园林绿化、水土流失治理科研开发和成果推广。

17、区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矿山植被恢复和“青山挂白”治理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18、区文明办:负责指导创建文明单位机关的绿化美化工作。

19、区卫生局:负责全区医院、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绿化美化。

20、区环保局:牵头负责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21、区人事局:提供造林绿化人才支撑,与有关部门联合表彰城乡绿化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22、区广电局: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多形式宣传报道城乡绿化工作。

23、区总工会:发动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参与地方造林绿化工作。

24、团区委:发动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地方植树造林工作,开展“保护母亲河”植绿行动、种植“青年林”等活动。

25、区妇联:发动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双学双比”、创建“巾帼绿色家园”、建设“三八绿色工程”等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绿化委员会领导挂帅,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的建设开展。

(二)保障苗木供应

充足的优质苗木是保障工程建设成效的基础。要根据“四绿”工程的特点,分别选择绿化苗木,以乡土树种为主,辅以外来树种,尽量多用开花植物、彩叶树种,提高绿化档次、丰富绿化景观。区园林、农林水部门要按照建设需要,抓好绿化大苗的生产供应,要做到“常年备苗、常年供应”,保障绿化工程建设顺利推进。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绿化苗木补助资金。

(三)鼓励社会造林

创新义务植树的方式,大力开展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和林地绿地认建认养活动,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开展单位庭院和住宅小区绿化美化,鼓励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和阳台绿化,不断增加城市绿量。创新社会造林的激励机制,确保业主投资造林的收益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林农兴林致富的积极性。

(四)坚持依法兴绿

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公路法》、《铁路法》、《水土保持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制度,对新建、扩建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新城区绿地率30.1%、旧城区绿地率25%的指标留足配套绿化用地,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林地、绿地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城乡绿化成果。

(五)健全奖惩制度

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纳入各级各部门任期目标的重要考核内容,今年重点考核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定期向区政府和区绿化委员会上报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情况。区委、区政府将适时组织检查并召开汇报会听取开展情况汇报。区监察局、区效能办要组织开展专项监察(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制定考评方案,及时对“四绿”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评,并将结果上报区绿化委员会。年底,区绿化委员会对工作开展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效果较差的单位和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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