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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考成绩实行等级评定的理念探讨
分数制和等级制作为两种不同的评分方式,体现了不同的评价思想,具有各自的优势和局限性。
(一)分数制和等级制在考试成绩评定中的优、劣势分析
分数制具有分值划分精细、区分度高、可比性强等特点,其优势在于精确、易于区分排名、便于统计分析;局限性在于分数只能反映学生的普通知识水平和基本认知能力,而难以反映学生的个性、特长、创造性才能以及态度、品性等非认知因素。由于分数的高区分度便于按分数排队,容易导致师生围绕分数、成绩和应试展开教学活动而忽视学生能力、思想品德、个性、情感等潜质的全面发展。
等级制用数个等级替代几十、上百个分数级差,其相对于分数制最大的特点是“模糊性”。等级制评定方式不便于进行排名对比和定量分析。另一方面,等级制由于有效降低了区分度,模糊了学生考试成绩排序的精确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淡化学生对分数的过分追求,有利于缓解和降低学生的考试心理压力,从而在相对宽松的学习氛围中实现自主发展与个性化发展。
(二)分等级的相对评定方式切合高考的鉴别属性和选拔功能要求
根据评价标准选取的差异,考试成绩评价又可分为绝对评价和相对评价。在绝对评价中,若采用百分制,学生的成绩处于0-100分之间,每个学生的分数独立于任何其他学生的分数之外;也可以将测量得到的分数按照事先规定的分数段标准转换成相应等级。相对评价则是根据学生成绩在群体中所处的相对位置来确定其相应的等级或分数。具体的评定方法是将学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既定的人数比例来划定等级,通常根据学生能力和考试成绩应服从或接近服从正态分布的规律,将各个等级人数所占的比例按照正态分布面积比例法来确定,形成“中间多、两端少”的等级分布。
无论分数制还是等级制,抑或绝对评价和相对评价,选择何种评价形式和方式取决于教育评价的性质与功能。现代教育评价理论认为,教育评价具有鉴别、选拔、形成、促进等多种功能。正确地鉴别是教育评价的基本功能,是教育评价促进与发展功能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高考作为高等学校选拔人才的考试,除了具有诊断教学效果、改进教学策略、提高教学水平的功能外,其最重要的功能是对学生的学习水平和认知能力做出鉴别,为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提供依据。因此,高考的性质本身决定了其具有相对评价的属性,高考成绩具有决定作用的是学生分数在群体中的相对位置。因此,高考成绩评定采用分等级的相对评价方式符合高考的选拔属性和要求,既能对考生成绩进行区分,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学生分数竞争的压力。
二、大学入学成绩等级制评定的国际考察
从国际视野来考察,发达国家的高校招生主要基于学生的大学入学考试成绩(如日本、韩国、芬兰)或资格证书成绩(如英国、法国、德国),此外通常还参考学生的高中学习成绩、面试成绩、教师推荐信等(如美国)。各国对大学入学考试成绩或资格证书成绩进行评定的方式可分为分数制和等级制两种类型,等级制是使用更广、更普遍的方式。各国对大学入学考试成绩或证书成绩实行等级制评定的方式通常有三种:(1)建立在标准参照基础上(例如英国的A-level);(2)建立在分数等级基础上(例如爱尔兰的高中离校证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高中毕业证书);(3)建立在考生所处的相对位置基础上(例如芬兰的大学入学考试和韩国的CSAT)。各国成绩评定的等级数不尽相同,从英国A-level和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高中毕业证书的6级到爱尔兰高中毕业证书的13级等,参见表1。
(一)标准参照评定方式
标准参照评定是将学生的考试成绩与客观的课程命题等级标准进行比照从而对学生的考试成绩做出等级评定。英国没有全国统一的高等院校招生考试,高等院校招生录取制度是以等级制。
表1中部分国家大学入学考试成绩或资格证书的等级结构的评分是以资格证书为基础。证书成绩指普通教育证书(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GCE)考试成绩,包括普通水平考试(O-level)和高级水平考试(A-level)成绩,或其他同等证书的成绩(如职业资格证书)。其中,A-level课程成绩是决定学生能否进入大学的主要依据。A-level证书考试形式为“单科结业,授予单科证书”,证书采用分级的等第评定方式,通过的等级为A*、A、B、C、D到E。不同学科的评分要求不同,但都采用外部(校外考试)与内部(校内相关课程的考试)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明确界定各门课程的核心内容及相应的成绩等级标准,对学生的课程成绩做出等级评定。
(二)分数等级评定方式
这种方式是将学生的考试分数按照事先规定的分数段标准转换成相应等级。在爱尔兰,高中毕业证书是学生申请进入高校学习的重要凭证,毕业证书考试结果以等级的形式呈现,按考试分数的百分比进行描述,从A1到E2共13个等级(E2以下没有等级),其中,90%及以上为A1等级,85%-90%为A2等级,80%-85%为B1等级,75%-80%为B2等级,70%-75%为B3等级,65%-70%为C1等级,60%-65%为C2等级,55%-60%为C3等级,50%-55%为D1等级,45%-50%为D2等级,40%-45%为D3等级,25%-40%为E1等级,10%-25%为E2等级,10%以下没有等级。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高中文凭”(HSC)的考试分数和评估分数均根据原始分数转化为0-100的标准分数,学生每门课程的HSC分数分成六个等级,最高成绩是6级(HSC分数为90-100分),学生要求达到的最低标准是2级(HSC分数为50-60分),1级代表HSC分数低于50。
(三)相对位置评定方式
相对位置评定法是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在同类考生中所处的相对位置来确定成绩等级,即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划分若干等级,规定各等级的学生人数百分比(通常为正态分布),根据学生成绩所处的区间确定其成绩等级。芬兰的大学入学资格考试是所有高中学生学习结业时均须参加的全国性统一考试,考生通过各门课程考试后,可获得大学入学资格证书,该证书记录考生通过的必考和选考科目的得分等级。得分等级为7级,从L(杰出)到I(不及格)。各等级的学生比例如下:成绩最好的5%为L级(7分),成绩次好的15%为E级(6分),依次类推,接下来20%为M级(5分)、24%为C级(4分)、20%为B级(3分)、11%为A级(2分),成绩最低的5%为I级(0分)。如果学生在某一学科考试中得到了I,则整个考试为不通过。韩国的大学修学能力考试(CSAT)是大学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试设必考科目和任选考试科目。2004年10月,韩国教育人力资源部公布了《2008方案》,取消了以往大学能力考试的分数制,改用九等级制来替代,基于正态分布划分成绩等级,各等级有固定的人数比例。成绩报告采用九分制,成绩最好的4%学生被评为1分,成绩次优的7%被评为2分,接下来的12%被评为3分,再往下的17%被评为4分,20%被评为5分,17%被评为6分,12%被评为7分,7%被评为8分,成绩最低的4%被评为9分。
发达国家的大学入学考试成绩或资格证书成绩的等级制评定方式虽然不尽相同,但从教育测量与评价的角度来看,本质上可分为绝对评定和相对评定两种类型。其中,标准参照评定方式和分数等级评定方式属于绝对评定范畴,相对位置评定方式则属于相对评定范畴。在相对评定方式下,各等级学生所占的比例是固定的,其理论依据主要基于认为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是呈正态分布的,因而正常的考试成绩也应服从正态分布。在实际中由于试题难度的偏离和学习者自身主观能动性的差异,用严格的正态分布规律来评定学生的成绩等级并非十分准确。因此,各等级学生所占比例的设定一方面根据某种实际需要(如国家希望达到各等级的学生百分比),另一方面要考虑学生水平、试题难度等主客观因素的综合影响。
三、关于新高考改革方案中部分科目成绩等级呈现的探讨
作为高考招生录取重要依据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等级设置和比例分配由各地根据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需要各地按照改革总体精神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
(一)对新高考改革方案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等级呈现的审视
在新高考改革方案中,由于统一高考的3个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分别采取分数和等级两种不同的评定方式,为高考总成绩的计算带来一定的困难。那么是否需要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某种方式将等级转换成分数,再计入高考总分呢?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有“穿新鞋走老路”之嫌,值得商榷。
首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按等级评定后再次转化成分数,有悖国家总体方案设计的初衷。本次高考改革的重点是破解“唯分数论”,发挥高考“指挥棒”的正确导向,减轻学生的应试压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高校科学选才。其中,统一高考成绩采用分数评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等级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用书面评语的定性评价方式。等级制评定方式的采用意在模糊同一等级之间的分数差异,消解学生分分计较、分分必争的心理,将学生引导到全面、健康、主动发展的素质教育轨道上来,这是改革设计的初衷。若将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由等级再转换成分数,并与语文、数学、外语3科分数一起计入高考总分,则又全面回归分数制,再次陷入以分数作为高校招生录取标准的窠臼。
其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实行等级评定后,再次转换成分数将对部分学生造成不公平。当学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等级相同时,他们的原始分数可能不同,再次转换成分数后,同一等级的学生分数变为相同,因而会产生部分学生有加分或减分的情况。这种由于等级转化产生的分值变化计入总成绩后有可能改变考生成绩的排名,从而影响考生的录取结果。
再次,本次高考改革方案中增加了学生对考试科目的选择性,允许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上海、浙江的试点方案中均规定,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即符合报考条件。由于可以自主选择,考生所选的3个科目将不尽相同。即使报考同一院校(专业)的考生,其选考科目也可能并非一样,不同科目组合的成绩之间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学生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选择性决定了这些科目的成绩不能简单量化对比,保持等级制所蕴含的相对模糊性是改革设计的应有之意。
(二)关于新高考改革方案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呈现的建议
从教育评价的功能来考察,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三部分的呈现方式不同,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所发挥的作用也是有区别的。基于高考的选拔性质,统一高考成绩实行分数评定,区分度高,便于排名和比较,可以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等级制评定,有一定的区分度,应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反映学生思想品德、个性禀赋、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采取档案记录的定性评价方式,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三者分别采取定量、半定量、定性的评价方式,各自发挥在高考招生录取中的不同功能。高校招生应在对考生的统一高考成绩进行比较的基础上,对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等级水平,然后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从而对考生的知识、能力、个性、特长、品性等作出全面评价,达到科学选拔人才的目标。
然而,在建筑业工作实际中,需要工程技术人员具有工程技术、经济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要求工程技术人员既掌握技术,又要懂经济,还要会管理。这一现实要求也体现在建筑业执业资格考试的命题中。在建筑业工程技术人员可以参加的建造师、造价师、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考试中,工程经济学知识占有一定的比重,并且考核题目灵活,难度较高,考核侧重于对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深入理解和实际应用。与执业资格考试相比,高校土木工程专业对这门课程考核无论是试题题型,还是考核的侧重方向都存在偏差。由此也反映出,该课程的高校教学环节与社会的需求存在差距。考试是评价学生学习成果的有效手段,同时又是教师总结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环节。因此,进行考试改革是现实的要求。
笔者于2006年开始尝试在高校土木工程专业的工程经济学课程的考试环节进行改革,具体做法如下。
1.考核方式由闭卷笔试改为开卷笔试
与传统的闭卷笔试考试方式相比,开卷考试具有以下优势:
一是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提高分析能力。根据开卷考试命题的有关规定,试题的答案不能在教材或笔记中直接找到。因此,学生要答对这样的试题,就必须现行理解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在此的基础上开动脑筋、认真分析和思考来作答;若像应对传统闭卷考试那样,通过机械地记忆教材或笔记中的答案来答题是行不通的。开卷考核方式还有利于引导学生根据自己对知识的理解来解决实际问题,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二是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积极性。开卷考试试题往往比较灵活,作答这类试题时,需要学生将教材、笔记上的知识经过自己的思考、整合,再答到试卷上,这样可以考察学生对知识的灵活运用能力。在这种考核方式下,需要学生学习时要注意平时知识的积累,仅凭考前突击复习、考试现场翻看资料是没有用的。
三是有利于改善考试秩序,减少考试作弊。开卷考试试题答案一般在教材和笔记上找不到,学生又不必担心记不住相关公式、参数,也就没有必要夹带小条作弊;同时,开卷考试的题量较大、时间紧,学生只顾忙着答试题、找资料,因此铤而走险考试作弊的价值不大。
四是有利于提高学习效果。采取开卷笔试的方式,允许学生在考试时查阅参考资料,这样可以减少学生背记原理、概念的时间,使其有更多的精力把复习的侧重点转移到原理、方法的具体应用上,以此提高学生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此外,教师也可在教学课时较少的条件下,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2.考试题型向执业资格考试题型靠拢
传统考试的题型通常有名称解释、填空、简答、论述等。这些题型具有考核知识点明确、出题比较简单的特点,但是也存在着试题不灵活、知识点少、不利于考核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不足。
建筑业执业资格考试多采用选择题(包括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题)和案例题。选择题的特点是单题分值低,题量大,考核点多,知识覆盖面广,可以考核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生作答时要读懂题干、动脑思考,才能从备选项中找出正确答案,而非依靠知识机械记忆。案例题的特点是可以对学生的相关理论掌握、系统分析、观点组织与文字表达等综合能力进行考核。解答这类问题,不仅要求学生具备比较广的知识面和扎实的理论基础,还要具有能将各种知识融会贯通、灵活运用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师出上述类型试题的工作量大、难度高,除了需要教师依据教材的知识点设计试题外,还要进行试题创新,要根据与工程经济学有关的时事新闻和学生身边的经济问题设计试题。例如,可以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教育基金理财品种等实例编制资金等值计算的案例题。
3.注重平时测试,不搞“一考定乾坤”
在高校,对学生所学课程的考核多采取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加平时成绩来给定总成绩的方式,平时成绩占的权重小,期末考试卷面成绩所占权重大;因此有人戏称这种考核方式是“一考定乾坤”。其弊端在于,学生平时不用心学习,期末考试前突击复习,期末考试能拿到60分就万事大吉;而考试之后,临时记忆的知识会迅速遗忘。这样四年大学生活结束后,很多学生感觉没有学到什么知识。
为了改变这种不正常现象,笔者尝试提高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由20%提高至30~40%,规定平时成绩由出勤、作业、小测验三部分构成,其中作业的比重较大。因为,只有学生平时认真完成每一次作业,才有可能形成日常的知识积累,夯实基础。同时,还有防止学生做作业时相互抄袭应付了事,推出了“自我约束,独立完成”的约束措施,即要求每一位独立完成作业的同学在作业的空白处做出标注,表明作业是自己独立完成;而抄袭或借鉴他人者无需标注。从执行的效果来看超出预期,经查实每一位标注独立完成作业标记的同学确实没有抄袭他人,学习态度非常端正,有的同学对自己独立完成作业心怀内心充满“成就感”,特别注明“绝对原创”字样。即使个别同学由于种种原因抄袭了作业,也会坦诚地注明。
实施效果主要体现在:第一,学生的学习态度端正了,是抄还是独立完成,一均坦诚相告;第二,作业的完成效果提高,独立完成率由过去的50~60%,提升至80~90%;第三,解题方法丰富,做作业时学生开动脑筋,想出很多解题方法,有的问题解题方法由以前的3~4种,增加到7~8种,甚至更多。
4.鼓励有兴趣的同学课后自学、进行自我测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大多数大学生具有学习主动性,只要他们知道哪些知识有实用价值,通常会有较高的学习热情,积极主动地投入时间努力学习。所以,任课教师应该在课堂讲授概念、原理、方法的同时,提示这些知识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应用、怎样考核,特别是在建筑业执业资格考试中如何进行考核。笔者将监理工程师、造价师、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涉及工程经济学知识的真题按教材知识结构分章节整理,上传至学校网络的公共学习平台,供学生下载,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我测试,来检验自己掌握的知识是否已经达到建筑业对从业工程技术人员的要求。为鼓励学生自学,利用课余时间下载执业资格考试真题并作答的同学,可获得平时成绩加分的奖励。笔者在所在高校土木工程专业2008级和2009级两届两个专业方向学生中进行了对比试验,所得数据见表1。
2008级房屋建筑专业方向的学生作为对照组没有实行自测鼓励计划,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出,该专业方向学生的平均成绩低于当年实行自测鼓励计划的2008级给排水专业方向的学生。实行自测鼓励计划后,2009级房屋建筑专业方向学生的平均成绩明显提高,且两个专业方向学生的平均成绩趋于一致。另外,在两届参加自测鼓励计划的学生中,均没有出现抄袭自测的情况。
5.帮助学生做好期末复习
尽管大学生多具备一定学习能力,但是,若让他们准确把握一门学科的知识点与考点还是有难度的;此外,对基本原理理解深度也显不足。由于笔者考试题的难度接近执业资格考试,如果不经过充分训练,学生难以适应,更谈不上取得理想的成绩。所以,协助学生抓好期末复习,使他们在考试中发挥出真正水平,也是任课教师要考虑的问题。笔者的具体做法是:第一,公布公布工程经济学课程各章节的知识点、难点、重点,以便学生抓住学习的关键;第二,公布模拟试题及答案,其试题的题型、题量、难易程度与期末考试相似,以供学生检验复习的效果;第三,考试后,及时公布试题的标准答案,学生可以总结考试经验,分析得失,使学习过程得以延伸到教学学时以外,从而进一步巩固所学知识。
关键词:高职;项目化课程设计;考核方法
技能是高职生谋职就业之本,安身立命之基,才略智能之长,个性发展之根。如何培养、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就成为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关键所在。因此,高职课程的改革必须以高技能培养作为发展主线和价值取向,突出高职教育的能力本位特色,打破原学科课程结构,构建突出能力培养的课程模式,彻底改革传统的考核方法,推行与项目化课程相适应的考核方法,在项目化课程的教学中实行生产育人。本文结合高职《水工混凝土材料检测》项目化课程设计与考核方法改革的工作实践对此加以说明。
一、项目化课程设计
《水工混凝土材料检测》课程是在传统的《建筑材料》课程的基础上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后重构的一门项目化课程。
1.教学内容设计。该课程针对合作企业提供企业发展需要和试验员、质检员、材料员等职业岗位实际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选取教学内容。从适用性出发,与企业合作开发,将教学内容归纳为五个项目(钢筋检测、细骨料检测、粗骨料检测、水泥检测、混凝土检测),每个项目均包括三个工作过程(进场检验与取样一性能检测一合格判定),见图1。五个项目的划分是从原材料的检测(钢筋检测、细骨料检测、粗骨料检测、水泥检测)到成品(混凝土)的检测,检测过程由简单到复杂,检测方法由单一到综合。每个项目的三个工作过程即为材料检测的工作流程。
2.教学组织。根据三峡工程中混凝土材料检测的过程为工作情境,在各工作环节中设计培养学生“自我学习能力”的教学内容。按照由简单操作到复杂操作的工作需要进行相应知识的讲授,在做中学,做中教,集教学练做一体化。在教学中,教师不再是传统灌输式教学的主体,而是学习活动的主持者、组织者和引导者,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掘,学生团队以及独立工作能力也得到充分锻炼。通过理论和实践的深度融合、教学练做一体化,学生在经过“五个项目、三个工作过程”中掌握材料检测的方法并增强适应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传统的“学生”和“老师”的角色转换为“企业员工”与“部门领导”;将学生分成若干小团队,每个团队4―6人,让学生有企业工作的真实情景感受,锻炼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面对实践性、真实性的工作任务,学生要经过确定目标、制作计划、逐步实施并检查和评价整个工作过程,每个项目均应按工作顺序完成“材料取样登记表一试验委托单一实训预习报告一试验设备准备单一试验原始记录表一试验报告一实训报告”等阶段成果,学生变被动为主动,目标明确,思路清晰,积极主动,知识和技能均得到较大的提高。
二、项目化课程考核方法改革
长期以来,《建筑材料》课程沿用传统的一次性闭卷考试进行考核。这种单一的考核不仅忽略了对知识的真正理解和运用,而且对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专业技能的形成有很大的弊端。因此,必须推行与重构《水工混凝土材料检测》项目化课程相适应的考核方法。
1.实现评价过程的动态化,促进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的有机结合。该课程属于实践性较强的课程,知识和技能的培养主要靠平时的积累和训练,因此该课程考核方案设计依据“强调技能操作,体现综合应用能力,加强形成性考核”的原则,采用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实现评价过程的动态化。其中形成性考核(采用项目化考核)占70%,终结性考核占30%。
总评=形成性考核成绩(项目化考核)×70%+终结性考核成绩(期末考试成绩)×30%。
2.实现项目化考核。项目化课程包含若干个项目。各项目所占比例为:项目一占20%,项目二占10%,项目三占10%,项目四占25%,项目五占35%。每个项目考核涵盖知识、技能、态度三方面,考核成绩的评定在项目化教学中进行,以项目完成情况为基础,既重视项目成果,也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职业态度、科学性、规范性和创造性。项目化考核成绩一般按照项目权重加权平均。
项目化考核成绩=(X1C1+X2C2,+……XiCi,+……XnCn)
其中:Xi,――第i项项目成绩;
Ci――第i项项目权重系数,由项目的重要性确定,∑Ci=1;
i――项目编号;
n――项目总数。
3.量化评分标准。为使教师和学生在实际操作中有章可循,便于操作,根据项目中每个工作任务应提交的阶段成果的内容特点,制定了相应的评分标准。每个项目成绩按预习情况、表格的填写情况、仪器操作情况、实训总结等完成情况打分(具体分值见表1)。每个项目在学习过程中分别登记成绩,按项目填写项目考核成绩单,即学习完成各项目打分完成,尽量做到客观、公正、合理。
4.评价主体多元化。改变单纯以教师为主体的评价,由教师、企业人士,团队成员、学生本人组成教学评价的多元主体。评价包括学生自评、团队互评、教师(师傅)对学生评价和教师(师傅)对团队评价,使评价成为教师、学生共同积极参与的交互活动,促进评价过程中主体间的沟通、协调,使评价对象最大程度地接受评价结果,以促进学生的发展。
5.采用核心指标一票否决制。对考核内容进行具体评分是项目化考核实施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考核效果,分值分配既要突出考核重点,也要对学生训练过程起一个导向作用。另外,为突出核心技术学习或关键注意事项,采用核心指标一票否决制。即核心操作中只要有一步操作错误、操作不规范或漏操作,该项目考核成绩即为不合格。
6.采用“两个不”原则。为强调课程的整体性和团队的合作性,该课程采用“两个不”原则,即一个项目不合格,则整个项目化考核成绩不合格;一个人不合格,则整个团队考核成绩不合格。
关键词:考试改革;高考;考试内容
高考,关注着每一位考生的命运,但是,由于对考试的功利化认识,使考试成为应试教育的“替罪羊”,成为众矢之的。随着“取消高考”的呼声越来越高,对高考有个更加明确的认识才是关键的解决方案。因为高考,在目前众多教育评价方式中,是唯一的一个相对公平的举措。因此,当今应该做的,不是随波逐流,而是审视高考考试的问题所在,找出具体的解决方案。本文主要从考试内容角度出发,探究高考考试内容解决方案。
一、 当前高考考试内容问题
在考试内容的设置方面,过多依据课本知识,注重对学生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考查这主要表现在客观题比例较大。对于大家来说客观解答题的答案标准化且作答方法非常简单,再加上问题设计的方式偏重于“会”与“不会”,所以不能引发深入思考、分析。即使是主观题也因为老师们在评卷的时候主要是依据讲授内容或书本给分,所以学生发挥的余地不大。所以这种考试的结果只能是使学生重书本知识轻能力培养。
由于对于课本知识的过于依赖,忽视对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以及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综合素质的考查。使得学生成为背题的“工具”,容纳知识的“容器”。机械化的记忆,导致了“高分低能”现象,即虽然学生在考试中取得了较高的分数,但在处理实际问题中却不知所措,甚至缺乏解决最基本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 新课改下对高考考试内容改革具体要求与相关探索
新课改强调个性化的学习与教学。这必然要求个性化的考试来评价学生,否则课改进不能实施本质性改革。面对同一考试,同一录取的考试形式,在高中新课改实施之前,国家出台了相关高考改革走向的文件,如2001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对考试内容作出相关要求,指出“加强对学生能力,素质的考查,改革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内容,探索提供多次机会、双向选择、综合评价的考试、选拔方式。”《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及《指导意见》(2007)开始使用的高考改革方案。《指导意见》强调,“高校招生考试方案的研究制订要遵循有助于高校科学公正地选拔人才、有助于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高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的原则,切实体现普通高中新课程的改革精神,反映各学科课程标准的整体要求。”在此指导下,相关地区进行了一系列的探讨。
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及《指导意见》的精神,首先开展新课实验的四个省(区)曾先后对本省原有的高考进行了不同程度改革,并出台了首届进入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中毕业生2007年使用的高考改革方案。
2007年海南省对考试内容改革方案是讲考试科目调整为“3+3+基础会考”①。其中,在考试试题中增加了选做题,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提供给了高校做录取的参考。同时,海南省会考成绩以其10%的成绩计入高考总分,显然,这对强化基础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会考与高考却是两种不同目的的考试,前者是对毕业生进行的结业性质的水平考试,后者则是为高校招生而进行的选拔性考试,将会考成绩百分之十计入高考总分,在一定程度上将会违背会考的目的扭曲其功能,同时,也加重了学生的负担,使会考成为另外一种小高考。这样,使得考试的科目成为10科而非6科,加重了学生的负担。
2007年宁夏的考试科目仍然维持“3+小综合”的形式,有变化的是考试试题分成了必做题和选做题,增加了往届生选做题目,中学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做出文字评价,供高校录取时的参考。同时也强调了,无论是理科综合试题还是文科综合试题只涉及本学科内容,不跨学科内容,这就意味着考试科目为“3+3”而非“3+小综合”。
三、 未来高考考试内容改革走向
高考科目改革的目的,有的学者认有两个:一是解决学生偏科问题,二是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但是,目前对于考试内容的改革并咩有到达这两个目的,减少科目也并没有减轻学生的负担。因此,就未来高考考试内容改革的走向应该从两方面考虑。
(一)考试科目设置合理科学
就目前的考试科目设置来说,“3+X”方案相对来说能缓解文理偏科现象,许多中学为了提高升学率,从高中一年级起便开始让学生确定“3+X”中的“X”,以便针对学习。只是在实际选择中,学生一般为了取得高分数,采取避难就易的方式,尽量不选择物理或者化学等相对较难的科目,这又在一定程度上没能解决文理偏科问题,更没有减轻学生负担。因此,考试内容改革方向,应该朝向科目设置中力求能达到“中和”的方式,比如可以对广东省的科目设置进行相应的改革,使其更加完美,以便能借鉴“3+文科基/理科基础”的模式。但是,在具体教学过程中,也要注意其课业负担问题,这将要涉及到对考试题的命题与设计问题一定要科学、合理,符合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要求,而不能成为另一种形式的“大综合”。
(二)对考试内容测评的方式多元化
日本考试方式多样化,层次化。全国统考,大学独立考试和单独考试依次进行,期间实验操作、论文、听力、考试、面试多种手段。而我国几十年来一直侧重于笔试,忽视了实验、论文、听力面试等考试手段。我们应该借鉴日本高考在笔试基础上有效地实施小论文测验、综合问题测验、面试、实际技能检查和听力测验等有益经验,采用多种考试方式,对考生进行多元评价。
四、 总结
蒙哥马利所言:“考试之所以蓬勃发展,同样是由于它具有多种功用的性质:考试常常适应多种目的需要,当某个目的过时了或者与它不相干了,考试仍然能够以其他理由存在。”对于学生来说高考不仅是一个教育问题,更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高考改革关系千家万户,设计众多考生的利益。因此,与课程改革相配套的高考改革,尤其是关于考试改革最核心的考试内容改革应在充分的理论依据基础上进行。逐渐完善,最终实现课程改革与高考改革的顺利衔接。(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王伟宜,王晞,……等.考试与评价[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8..
关键词:高考制度;改革;困境;超越
中图分类号:{G40-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35-0161-02
高考制度是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重大研究课题,它直接影响着高等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高考就一直处于改革的浪潮之中。中国高考制度3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过程历史可以说是一部争论不断的历史,高考制度改革也面临各种问题与挑战。
一、高考制度改革面临的困境
1.在高考制度改革的推动下,呈现愈演愈烈的应试教育。近二十多年,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争论从未停过,有人曾说过中国目前的教育局面是“素质教育抓得轰轰烈烈,应试教育搞得扎扎实实”。而高考则一直被认为是导致基础教育出现“应试”弊端的罪魁祸首。这种说法虽然过于片面,但是在高考制度改革的不断推动下,呈现愈演愈烈的应试教育却是不争的事实。古代教育中“学而优则仕”的陈旧的思想观念使教育对象处于被动地位,而其影响则一直延续至今,很多人甚至一度将现代高考制度与古代科举制度相提并论。[1]可以说中国教育的发展一直深受传统文化的束缚。从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高考就一直处于改革的浪潮中,比如,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高考科目的不断变化、各省市高考命题的自主化,以及正在试点的春季高考、自主招生等多种尝试,都给考生带来了实际的优惠。但是,高考制度无法超越现实条件的束缚:在高校招生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高中毕业生需求时,考入大学的竞争加剧;在高等教育实现大众化时,进好学校、进名校的竞争愈演愈烈。虽然应试教育背后有许多深层次的原因,但是高考制度将学校教育中的问题与矛盾表面化激化了,因此,不得不说高考制度是其愈演愈烈的催化剂。
2.人才标准的多样性与考试选拔的单一性之间的矛盾是高考制度改革面临的又一困境。高考制度之所以存在的根本目的就是“选拔一流人才”。“人才”是一个丰富的概念,不仅仅局限于学生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程度,它应该还包含一个人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创造创新等深层次的品质,恰恰这些品质发展的抽象性是难以直接测量的。而情感态度、价值观与创新思维能力的发展情况却是难以测量的。这之间的矛盾是目前高考制度改革面临的困境之一。值得庆幸的是,高考制度已经意识到自身的缺陷,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命题内容的改革以及考试形式的丰富都是为了真正实现人才选拔的创新尝试。理论上,这些改革是具有创新性与可行性的,高校自主招生,可以根据自己需要的“人才”标准去命题,选择恰当的考试内容以及更有效的考试方式去选拔自己需要的“人才”。然而从实践角度来讲,实施这样的创新选拔尝试,就要求高校付出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选拔学生。即使学校愿意为此付出努力,但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考虑:首先,考试内容应该是什么?高校自主命题,考试内容能否向“能力立意”转变?其次,“自主招生”的范围究竟应该多大?全部高等院校都实行自主招生,是否会产生更混乱的竞争压力?最后,考试形式的创新性不够,面试虽然可以弥补笔试缺陷,但是否就可以全面考查一个人的素质能力还有待试验。从目前高考制度改革的程度来看,高等院校在整个人才选拔过程中并没有充分扮演其重要角色。
3.高考制度改革进程中公平公正性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高考即高考制度的公平以及高考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招生考试和录取过程的公平。任何一项改革都可以说是对人的改革,倘若达不到公平公正,是不可能有动力的。可见公平公正性问题也是高考制度改革必须跨越的困境。由于中国是一个由多层次社会成员组成的国家,必须考虑到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差异去有计划地向部分社会成员倾斜去实现公平。例如,以加分的形式增加部分社会成员(如: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等)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的高考加分政策;另外,国家为了防止高考舞弊而采取的相应防范措施。但是问题也随之出现,高考加分政策的公平性受到质疑。还有考生通过转学或迁移户口等办法到录取分数线相对较低、录取率较高的地区应考。[1]这是对高考公平性最致命的打击。
以上是现行高考制度面临的三种困境,这些困境交织在一起产生许多矛盾,进而引发出各种各样的问题。很显然,高考制度改革中的问题不是偶然的,他们既是深层次教育矛盾的反映,也是深层次社会矛盾在教育中的深刻体现。[2]只有抓住主要矛盾,才能更好地实现高考制度的改革。
二、走出高考制度改革的困境――走向个性解放的高考制度
1.充分发挥毕业会考的作用,为“高考”松绑,走出“应试教育”的阴影。在上文提到,虽然高考不是导致“应试教育”的罪魁祸首,但是高考却是“应试教育”的催化剂。为“高考”松绑,虽不是根除“应试教育”的途径,但是却可以减轻“应试教育”对高考功能的侵蚀,相信也可以缓解愈演愈烈的“应试教育”。一直以来,高考考查的内容始终改变不了“知识本位”的立场,而对基础教育的考查本身应该是各省高中毕业会考承担的任务。将考查基础教育的任务强加给“高考”,不仅造成毕业会考政策流于形式,而且“高考”不能实现其“区分和选拔一流人才”功能。因此,重视各省毕业会考对基础教育的总结性考查,可以将会考成绩与高考考查以合适的比例组合起来真正发挥选拔人才的功能。[3]会考不但可以为“高考”松绑,也为全国高考考试内容改革创造了更大的空间,这可以说是高考制度走向个性解放的必经之路。只有“高考”真正自由了,才能个性化,这样高考制度改革才会充满活力。
2.走向个性解放的高考制度,是实现“不拘一格选人才”的关键。高校自主招生计划可以说是高考制度改革的“破冰之旅”。[4]纵观高考制度改革过程,可以说是一部逐渐解放的历史,允许各省自主命题,允许高校组织联考,允许高校自主招生,改革统一的笔试形式,保送生、小语种考试等等形式都是高考制度逐渐个性化的形式。虽然其发展还不成熟,也可能带来更多的矛盾与问题。那是因为高考还没有完全走向个性解放。因此,要实现“不拘一格选人才”,就必须打破僵化的高考制度,扩大高校的招生自,允许高校依据自身需求采用适当的考试方式选择合适的人才是高考制度改革的根本趋向。招生考试方式的多元化是由学生的多样性和高校需求的多样性所决定的,这就是个性化的高考制度。
3.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教育工作者的主体作用,尽最大限度地实现高考制度的公平与公正。目前所实行的高校招生计划是由学校到省,再到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层层申报、审批,再统一下达到各省,在培养层次、专业比例、省内省外计划比例上都是由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完全属于政府指令性计划。[5]既然是指令性计划,那么一定是许多相关人员共同参与的。因此,应该充分发挥最为高考制度行为主体的所有教育工作者的主体作用。首先,教育行政部门在研究与制定高考制度改革的计划时必须持有公平公正的态度,只有改革本身是公平的,那么整个改革过程才会是公正的。其次,在基层履行教学的学校教育工作者应做好自己的本职教学工作,注重学生的个性与全面发展。目前,“应试”成为学校教育工作者顺利展开工作的瓶颈,这也是对基层教师的重大考验。只有他们充分认识到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人的发展,才能在实际工作中端正心态,避免卷入应试教育的洪流中,积极进取地进行教学实践。
高考改革是个系统工程,需要长远考虑并设计整体方案,而且需要大量的研究和试点工作。[6]我国高考改革一直涉及众多方面,高考制度改革的困境使我们清晰地认识到高考制度的改革之路还很漫长。不得不承认,中国高考制度的改革虽然步履维艰,但是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其发展也是有目共睹的,中国高考制度超越困境必定能最大化地发挥其应有的重大作用。
参考文献:
[1]魏国东.1977年以来中国高考制度改革研究[D].河北:河北大学,2008.
[2]陈金芳.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走向分析[J].教育研究,2011,(10).
[3]隋迎鑫.浅谈高中毕业会考与统考的关系[J].黑龙江高教研究,1984,(08).
[4]唐安国,李小波.不拘一格选人才――从复旦、交大的招生改革谈我国高考制度改革的趋向[J].复旦教育论坛,2006,(03).
[5]陈阳.我国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探索[J].黑龙江教育,200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