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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3)06-020-03
民国初期,为了维护政权,在教育和文化上掀起了复古逆流,复古势力大力推行尊孔读经,儒家文化成为其巩固政权的工具。与此同时,部分有识知识分子在教育界掀起了反古思潮。他们将儒家文化与政治复辟捆绑一起,认为儒家思想是千年专制的精神根基、孔教与共和不相容,从政治的角度上片面否定儒家思想,使传统儒学受到重创。1919年,五四爆发,“西学东渐”以科学、民主为核心的西方文化占据了中国文化界“大半山河”,许多学者开始摒弃“中体西用”而追求西学的“体用不二”,西派的和自由主义立足于学术界,而传统制度化儒学走向消亡。然而,旧儒学的消亡却孕育了新儒学的重生,一大批以儒学为主干的知识分子为中国传统文化探寻了新的发展途径。1920年,梁漱溟先生于北大发表的“东西文化及其哲学”讲演引发了学术界对新儒学的讨论。何为新儒学?方克立提出:“所谓现代新儒学,是指五四以来,在强烈的民族文化危机意识的刺激下,一部分以承续中国文化之慧命自任的知识分子,力图恢复儒家传统的本体和主导地位,重建宋明理学的‘伦理精神象征’,并以此为基础来吸纳、融合、会通西学,构建起一种‘继往开来’、‘中体西用’式的思想体系,以谋求中国文化和中国社会的现实出路。”民国中期以后,新儒学思潮上第一代第一群以梁漱溟、熊十力、马一浮、张君劢为代表的新儒学思想家以及第一代第二群以冯友兰、贺麟、钱穆、方东美为代表的新儒学思想家不但重新诠释了儒学,并且提出了新儒学教育思想,对普通教育、成人教育产生了重大影响,对我国当今成人教育教材的建设也有所启示。
一、民国新儒学教育思想概要
(一)强调道德教育、人生观教育
儒学是关于人生的道德哲学,新儒学思想家们在知识与道德的关系上特别强调德育的重要性与人生观的确立。梁漱溟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一书中以“意欲”为出发点揭示了东西文化差异。他提出西方化是“意欲向前”的而中国文化是“意欲自为、调和、持中”的。不同的哲学观导致不同的教育观,梁漱溟认为教育应包含知、情两方面,西方人重视知,中国人重情志。他否定科学主义思潮,认为科学只能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不能诉之于内,只有情志教育才能解决人自身的问题。“生活的本身全在情意方面,而知的一边——包括固有智慧与后天的知识——只是生活之工具”。同样,思想上由佛转儒的熊十力提出了体用不二的新“唯识论”体系。他认为,学问当分两途:日科学,日哲学。科学即客观事物的存在,称为量智;哲学即为本体,称为性智。他提出:“量智只能行于物质的宇宙而不可以实证本体。本体是要反求自得的,本体就是吾人固有的性智。吾人必须内部生活净化发展时,这个智才显发的。到了性智显发的时候,自然内外浑融。”在《新唯识论》上、下篇中他进一步用心和镜来诠释他的思想。心为本体,镜则为“心所能到”的一切对象,心镜虽不可分割,但只有镜从属于心才能达到《中庸》中孟子所说的“万物皆备于我”的境界。
张君劢对科学与人生观进行了对比,提出科学是客观的、理论的、分析的、因果规律的、相同的;而人生观是主观的、直觉的、综合的、自由意志的、单一的,所以“科学无论如何发达,而人生观问题之解决,绝非科学所能为力,唯赖诸人类之自身而已”。他崇尚主观意志的自由,贬低科学,强调人生观的确立不能靠科学,只能直觉、自由意志为之。贺麟提出了道德的理想主义和理性主义统一的形而上学:“理想唯心论”,强调“道德”为本体而“精神”为主体;钱穆的“理气一体浑成”、“心性一体两分”的观点也强调了德育的重要性。重视道德教育和人生观的确定都体现了新儒学思想家人本主义的教育理念。
关键词:航海;教育;商船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20-0271-02
一、中国古代航海教育溯源
我国航海历史源远流长,例如《易・系辞下》中:“刳木为舟,剡木为楫,舟楫之利,以济不通,致远以利天下”就已记载了我国的航海探索之旅,航海史同时也是航海教育史。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对航海事业的探究日益发展,航海教育形成了以传统学徒制为主要方式的教育模式。至近代,“西学东渐”推动着中国对西方先进航海技术及教育方式的学习。
二、民国时期商船实用教育回顾
对民国时期的界定可从时间范畴、地域范畴和政治范畴三方面综合而谈。因此本文所使用的“民国”一词的范畴,将它界定为1912―1948年,即之前,中华民国政府统治的时期。
(一)商船学校的课程设置规范化
民国第一部学制:“壬子癸丑学制”于1913年颁布。其中对商船学校的课程设置明确规定,有助于实业教育规范化。该学制包括一系列学校法令章程,其中《实业学校令》规定:“实业学校以教授农工商业必须之知识技能为目的。”将“知识技能”设为根本目标,“必须”一词便体现出注重实用性。实业学校种类分为:农业学校、工业学校、商业学校、商船学校等,可见,商船学校与农业、工业、商业处于同等地位。商船教育的发展在民国时期的教育领域和国家发展领域占有着积极重要的地位。
对商船学校的课程设置主要分为“航海科”和“机关科”两个专业。“航海科”专业课程包括:“商船运用术”、“海上气象学”、“造船学大意”等;“机关科”主要课程有:“力学及应用力学”、“电气工学大意”等;与当今的航海类和机电类课程有相通之处。“通习课程”为“修身”、“国文”、“外国语”、“数学”、“物理”、“地理”、“图画”、“体操”、“实习”并酌情加“化学”、“法制”等课程,与当今的公共课程相类似。该学制在课时安排、课程设置及教授方法等方面都有明确列出。
(二)职业教育体系日趋科学化
1922年颁布的新学制(壬戌学制),在民国时期的教育历史中起到分水岭的重要作用,第一次确立了职业教育在学制上的法律地位,用“职业教育”代替“实业教育”称谓,至此职业教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教育体系。在学制上采用“六三三四”学制,职业教育贯穿学制始终,小职、初职、中职、高职自成一体又与普通学制相穿插。此时颁布的《新学制职业科课程标准》将课程设置为:“职业学科”、“职业基本学科”、“非职业学科”三大类,与当今的专业课、公共课、职业素养课在含义上基本对应,职业教育体系在新学制颁布后日趋科学化。自壬戌学制以后,商船职业教育在学制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日趋科学化,为日后航海教育事业所沿袭。
(三)航海职业教育的黄金时代
在国家教育部的有力支持及规范标准下,职业教育发展日趋完善,甚至在局部地区创造了相当繁盛的景象,例如:广东商船航海教育是众多商船职业学校中的佼佼者,经过广东航海讲习所、广东航海学校、广东省立海事专科学校、广东省立潮汕高级商船职业学校等在不同历史阶段的不断探索,将航海职业教育发展到黄金时代。其他地区的航海类职业教育也都发展较好,培养了众多优秀的航海人才,推动了中国航海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民国时期商船教育对当今航海职业教育的启示
(一)走中国特色航海职业教育之路
民国时期的商船教育发展过程是一个“舶来品”的本土化过程,从“西学为用”开始,商船实业教育才在中国生根发芽。从单纯学习西方先进的航运技术到深入学习航运教育制度,圆满地完成了商船实用教育在中国本土的自我升级过程,其创建的航海黄金时代就是最好的证明。以史为鉴,回顾这个探索过程不难让我们将当今航海职业教育的探索与之联系起来。当今航海类职业教育应立足本国航运国情、职业教育现状,学习他国先进理念,又融合自身航海教育实情,走中国特色航海职业教育之路。
(二)“现代学徒制”在当今航海类职业教育中的应用
民国时期的船政教育是古代“学徒制”向“现代学徒制”进化中的探索过程。在我国学校教育诞生之前,“学徒制”一直是人类社会技术传承的主要手段。至民国时期,以传授科学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学校教育取代了传统学徒制,然而学徒制并没有消亡,而是以不同形式得以保留。
现代学徒制是将传统学徒培训与现代学校教育相结合的合作教育制度。2014年2月26日,总理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任务措施,提出“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可见,我国在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重点为落实“现代学徒制”。
只有“现代学徒制”才有可能提供航海职业教育情境学习所需要的真正的内容。职业教育与一般普通院校不同,其注重与各自特色相符的对接产业,将就业情况视为重中之重。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等几乎与企业需求形成无缝对接。可见,早在民国时期,船政教育就已将传统学徒制进行升华,旨在为航海职业教育创建新的学徒制模式。
(三)“商船教育”中的“校企合作”
从商船教育的“商”字就可看出,民国时期的航海教育紧密联系于商业市场,航海教育向航运事业倾斜。改变了清末近代的福州船政局、轮船招商局等以国防建设为根本目的的教育体系。商船教育和航运企业的无缝对接,演化至当今教育的“校企合作”模式。在该模式下,航海教育有针对性的为企业培养人才,注重实用性与实效性,实现学校和企业的“双赢”。
但是,当今“校企合作”过程中多遇到“学校热、企业冷”的尴尬局面,阻碍了航海类学校依托企业进行的实践教学发展和毕业生就业远景。民国时期的商船教育是由国家颁布学制,体系内进行学校类别划分,对课程设置、学制安排等进行统一规划,包括对“实习”课程设定统一标准,可见民国时期的商船教育,国家、政府对其发展的关注和做出的统一标准很好地推进了航运企业和商船教育的双赢。这对当今在航海类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中,国家、政府应是否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提出了反思。
(四)统筹规划航海类院校中职、高职、本科衔接建设
民国时期的商船学校实行的教育体制是双轨制,即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并行,二者又可交叉。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相互交叉,最根本的就是实训技能和理论知识的相互促进过程。当今我国航海类院校拥有本科及以上学位的学校数量较少,例如: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集美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专科院校则数目较多,层次差别较大,如: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等属于专科院校中较优秀的,但航海类职业院校,从中专至高专,教学内容、水平差别较大,衔接性不良。
在这样的情况下,“3+2”、“3+4”分段式教育模式尤显重要。“3+2”是指中职3年+高职2年或高职3年+本科2年;“3+4”是指,在中职院校学习3年后,进入本科进行4年的继续学习。分段式培养的目的是将中职、高职、本科在专业上贯通培养,利于专业体系的发展和学生的个人发展,更有利于学校的生源质量以及服务企业效果的提升。
(五)航海类职业教育课程设置科学化
民国时期商船教育的课程设置呈现在教育部颁布的课程标准中,国家对其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有明确导向作用。各学校结合自身特点,不断更新课程,使之形成科学的体系。当今航海类职业教育的课程设置需国家加大推进力度,增强导向作用,更需结合不同地区、不同学校进行因地制宜的科学化课程设置,在注重专业技能课程的同时,也关注对学生整体素养的提高。
(六)注重培育航海精神
民国时期涌现的众多有识之士,将自己的一腔热血贡献给航海事业及航海教育事业,在如此积极向上的氛围下,培育了众多航海人。原广东航海讲习所所长陈元瑛对首届毕业生的期望为:“夫航海之具,莫重于指针。航海之责,莫重于司柁……彼岸虽远,终能达到。拟航海者,非常处宴境也,当夫惊涛骇浪,烈风暴雨,尤贵不屈不挠,努力以赴……适为航海,身入社会,不啻风雨同舟,应思共济,宜各竭其智能,为群众造福,斯不负其所学”。民国时期对航海精神的培养尤其关注,当今航海类职业教育应借鉴,使“为群众造福,斯不负其所学”的思想竖立在每个航海人心中。我国古代航海历史源远流长,是当今航海教育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从航海人文精神的高度提升职业教育素养,在招生宣传、选修课课程安排、校园文化建设、社团文化建设中,全面贯彻航海文化及航海人文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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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国时期 儿童图书馆 读者服务
中图分类号: G258.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6938(2013)05-0048-05
1934年,时任北平师大第一附小儿童图书馆馆长的迟受义在《北平师大第一附小儿童图书馆计划大纲》一文中提出 “1、购买来的书,是要应用的,不是拿来做古董收藏的;2、一切设备,如:书架,杂志架,桌,凳……,皆以儿童为本位,力求适合儿童身心发展;3、采取开架式,任儿童在馆内自由阅读,尊重儿童的‘自尊心’;4、书籍的选择以儿童为中心;5、出纳手续,以简便迅速为原则”[1]等创办儿童图书馆的原则,这与当时众多学者所倡导的以儿童为本的服务理念不谋而合,从中可以体现民国时期儿童图书馆服务思想的主要特征。文章概括总结了民国时期儿童图书馆服务思想的主要特征及其实践中的具体表现,并对其现实意义进行了阐述。
1 民国时期儿童图书馆服务思想的内涵
1.1 以儿童作为读者服务工作的核心
1919年,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家杜威先生来华讲学,倡导“儿童本位主义”的教育思想,强调儿童有儿童的生活,与成人的生活不同,不是成人的附属品,而教育则要以儿童为本,以儿童为中心。1926年杜定友在《教育杂志》上发表的《儿童图书馆问题》一文中便有“现在是儿童的世纪,什么事都应该让儿童居先”的说法,这一思想逐步得到了教育界和图书馆界的普遍接受和认可。刘国钧、吕绍虞、李钟履、钱亚新等众多学者也对儿童图书馆给予了很高的关注,积极撰文,从馆舍、设施、设备、儿童读物、儿童阅读指导等各个方面积极倡议并推进以儿童为核心的服务理念。钱亚新有“办理儿童图书馆,要以儿童为中心。正如办理学校,该以学生为中心一样。馆中所有的图书,要合乎儿童的程度,要随时能满足儿童的需要;要能引起儿童自力读书的兴味;要能养成儿童喜欢读书的习惯。馆中一切的设备,要能投合儿童生理上的发育,心理上的特征,和病理上的缺憾。而馆中所有的职员,又要能了解儿童的身心,随时予以适当的指导”[2]的论述,这是一段完整体现以儿童作为读者服务工作核心的集中表述。
1.2 以包容和尊重的心态对待儿童
既是以儿童为本,便是认可儿童与成人世界的不同,尊重儿童好奇、好动、顽皮的天性,因此民国时期儿童图书馆在为儿童服务的过程中始终贯穿着对儿童包容和尊重的主导思想以及自由、信任和宽大的态度。对于丢书、损坏等问题,儿童图书馆一般都是向儿童的父母或者担保人索取赔偿,而不会直接向儿童索要,以确保儿童的阅读兴趣不受影响。并且强调书是为了使用而不是为了收藏,就像杜定友曾举例鲍士伟博士的话,认为书籍和煤是一样的,买煤就是为了烧,否则买煤干什么?图书馆不能因为担心丢书而将书封锁起来,办理儿童图书馆更要不拘泥小节,不能因小失大。他曾明确表明自己的观点,“要引起他们对于图书爱护之心,培养他们的公德,尊重公共的物件。若是偶然遗失了一两本书,最好是叫他照价赔偿,或者加以劝诫,使他往后谨慎。无论如何,总要和颜悦色地对他讲,不要厉声疾骂,免伤他们感情”[3]。如果遇到丢书、损书的问题,“必须先斟酌罚款问题,能宽免的地方,则当宽免,免一般儿童因数枚铜元,而失掉其阅览书籍的好习惯。如果图书馆立出最严重的规则在阻止,那么对于儿童的前途,大有妨碍。因为将培养读书习惯最适当的时候,白白错过,岂不可惜”!建议“不将出纳的条例规定得很繁严,宁愿图书馆受损失,而不愿耽误了那前途无量的小国民。所以图书馆,特别是儿童图书馆,对于出纳手续,当以宽恕为原则”[4]。
1.3 以引导儿童养成读书习惯,发挥社会教育职能为宗旨
最初民国时期的儿童图书馆是以辅助学校教育的姿态出现的,随着教育界、图书馆界对儿童图书馆认识的不断深入,图书馆自身也是一种社会教育机关,对于儿童的教育负有直接且重要责任的观念开始形成。研究者对图书馆在教育上的价值进行了深刻的阐述,那就是图书馆具有独立的价值,是一种教育机关,而“完善的儿童图书馆实在是国民教育所不可少的利器”[5]。应该利用儿童图书馆去引导教育儿童,去提高儿童的意志与学识。其最主要的作用即为我们现在常说的养成儿童的读书习惯和图书馆习惯。正是由于儿童图书馆具有大众所逐步公认的社会教育职能,因此儿童图书馆的建立和完善,包括和美的环境,优良的书籍,亲善的馆员,有意识的阅读指导等等,都是以引导儿童养成读书习惯,发挥社会教育职能为最终目标。
2 民国时期儿童图书馆服务思想的具体体现
民国时期的儿童图书馆在基础设施设备条件、藏书建设、服务政策、阅读指导活动、馆员队伍建设等多方面均体现了以儿童为中心的服务思想。
2.1 基础设施设备条件
馆舍、儿童读物和馆员被视为儿童图书馆的三个组成要素。“椅子和桌子总要矮小轻便,合于儿童卫生。书架也要矮,便于普通长度的儿童自由取书。空气要新鲜,光线要充足,点缀要优美,一方求合儿童的心理,一方又要引起美感,使得处在中间的人不由得不受美的感化”[5] 。至于桌椅的标准,按照儿童普通的发育水平,民国时期对此也有一个相对公认的标准(见表1)。另外诸如报桌要倾斜45度角,以保护儿童的视力;桌角、书架角要用圆形较好,以防误伤儿童;阅览室应设置洗手池,保证空气流通,以确保儿童的清洁卫生;常备文具,以防儿童急需使用;书架、杂志架宜靠墙设置;出纳台应设于靠近门口的地方;天花板宜用白色,墙壁用淡黄色,这样不易使日光反射;书架上悬挂些精美的卡片,桌上可放置鲜花,以增加美感等,无一不是从儿童的角度考虑,以方便儿童使用、以儿童健康发展为基本的出发点,可以说考虑到了儿童在馆内活动可能涉及的周边设施设备的方方面面,体现了儿童图书馆清洁、整齐、安静、安全的原则。
2.2 馆藏建设
儿童图书馆的馆藏建设从另一个角度说就是儿童读物的选择问题。何为儿童读物,王人路认为“儿童读物是供给儿童阅读的书籍,有活泼的思想,有动人的情感,有奇特的想象,用艺术的文字和图画,把他表现出来,而是能使普通的儿童懂得且感兴趣的”[6]。这个定义比较准确地概括出优秀的儿童读物与其他成人读物的差异。当儿童图书馆认识到儿童有儿童的生活,“有儿童自己的小宇宙”,他们的思想,兴趣,能力都与成人不同;明了儿童图书馆的“书籍的选择以儿童为中心”,应按儿童的知识程度,理解能力来创作和翻译作品时,民国时期的儿童图书馆便从关注不同年龄、不同性别儿童的阅读兴趣着手,根据不同儿童的阅读兴趣以及儿童读物的体裁、形式、内容等多方面去适应满足儿童的身心发展。
2.2.1 考虑儿童身心发展需要
因为“儿童所读的书籍既因为年龄而有不同,那儿童图书馆选购书籍自然不能不顾及儿童发育各时期的心理状态”[5]。刘国钧引用国外研究,认为儿童的发育自初生到二十四岁有六个时期。纯属于儿童时代的,便是前儿童期、后儿童期和前青年期,各有各的特殊心理状态。比如前儿童期的儿童想象力旺盛,所以这段时期儿童所读的书籍要以歌谣、童话为宜;后儿童期,也就是8~12岁,此阶段儿童渐有现实生活的倾向,但想象的力量依然存在,此阶段的儿童喜欢听关于伟人的故事;而前青年期,12、13岁~16、17岁,儿童生理、心理变化最为显著,对于自身和周围事物敏感,喜欢抒感丰富的诗、有关爱情的故事,激起牺牲精神的书籍。性别不同对于阅读的兴趣也有很大区别,比如男孩爱冒险,喜欢多野兽,历史,科学,旅行的书;女孩爱情感,喜欢多诗歌、小说等等。这和当时众多研究儿童阅读兴趣者的研究结论是一致的。对儿童阅读兴趣的准确把握,为儿童图书馆选择图书、开展阅读指导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2.2 对儿童读物自身的要求
对儿童读物自身的要求,概括来说就是内容简明优雅,叙事有声有色,形式上用字浅显清晰,插图精美,印刷字体要大小合适,纸张要精细光滑,墨色要浓厚,编排要得法,装订要美观牢固,版次以最近的为佳等等。
王人路《儿童读物的研究》一书中对儿童读物的相关描写基本可以代表当时对于儿童读物在形式上的普遍要求:
关于封面,“因为儿童是一种最富于求知心和好奇心的,也可以说他是一种易感应性的,所以对于儿童读物的外表,就是说他有美丽的封面,鲜艳的颜色和奇特的格式,总要使儿童一见生情,有不得不去看的趋势”;对于装订,“五岁以内的儿童,对于书籍不知爱惜,因此给他们的读物必需坚固、耐用”;关于字体,“字体必须适合儿童的年龄”,“对于五岁以内的儿童,需用特号字;五至七岁,才可用头号字。而且宋体字不相宜,最好用楷书所示仿宋字;七到九岁,才可参用二号字;九至十岁,可参用三号字;十至十一岁,可参用四号字;十二岁以上,始可以五号字”;关于插图,“七岁以内的儿童读物,全书的插图,都是有轮廓的线条画,而且加上彩色;到十岁以内的读物,才减少彩色;十岁以上才渐渐由有轮廓的线条画而增进到无轮廓的加阴影的插图”,而“插图的主要价值是在增进儿童的注意和兴趣的,可以表现文字的意义,而在美育上有很大的关系”;关于编排,“一个故事或童话,小说,总要使它眉目清楚,段落分明,所以字体的大小,行列的间隔,都要注意,标点符号不能使它成为附庸的赘疣,而要使它个个负起责任来”;关于纸张,“应该要讲究一点”,“至少限度应该洁白无光,坚韧,才不致损坏儿童的目力;而读物的寿命也可以长久一点”。
在儿童读物的选择上,有两点特别值得一提,一是对于儿童早期阅读的关注,雷震清在《儿童读物的选择》中首次提出了类似现在“异型书”的概念,“希望新的儿童用书,不但供给儿童看,而且供给儿童做;儿童能在书中写写画画,要有一点空白,版本要大”;“幼稚园或者低年级的书,书的形状应有变化,最好是同内容一样,如果书的内容说的是鸡,那么形状就是鸡,猫就是猫的形状,蛋就成一个椭圆形的蛋;如果不能整个做到,那就加一个鸡头、猫头,或其他相当的形状。在内部也可以想办法,如果说的是枪,那就把每页的枪口放在一个位置,然后在这个位置打一个洞,儿童对这种书会很有兴趣”[7]。
二是强调儿童、作者、读物三者之间的相互理解,因为“标准总带有普通的性质,一本书有一本书的特性,一个著作者有一个著作者的特性,这种特性的表现,我们选择读物时尤应特别注意。而“找寻某书的特点,使阅者都能欣赏它的意味,是选择儿童读物的人的无上责任”[7]。这种观念将儿童、作者和儿童读物之间的关系清晰、人性化地表现出来,是对于儿童读物普遍选择标准的一种超越。 2.3 读者服务政策
为了节省儿童的取书时间,尊重和培养儿童的公德心,增加儿童的阅读兴趣,养成利用图书馆的良好习惯,民国时期的儿童图书馆多采用开架阅览的服务方式,不制订过多规则,免除繁杂的借阅手续,强调自由阅览。杜定友认为,十一二岁的时候,正是阅读兴趣萌芽的时候,正是应该养成读书习惯和图书馆习惯的时候,如果加以限制和阻止,那么对于儿童的前途则大有阻碍。因此建议“出纳规则不可以过于限制,然后不失儿童图书馆的效用”[8]。对于阅览,均以开架方式,让儿童自由走动,自由取阅,以引起儿童的阅读兴趣。
而对于开放时间,则均以儿童的自由时间为标准,尊重儿童需要而定,即当儿童在校时,阅览室关闭;儿童下课时,再行开放,开放时间多以午后四点至七点,如果参加的儿童极为踊跃,开放时间可以再延长一个小时。 2.4 对馆员的素质要求
馆员作为图书馆的核心要素,对其的职业素质要求可以从另一个侧面展现那个时代儿童图书馆以儿童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杜定友对儿童图书馆馆员职业价值说过这样的话,“她的举止,她的工作,就可以磨练儿童的道德,提高儿童的意志,增加儿童的智识,训练儿童的习惯。书籍虽是可以益人,但是她是书籍的原动力。儿童读书所得的利弊,意向的高下,都系在她一人肩膀之上”,既然肩负这样的使命,就对儿童图书馆馆员的要求非常严格,首先强调馆员除了图书馆专业知识,包括图书馆教育和图书馆组织、管理方面的知识外;更重要的是根据儿童图书馆读者的特殊性,要求馆员最好接受过师范教育的正规训练,熟知儿童心理学、教育学,认为只有这样才能顺应儿童的心理,吸引儿童并用合适的方法去指导儿童阅读。二是德性修养的要求,要求馆员热诚对待儿童,要克尽职守,要有宽容忍耐的精神,对待儿童要有同情心,“要像父母待子女一样,使儿童不知不觉中受他的感化,养成良好的习惯”[8],要诚实守信,要有责任心。三是要求馆员要注重仪态的修养,包括“威重温和”、“对于任何人要有礼仪”、“容貌要端庄”、“衣着整洁”、“口齿清楚”[8]等等。可以看出,对儿童图书馆员的所有要求都是本着为儿童服务的原则,站在“养成勤敏的读者”、“培养高尚的国民”的高度去认识和培养的,认识之深刻足以让我们现代人深思。
2.5 阅读指导活动
2.5.1 开展儿童阅读兴趣调查
民国时期关注儿童阅读兴趣的人不在少数,但多以理论研究为主,在实际调研方面,教育界对此的重视程度远远超出图书馆界。值得一提的是徐锡麟,他采用国外先进的调查问卷的方式,调查了广州市十九个学校的三千多学生,设计出十六张调查表格,包括被调查儿童的校别与级别、被调查儿童的性别、年级书名对照表、各年级共同爱读的书、各年级儿童读书动机比较表、各年级阅读实际分配表等等,调查问卷设计得非常详细,例如调查儿童喜欢的书不是简单的以书的类别作为单位,而是以书名为单位,很小的细节体现了设计者的严谨、细致和用心。徐锡麟最终用了八个多月的时间撰写出《儿童阅读兴趣的研究》,并分析了年级、性别与读书兴趣的关系等等,以此研究报告成果与国外的相关成果进行比较和分析。在书后还附有三个附录,包括《儿童选举书报表格》、《儿童图书馆一个最低限度的书目》、《选举票数中性别的比较》。这份报告可以说是儿童阅读兴趣问题研究的开端,“为儿童兴趣的研究提供了客观依据,一改过去研究基于主观判断的弊端”[9],不仅可以作为编辑选择儿童读物的参考,更可以作为儿童阅读指导的重要依据,是儿童图书馆以儿童为中心的重要体现(见表2),可以说明民国时期对儿童兴趣调查的主要成果。
2.5.2 开展有利于儿童发展的阅读指导活动
有了对儿童阅读兴趣的深入了解,则具备了开展阅读指导的前提和基础。由于每个年龄阶段儿童心理的差异,因此儿童图书馆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采取了不同的阅读指导方法。比如对于年龄小的孩子可以采取讲故事的方式,并且根据不同年龄进行分组,以此选择适合每组的材料;可以帮助年龄小的儿童检索目录或其它书籍,而年龄大的孩子则可以提供有关问题的参考书等等。另外,个体儿童和团体儿童在阅读指导上也会采取不同的方式,个体儿童可以采用馆员与儿童共同阅览,随时指导的方法;对于团体的儿童,可以教授其目录检索和参考书使用办法,可以讲演故事、朗诵,设立小规模的读书会、讨论会等等。除了在馆内举办各种阅读指导活动外,儿童图书馆还加强与儿童父母、各种公共机关的联络及合作,包括各种教育、公共、自然、学术机关。鼓励走出图书馆,参观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关,开阔视野;鼓励在学校教室内进行故事和讲演朗诵;鼓励教师来馆参观和阅览等等。上述阅读指导活动的大力开展是儿童图书馆充分发挥其社会教育职能的重要体现。
3 民国时期儿童图书馆读者服务思想的现实意义
民国时期是儿童图书馆的产生和发展的重要时期,虽事隔百年,其服务理念对于当今的儿童图书馆建设仍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一是加强“儿童优先”原则。各馆在考虑开闭馆时间,入馆年限,制定借阅政策,规划服务流程,馆藏资源建设等各方面都应既从管理便利的角度考虑,更应从儿童实际需要出发;二是加强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吸取国外先进经验,加强儿童读物的分级研究,将对儿童的阅读指导活动做到实处;加强社会合作,包括与出版社,与学校,与其他各种社会组织的合作,推进“阅读推广进校园”等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图书馆的建设;三是加强标准化研究。随着《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的,应继续加强《公共图书馆未成年服务规范》的研究和制订,从多方面规范儿童图书馆的服务,使儿童图书馆的服务迈上一个新台阶;四是加强儿童图书馆的人才培养。从集中力量编写统一的培训教材,组成高水平的专家教师队伍,促进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等多方面提高儿童图书馆馆员的整体素质和水平,提高儿童图书馆的社会形象。
参考文献:
[1]迟受义.北平师大第一附小儿童图书馆计划大纲[J].师大月刊,1934 ,(13):114.
[2]钱亚新.儿童图书馆学导论[J].教育建设,1933,(5):115.
[3]杜定友.儿童图书馆问题[J].教育杂志,1926,18(4): 5-12.
[4]曾宪文.儿童图书馆之研究[J].文华图书科季刊,1929,1(2):134-135.
[5]刘国钧.儿童图书馆和儿童文学[J].中华教育界,1922,11(6):3-4.
[6]王人路.儿童读物的研究[M].上海:上海中华书局,1933:3.
[7]雷震清.儿童读物的选择[J].中华教育界,1936,23(7):152.
[8]冷淑媛.儿童图书馆馆员之训练及责任[J].图书馆学季刊,1936,10(1):88-89.
关键词:凯兴斯泰纳;职业教育思想;价值评析
一、国内研究综述
目前,国内关于凯兴斯泰纳原著的翻译和出版,主要有《工作学校要义》(1935年)和《凯兴斯泰纳教育论著选》(1993年)等。
对凯兴斯泰纳较早的研究主要见于民国时期。凯兴斯泰纳的主要著作之一《工作学校要义》于1911年问世,很快,其著作中的教育理念就传到中国。20世纪初,国内著名教育学者樊炳清、钱歌川、姜琦、刘钧等就对他的教育理论做过介绍、研究和评说,有的还亲赴德国向他学习。其中,比较详细的相关研究见于民国时期姜琦所著的《现代西洋教育史》。
目前,国内关于凯兴斯泰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1.凯兴斯泰纳个人经历和著作介绍
《教育学文集·教育目的》介绍了凯兴斯泰纳《公民教育的目的》,《世界教育名著通览》介绍了凯兴斯泰纳的两本主要著作《工作学校要义》和《德国青年的公民教育》。
2.凯兴斯泰纳总体思想内容介绍和价值评析
《外国教育管理史教程》中,作者在第五章近现代德国的教育管理中,从倡导公民教育、倡导劳作教育和创办补习学校三个方面介绍了凯兴斯泰纳的办学思想。《外国教育史教程》把凯兴斯泰纳视为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前期欧美新教育思潮的代表人物之一,介绍了其“公民教育”和“劳作学校”理论。在《德国基础教育》中,作者将凯兴斯泰纳视为现代职业教育的开拓者,从三个方面着重介绍了凯兴斯泰纳在职业教育方面所作的贡献。
3.凯兴斯泰纳劳作学校思想介绍
马立志在《凯兴斯泰纳劳作教育思想及其现实意义》里阐述了凯兴斯泰纳劳作教育思想的理论来源、目的、任务和具体改革措施,挖掘出了其中渗透的“大职业教育观”。在《外国教育实验史》中,作者具体介绍了凯兴斯泰纳劳作学校实验,并将凯兴斯泰纳劳作学校实验与费斯泰洛齐教育实验、杜威芝加哥教育实验作了比较。
4.凯兴斯泰纳公民教育思想介绍
徐小洲在《论凯兴斯泰纳的公民教育思想》里介绍了凯兴斯泰纳公民教育思想的相关概念和实施公民教育的场所特点,最后评析了公民教育思想。李静在《论凯兴斯泰纳的公民教育目的》中着重论述了凯兴斯泰纳公民教育思想与我国公民意识培养之间的联系。
二、国外研究综述
国外有关凯兴斯泰纳的众多研究主要有两大类:
1.介绍凯兴斯泰纳教育思想和改革实践,并对其思想价值和改革影响进行评析
在由摩洛哥教育家Zaghloul Morsy主编的《世界著名教育思想家》(第二卷)中,作者结合凯兴斯泰纳的个人经历,介绍了凯兴斯泰纳个人主张背后的实践来源。ThomasAlexander 和Beryl Parker 所著The New Education in the German Republic中主要论述了他的公民教育和劳作教育思想。
2.结合作者所在国家和所处时代所遇到的职业教育发展中产生的问题,对凯兴斯泰纳的职业教育思想和改革实践有选择地进行了介绍
前苏联教育家克鲁普斯卡雅在其主要著作之一《国民教育和民主主义》中,谈到了凯兴斯泰纳用于国民教育的教学方法。Philipp Gonon在The quest for modern vocational education : Georg Kersch-ensteiner between Dewey, Weber and Simmel中,把凯兴斯泰纳与杜威、韦伯、西美尔联系起来,给普遍的教育思想和改革提出了一些新见解。
钢琴教育被中国人所接受与当时兴起的“学堂乐歌”有着重要的联系。19世纪末期,维新运动的失败及帝国主义列强的入侵使国人开始意识到国家的落后及学习西方的必要性。当时的统治阶级内部的进步人士主张学习西方的文化科技,创立新式教育学堂,其中的钢琴教育便成为学校开设乐歌课的重要内容之一。一些进步人士还希望通过开设钢琴课来传播新思想,以唤起新一代救亡图存的意志。所以,清朝末期国内便开设了大量的新式学堂,并开设有乐歌课。后,当时的教育部门将乐歌课作为小学教育的必修内容,以对学生进行美育教育。由于钢琴能较为直观地反映音乐的交响性,便成为了当时音乐教育活动的重要伴奏乐器。由此可知,清末民初学堂乐歌的兴起有效推动了钢琴教育的发展。其实,在学堂乐歌之前,中国已经出现了学校钢琴教育模式,但仅仅涉及一些钢琴教育活动,如早期的教会学校在传播西方音乐文化方面不乏钢琴教育内容。真正意义上以钢琴作为学习对象的是美国传教士林乐知在上海创办的上海中西书院,该校在校规中明文规定在其8年的学习中都要学习钢琴。上海的中西女塾还正式将钢琴学习作为学校音乐学习的主要内容,选修钢琴的学生人数占总人数的2/3左右,且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2年。[2]从此以后,全国各地的学校钢琴教育逐渐发展起来,严修就曾创办严氏保姆讲习所,开设有钢琴课,并为中国培养出了第一批幼教工作者。其实,早期的音乐教育完全是西化的,甚至连钢琴老师也是由外国人担任。在钢琴教育的影响下,一些中国人开始利用业余时间跟随私人教师学习,这便开启了钢琴社会教育的模式。当时的外籍教师是从事该项活动的主要力量,中国最早的音乐家几乎都在这一时期接受过正规的社会音乐教育。
二、民国钢琴教育的状况及特色
(一)民国初期的钢琴教育民国时期,系列新式学堂的建立对音乐文化的发展及普及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特别是西洋的钢琴自然成为中西新音乐形式的最佳工具。沈心工和李叔同便是当时钢琴教育的杰出代表,他们赴欧留学,引进西洋音乐,开辟了中国新音乐教育的道路。当时的李叔同学成归国后便在杭州的浙江师范学院教习钢琴,培养了中国的第一代音乐师资。这一时期,意大利钢琴家梅•帕奇在中国举行了最早的钢琴演奏会,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钢琴在中国音乐生活中的影响。1921年,他还在上海建立了第一支管弦乐队,并亲自担任指挥长达20多年,跟随其学习钢琴的老一辈钢琴家有于边敏、张俊勇、周广仁等。梅•帕奇注重手指的独立性训练,承续了欧洲现代钢琴教法及演奏法的精华,并成为后来中国钢琴家演奏的重要特点。与此同时,梅•帕奇还将当时最先进的钢琴弹奏方法、教学思想传入中国,极大地提高了中国钢琴教育的水平,并培养了一大批著名的钢琴演奏家,对中国早期的钢琴教育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3]
(二)音乐教育成为社会文化生活的新风尚中华民国建立后,担任教育总长的先生向全国颁发了《普通教育暂行办法通令》《普通教育暂行课程之标准》。这些教育改革文件都将钢琴教育作为新的课程标准内容,其提倡的美育教育成为了当时救亡图存的政治要求,并很快成为社会文化生活的新风尚。随着学堂音乐教育的兴起及发展,西方近代音乐知识,如钢琴、风琴等逐渐成为音乐教育的主要内容。1915年初,《科学》杂志发表的《和平进行曲》是第一首中国人自己创作的钢琴曲,标志着中国钢琴音乐、钢琴教育的兴起。自此,一些著名的音乐家开始在西方音乐理论指导下,以民间音乐为素材,创作出一些具有民族特色的钢琴曲。这些作品也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钢琴教育教材,为以后钢琴教育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特别是在当时还出现了专门的音乐教育机构,这说明专业化的钢琴教育已初步形成。1927年,中国著名的音乐教育家萧友梅在上海创办了国立音乐学院,这是中国第一所近代音乐教育机构,说明专业音乐教育开始占据重要地位,对中国钢琴教育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当时的俄籍音乐家查哈罗夫说:“中国的钢琴教育正如刚出生的婴儿,而中国学生的聪明与勤奋是其迅速成长的重要基础。”[4]
(三)时期钢琴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在的影响下,中国的钢琴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学校音乐教育的迅速发展不断需要具有一定专业水准的音乐人才,所以,在当时的北京、上海等地出现了各种新式的音乐社团,并在这些社团基础上建立了中国第一批音乐教育机构,如北京大学音乐传习所,上海专科师范学校音乐科等,为中国培养了一大批钢琴教育队伍,如李翠贞、巫一舟、范继森等都是近代中国第一代钢琴演奏家。在中国钢琴教育发展中,中国国立音乐教育学院的建立使钢琴教育步入正常发展轨道,出现了大量的钢琴专业人才,钢琴教育正式进入实质发展阶段。当时就有一个对中国音乐界有着重要影响的事件。1934年美籍作曲家亚历山大发起了征集中国风味钢琴曲的比赛,贺绿汀的《牧童短笛》获得了一等奖,这样的创作竞赛在中国钢琴教育史上还是第一次,《牧童短笛》也是中国钢琴曲创作的里程碑。近代中国钢琴教育之所以能有如此巨大的进步,正是有了专业的音乐教育机构,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促进了钢琴创作的发展与进步。
(四)对中国钢琴教育事业的影响的爆发使得刚刚起步的钢琴教育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上海沦陷后,汪伪政权在原来国立音乐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伪国立音乐院,一些不愿在国立音乐院从教的老师开始转入陈又新创办的上海音乐专科学校。当时的国立音乐师专的师生们以其专业的素养代表着中国最高的音乐水平。国立音专的师生先后奔赴抗日前线参与战斗,成为了中国钢琴音乐教育的主力军。1940年在重庆成立的国立音乐院逐渐成为大后方最著名的音乐学府,同时教育部还将原中央训练团内的音乐干部训练班搬迁至重庆,并正式改名为国立音乐院分院。重庆教育部还曾组建了青木关国立音乐院,虽然条件非常艰苦,钢琴师资严重不足,但钢琴教育活动却始终没有停滞。与此同时,根据地的音乐工作者在非常艰苦的条件下创作出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作品,如瞿维的钢琴曲《花鼓》等。总之,在艰苦的环境下,中国的钢琴教育仍在顽强生存,为以后中国的钢琴教育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民国时期中国的钢琴音乐文化
(一)民国时期钢琴传播者的重要贡献李叔同是中国近代音乐艺术领域的奇才,自幼便受到良好的教育,深受中华传统文化的熏陶。中华民国政府建立后,李叔同从日本归国,先后在天津工业学校、上海城东女校等从事音乐教育,曾教授过钢琴演奏、作曲及音乐理论等课程,在当时动乱的社会环境下为中国培养了大批的音乐专业人才。李叔同在音乐课上对学生要求非常严格,每次上课前总是要给学生讲授各种西洋乐器的知识,同时在教学上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针对钢琴技巧特殊性问题,提出了“宁可生,不可滑,生可以练,滑则很难医。”[5]民国初期,李叔同主要在浙江两级师范学堂执教,他不但传授给学生钢琴技巧,而且还在人生观上影响学生,许多学生从此走上了钢琴教育的道路。此外,曾志忞对中国早期的钢琴启蒙教育也有着重大影响。中国最早钢琴文化实践的教育者大多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熏陶,并接受西方优秀文化,他们均以教育家的身份从事音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