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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运用1981—2011年的相关数据,对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结果显示:从长期来看,农村金融发展规模、农村金融发展结构对于农民收入的增长具有促进作用,而农村金融发展效率却抑制了农民收入的增长;在短期内,农村金融发展规模和结构两个指标与农民收入增长之间没有明显的正向关系,而农村金融发展效率依然具有较为显著的抑制作用。granger因果检验显示:农村金融发展规模和效率是农民收入增长的granger原因,但是其反向的granger因果关系不存在,脉冲响应函数得到同样结论。
关键词:农村金融发展;农民收入;向量自回归模型
中图分类号:f8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3)06-0013-06
一、问题的提出
农民收入增长问题是当前整个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它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而且对于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特殊意义(余新平、熊德平,2010)[1]。2011年我国农村居民的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了6 977.30元,相比于改革开放初期1981年的223.40元,按照不变价格计算,农民实际收入增长了6.37倍,平均每年增长6.16%,收入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但是分阶段来看,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不仅波动性较大,而且出现了整体下降趋势。1981—1985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11.68%,1986—1995年为3.43%,1996—2005年为4.98%,2006—2011年为9.62%。值得注意的是,在农民收入增速出现波动并且增速趋缓的同时,农村的金融事业却发展迅猛。农村贷款余额从1981年的286.10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21 468.90亿元,农村存款余额从1981年的169.60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70 672.85亿元。剔除价格因素的影响,2011年的农村贷款余额和农村存款余额分别较1981年增长了86.81倍和85.20倍,远远高于农民人均纯收入这一期间的增长幅度。以上对比可以得出,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的增长在直观表现上并不协调,二者之间的事实关系有待进一步的检验和分析。
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因素有诸多方面,其中农村金融发展在近些年被尤为关注,并且在解决农民增收的政策建议中屡见不鲜(温涛、冉光和,2005)[2]。从我国农村地区金融事业的发展实际情况来看,农村地区已经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框架,实现了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与其他金融组织机构分工协作的有利局面。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不相协调的景象又为什么会出现呢?农村金融的发展又对农民收入的增长起到了什么作用?在已有的研究中,国外方面,由于绝大多数的研究成果集中在分析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不能直接反映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的关系,一定程度上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的关系被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正向关系所替代,例如joseph(1985)[3]、robert & ross(1993)[4]、becker(2000)等;也有部分外国学者通过研究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的关系,同样间接反映了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的关系(greenwood & jovanovic,1990[5];clarke,2003[6])。国内研究方面,温涛和冉光和(2005)[2]的研究结果表明,在1952—2003年期间,无论是金融机构贷款比率还是经济证券化比率的提高,都对我国农民收入的增长起到了抑制作用,直接导致了城乡收入差距的拉大与“二元结构”的强化。谭燕芝(2009)利用农村现存金融资产与农村gdp之比来衡量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其研究结果同样表明,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的增长起到了抑制作用,农村金融并没有真正做到服务于农村发展[7]。刘旦(2007)以农村“存贷比”衡量的农村金融发展效率也不利于农民收入的增长[8]。而余新平、熊德平(2010)利用1978—2008年的相关数据进行的实证分析表明,农村存款、农业保险赔付与农民收入增长呈现正向关系,而农村贷款、农业保险收入与农民收入增长呈负向关系,不能否定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重要性的理论价值[1]。
以上研究成果的梳理表明,有关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究竟起到了什么作用,已有的文献还没有形成一致的结论。分析原因,主要是因为在不同的研究中,用什么指标来衡量农村金融发展存在较大分歧,但是由于所用指标单一,不能较系统、全面地衡量出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水平,最终使得其研究成果各有侧重。本文综合已有的研究成果,首先将农村金融发展视为一种“生产要素”,依托传统生产函数,试图构建出能够反映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二者关系的新型生产函数,为实证检验建立微观基础;其次,欲从农村金融发展规模、农村金融发展结构和农村金融发展效率三个方面来综合衡量我国当前农村金融的发展水平,探索农村金融发展的不同层面可能对农民收入增长产生的影响,以期能够较为准确、科学地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实证依据。
二、模型设定与数据说明
(一)模型的构建
为了反映农村金融发展水平与农民收入增长的关系,建立科学的计量模型,使用有效的计量方法,借鉴greenwood & jovanivic(1990)[5]、murinde(1994)、温涛、冉光和(2005)[2]等的理论分析框架,在传统生产函数的基础之上(资本和劳动为生产函数中的主要生产要素),本文将农村金融发展水平视为另外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投入”到生产函数分析当中,这样有关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产出二者之间的关系可以表示如下:
y=g(k,l,f)(1)
其中y代表了农村经济生产的总收益,k代表资本投入,l代表劳动力投入,f代表农村的金融发展水平。按照温涛、冉光和(2005)[2]和parenteral & prescott的做法,进一步假定农村劳动力处于最大的生产能力,即l=,这样农村经济生产就面临恒定的规模收益,而总产出(总收益)就只取决于农村的资本投入和农村金融发展水平。(1)式可以变形为:
结合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借鉴已有的研究成果(姚耀军,2004;张建波、杨国颂,2010;贾立、王红明,2010[9],等),本文综合采用农村金融发展规模指标(jrgm)、农村金融发展结构指标(jrjg)和农村金融发展效率指标(jrxl)三个指标来衡量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其中:
这里用来表示(8)式右边中各个解释变量的变化值前的边际系数(边际产出或边际收益)。因为本文的目的在于分析农村金融发展最终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因此进一步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对数值(lncsr)的增量来替代人均产出(人均
收益)的增长dy,tzsp代表农村资本投入水平,即可得本文的基本计量模型:
dlncsr=?茁0+?茁1dtzsp+?茁2djrgm+?茁3djrjg+?茁4djrxl+?滋t(9)
(9)式中,?茁0代表常数项,?滋t为随机误差项。可以看出,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增长还会受到前期的农村资本投入水平和各项金融发展水平指标的影响。同时,由(9)式容易证明出tzsp、jrgm、jrjg、jrxl四个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lncsr无论是在其当期值还是在滞后值之间,均存在稳定的关系。在估计方法的选择上,由于tzsp、jrgm、jrjg、jrxl四个解释变量的滞后项可能对lncsr产生影响,因此,在实证方法上本文最终选择向量自回归(var)估计方法来分析农村金融发展水平与农民收入增长的关系。
设yt为5×1阶的时间序列向量,yt=(lncsrt,tzspt,jrgmt,jrjgt,jrxlt)′,则含有5个变量滞后i阶的var模型为:
yt=c+∏jyt-i+?着t(10)
其中c=(c1,c2,c3,c4,c5)′为常数向量;?着t~ⅱd(0,?赘)为5×1阶的随机误差列向量;∏j为5×5阶的参数矩阵,j=1,2,3,4,5。
(二)数据来源及其说明
为了实证检验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的关系,结合以上部分建立的估计方程,实证分析中需要的数据资料包括了金融发展水平、农村投资水平和农民收入水平三个方面。其中,作为被解释变量的农民收入水平(lncsr),采用我国1981—2011年的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对数值数据进行分析。在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取对数之前,首先利用农村居民的消费价格指数(1978年为基期)剔除价格因素可能对估计结果的影响。由于已有统计年鉴中没有相关农村资本投入的统计数据,对此本文采用1981—2011年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与农村gdp比率(tzsp)增量替代农村资本的增长来进行分析,其中农村gdp为“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和乡镇企业增加值之和。在测算农村金融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率三个指标时,计算公式中涉及到的农村存款余额是农业存款与农村储蓄存款的加总,而农村贷款余额是乡镇企业贷款与农业贷款的加总,年限均为1981—2011年。另外,各指标所用到数据资料均来源于1982—2012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金融年鉴》以及中经网数据库。具体tzsp、jrgm、jrjg和jrxl的趋势见图1所示。
三、实证结果及其经济含义
由于本文选择了向量自回归模型(var)来分析各变量之间的具体关系,因此按照向量自回归模型(var)估计方法的基本步骤,首先利用dickey和fuller提出的adf单位根检验方法来对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的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当各变量数据呈现平稳或具有一样的单整阶数时,进一步进行协整检验,避免伪回归现象。在此基础之上,再进行相关的误差修正模型、granger因果检验、脉冲响应等实证分析,保证估计结果的准确性。
(一)单位根检验
采用dickey和fuller的adf单位根检验方法,借助于eviews7.0统计分析软件,得出了各个变量的具体单位根检验结果。结果显示,本文实证分析所用到的变量lncsr、tzsp、jrgm、jrjg和jrxl,其数据均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显示为非平稳数列,然而进一步的一阶差分序列检验结果却表明,?驻lncsr、?驻tzsp、?驻jrgm、?驻jrjg和?驻jrxl这五个变量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均平稳,也就是说lncsr、tzsp、jrgm、jrjg和jrxl满足了一阶平稳,可以记为i(1),它们之间可能存在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因此,有必要同时也满足条件来进行下一步的协整检验。
(二)协整检验
单位根检验结果显示,lncsr、tzsp、jrgm、jrjg和jrxl满足一阶平稳,即为i(1)数列,因此它们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进一步利用johansen协整检验来进行判定,同时还可以利用判定结果来构建协整方程,以此来观察lncsr与tzsp、jrgm、jrjg和jrxl的长期均衡关系。需要注意的是,在对lncsr、tzsp、jrgm、jrjg和jrxl进行协整检验之前,按照johansen协整检验方法的具体要求,首先必须对他们进行var模型结构的判定。本文综合运用似然比(lr)检验以及施瓦茨(sc)、赤池信息(aic)的定阶准则,最终确定出lncsr与tzsp、jrgm、jrjg和jrxl构建的无约束var模型的最优滞后期为1。建立var(1)模型重新估计并进行稳定性检验,发现所有特征根的倒数均落在了单位圆之内(见图2),说明所建立的var(1)模型系统是稳定的,这为后续的协整检验、误差修正模型估计的准确性提供了保障。同时,因为农民收入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各个指标构建的var模型的最优滞后期为1,johansen协整检验的滞后期确定为0。具体协整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
表1的johansen协整检验结果表明,在1981—2011年期间,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水平(lncsr)与农村资本投入水平(tzsp)、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包括jrgm、jrjg和jrxl)各变量之间存在一个显著的协整关系,并且均衡的协整向量为:
协整方程(11)反映了上述各个变量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具体来看:农民收入与农村的固定资产投资水平之间呈现正向关系,农民收入水平伴随着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反映了在1981—2011年期间,我国农村地区的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对于农业生产起到了提升效率、稳定生产的积极作用。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对农民收入水平的长期影响并不是单一的促进或抑制,这里需要通过区分不同的衡量指标来进行分析。具体来说,农村金融发展规模和农村金融发展结构两个指标与农民收入水平之间呈现正向关系。农村金融发展规模的正向作用说明了在我国农村地区,金融资源越多,农民收入水平的增长越有利;而农村金融发展结构的正向作用反映了乡镇企业具有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非农收入的积极作用,乡镇企业贷款余额比重的增加不仅利于乡镇企业的长远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促进也很明显。以“贷存比”来衡量的农村金融发展效率指标非但没有起到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应有作用,反而是较为显著地抑制了农民收入的增长。这可能是因为在我国的农村地区,与农业、农村和农民相关的各项资金一直处于外流的现状,农村的很多贷款被低效率地挪用或使用,资金短缺一直是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一个“短板”,最终影响到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在分析了lncsr与tzsp、jrgm、jrjg、jrxl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利用向量误差修正模型(vecm)来分析各个变量之间的短期动态关系,具体估计结果如表2所示:农民收入水平的误差修正项的系数为0.032 4(大于0),并且t检验的显著性水平较高,说明如果农民的收入水平lncsr偏离长期的均衡状态,模型中的误差修正项(emc)会对其进行较为显著
的正向调整。在反映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的jrgm、jrjg和jrxl三个指标中,除了jrxl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对农民收入的增长具有抑制作用,jrgm与jrjg在误差修正模型中的系数均不显著,说明农村金融发展规模和农村金融发展结构的变化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在短期并不明显。就整体而言,短期内,农民收入水平与农村金融发展之间没有出现预期的正向关系,反而在某些方面存在着消极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村正规金融都不自觉地遵循着“偏农离农”的路径,大多数留在农村地区的基层金融机构都只是一个简单的“吸储”目的,而在贷款等其他金融服务方面功能发挥十分有限;而对于农村的非正规金融,不是被政府不断正规化,就是不断地被打压。农村正规金融单一、短视的服务模式与非正规金融的发展受挫,最终使得农村地区的生产以及投资长期处于自我发展的境地,农村资金短缺常态化,农村金融发展难以发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促进作用。
(三)格兰杰因果检验
以上的协整检验和误差修正模型分别分析了lncsr与tzsp、jrgm、jrjg和jrxl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和短期波动情况,按照向量自回归模型(var)的分析步骤,进一步利用granger(1969)提出的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法进一步分析lncsr与tzsp、jrgm、jrjg和jrxl是否构成因果关系。表3为具体的granger因果检验结果。
由表3的检验结果可以看出,有关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水平的因果关系,同样不能“一刀切”地给出结论,而是要区分不同的农村金融发展衡量指标。具体来说:农村金融发展规模(jrgm)和农村金融发展效率(jrxl)均成为了农民收入水平的granger原因,分别通过了5%和1%的显著性水平,但是农村金融发展结构(jrjg)与农民收入水平之间没有这样的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农民收入水平没有成为任何一个农村金融发展指标的granger原因,各指标的检验结果均没有通过10%的显著性水平。granger因果检验的结论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对于农民收入增长的正向作用尚不明显,有些层面甚至还起到了抑制作用;同时,在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不能印证部分国外学者(greenwood & jovanovic,1990[5])所提出的“收入水平的提高推动金融组织和金融交易发展”的观点。
(四)脉冲响应函数
granger因果检验发现,在衡量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的三个指标中,只有农村金融发展规模和农民金融发展效率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granger原因。基于这一检验结果,本文利用sims提出的向量自回归(var)技术对lncsr与jrgm、lncsr与jrxl之间进行脉冲响应分析,以此来更加深入地分析它们之间的具体关系。由于在向量自回归模型(var)估计中,各变量的先后顺序会对最终脉冲响应分析结果产生影响,因此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做法(温涛、冉光和,2005;余新平、熊德平,2010,等),这里对lncsr与jrgm、lncsr与jrxl之间分别利用var模型的脉冲响应函数进行估计,以此来避免变量顺序变化对脉冲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具体脉冲响应结果如图3和图4所示。
图3和图4分别显示的是农民收入水平与农村金融发展规模、农民收入水平与农村金融发展效率对相关单一冲击的标准差的动态反应。从图3可以看出:农村金融发展规模的正向冲击对农民收入水平的短期效应并不明显,但在滞后2期以后其正向效应开始逐渐增强;农民收入水平对来自农村金融发展规模的正向冲击在较长时期内呈现负向效应,在滞后4期时这种负面效应达到顶点,然后逐渐减弱,并于滞后8期时开始转为正向效应,也就是说农民收入水平对农村金融发展规模最终会起到一定的正向促进作用,但是这一促进作用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从图4可以看出:与农村金融发展规模不同,农民收入水平对来自农村金融发展效率的正向冲击呈现持续性的负向效应,并在滞后5期以后这一负面效应趋于平稳,这与协整方程(11)式的估计结果是一致的;农村金融发展效率对农民收入水平的正向冲击同样呈现负向效应,并于滞后4期时达到顶点,随后逐渐向正向效应逼近。
四、结论与政策启示
本文运用1981—2011年的相关数据,对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实证结果显示:从长期来看,农村金融发展规模、农村金融发展结构对于农民收入的增长具有促进作用,而农村金融发展效率当前却抑制了农民收入的增长;不同的是,在短期内,农村金融发展规模和结构两个指标与农民收入增长之间没有明显的正向关系,反而是农村金融发展效率依然具有较为显著的抑制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我国农村地区大量的农村存款余额被转移或流失,农民和乡镇企业的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农村经济的发展与农民收入的增长受到限制。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表明,农村金融发展规模和农村金融发展效率是农民收入增长的granger原因(农村金融发展效率对农民收入增长起到的作用是负向的),而农民收入增长并不是农村金融发展的granger原因,这点还可以由脉冲响应函数进一步证实。
虽然部分农村金融发展指标呈现出了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负向影响,但是我们不能就此否定农村金融资源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积极作用,只能说明我国当前农村金融制度和经济发展战略倾向,导致农村金融发展在结构、功能和效率上,没有凸显出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积极作用。增加农民收入一直都是我国农村经济深化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提升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积极作用也是我国农村金融制度改革的大势所趋。因而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体现农村金融发展的应有作用,需要对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结构和功能进行改进,实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多元化,在农村正规金融逐步完善和健全的基础上,积极帮助农村地区民间金融的合理发展,使之成为正规金融的有力补充;同时,要通过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等手段,积极改变农村地区金融资源的低效率配置和大量流失的长期现状,根本性地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保障问题,以此提高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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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温涛,冉光和.中国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j].经济研究,2005,(9):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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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robert & ross. finance, entrepreneurship, and growth: theory and evidence[j].journal of monetary economics,1993,(32):513-542.
[5]greenwoo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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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clarke & xu. finance and income inequality: test of alterative theories. world bank policy. research working paper.2984.
[7]谭燕芝.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之关系的实证分析:1978—2007[j].上海经济研究,2009,(4):50-57.
【关键词】农村金融;金融发展;经济增长
一、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增长关系
新农村建设核心是解决农民的增产、增收问题,故发展农村经济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而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本的筹集和使用主要通过金融活动完成,熊彼特(Schumpeter)认为金融服务在促进经济增长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间关系决定了新农村建设的效果。根据产权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降低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关键,其在现实经济活动中表现为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金融体系的关键在于金融功能的实现,而这离不开金融发展。
自熊彼特提出的金融发展重要性之后,麦金农和肖通过深入研究在1973年建立了金融发展理论。国外学者对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相关研究主要由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构成,且理论分析主要局限于研究初期。谈儒勇(2004)将金融发展界定为金融体系朝好的方面变化,所以,金融发展理论研究的是金融体系是否促进实体经济增长的功能,即主要用于论证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后期该类研究主要在金融发展理论框架下就金融拟制和金融结构角度进行,研究主要集中在宏观、中观层面,其立脚点是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大都基于金融服务有利于经济增长的假设下或计量验证影响因素。后期研究开始由理论研究转向实证分析,Levine(1997)以作用渠道为研究目的进而证明了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存在统计意义上的显著相关,而Granger提出的因果分析方法被大多数学者用于证明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国外的研究成果为国内学者研究该类问题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国内学者对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视角主要有全局、区域和农村,其中基于农村的视角分析农村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或农民收入增长)间的关系在随着新农村建设提出得到更深入研究。在对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路径中,针对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关系研究可分为农村金融深化和农村金融中介发展两种。其中,基于金融深化框架下研究主要探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对农村经济的贡献,通过数据分析找出重要影响因素并得出相应结论。而农村金融中介对农村经济增长的研究则突出农村金融功能发挥,试图解释金融服务影响农村经济增长。具体研究中,张春喜、孙伟(2007)从金融演进的内在关系及更长的历史视角下以农村金融的发展现状为背景和李政(2009)用实证的方法证明农村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均衡关系,并通过因果检验得出相应的结果。而方金兵、张兵、曹阳(2009)基于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的关系,选取农民收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替代指标,通过向量误差修正模型和格兰杰因果检验方法检验两者的相关关系和因果关系,并指出扩大农村金融发展规模对提高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李广众、陈平(2002)利用我国1952-1999的相关时间序列数据对于金融中介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多变量VAR系统研究分析了金融中介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提出经济增长与金融中介效率间存在双向因果关系。同时,丁晓松(2005)研究1986-2002年中国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时采用单位根检验和协整分析方法,同样认为金融发展和我国经济发展有存在双向作用。姚耀军(2004)从金融发展的视角根据1978-2002数据分析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关系,利用因果检验法做出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农村金融发展状况影响到农村经济增长。
二、模型构建
由以上分析可知,现有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主要从实证角度进行,尽管视角不一,但均得出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结论。因此,在现有经济体制下为更好的建设新农村,通过金融发展支持农村经济增长是最优选择。然而,经济增长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是十分有必要的,若想通过金融发展支持农村经济增长应先确定两者间是否存在长期均衡关系,模型构建则探讨两者之间均衡的可能。
(一)分析方法及指标设计说明
1.分析方法。由于单方程的OLS法会出现自变量内生性问题,加之在非平稳变量上的OLS法可能出现伪回归问题,而李广众、陈平(2002)和姚耀军(2004)基于VAR模型及其协整分析的方法能较好的解决OLS法的不足。因此,本文在分析方法采用上借鉴李广众、陈平(2002)和姚耀军的VAR模型及其协整分析,就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与金融经济增长的相互关系进行研究。
2.指标设计。一般研究,将两者关系置于资金供给、需求和成效角度上进行。所以,在设计指标时主要考虑农村经济增长衡量和金融发展的供给及需求。具体研究中,设计农村经济增长指标、金融发展规模指标、金融结构指标和金融中介支持效率指标等四个指标。在对指标界定中:将农村人均GDP(RPGDP)作为衡量反映农村经济增长状况的指标。哥德史密斯在研究金融发展与金融结构时指出金融发展规模指标(FIR),随着农村金融发展研究深入,我国大部分学者开始计算我国农村金融相关率指标(RFIR),其中张兵等(2002)在农村FIR与农村经济增长将农村FIR确定为农村金融资产和农村GDP之比。农村金融发展结构指标(RLTL)鉴于乡镇企业在农村经济中的重要位置,本文设计了反映农村贷款结构的指标作为金融发展的结构指标,即RLT/RL,其中RLT是指乡镇企业贷款余额, RL是指农村贷款余额,将农村金融发展的结构指标简记为RLTL。王志强、孙刚(2003)认为,可以用储蓄与贷款的比值来衡量金融中介将储蓄转化为贷款的效率,故农村金融发展效率指标(RLD)可定义为农村金融中介将农村储蓄转化为农村贷款支持农村经济增长、促进农民增收的效率。农村金融发展结构指标(RLTL)鉴于乡镇企业在农村经济中的重要位置,本文设计了反映农村贷款结构的指标作为金融发展的结构指标,即RLT/RL,其中RLT是指乡镇企业贷款余额, RL是指农村贷款余额,将农村金融发展的结构指标简记为RLTL。将乡镇企业贷款余额与农村贷款余额比率衡量金融发展结构规模。
(二)模型说明及数据处理
1.模型说明。安翔(2004)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相关理论出发,以内生增长模型为基础创建农村经济增长模型,并得出农村金融深化是解释农村经济增长的重要变量结论。同样的方法还被王莹(2006)和邱杰、杨林(2009)所采用。本文主要就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定性,目的在于判断两者之间的均衡关系及影响方向,故直接设置若干个指标进行衡量。
2.数据处理本文数据均来自各年的《中国金融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由于未能获得完整数据针对部分数据缺失的事实,在实际处理中仅选择1988-2007年份数据且主要分析1993-2007年数据。同时考虑到农村经济的根本是农业,本文在指标计算中利用所得的数据进行一些替代操作。如在计算农村人均GDP时,在未能获得足够可信的农村人均GDP数据下,本文采取了用农业GDP除以农村人口进行替代,张兵等(2002)同样采用农业GDP代替农村GDP。受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现实影响,我国农村金融资产主要是农民在银行的存款,所以,在处理RFIR时用农民存款与农村GDO之比计算。农村存款余额和农村贷款余额在1978-1986期间主要在已给出数据的基础上进行加总计算,在计算金融中介支持效率指标时受条件所限,数据来源主要是《金融年鉴》和《统计年鉴》的数据未能完全描述农村金融机构的贡献。
三、基本分析结论
通过运用EVIEWS5.0处理相关数据,可以发现我国农村人均GDP逐年增长。但与RLD、RLTL之间并未有之间的线性关系,剔除掉替代、CPI等影响本文认为两者间存在一定的正相关。通过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可知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存在均衡关系至少在93-07年间表明: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具有明显的影响作用,但农村经济增长却对农村金融发展没有显著的影响。
尽管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取得一定的成功,基本上形成以国有正规农村金融机构为主,非正规农村金融机构补充的体系,从农村经济增长不是农村金融发展的Granger原因看,虽然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经过30年的改革发展,但农村经济增长并不是金融发展状况的格兰杰原因,这意味着农村金融发展严重滞后于农村经济增长,证明了邱杰、杨林(2009)的观点。从农村金融发展是农村经济增长的Granger原因看,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改善农村金融发展状况,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姚耀军,2004)。实证得出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滞后性将会严重制约农业结构调整,进而影响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已成为当前解决“三农”问题的迫切要求。
根据金融发展理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应所存在的均衡关系,分析结果表明了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存在上述关系。这也说明了我国农村经济增长已经逐步向依靠金融要素投入的内生式增长模式转变。麦金农等认为发展中国家存在较为严重的金融抑制问题,在我国就表现为金融制度变迁主要是政府主导,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模式。鉴于农村金融发展是农村经济增长格兰杰原因的事实,加快建立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即在农村经济增长初期,应进一步强化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资金主导供给作用,适度放开竞争,逐步建立合理、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
参考文献
[1]曹啸,吴军.我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格兰杰检验和特征分析[J].财贸经济,2002(5).
关键词:金融发展;农村金融;正规金融;非正规金融
一、引言
“三农”问题一直是党和国家十分关心和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在十报告中明确将“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作为我国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农村发展必须要求达到的目标。其中农村建设是重中之重的环节。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金融支持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甘肃省整体经济水平处在全国的下游,农村人口占全省人口的75%左右,农业现代化进程缓慢,新农村建设滞后,“三农”问题更加突出。加大对甘肃省农村金融支持,能够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新农村建设的目标。那么甘肃省的农村金融状况到底如何,存在着哪些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将是本文所研究的。
二、农村金融理论、概念界定及分类
农村金融是金融发展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受到了现代金融发展理论及其政策主张的影响。在发展中国家的农村金融领域,主要有三种不同的理论流派:农业信贷补贴理论,农村金融市场理论和不完全市场竞争理论。其分别是金融抑制论、金融深化论及金融约束论的理论主张在农村金融领域的具体体现。
农业信贷补贴理论在20 世纪80 年代以前一直在农村金融理论界占据主流地位。该理论认为:农村居民面对储蓄能力不足、资供给不足、农业的产业特性(收入的不确定性、投资的长期性、低收益性等)等情况,有必要从农村外部引入政策性资金,并建立非营利性的专门金融机构进行资金分配,同时应该引入政府指导的补贴性信贷,将高利贷者逐出市场, 让农民获得“合理”利率的贷款。
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金融市场论逐渐取代了农业信贷补贴论。该理论主张:农村金融机构的主要功能是动员储蓄;为了实现储蓄动员、平衡资金供求, 利率必须由市场决定,并且实际存款利率不能为负;应当根据金融机构的成果及其经营的自立性和可持续性来判断农村金融的成功与否;没有必要实行为特定利益集团服务的目标贷款制度;非正规金融具有合理性, 不应该一概取消,应当将正规金融市场与非正规金融市场结合起来。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占据了主流。人们认识到要培育稳定的有效率的金融市场,减少金融风险,仍需合理的政府干预和社会因素的介入。斯蒂格利茨的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就是其中之一。该理论认为在市场机制失效的时候政府干预是必要的,应该逐渐放松对利率和金融机构的管制;主张农村所需贷款主要从内部筹集,不足部分由政府提供;为了补救市场的失效部分,有必要采用诸如政府适当介入金融市场以及借款人的组织化等非市场要素。
国内对于农村金融的内涵研究,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以丁文翔和巩泽昌等为代表。他们认为,农村金融是农村地区的资金流通或资金调剂。第二种观点以周志样、陈立等为代表。他们认为,农村金融是农村地区涉及货币与信用关系的活动,而且这种活动与农村经济活动密切相关。它是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货币在农村领域发挥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所形成的一个经济范畴,是依存于农村物质资料再生产的一种货币信关系。两种观点最大的不同在于,第二种观点强调信用是农村金融不可或缺的元素,失去了信用,金融就失去了其本质内涵。本文对于农村金融的认知是基于第二种观点的。
农村金融分为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正规金融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中国农业银行、村镇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非正规的农村金融包括:合作金融、私人钱庄、合会、亲友借贷等。
三、甘肃省农村金融发展状况及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甘肃省农村金融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基本上建立了以合作金融为主体,商业金融、政策金融分工协作,民间借贷为补充的农村金融体系,但是农村金融还存在严重不足。
1.正规金融
(1)部分农村金融机构治理结构仍不完善
近年来,随着农村金融改革的不断推进,甘肃省农村地区金融机构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完善治理结构,但是由于农村金融机构中僵化的行政思想仍然存在,创新能力不足,导致治理结构仍存在突出问题。例如,农村信用社的治理结构存在严重问题。部分农村信用社省联社及派出机构与县联社之间的权责关系不够明确,省联社及其派出机构与辖内县联社基本上变成了行政性的上下级关系,县联社作为一级法人的自受到了限制,股东大会、监事会等形同虚设。与此同时,农村信用社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市场退出机制等大多停留在“纸面上”,还需要深入落实和实践。
(2)覆盖范围和资金供给量不足
甘肃省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滞后,资金需求量大。这就需要正规的金融机构给予大力支持。但农村金融机构的供给现状显然不能满足当前的资金需求,二者之间的矛盾突出。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其资金供给的主要对象是农村中小企业,且只发放粮油贷款等,各类农户的资金需求难以得到满足。邮政储蓄银行虽然已经开始发放农村小额信贷,且取得不少的成就,但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发展的后劲明显不足。各个商业银行出于利益最大化原则的考虑,不愿意将各类资金发放到农村去,而将资金转向市场需求较大的城市地区,造成了农村正规金融主体缺位,使得本来资金就不足的农村市场雪上加霜,严重阻碍了新农村的发展建设。
2.非正规金融
农村非正规金融普遍存在,有其合理性。农村非正规金融具有明显的信息优势和担保优势,由于农村非正规金融常常发生在“同伴”之间,这里的“同伴”可能来自同一个宗族、同一种职业、同一种年龄或者同一种宗教团体,大多数成员都有比较紧密的社会关系,成员之间的相互了解程度远远大于商业银行和客户之间的程度,贷款者在对借款人的资格审查、贷后监督等方面具有更大的优势,获取信息的成本较低,克服了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尽管非正规金融具有上述优势,但非正规金融同样存在很多问题。对甘肃省而言,主要有以下两个问题。
(1)活动范围和规模上存在劣势
甘肃省农村非正规金融活动的范围狭小,往往集中在县域、乡域甚至村的范围内,这严重限制了资金的转移,不利于资金在广阔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配置,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小范围非正规金融活动,使贷方面临较大的风险,其无法通过多样化进行分散。甘肃省农村金融规模小,这也严重影响着农村金融的发展。因为金融是一个特别追求规模效益的行业,然而非正规金融的小规模经营会使得单笔金融业务的运作成本无法通过规模的扩大分摊,因此金融业务的平均成本往往比较高,难以实现规模优势。
(2)非正规金融存在社会危害
非正规金融自古以来就存在于中国社会,建国以后,其活动经历了由禁止、打击、到默认的过程。但是其地位很低,一直作为一种灰色经济形态存在。时至今日,政府对于非正规金融的定位仍不明确。原因在于非正规金融在弥补正规金融不足的同时,还存在很多危害,是一柄双刃剑。首先,非正规金融利率很难控制,容易演变成高利贷。因为民间借贷风险大,利率自然会高,利率很容易上升到银行利息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这样就演变成了高利贷。很多借款人无力偿还,被迫背井离乡,受到提供贷款机构和个人追债,容易产生暴力事件,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其次,非正规金融对借款人资金的用途不干涉,这就造成了其成为了一些非正当行业资金的来源,成为了这些非正当行业的帮凶。比如,某些人将这些资金用于吸毒、贩毒、赌博甚至办黑社会组织,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最后,非正规金融活动在金融机构之外进行,造成大量资金体外循环,干扰了金融机构业务的正常运转,给国家的货币政策造成冲击。
四、甘肃省农村金融发展的建议
1.完善农村正规金融建设
(1)完善治理结构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市场经济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对甘肃省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治理结构提出了更高要求。首先,要建立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解放僵化的行政思想,实现从行政性质的实体到企业性质的实体的转变。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正规金融机构的进入机制、退出机制、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完善金融体系建设,培育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实现正规金融机构的良性运转。
(2)加大覆盖面和数量
加大正规金融机构的覆盖面积,尤其是国有银行在农村的覆盖面积。当然,这里所指的覆盖面积,不仅指地域,而还包括提供贷款对象的范围。针对各大银行对农村的借贷业务主要集中于乡镇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而缺少对小农户借贷的现状,应改变银行的贷款策略,将贷款业务覆盖到需要资金的每一个农户。邮政储蓄银行正在探索针对农民的小额贷款业务就是一个很好的开端。同时应该加大对农村贷款的数量,降低贷款的标准,充分利用资金流动来促进农村的建设和发展。
2.规范农村非正规金融建设
非正规金融普遍存在于农村社会,其存在具有合理性。当前传统农业条件下非正规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所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它弥补了国家正规金融的缺陷。非正规金融中存在着投机行为和欺诈现象,主要因为政府缺乏对非正规金融活动有效地指导和监督,使其处于一种灰色状态。针对这种状况,国家首先应该对农村非正规金融法律确认,承认其合法性,保障其以正常的形态存在于农村社会之中,最终将其置于国家宏观金融管理体系中。鉴于金融业的高风险,必须对民间金融进行严格的监管,保证其公开、规范运行,趋利避害,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的需要,促进其发挥良好的作用。
甘肃省必须加强农村金融建设,依据农村金融发展的规律,逐步建立起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分工合理、功能互补、有序竞争的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参考文献:
[1]焦瑾璞:农村金融理论发展的脉络分析[J].金融纵横,2008(3):4-7.
[2]杨胜丽:贵州省农村经济增长的金融支持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12:10-20.
关键词:农村经济增长;金融发展关系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43215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经济和农村金融都有了质的飞跃。农业作为我国第一产业,有必要立足于当前金融发展形势,改变农村金融现状,更快更好地推进相关农业经济的建设工程。
1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状况
1.1 农村金融发展理论概述 以及发展过程
在20世纪80年代农村金融主要推行的政策是传统的农村信贷补贴政策。其主要以政府干预为主要方式,主张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进行补贴的理论。还有1种理论就是农村金融市场理论,它完全否定了农村信贷补贴这种手段,认为只有采取金融市场的方式才能够推动农村金融发展。为适应我国当前发展的环境形势,不完全竞争理论应运而生,这种理论认为政府不起主导作用,而是通过引导和规范农村金融市场来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其反对政府进行市场利率定价,支持政府采取相关政策辅助协调来保证其他银行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实现低息融资。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主要经过了4个时期。1979―1993年,农村金融的发展方向主要是建立新的农村金融机构,1993―1996年这段时间,其方向主要是完善服务性的农村金融体系,而1997―2005年这段时间,则强调了对农村金融风险进行预测和控制,提出要加强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导能力,2006年―现在,实行的是农村金融改革,提出创新金融机构来适应新环境的变化。
1.2 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我国目前仍然处于农村金融改革关键期,虽然近年来农村金融发展的整体水平有所提高,但依然存在农村的金融机构规模小、数量少、金融机制不健全、发展速度慢等问题。在现代化发展大环境下,流入第2和第3产业的贷款越来越多,而在农业方面的贷款额度都比较小,农业经济发展在基础上就没有其他产业牢固。目前,我国也正创立新型金融机构,比如村镇银行、农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这些都能够称得上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成功典范。
2 农业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的关系分析
提到农村金融的发展,可能大家第1个都会想到农业贷款,但金融机构进行的农业贷款对农业的经济增长和人均收入的增长作用不大。农村金融发展与农业经济2者之间的关系,其实主要体现在农村金融的发展可以影响农业经济增长机制。虽然储蓄率的上升下降是极不稳定的,但不能够否认金融发展可以给储蓄率带来不小的影响,金融的发展可以很大程度上分散金融风险。有效地开发农村金融资源,可以促进农村储蓄率的提升,也给农业经济增长带来影响。
农业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产生多大的影响主要取决于金融储蓄向金融投资的转化率高低。目前有部分金融资源是不能够转换为投资的,他们多数都以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的形式流入了金融中介机构。金融机构从分散的储蓄户那里吸收储蓄时带来交易成本,而金融机构为了能够让储蓄户放弃积蓄控制时会付出的信息成本。不能否定这种机构的存在,但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一定要让手续费用或者佣金费用得到降低,才能够极大地提高金融运作效率,让农村金融市场走向市场化的道路。农村的经济增长并不能够改善农村金融规模以及结构,但农村的经济发展的确能够提高农村金融转化率。
3 搞好农村金融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建议
要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效率,就要合理化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之间的关系。立足于新媒体时代,合理应用网络化建设,把握农业经济实际状况和农业需要,从技术上确保金融机构效率的提高。也要加强内部管理人员的素质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金融管理手段,进一步提升整个金融机构的效率。肯定以及重视非正规农村金融机构的存在,积极引导其与国有金融资源进行合作,促进经济结构和金融机构的合理化。继续合理建设与运营操作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推动全面农村金融机构与经济结构建设。
加快改革和创新的脚步,构建科学化干预政策和现代化金融体系。顺应形势发展,政府应该减弱其控制力,促进非正式金融资本融入到整个金融市场领域,以活化金融资本为主要目的进行适当性干预,实现现代化金融体系的构建。面对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现象,应该要完善农村金融机制,促进国有和民有资本的融合,保证其推动农业经济增长。
4 结束语
要正确的认识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金融发展与之间的关系,就必须要对农村金融行业的发展予以高度的扶持,这对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消费水平的提升都有着十分关键的作用。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农村微型金融是基于解决农村金融困境需要而建立的一种制度安排。农村微型金融在运行过程中,存在追求社会效益与财务可持续发展的冲突,需要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平衡微型金融的两种目标。正确定位农村微型金融的目标对于我国全面推广微型金融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农村微型金融 目标定位 扶贫 可持续
根据世界银行定义,微型金融是对贫困和低收入人群、微型企业提供贷款、储蓄、保险及货币支付等服务的金融形式。在国际上,微型金融被誉为是削减贫困和促进经济和社会转型的突破性革命。在我国,农村微型金融已经成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和推动农村反贫困的重要力量。如何防止微型金融偏离为农村服务和为穷人服务的方向,是发展农村微型金融必须面临的重大课题。
微型金融的理论基础与实践模式
(一)微型金融的理论基础
金融发展理论。金融发展理论由格利和肖(Gurley&Shaw,1955)、戈德史密斯(Goldsmith,1969)开创,主要阐述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是农村金融研究的基础之一。世界银行经济学家Demirgü-Kunt、Bourguignon和Klein等人(2008)提出了“金融宽化”和“全民金融”(Finance to All)理论,把贫困人口丧失享受金融服务的权利作为导致贫困的主要因素,要求扩大金融服务面,建立提供全民化服务的金融体系。以此为基础,小额信贷理论和微型金融理论逐步发展起来。
金融创新理论。金融创新理论由熊彼得(J.A.Schumpeter,1912)提出,他认为金融创新就是为了追求利润机会在金融领域中建立的一种新的生产函数,使各种金融要素重新组合。尼汉斯(1983)认为降低交易成本是刺激金融创新的支配因素。西尔柏(1983)认为新技术的出现及其在金融业的广泛应用提供了金融创新和成本降低的条件。格利(J.Gurley)和肖(E.Show)认为,经济增长推动融资技术革新,金融自由化或金融深化能够提高金融机构满足经济发展需要的能力。
交易费用和信息不对称理论。新制度学派的代表人物诺斯认为,交易是有成本的。低收入群体因居住分散、需求规模小、缺乏担保等原因,导致交易成本高和信息不对称,被正规金融服务所排斥。微型金融通过本土化经营和小规模经营,充分利用地缘关系营销,加强与客户的日常关系,降低交易成本。微型金融还进行了小组贷款等机制创新,使低收入群体以共同信用做担保来取得贷款,也使微型金融解决了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风险和道德风险,提高了市场效率,降低了运作成本。
(二)微型金融的实践模式
微型金融自产生以来,形成了多种经营模式。按运行机构分,有正规金融的小额贷款项目模式、非政府非盈利组织的小额信贷模式和专业化微型金融机构的小额信贷模式。按贷款形式分,有小组贷款模式、个人贷款模式和乡村银行模式。按目标分,有福利主义模式、制度主义模式和混合主义模式等。
福利主义模式。福利主义微型金融模式以平等的福利权益价值观为理论基础,强调改善贫困人口的社会和经济地位,关注金融服务的深度和扶贫的社会效益。福利主义金融机构没有明确的商业目的,大部分福利主义金融机构不能实现财务上的可持续发展。在资金来源上,福利主义金融机构不依赖市场融资,主要依赖捐赠资金和低息或无息贷款维持微型金融机构持续发展。
制度主义模式。制度主义微型金融模式以规则公平价值观为理论基础,强调自由平等和非歧视原则,注重规则公平和过程公平。制度主义微型金融机构引入市场机制,主要依靠收取客户利息和费用增加收入,实现收支平衡和自身可持续发展。制度主义微型金融为了自身可持续发展,往往向中高收入群体安排资金,使微型金融发生使命漂移。
我国农村金融的目标定位冲突及其面临困境
我国把服务“三农”和维护农村金融稳定作为农村金融的两个基本目标。这两个目标有一定的互补关系,但在一定情况下也存在冲突。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供求矛盾突出的困境表明,我国农村金融的两个目标尚没有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
(一)农村金融风险大且运行成本高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业经济的核心,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条件。为了发展农村经济,帮助农民脱贫致富,改善农民生活状况,国家一方面加大扶贫开发的财政支持力度,另一方面要求金融机构提供低利率贷款甚至无息贷款,以尽可能满足农村金融需求。我国对农村微型金融长期以来奉行福利主义政策,努力提高微型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但是,与城市工商业相比,农业生产风险大、效益低。农村金融需求具有分散、小额、季节性等特点。农村信用建设体系不完善、缺乏可抵押的财产,金融生态环境差。这就导致了农村金融风险大、运行成本高,影响了农村金融机构的效益。农村信用社作为服务“三农”的主力军,一直以来处于低效率运营状态,并背负了沉重的历史包袱,与上述因素密切相关。
(二)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受限
维护金融秩序、确保金融机构稳健运行,一直是我国金融领域的基本政策。改革开放以来,国有银行为了优化资产,对农村的金融分支机构进行改革和调整。农村信用社为了摆脱历史包袱,进行以商业银行为取向的改革。国家为了维护农村金融秩序,限制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对于民间金融更是采取严厉的限制政策。对于近几年来兴起的农村新型金融组织等微型金融机构,国家也实行审慎的监管政策。
农村金融调整保证了银行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但降低了服务广度,支农功能受到削弱。农业银行不再姓“农”,转向为城市工商业服务。农业开发银行也把业务重点放在发放粮棉收购款上,成为粮棉收购银行。农村信用社历经多次改革,不仅没有体现真正的农民合作性质,这导致了农村需要的公共产品供给得不到金融支持,甚至出现了许多金融空白乡镇,给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与此同时,在民间融资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农村富余资金只能存入银行,不能进行金融投资,影响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我国农村微型金融绩效及其制约因素
(一)农村微型金融的绩效
自从20世纪80年代引进国外小额贷款模式以来,特别是国家试行农村新型金融组织以来,我国的微型金融发展迅速。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统计,2010年末,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共计3519家,以县(市)为单位的农村信用社法人1976家,农村商业银行84家,农村合作银行216家。
实践证明,农村微型金融利用处理“软信息”的优势和发放关系型贷款的技术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金融供求矛盾。农村微型金融尤其是农村新型金融组织以其灵活、方便、快捷的服务加强了与农民的联系,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缺乏金融服务的困境,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民收入,改善了农民生活,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微型金融还只是贫困人口脱贫的条件之一,必须与科技、市场等条件相互配合,才能收到扶贫效果。
(二)制约农村微型金融发展的因素
由于我国农村新型金融还处于试点阶段,农村微型金融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方面。一是微型金融覆盖面不够。农村微型金融机构数量少,不适应农村金融需求;许多微型金融机构由于经营困难,不能作为成功的模式和范例被推广,限制了微型金融的服务广度。二是微型金融持续为农村服务的能力弱化。许多微型金融机构由于产品创新不足,不能化解“三农”业务的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为“三农”提供服务的能力比较低。
微型金融面临的困难在一定程度上根源于自身目标定位的内在冲突。一是微型金融在自负盈亏和资金来源的压力下,不得不把谋求商业利润和财务上的可持续发展作为首要目标,这必然导致微型金融向农村高收入群体或中小企业偏移的倾向,改变当初设定的扶贫宗旨,甚至发生不愿意为“三农”服务的现象。二是微型金融规模的扩张导致服务成本加大。由于微型金融通过实地考察和人际交往了解客户信用,通过监督和社会认同保证客户偿还贷款,并对客户进行生产指导,这就决定了微型金融的交易成本相对较高,也决定了微型金融必须把服务对象局限在一定范围内,不能无限制地扩大。
我国农村微型金融健康发展的对策
(一)细分农村金融市场,建立差异化的农村微型金融体系
农村金融市场总体上属于低端市场,但仍然是一个差异性的市场。我国不仅东部与中西部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而且同一地区内对微型金融也有不同的需求。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赤贫户需要通过社会救济和社会保障改善生活,中度贫困和一般贫困群体可以通过合作性金融平滑收入和发展生产。从区域上而言,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等合作性金融适合经济不发达地区和正规金融服务空白区域,村镇银行适合于资金流失大、竞争不充分的县域经济,商业性小额信贷适合于经济发展潜力大的县域中小企业。
一般而言,政策性金融的资金来自于国家财政,以服务“三农”为主要目标。合作性金融的资金主要来自于本社区成员,扶贫性金融的资金来源于社会团体,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商业性金融以商业资本为资金来源,其出发点是获取较高的盈利,以经营和财务上的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标,适合面向中高收入群体和县域内的中小企业。
(二)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引导各种资金服务“三农”
放开农村金融市场,扩大农村金融供给,是缓解农村金融困境和扩展农村金融服务面的根本办法。允许民间资本和多种经济参与农村新型金融,就是要承认民间资本通过农村金融谋取较高利润的权利,就是要让各种资金在服务“三农”中各得其所,也有利于把民间融资引向合法、规范、有序的轨道。
加强对涉农金融服务的优惠措施。一是对涉农金融进行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各种减免措施,降低农村金融运行成本,促进农村新型金融健康发展;二是通过控制金融牌照的发放,规定商业银行在城市和东部发达地区设立营业网点的同时,在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增加服务网点;三是政府通过直接投资参与微型金融机构的内部治理,引导微型金融致力于为设定的目标服务。
(三)完善农村金融治理结构,可持续地为“三农”服务
微型金融的核心优势在于通过“局部知识”等软信息和声誉机制、灵活便捷的服务等组织优势减低风险和成本,扩大服务深度和广度。微型金融还可以尝试把小组联保与抵押担保相结合,或者与第三方担保相结合,发展“微型金融机构+企业+联保小组”的抵押担保模式,以降低经营风险,提高服务能力。微型金融还可以通过不断创新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能力。微型金融把微型保险、金融租赁与小额信贷相结合,推出“贷款+银行卡+保险”等产品优化组合,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微型金融的治理结构属于扁平式结构,决策环节少,方便灵活。Hartarska(2005)认为,基于绩效的经理人薪酬制度不利于维护储户利益,而董事会的独立性与微型金融的社会扶贫功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呈正相关。在社会绩效管理上,Aubert、Janvry和Sadoulet(2008)认为,通过对贷款人的财富审计和对信贷人员的贷款回收奖励,能够推动信贷人员兼顾微型金融的社会效益和财务持续性。
参考文献:
1.谢朝华.我国金融监管制度的目标框架选择[J].商业研究,20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