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知识产权保护总结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以及XX乡中心校要求,为提高全体师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遵守法律法规。XX中学于4月20日至4月26日,积极开展了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为主题的系列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努力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现将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作如下总结: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准备充分。
为开展好2021年知识产权宣传周的活动,学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今年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内容,明确活动要求,布置了具体工作。
二、突出主题,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我校根据今年的宣传主题“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实际情况,在“活动周”期间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周活动:
(一)利用教职工微信群和主题班会,向师生广泛宣传。通过这些方式让师生了解知识产权就在身边,引导他们学习知识产权知识、树立创新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使广大师生真正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增强学校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学校师生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度,加强学校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二)利用学校LED电子屏幕和班级黑板报进行党史宣传、知识产权宣传。宣传好党的百年历史,进一步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使学生进一步了解党史,了解什么是知识产权、怎样保护知识产权、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
三、活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今年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缺乏知识产权宣传方面的资料,仅靠我们自己找来一些,导致宣传资料仅限于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基本知识,宣传经验不足,使宣传效果受到一定影响;
二是由于资金紧缺,所以宣传的形式仅限于发材料、黑板报,致使宣传的广度和深度都受到了影响;
三是学校和师生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意识还比较肤浅,参与积极性不高。
知识产权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工作,要增强我校师生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必须动员全校的力量,将知识产权融入到师生之间去,坚持知识产权知识普及、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保护三位一体,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1.1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
我国中医药科研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成果轻保护的现象。由于部分科研人员专利保护意识淡薄,缺乏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动性,致使很多经过长期经验研究总结出来的有效中医药疗法、方药等被公开,形成无偿使用、产权不明的局面,最后很多中医药知识财富流失或被占据。我国中医药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市场轻保护的现象。一些中医药企业对知识产业中的产权问题缺乏足够的重视,有的企业认为市场推广宣传比商标和专利重要,宁愿投入资金进行产品的市场推广宣传,也不愿意投资专利申请和产权保护;有的企业为了吸引外资,以牺牲知识产权为代价,将中医药知识和外商共享,以技术换取资金,使我国中医药产业在国际上缺少了独有的竞争力。比如2001年的金龙胶囊遭剽窃的事件,这是我们要引以为鉴的。
1.2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不完善
中医药知识作为一种传统知识,具有其特殊性。我国《专利法》对中医药专利保护的范围小,其中规定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成为专利权的客体,这使得传统中医知识很难获得专利权并得到法律的保护[1]。《专利法》中要求申请保护的专利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专利审查严格,门槛过高,操作困难。另外我国专利制度所采取的是一种先公开后保密的政策,即在授予专利之前,新专利的详细内容将被公开,这对于中医药知识是不利的,一旦被公开就容易被仿制。这些大大削减了中医药企业和科研人员申请专利保护产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1.3保护形式单一,缺少专门性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的组织、机构和人才
我国中医药知识是几千年来从医疗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和财富,是智慧的结晶。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主要以行政保护为主,国内大约90%以上的中药都没有申请专利[2]。很多企业甚至认为行政保护可以代替专利保护,技术秘密保护优于专利保护,但中药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存在着很多无法突破的弊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西医技术的冲击,而中医药知识还处于民间零散的状态,很多本草书籍、秘方、诊治经验不能得到集中,难以得到知识产权和法律的保护,正是在这种形势下,需要专门的中医药产权保护组织、机构和人才来对博大精深的中医药知识进行管理和产权保护。
2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2.1提高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从中医药行业的实际面临的产权保护情况出发,要提高全行业的产权保护意识,应对从事中医药研究、开发、生产的人员普遍进行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使其认识到在市场竞争激烈的形势下,应该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改变重成果轻保护的错误观念;从政策上对积极参与产权保护的企业进行鼓励和支持,提高其保护知识产权的积极性,改变重市场轻保护的错误观念。
2.2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虽然建立了较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但在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上还是不完善的。在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上,应立足中医药学科规律和特性,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对一些条款进行适当修改,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使其推动中医药技术和产业的发展。
2.3引导多样化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式
在目前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下,中药知识产权有法律保护、行政保护、传统的秘密保护3种主要保护形式,三种保护形式各有利弊,目前行业过于依赖行政保护这种保护方式,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多元化趋利避害利用这些保护方式,更有效得保护知识产权。
2.4培养中医药产权保护人才,建立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组织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外商FDI;外商投资行业;政策建议
[DOI]10.13939/ki.zgsc.2017.01.019
1 引 言
随着时代的变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已成为跨国企业区位选择所必须考虑的法律环境(Kumar,2003)。研究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具有重要意义。
邓宁(1977)提出生产折衷理论(OLI),并且在1981年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解释。Mansfield(1995)提出发展中国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即有利于这些国家吸引外国投资和技术转移的观点。Alan S.Gutterman(1990)从跨国公司的道德观念角度对一些跨国公司滥用专利法的现象进行了研究,认为这些跨国公司为达到垄断的目的,而在某些领域通过编织专利网络来限制模仿、复制和竞争。Sherwood(1997)认为,很多国外的高新技术企业因为担心转让的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无法在知识产权保护程度低的国家实施,而不愿意将最新的研究技术转让给这些国家的企业。郑成思(1995)从法律的角度研究我国知识产权的立法情况。Zigic(2000)在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中,从整个市场的不同竞争市场结构的数量角度进行分析,指出知识产权保护效率、技术知识溢出水平是影响两个不同地区的市场相互作用的两个重要因素。郑成思与韩秀成(2002)结合当前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和问题分析了我国国内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程度。之后,从跨国公司的视角,结合实际案例分析了这些企业在面对我国较低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情况下采取的知识产权战略(2006)。对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对我国经济影响的问题,董雪兵等(2012)测算了1985―2010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指担认为我国知识产权现状是较弱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短期内,这种现象有利于我国经济增长。
前人对知识产权的研究中已经指出知识产权对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性,但是大多集中于实证方面的研究。并且,其一国内外现有研究对于是否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未做出清晰的回答;再者,前人的研究侧重于知识产权保护对国家经济的影响,并没有深入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文章将吸取前人的教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更好地为在中国进行直接投资的外商提供建议。
2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分析
中国知识产权体系建设起步很晚,但是自1978年以来,随着改革的深入,首先国内企业表现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强烈需求,其次类似美国的发达国家既迫切希望进入中国市场又担忧其专利技术被剽窃便从经济和政治方面向中国施加了很大的压力。这两方面的压力共同推动中国不断改进一系列法律和法规,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程度,逐步完善知识产权体系。
由于在研发活动中,其创造性以及外溢性的特点常常是其投资者关注的重点,而其最终产品――知识产品的易泄密的缺点又是许多跨国企业担忧的地方。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吸引跨国公司的研发投资对我国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但是例如伪劣产品法定的赔偿额方面,相比较于欧美国家,中国惩罚力度还不够,使各种侵权、假冒、盗版现象频繁出现,令在我国直接投资的外商常因为知识产权相关权益被侵害而遭受损失。例如在国内电子产品市场,假的电子产品数量常常数十倍、百倍于正品,一些外商的电子产品销售量因此难以提升,对跨国电子技术公司在我国电子产品市场的扩张造成一定影响。从这一现象中不难发现,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低,对外商在国内的贸易积极性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3 知识产权保护对FDI的影响理论分析
知识产权属于无形资产,其无形性决定了其法定性,通过立法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其所有权优势才能体现。本节将基于理论角度,利用OLI理论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对FDI的影响。
3.1 国际生产折衷理论(OLI理论)
经济理论界对于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十分迅速的现象十分重视,迄今为止在外商直接投资方面最有影响力的理论之一,就是邓宁提出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OLI)。在分析跨国公司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方面,生产折衷理论具有一定的优势。生产折衷理论认为,决定跨国企业对一国直接投资的相互紧密联系的三项因素分别为所有权优势(Ownership)、区位优势(Location)、内部化优势(Internalization)。这三种优势常常是跨国公司在进行国际投资活动之前需要进行综合考虑的。这三种优势的多种组合决定了不同的国际经济活动决策,包括投资地点的选择。最理想的情况是跨国公司在同时具备所有权优势、区位优势、内部化优势的时候,其选择是对外直接投资而非对外贸易或对外技术转让的形式。同时邓宁还总结出跨国公司在国际上进行三种方式的经济活动所需考虑的优势,见下表。
3.2 基于OLI理论的知识产权保护对FDI的作用机制分析
所有权优势是企业基于持有某些特殊技术开拓海外市场的动机之一,而知识产权保护通过影响法律因素和制度因素,成为一种区位优势;同时跨国企业较强的内部化优势会抑制海外直接投资,而知识产权保护不再成为跨国企业进行国际商务活动的考虑因素。
但是,当东道国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时,东道国将从法律方面满足国内外商所需的所有权优势并以此扩大本国的区位优势。此外,东道国增强本国知识产权保护程度可以弱化外商的内部化优势。即东道国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时,跨国企业满足生产折衷理论中企业跨国直接投资的三个条件,促进了企业的跨国直接投资。
4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劳动力的成本逐渐升高,淡化了中国过去主要的竞争优势,知识产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基于生产折衷理论,本节将具体分析增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对外商直接投资行为的影响。
4.1 知识产权保护增强外商所有权优势
根据生产折衷理论(OLI),外商企业对某些创新技术有排他性的使用权和控制权,而由于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程度较低,国内企业在认识到这种新技术的需求较大的情况下,认为违法风险大于侵权风险故大胆的非法模仿行为就变得活跃,付出大量代价的创新企业因丧失@权或其他排他性技术使用权的风险变大。因此,从立法等方面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以保护外商的所有权优势,可以使外商企业在我国市场上其技术优势能被保护,最终促进国内市场吸引外资。知识产权作为外商的所有权优势,一开始可能会抑制国内经济,但这种不利现象由于知识产权保护限制国内企业的模仿,又可以刺激国内企业的创新,有利于国内经济的发展。
4.2 知识产权保护增强外商区位优势
如今的国际投资环境,税收优惠已普遍存在,知识产权保护程度是外商直接投资重要考虑的条件之一。选择合适的投资地点对于外商直接投资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根据生产折衷理论可知,知识产权保护程度则是外商判断该地区是否具有区位优势的重要依据。因此,我国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程度一方面增加正在选择投资地点的外商在我国直接投资的信心,另一方面增强已经在我国直接投资的外商的区位优势。
同时,跨国公司进入后,也会促进相关的国内本土企业以及其他外商企业进行合法的技术模仿和创新,国内企业在竞争中从生产技术、人才引进、融资能力方面也将有相应的提高,从而带动整个区域的规模化发展,增强外商区位优势。
4.3 知识产权保护增强削弱外商内部化优势
内部化优势产生于某些难以判断成本或需避免泄露风险的产品,而知识产权正满足这一特性,许多跨国企业在转移知识产权时,常采取内部转移。但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增强将较好地阻止知识产权外泄,保证外商的权利,使外商更加合理地分配资源,最大化其利益。在理想的情况下,外商甚至可以在外部市场进行知识产权的交易,有力地削弱外商内部化优势。
总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增加有利于增强外商的所有权优势、区位优势并弱化外商内部化优势。目前,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优势较弱。从长远来看,由于中国的老龄化现象,我国难以再依靠低成本的劳动力优势吸引外商的直接投资,为了增强外商吸引力,必须尊重知识产权的保护。
5 结 论
通过上文的研究得到如下结论:中国利用知识产权谋取的竞争优势较弱;知识产权保护对外商直接投资者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利于刺激国内企业模仿学习外来技术的能力。根据这些结论,文章提出如下建议:
(1)大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已经成为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管理的主要形式,我国必须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从立法、执法、行政系统各方面完善,使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促进国内企业学习和创新的有效动力。
(2)优化司法环境。长期以来,我们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司法环境不断优化,例如知识产权保护在立法方面正逐渐向国际标准靠拢,但仍有很多不足。又如中国的知识产权立法程序不够公开透明。因此,其一,需要提高审判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行业道德;其二,司法保护程序需要进一步完善,最终在司法方面从执法力度上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
(3)合理规划引导国内外资行业流向。虽然人才、基础设施也影响国内跨国公司在我国投资的产业分布,但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受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影响。此外,我国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也受我国较低的知识产权保护程度影响。由于各个行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程度不同,因而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合理规划引进外资中环保、技术含量高的行业,调整国内产业结构,以符合我国转变为创新型国家的目标。
参考文献:
[1]Mansfield.E,Intellectural property protection,direct investment and technology transfer:Germany,Japan and United States[J].The World Bank International Finance Discussion Papers,1995(27).
[2]Zigic,Kresimir.Strategic trade policy,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North-South Trade[J].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2000(61).
[3]Chin J.C,Grossman G.M.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North-South Trade[J].Social Science Electronic Publishing,1991(13):87-92.
[4]John H.Dunning.Trade location of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the MNE:a Search for an eclectic approach[J].The International allocation of economic activity,1977:395-418.
[5]邓宁.国际生产与跨国企业[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1.
[6]郑成思.知识产权法教程[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3.
[7]林文,余长林,吴瑞君.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东道国特征与行业差异[J].社会科学家,2011(4):44-47.
[8]杨全发,韩樱.知识产权保护与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策略[J].经济研究,2006(4):28-34,89.
[9]唐海燕,程新章.东道国知识产权保护对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影响[J].国际商务研究,2005(4):1-8.
[10]朱东平.外商直接投资、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中国家的社会福利――兼论发展中国家的引资战略[J].经济研究,2004(1):93-101.
[11]许和连,柒江艺.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研究[J].国际贸易问题,2010(1):93-100.
[12]陈继勇,雷欣,黄开琢.知识溢出、自主创新能力与外商直接投资[J].管理世界,2010(7):30-4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知识产权强县为宗旨,以构建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为基础,以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提高大众知识产权素养为中心,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技、经济工作的结合,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群和产业群为主攻目标,促进全市知识产权能力的全面提升,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建设创新型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加强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指导,确立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构建完善、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积极引导、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促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围绕创新体系建设,加快知识产权的产业化进程,着力培育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自主知识产权;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增强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力争通过三年的建设,使我市“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建设位居市首位,进入全省“十强县市,争取纳入全国“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建设提名。
(二)具体目标
1.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发展扶持政策。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省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设创新型”主题,积极开展基层调研工作,在已制定的《市关于加强专利工作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出台关于加强乡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有关意见,强化乡镇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绩效考评,以此推动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全面发展。
2.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能力。-2012年,全市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年均递增20%,其中发明专利递增30%以上,国外专利申请有明显增长;每10万人专利申请数和授权数分别达到60件和50件以上。
3.不断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建设。积极引导、推动、扶持一批专利技术产业化的企业,不断提高企业专利技术转化率,重点支持电力与电子、光机电一体化、精密机械、钢铁制造、石油化工、生物制药、船舶修造等7项领域的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重点扶持5-6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依靠专利技术实现产品产值上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培育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15家,新增各级示范(试点)企业10家以上,其中新增省级示范企业2家以上。知识产权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不断提升。
4.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积极主动开展知识产权执法工作,及时调处知识产权纠纷,查处假冒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净化本区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依法维护和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使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明显加大,侵权盗版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5.不断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积极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培训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利用各类媒体,加大知识产权工作的宣传力度。
6.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立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管理,积极筹建一个集知识产权申报、注册、咨询、转让、法律、信息等服务于一体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建立行业知识产权联盟,支持和引导行业开展维权活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预警机制,增强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
三、工作重点
(一)健全知识产权组织管理机构
1.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工作领导机构。调整充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加强乡(镇)知识产权建设,在条件成熟的乡(镇),以科委、工商、文化等部门为主要力量,创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调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形成有利于经济、科技发展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2.加强中介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和发展知识产权(专利)、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全市新增1家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争取市知识产权局的支持,筹建市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
3.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借助市知识产权局挂牌成立的有利时机,构建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指导各级专利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行业骨干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
(二)完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
1.强化政策引导。积极研究、制定和完善在科技、经贸、教育、人事等领域鼓励发明创造、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将知识产权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战略框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在全市政策体系中的比重,建立完善《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奖励实施办法》。
2.完善激励机制。按照《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要制定和落实有利于专利奖酬兑现和专利参与收益分配的激励措施,把发明创造与职工晋级、职称评定相挂钩。政府要引导和指导企业做好对发明创新完成人的奖励工作,激发企业职工技术创新活力。
(三)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建设
1.加大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培育力度。按照国家、省、市和我市有关管理办法,引导企业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技术开发、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市场开拓以及企业经营战略与决策的各个环节;指导企业运用专利与商标、标准相结合的知识产权立体保护战略,形成一批以企业自主专利技术为核心的行业和国家标准。在灿坤实业、欣宇科技、多棱集团、三实电器、福贞制罐、贝特利生物等基础较好的规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建立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从而逐步引导全市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技术开发和产业化。
2.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知识产权化。充分利用国家、省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支持企业拥有国外知识产权,增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技术的出口创汇能力。
3.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设立专项资金,扶持重点专利项目建设,积极培育优秀专利的成果转化,推动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
(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1.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工作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构和制度,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及时调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2.加强重点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推行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典型案件报告制度;支持和指导电力、电子、光机电一体化、钢铁制造、石油化工、精密机械、船舶修造、食品加工等高新产业以及高优农业、优良社科行业协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法律咨询、保护等活动,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建立和完善行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打击侵犯核心关键技术专利权和重复性、群体性专利侵权行为的专利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在推进行政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基础上,促进企事业单位广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遏制侵权盗版行为,逐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化管理水平。
3.加强重要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快速通道,加强科技、工商、文化、质监和外经贸等部门的合作,严厉打击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加强出口加工企业的监管,帮助企业加强自律和完善内部管理,增强对侵权活动的防范能力。
(五)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
1.加强普法工作。将《专利法》、《商标法》、《著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列入全市普法内容,抓好“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和“科技、人才宣传周”、“科普宣传日”等重要活动,利用各种科普载体,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增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2.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行政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知识产权培训工作,把知识产权知识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市委党校教学内容,列入公务员培训的学习内容,列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
3.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知识产权知识普及教育工作。利用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设知识产权知识宣传专栏或专题节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有关日常工作。公安、文化、工商、质监等相关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定期开展考核。将知识产权工作列为自主创新工作的重点,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将实施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乡(镇),定期进行考核。将知识产权工作列入对乡(镇)经济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专题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检查,对实施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完善科学决策。针对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现状以及示范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对策措施,总结推广经验,促进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做好活动准备工作
为开展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县科技领导小组精心组织,成立了县科技局局长任组长,相关成员单位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由县科技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制定了2014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要求,布置了具体工作。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取得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为宣传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突出主题,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我局根据今年的宣传主题“保护·运用·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活动周”期间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周活动:(一)送知识产权知识进社区、到企业。深入公园路、城西社区,银禾米业有限公司等进行宣传,让社区居民了解知识产权就在身边,引导他们学习知识产权知识、树立创新理念,使企业领导和广大技术员工真正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企业员工对知识产权知识的认知度,加强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进而增强企业竞争力。(二)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4月26日在县城大东街组织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药监局等部门集中宣传保护知识产权政策、法律法规,接受市民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近20000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近1000人次。(三)加强舆论宣传,形成强大声势,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重视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4月21日至4月27日在县电视台“新闻”等节目后播放“大力宣传普及知识产权,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大专利执法力度,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搞好知识产权,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和发展能力”、“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新能力”等标语;同时,邀请县电视台参加“宣传周”的每一项活动,向他们提供宣传报道的素材,就知识产权宣传周的相关活动进行广泛的、有深度的报道。(四)利用宣传栏进行知识产权宣传,进一步提高民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各乡镇充分利用宣传栏,粘贴图文并茂的知识产权宣传材料,使公众轻松了解了什么是知识产权、怎样保护知识产权,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
三、活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