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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流浪动物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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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流浪动物的看法

对流浪动物的看法范文第1篇

如果“限狗令”得以贯彻实施

1.大狗去向何处

当《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出台后,城中很多人按耐不住心中的怒火,认为这个限令的毫无人道。限令中规定“擅自饲养大型犬、烈性犬者,将被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或注销《养犬登记证》,丧失5年的养狗资格”,于是成都很多养狗人士就在焦急地询问着:哪些狗是属于大狗?而很多即使没有养狗的人也在关注着:以后那些大狗是该送救助站,还是送往农村郊区?遗憾的是在这样一个限狗令中我们只是看到其禁止的规定,并没有看到哪些犬狗属于大型之列,当然更不要指望相关人士出来指点迷津,究竟该把所谓的大狗送到哪里去?

这样模糊含混的规定被城中人所诟病:“这是一个脑残的限令。”

Nana在淘宝网站上经营着一家宠物饰品店,糖果颜色的狗项链、发卡和衣服都是她自己做的, Nana养了两只狗,一只贵宾犬在成都陪伴着自己,另外有一条身型较为庞大的哈士奇在江苏,暂时寄养在一个朋友家里。当得知最近成都出了这一样一个“限狗令”之后她和朋友们都感到愤然, “我根本无法想象到时候真有人在街上打狗,这样野蛮的事情直接让社会文明倒退几百年了。”而当记者试图采访打狗办的执法人员之时,却遭到拒绝。

这次限狗令出台以后,很多人都在为不会说话的大狗们叫冤:“好多大狗其实都是特别通人性,特别温顺的,他们看上去体型大就应该被禁养么?这太不公平了,就好像是一个人的身高体型就一定和他的凶残度成正比么?”而且大狗普遍价值不菲,损失谁来承担?

2.会有更多流浪狗?!

对于这个问题,陈运莲的答案是极其肯定的:“这当然会给城市带来更多流浪狗!”陈运莲是成都某个动物NGO的负责人,这天她正在抢救一些狗的生命――把它们从人的嘴边救出来。“有时候这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很让人费解。”陈运莲又是无奈又是气愤。她还清楚记得几年前的那一场“限狗运动”同样是声势浩大,但结果却是导致了流浪狗数目的激增。“因为很多人害怕被处罚所以遗弃了小狗,而失去主人的小狗当然会更加频繁地,所以城市里的流浪狗当然越来越多。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但始终有人不明白。”

而在这次的限狗令中,人们还看到了这样的规定:“如果家里的母犬产下小狗崽,主人必须在幼犬4个月内妥善处置,否则将视作违法养犬”。这更是让人摸不着头脑,成都某宠物医院的王院长告诉《成都女报》记者: “一只母狗下一窝小狗仔,通常都有五、六只甚至八九只都有。”所以,想要在四个月全部把这些小狗处理掉实在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因为“这个限令里动不动就是罚款赔钱,所以不管我是想要把这些狗卖掉或者送掉都很困难,但又同时规定我不准遗弃小狗,那么我该怎么办。”一位养狗人士这么说,限狗令通过后的第二天,这位养狗人士就将套用了郭德纲的一个段子来写了自己的QQ签名“我是被罚款呢?被罚款呢?还是被罚款呢?”他的意思是,无论怎样做自己都会被相关部门处罚。

3.人的私财产权利是否被侵犯了!

小画也是一只金毛犬的主人,虽然现在限令还没有明确指出哪些狗是大狗,不过小画环顾四周做了比较后得出了自己养的这条3周岁大的金毛算是一条大狗了。“如果《宪法》里面没有定义狗的权利,那么应当明确人的私有财产权吧。这条金毛狗是我买的,我那里还有发票,我的私有财产怎么容得这么随意侵犯?”随后,小画说这是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的一个狠心又歹毒的比喻,“我不愿把小狗比作是一件商品,因为它们都是有生命有感情的动物,我只不过是被那个脑残限令逼得没办法了,只有这么说了,如果他们不懂得尊重狗,那么希望他们不是法盲,必须得知道什么是天赋人权,神圣不可侵犯。”

可以不这么野蛮么?

1、对狗的管理办法应该更规范更人道

成都宠物医院的王院长告诉我们,事实上很多大狗的性格都是温良的,作为一个宠物医生和养狗多年的人士,她也给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虽然给狗狗做绝育手术可以解决它们的繁殖问题,甚至可以让狗狗变得温顺很多,但更重要的应该是注意人对狗的驯化。”王院长说到应该借鉴一些国外的经验,从狗的出生开始,很多环节就应该被规范管理,“比如在美国想要养狗的人就需要去相关部门注册,然后给狗注射疫苗并取得健康证。同时狗狗也应该参加一些培训,通过培训它们会懂得在公共场合不犬吠,也会更通人性。”

2.借鉴国外的无公害养狗方式

在日本养狗的家庭必须在门上贴一个红色“犬”字标签,提醒他人注意;英国、法国严格规定狗每年必须注射疫苗,否则狗的主人将受重罚;如果不清理狗粪便,狗的主人也将被重罚。韩国很多超市和商场都为狗设立了专门的笼子,方便狗主人即使带着狗也能安心购物。美国许多州都通过相关法律处罚咬人的恶狗,如果一条狗被认定有危险倾向,主人却没有严加防范和处理以致造成狗咬伤、咬死他人,狗的主人要被判入狱,同时要被罚款;而加拿大这是这样的规定:狗咬了人,主人可能背上一辈子都还不起的巨额债务,且要给狗上保险;如果狗随便乱叫,有人报警,狗的主人将失去养狗的权利。

中国城市里的人狗战争

1.2006年7月,云南牟定县有3人先后被狗咬伤医治无效死亡,经临床诊断为狂犬病毒感染发病,牟定县为此掀起“打狗风暴”。按照政府部门要求,从7月25日到30日5天时间,全县5万只狗必须全部扑杀干净。先动员狗主自行扑杀,再由打狗队负责清理补漏。与此同时,专门抽调公、检、法及政府人员成立了打狗队,队长由县公安局长担任。只有公安局用于破案的警犬和一处守卫军火仓库的军犬能保住性命。据介绍,为了防止有狗外流,目前牟定县在县城通往周边的所有公路设立卡点,对过往车辆都要进行严格检查,一旦发现有狗,当场扑杀。

2.同年在云南罗平县,每天街上的流浪狗有数百只之多,因此县城管大队的“捕狗队”也就应运而生了。捕狗队成立伊始,主要不是打狗,而是用网罩捕捉,事后则对狗主人进行教育或罚款处罚。对生性凶恶和生病的流浪犬只则采取就地棍棒打死,然后运到城外进行焚烧深埋处理。云南省罗平县要申报国家级旅游卫生城市,也在全县开展“打狗行动”,狗随地大小便也成为丧命的理由。

3.“两名持抢的射击手开始端枪射击。“砰――砰――”小狗相继倒下,母狗看到恐怖的场面,开始带着身旁一条小狗钻到一废弃的房子里躲避。两名射击手跟进射击将它们打死。”这是2006年4月在广东省惠州的真实一幕,在这里打狗更像一场战争,有媒体报道,2006年10月26日,惠州市从当日下午4时到6时,两个小时内用枪打死流浪狗、未圈养狗20多条,一天共打死狗50多条。有不少女主人看见小狗倒在血泊的一幕都流下了眼泪。还有的狗主人,甚至看到执法人员举起手枪对准自己的小狗时,不禁挺身站在狗前面,对执法人员苦苦央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