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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能源;安全;立法;核能
Abstract: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and using of new energy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in China’s resource strategy. A perfect law system is necessary to realize the goal of new energy development strategy. Security is an important factor in developing and utilizing new energy in China,and it involves two layers:macro security and micro security. There are lots of shortages in the security legislation of new energy in China. This paper takes the legislation of nuclear power security as an example,and claims that nuclear power security legal system should include legislative structure,basic principles,enforcement mechanism and details.
Key words:new energy;security;legislation;nuclear power
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得对能源的需求增加,常规化石能源供应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能源安全成为我国必须解决的战略问题。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不仅有利于解决和补充我国化石能源供应不足的问题,而且有利于我国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过程中,只有建立完善的法律保障制度,才能更快更好地实现国家的能源战略目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过程涉及众多的法律关系,本文主要就新能源开发利用中安全机制的立法问题进行探讨。
一、能源安全及其现状
安全是人们最常见和最常用的词汇之一,通常是指各种(天然的或人为的)事物对人不产生危害、不导致危险、不造成损失、不发生事故、运行正常、进展顺利等安顺祥和、国泰民安之意[1]。其外延既包括个人身心免受外界危害,也包括社会稳定和谐、国家有序运转。对能源安全而言,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去理解,一是宏观安全,即在国家能源战略上考虑的能源安全;二是微观安全,即在具体能源开发和利用过程中,避免对居民、环境造成损害。
1.宏观能源安全(注:本文主要论述微观能源安全,对于宏观能源安全不做深入探究。)及其状况
宏观上的能源安全主要是指能源供给安全。目前世界范围内能源结构以常规的化石能源为主,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一次性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87%。但化石能源正面临逐渐枯竭的问题,尤其是石油和天然气,按照目前所探明的储量,只能维持不到一百年的时间。而且,化石能源在利用过程中会排放出大量的污染物,给环境造成极大危害。目前,各国都在积极探寻符合自己国情的新能源开发之路,如德国和西班牙的风能、瑞典的生物质能和英国的光伏发电与潮汐能。
但是对于核能,各国的态度则不尽相同。法国是大力发展核能的典型代表,大约80%的电力来源为核能,美国、日本的核能占发电量比重也超过了30%。在德国,虽然也曾一度把核能作为发展的重点,但由于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等的影响,政府开始重新审视核能的价值。2002年德国通过《核能禁止法》宣布放弃核能,计划到2020年逐步关闭所有核电站;瑞典也于1980年通过全民公决决定将于2010年在全国范围内停止使用核能源[2]。但客观地讲,核能相比常规能源是一种公认的清洁、高效的能源,是一种技术比较成熟,成本相对低廉,适于大量商业开发的能源。虽然出现了数起事故,但大多是人为因素导致而非技术上的问题,正因如此,大多数国家都将核能视为应对能源危机的一项重要手段,即使是明确立法终止核能的德国,随着能源紧缺的加剧和环境污染的压力增大,重新启用核能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我国目前是世界上排名第二的一次性能源消费国,但常规能源的保有量却远远不能满足要求,除了煤炭基本可以自足以外,石油、天然气的供应缺口很大,大多依赖进口,这对我国能源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针对这种状况,我国的应对之策一方面要积极通过外交手段改善与主要能源输出国的关系以确保常规能源尤其是石油的稳定供应。另一方面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实现能源的自给自足,这是长远之计。对此,国家在政策和法律上都体现出了高度的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实行优惠的财税、投资政策和强制性市场份额政策,鼓励生产与消费可再生能源,提高其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要大力开发风能,加快开发生物质能,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地热能和海洋能。2005年2月28日十届人大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该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在众多的新能源种类中,由于分布特点、技术成熟度及自身特性等方面差异显著,在开发利用中也需要区别对待,不可一概而论。针对我国常规能源尤其是石油供应异常紧张、其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不成熟、成本过高的现状,大力开发核能是当前较为可行的应对之策。但目前核能占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不到1%,核发电量占我国总发电量2%左右,这与世界上核能占一次能源6%~7%、核电占电力总量17%的平均水平相比尚有很大差距,我国核电发展仍然显得落后,规模小,发展慢[3]。面对这种现状,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核电建设,重点建设百万千瓦级核电站,逐步实现先进压水堆核电站的设计、制造、建设和运营自主化;要加强核燃料资源勘查、开采、加工工艺改造以及核电关键技术开发和核电人才培养。另外,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能源发展规划,到2020年,核电装机容量争取达到4000万kW,占全部发电装机容量的4%左右,在建核电容量1800万kW左右。提高核能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对我国能源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微观能源安全及其现状
能源安全从微观方面来说主要是指在能源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即对人员、社会、环境的危害。在我国,常规能源在利用过程中突出的安全问题,如频繁发生的重大煤矿安全事故、井喷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使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遭受了极大的损害,给社会环境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常规能源所带来的安全威胁。但是新能源并不等同于清洁能源,利用中也会存在安全问题:如太阳能光伏电池的制造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污染,生物质能发电时排放的氮氧化物含量也比较高。其中利用核发电时涉及到的安全问题尤为突出,对核安全管理的任何疏漏和麻痹大意都有可能导致严重核事故的发生,酿成灾难性后果。以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为例:欧洲受污染的区域达到20万平方公里,受到核辐射危害的人数达到320万,直接致死的人数为50余人,还有数万人因辐射而致癌,周围大量动植物死亡或出现变异,而且还存在目前尚未明确的潜在危害[4]。由此可见,在核能开发中,安全问题是头等大事。影响核能微观安全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①技术安全。核能利用是一项技术含量非常高的系统工程,从铀矿采集到制成核燃料,再到核反应发电,最后到核废料处理形成一个完整的核燃料环,每个环节都会产生放射性核废料。核能技术安全就是要解决将核废料产生的放射有效隔离在生物圈之外,因为一旦进入生物圈,将会给人类及自然界带来灾难性的后果。目前人类在处置核尾矿和低能核废料方面技术比较成熟,技术安全面临的最大难题在于如何处置高能核废料,高能核废料中所包含的钚有着长达数万年的半衰期,目前只能将其暂时浸泡在巨大的水池中冷却和封闭储存,还没有找到一个最终的处置方案。
此外,在技术开发中会面临开发失败的风险,对于投入大量研发资金的开发方来说,风险的防范或减轻可以通过开发前充分的论证来保证开发方案的科学性,在开发过程中也要时刻关注技术发展动态,同时可以引入商业保险制度,一旦出现风险,可以分散损失。
②管理安全。核电厂是一个大规模、复杂的人—机系统,其安全性依从于系统设备(硬件和软件)、环境和人员三方。随着科技进步,设备可靠性不断提高,运行环境大大改善。而对于人,由于其生理、心理、社会、精神等特性,表现出极大的可塑性和难以控制性,因而由人为失误直接或间接导致的事故发生率相对于设备事故率的下降而趋上升。有专家统计,20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世界上所有工业事故中包含人为失误的从20%扩大到80%,核电站的平均人为事故率为70%以上。20世纪发生了几次震惊世界的严重核事故,主要是由于人为因素导致的,或者是操作规程不科学,或者是操作人员违规操作。这些事故对世界核电发展和核安全水平产生了巨大冲击,但同时也成为促进核安全科学发展的动因,表明核安全法律制度的健全特别是有效实施保障在核能利用中应当占有显著地位。
一年一度的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在福建如期举行,今年的主题是低碳与科技,与之相呼应的中国国际绿色能源展览会自然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
由于经济快速发展、能源日益紧张、生态环境恶化,许多国家都在积极开拓绿色能源发展道路,并把项目和理念带到此次绿色能源论坛上,冀望寻求合作空间。那么,绿色能源发展前景如何?福建的新能源又有哪些投资机会?本刊记者带着问题在论坛现场对部分与会代表进行了采访。
国际市场巨大
伴随低碳经济深入人心,新能源面临新一轮的发展机遇,以太阳能、风能、水电、核电等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由此呈现出突飞猛进的势头。据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统计,2009年,全球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58亿千瓦,同比增长31%;全球核电在建装机容量超过6000万千瓦。
福建省副省长叶双瑜在论坛开幕致辞中就指出,地球是全世界共同的,因此发展绿色能源也是全球一体化的,这为各国间新能源的开发合作奠定了门的市场空间。
“在去年的国际绿色能源展览会上,绿色能源项目成果交易金额达到13亿美元。而且一些项目已经落地开花,比如LNG公交车如今已经跑遍了福州城区的各个角落。”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福建分会会长赵林如用数据和实例表达对叶双瑜副省长的赞同。今年的论坛吸引了来自瑞典、乌克兰、约旦等国家的价值高达45亿美元的19个合作项目。
3月,欧盟委员会制订了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20%和太阳能发电12%的目标,并将在2013年之前投资1050亿欧元支持欧盟地区的绿色能源开发。因此,德国和法国分别带来了生态农业投资开发、生物质能技术合作等项目。还有乌克兰和约旦代表团也积极寻求合作机会,与中国企业共同开发风能、太阳能技术和设备。此外,中国中能华展集团、天津市明熙科技有限公司与乌克兰可再生能源研究所就太阳能综合应用经济技术的4个不同方面签署了投资意向书。
赵林如还说,新能源技术是经济发展中重要的新生力量,市场潜力巨大,从现在起到2030年,全球每年至少投资5150亿美元用于发展绿色能源。
长期成为投资热点
根据国际能源署对2000~2030年国际电力需求的研究表明,来自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总量年平均增长速度最快。“许多行业在金融危机中遭受重创,有些至今还未完全恢复,但作为国民经济巨大的供给产业链能源产业却保持稳定发展势头,这是新能源发展的大好机遇。”赵林如表示,传统产业的过剩格局难以改变,在全球经济尚未完全稳定的背景之下,绿色能源领域的产业投资将是中国未来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突破口。
新能源投资属于新兴的投资领域,加速成长的市场为投资者创造了一个充满丰厚利润的的投资机会。在新兴产业风向标的纳斯达克市场,新能源指数近两年一直位居第一。2009年,全球新能源领域投资超过1000亿美元,增长幅度接近30%,超过所有行业的投资增长幅度。
除了大家熟知的风能、太阳能外,一些新型绿色能源,垃圾能、生物质能等也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热点。法国兴业公司驻华首席代表薛兴民在会上表示,2010年,中国能够从禽畜粪便、生活垃圾等原料中获取的生物质能相当于10亿吨原煤的能量,而法国拥有先进的厌氧发酵技术,如果能把中国的资源和法国的技术结合,生物质能的发展将向前迈出一大步。
在面对国内外对绿色能源投资持续走高的市场环境下,有专家建议,国内成立时间比较早的新能源企业要考虑自身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以提升发展速度和市场适应能力。从世界资源储备来看,未来30年里,绿色能源都将是一个热门的投资行业。
福建的投资优势明显
福建具有丰富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具备发展新能源产业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目前,福建省新能源产业年产值已超300亿元。
为加快做大做强新能源产业,福建省把新能源列入14个重点调整和振兴的产业,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在政府投资、企业融资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赵林如告诉记者,根据3年振兴方案,福建省新能源产业将以年均增长38%的高速度发展,在光伏、光热、先进核能及应用、风电、生物能源、新型环保电池等重点领域建成新能源产业聚集区和特色产业基地。
深耕优势资源
清洁能源聚指成拳
:能源是现代化的基础和动力,贵州风电、生物质能、页岩气等新兴能源迅速发展,能源产业已成为重要的经济支柱。贵州省能源开发具有哪些优势?
张应伟:我省能源资源丰富、种类齐全,“水火互济”优势明显。保有煤炭资源量542亿吨,居全国第5位,素有“江南煤海”之称;水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1948万千瓦,居全国第6位;煤层气资源储量3.15万亿立方,居全国第2位;页岩气资源量为13.54万亿立方,居全国第3位。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可开发规模超过1100万千瓦。同时,我省是全国重要的铀矿资源富足省区之一,铀矿资源预计储量10万吨。难得的资源禀赋为推动我省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提供了良好的资源支撑。
另外,区位优势也十分明显。我省正处于西南南下出海的交通枢纽位置。黔桂、贵昆、川黔、湘黔线于此交汇,是西南的“铁十字架”。向广西、湖南、重庆、广东等周边省(市、区)输送能源,运距短、成本低。
2012年国发2号文件明确将我省定位为全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和资源深加工基地,给予了我省前所未有的政策支持,开启了贵州能源继西部大开发之后的又一个发展新时代。
:目前贵州省清洁能源发展势头强劲,截至2014年底,全省清洁能源发电装机达2061.6万千瓦,占全省电力装机的44%,高出了全国水平11个百分点。我省清洁能源发展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张应伟: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水电得到深度开发。自西部大开发战略及“西电东送”工程实施以来,我省水电开发取得了巨大成绩,相继建成了洪家渡、乌江渡、构皮滩等大中型水电站28座。
风电发展迅猛。据测算,全省风能资源可开发规模为1000万千瓦左右,居全国第七位。目前全省建成风电项目50个,装机232.6万千瓦,居全国第十五位。全省核准在建风电项目34个,装机181.7万千瓦,开展前期工作项目117个,装机622.95万千瓦。
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进展顺利。我省农林生物质资源丰富,总体开发利用程度不高,发展潜力较大。全省规划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28个,总装机容量84万千瓦。目前,松桃县、金沙县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已建成投产;核准在建项目9个,装机27万千瓦。兴义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建成投产,装机12兆瓦。
煤层气、页岩气开发加速。页岩气晋升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我省加快煤层气、页岩气资源勘探开发。黔北习水丁页1、2号勘探井已移交生产经营,日产量10万立方米。松河煤层气地面丛式抽采示范项目压裂成功,已产生工业气流。中石化华东公司5口煤层气钻井获工业气流。
核电开发前期工作扎实推进。贵州水资源丰富、地层稳定,隔离条件好,境内有大江分布,具有发展内陆核电的优良条件。中广核集团已在我省成立了代表处,开展核电站项目规划选址工作。
煤炭清洁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托丰富的煤炭资源,大力发展煤制清洁燃料项目和现代煤化工产业。目前,全省甲醇产能达160万吨左右。毕节200万吨/年煤制清洁燃料项目获国家发改委同意。盘县红果、黔桂天能、盘县宏盛等煤焦化项目进展顺利。此外,黔希30万吨煤制乙二醇项目已进入设备安装阶段,毕节市年产600万吨煤间接液化制油项目取得了国家发改委“路条”,成为迄今为止全国最大的煤制油项目。
坚守“两条底线”
走清洁、高效、安全之路
:2014年6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批复了《贵州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标志着贵州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正式启动。围绕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未来能源开发将如何进行?
张应伟: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是对我省提出的殷切要求。省委省政府运用底线思维,把坚守两条底线作为做好我省工作的总纲,高度重视能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能源生态文明建设是整个经济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能源开发必须贯彻“节约、清洁、安全”的战略方针,落实“节能优先、绿色低碳、立足国内、创新驱动”四大战略,坚持走“安全、清洁、高效、可持续”的发展道路,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开发,不断提高能源绿色、低碳、智能发展水平。
:为实现我省与全国同步小康的目标,我省“十三五”能源发展的初步思路是什么?
张应伟:“十三五”能源发展的总体思路以服务全省工业化、城镇化两大主战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生态文明要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能效、控总量、降排放、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强科技”,重点突破煤层气、页岩气开发利用,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快构建“安全、清洁、高效、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打造贵州能源升级版。
把握新常态
多举措促清洁能源发展
:新常态给我们带来诸多机遇和挑战,这要求我们要精准客观把握我省能源发展现状和未来需求,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我省的能源有着什么样的发展原则和主要任务?
张应伟:总的来说就是“八个坚持”发展原则和五大战略任务。围绕坚持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坚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坚持能源有效供给与引导合理消费并重;坚持加快发展替代能源,多能互补、系统融合协调;坚持立足省内,统筹开发利用省内、省外资源和市场;坚持技术创新驱动;坚持调动各方发展能源积极性;坚持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确保能源健康可持续发展“八个坚持”发展原则。我们确定了提高省内能源保障能力;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节能提效;推进能源技术和体制创新;深化能源区域合作五大战略任务。
:在加快全省清洁能源发展方面,将有哪些具体措施?
张应伟:为加快我省清洁能源发展,我们提出了科学规划、创新机制、延长产业链、创新技术、加大扶持等五大举措为清洁能源发展提供保障。
在加快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建设中,牢牢抓住促进能源发展方式转变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主线,明确提出了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优化开发水电,清洁高效发展火电,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积极开发利用煤层气、页岩气,优化调整能源项目布局,完善能源通道、管网建设的发展基调。
同时,各级能源管理部门创新机制,尊重企业投资自,激发了清洁能源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内在活力。以产业链整合发展为主线,我省新能源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煤制清洁燃料等产业集群逐步形成。引进风电设备制造企业来我省落户或与本土企业合作,延长了产业链。
专业建设概况
专业定位。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围绕浙江大学“以人为本、整合培养、求是创新、追求卓越”的教育理念,以“培养知识、能力、素质俱佳,具有国际视野的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拔尖创新人才和未来行业领导者”为宗旨,以新能源的开发、储运、利用为特征,紧密结合学科前沿和行业发展需要,积极培养满足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型人才。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热学、力学、电学、机械、自动控制、能源科学、系统工程等宽厚理论基础,掌握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专业知识,能从事清洁能源生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能源环境保护、新能源开发、工程设计、优化运行与生产管理的跨学科复合型高级人才。
课程设置。专业课程设置按照浙江大学“通识课程+大类课程+专业课程”体系进行构建,其中专业课程包含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专业实验实践课。专业基础课的安排上,设置了如工程流体力学、工程热力学、传热学、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概论等基础课程,使学生具有热学、力学、机械、能源科学和系统工程等宽厚理论基础。专业核心课程开设了包括生物质能源、太阳能、风能、氢气大规模制取的原理和方法、新型液体燃料能源等课程,旨在让学生掌握新能源领域相关科学原理、工艺以及新技术研究发展趋势方面的知识。在专业实验实践课程上,安排了新能源实验、认识实习、风电风机课程设计、生物质发电系统课程设计等,使学生掌握新能源的有关实验,掌握现场运行,工程设计和生产管理等知识,为今后从事新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打下基础。
专业建设特色
依托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平台,浙江大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建设体现出鲜明的科研与教学相长的教学特色。
强大的学科平台。能源系拥有国内一流的学科与科研优势,具备国际竞争的实力。现有国家重点一级学科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个。设博士点8个、硕士点8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连续5年科研经费超过亿元。依托强大的学科与科研优势,以及不断在学科交叉领域取得的创新型研究进展,为学生直接参与项目研究、在实践中培养创新精神创造了条件;同时为优秀大学生继续深造提供了宽广的平台。能源系在新能源领域已有大量的研究积累,开展了大量新能源的研究方向,如太阳能热利用发电技术,生物燃料电池,微藻制油等,并已承担了新能源方向的973项目2项,863项目多项。
一流的师资力量。能源系拥有一批在国际上具有竞争力的中青年人才,其中院士1人,“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3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6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5人,浙江省特级专家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7人,教育部跨世纪和新世纪优秀人才5人。全系教师队伍具有博士学位比率达93.1%,已形成了一支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学缘结构优化、年龄结构合理、教育教学能力和研究能力突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教学团队。在新能源专业方向上,已形成了由院士牵头,5位长江学者和一大批教授为核心的新能源研究队伍。
先进的教学模式。专业建设以拓宽专业基础、专业知识面为宗旨,制订与国家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本科教学计划和课程体系。科研成果通过教学改革、课堂教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毕业论文(设计)等途径,转化为教学资源,实现教学科研互动,为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提供了平台。能源系积极开展本科教学改革,“结合国家重大需求,创建能源与环境复合型人才培养新体系”获2009年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工程热力学》、《热工实验》课程获国家级精品课程称号;“国家级能源与动力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2年通过专家验收。
开放的实践体系。经过多年的建设,能源系建立和发展了与学科前沿及行业发展紧密结合的能源与动力创新型人才培养实验实践教学体系。依托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国家重点一级学科、能源清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以能源与动力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为契机,通过实验课程精品化、建设学生创新实验室和节能减排实践基地、开展以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竞赛为代表的各类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与行业领军企业共建创新实践教学基地等形式,构建了多层次训练、多学科交叉、全方位辐射的立体创新实践平台。
专业建设成效
学科资源与科学研究成果及时、有效地引入本科教学建设中,为本科教育提供了大量优质资源,有效地提升了教学质量。本科生对该专业的认同度高,目前该专业已经成为最受学生欢迎的热门专业之一,学生主修专业确认平均绩点在4以上,在工科专业中排名第三。
核心课程精品化建设。专业依托教师在新能源领域的前沿研究方向,将科研方法、体验与成果引入课程,推进核心课程精品化建设。2013级培养方案修订中,确定《太阳能》、《生物质能源》2门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并增设了《非常规天然气和合成气开发与发电技术》、《生物质直燃发电技术》、《新型液体燃料能源》等课程,优化了课程结构,体现了专业特色。
专业教材高质量建设。近年来,教师总结多年科研和教学经验,出版了《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概论》、《能源工程管理》等2部“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出版了《热学基础》、《核电与核能》、《热能专业英语阅读与写作》、《燃烧理论与污染控制》、《多孔介质燃烧理论与技术》、《二氧化碳捕集封存和利用技术》、《生物质液化原理及技术应用》等专业课程指导教材。
实验教学创新性建设。教师结合新能源领域的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和科研项目实验台开展新开实验课程项目的建设与研究,开设了“硫碘热化学循环制氢”、“流动和雾化的激光测量”、“生物能源实验”等实验项目,同时充分利用学科实验室的设备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实验环境。
实习基地全面性建设。在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中,与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锅炉厂、浙能集团等9家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并根据行业面向与专业培养目标,对校企合作的课程进行了合理的规划,注重实习企业的交叉互补。如东方锅炉、上海锅炉厂等企业提供热能转化设备的实践实习;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提供热能设备控制方面的实习;蓝天环保等提供燃烧污染控制方面的实习;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提供测试方面的实习;广州瑞明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电厂整体的实习。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成为首批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开展。能源工程学系打破教学、科研、学科实验室界限,学生通过自主立项或参加教师的科研项目,自定实验方案、自主完成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节能减排竞赛等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目前,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生已获得SRTP立项31项,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3项,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获校级大学生节能减排学科竞赛奖项15项,获国家级大学生节能减排竞赛三等奖1项。
未来专业建设的方向
形成特色鲜明的专业课程体系。顺应国内外新能源产业发展趋势,结合学科研究特色,进一步梳理现有课程设置,完善“重基础、强实践”的课程体系;进一步凸显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建设特色,形成以力学、热学为专业基础教学内容,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储运、利用技术为专业核心教学内容,课内外实验实践环节相结合的专业课程体系。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三定”方案,国家能源局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国家局,其主要职责包括划入原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以及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核电管理职责等。具体包括: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管理国家石油储备;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开展能源国际合作。
成立国家能源局是国务院机构调整方案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加强对能源行业的集中统一管理,应对日益严峻的国际国内能源问题,保障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职责明确要求国家能源局加强对能源问题的前瞻性、综合性、战略性研究,拟订能源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标准并组织落实,提高国家能源安全的保障能力。国家能源局还承担国家能源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该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重大问题,是我国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
国家能源局“三定”方案中还明确了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部的职责分工,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行业管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关于能源价格的管理,“三定”方案明确:国家能源局提出调整能源产品价格的建议,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涉及能源产品的价格,应征求国家能源局意见。“三定”方案明确,国家能源局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含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制定能源行业标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