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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农民;土地权益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3-0061-04
一、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概念分析
(一)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实质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不仅仅是要解决农村土地如何进入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问题,更主要的是要解决农村土地由谁卖、由谁受益的问题。农村土地变为建设用地须由国家通过征收、征用的方式从农民手中把土地出让来,即买来,再通过土地的招拍挂,由国家把土地卖给土地的开发者。在这过程中,政府便有了很大的权限,政府侵害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现象便经常发生,而且问题愈来愈严重。具体表现为:
1.政府受商业利益的影响,追求政府利益,推行土地财政,热衷于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就是倒卖农民土地,成为对农民利益的最大侵害者。他们同商人结合起来,滥用土地征收权,致使大量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变为了国有土地,造成大量农民失地。
2.由于土地征用需要经过批准,而且受用地指标的限制,有的政府则违法地采取以租代征的方式,强拆农民房屋,强占农民集体用地。
3.政府与投资商联合,违背农民意愿,强行将农民集体土地流转给资本企业。
4.政府以公权力强行变动集体财产属性,强行干涉农民集体土地的经营自。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要求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建筑物所有人作为土地所有者、农民作为土地所有者等三者的土地只要流通都应经过这个城乡的统一土地市场进行,土地转让者和土地受让者直接见面,买卖收益归买卖双方,国家或政府不再参与其中。这就极大地削弱了政府的权力,防止了政府对于公权力的滥用,也让政府打消其对政府利益的追求,不能从中渔利,从而使老百姓获得更多的土地权益。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实质就是要剥夺政府的行政权力,赋予农民更多土地权益,限制公权力,扩大私权利。
(二)对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深度理解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不单纯的是让城市建设用地与集体的建设用地在同一个市场上交易,还是要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享有与国有建设用地平等的权利,让它可以平等的入市,同等对待,同权同价。也就是要建立国家土地所有制和集体土地所有制两种所有制土地权利平等、市场统一、增值收益公平共享的土地制度。
(三)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我们要考虑的就是在这个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建立和运行中如何去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失去土地的农民权益的保障。农民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之后,他们要如何去再就业、靠什么来维持生计,这是我们要先行考虑到的,同时也是不得不考虑的。所以,我们首先要做到的就是要充分保护失地农民的权益。
其次,我们要注意的就是这样的一个市场中政府究竟应该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其实,在前面我们已经提到了,在新的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中,政府不再参与在土地的交易双方中间。在这个市场环境下,要求国家作为土地的所有者,建筑物所有人作为土地的所有者,农民作为土地的所有者等三者土地只要流通都经过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进行。土地的转让者与受让者直接见面,买卖收益归买卖双方。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在其中就无事可做,不发挥任何作用。政府在这个市场的作用就是做好土地规划,规划控制,土地监察,土地买卖登记管制,建设用地招拍挂,税收管理等工作。政府还是要发挥其宏观调控的职能的。所以,政府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中就像是一双无形的手,它独立于市场经济之外,却又在需要它的时候发挥着指导和调控的作用。
最后,我们要注意的就是在这个统一的市场环境下,城乡建设用地虽然是自由交易,但并非是无限制的、随心所欲的买卖。随意的自由交易不但会扰乱我国的市场经济,还会因为不合理的开发利用而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这其中,我们尤为重视的就是要注意对耕地资源的保护,我们一定要坚持农地农用原则,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农用地用于非农建设,不允许任何人通过任何手段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不允许出现土地使用粗放和闲置现象。坚持耕地占补平衡,占用多少耕地必须补充相等数量和相等质量的耕地[1]。
二、对我国现有的建设用地市场的利弊分析
(一)我国征地制度的利弊
1.征地制度的利
我国的征地制度将建设用地统一归国家所有便于国家对其管理,同时避免了供地者之间的恶意竞争,压低地价。
2.征地制度的弊端
(1)在现实的征地过程中,政府为了自身利益,肆意征收、征用土地,致使征地范围过广、土地的征收规模失控,导致土地的资源配置效率低,造成浪费。(2)城市建设用地大幅度增加,人均土地明显减少,大量占用耕地资源,不利于有效的保护农业的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另外,城市中的一些企业的占地规模过大,使城市的住宅面积减少,直接影响了城市的人口容纳量,也阻碍了城市化的发展。(3)征地的补给标准过低,失地百姓得不到合理的补偿,农民利益受损。我国现行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按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这个规定否认了农民对土地财产增值的利益,是一种制度上的剥夺。导致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低,想提高生活水平困难。而且,由于缺乏司法救济途径,争议解决机制不健全,农民的合法权益又难得到伸张。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与出让的利弊
我国建设单位的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主要有两种: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的交付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1.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利
(1)国家来掌握城市建设用地的所有权也就掌握了城市土地的划拨权,这样有利于加强国家对策划土地的宏观调控,可以把土地划拨到城市规划重点发展的地方,可以利用划拨的土地对土地的供需进行调节,以维护社会的经济秩序。(2)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保证国家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的需要,如一些方便百姓活动的广场,出行的道路的建设用地需要[2]。
2.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弊端
(1)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一些官方用地会占用大量的较好的地皮,这就阻碍了一些较好的商业性企业的进入。不能利用土地的优势来实现高的经济效益,是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2)政府行政权力膨胀滋生腐败,还有造成国有资产和耕地的流失,加剧土地供需矛盾。
3.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利
(1)土地有偿的使用就会产生竞争,这就有利于发挥市场的机制,优化资源配置,让土地能够合理有效的被利用。(2)国家通过出让土地来获得土地出让金,这也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4.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弊端
(1)容易形成土地市场的恶意竞争,出现垄断现象,影响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2)人们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很有可能会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影响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三、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面临的难题
(一)城乡二元结构是面临的主要难题
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在国家土地用途管制下造成了城乡建设用地使用制度二元结构。城市建设必须使用国有土地,农民集体土地不能随意改变用途,不能直接进入城市建设用地市场。而且,农村集体用地只有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才能取得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使用。这就造成了城市和农村建设用市场的割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使用,和进行流转与城市建设用地市场格格不入。这就使得城乡土地在土地产权、土地用途、土地市场、土地规划、土地管理、土地价格等方面都呈现出二元的特征,给建立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带来了重大的困难。
(二)征地制度导致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不明确
法律上明文规定农村土地归农村集体所有,而最终支配权却在国家(各级政府),但是国家又没有法律地位,国家履行最终所有者职能不得不通过“征收、征用”等行政“执法”的方式来实现。“征收、征用”事实上已成为我国农村土地进入建设用地市场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国家一方面凭借其城市土地的所有权主体的身份对城市用地享有支配权,另一方面又通过征收、征用的方式间接地享有对农村集体土地的最终支配权。而农民仅仅只是土地的使用者,他们无权在土地市场上转让他们实际占有的土地。因此,我国农村土地进入土地市场的过程是在所有权主体缺位的情况下实现的,加上对国家和农民土地所有权地位的双重误解,农村土地转让的收益分配陷入了无规则、不规范的境况,政府获得土地权益遭到非难,农民则得不到满足的土地补尝金,土地权益受到侵害。
由此,可以看出,征地制度致使我国土地产权制度名义与实际上存在差异,导致我国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不明确间接地引发诸多问题,致使现行的土地制度无法适应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需要和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集体土地不能直接进入建设用地市场。
(三)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将为耕地保护带来巨大压力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我国将农村耕地变为城市建设用地的情况时有发生,致使我国耕地面积已经逼近了“十八亿亩红线”,农村耕地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可能会引发城市建设占用耕地,导致耕地数量下降,给我国的耕地保护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
(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失地农民后续生活难保障
土地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让农村土地进入城乡建设用地的市场,一旦农民失去了土地,丧失收入来源且又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来增加收入时,他们的温饱将难以维持,后续生活将很难得到保障。这势必会影响我国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给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带来巨大的障碍。
四、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构建
(一)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下的土地流转方式
在新的建设用地的市场下,我们应采取多样的土地流转方式。老百姓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采取出租、出让、转让、转租、联营、互换或者抵押等方式,也可以采取土地股份合作的方式、以委托租赁转包的方式对农民土地承包使用权进行流转。把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作价入股,把农民土地使用权流转给土地股份合作的经济组织进行经营,然后把经营收入扣除必要的积累后,按照农民入股时的股份进行分配[3]。
(二)统一市场下的交易主体、交易方式、交易价格
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下,不论是城市建设用地还是农村建设用地,市场的交易双方均为土地的转让方与土地的受让方。农村建设用地的实际占有者和使用者农民就是土地的转出方主体,集体经济组织是统一的建设用地的市场主体,他们在土地的一级市场与购买者直接交易。政府职能规范和管理不能直接参与。
交易的方式统一为易价交易,集体建设用地首次进入一级市场也不再采取挂牌的方式,也统一为易价交易。坚持城乡建设用地同等权利,同等对待。至于土地的交易价格水平则由市场的供求关系自然决定,政府不过多地参与,只是在必要的时候发挥其宏观调控的政府职能,维持建设用地市场秩序,保证市场经济的平稳发展。
(三)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下的收益分配原则
在这个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下,土地所有的出让收入完全归出让主体。土地的流转是土地所有者实现土地资本收益的渠道,是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属于市场主体之间的行为。政府不再对土地流转实行审批制,不参与土地流转的收益分配。但是,政府依旧要在建设用地的交易过程中进行税收管理,还是要正常的征收财产权税。
(四)政府的监管与服务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出让或作价入股出资的,建设用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该持土地相关权属证明、合同,按规定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和领取相关权属证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政府在这过程中应以市场调节为主,充分发挥政府的管理、协调、引导服务职能,同时防止自身的权力膨胀。加强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下的土地流转政策的了解,完善土地流转的服务机制。不能放任违法的土地交易行为,对土地进行严格监管。对那些建设用地闲置的,闲置状况改正之前,暂停办理其新增的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集体建设用地非法用于开发商品房地产项目和进行住宅建设,拒不改正的,责令其交还土地;不按规定实行公开交易的,政府不为其办理产权变更的登记或者其他权利登记手续。防止在市场土地流转中出现土地垄断、土地滥用等现象。
五、失地农民利益的保障
(一)如何用法律保障土地流转中农民的利益
农村土地流转,实质上就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流转中,属于用益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有效存在的前提下,在不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改变其主体种类与农业用途的基础上,原有的家庭承包者通过合法的途径将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从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的部分权能转移给他人后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
农村的土地流转是对利益主体和利益关系进行的重新配置,农民会在这一过程中获得诸多的利益。这些利益主要包括:(1)农民通过对土地的占有、使用和处分而获取的利益。土地转出获得的转让费。(2)土地的受让方获得土地的同时得到的国家为扶持农业发展和关照农民所提供的各种政策性补助、补贴。比如,超过60岁以上农村老人的补助、粮补贴、油补贴(农用机动车辆农作耗油量的补助)等。(3)单位面积的农地产量出售后获得的收入,农忙时的农地雇工收入,土地作价入股后分得的红利,农民将土地转让后,摆脱土地的牵绊后进城务工所得的劳动收入等。
保护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利益,需要实体法律与程序法律的双重保障。
实体上,通过《物权法》确定土地所有权主体以及其他部分权利权属的同时赋予农民更多的法律权益。在现阶段,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为30年,而在法律上土地的使用权是无期限限制的,如果将土地的使用权给农民,相对于承包经营权对于农民来说更为有益。
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法》从法律上赋予农民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界定好土地承包经营的方式、种类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也应从单一化向多样化发展。
尽快制定农村土地流转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原则,具体规则,主体的限制,土地的类型,流转方式,市场价格,监管机制,法律责任等诸多内容进行系统的规范,对农村土地流转中的各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进行明确规定。促使土地流转中的各方当事人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流转。
程序上,通过完善《土地仲裁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来为土地流转者们开创多条救济途径。农民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若产生纠纷,可通过土地裁决部门及时、公正地解决;若是对裁决不满,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若是土地流转主体(行政相对人)认为基层政府的监管与征收等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可以对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若是对复议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再提起行政诉讼,以此来实现对农民流转利益的程序保障。
(二)农民失去土地后后续生活如何保障
1.改进土地流转经济补偿制度
为了避免因为土地流转后农民因为失去收入来源生活无法保障,我们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实施有效的经济补偿,征地的补偿即便不能做到对失地损失的全部赔偿至少要保证土地流转后农民的日常生活和消费[4]。
目前,我国对土地征收后的补偿范围仅限于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费,土地的房屋补偿或农作物的补偿等,远远不能满足农民的日常生活需要,加之补偿的标准过高、补偿费用偏低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笔者建议,在对征地进行补偿的时候,应该在现有的补偿标准基础上适当考虑一下土地的潜在收益和隐性利用价值。
2.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首先,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据各个地方的实际生活水平制定最低生活保障线,确保那些人均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社会生活保障线的农民能够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得到生活补贴避免生活温饱出现问题。
其次,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保失地农民享有稳定的医疗保障。
最后,建立和完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受我国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的影响,我国更早地进入到了人口老龄化社会。一对成年男女婚后要养活至少4位老人,这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在农村地区,多数青年劳动力进城务工留下孤寡老人无人照顾。农民对于养老问题产生恐慌,养老问题的日趋严重也阻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所以,我们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各地人民政府与农民共同出资为普通农民购买养老保险。政府独自出资对失去土地的,上了年纪的农民购买养老保险[5]。
3.政府帮助失地农民再就业
政府可以给予接纳失地农民的企业和单位奖励,通过这种方式来为失地农民寻求再就业出路。
政府加大对公共基础设施的修建,修建公路、广场等基础设施,以此来为失地农民创造就业机会。
对于一些年轻失地农民政府可以帮助他们进行就业技能培训,上技术学校学习就业技能,让其有一技之长,可以从事一些技术类的工作。
政府积极鼓励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并为其放宽相关政策。对于开展自主创业的失地农民可以适度降低贷款利息,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后,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适当优惠,以减少失地农民创业初期的难度。
参考文献:
[1] 黄静芳.我国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法律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2005:124.
[2] 罗世荣.论土地使用权划拨与出让利弊[D].重庆:重庆大学,2005:137.
[3] 叶敏.论以原划拨地作价入股的土地使用权性质[J].城市开发,1997,(2):127-139.
关键词:小城镇建设;发展;土地;合理利用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2)09-0069-02
一、引言
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之一,土地合理利用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大连市金州区农村城市化建设和工业化进程不断扩大并迅猛发展,土地的重新规划与开发利用面临新的挑战。因此大力提倡小城镇在建设过程中要坚持土地的合理利用。
二、小城镇建设的意义和作用
(一)小城镇建设的意义
小城镇建设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城镇化建设道路,是带动广大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对扩大内需、开拓市场、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质量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小城镇建设的作用
重新合理配置农村资源,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推进农村城镇化;改善乡镇工业过于分散的布局;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避免盲目流入大城市;小城镇的集散作用,小城镇是联系农村与大中城市的纽带,促进城乡交流,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小城镇建设与土地合理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小城镇建设用地剧增,耕地锐减
小城镇的规划与建设是符合客观实际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但小城镇建设用地的迅速增大,造成耕地的日渐缩小和人均占地的急剧减少,使得人地关系恶化。
(二)小城镇扩建,邻近良田遭殃
小城镇用地在空间的扩展最主要表现为其周围土地首先被占用。小城镇占地不仅是数量的问题而且是质量的问题,这是造成耕地总体质量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小城镇建设,要注重农田保护
在具体落实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和规划建设区时,不能“牺牲农业搞工业,吃饭靠买粮”,对耕地保护要高度重视。
四、小城镇建设中土地合理利用的主要途径
(一)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促进小城镇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认真贯彻“合理布局,科学规划,规模适度,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到小城镇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小城镇规划的建设用地总规模要严格控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内。如果规划确需调整,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调整的规划批准后,仍必须按规划管地用地。
(二)加强规划管理,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配置小城镇建设用地
小城镇规划管理要加强宏观调控能力,建立与市场机制相应的规划管理机制,实行以行政、经济、技术、法律等手段相结合的综合管理。
要建立与土地出让、转让的市场机制相适应的规划用地管理机制。对于出让、转让的土地必须规定明确的土地使用条件,保证小城镇总体规划的真正落实。
要建立规划实施反馈机制。为加强规划对土地开发利用的及时调控能力,要建立规划实施反馈机制,保证规划的指导作用。
要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机构:上级政府对所审批的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同级人大的监督机制;规划报批前公开展览制度和重要地区的规划实行听证制度等公众参与与监督机制。
小城镇国有建设用地,除法律规定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外,都应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供地。对经营性用地要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方式配置;对土地利用方式,实行规划控制和用途管制,加强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对已经列入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必须纳入城市用地统一管理、统一转用、统一开发、统一供应;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小城镇集体建设用地,要统一规划、加强管理;对已合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整、改造,要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禁止国有土地和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向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方向转变。
(三)立足存量,内涵挖潜,促进小城镇建设集约用地
小城镇建设用地须立足于挖掘存量建设用
地潜力。用地指标主要通过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镇集中,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集中和村庄整理等途径解决,做到在小城镇建设中镇域或县域范围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凡是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或已确定撤并的村庄不得再增加新的建设用地。
(四)积极参与小城镇建设工作,加强文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国土部门要依法认真履行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重要职责。对小城镇的建设用地要加强指导,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小城镇建设用地,做到依法批地、合法用地。要切实加强小城镇的土地登记工作。要加大行政执法监察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批地、用地行为,为小城镇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用地环境。
发展小城镇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适应广大农民的需要,抓好教育、医疗、文化、教育、娱乐场所的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抓好法制建设,搞好社会治安,使小城镇建设沿着有序、健康的轨道前进。
参考文献
[1] 宋启林.中国现代城市土地利用学[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2.
[2] 林增杰.城镇土地管理[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3] 《城镇环境卫生规划规范》编制组.部分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调研综合报告[R].2000.
关键词:城镇建设;土地;有偿使用;步骤;程序
中图分类号:F29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6-0-01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有土地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列举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并对有偿使用费做了解释,这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土地有偿使用的定义
我国国有土地的有偿使用是指国家将一定时期内的土地使用权提供给单位和个人使用,而土地使用者按照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的规定,一次或分年度向国家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的行为,土地的使用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年限。这种模式首先在深圳使用,这种模式解决了深圳特区建设的资金问题。
二、我国土地有偿使用的意义
1988年我国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建立对于我国土地市场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这一理论的提出直到立法机关的正式立法并且将这一制度落实到实处。就能看的出土地的有偿使用是适合我国现今国情的重要策略。是根据我国现今的国情而制定出来的政策,在现今的条件下,我国需要利用土地的有偿使用来增加资金方面的收入。
我们需要明白,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来讲,用益物权的重要构成部分就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它国家的土地权限相比较,有着许多的共通之处,本质上是没有特别大的差别的,但是整体来讲有着很大的不同。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传统立法所规定的地上权本质是一致的,皆为物权中的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用益物权。权利的称谓不一,并不影响其在实际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需要明确的是,地上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皆通过合同的方式而产生,只不过,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是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方式,而地上权的取得主要是通过土地租赁合同的方式而产生的。
三、城镇建设中土地有偿使用的具体环节
城镇建设中用地要对其出让或者租赁的方式实行有偿的使用。具体环节为:
1.对于金融、娱乐、旅游、商业等一些以经营为目的用地,要直接落实到位,一步完成,通过招、拍、挂进行有偿使用的方式;而对于同样具有经营目的的小面积用地,并且与城市的规划发展相符的,要按照一致的标准来进行出让手续的办理。
2.对于拥有经营目的的城乡公共用地、社会事业用地,可以通过用地单位来进行租赁或者协议出让的方式来进行有偿使用。对于通过协议出让方式的,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和该土地的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在国有资产经营的公司中,授权范围内的企业通过对国有划拨土地的占用,实行授权经营的,来通过国有资产经营的公司来对土地出让的手续进行办理。委托并且进行代管的,也由国有资产的经营公司来进行土地租赁的手续办理。其他企业则是按照政府的相关规定文件来进行办理。
4.对于采用租赁方式的,通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和土地使用者签订合同,土地使用者按一定期限来上缴土地的租金。
土地租赁最短期限为3年,最高不能超过法律规定这类土地出让的最高年限;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一同出租的,房屋和土地须是同一年限。
没有按照规定来对划拨建设用地进行有偿使用的,不能够直接对土地办理转让、出租、和抵押等手续。对于擅自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用途进行更改的,要进行严厉的查处。
四、城镇建设中的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依据和重点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国土地权属性质分为:国有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他项权利等,因为在我国土地除了集体所有的除外,其他全部为国家所有,并且一般情况下,对于不能证明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归属于国家,所以在我国仅对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进行登记,而对于国家土地的所有权则不进行登记,当前,我国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主要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1.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者按照约定的最高年限来确定对土地的用途。主要分为三种方式,协议、招标、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土地使用权的租赁,国家将土地进行对外租赁,承租给承租人,并且承租人定期向国家缴纳租金。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此种方式,时间一般较短,并且缴纳的租金相对较少,承租人能够较为容易的接受。目前为止,我国大多数地方已经实施了这种有偿使用土地的方式;有的地方还在试验阶段。
3.土地使用权作为股份入股,即为国家将土地作为股份,对企业进行入股,称之为国家股,国家在企业的利润中抽成,作为土地使用的资金。这种方式事实上就是国家的一种变相投资行为。
4.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即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经营管理。被授权的公司和投资机构负责该土地的保值、增值,并可以凭政府主管部门发给的授权委托书向其他企业以作价出资(入股)或者租赁方式配置土地。
五、结语
总而言之,要坚持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要重视城镇的发展,建立合理的城镇土地有偿使用管理体制。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是社会生产不可缺少的条件,是生活的基本条件。同时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城镇建设是为了更好的实现城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要确定城镇的发展形势,发展规模,协调好各个方面的综合发展。根据城镇的各项发展目标来制定一套完整的发展计划,这是城镇建设中土地有偿使用的重要依据。城镇建设规划是国家进步与发展的重要部分,我国的城镇建设问题是现在发展的重点。做好城镇的发展规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于社会主义的发展有更好的帮助。
参考文献:
[1]高富平,武双.房地产法新论[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第1版):90.
[2]王利明.物权法论[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4(第1版):598.
【关键词】图书馆;中职校园;文化建设;作用
校园文化可以理解为以社会主流文化为主导,以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文化活动为主体,以校园精神为底蕴,由学校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创造而形成的学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集合。校园文化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门,也是学校所属特质的重要象征。它不仅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更是指从精神层面提高校园整体文化氛围,加强文化制度创新。
一、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校园文化作为一种环境教育力量,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有着巨大的影响。校园文化建设的终极目标就在于创设一种氛围,以期陶冶学生情操,构建学生健康人格,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优秀的校园文化具有极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向心力,能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对学校的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优秀的校园文化可以促进教学、科研及管理活动,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优秀的校园文化能更好地培养和激发师生员工的集体意识,让校园永葆蓬勃朝气;优秀的文化可以提升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增加社会的认同感。党的十报告首次提出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2010年教育部公布的《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中也提出,校园文化是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精神、学校秩序、学校环境和学校形象的集中体现,具有重要的育人功能。校园文化建设作为中职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载体地位不断显示出来。现阶段,加强中职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对于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优化育人环境,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人文素质和全面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中职图书馆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一)潜移默化的作用
图书馆是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也是对读者进行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素质教育、审美教育等诸多方面教育的重要阵地。中职院校图书馆具有丰富的馆藏资源,是传统教学课堂的延伸和补充,为中职学生提供学知识、学专业、学做人的精神食粮,是学生开发潜能、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也为教师提供学术交流、科研课题、备课教学等文化教育活动提供场地支持;中职图书馆通过优美的环境,完善的设备,是校园文化建设的载体,对中职学生起着熏陶、暗示和感染的作用,从而影响师生对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和生活方式作出科学选择,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建设符合社会主义特点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服务。
(二)对学生正确价值观的建立起着导向作用
中职图书馆肩负着为学校发展、师生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等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图书馆应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德才兼备的原则,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利用丰富的馆藏资源和丰富的文献信息服务,吸引更多的学生到图书馆中进行思想情操的陶冶。中职院校的学生一方面正处于求知的年龄,思想活跃,可塑性强,而另一方面则是部分学生缺乏自信和约束力,是非观和理性分析能力相对较弱,面对当前网络时代所带来的杂乱无章的信息,他们往往是困惑和迷失。区别于网络的两面性,中职图书馆则能够在这一过程中发挥积极引导作用,通过开发和利用丰富的馆藏资源,为学生提供感兴趣的有针对性的课外读物,满足学生的精神需求,展示积极向上的时代精神,激励学生发奋图强。
(三)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
中职图书馆的日常管理与服务都与校园文化建设紧密联系,图书馆凭借自身优势,加强文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开展学生所喜爱的、高层次、高品位的校园文化活动,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独树一帜,促进和繁荣校园文化。如结合特定的节假日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利用馆藏的信息资源开展培训讲座及读书活动;根据中职生的自身特点和专业需求,提供专题资源推荐、专业资料导读等服务,既可以丰富丰富中职生的课余生活,愉悦身心,又可以优化校园文化氛围,建设具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提升学校品位。
三、充分发挥图书馆优势,构建中职校园文化的实践对策
当前大多数中职校园文化建设都未能体现特有的职业教育特色,未能跟上和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步伐,教育理念和方式与现代企业的要求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一方面,中职学校需要结合自身教学实际及特色,创建特色鲜明的职业教育校园文化,另一方面从图书馆的建设和管理上,必须强化中职学生与社会、企业的渗透和联系,明确中职教发展的培养目标,更好地发挥其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文化教育功能。
(一)拓宽服务途径,积极推行“嵌入式”服务
从图书馆在职业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来看,图书馆文化教育功能是重要内容,该功能的发挥可以在读者服务中得以体现,同时也可借助于自身的优势,增强对读者的服务意识,进一步拓展信息服务渠道,如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学科知识讲座;开设阅读活动课,充实中职学生的阅读时间;建立班级图书角,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提倡送书刊入课室、进科室服务,积极为教育教学及科研课题服务,充分发挥图书馆的教育及文化功能。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同时也对图书馆的管理机制和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嵌入式服务应进行大胆的尝试与创新。传统图书馆是以物理的场所和空间服务为主要特征,而嵌入式服务则打破了图书馆物理空间的概念,强调“一线服务”,将服务延伸到一切用户所在的地方,包括用户的教室、实验室、办公室、会议室乃至虚拟空间,体现了图书馆以用户为中心,用户至上,一切为用户着想,为用户提供最便捷、最有效的服务的理念。
(二)不断提高图书管理员的业务素质,寓育人于服务之中,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建设
中职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主体是全体师生,图书管理员作为学校的一份子,充分参加到校园文化建设中来,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起到重要的引领作用。图书管理员要牢固树立育人观念,把社会主义核心主义价值体系渗透到图书馆工作中,努力形成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良好氛围。图书管理员的素养、作风、言行乃至仪容仪表都对读者及校园文化建设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图书管理员是信息收集、筛选、加工和管理的专业队伍,他们能够指导学生进行检索、查询、筛选和利用各种信息,是学生的知识导航员,既节省了学生的时间,又克服了求知的盲目性,能够有的放矢地开发利用馆藏资源,为校园的文化建设服务。因此,图书管理员应不断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学习、职业道德建设及专业业务水平,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积极发挥导向、陶冶、凝聚和激励等作用。
(三)深层建设,树立品牌
校园文化建设不能只流于表面,更重要的是对校园文化的深层次理解,注重突出校园文化建设的特色,从而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开展树立品牌。校园文化是一所学校综合实力的反映,校园文化的核心竞争力主要表现在文化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优秀的校园文化能赋予师生独立的人格、独立的精神,激励师生不断反思,不断超越。中职校园图书馆不仅能够帮助学生从思想上主动融入学术,更是一所学校文化建设的代言人,因此,校园图书馆应当加强管理,深层建设,打造拥有本校特色的文化氛围,树立品牌效应。中职校园文化实际上是社会文化的小缩影,展现的是当代社会文化,只有建设具有特色的符合学校实际的校园文化,同时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建设,树立品牌,才能够提升学生的思想层次,进而培养与时俱进的新时代人才,永葆学校的生机和动力。
四、结语
图书馆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领域,在其发展和建设过程中,应积极围绕本校校园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开展工作,不断满足广大师生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高技能人才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让中职图书馆的成为学校先进校园文化的示范区和辐射源。
作者:王冬梅 单位:佛山市高明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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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地方高校;图书馆;学科建设
图书馆作为地方高校的情报信息,文献资料馆藏的中心,为地方高校的教学和科研提供优质服务。高等学校的学科建设发展,体现该学校教学科研水平,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反映出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发展趋势,体现学校综合实力。作为地方高校文献信息情报中心的图书馆,为教学科研工作者提供可靠的文献资源,在地方高校的学科建设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1]。很多地方高校图书馆在该校学科建设中的作用并不突出,或者发挥的作用甚微,可能是重视程度不够。本文结合本人在地方高校图书馆工作近十年的经历,浅谈地方高校图书馆在学科建设中的主要作用和一些可行性建议。
一学科图书文献资料馆藏服务
(一)馆藏资源服务
学科建设与发展需要丰富的馆藏资源。图书文献馆藏信息资源的建设、开发与利用推动学科建设与发展。作为学校馆藏文献资源的中心,使得图书馆成为科研人员掌握国内外相关学科研究发展的方向和动态的窗口。馆藏资源服务建设为学科建设与发展起着推动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一所学校的学科建设发展的水平。图书馆的文献信息馆藏资源建设很大程度上决定学科建设发展,它为教学科研人员获取学术信息和学术交流服务。作为地方高校的文献情报服务中心,图书馆主动跟踪国内外学科发展动态,关注学科发展方向和未来趋势,为学校的学科建设发展献计献策。信息化时代,图书馆通过网络使更多的资源得到共享和利用,为师生提供主动思维的机会,培养师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充分发挥图书馆馆藏资源为地方高校学科建设服务[2]。
(二)数字化馆藏服务馆藏是图书馆各项工作的保障。网络环境下图书馆的馆藏有了显著的变化,数字化馆藏建设和运作从传统模式向数字化、网络化转变迎合互联网的发展,它包括数字化信息资源的构建和组织,包括数字化资源数据库的联合订购和组织、原始馆藏资源的数字化加工和组织、Internet信息资源的组织以及虚拟馆藏。日益增多的数字资源环境下,调整图书馆的馆藏发展特色,加强数字化馆藏建设,分析解决新形式下数字化馆藏发展的新问题,充分发挥数字化馆藏在学科建设中的作用[3]。
(三)文献信息保障中心
作为情报信息的集散地,图书馆收集、保存的大量第一把文献资料,进行再次加工开发,形成第二把资料或第三次文献资料,是重要的情报信息来源。高校图书馆丰富的馆藏情报信息满足研究人员对本学科专题文献的整体需求,为学科人员实时掌握该领域学科的最新动态和发展方向,明确目标,确定方向,开创新方向提供有力文献信息保障,进而助推学校的学科建设发展和学科创新[4]。图书馆一直以来都是文献信息的保存、整理、传播机构,因为这一职能,能极大保障高校学科建设的情报信息、文献信息要求。学科建设需要人才,需要丰富的文献信息资源作保障。开展课题研究,需要大量的文献信息资源作为参考,项目实施的过程和进度,需要研究者对这个项目前沿的跟踪,文献情报信息的获得都要依赖图书馆。因此,图书馆作为地方高校文献信息情报的中心,服务于学科建设,是其他机构都无法比拟的[5]。
二学科信息情报的咨询服务
情报职能是高校图书馆的另一个基本职能,具有导航作用。学科信息情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为学校学科建设发展服务。图书馆利用强大的情报信息网络和文献资源,主动收集情报和分析,及时提供全面的准确情报及信息咨询,为推动学科建设发展服务[6]。
(一)对科研项目实行全程服务
图书馆应充分利用现代化网络手段,跟踪上各个学科发展的动态信息,及时了解各个学科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研究动态及当前以至将来的研究热点。利用光盘数据库和国际联机检索终端,针对课题查新、成果鉴别、开展检索咨询,提高网络信息服务功能。由于地方高校图书馆资金投入有限,资源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应根据学校的学科建设的发展目标和方向调整策略,应有所选择地对科研项目实行全程服务。科研项目的实施通常分为申报、项目实施、论文撰写,专利申请,验收结题等阶段。在申报课题阶段,教学科研人员主要关注研究方向的发展动态、成果、趋势、热点,制约因素等,图书馆应针对性地提供选题服务。在课题开展阶段,则需要可靠的方法、充分的理论依据等文献,那么,图书馆要围绕研究进展情况提供跟踪服务。在课题收尾结题阶段,主要是提供专利申请、成果查新、投稿等服务。
(二)为科研人员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网络上有海量的各类学术信息分散在不同的网站,研究人员获取这些学术资源有难度。为了方便各学科专业科研人员查询获取本学科网络学术信息资源并快速了解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动向和发展趋势,图书馆信息服务人员根据各学院的学科建设情况,有目的、有重点地搜集网络学科学术信息,将这些学术信息网站分门别类地在图书馆网站上建立链接地址。建立参考咨询服务部,参考咨询服务的信息在网上定位,迅速推出网站导航方式,能够快速解答科研人员的提问。读者通过网络或电子邮件联系服务。信息服务人员解释用户获取文献信息检索方法和截取情报的策略、对学术信息的真实性和价值进行描述和评价、提供有效信息。
三学科馆员在学科建设的作用
学科馆员制度是在国外著名大学产生发展,于1998年被清华大学图书馆正式引入国内的一种全新的服务模式。图书情报学在线词典对学科馆员给出的定义是,那些以其专业知识和经验服务于专业文献的选择,并对用户提供某一具体学科领域或专业学科(或子学科)的书目教育和咨询服务的图书馆员[7]。学科馆员与其专业相对应的院系对接,为该院系的师生提供专业领域所需图书馆藏和信息情报资源有针对性地服务。常常给专业院系提供有价值的学术会议信息,馆藏资源和信息情报及更新,跟踪前沿,使不同层次科研人员充分有效利用图书馆资源。学科建设发展是高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一所院校的特色、优势和科研水平是通过学科水平体现出来的。由于地方院校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各具自身特点,因此,地方高校图书馆在学科建设服务应该体现出自己的侧重。那么,地方高校图书馆在学科建设应加强哪方面的建设,本人认为,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建设。
(一)强调特色馆藏服务建设
由于地方高校发展的局限性,只能优先发展一些特色学科,图书馆的馆藏布局和采购计划应优先针对学校这些特色学科服务,图书资料采购资金也向这些优势学科倾向,协助学校重点扶持这些学科,最大限度满足文献资源的需求,建立独具特色的学科群[8]。地方高校图书馆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围绕学校重点学科(包括特色学科)制定特色藏书体系建设。邀请学科带头人、专家教授参与文献采访,加强图书馆与二级学院资料室的交流沟通,尽可能地提高文献资源的利用和情报信息的共享。为了配合学校的学科建设,方便教学科研人快速查找和利用馆藏资源,提高重点学科文献的利用,设立学科专业书库。集中为学科带头人或骨干设置阅览、研究于一体的多功能专业文献室。以服务学科建设为目标的专业书架主要用于存放研究型文献资源,在一个文献资源库中这样的专业书架。地方性图书馆应围绕本校的重点学科设置及其发展方向,从满足学科建设发展的要求出发,有目的、有侧重地收集相关学科的网络情报信息,收集学科同行的研究动向,设立重点学科专业特色数据库。建立电子期刊目录库、按学科分类建立期刊导航系统。对馆藏文献的深度挖掘,建立馆藏学科文献书目、文摘、综述、评述等二次文献数据库。
(二)建立学科信息网络服务平台
构建有效的学科信息资源网络服务平台,不仅为学科科研人员提供科学研究的发展动态,还可以参照他人的研究成果,避免重复,节约人力、物力资源,对科研人员选题,确定研究方向很有帮助。学科信息网络服务平台是联系学科信息用户和学科馆员的桥梁,要遵循侧重服务重点学科,相关学科有选择服务的原则,主动收集有价值的学科情报信息,并及时将这些情报信息传递给相关科研工作者,满足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图书馆充分利用社交网络(SocialNetworkService,SNS,社交网络服务)平台,学科信息,使用户享受图书馆信息服务。图书馆网站设立学术资源社区,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和成果,与用户互动,提供有效的信息情报,满足用户的需求。利用网络服务平台主动做好信息情报服务工作。由于某些学科用户的教学任务重、科研项目多,他们对文献信息的需求量大。图书馆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条件,主动向他们提供信息情报服务,及时通报最新的中、外文文献信息。
(三)开展学科馆员建设
学科馆员制度是现代图书馆更好地服务用户的一种新模式,学科馆员一般由一定学科背景的馆员担任,主要作用是引导用户对馆藏文献资源检索和信息情报收集整理这两个方面。开展学科馆员建设的目的是,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与对口学科建立并保持对接服务,了解学科发展现状,主动收集对接学科文献信息及服务的需求信息,对学科各种类型的信息资源进行深入的研究,为对口院系提供或组织提供各类文献信息服务。学科馆员具有专业背景、了解馆藏、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技能,他们把馆藏资源以及相关专业的最新信息快速传递给学科研究人员。学科馆员定期了解各学科的科研进展、学术活动以及文献信息的需求,搜集整理信息情报资源,并广泛收集各学科的订购意见,主动地开展定向跟踪学科带头人,跟踪项目,为科研项目提供齐全的文献检索和信息情报服务。跟踪学科研究动态和学术前沿,适时更新学科的最新动态、新热点及其潜在发展方向等内容并传递给用户。国内多所著名大学陆续建立学科馆员制度,如武汉大学学科馆员制度建设的内容有:每年都对学科文献资源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评价,为读者提供参考。向用户宣传图书馆学科馆藏资源及更新情况,并定期学科馆藏资源检索方法进行培训。收集整理、整合对口院系的馆藏资源及网络学术资源,跟踪负责院系的国内外学科建设发展动向及趋势,以学科导航方式向院系推荐[9]。应用型地方性高校学科建设对地方高校图书馆的服务建设提出新的要求。在满足在学校教学、科研、读者服务的基本要求上,地方高校图书馆应捉住为学科建设服务的契机,提升在学科建设中服务能力。图书馆要捉住地方性高校重视学科建设发展的机遇,借助信息网络平台,克服在人才、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困难,建设有自身特色的网络学科情报信息服务,开展与同类院校图书馆间的合作交流,提升为学科建设发展的服务水平,推动地方高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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