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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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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影响

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影响范文第1篇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 寿险 关系

人口老龄化问题综述

人口老龄化是指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重上升到一定比例的一种人口构成,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两个含义:一是指老年人口相对增多,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的过程;二是指社会人口结构呈现老年状态,进入老龄化社会。在我国,从2000年开始,我国老龄化的程度已经超过国际标准,并且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还在逐年递增,其发展速度令人之惊讶,2011年人口普查时,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预计到2020年我国的老龄化人口将达到世界老龄化人口比例的四分之一。人口老龄化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我们不能否认人口老龄化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经济快速发展的成果,是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巨大改善,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必然带来一系列需要妥善解决的社会问题,其解决的好坏会影响到一个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二、我国寿险的新发展

基于我国老龄化进程,以及中国人的财富积累习惯,我国寿险还将有很大发展空间。人们对寿险的较大市场需求将会为我国正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的寿险市场带来有利发展机遇。作为新兴保险市场的代表国家之一,中国的寿险市场发展很快。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特别是九十年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以来,我国的保险总资产和年度总保费收入一直保持较大幅度的增长。但是,进入2004年后年度总保费收入增长相对较小,主要原因是因为寿险保费收入增长趋缓,为了保持我国寿险市场的持续发展,在现在的社会趋势下,即人口老龄化的市场发展趋势下,对寿险需求的影响研究必不可少。

以辽宁省寿险为例:从2006年到2011年期间,辽宁省寿险保费收入及增长率和2011年的保费排名对比辽宁省寿险在全国的销售排名及辽宁省GDP排名情况,我们发现辽宁省寿险业暂时是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的。所以说对寿险市场的发展还有很大空间。

但是我国的寿险业经营还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它直接影响到寿险公司能否把握住这一有利机遇。对此我国寿险公司决不可掉以轻心。

三、人口老龄化对寿险影响

随着老年人口规模增大,人口老龄化的增长程度也在显著增强,用社会经济影响指标反映了人口老龄化的经济社会影响情况,最直接的影响是给社会养老带来的压力,而压力的缓解方式之一就是购买寿险。

首先,社会保障与医疗服务压力增大,家庭的养老能力弱化,进而社会养老压力增大。当然,人口老龄化除了对经济有压力,同时也刺激了经济的增长。以2012年1-9月辽宁省保险保费收入数据为例,看一下寿险的比重。

其次,近半个世纪以来,人们在寿险需求的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对寿险需求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实证研究主要针对影响寿险需求的因素进行定量分析。概括起来可以分成两大类: 一是人口因素;二是经济及金融因素。人口因素主要指年龄、期望寿命、教育程度和抚养率等与人口结构相关的因素。 在保险业发展过程中,人口因素直接影响保险产品的开发和保险政策的制定,尤其在当前中国已出现老龄化趋势,同时人口的收入结构、地区结构、城乡结构、受教育结构等也出现明显变化,人口因素的这些变化及其对我国保险业的影响已越来越受到保险政策部门和机构的关注,分析和研究人口因素的变化与保险业发展的关系,有助于正确制定保险业发展政策,充分发挥保险业的各种功能,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快速发展。经济及金融因素主要包括收入、财富和价格水平、预期消费等与经济有关的因素。居民当前的收入、预期消费、流动性需求和消费期望程度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险的投入,而人口老龄化的提高会导致与居民养老相关的寿险产品的消费需求也会增加。另外,人寿保险除了给投保人提供保障外,还能给被抚养人提供保障,因而抚养系数对寿险需求也在某种程度存在影响。

最后,国外对寿险需求进行了大量的理论及实证研究,我们应该把优秀的理论依据与我国自身的实际情况加以结合,进而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实证研究。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 使用计量经济模型进行比较分析的方法, 借鉴计量经济学的发展应用,对人口老龄化对寿险业的影响进行实证研究,对某些变量如LPI、PAR、DPI和IR采用多种数据和多个衡量指标, 在数据平稳性检验的基础上建立回归模型进行比较研究,既而得出了人口老龄化指标、收入水平指标和寿险保费收入正相关的结论。那么,就是说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增加,人们对寿险的需求程度增强;在一定程度上,利率与人们对寿险的需求负相关。

四、总结

自从2003 年中国人均GDP突破1 000 美元, 标志着中国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一阶段是社会经济发生重大结构性变化的时期, 居民的消费行为、社会结构、金融结构等都会出现明显的变化。同时, 在这一阶段, 保险业也处于高速发展时期。随着保险业规模的扩张, 人口老龄化趋势下,寿险业在国民经济、居民生活以及金融体系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责任。人口老龄化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与保障体系来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但对正处于上升阶段中的寿险业也可转化为机遇。

参考文献

[1] 廉晶. 人口老龄化与保险产品创新[J].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2(6).

[2] 孙学英. 潘海涛. 中国人口因素对寿险需求影响的实证分析[J]. 统计与信息论坛. 2007, 22(2).

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影响范文第2篇

刘元志(1992-),男,湖北黄石人,研究方向:区域经济。

摘 要:本文针对延迟退休相关问题,通过定义国民人均预期寿命、人口老龄化程度、劳动力供求状况和国民受教育年限等指标用以描述社会经济状况,并结合美国、日本、德国、澳大利亚、意大利等已推行延迟退休政策国家的相关数据,通过DEA-CCR模型计算得到延迟退休可能性系数。同时结合回归预测方法预测我国未来三十年的社会经济状况,提出我国的延迟退休方案。结果表明,在2014年延迟退休3年,并在2015、2016、2036和2040年分别增加延迟退休一岁最适宜。

关键词:延迟退休;DEA-CCR模型;实施方案

一、引言

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为是否应该延迟退休年龄这场争论划上了句号,而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如何设计合理科学的延迟退休年龄方案以及如何对设计好的方案进行检测,所以国内学者对于这个问题的计量研究大致分为两个方面,一是选取合适的指标和角度,通过建立数学模型,定量计算出延迟退休年限,给出延迟退休年龄方案,如王甜(2012)以城镇人口为研究对象,从人口增长规律出发,采取分步法,建立了基于人口增长增长下、中短期养老保险基金平衡的定量数学模型,求解得出我国未来15年内的最佳退休年龄[1];二是通过建立数学模型,对不同延迟退休年龄方案所带来的各种社会效应进行定量测算,以检测不同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如王振军(2014)依据人均预期寿命、劳动者参加工作的初始年龄和不同类型劳动对人体体力要求的差异等,就从事不同类型劳动的退休年龄标准进行了延迟设计,然后通过对不同方案自我养老系数的定量测算,检测了其设计的合理性[2];杨忠庆、秦森(2013)通对对基金积累支付年数、制度内抚养比、新退休少退系数、财政补贴、劳动力和城镇经济活动人口等五个指标进行测算,对已有的三种不同的退休方案带来的经济社会影响进行了定量评估[3];苗(2011)在设定合意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基金的相关假设和模型下,分析了推迟退休对养老保险和劳动人口的影响,指出其在社会各个方面发挥的作用[4]。但是这两个方面的研究,均有一定的自身缺陷,只对退休方案设计进行计量研究,并没有进行方案预期检验;而仅仅对方案预期检验,甄别不同方案的优劣,却可能会错过最佳的方案。

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延迟退休年限的确定进行了研究。本文首先确定影响延迟退休的指标,并将其分成不同的两类,一类与延迟退休正相关,一类与延迟退休呈负相关,进而通过数据包络分析法来计算出相应的延迟退休效率,并用延迟退休效率来代表是否应该延迟退休以及延迟退休的年限长度,进而制定相应的延迟退休政策执行的时间表。

二、指标数据的选择及假设

(一)指标的选择

1.国民人均预期寿命Y

国民平均预期寿命,俗称“人均寿命”。它一般指全体国民的人均寿命,其计算方式为对同时出生的一批人进行追踪调查,分别记下他们各年龄段死亡人数,直至最后一人寿命结束,然后根据这一批人活到各种不同年龄的人数来计算人口平均寿命;计算公式是:

Y=∑ni=1xifi∑ni=1fi

(1)

其中n是指分为n个年龄段,fi是指第i个年龄段的死亡人数,xi是第i个年龄段的组中值。

2.人口老龄化程度P

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我们定义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公式为:

P=P60PN

(2)

式中,P为人口老龄化程度指数,P60表示年龄大于60岁的人口,PN为总人口数。

3.劳动力供求状况Ns和Nd

劳动力供给Ns是指在一个国家,在某一段时间内,在一定的经济条件和工资水平上,劳动力供给的决策主体愿意并且能够提供的劳动时间。劳动力需求Nd是企业在某一特定时期内,在某种工资率下愿意并且能够雇佣的劳动量,计算公式是:

Nd=Ed・wp,Ns=Es・wp

(3)

其中Ed代表劳动力需求弹性,Es代表劳动力供给弹性,w为货币工资,p为价格,wp代表实际工资。

Ed=ΔDDΔWW,Es=ΔSSΔWW

(4)

其中ΔDD为劳动力需求变动率,ΔSS为劳动力供给变动率,ΔWW为工资率变动率。

4.国民受教育情况

我们可以使用各种不同的指标来衡量教育的各个方面, 这些指标包括:入学率、教育成就指标、教育质量指标、受教育广泛度指标、受教育年限标准差等。我们认为最能恰当测量国民受教育情况的指标应是教育成就的存量指标,它被定义为平均受教育年限.:

Ao=∑5i=1OitiON

(5)

其中:Ao为人均受教育年限;i为受教育程度为标准而分组的组数,i = 1,2,3,4,5,分别代表文盲半文盲、小学、初中(中专、技校)、高中(高职、高专)、本科(大专)及以上学历;O为各受教育程度的年限,在本文中,我们定义文盲半文盲受0 年教育,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大专及以上16年;Oi为接受各教育程度的人数;ON为全体国民。

(二)数据的获取

本数据来源于CEIC全球数据库中2001年至2009年美国、日本、德国、澳大利亚、意大利五国的相关数据,和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的与中国有关的数据。通过分析数据可知,它们都有不同程度的延迟退休情况,以延迟退休的年限记,以60岁为0,,65岁则记为5,给出其延迟退休政策实施年份与延迟退休年限表(表1);并结合上述四个指标的计算公式,可以计算出各国相应年份对应的四项指标值表(表2);通过同样的方法给出中国1991~2010年的四项指标值表(表3)。

表1 各国延迟退休年限表

国家 美国 日本 德国 澳大利亚 意大利

年份 2003 2006 2008 2001 2007 2014 2001 2004 2008 2011 2009 2008

年限 5 6 7 5 6 7 3 5 6 7 7 5

表2 各国四项指标值表

国家 年份 人均预

期寿命 人口老龄

化程度 劳动力

供求状况 国民受

教育情况

美国

日本

德国

澳大利亚

意大利

2003 76.99 0.12 13.2 0.9401

2006 77.59 0.12 13.17 0.9539

2008 77.9 0.125 13.23 0.942

2001 81.42 0.17 12.97 0.9496

2007 82.51 0.21 13.2 0.9588

2014 86 0.209 11.6 0.9566

2001 78.33 0.16 12.18 0.9212

2004 78.68 0.18 12.28 0.8948

2008 79.74 0.2 12.54 0.924

2011 77.8 0.197 12.2 0.9405

2009 81.54 0.136 11.62 0.9442

2008 81.39 0.2 10.1 0.9322

表3 中国四项指标值表

年份 国民人均预期寿命 人口老龄化程度 国民受教育程度 劳动力供求状况

1991 68.835 0.06 0.977 4.9008

1992 69.12 0.062 0.977 4.9807

1993 69.405 0.062 0.974 5.0589

1994 69.69 0.064 0.972 5.1359

1995 69.975 0.062 0.971 5.2139

1996 70.26 0.064 0.97 5.2904

1997 70.545 0.065 0.969 5.3667

1998 70.83 0.067 0.969 5.4459

1999 71.115 0.069 0.969 5.5285

2000 71.4 0.07 0.969 5.6127

2001 71.743 0.071 0.964 5.6598

2002 72.086 0.073 0.96 5.7087

2003 72.429 0.075 0.957 5.7594

2004 72.772 0.076 0.958 5.8100

2005 73.115 0.077 0.958 5.8598

2006 73.458 0.079 0.959 5.9123

2007 73.801 0.081 0.96 5.9648

2008 74.144 0.083 0.958 6.0172

2009 74.487 0.085 0.957 6.0701

2010 74.83 0.0887 0.959 6.1229

(三)模型假设

基于前人的研究,本文在研究时假设:第一,在计算人均受教育年限时,假设不同教育阶段在入学时即接受了此教育阶段的所有年份教育;第二,假设劳动力供求状况表示为劳动力供给与劳动力需求的比值;第三,假设各职位的环境因素可以粗略的进行比较;第四,假设我国延迟退休年限接受程度与其他国家相同;第五,假设劳动率年增长率保持稳定。

三、我国延迟退休政策执行的预测时间表

(一)研究思路

目前世界各国的退休年龄各不相同,而大部分国家退休年龄都是以60岁为界限。本文选取了5个延迟退休年龄超过60岁的国家,包括美国、日本、德国、澳大利亚、意大利,通过研究这些国家的国民人均预期寿命 、劳动力供求状况、国民受教育年限和人口老龄化程度等影响延迟退休年龄[5]相关因素,来制定相应的延迟退休政策。从而预测我国出台延迟退休政策执行的时间表。

(二)研究方法

本文将国民人均预期寿命、人口老龄化程度、劳动力供求状况、国民受教育情况这四个指标分成不同的两类,一类是与延迟退休正相关的指标即国民人均预期寿命、人口老龄化程度、劳动力供求状况,一类是与延迟退休呈负相关的指标即国民受教育情况,通过DEA-CCR模型[6],来计算出相应的延迟退休效率。效率越高,实施延迟退休的可行性越大。用延迟退休效率来代表是否应该延迟退休以及延迟退休的年限长度,进而制定相应的延迟退休政策执行的时间表。

1.求得五国延迟退休可行性系数表

运用CCR模型将国民人均预期寿命、人口老龄化程度、国民受教育程度作为一类,并结合表1和表2数据,进行数据包络分析,得出五国延迟退休可行性系数表,如表4:

表4 五国延迟退休可行性系数表

国家 美国 日本 德国 澳大利亚 意大利

年份 2003 2006 2008 2001 2007 2014 2001 2004 2008 2011 2009 2008

可行性 1 0.98 1 0.99 1 1 0.97 0.95 1 0.99 0.968 0.97

2.预测中国2010~2040年四项指标数据

结合表3,分别以国民人均预期、寿命人口老龄化程度、劳动力供求状况及国民受教育程度为被解释变量,以时间系数为解释变量做四个指标的回归模型,用来预测中国2010~2040年四项指标的数据。设时间系数为t,时间系数从1990年起为0,时间系数=年份-1990。经过异方差、自相关等检验,得到四个指标的回归模型:

Y=0.343t+67.79,O=e0.020263t-2.856269,L=0.064854t+4.886962,E=e-0.001129t-2.856269

(6)

通过此回归模型进行预测,得到了2011年至2040年国民人均预期寿命、人口老龄化程度、国民受教育程度及劳动力供求状况的数据,如表5:

表5 中国2010~2040年四项指标数据预测值表

年份 国民人均

预期寿命 人口老龄

化程度 国民受

教育程度 劳动力

供求状况

2011 75.173 0.088 6.248896 0.9539

2012 75.516 0.0898 6.31375 0.9528

2013 75.859 0.0916 6.378604 0.9517

2014 76.202 0.935 6.443458 0.9506

2015 76.545 0.954 6.508312 0.9496

2016 76.888 0.974 6.573166 0.9485

2017 77.231 0.0993 6.63802 0.9474

2018 77.574 0.1014 6.702874 0.9464

2019 77.917 0.1035 6.767728 0.9453

2020 78.26 0.1056 6.832582 0.9442

2021 78.603 0.1077 6.897436 0.9432

2022 78.946 0.1099 6.96229 0.9421

2023 79.289 0.1122 7.027144 0.941

2024 79.632 0.1145 7.091998 0.94

2025 79.975 0.1168 7.156852 0.9389

2026 80.318 0.1192 7.221706 0.9378

2027 80.661 0.1217 7.28656 0.9368

2028 81.004 0.1241 7.351414 0.9357

2029 81.347 0.1267 7.416268 0.9347

2030 81.69 0.1293 7.481122 0.9336

2031 82.033 0.1319 7.545976 0.9326

2032 82.376 0.1346 7.61083 0.9315

2033 82.719 0.1374 7.675684 0.9305

2034 83.062 0.1402 7.740538 0.9294

2035 83.405 0.1431 7.805392 0.9284

2036 83.748 0.146 7.870246 0.9273

2037 84.091 0.149 7.9351 0.9263

2038 84.434 0.152 7.999954 0.9252

2039 84.777 0.1551 8.064808 0.9242

2040 85.12 0.1583 8.129662 0.9231

3.求得中国延迟退休可行性系数表

运用CCR模型将国民人均预期寿命、人口老龄化程度、国民受教育程度作为一类,并结合表5数据,进行数据包络分析,得出五国延迟退休可行性系数表[7],如表6:

表6 中国延迟退休可行性系数表

年份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可行性系数 0.86 0.86 0.86 0.98 0.99 1 0.88 0.89 0.89 0.9

年份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2026 2027 2028 2029 2030

可行性系数 0.9 0.91 0.91 0.92 0.92 0.93 0.93 0.94 0.94 0.95

年份 2031 2032 2033 2034 2035 2036 2037 2038 2039 2040

可行性系数 0.95 0.96 0.96 0.97 0.97 0.98 0.98 0.99 1 1

因为国民人均预期、寿命人口老龄化程度、劳动力供求状况及国民受教育程度对延迟退休的影响较大。这四个指标是计算出的延迟退休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表是否可以实施延迟退休即相应的延迟退休可行性系数。由表4可知实行延迟退休的国家,实施延迟退休的相应年份所对应的可行性系数都相当高,基本接近于1。且可行性系数区间值在[0.95,1]。由此可知,我国若要实行延迟退休,必须在相应的可行性系数较高的年份即在可行性系数大于0.95的年份里。

(三)结果分析

由表6可知,在2011年到2040年中,中国延迟退休可行性系数大于0.95的年份为2014-2016、2031-2040,故认为可在2014-2016年以及2031-2040年进行延迟退休。另外,借鉴发达国家逐渐延迟的方式,并考虑到民众的接受程度,认为可在这两个年份区间中分别延迟两岁。在2014―2016年中每年推迟1岁,在2031―2040年中每5年推迟1岁,可制定延迟退休时间表,如表7所示:

表7 延迟退休时间表

年份 2014 2015 2016 2036 2040

推迟岁数 3 4 5 6 7

四、主要结论与政策含义

借鉴国际社会延迟退休年龄的经验,如美国、日本、德国、澳大利亚、意大利,通过研究这些延迟退休年龄超过60岁的国家的国民人均预期寿命、劳动力供求状况、国民受教育年限和人口老龄化程度,建立延迟退休年龄效率模型,对国际社会延迟退休年龄各项影响因素制定标准。标准制定后,根据中国各项指标历史数据,计算中国国民人均预期寿命、劳动力供求状况、国民受教育年限和人口老龄化程度未来预测值,当影响因素达到标准值时,就需要进行延迟退休年龄。

我国当前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60岁,女55岁(干部)或50岁(工人),而在欧美国家普遍的退休年龄都为65岁。我国正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 1990至2010年以来,我国劳动力供求状况保持稳定,GDP稳定增长;国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用人均受教育年限作为国民受教育年限指标,我国的人均受教育年限已从4.83年提高到6.13年;预期到2020年,国民预期寿命将达到77.1岁,人口老龄化程度指数高达 0.1,劳动供求指数为0.944,国民受教育程度为6.83年,各项指标均满足延迟退休年龄标准。综合国内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国际环境趋势,现阶段或者不久的将来,我国有必要进行退休年龄的延迟。(作者单位:1.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基金项目:2014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制造行业从业人员延迟退休年龄政策》(AH201410378305)。

参考文献:

[1] 王甜.我国最佳法定退休年龄的趋势分析与数学建模[D].赣州:江西理工大学,2012.

[2] 王振军.我国退休年龄延迟设计研究[J].西北人口,2014,35(05): 29-34

[3] 杨忠庆.秦森.关于延迟退休年龄的方案比较[J].中国社会保障,2013,(1): 43-45

[4] 苗.中国城镇职工推迟退休年龄研究[D].辽宁:辽宁大学,2011.

[5] 周辉.我国延迟退休年龄限制因素分析与建议[J].学术交流,2011,02:136-140.

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影响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村养老 新型居家养老模式 可行性

中图分类号:C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2)002-124-02

1 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的内涵及优势

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是在家庭养老面临困境,机构养老模式存在不足的情况下,结合两者优势产生的一种新养老方式。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是以农村家庭为核心,以农村社区为依托,以农村老年人日常照料、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并引入专业化服务的一种养老模式。新型居家养老的具体内容表现在:居住方式方面,老年人主要以居住在家的方式养老,但这里的“家”,不是仅指由亲缘关系组成的狭义的家庭概念,而是扩展到其所处社区的广义的家庭概念;在经济供养方面:由个人、家庭和社会共同承担,社会承担一部分的经济供养责任有利于减轻个人和家庭的负担;在生活照料方面:主要坚持以家庭照顾为基础,同时辅之以一定的社区服务,特别是对孤寡独居老年人的日常照料方面,一定要突出社区服务的作用;在精神慰藉方面,充分发挥传统家庭的伦理道德作用,积极营造新农村的“尊老、敬老、孝老、养老”氛围,并辅之专业心理指导,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此外,它还具有以下优势:首先,不脱离农村老年人熟悉的生活环境,符合其“安土重迁”的心态。其次,居家养老的成本远远低于兴办养老机构的费用,具有投资少、成本低、服务广、收费低、见效快的特点。最后,因地制宜,灵活性强。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需求来设定不同的养老服务项目。

2 建立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的必要性分析

2.1 建立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是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客观要求

中国的社会,正在进入老龄化社会。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大陆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19亿,占8.87%,而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农村地区的人口老龄化程度更为严峻。据调查,目前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已经达到15.4%,比全国13.26%的平均水平还高出2.14个百分点。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化的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尤其是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等原因导致的人口迁移,导致农村老龄人口还以每年3%的速度在增加。据北京大学曾毅教授所做出的预测,2020年后,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会高出城市3―6个百分点。因此,未来农村人口老龄化的严峻趋势,势必需要建立起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来缓解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2.2 建立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是满足老年人需求,提升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根本要求

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是多层次的,不仅仅只是经济上的供给,还包括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等需求。建立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提供灵活多变的服务。在生活照料方面,对于生活能自理的农村老年人可以居家养老,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服务,而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农村老年人可以采取集中供养的方法,提供更高层次的服务;在医疗保健方面,以乡镇卫生院为依托,成立社区卫生服务站,保证老年人得到廉价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同时对于生活不便的老年人,可以设立家庭病床,提供上门服务;在精神慰藉方面,对于农村那些子女少或者子女不在身边的老年人,多提供精神慰藉,同时也可以组织老年人成立秧歌队、腰鼓队、戏曲小组等,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通过开展这些养老服务,最终提升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2.3 建立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是应对农村养老困境的现实要求

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事业在近年来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随着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农村养老面临不少困境。首先,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减弱。随着生育制度和农村人口老龄化趋势,农村家庭赡养系数大大上升,子女对父母生活的经济负担和照料的压力加大,导致家庭对养老的供养能力出现不足。其次,土地保障功能减弱。土地是农民的养老的基础,但由于城镇化进程加快,土地大量被征收,耕地面积和数量减少,农民获得的土地收益也锐减,养老的经济来源不足。最后,农村机构养老发展滞后,大多农村养老机构硬件条件较差,服务水平较低,工作人员素质低,缺乏专业护理知识,同时由于机构养老费用高和受传统文化习惯的影响,很多农村老年人都不愿意去机构养老。因此,发展农村新型居家养老,由社会承担一部分养老责任,减轻了家庭养老的负担,同时又弥补机构养老服务资源的不足,真正有效地解决了农村养老困境。

2.4 建立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是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关注民生是解决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即养老问题。同志曾指出,“在我们这样一个农民占多数人口的国家里,农民是否安居乐业,对于社会和谐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广大农民日子过好了、素质提高了,广大农村形成安定祥和的局面了,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就会更加牢固。”当前农村家庭逐步小型化,特别是农村空巢老年人和独居老年人的数量不断增多,农村养老服务问题已经成为事关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要事。建立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使老年人在自己家里和村落社区内就能接受各种养老照料服务,既符合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同时也解决了家庭和子女的后顾之忧,有利于促进家庭的和谐,实现农村社区的稳定发展,最终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3 建立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3.1 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具有国家政策法规依据

党和政府一直关注以养老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1996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五条提出开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健康等服务设施和网点。2006年,国务院转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养老业的目标是:“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2008年,由全国老龄化、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等10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全面推进居民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公布。《意见》要求,全国城市所在社区“十一五”期间都要建立起多种形式,广泛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农村要力争8成左右到的乡镇拥有一处集院舍住养和社区照料、居家养老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三分之一左右的村委会和自然村拥有一所老年人文化活动和服务的站点。在国家民政部的倡导下,全国各省各市都相继出台了发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法规,如宁波市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江余姚市出台《关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这些都为农村发展居家养老提供了政策指导和努力方向。

3.2 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拥有新农村建设的大力支持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农村事业的发展,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首先,经济建设上,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农民增收能够保障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各地农村可以建立起具有日间托管、医疗保健、文化娱乐活动等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场所,这为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创造更有利的基础条件。其次,政治建设上,实施农村民主化管理理念,一方面使村干部贯彻为村民服务的宗旨,关注农村养老服务问题;另一方面,催生非盈利组织的产生,并根据村民需要开展各类服务活动,为居家养老提供了发展契机。再次,文化建设上,新农村建设注重精神文明建设,注重提高农民素质,改观社会风尚,能够为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开展文娱活动,可以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通过文明乡风的建设促进村民关系和谐发展,增加农村老年人的情感储蓄量,达到提升老年生活质量的目的。最后,社会建设上,随着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农村救助、五保、低保制度的日益完善,都将为建立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3.3 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具有深厚的孝文化积淀支撑

在中国历史上,老年人的赡养是以孝为核心在家庭内部进行的,以“孝敬父母、孝敬长辈”为核心内容的孝文化思想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和深刻的社会影响。传统的儒家思想认为:“孝为百行之冠、众善之始,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德之本也。”因此,自古以来我国人民就有“养儿防老”的传统,尤其是在农村至今依然如此,我国的宪法也规定了赡养老年人是成年子女的义务。而我们所谓的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服务是指老年人在家中居住,由家庭和社会提供日常照料、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等为老服务,老年人可以自己熟悉的环境养老,可以继续得到家人的关心和爱护,享受物质生活的同时享受儿孙带来的天伦之乐,这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符合老年人的传统观念。因此,在深厚的孝文化影响下,农村居民容易认可和接受这种新型养老模式。

3.4 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具有丰富的农村人力资源

农村新型居家养老的发展,必须建立一支适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养老服务队伍。而当前农村存在着大量的农村富余人口,可以充分利用他们来扩充养老服务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一方面,我国农村一直存在浓郁的“尊老、敬老”文化和邻里互助的优良美德,农村居民都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农村中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物质上或精神上的帮助,同时,他们也希望自己在遭受困难时也能得到相应的救济。另一方面,由农村富余人口组成服务队伍与服务对象彼此熟识、容易沟通,且便于及时、就近提供有效的服务。老年人对自己长期生活中熟悉的人、事、物都有深深的依赖感,由农村富余人口提供服务,老年人容易认可和接受,而且熟人关系不仅能提供优质的服务,更便于为老年人排忧解难,提供精神慰藉。因此,拥有丰富的农村人力资源,能保证农村新型居家养老开展的可持续性。

3.5 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具有成本低,受益高的特色

新型居家养老成本低,受益高。首先,农村居家养老费用相对于机构养老来说要低廉很多。机构养老要负担住宿、医疗服务等多方面的费用,费用之高让很多农村老年人望而却步,而在居家养老中,老年人在家中养老,无需承担住养老院而产生的房租、水电费等一系列开销,同时还能充分利用家中的各种生活资源。其次,农村新型居家养老不需太大的基础建设投资,一个农村行政村只要有几间房间稍加改造就可以成为养老服务中心,这样把省去的费用投入居家养老服务中,更加获益。最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一般都是低偿或者无偿为老年人提供,同时服务方式灵活,可以满足老年人的多方面的需求,最终发挥居家养老模式的最大效能。

参考文献:

[1] 曹洪香,赵立新.农村居家养老需要强有力的道德支持[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1(4):89.

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影响范文第4篇

DOI:10.3969/j.issn.1674-7739.2014.02.007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化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然而,城镇化是一把双刃剑,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它在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另一方面,它同时也给城市人口再生产带来诸多不确定性风险。因此,研究概括转型期城市人口风险的主要表现,对探讨、梳理、防范和化解城市人口风险的对策与建议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型城镇化推进中的人口风险与主要特征

(一)城市人口风险的基本涵义

城市人口风险是与农村人口风险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其涵义是指城市人口在再生产过程中面临或遭遇的损失、损害或不利事件的可能性、不确定性。具体而言就是城市人口数量、人口结构、人口素质、人口分布、人口迁移或人口健康等面临或遭遇的损失、损害或不利事件的可能性、不确定性。这里的城市是指大城市、中小城市,不包括县城和小城镇。城市人口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风险损失等要素组成。

(二)城市人口风险的主要特征

一是损害性。不管是无子化风险、失独化风险、先衰化风险,还是贫困化风险、社会稳定风险、城市病风险,都可能使其遭遇一定的损失、损害或不利事件,具有损害性。

二是不确定性。按照当前条件分析,10年或者20年后城市人口发展的好或坏、利或弊、多或少、快或慢、获利或损失等情况,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变数太大,难以确定或者保证,具有不确定性。

三是可变性。城市人口发展的好或坏、利或弊、多或少、快或慢、获利或损失等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这些情况都可能会发生变化,具有可变性。

四是社会性。人是社会大家庭的一员,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孤立生存,人与政治、经济、文化等有千丝万缕关系,反之,社会发展也需要人,离不开人。个人的、家庭的风险必然累及社会其他人员,因而具有社会性。

(三)城市人口风险的划分与分类

根据城乡二元结构理论,人口风险包括城市人口风险与农村人口风险两大类。进一步而言,城市人口风险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是直接风险与间接风险。直接风险就是基于城市人口再生产过程中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例如少子化风险、无子化风险、出生型残疾化风险、贫困化风险、老龄化风险等,就属于直接风险。间接风险就是内部风险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或者外部风险对城市人口再生产的影响。例如,外力型残疾化风险、污染致病化风险、人口被城镇化风险等,就属于间接风险。

二是经济风险与社会风险。经济风险就是适龄劳动力减少或严重不足对城市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和损失。例如贫困化风险、经济衰退风险、创新活力不足风险等,就属于经济风险。社会风险就是城市人口比例失衡而对城市教育、医疗、卫生产生的社会影响和损失。例如单极化风险、老龄化风险、社会失稳风险等,就属于社会风险。

三是结构风险与规模风险。结构风险就是城市老中轻比例失调或男女比例不合理而产生的风险。例如老中轻比例失调、男女比例失调、区域人口不协调等,就可能出现结构风险。规模风险就是城市某一地区或某一阶段人口数量过多过密或过少过稀而产生的风险。例如某一个大城市承载人口极限为3000万人,超过3000万人,就可能出现规模风险。

二、新型城镇化推进中的人口风险与主要表现

当前乃至未来相当长时间内,城市人口再生产主要面临或遭遇7大风险。

(一)少子化风险

少子化风险就是城市家庭人口越来越少而可能产生的风险。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政策规定一对夫妻只允许生育一个孩子。根据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凡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原则上一对夫妇只能生一个孩子。经过30多年的发展,城市人口增长减缓趋势明显,三口之家成为城市家庭主流。另一种情况是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规律使得一个家庭一般只要一个孩子。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城镇化加速和生活节奏过快,一部分家庭无力或不愿意,导致具备生育条件的家庭也不愿意多生育孩子。再一种情况是单身独身者增多。大城市单身独身比中小城市严重,北上广单身独身最为严重。

据有关部门统计,2010年中国0~14岁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6.60%,比2000年下降了6.29个百分点,总和生育率约为1.18%,由此步入超低生育率和严重少子化国家行列。[1]

(二)无子化风险

无子化风险就是一个家庭只有夫妻二人没有子女而可能产生的风险。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丁克家庭。近年来,随着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生活成本的进一步提高,为数不少的夫妇都选择了不要孩子的无子模式家庭,被称为丁克家庭。另一种情况是不孕不育家庭。或者是错过生育年龄而不能生育,或者是一方患有不孕不育症,使得家庭无子女。部分大都市晚婚成明显趋势,生育率下降,形成无子化不良态势。再一种情况是失子化家庭。由于疾病、车祸、自然灾害等导致子女死亡,导致部分失去子女的家庭成为无子化家庭。

(三)劳动力短缺化风险

劳动力短缺化风险就是年轻的、新生的劳动力减少而可能产生的风险。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人口红利消失风险。政策性少子化的强制性规定,导致年轻人越来越少而老年人越来越多,年轻人与老年人占比倒挂,持续30年的人口红利逐渐褪色乃至消失。另一种情况是企业创新活力减弱。年轻劳动力逐渐减少而中老年劳动力逐渐增多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由此必然降低企业创新发展的生机或活力。再一种情况是企业用工荒严重。近年来新生劳动力逐渐减少导致沿海发达地区,包括部分中部地区企业招工难、用工难,引起用工荒的短缺状态。

根据专家统计,2010年,中国劳动年龄人口达到峰值,人口红利接近临界点,2012年一年,15~59岁的人口减少了345万。[2]

(四)单极化风险

单极化风险就是为数不少的流动迁徙人员偏好北上广等大城市而不爱中小城市而可能产生的风险。主要有二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人口流动偏好于北上广,人口膨胀,导致大城市病。不管是大中专毕业生,还是外出务工经商,人们大都喜欢到北京、上海、广州去就业、去打工、去经商。另一种情况是人口流动偏好于省会城市,不喜欢中小城市,导致城市病。我国新生代流动人口已经成为流动人口的主体,超过一半是80后,新生代流动人口20岁前已经外出流动的占75%,七成希望落户大城市。[3]

据有关部门统计分析,全国范围内人口减少趋势明显,但同时人口向北上广集中的现象也在持续。大都市企业多、人口集中固然可以促进经济发展,但是一旦遭受灾难,其风险也会十分严重。

(五)人口承载极限风险

人口承载极限风险就是超过某一个城市在一定时期和一定条件下所能够容纳的人口最大值而可能产生的风险。主要有二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城市内循环式人口快速膨胀所致。城市人口再生产发展太快、失去控制或任其发展,导致人口快速膨胀,形成内因式人口承载极限风险。另一种情况是城市内外循环使外来流动人口快速膨胀所致。城市自身人口再生产与外来流动人口共同作用,导致人口快速膨胀,形成外因式人口承载极限风险。

据有关部门测算,上海市人口承载极限值为3000万人口。也就是说,在2040年至2050年期间,上海市常住人口应控制在2800万至3000万之内,与目前人口水平相比,约增加400万至600万,超过3000万极限值就会出现风险。[4]

(六)城市贫困化风险

城市贫困化风险就是部分城市居民源于无子化、失能化、收入偏低或失业致贫而可能产生的风险。主要有四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少子化、无子化、失独化、失能化、残疾化引起贫困。另一种情况是低收入阶层因上学贵、看病贵、生活贵引起贫困。城市低收入阶层因为收入增长困难、上学贵、看病贵、生活贵引起贫困。再一种情况是就业难和失业引起贫困。一部分城市居民因为文化水平低、没有教育学历,就业难,或者有机会就业了但很快又失业了,由此引起间断性贫困。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失地农民被城镇化。虽然被转为城镇户口,但没有工作,也不会从事企业的技术工作,虽然补偿了一大笔征地费,但不会使用,更不会投资,乃至不经意中被花光用尽,沦为贫困之人。

据专家统计,目前中国城市低保对象约 2300万,加上流动人口,贫困人口超过3000万,每年新增城市贫困人口不少于80万。[5]

(七)人口老龄化风险

人口老龄化风险就是老龄化提前到来或老年人过多而可能产生的风险。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人口老龄化提前到来的风险。截至2008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15 989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2%,全面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6]另一种情况是未富先衰、未富先老的风险。中国的人均GDP不高,尚处于不发达国家行列,然而,老龄化却急速而来,呈现出未富先老的特征。再一种情况是失独化、失能化、残疾化、空巢化的风险。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近2亿老年人口中约半数子女不在身边,精神慰藉的缺乏威胁着空巢老人。截至2012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了1.94亿,占全国总人口14.3%。到2013年底,我国老年人口有可能突破2个亿,2025年将突破3个亿。[7]

三、新型城镇化推进中的生育国策与风险应对

(一)坚持计划生育国策不动摇,提高城市人口风险意识,树立科学的城市人口安全观

一是坚持计划生育政策不动摇,树立与时俱进的生育政策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是基本原则,但计划生育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当人口过多、过快时,可以实现计划性、限制性生育政策,当人口偏少、偏慢时,则可以实现鼓励性、非计划性生育政策。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适时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局部性、结构性微调。

二是要正确认识城市人口风险,切实提高城市人口风险意识。一方面,城市人口风险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损害性、不确定性、可变性与社会性等特征。要正视城市人口风险的不确定性,绝不能轻视城市人口风险的严重危害性。在一定条件下,城市人口风险可控可防,并非深不可测或者无能为力。另一方面,现阶段中国城乡人口过快增长势头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大大减缓了城市人口压力与风险,但城市人口系统整体上并不稳定,增长势头还较为强劲,潜在的、不确定性城市人口风险依然存在。

(二)创新生育政策观念,引领生育潮流,有效增加城市人口总量

一是适时调整一胎生育政策,有计划地放开二胎政策,化解少子化风险。要大胆放开一胎与二胎间隔时间限制,加快人口生育速度;要有计划地放开二胎政策,缓解处于生育率警戒线的低生育率困境;对人口密度过稀的城市,可以试点一对夫妇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要转变一胎化的习惯思维,倡导至少生育二胎化新观念;要鼓励适龄夫妇及时结婚生子,不鼓励不提倡过度的晚婚晚育。

二是倡导生育光荣,强化生育责任感,化解丁克家庭化和单身化风险。大力宣传生育光荣,强调养儿防老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培养生育的积极性;强化繁衍子孙人人有责的基本理念,增强养儿育女的责任感;不鼓励不提倡丁克家庭化,积极引导丁克夫妇生育或收养子女;不鼓励不提倡单身化,积极引导单身再婚组建新家庭,生育或收养子女。

三是放宽收养、领养政策门槛,鼓励无子化家庭收养、领养子女,化解无子化风险。对于三口之家的少子化家庭,可以鼓励和支持再收养、领养一个子女;对不育性无子化家庭可以鼓励和支持收养、领养一个或两个子女;对失子化家庭可以鼓励和支持收养、领养一个或两个子女;对收养、领养子女的家庭,国家实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制度。

(三)加大城乡人口调控政策力度,有序引导人口流向,化解城市人口规模化风险

一是加大城乡人口调控政策力度,严格控制大都市人口规模,化解人口承载极限风险。对北上广等大都市人口规模进行严格的刚性宏观调控,制定限制性人口规模,化解城市人口规模风险;可以通过房地产价格、文化水平、工资收入、生活成本、专业技术、招工就业等因素,对人口规模进行必选条件式调控。对省会级大城市人口规模进行宽松的柔性宏观调控,制定阶段性人口规模,化解城市人口规模风险;可以通过房地产价格、文化水平、工资收入、生活成本、专业技术、招工就业等因素,对人口规模进行选择条件式调控。

二是有序引导人口流向,形成大中小城市协调流动的态势,化解城市人口单极化风险。北上广等大都市要重点发展高端服务业、高精尖技术产业与金融中心,有条件地招引国内外的一流知识技术精英,实行有计划的人口流动管理模式。省会级大城市要重点发展中低端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与总部基地,广泛招引省内外的各类知识技术精英,形成人口有序流动的良好态势。中小城市要放开进城门槛,拓宽人口流动渠道,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中小城市落户就业,允许进城务工经商农民落户城区,有效吸纳各类流动人口,逐步增大中小城市人口规模。

(四)加大扶贫力度与覆盖面,多渠道增加贫困居民收入,化解城市贫困化风险

一是加大扶贫力度与覆盖面,减缓或降低贫困化风险。要进一步加大对失独化、失能化、残疾化家庭的扶危济困力度。扶贫政策既要覆盖到少子化、无子化、失独化、失能化、残疾化家庭,也要覆盖到低收入家庭、失业家庭、失地被城镇化农民家庭。有条件的城市要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扶贫力度,让贫困人口真正脱贫,分享改革开放的经济发展成果。

二是多渠道增加贫困居民收入,减缓或降低贫困化风险。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推进。要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要因地制宜,不断拓宽贫困居民就业、创业、投资、社保、帮扶等多元化增收渠道。对失独化、失能化、残疾化家庭人员,尽可能地就近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增加家庭收入。要尽可能地增加适合低收入阶层的就业岗位,增加其工资收入。对失地被城镇化农民,征地单位要尽可能地因人而宜安排其就业,也可以留出一定的土地让农民从事商业开发,增加工资性、经营性收入。要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扭转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五)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步伐,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化解城市老龄化风险

一是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步伐,化解机构缺失引致的城市老龄化风险。要建立健全市、区(县)、乡镇街道、社区与居委会四级养老服务机构,主导引领养老服务工作。要进一步改革完善公办养老机构,积极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建立公办、民办并存与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机构体系。要加快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确保养老服务机构有序运转。积极试行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鼓励引导各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参保,提升自身抗风险能力。

二是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化解产业缺失引致的城市老龄化风险。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基本形成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各类服务主体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实现社会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要在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基础上,锐意改革创新,发挥市场活力,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角”。要求积极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教育、健身、旅游等领域互动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杨琳.中国步入“少子化”时代 专家称应正视人口风险[J].《望》新闻周刊,2012(2012-07-25).

[2]杨琼.专家呼吁通过户籍制度等改革维持中国人口红利[EB/OL].国际在线,2013-09-25.http:///42071/2013/09/25/6071s4265630.htm.

[3]李莹.国家卫计委:七成新生代流动人口希望落户大城市[EB/OL].新华网,2013-09-10.http:///politics/2013-09/10/c_117312622.htm.

[4]徐瑞哲.专家称上海最多承载3000万人口[N].日报,2013-09-22.

[5]王东.应警惕城市人口膨胀和贫困化所致风险[N]. 学习时报,2012-03-12.

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影响范文第5篇

关键词:黑龙江省;养老保险支付能力;对策

1黑龙江省养老保险支付能力现状

目前黑龙江省养老保险的支付能力存在很多的问题,现阶段黑龙江省的养老保险基金已经处于赤字状态,负债约232亿元,预计黑龙江省的养老保险支付能力已经不足一年。造成黑龙江省养老保险基金处于赤字状态的原因有很多,首先是因为黑龙江省近年来迁出人口远大于迁入人口,且人口出生率相对于我国其他地区来说比较低,人口老龄化情况比较严重,这就使得黑龙江省内的劳动人口数比较少,创造的生产总值也比较低,全省所得税收入非常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相对较少。其次,省内人口老龄化也使得很多老年人已经达到了领退休金的年龄,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较高,还有很多人中断了养老保险的续费和缴纳,使得养老保险基金入不敷出,造成赤字的情况。最后,由于国家对工资制度的改革,提升了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的支付数额,使政府的财政压力不断增加。这项政策虽然能够为退休的老年人带来实惠,不断提升其生活水平,使老年人的晚年能够老有所依,不会受到市场经济动荡的影响而降低他们的生活质量,但同时也增加了养老保险基金的给付压力,降低了黑龙江省养老保险支付能力。

2影响黑龙江省养老保险支付能力的因素

2.1养老保险消费意识欠缺,投保积极性不高

现在黑龙江省养老保险支付能力比较弱的主要原因是,很多人还没有建立起养老保险消费的意识,投保缺乏积极性。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现在很多年轻人缺乏为未来打算的意识,只活在当下,享受当下的生活。正所谓“少年不知愁滋味”,很多年轻人对养老保险并不了解,没有意识到未来养老保险的重要作用,很多年轻人自认为现阶段离退休领养老金的时间还很长,并不着急为老年的生活做打算。而且现阶段很多年轻人初入社会,工作压力和生活压力都比较大,没有多余的资金为未来投保。此外,很多年轻人的工作变动非常频繁,也不利于提高养老保险的支付能力。另一方面,企业不重视养老保险投保也造成了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一般很多职工的养老保险都是由任职单位统一缴纳的,但是很多单位为了公司的利益置职工的利益于不顾,虽然法律规定单位有为职工代扣代缴养老保险的职责,但是有些单位并没有依法为职工进行缴纳,而且职工也缺乏对单位的监督,从而造成黑龙江省养老保险支付能力的不足。

2.2养老保险制度不健全,缺失公平性

黑龙江省现阶段的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还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由于相关制度的不健全,还有很多不公平的现象存在,引起很多居民心里的不平衡,降低了黑龙江省养老保险的支付能力。我国农村人口的平均收入水平本身就比城镇人口低很多,但是养老保险制度却还是对城镇人口更加有利,城镇人口平均每人获得的养老保险金是农村人口的很多倍。因此,黑龙江省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着对人们生活水平进行逆向调节的情况,加大了城镇和乡村人口的生活水平差距,缺失公平性,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最后,在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之间也存在着养老保险制度公平缺失的情况,事业单位员工的养老保险金额比企业职工要多很多,造成企业的退休职工晚年生活得不到足够的保障,加大两者之间的差距。

2.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队伍、信息化管理体系不完善

虽然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国已经推行了很多年,但是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队伍建设过程中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现阶段农村的养老保险信息化管理体系还有待完善,信息化程度较低,相关资料管理起来比较麻烦。目前,黑龙江省负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办理的大多是非专业人士,他们对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和国家的相关规定了解得不是很透彻,因此在与购买养老保险的人员交流时,很难清晰地说出养老保险的利害,从而影响投保人的决策。此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管理者的思想还比较落后,单位也缺乏资金引进新技术,还未全面建成信息化的管理体系,养老保险的相关业务服务效率较低,服务质量也比较落后,从而降低了居民对养老保险的好感度。

3提高黑龙江省养老保险支付能力的对策

3.1大力宣传养老保险的未来价值,提高社会影响力

为了提升黑龙江省养老保险的支付能力,相关部门应大力宣传养老保险的未来价值,使人们能够充分了解到现在缴纳养老保险对未来的好处,不断提升养老保险制度在社会上的影响力。政府相关部门为了宣传养老保险的未来价值,可以采用广播电视媒体宣传和线下开会的方式相结合,让尽可能多的人了解到养老保险制度对个人和家庭未来幸福生活的价值,使人们意识到养老保险的重要性,从而不断提升本省养老保险的支付能力。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很多老人的晚年生活得不到保障,养老保险制度能够发挥其重要作用,不断缩小国内贫富差距,让每个缴纳养老保险的老人都能够老有所依,安享晚年,这样才能促使人们更加积极地缴纳养老保险,提升黑龙江省养老保险的支付能力。

3.2不断加强养老保险制度的现代化构建

要想让更多人认可养老保险制度,提升省内养老保险的支付能力,仅仅进行宣传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有比较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规范作为支撑,因此相关部门要不断加强养老保险制度的现代化建设,真正通过养老保险实现社会的公平和老人晚年的幸福。现代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应该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保持应有的公平和公正,养老保险的金额在城市和乡村居民中应该保持一定程度上的一致,不能差别对待。养老保险的金额在穷人和富人、企事业单位员工中也应该保持相对公平,养老保险金额的多少应该根据一个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而定。也应该关注个人对社会做出的贡献,从而实现社会的公平,使人们能够对养老保险感到满意,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3.3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队伍与信息化管理体系的建设进程

要想提升养老保险的支付能力,人员的素质是起到比较关键的作用的。农村是养老保险支付能力比较薄弱的地方,一方面是因为居民本身的原因,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缺少真正懂得养老保险制度的专业人才。因此,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人员的培训筛选,使得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能够准确地为居民剖析养老保险制度的各项优势,使人们有信服感。另外,养老保险的管理也应该采用信息化管理体系,这样就能够为相关人员的工作提供更多的便利,也能够加快服务的效率,提升黑龙江省养老保险支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