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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产业技术体系中的产业技术研发中心(由若干功能研究室组成)、综合试验站的基本研发费和仪器设备购置费补助。
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一)合理安排,避免重复。按照农业产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合理安排专项资金在产业发展各环节、各产业和各区域的投入,与国家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地方政府资金和建设依托单位资金等有机衔接,避免重复交叉。
(二)稳定支持,动态考评。建立稳定支持、有益于产业技术体系持续发展、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建立年度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绩效考评制度。根据考核结果实行优胜劣汰,动态调整。
(三)围绕目标,科学预算。围绕产业技术体系发展的目标,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四)规范管理,专款专用。专项资金应当纳入建设依托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第四条基本研发费是指在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与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直接相关的研究开发和试验示范等费用。基本研发费的开支范围包括:
(一)材料和小型仪器设备购置费:是指在研究开发和试验示范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和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以及单台(件)价值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小型仪器设备购置费。
(二)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研究开发和试验示范过程中对外支付(包括建设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三)燃料动力费:是指在研究开发和试验示范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四)差旅费:是指在研究开发和试验示范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差旅费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会议费:是指在研究开发和试验示范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人员培训、咨询以及协调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六)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研究开发和试验示范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七)劳务费:是指在研究开发和试验示范过程中支付给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八)管理费:是指在研究开发和试验示范过程中对使用依托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按照基本研发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
基本研发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建设依托单位管理和使用。
(九)其他:是指除上述费用之外,在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与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和管理密切相关的其他支出。
第五条基本研发费预算的下达程序:
(一)各产业技术体系的首席科学家组织执行专家组在制定未来五年研究开发和试验示范任务规划,财政部会同农业部确定各产业技术体系基本研发费的定额标准,农业部会同财政部确定各产业技术体系中功能研究室、综合试验站及其人员岗位的数量。
(二)按照对各产业技术体系的绩效考评结果,根据定额标准和相关岗位数量进行测算的预算总规模,由首席科学家组织执行专家组,提出本体系内各功能研究室、综合试验站下一年度基本研发费的建议下达额度,经农业部审核报财政部审定后,由财政部按照相关建设依托单位的隶属关系,通过相应的预算渠道下达基本研发费的年度资金预算。同时,由农业部将下达的预算方案抄送各产业技术研发中心依托单位和首席科学家。
第六条仪器设备购置费是指建设产业技术体系需要新增的单台(件)价值5万元以上专用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费。建设依托单位隶属于中央的,新增的仪器设备购置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建设依托单位隶属于地方的,新增的仪器设备购置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负担50%。
第七条仪器设备购置费预算的申报和下达程序:
(一)各产业技术体系的首席科学家组织执行专家组在制定未来五年研究开发和试验示范任务规划和分年度计划的同时,结合相关建设依托单位的现有基础条件,制定本体系未来五年的仪器设备购置规划和分年度购置计划,一起上报管理咨询委员会办公室。
(二)建设依托单位隶属于中央的,由建设依托单位会同体系内人员共同编制新增仪器设备购置费的年度预算,通过相应预算渠道报财政部。
(三)建设依托单位隶属于地方的,由建设依托单位会同体系内人员共同编制新增仪器设备购置费的年度预算(含中央和地方各负担的50%),按相应程序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通过相应预算渠道报财政部。
(四)财政部会同农业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预算评审评估。
(五)财政部根据预算评审评估结果,按照相应的预算渠道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根据财政部下达的专项资金预算,地方财政部门按照相应的预算渠道下达地方财政应负担的其余50%的资金预算,并抄报财政部。
第八条产业技术体系内各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功能研究室、综合试验站及其建设依托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专项资金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如果由于建设任务调整、人员或依托单位变更等因素确需调整,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上报财政部核批。
第九条产业技术体系内各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功能研究室、综合试验站及其建设依托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资金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专项资金严禁用于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严禁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
第十条产业技术体系内各建设依托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单独设账,单独核算。
第十一条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依托单位应当负责协助首席科学家按要求汇总分析产业技术体系资金安排与使用情况,以及相关科技基础条件变化等情况。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资金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各建设依托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专项资金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按照相应的预算渠道上报。首席科学家应当将年度内包括专项资金在内的、与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直接相关的各项资金的来源、规模、执行及相关科技基础条件变化等情况上报管理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由管理咨询委员会办公室汇总上报财政部、农业部备案。
第十五条专项资金年度结余资金,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专项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一般由建设依托单位进行管理和使用。建设依托单位应当优先保证产业技术体系的建设和运行。
专项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专项资金形成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放共享。
第十七条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各建设依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或地方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财政部、农业部委托各产业技术体系监督评估委员会负责对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报财政部、农业部,同时抄送管理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建设依托单位隶属于地方的,同时抄送地方财政部门。
第十八条财政部根据产业技术体系的绩效考评结果,相应调整专项资金预算。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取消相应的资金支持。
第十九条建设过程中出现建设依托单位或体系内相关人员发生变更等需要清理账目及资产的情况,建设依托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按程序经审核、汇总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或地方财政部门,由其组织进行清查处理;结余资金(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1 对特点进行分析
1.1 提高农作物自我保护和调控的能力
应用混合种植方式不但可以对虫害进行控制,还能够对杂草的生长进行合理管控。与此同时,还应该应用一些科学的栽培技术,例如:调整播种时间、应用无公害的杀虫剂、增加农作物实际覆盖率等,进而不让虫害危害农作物的生长。
1.2 使种植区域具有连续性以及多样性
想要预防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可以将众多种不同的植物种植在同一个区域内,同时还要对非生产作物的相关生长区域进行保护。这样不但可以促进植物向着多样性方向发展,还能够增加田间益虫的数量和种类,进而在控制田间害虫的繁殖和生长速度的同时,使农业生产更加的稳定。
1.3 确保养分可以进行闭合循环
有机农作物的生长是以土壤养分、土壤含水量、所蕴含能量以及一定量的废物作为基础,并在系统内部使用闭合循环的方式来保证土壤肥力供应。此外,还能够从畜牧养殖中来获得众多有机肥料施加到田地中,进而增加土壤的肥力。同时可以通过耕作的方式来提高土壤的肥力,这样就不会因为施加过多的化学肥料而造成极其严重的环境污染。
2 存在于有机农作物种植中的问题
首先,有机农作物的生长需要使用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作为支持,这样便会增加一定量的资金和人力的投入。其次,想要快速发展有机农业,就必须应用众多的高科技的技术,如:转基因技术。想要获得更高的粮食产量,这样的代价也是非常高的。
3 农业生产技术的有关要求
最近这些年,有机农业这种生产方式被100多个国家所使用,并且相应种植人员以及种植面积逐渐增加。据统计全世界有200多万公顷的土地面积上实施了有机农业管理。除此之外,有1070多万公顷的土地面积被众多机构确认成“野生收获植物”。有机产品市场不仅在北美以及欧洲得到了拓展,在其余众多国家也不断扩大,其中美国以及西欧约2%的农民都在生产有机农业。根据上述情况,笔者针对我市目前有机农业的发展模式提出了几点建议,具体如下:
3.1 有机畜牧业和有机种植业进行互相结合
首先需要分析市场在有机粮食方面的需求,然后有计划的对有机作物进行种植。同时,发展有机作物的过程之中,应该结合当地的有机畜牧业一同进行发展,进而构建一个闭合的养分循环体系,使有机农作物可以健康成长。在应用有机农作进行种植时,需要对下述操作技术加以重视:其一,合理对免耕作技术进行应用,进而有效预防水土流失破坏土壤结构。其二,生产有机肥料时,应用的产品必须合格,使土壤养分得到保护,同时还要对水、空气和阳光等众多自然资源进行合理利用,以使有机农作物可以健康成长。其三,在种植生态农作物时,一定要控制好杂草以及虫害的问题,以免对农作的生长造成危害。此外还要有目的地进行生产,有效维持生物的多样性,促进整个农业体系稳定发展。
3.2 建设高科技有机示范区
有机农业在我国众多大城市周边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对其原因进行分析后可知,因为这些地区具备与有机农业发展相关的政策,同时还建立了众多农业示范基地,使有机农业快速的发展起来。应用有机养殖业、旅游业和有机农作物互相结合的方式,构建属于本市专门生产农业的基地,通过人们的不断努力,已经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示范基地中所应用种植技术多数都是使用温室种植方法来进行有机农作的生产,这与有机农业的发展要求相符合,在应用温室进行有机农业生产过程中,要采用公开化的规范生产操作流程,与此同时,还要大力向人们宣传有机农业,进而起到非常好的示范效果。随着城市化建设脚步的加快以及工作生活压力的增大,使得人们不愿意在钢筋混凝土的城市中生活,他们更加愿意亲近大自然,因此,在生态农业各个示范基地中结合人们具有的与大自然想亲近的想法,建立具有浓厚乡土气息的农业项目。譬如:我市采摘蔬菜的项目,与此同时,还必须确保资源可以被循环利用,农业环境始终保持清洁,这样不但能够使生活垃圾大大减少,还能够使有机肥料的质量大大提高。
3.3 对耕作环境的要求
有机农业种植与传统农业种植不相同,主要体现在农作物的实际生长环境方面。有机农业的生长环境一定要是封闭的,这是为了确保植物生存的土壤以及水和空气等是没有污染的。因为传统农业种植使用大量的化肥和农药等,使空气、水和土壤都被污染。除此之外,还应该建立隔离带,以使有机农业的种植不会被水、土壤和空气所污染。所以,种植有机农业的环境一定要是密封的,同时还要与应用传统方式进行耕作的农田保持相应距离,这样才能够使有机植物健康成长。
3.4 对人工劳动的要求
人工劳动通常都是在田间进行,因为有机农业在整个生长过程中都没有使用化肥和农药,只是按照自然方式进行成长。所以,几乎每一项田间劳动都需要由人工负责完成。例如:间苗、浇水以及除草等。除此之外,田间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怎样对杂草进行处理,因为不能应用除草剂,所以,处理杂草就变成田间管理过程中最为困难的一项工作,现在较为可行的方法就是应用一些传统的工具进行除草,但是应用这些工具进行除草,效率非常低,并且除草质量也非常的低。针对企业而言,可以引进众多先进的机械设备,通过建立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进行除草工作。所以,需要在操作设备上投入大量的人力资源,这个问题也较为突出。
掌上“可种地、可营销、可追溯”小手机上有大农业
了解发现,第十二届农交会信息化味道浓厚:会场不仅专设智慧农业展区,还同期举行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农业电子商务、农业云计算与大数据、农业物联网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农业信息化相关论坛。
记者走访了40个参展团的几十家参展企业发现,摊主在给观众介绍产品之后,一般会同时塞给一份企业宣传单:“请扫码关注我们的微信号。”
用手机上网就可登录这些企业网站,他们的业务可谓应有尽有、五花八门:托普智慧农业提供农业整体解决方案,上海左岸芯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左岸芯慧)发展农业物联网,北京信城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搭建从田间到餐桌的“放心菜”追溯系统……“江浙一带的铁皮石斛种植大户给我们的反馈说,应用农业物联网能实时调控作物生长环境,亩均能增效20%左右。”左岸芯慧销售经理吴昊说。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说,今年6月份,我国共筛选出310项农业物联网成果。在农业生产过程的精细管理方面,应用于大田种植、设施农业、果园生产、畜禽水产养殖作业,有效实现了生产过程的智能化控制和科学化管理,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
“登录我们网站就能了解我们的有机茶在各阶段的监测、抽查情况,茶的质量有保障、可追溯。”广西昭平县故乡茶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梁铭殷说,公司还开设了淘宝店和微信营销,其产品已经从南国一隅远销上海等华东地区大超市。
农业部的统计显示,2013年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已超过500亿元。另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农产品电商平台已逾3000家,农产品网上交易量增长快速,销售成本降低、便利便捷。
信息化“借脑开眼”提升农业统筹管理水平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在农交会上提出,对农业而言,信息化技术手段和数据收集、分析、共享,正日益有效指导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切实减少决策失误,避免市场失灵,提升农业核心竞争力。
陈晓华说,目前,覆盖部、省、地、县的四级农业门户网站群已经基本建成,涉农网站已达4万多个。以12316三农服务热线为纽带,集语音、视频、短彩信、网站等现代信息传播方式于一体的12316三农信息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已经成为农民和专家的直通线、农民和市场的中继线、农民和政府的连心线。”
同时,依托金农工程一期项目,国家农业电子政务支撑平台、国家农业数据中心已经初步建成,40余条部省协同信息采集渠道先后开通,一大批农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陆续上线运行,初步形成了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业务协同的农业信息资源采集体系和监测预警体系,农业行政管理水平和信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此外,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巡视员广福德等专家介绍,通过农业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应用,我国利用卫星搭载高精度感知设备,获取土壤、墒情、水文等精细农业资源信息,配合农业资源调度专家系统,提升了科学决策水平。利用传感器感知技术、信息融合传输技术和互联网技术,正逐步扩大对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生态环境自动监测,以及对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过程的全程信息感知、传输、融合和处理,对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追溯范围和力度不断提升。
北京市农业局信息中心主任王大山说,近年来,北京市建立了基于北斗卫星的农机智能调度平台,农机精准作业水平大幅提高,有效增加了机手收入,加快了农作物抢收进度,促进了粮食“颗粒归仓”。
信息化已成现代农业制高点
“信息化已成为现代农业的制高点。”陈晓华说,到2020年,农业信息化工作将实现信息化基础设施基本完备、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取得突破、信息技术广泛应用,更好地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
关键词:现代农业;产业技术;蚕业发展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是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部分,是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新举措,2007年在水稻等农产品产业链开展试点,2008年启动包括蚕桑产业的50个农产品产亚链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科技进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根本途径,2007年农业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提升国家创新能力,为农业与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在水稻等农产品产亚链开展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国家蚕桑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后,从目标规划深入研讨到对职能定位认识,各阶段工作得到扎实推进,对我国现代蚕桑产业健康发展技术支撑作用凸显。
1建设现代农业技术体系是科技管理体制的创新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是按照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依托创新优势的地方科研机构,以产品为主线,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建设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紧密衔接、服务农业社会发展的产业技术体系,得到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农业部启动水稻等农产品产业技术体系试点,在服务产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新增40个农产品开展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蚕桑农产品进入体系建设。产业技术体系框架由研发中心与试验站构成,设有国家产业技术研究中心与首席科学家岗位,研发中心由6个功能研究室组成,每个岗位聘请专家,由中央财政支持基本研发费。从事产业技术发展基础性研究工作,解决国家产业技术发展重要问题。收集分析技术发展动态信息,开展产业技术发展规划,监管功能研究室运行。另一层级按农产品区域生态特征,中央财政支持试验站每年30万元研发费,开展产业综合集成技术试验示范,调查生产实际问题,监测分析疫情等动态变化。全国设置50个产业技术研发中心,954个岗位专家。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是农业技术管理机制创新,50个产业技术体系吸纳近2000位农业科技专家,创新了科技管理方式,选题立项把握产业需求,重点考核技术应用效果,经费支持实行以任务定经费的方式稳定支持优秀专家。促进科研人员深入一线,加强应急科技服务能力。产业技术体系抓住农业产业特点,蚕桑产业纳入50个体系中,推进蚕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
2国家蚕桑产业技术体系构架
蚕业是我国传统优势产业,拥有67多万hm2,丝绸工业年产值愈3000亿元,蚕业成为许多区域农民增收支柱,根据蚕桑优势区域发展规划提出提高蚕茧单产的指导思想及提升中部发展西部的战略,规划桑园面积达150万hm2,根据蚕桑产业区域布局,经深入调研研讨,提出蚕桑产业技术体系调研报告,主要内容是专项研究框架。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关于技术体系实施方案要求,提出蚕桑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方案。蚕桑产业技术体系由产业技术研发中心与实验站构成,技术研发中心依托西南大学,下设6个功能研究室,遗传种研究室依托西南大学,养蚕研究室依托农科院研究所,病虫防控研究依托农科院研究所,加工综合利用研究依托广东农科院,设施与机械研究依托四川农科院,产业经济研究依托浙大,中心由11个科研教学单位一线从事研究专家组成,科研单位占58%,蚕桑产业技术综合试验站25个岗位科学家聘用基本覆盖范围广蚕茧总量95%以上产区,整合蚕桑领域优势科技资源,蚕桑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将对产业发展起到巨大推动作用。技术体系工作任务是对蚕桑产业面临的国内外竞争及产业发展战略需求,开展产业发展储备性与前沿性研究,解决大面积提高单产,提高经济效益技术问题,提出解决突发性生产问题的可行建议,蚕桑产业技术体系任务是支撑产业可持续发展,核心是增加农户收入。我国蚕桑产业随着结构调整,带来系列产业技术需求变化,对产业技术需求广泛调研,提出产业技术核心任务,但随着亚热带蚕业的发展,必须从新的视角思考产业发展需求的研究技术支撑,要求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必须改革创新,解决产业发展新问题。
关键词:西部农业 产业化 探索
一、现阶段西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产业化体系不健全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西部地区农业经济也加快了对外发展的步伐,但是在西部地区农业对外出口的过程中仍存在着很多问题,技术贸易壁垒就是其中之一,这主要是由于产业化体系不健全导致的,西部农业自身具有周期长、地域范围广、风险大等特点,这不仅阻碍了管理部门对千千万万农户的管理,也阻碍了农民的信贷工作和外来投资的力度,结果从整体上导致了一些政策不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从而导致农业产业化体系不健全。
(二)农产品流通方式单一
对于西部地区的农产品运输来说,距离远、交通不便、储藏成本高、运输成本高等原因都导致了西部地区农业产品的流通不顺畅,另外,运输方式和运输体系的单一也是造成农产品流通不畅的原因,例如陕西的农产品市场主要以零售为主,批发为辅,这就导致其发散性和辅射性的能力弱,不能带动周边其他产业的发展,因此这种单一的农产品流通方式就致使西部地区农业产业化无法形成完整、健全的体系。
(三)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
西部地区的农业化进程虽然在大幅提高,但比较于东部发达地区仍存在很多问题,其中研发性不高、缺少相应的技术支持、资金投入力度不够等原因都导致了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的现象,另外,在新产品的研发过程中,由于资金和技术的支持力度不够,制约了新产品的发展,使新产品的数量少、科技水平不高,因此,农业产品在市场上的份额占有量小,竞争力不强,无法进一步拓展和开发,另外,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的在另一方面表现在信息闭塞,由于西部地区信息交流不如中部和东部地区交流得顺畅,这就导致很多产品在销售和生产等环节无法紧密地结合起来,甚至互相分离,从而使农业产业化无法形成完整的体系。
二、促进西部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途径
(一)提高政府的推动力度
第一,对农业地位的重视,农业是我国第一产业,也是基础性产业,应该把农业和工业、手工业联系起来,相互促进、共同进步。第二,系统地把握西部地区农业的发展状况,促进农业产业化健康有序地发展,从实际出发,结合自身发展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规划和计划,完善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体系,把握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实际切入点,从而带动整个西部地区的发展。
(二)加强对西部农业产业化工作的技术支持
现如今经济竞争的实质就是科学技术水平的竞争,雄厚的技术手段是促进我国农业产品逐渐迈向国际化的重要保证,尤其对西部农业产业化发展来说,除了利用自然资源的优势以外,更要加大力度进行新技术的开发,使资源密集型的发展模式转向技术密集型的发展模式,并从单一性的技术支持转为综合性技术支持,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应注意循序渐进,由浅入深不断扩展,先加大力度提高一部分企业的技术含量,然后再让技术水平高的产业带动技术水平低的企业,同时,要注意对技术人员的使用,提高技术人员的工作待遇,加强对西部农业工作中机械设备的添置,对于技术人员的培养费用和资料费用等也需要国家给予一定的支持。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资金不足是制约西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西部农业产业化经济具有周期长、风险大等特点,对外来投资者和信贷行业没有过多的吸引力,因此,政府要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充分发挥和利用西部地区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特点,使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在为大企业提供贷款的同时,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力度,降低标准,积极为小型企业给予资金上的支持,另外,也要为农产品建立专项基金,促进农业投资朝着更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方向发展。
结束语
西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全面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自从西部大开发以来,西部各省区的农业发展也在积极与时俱进、不断发展自身的特色优势、加强产业化进程,只有不断加强政府在技术、资金方面的支持,并结合西部各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自身特点,打造出一条西部特色农业产业化之路,才能促进西部农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省印,杜军志,常宗堂,袁万良,司立征,张会梅. 陕西早春甜瓜产业化发展研究与推广态势分析[J].中国园艺文摘,2010(7)
[2] 朱海霞,张雪阳. 特色种植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模式评析——以陕西关中为例[J].地域研究与开发,2004,23(6)
[3] 安成立,张俊杰,丁选户,李酶. 关中农业发展战略思考[J].中国农学通报,2002,18(6)
[4] 张俊杰,张正新. 陕西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建设的思考[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3)
[5] 彭春凝. 论农业产业化的法律促进机制[J].天中学刊,2005,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