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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即是文化创意产业的一种集聚发展模式:其具体指代集聚了一定数量的文化创意企业,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具备自主创意研发能力,并具有专门的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区域。而得益于集聚的形式,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可以加强不同企业之间的合作及协同创意,有利于政府加大基础设施的基础建设,并实现资源的优化组合,形成规模优势,从而有效提升企业的研发、生产和创新能力和文化创意产业的整体实力。这也使得现阶段,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也是世界各国政府扶持和发展该产业的常用手段之一。因而,对各个园区成功经验加以梳理和总结,可作为探讨整个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动力的有效切入点;这也即是本文选取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原因之所在。在具体的对象选取范围方面,本文依据文化创意产业定义及范畴的界定,将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分为文化内容生产园区和高新技术产品生产园区两大类别,前者主要以影视、戏剧等文化园为代表,后者则主要以软件服务、科学工业等科技园的形式呈现出来。在具体的筛选标准方面,本文主要遵从“创意”这一本质特征及对各园区的运营情况加以判断和评估,即各园区是否定期会生产出引领行业发展、具有知识产权的产品或服务;同时,还会辅以园区的产值、企业规模、就业创造、对一国经济和相关行业的贡献等表层数据加以综合考量。
一、研究框架界定:基于集群理论的梳理
由于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主要体现出的是一种产业集聚形式,我们可借鉴产业经济学的集群理论,对园区的形成原因、运营机制、竞争优势等加以把握。在形成原因方面,经济学者多关注企业的区位选择、专业化分工、企业间的投入与产出关系、运输成本、空间交易成本等经济要素。如韦伯认为集聚的产生是主要来源于企业有集中而获取经济的动力———企业集中在一起能够带来相对分散是更多的收益和节省更多的成本,而影响集聚的因素包括技术设备的发展、劳动力组织的发展、市场和因素、经常性开支成本四个方面[4];克鲁格曼则将其新贸易理论和收益递增等观点引入了集群研究,认为企业的规模报酬递增、运输成本和生产要素移动是产业集聚产生的原因[5]17。在运营方面,有学者引入社会文化的思考,研究企业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环境、社会网络,以及其所带来的创新行为、经济效率等。比如,欧洲区域创新环境小组(GREMI)认为,得益于聚集在一起的企业的协同作用和集体效率,集群内往往会形成一种创新环境(如集群所在地促进创新的各种制度、法规、实践等),这会使得创新性的机构能够创新并能与其他机构相互协调。又如,内尔森提出了国家创新系统理论,提出技术创新和传播需要大量相关部门和制度的支持,在创新和学习中除了正式的机构和制度(如大学、科研机构、金融机构、法律制度、社会管理体制)之外,各种非正式的文化、习俗、惯例等也对知识的积累和传承起着重要影响,这一现象在具有较高内部认同的区域内更加明显。[5]23在竞争优势方面,波特提出的“钻石模型”是国内外研究者所依托的主要分析框架,即产业竞争力主要由四个基本要素(要素条件、需求条件、相关及支撑产业以及企业战略、结构和竞争)和两个附加要素(机会和政府)构成。其中,要素条件包括初级生产要素(如天然资源、气候、地理位置、非技术工人、资金等)和高级生产要素(现代通信、信息、交通等基础设施,以及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力、研究机构等)。[6]综上,结合学者的研究及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特征,本文将从如下角度分析世界成功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运营经验:(1)园区外部成功要素,本文将选取对园区成败影响最大的政府进行探讨,深入分析政府在园区发展过程中发挥的作用;(2)园区内部运营机制,主要指园区内部各运营主体间的协同作用、园区内部文化氛围、服务及基本制度、人才及知识生产等。
二、外部成功要素梳理
政府在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这具体体现在构筑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基础和完善开发手段两个方面。
1.构筑发展基础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基础包括文化物质资源基础、制度环境两个方面。(1)开发本地的优势资源,为园区发展提供依托。虽然各园区发展重点和定位不同———如印度班加罗尔科技园侧重于发展计算机软件技术及服务、英国伦敦西区以戏剧及艺术为特色、韩国DMC媒体城主要发展数字内容等,但都是依托各地的优势资源(如班加罗尔依托廉价的高科技人才、伦敦依托自身的文化资源、首尔则依托业已存在的近万家数字媒体企业)而取得的快速发展。(2)营造有利的制度环境,为园区发展提供保障。这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进行合理规划和战略定位。比如,日本于1996年确立了“文化立国”的战略方针,明确提出在10年内把日本建设成世界第一知识产权国,并特设文部科技省、文化厅等部门主抓本国文化产业发展。第二,强调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国外的成功经验表明,政府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可保证文化创意产业的投资人可以获得投资收益,并进而促进其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投入力度和继续创新的积极性,得以间接推进整个产业的发展。美国政府在此方面的做法堪称典范:早在1790年,美国就制定了第一部《版权法》,并随着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进行多次修改和完善;同时,美国还针对不同产业类别进行专门立法,如制定《计算机软件保护法》(1980)、《唱片出租修正法》(1984)、《视觉艺术家权利法》(1990)、《反电子盗版法》(1997)、《跨世纪数字版权法》(1998)等;此外,美国政府还注重与国际接轨,主动加入多项国际条约,为美国文化创意产业在国际竞争中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2.完善开发手段开发手段包括当地的政策扶植、园区规划建设以及管理体制构建三个层面。(1)政策扶植。这包括如下层面:第一,金融支持政策。文化创意产业属于技术密集型和智力密集型产业,其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在产业发展初期需要政府通过建立相应的金融政策,或直接进行投资,或间接引导社会资本的注入。比如,英国传媒与体育部《融资一点通》和《创意产业资金地图》两个文件,指导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和个人从金融机构或政府部门获得投资援助,此外还辅以“国家彩票基金”的模式,以法规的形式将国家彩票的部分收入投资于文化设施的建设和人才的培养,以弥补政府文化投资的不足。第二,产业优惠政策。这主要是指政府通过在投融资、税收、土地等多方面采取优惠政策,来鼓励企业进入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并为企业的经营提供助力。比如,印度政府对科技园实行的优惠政策包括:在关税方面,对软件出口实行零关税、零流通税和零服务税,对任何部门进口的资本货物都征以5%的关税;在所得税方面,软件产品全部出口的企业免交所得税,风险基金企业投资任何项目的所得均免征所得税;在外商投资方面,规定外资控股可达75—100%。第三,人才培养和引进政策。比如,长期以来,硅谷都采用外向型的人才引进战略,它很好地利用了上世纪60年代美国移民制度改革这一历史机遇,积极吸收各国优秀人才资源集聚硅谷;此后,硅谷也一直为硅谷以外乃至美国以外的人才资源创造优越的引进政策、工作待遇、生活服务、社会保障条件,以最大限度地引进高技术人才。(2)园区规划建设。政府可通过对园区的区位选择、土地使用、总体功能、交通、景观、环保等多个方面进行规划,并对园区的基础设施(包括电力、给排水、网络、煤气、通讯等)加以建设和完善,以此来推动园区的发展。(3)管理体制构建。政策扶持和园区规划建设只是一种前期的促进手段,真正能使文化创意产业能够保持长久、健康、有序的发展的核心在于构建出一套政府与园区之间的管理与服务体制,使得园区在便捷获得政府的支持的同时,又可享有独立自主的发展空间,从而得以实现真正的市场化运作。比如,韩国政府通过针对不同行业成立专门的扶持性机构,如游戏综合支援中心、文化产业振兴院、广播影像产业振兴院、软件振兴院,以加大对各个领域内园区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力度。
三、内部成功要素剖析
本部分将结合此前的分析框架,对两类存在明显差异的园区———科技园和文化园,进行分别的分析和解读,探索普适性的成功经验。
1.科技园的成功经验
纵观世界各国成功科技园的发展历程,其成功经验可体现在如下方面:(1)多方互动的发展模式各成功科技园区多采用政府服务、行业管理、商业运作的多方共同参与的发展模式:第一,政府主要负责为园区及其企业提供服务,这包括制定扶持政策、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等方面。第二,由相关行业成立一个或非官方或半官方性质的管理机构或行业协会,直接负责整个园区的运作工作。第三,由企业和个人担任市场主体,负责按照市场规律进行经营和商业运作,这可体现在产品与服务、制造和销售,以及企业的劳动组织形式、管理体制等多个环节。(2)完善的产业协作机制科技园区是由企业、研究机构和大学、中介组织构成的集群,这些机构之间彼此的交流、互动和协作则是科技园得以产生、发展、壮大的根本动力。这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企业之间的协作与交流。这主要包括两个层面:第一,横向联合,主要是提供相同产品和服务的竞争企业就某一项目进行生产、研发、销售等方面的合作(如组建合资企业、技术分享),这会使得相关的技术、知识、管理经验可以在企业之间得到传播与共享,从而促进地区的协同创新;第二,纵向聚合,这即指处于产业链上下游的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如相互持股、签订协议等),这可以使处于产业价值链不同环节的企业采取专业化的分工与合作,各自关注自身的核心竞争能力与核心资源,并利用专业化的优势与合作的稳定形式持续地创造价值,从而使得整个产业价值链各环节均得到提升。2)产学研的知识创造与共享。这主要是指园区负责生产的企业与研究机构、大学等研究单位的彼此协作和互动。这可通过如下方式实现:第一,开放课堂,研究单位和企业共同制定教育内容。第二,学校根据产业前沿调整教学内容,以培养产业发展所需的专业人才。第三,研究机构以企业需求为研究课题,由科研人员担任企业咨询顾问,从而实现为企业发展提供新思想、新技术的目的。第四,企业为学生提供实践和创业平台,为科研机构提供技术成果测试和生产场所,使其科研成果产业化。3)中介机构的服务与孵化机制。园区内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管理咨询公司、银行金融机构、同业公会、会计师与律师事务所、猎头公司、公关公司和营销机构等,可围绕研究开发和技术成果商业化的全过程,为企业提供技术、资金、信息、管理等多方面的服务,从而在加强企业之间沟通、孵化中小企业成长、促进园区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发挥作用:一方面,它们扮演了“关节”的角色,为园区内各项活动的有序展开提供保障,疏通各方关系,带动各方协作,处理企业主要业务外的其他相关经济、法律、社会事务;另一方面,它们扮演了“摇篮”的角色,为园区内的新生物提供生存和发展的有利环境,使其在大企业的竞争夹缝中生存下来,并在此过程中实现优胜劣汰,这有利于保持园区对新技术、新事物的敏感度、包容度,使其保持产业前沿的引领地位,并使园区企业结构更加合理。(3)多层次的文化氛围文化氛围作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软实力,也是影响园区及其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一般而言,成功的园区旨在营造如下的文化氛围:1)鼓励冒险、宽容失败的创业文化。这以硅谷为典型代表,硅谷的基石是小企业的灵活专业性网络,这种网络比起大集团公司来说是更有效率的经济和技术组织形式,也对创业有更强的吸引力,对失败有更强的包容度。2)忠诚技术、热衷变化的创新文化。仍以硅谷为例,得益于该园区松散而开放、专业而非等级森严的社会网络,园区得以保存个人的自主性、首创精神和竞争意识,从而在企业的竞争、个人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中形成了特有的创新文化。3)宽松弹性、朝气蓬勃的体制文化。为了鼓励员工勤奋工作和积极创新,印度班加罗尔园区也力图营造一种年轻的、朝气蓬勃、宽松的体制文化和工作氛围,如很多软件企业采取校园的布局和文化,实行不固定的上班时间,并且有漂亮的咖啡厅、草地、运动场等场所供员工休息,并且园区还配有迪斯科、酒吧和饭店等设施,帮助提升园区整体的年轻而充满朝气的氛围。
2.文化园成功经验总结
纵观世界各国文化园的发展历程,其成功经验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依托文化资源禀赋文化资源禀赋指的是文化园所依托的地域所具有的文化要素和文化环境,这是文化园得以成功发展的首要前提———文化园是否具有其独特的文化个性、文化风格、文化品味,关键就看其是否具有并能有效利用地域文化特色。比如,英国曼彻斯特北部文化园的形成就与当地丰富的、与众不同的音乐历史及享有国际声誉的滚石和流行乐队有关,美国百老汇戏剧产业园区即是依托于其在19世纪末发展其的剧场和音乐厅而形成的。(2)遵循商业运作模式文化园虽以提供文化内容产品为其主营业务,但检验产品成功与否、鉴定园区发展成效的核心标准之一则是内容产品所取得的市场收入和占据的市场份额。因而,文化园内的企业应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市场规律对其生产、管理、销售等流程全面实施商业化运作。比如,好莱坞采取制片人负责制,由制片人负责资金的筹集与管理,这使得其必须考虑公众喜好,以使影片适合市场需要,从而在艺术和市场之间取得平衡。(3)注重科技投入发展竞争性的文化创意产业,必须意识到技术发展对产业未来发展所能产生的影响,并有意识地将新技术应用于产业之中。比如,重技术一直是好莱坞电影业的传统,特别强调影片的内容注重与最新科技、未来时代以及新兴工业紧密结合,早在20世纪50年代,好莱坞的电影制作者就实验了3D这种特殊的视觉效果;并且,宽荧幕技术、虚拟技术等新技术也均是从好莱坞走向世界其他地区的电影行业的。(4)开拓国际市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不应仅仅是引入国际先进文化、科技、创意,并将之“本土化”。从更长远的角度看,其也应注重“走出去”战略,将本地的优秀文化“全球化”;而这一最终发展目标,也决定着文化园在生产自身产品时,需要有意识地关注和迎合国际市场需求,并建立相应的国际推广渠道,从而使得自身产品得以成功打入国际市场。这里,我们可以借鉴韩国的发展思路:韩国政府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过程中逐渐认识到,囿于其国内市场规模有限,若要使得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大发展,必须开拓国际市场,并进而制定了“瞄准国际大市场,将以中国、日本为重点的东亚地区作为走向世界的台阶,促进出口,利用国内市场收回制作成本,通过海外市场盈利”的基本发展战略。(5)发挥“领头羊”效应所谓“领头羊”即是指那些具备优势资源、发展处于领先地位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领先行业和企业;若能先集中力量扶植这些“领头羊”的发展,则可对其他相关行业和相关企业起到有效的带动作用。比如,索尔福湾英国媒体城从一个日趋衰落的工业码头发展到今天英国最重要的媒体集中地,离不开英国广播公司(BBC)的“领头羊”作用。早在2004年,BBC管理层就表示有意将部分单位迁往曼彻斯特,并于2006年将地址选在了索尔福湾,其后,包括BBC儿童节目、BBC体育、BBC第五电台等部门从伦敦移师索尔福湾。而BBC的签约入驻则极大地带动了该地区的影响力和聚合力———很快,其它电视台(如英国独立电视台)、SIS等媒体公司、萨尔福德大学的媒体中心和众多创意公司等众多机构纷至沓来。
四、结语: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发展思考
基于上述产业概念的梳理和国外成功经验的总结,本文对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发展做如下思考:
1.国家层面:概念及行业标准亟待厘清随着文化创意产业的不断发展,该产业相关概念的混乱、行业标准的匮乏问题便日益突出。比如,在产业范畴界定上,北京市将文化创意产业划分为三层,细分为9个大类、27个中类和88个小类[7],但却没有列入现今颇具规模、对经济带动作用明显的动漫网游产业;而上海市则没有列入文化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后续工业化生产行业,所囊括的行业也比北京的标准少得多[8];云南把茶业、玉器也列入了文化产业项目。又如,在园区名称方面,目前各地有基地、园区、示范区、集聚区、实验区等各式名称,并且标准也不一,比如园区和基地即没有明确区别,有些单个企业也被称作园区,而有些产业集群也被称作基地[9]。这些均说明了当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存在基本概念不明晰、缺乏统一的产业标准和统计口径等问题。而这也对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其一,不利于行业数据的统计,无法准确反映文化创意产业的真实发展状况,将影响政府的政策制定、规划指导;其二,影响学界研究的开展,现今我国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研究多是仅局限在“文化”一词,偏重研究艺术类、影视类园区,而对计算机软件等高科技园区较为忽视,这无疑对业界的实践无法提供良好的助力。从这一角度,若要促进我国文化创意产业良好发展,首先要解决的应是全国层面概念和范围统一界定的问题,这则应在明确文化产业的基础范畴以及创意产业的核心特征之上完成,这样才能反映出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特征并迎合产业的发展需求。
2.各地层面:政府角色定位急需摆正在中央精神的带动下,我国各地政府都掀起了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浪潮,但与此同时,有些政府却出现了对自身角色定位存有偏差的问题,比如有的政府管束过于严格,制约了园区内企业的发展积极性;而有的政府又过于放任,缺乏相应的规划和指导,这也造成了园区的荒废。总体而言,在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建设过程中,政府相应地具有管理者和服务者两种角色。作为管理者,政府以规划、布局和政策引导作为推动产业发展和园区建设的主要方式,并多对园区进行直接的、全方位的管理;作为服务者,政府以建立公共服务体系、促进行业组织建设为主要工作,主要依靠园区及企业自身的市场化运作来实现发展,而并不对其进行过多指导。而在梳理各国园区运营经验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这两种角色定位各有利弊:在管理者角色下,由政府作为园区发展的主导,可通过集中的政策和资源投入以及对企业的调动,在短时间内使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实现一定的规模,可直接提升整个产业的发展速度;但另一方面,政府的此种管理手段仅可在提升园区的硬件设施(如交通条件、基础设施、景观设计)方面发挥作用,在园区的软环境(如区位优势、文化氛围、人才储备等)方面收效甚微,不利于在长期阶段内推进园区的自主发展和有效创新,甚至,若政府的干预过为细致或严格,如对目标任务、人员编制、活动经费、岗位设置、人事任免等方面实施“统包统揽”,则会彻底抑制园区的创新能力,取得适得其反的管理效果。而对于服务者角色,则通过以市场机制作为主导、政府从旁给予协助的方式,可弥补“管理者”在制约园区创新能力等方面的不足,鼓励和推进园区软环境建设及企业的自主创新行为,有利于文化创意产业的长久发展;但从另一方面看,由于其是由相当数量的私人资本依照市场规律自由集聚而成,园区需要较长的发展时间方才能达到一定规模。因此,对于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各地政府应根据各地的发展情况来选择其所应扮演的角色:若该地经济、文化基础较为薄弱,文化创意产业才刚刚起步,则政府可选择作为“管理者”,通过政策和投入在短时间内直接推动园区形成发展规模;反之,则不妨扮演“服务者”的角色,辅以公共服务、行业指导等方面的支持,为园区的自主发展和企业的自主创新提供空间。
关键词:创意文化创意产业产业的文化创意
文化创意产业,有时又称创意产业(CreativeIndustries),已成为近年来各国经济中一个炙手可热的新概念。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定义有不同的说法,英国创意产业工作组给出的定义是“源于个人创造性、技能与才干,通过开发和运用知识产权,具有创造财富和增加就业潜力的产业”。2006年12月,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联合制定《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将文化创意产业定义为“是以创作、创造、创新为根本手段,以文化内容和创意成果为核心价值,以知识产权实现或消费为交易特征,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体验的具有内在联系的行业集群”。
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在经历了以生产要素为动力和以投资为动力的经济发展阶段后,人类社会正在走向以创意为动力的经济发展新阶段。越来越多的国家依靠文化创意产业带动了本国的产业升级与经济进步,以英国为例,在经历了传统制造业持续衰退的打击之后,1998年,布莱尔政府成立创意产业工作组并制定《创意产业路径文件》,指导和推动本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并取得了巨大成就。在美国,创意产业更被认为是知识经济的核心与动力,成为美国保持和提升国家经济竞争力的关键性因素。发达国家的成功加深了我们对文化创意产业价值的认识,从21世纪开始,国内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呼声日高,措施迭出,成果可喜。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大城市的文化创意产业已初露锋芒,业界热情高涨,政府积极支持。
创意与创新、创造的区分
创意与创新、创造语义相近,容易混淆。一般而言,三个概念都是指通过人类的创造性劳动,产生一种前所未有的事物或思想。然而,三个概念在外延上还是存在明显的区别。创造常常与发明联系在一起,指人们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首创前所未有的事物”(见《辞海》),虽然创造一词也常被引申到其他领域,但其核心含义仍是指在科学技术上取得新成果。至于创意,应理解为在社会文化领域的新观念、新思想、新设计,与人类的精神文化活动相联系。尽管在很多情况下,创意也会借助于某种物质载体表达出来,例如新颖的服装设计,独特的产品造型等,但其满足的仍然是人类的一种精神文化需求,提供的仍是一种文化体验。创新是一个使用频率极高的概念,按照熊彼特的观点,创新是指"企业家对生产要素的新组合",这包括:引进一种新的产品;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开辟一个新的市场;获得一种原料或半成品的新的供给来源;实行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创新并不等于发明,一种发明只有应用于经济活动并成功时才能算是创新。不难看出,创新更多的是指经济商务层面的创造性活动。
事实上,在不十分严格的语境下,上述三个概念常常被混淆,例如,单纯的技术发明有时也称为创新,而有助于一种技术发明的新设想、新观点也被称为创意等。于是一部分学者主张将任何形式的具有创造性和创新特征的产业统统归结为创意产业,并据此认为在称谓上应以“创意产业”代替“文化创意产业”。笔者认为,这种泛化创意概念的做法对正确认识文化创意产业的内涵和特征是十分不利的。至少在现阶段,将创意界定于社会文化领域,将其与科学技术领域的创造和经济商务领域的创新区别开来,这对于发现和研究文化创意产业的独特价值、推动和扶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都是十分必要的,应保留目前文化创意产业的称谓,以突出创意的文化特征。
文化创意产业与文化产业界定
突出创意的文化特征,并不是要把文化创意产业与文化产业混为一谈,事实上,当代的文化创意产业之所以倍受关注,其根本原因在于创意本身,正是创意的巨大潜在经济价值吸引了人们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关注。各国在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过程中,通常会列举本国文化创意产业的范围,例如英国定义的文化创意产业就包括广告业、设计业、电影、表演艺术、出版业等10余种产业。北京市统计局划定的北京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包括: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旅游休闲娱乐;其他辅助服务等9大类。从传统的产业分类视角看,文化创意产业与通常意义上的文化产业有着很大程度的重合,这导致许多人把文化创意产业误认为是文化产业的一种新的表述。笔者不同意这种混淆文化创意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观点。文化创意产业不是传统国民经济统计意义上的产业概念,文化创意产业产生于新技术条件之下,是对产业链的分解重组,渗透于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与关键是创意,只是因为文化产业中的创意性活动更为直接、更为密集,才使得各国在沿用传统的产业分类概念来界定文化创意产业的范围时,将许多属于文化产业范围的完整产业包含其中。
从总体上看,文化创意产业所生产的产品可以分两大类:一类是消费性文化创意产品,即直接满足大众消费的文化产品,例如电影电视作品、电子游戏、文学作品、音乐及表演艺术等,提供此类产品的产业类似于传统产业分类中的文化产业;另一类则是生产性文化创意产品,即为包括文化产业在内的各产业提供中间产品,如剧本、服装设计、工业品外观设计、广告方案、软件等,这些属于相关产业的文化创意,为产业链中的重要乃至关键环节,但本身却不能用文化产业加以概括。
文化创意产业与产业的文化创意二者的关系
文化创意产业超越了一般的产业概念,打破了传统的产业界限,是对产业链中文化创意环节的提炼、分解与重组。文化创意产业已经渗透到从制造业到服务业,从文化产业到一般产业的所有产业之中,任何产业都会因成功的文化创意而获得价值的提升。那种试图沿用传统观点,将文化创意产业限定在某种成型的、完整的产业范围之内的做法,无助于我们对文化创意产业巨大价值的认识。
产业中的文化创意因素无所不在,并占据产业价值链的高端。产品设计、建筑设计、手工产品的制作、艺术品设计与制作、广告创意等等,创意活动与几乎所有的产业相关。发掘每一个产业中的文化创意因素,以文化创意来提升产品的附加价值,培育只属于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这不仅是文化创意产业的题中应有之意,更成为体现文化创意产业价值的关键。意大利的成功就是对这一观点最好的诠释。当物美价廉的“中国制造”因规模化生产和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而行销全球时,意大利制造业却利用自身优势,摒弃规模化的工业生产老路,以文化创意产业为基础,在汽车、时装、工艺品等工业设计、时尚创新及手工制作等方面闯出一条独特的发展之路,不仅使本国的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也使着眼于精细生产、个和高附加值的“意大利制造”在世界市场独树一帜。“中国制造”由于附加值较低,给中国的经济带来的贡献到底有多大,历来存在较大的争论,与此不同的是,“意大利制造”无可辩驳地推动了该国的经济复兴。
毫无疑问,产业中的文化创意才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认识到这一点是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的。在文化创意产业大行其道的今天,仍有很多人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价值存在疑问,其根源就在于没有重视产业中的文化创意因素,仅仅把那些能够提供成熟文化产品的产业(例如影视产业、出版业等)看做是文化创意产业的全部。以北京为例,对于北京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良好基础与有利条件,人们所持的观点是比较一致的,但对于文化创意产业能否成为北京的支柱产业则有很多异议,部分学者或政府官员认为,文化创意产业不可能象制造业,如汽车、钢铁等行业那样,在解决就业和贡献税收方面发挥巨大作用。笔者认为,之所以会有这种观点,主要是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认识存在片面性,忽视了产业中的文化创意因素。应该看到,文化创意产业是以文化为基础、以创意为核心,具有高渗透性的产业,可以与其他产业部门相互融合,促进产业的升级。将文化创意产业与传统产业对接,可以有效地提升产业的竞争力、提升城市的竞争力。作为国家的首都和政治、文化中心,北京的产业发展面临资源和环境的巨大压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则为北京走出目前的产业发展困局,创造首都经济新的辉煌提供了一条重要的路径。
参考文献:
关键词:文化创意产业;城市文化;知识产权;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9-00-01
一、文化创意产业与知识产权的关联性
文化产业,是文化可以作为生产要素进行生产的产业,是通过技术介入和产业化的方式制造、营销不同形态的文化产品的行业。
创意产业的概念,最早见于1998年英国的《创意产业路径文件》,该文件明确指出:“所谓创意产业,就是指那些从个人的创造力、技能和天分中获取发展动力的企业,以及那些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可创造潜在财富和就业机会的活动。”
虽然文化产业、创意产业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兴起和发展,并且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但是至今仍没有统一的名称和定义,其在美国叫版权产业,在西班牙叫文化消闲产业,英国重视“创意产业”的提法,日本一些国家却强调“内容产业”的内涵。
为此,英国经济学家John Howkins于2005年12月在上海举办的“上海知识产权论坛”上发言时说,所谓创意产业,就是一切利用人脑的创造力创造财富和就业的产业。他的这一观点,在于强调文化产业、创意产业的“文化”、“创意”成果,都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和体现。
目前,我国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认识应该说是学术界在原有文化产业、创意产业,以及相关产业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发展和完善的一个显著进步,是对文化产业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补充,也为政府进一步改善投融资环境,制定产业政策,实施市场营销战略、人才培养战略和国际化战略以及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等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理论依据和科学指导。
文化创意产业最大的特点就是推崇创新,是文化创造性与先进科学技术有机结合并体现高附加值的过程,是艺术的创造性成果与市场开发完美结合以实现价值的最高取向的活动。文化、创意能力,在某种意义上已成为国际企业竞争力的核心本能。尽管如此,如果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这种“核心”,也只能是“创意”的本身,甚至不会由“文化”、“创意”衍生出产品,或发展为产业。
关于知识产权的概念,是源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第(8)款的规定。随后又被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第一部分第1条所引用。上述两个国际法律文件对知识产权划定的范围,是当今世界各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立法基础和普遍通例,迄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法学著作、法律规范,乃至国际条约,都是从以上两个公约和协议所划定的范围出发,来明确知识产权概念和定义的。据此,知识产权是指:发明、发现、作品、商标、商号、反不正当竞争等一切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
文化创意产业与知识产权的关系,应该是文化创意产业行业标准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关系。因为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法律授权许可范围的保护,是在法律授权保护行业标准规范下的保护,因此,这种保护的程度必然受行业标准的规范和约束。
从知识产权法律的角度说,知识产权法只保护文化创意产业中具有人类创造特征的智力成果,其法律制度涉及文化创意产业中的知识产权的产生、获得、使用和维护。
二、文化创意产业的产生背景与经济学理
(一)城市创意产生发展的文化内升需求
文化创意产业就其产生的时代背景而言,是城市化进入中后期出现的一种新产业形态。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正处于从工业化中期向工业化后期,或从工业化后期向后工业化初期过渡的阶段,不少城市甚至同时具备两个过渡期的显著特征。这个阶段正是由工业经济主导向服务经济、知识经济主导转变的关键时期,城市经济结构的转型特征明显,产业结构调整面临的问题突出,矛盾尖锐,尤其是出现的以特大城市为代表的“巨型城市”、“都市圈”、“城市带”后,城市面临环境退化、资源短缺、设施紧张、传统文化缺失、道德败坏等诸多“城市病”。正是因为城市乃至整个人类面临的这些问题,无污染、可持续发展的创意产业才逐渐被人们所熟悉和接受,甚至成为某些代表性城市的支柱产业。在这个过程中,城市的功能、城市人的行为和城市文化业开始发生改变,向创意型发展。
(二)城市文化经济提升的产业经济特征
所谓文化创意产业,是由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两部分组成的,在概念上不可笼统称之。对文化产品的消费需求是创意产业兴起的初始动力,而创意产业是文化产业的源头和推手。文化产业主要服务于消费领域,而创意产业则服务于消费和生产两个领域,即生产过程本身也是可以当做一种创意商品出售,如动漫的拍摄和制作过程就可以让消费者付费参与和观摩。在产业属性上,文化产业带有一定的公益性和广泛性,而创意产业具有明显的逐利性,是针对明确的生产和消费群体的。在生产特征上,文化产业是规模化生产,注重标准化,而创意产业是小批量生产,注重差异化。文化产业强调国家和族群的普适价值和意义,创意产业是世界不同文化的杂糅融合。大量见诸媒体的创意园、各级各地政府目前正力推的文化项目和创意经济,应为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的结合,两者在实践中是密不可分的,从政策、操作规范等角度出发,明确一个项目是属于文化产业还是属于创意产业没有实际意义,本文也因此合称文化创意产业。 所以,如何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有效保护文化创意产业中的知识产权,是促进文化创意产业良性、快速发展的关键,也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知识产权是文化创意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参考文献:
[1]白庆祥,李宇红.文化创意学[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
[2]蒋三庚.创意经济概论[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
[3]石杰.文化创意产业概论[M].北京:海洋出版社,2008.
[4]尹宏.现代城市创意经济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
[5]李季.创意产业是产业结构调整的最佳选择[J].创意世界,2011(9).
创意产业在世界上已经发展得相当快,已经成为21世纪全球经济发展的未来趋势和关注焦点。实际上在上世纪90年代,著名的未来学家就在他的著作里指出,21世纪产业结构的调整由两个趋势,一个是文化产业化,还有一个是产业文化。这实际上就是创意产业的发展。
著名的经济学家霍金斯在他的《创意经济》这本书里面指出,全世界的创意经济每天创造220亿美元,这是上个世纪90年的,并且以每年5%的速度在递增。现在美国增长是14%,英国增长是12%。我们根据联合国贸发委的统计,2004年全球文化创意产业占GDP总量的11%,而且每年以10%的速度在增长。即使在金融危机的情况下也是逆势高速增长,所以发展创意产业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的新潮流,许多国家在经济转型当中都把此作为战略选择。
城市也面临着转型。过去可能是生产加工,然后逐步发展成为服务,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和创新。这样就要塑造一个环境,为这些产业的孵化提供良好的环境,也就是提供土壤,为发展壮大提供资金和环境支持。
在世界上,很多城市建立创意城市,以后是文化之都还是创意城市,都是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在全球竞争日趋激烈,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增强的形势下,城市转型要采取的战略和模式。这个战略和模式最主要的,过去依赖自然客体资源的发展专项着重开发人类主体资源,就是人的创造力,解放文化生产力,提高竞争软实力,从而实现持续发展的战略转型。
比如,最早实现工业化的欧洲,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提出“文化之都”概念,每年评选出一个欧洲“文化之都”,金融危机期间还是不断地评选。如2008年英国第二大海港城市利物浦经十年申请转型成为欧洲“文化之都”。2009年奥地利第三城市重工业中心林茨经二十多年的转型也被评为“文化之都”。到了2010年,中国的文化首都是德国最重要的煤炭和钢
铁工业基地鲁尔区,因为煤炭挖光了,钢铁逐步、逐步衰退,在这个情况下,鲁尔区逐步成为“文化之都”。
创意产业的概念最早是英国提出来的。因为英国也是最早实现工业革命的国家,他们也是最先提出发展创意产业和建设创意城市的国家。到现在世界大城市都是发达的创意城市,无论是伦敦、纽约、巴黎、东京都是独具特色的创意产业。200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始建立世界创意城市网络,为各个国家的城市转型发展助力,这是联合国教科文卫组织组织的。
现在我们全国有三个城市加入了这个网络,有深圳、上海是两个设计之都,成都是美食之都。所以创意产业的发展在世界上是由于人们的需求升级了,我们知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物质阶段得到了一定的满足,也就是越过温饱阶段之后对文化需求增加了,产品需求需要个性化、多样化和丰富、多样的形式,这样创意产业发展有了社会基础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为什么对这一块有需求呢?我们知道人类的需求可以分为三个等级:生存型消费、享受型消费和发展型消费,在享受型和发展型的消费都和创意产业密切相关。所以创意产业在这一块上,如果我们经过了温饱阶段进入小康社会以后,我们就要开始发展这一块,因为可以增加、扩大我们的内需消费。而转型当中,中国的方式转变很重要一块是扩大内需,我们只有发展创意产业提供享受型、发展型的消费,这样就可以扩大内需了。如果同样的服装、同样的皮包,享受型消费就要有一定的品牌了。
另外,创意产业的发展也得到科技进步的支持,那就是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现在信息技术的发展创造了崭新的艺术形式,掌上的数码对传统产业就带来一定的冲击。它还开拓了新型领域,比如说过去的出版业是纸质出版,现在是网络出版、电子书大量的出现。所以科技进步也支持了创意产业的发展。从这里就可以说明一下,我们从文化产业说到创意产业,
其实这当中的转变在于我们讲创意产业,更强调它和科技的结合,和其他产业的结合。在讲文化产业的时候,可能开始的时候比较局限在文化领域,现在大家也明白这一点,要真正做成支柱性产业,必须和高科技结合,必须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这样就提出创意产业的概念。因为我们知道创意产业就是要特别强调创新这一块。
科技进步使得创意产业的产品能够更适合在网络或者移动通信工具上进行生产、流通、销售、消费,这是科技进步领域对创意产业带来的支持。它不仅提供新的形式、新的传播渠道,而且它也带来很多新的消费形式。
创意产业在中国的发展
关键词:新媒体艺术;文化创意产业;体验经济;美学经济
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27-8122(2012)04-0071-03
一、引 言
2009年底,詹姆斯•卡梅隆再次以《阿凡达》骄人的票房,突破自己曾以《泰坦尼克号》创下且保持了12年之久全球票房第一的纪录。在第82届奥斯卡金像奖的角逐中,《阿凡达》获得三项大奖,“最佳艺术指导”、“最佳摄影”和“最佳视觉效果”。该片提供2D、3D和IMAX-3D三种制式,在中国国内,不仅出现了连夜排队抢票的景象,在一些没有IMAX-3D制式影院的城市,甚至出现了组团去附近城市只为看到效果最佳的《阿凡达》的“壮举”。这样的疯狂和痴迷,从现实的角度,展现了新媒体艺术的绝佳魅力。
新媒体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改变了传统媒体的传播形态、状态,二是增强了信息传送的互动性和即时性,三是实现了高科技、多技术、多媒介的融合。
而新媒体艺术以信息科学和数字技术为载体,以现代艺术为内容,以大众传播科学理论为纲领,将信息通过媒介的传播技术将科学与艺术的高度融合,应用到文化、艺术、商业、教育和管理领域,并且,以此对文化艺术本身和文化产业产生重大影响。
二、文化创意产业中的新媒体艺术元素
(一)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界定
文化创意产业这一概念的生成主要来自以英国为首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政策文件,因此带上了浓重的地方色彩,各自的概念界定往往与其国家本身的文化产业发展状况和认知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具有全球普遍认同意义的概念目前还未产生。我国近年来的官方文件,包括《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文化部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中,仍未采纳“文化创意产业”这一说法,而是保留了过去的称谓“文化产业”。
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教授、澳大利亚创意与创新重点研究中心研究室主任和项目主管、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知名文化创意产业学者约翰•哈特利认为,文化创意产业着力描述一方面在于创意艺术,这主要表现在个人才能上,另一方面在于文化产业即质量因数,这两方面的结合。它是近些年来在新知识经济范围内的信息通讯技术,就是我们所说的新媒体技术的语境下,它们在理论和实践中提供城市消费者交互式运用的概念[1]。
而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领域领军人物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金元浦认为,文化创意产业是在当今全球化条件下,以新媒体传播方式为主导,以艺术文化消费时代人们的精神需求为基础,以高新技术传播为支撑,以文化经济全面结合为自身特征的,国家、行业、技术领域交叉或创建的新型产业集群[2]。以上二位国内外著名学者对文化创意产业区别文化产业的认识中,都强调了新媒体技术和网络等新传播方式这类要素的创意地位。
而各国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分类也不尽相同。英国将其分为13类,包括广告、建筑、艺术品交易、工艺品、时装设计、电子出版、时尚、互动休闲软件、影视、音乐、表演、电视广播。 美国依旧版权分为4类:核心版权产业、交叉版权产业、部分版权产业、边缘支撑产业。联合国则分为传媒、卡通、电影、娱乐、网络游戏、旅游、文化、网络信息、音乐、戏剧艺术、艺术博物馆等。
(二)新媒体艺术的概念
新媒体艺术的先驱罗伊阿斯科特认为,连结性与互动性为新媒体艺术最明显的特征。它的表现形式包括:影像及互动装置、虚拟装置、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动画动漫、影视广告、网络游戏、数码艺术设计、数字插画、CG静帧、数字特效、DV、数码摄影等。新媒体艺术的表现形式非常多,但共通点就是被大众所接受的途径以及作品的直接互动,通过人的触摸、空间移动、声、光、电等的效果,参与到作品的创作中。新媒体艺术创作需要经过:联系、融入、互动、转化、展现这五个阶段。首先必须有人与装置之间的联系,并全身融入其中,而非仅仅在远距离观看,通过与系统和人产生互动,这将导致艺术作品与人的意识之间的转化,最后展现出全新的影像、关系、思维与效果。
将当代新媒体艺术与传统艺术相比较,其发展有着独特的时代背景。它已不再仅仅依赖个体艺术家的才华和灵感,而是依赖整个艺术创作体系、艺术传播过程及方式、艺术媒介手法与参与方式等的全面创新。图像时代、消费时代以及“数字化生存”是新媒体艺术发展的现实语境。
首先,图像成为人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和资源,对许多人来讲,甚至是最主要的方法之一。科技时代的图像主要集中于用声、光、电为载体的多媒体种,而不再集中于平面中的图像、文字等这类静态印刷物中。“当代艺术及文化正在变成一种视觉、听觉的感官艺术文化,而不再是平面的印刷文化,这已经是不容小觑的事实。”[3]
其次,当今世界消费主义的盛行,使得商品的价值已不只是其使用价值,人们消费商品,也可能是为了满足内心需要的符号消费、仪式消费等,消费也成为艺术活动的基本方式。艺术经纪人出现后,处于艺术家和群众之间,他们了解并熟悉艺术家,懂得艺术欣赏,自身又赋有很强的营销能力,清楚明白市场需求,最重要的是他们富有经验,可以通过消费的方式把艺术推向大众。
再次,MIT著名教授尼葛洛庞帝笔下的“数字化生存”时代已经日渐成熟,科技的发展引起传媒形式的变化,艺术的多媒体化以数量越来越多、类型越来越新颖的大众文化产品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为标志。通过媒介,文化艺术传播的速度更快,范围更广,效率更高。而且,媒介融入了艺术的创作的整个过程,真正可以成为艺术中的一部分。艺术传播与媒介技术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带来的语境的分离和重构,也让人们从根本上重新认识了艺术创作对生活的传统观念的反应。
(三)新媒体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现象
当今,数字媒体就像是文化艺术创意产业的发动机,它以IT 技术和CG技术为核心,极大地推动文化经济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影视、动漫动画游戏研发、广告、多媒体信息技术的开发与信息产业、建筑、工业、服装等一系列的艺术设计、系统仿真、图像分析、虚拟装置等领域,并涉及到科技、艺术、文化、教育、营销、经营管理等诸多领域[4]。
首先,分解文化创意产业,可以看到新媒体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文化创意产业可以分解为三组概念,即文化、创意和产业。第一,文化(包括艺术)传播借新技术革命下的新形态媒介,提高了传播效率,又增加了受众的审美感受,并通过“点击”、“复制”等形式,扩大了传播的接受范围和接受频次,增加了受众的“被卷入感”,从而,产生了新媒体艺术的最重要传播特点――交互性。第二,新媒体的使用使创作者的“创意”能够更大限度地发挥,因而,提高了作品“创意”的表现力。第三,新媒体的传播特点,带来了受众的数量激增,创造了更多的文化消费需求,使文化具备成为一个产业,并保持盈利性的必要条件。
其次,考察文化创意产业的分类,仍然可以看到新媒体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电影电视广告是新媒体艺术介入较快较多,也是进入大众视野最多的领域;动漫和软件开发业运用新媒体艺术的虚拟现实和交互性更多,并且发展主要依赖新媒体技术的个性;随着人们生活中电子产品的增多、闲暇时间的减少以及阅读习惯和获取信息习惯的改变,数字出版的兴起和发展正在日益增加与新媒体艺术的融合;而旅游会展业,在近年来更加注重新媒体艺术要素的融入,北京2008年奥运会和上海2010年世博会中,新媒体、声光电的运用给观众带来了大量的美感体验。
三、新媒体艺术之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复兴文化产业,保护文化遗产,提高文化商品的附加值
首先,与传统的文化产业相比,诞生于知识经济时代的文化创意产业更加强调创意的重要性,创意是其核心,并表现出多样性而非同质化、分众消费等诸多特点。新媒体艺术开放、自由、复制成本低的特点,能够充分考虑到受众个体喜好以及内心需要的相异,在提高其自主选择权的同时,有利规避了文化产业过去成本高、风险大这一缺点,并通过技术含量和知识产权的技术保护,保障了文化商品的使用价值。
其次,文化遗产作为地区人群民族认同感和归属感的重要中国的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27处,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数量丰富。我国目前是世界上拥有世界非物质遗产数量最多的国家,共4项,另外,我国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有1175项。物质文化遗产易被破坏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易保留的特点决定了这两者都需要借助科学技术,而在继续承担文化艺术传播功能的过程中,同时使自身被保护和保留。新媒体艺术的虚拟现实功能以及数字化保存方式可以在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和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贡献巨大力量,从而促进了文化的流传。
再次,新媒体艺术本身就是一种高附加值的文化商品,它将过去一味依赖创作者才华和名气或者物品历史的文化商品的价值,转嫁到技术带来的高附加值中,以可感互动的体验增加艺术文化产品的附加值,提高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意含金量,可以更加有力推动文化经济的发展。新媒体是文化艺术传播的重要载体,是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技术手段,是提高创意产业竞争优势的重要砝码。因此,融合新媒体技术与文化艺术要素的新媒体艺术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内容。
(二)实现文化创意产业推广体验经济与美学经济的载体
首先,新媒体艺术是文化创意产业实现一种叫“体验经济”的重要载体。“体验经济”即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服务经济之后的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所谓体验,就是企业以服务为平台、以商品为道具,以消费者为中心,从而创造出值得消费者回忆的行为。众所周知,商品是客观存在即有形的,服务是无形的,而创造出的体验是会给人留下记忆的。与以往不同的是,商品、服务对消费者来说都是外在的,但体验是主观存在,即内在的,存在于个人心中,是个人在身体、感情、意识上参与所获得的。没有两个人的体验感受是完全一样的,因为体验是来自每个人的感受与商品之间的互动所得的感情[5]。在这里,大致总结了5种体验,娱乐体验、教育体验、情绪体验、审美体验和情感体验等。新媒体艺术交互、虚拟的特点增加了受众的被卷入感,例如在四维影院中我们亲身体验到虚拟现实技术借助声音、音乐、光线、电子影像、机械互动装置、遥控器等多种媒体相结合,打造出幻真的虚拟世界。新媒体艺术带来的体验是借助数字技术,通过虚拟现实,使消费者得到沉浸感、交互性和构想性。
其次,新媒体艺术的低门槛对于美学经济的普及具有重要意义。美学经济指“立足于美学价值,通过向潜在消费群体提供审美服务产品(或将审美要素大量渗透到商品中),以提升商品的文化附加价值,使消费者获得审美愉悦为目的而获得利润的经济形态”[6]。美学经济的题中之义是强调艺术生活化,通过将美附着在能够更多接触到人们生活中的实用物品或商业服务,来推广美的体验,实现审美教育和审美享受的普及,从而达到文化艺术的“平民主义”,即平民美学。新媒体艺术使艺术生活化,艺术生活化是文化成为产业的基础。文化创意产业以商业形态给我们创造了一个更公平、更包容的文化语境的构建契机,就是在这样一种转向中将高雅,高端文化推向边缘、消解它的光环的同时,也将它们的泛化促使形成更加公平的艺术文化共享空间,以便大众容易接受、理解这些艺术文化层面的享受,这无疑可以使社会文化更快更好地整体进步。
四、结 语
新媒体艺术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兴起和发展提供了多种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文化传播与文化创意产业是中国可以尽快步入世界前列的产业类型[7]。我国在推动文化传播与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中,对新媒体艺术予以了多方面的支持和重视。2005年国务院出台《推进试点单位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若干意见(试行)》,有力地推动了电视数字新媒体的发展。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的规定,我国每个电视台每天必须播出超过10 分钟的动画片(省台要求30 分钟以上) ,其中60 %必须是国产片。国家火炬计划批复的全国唯一的以文化创意产业为主的专业集聚区,成立于2005年12月31日,这是北京市首批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之一;该基地还在2006年的首届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上光荣地被评为“最具投资价值的创意基地”。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在未来的发展中,还需要加强对新媒体艺术的研究投入以及一条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并寻找实现新媒体艺术商业价值和艺术价值的更多可能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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