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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因“一家独大”而长期饱受诟病的中国移动在社会上首份企业责任报告,似乎欲借此为自身“正名”。在这份报告中,中移动宣称,6年来公司累计上缴利税1670多亿元,创造直接和间接就业岗位230多万个;2003~2005年中国移动每年对GDP的贡献率达1.1%以上,对国民经济总需求的拉动保持在2.2%以上。中移动的这份报告也是国内电信企业的首份企业责任报告。
中移动敢于企业责任报告,这或多或少彰显了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然而,自以为企业责任意识很强的中移动,也许忘记了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强弱其实是要由社会来评价的,绝不是靠自己“报告”出来的。
企业作为社会这个“生物体”中的一个“细胞”,不仅具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内部责任,还应履行和实现应负的社会责任,即在以赢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履行回报社会、支持公益、救助贫困、参与环境保护等多种社会责任。这种社会责任具有很强的外部性。但这个社会责任又并非外部强加于企业的,而应该是“内生”于企业的“经济目标”之中的。中移动近年来的高速发展、高额利润是其内部经济目标实现得好的表现,当然从客观上讲,也发挥了拉动GDP、带动就业、驱动税收增长等社会效应。
作为市场经济中的纯竞争型企业,如果它能够利税齐升,且履行了必要的社会责任的话,相信社会会认为这个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不弱。但是如果换成一个带有垄断性质的企业来说,纵然它的利税再高、安排就业再多、拉动GDP再大,老百姓也不会就那么简单地认为这个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就强。不是老百姓在拿两把尺子衡量企业的社会责任,而是垄断企业的利润来得太容易,甚至带有“压榨”的性质。正是如此,在垄断企业把利税之高作为炫耀自己的企业责任意识是何等的“佼佼者”之时,实际上在无形之中加重了社会对这个企业的反感。这次中移动拿出自己在支持农村通信建设、慈善和环境保护等公益活动中的社会责任来作表现,本来也不是什么坏事,而不明智的地方在于,硬是要把老百姓嗤之以鼻的高利润等作为头等功来向社会报告,能不激起老百姓的反感才怪!
企业作为企业公民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这是世界知名企业的发展动向,也是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近年来,在世界企业社会责任浪潮的冲击下,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逐渐觉醒,包括中移动在内的半垄断或纯垄断企业也在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不过,这些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到底是强还是弱、是大还是小,社会自有成型的评判标准,老百姓心中也有一杆秆。如果哪个企业硬要说自己的社会责任是多么的强,社会是不会轻易地接受的,除非它能拿出令人信服的实践。
论文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浅析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
古典学派和自由主义学派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就是获得最大的利润”的传统经营观念很容易误解或曲解企业社会责任的价值,这一阶段的企业社会责任观有待补充和扩展。根据经济学家弥尔顿·弗里德曼的观点,我们应该以历史的视角,来看待这一传统的社会责任观有其合理的内核,但由
现代企业契约理论认为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企业是在契约的基础上结成的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制约与利益调和的关系体,而契约理论的前提仍然是产权理论。在企业产权明晰的特征下,以物质资本所有者为核心,以产权基础上的契约关系为纽带,以企业行为影响为判断标准,企业主体的独立性行为对契约关系及交易关系中各个体利益及外
经济学对外部性问题的研究,有助于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意义的思考。科斯定理给出了这方面最著名的结论。根据科斯定理,无论最初的权利如何分配,如果私人各方可以无成本的就资源配置进行协商,那么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私人市场就将总能解决外部性问题,并有效配置资源
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者们一直致力于探索超出经济目标以外的企业行为目标的努力杂志网。韦斯利·K·米切尔强调理性经济决策,把经济决策建立在人类行为理论的基础之上[17]。米切尔认为,经济学是一门研究人类行为的科学。通过使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分析与制度分析相结合,道格拉斯·诺斯解释了社会制度如何影响经济决策,而经济决策又如何改变着社会制度[18]。事实上,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一种制度,这种制度从企业“创生”之初就存在了。代表企业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中所有利益相关人的利益,被以企业制度的形式约束固定下来。在固化了的企业制度中,企业经济责任、法律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
管理学一般认为“权力”与“责任”是对等的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不需要承担责任的特殊权力实际上是极少有的。泰勒、韦伯、法约尔、巴拉德等管理大师都讨论过企业权力问题[19]。一般而言,在企业内部一般存在法定权力、利益诱导权力、处罚权力、技术权力和个人魅力五种权力。而在企业外部,企业对政府的权力和企业对社会的权力一起构成了企业的“外权
对于企业内部来说,法定权力是企业因拥有资本而由企业法或公司法规定“与生俱来”的权力,企业行使法定权力必须承担对股东的责任。同时,企业也因为拥有资本而雇用职工、生
而在企业外部,企业对政府的权力是由企业对政府的义务为基础而获得的。企业向政府纳税,自然就取得了政府“保护企业”的权力杂志网。这些权力包括企业财产安全、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不受干扰和破坏、参加公开透明的市场竞争并拥有一个有序的竞争秩序、依法进行民事诉讼并获得合法权益保护等。企业对社会的权力也是由企业对社会履行的义务为基础而获得的。包括企业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而获得消费者的喜爱、对社会公益事业的关心而获得公众好评、对社区的建设而获得良好的社区环境、对员工关爱而获得员工“忠心”、对各利益相关者诚信而获得“有效合作”等。相反,如果企业不承担对政府的纳税之责、不顾及社会责任,那么企业对社会、国家的影响作用将会带来很大的负面性。例如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跨国公司利用其灵活的“内部定价”机制,规避所在国的关税约束和其他市场监管行为、企业使用童工进行“血汗工厂”生产、企业破坏生态环境等。当企业不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时,国家和社会也将剥夺企业相应得“外权力”,企业必将受到国家法律法规或社会公众无情的制裁。值得注意的是,企业的“外权力”虽然在一定时期是相对稳定的,但从一个历史发展阶段来看,随着政府“善治”体制逐渐建立,企业对国家的义务呈现缩小之势,而国家对企业的服务质量却不断提高,但从根本上讲两者间仍然是对应关系。另一方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企业对社会的责任却呈现扩大之势,主要是由于原来的基础较差,企业对社会的责任覆盖面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对企业的要求。
产产品、采购原材料、半成品、借款等,因此需要支付工资、对消费者、供应商和银行等负民事法律责任。这些都可以概括为企业为生产经营需要而对利益相关者承担的责任。
力”杂志网。有时企业对政府的权力大,有时企业对社会的权力大,但企业对政府和社会的权力之和在一定时期内基本上保持稳定性。但在企业“外权力”之外,企业还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而却没有与之相应的权力区域,也就是企业权力“鞭长莫及”之处,也就是企业权力与责任的“差域”。任何的企业都希望“差域”的面积越小越好。
管理学分析
责任和社会责任之间所形成的制度关系处于一种纳什均衡状态。纳什决策可能被选择的原因是纳什系列决策是相互的、最好的、拥有战略稳定性的决策[19]。没有企业仅仅改变自己的决策就可以做得更好。事实上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这种均衡结果是一种非合作博弈的结果,在这一博弈过程中人们往往选择放弃社会责任的行为理性。而且这种固化的企业制度变迁具有“路径依赖”性。所以,今天当人们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之后,人们要改变企业放弃社会责任的行为“惯性”也是不容易的。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
杂志网。不过,“无成本地就资源配置讨价还价”实际上是很困难的。虽然外部性往往使市场没有效率,但解决这个问题并不总是需要政府行为。在一些情况下,私人市场中的外部性也可以内部化。例如,有时外部性问题可以用道德规范和社会约束来解决。
界环境均会造成非平等性或非对等性影响。因此,从企业行为主体的角度和企业产权控制特征来看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为企业对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企业对环境的责任、企业纳税的责任、企业捐款的社会责任、企业自身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等。
于现实的经济世界要实现完全自由竞争还缺乏很多条件,市场制度虽然是不可替代的,但仍有不足之处。而且整个社会的各项制度也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制度间的闭合链条关系更重要,正确而全面的理解企业社会责任的真正内涵及其深刻意义,才是企业社会责任落实的前提基础。
经济学分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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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责任报告;利益相关者理论;信息披露
随着人类社会不断前进,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企业的规模在逐步扩大,对人类社会生活的影响也在日益增加。所以,社会公众普遍期望企业能够担负更多的社会责任,能为社会生活带来更多的积极变化。但是,在社会生活中不断爆出企业为了追求高额的利润,而不顾环境的污染、损害员工的权益、生产出有危害的产品,企业无视社会责任的行为已经逐步成为了公害,强烈要求企业将自己的行为要主动置身于公众的监督之下进行。近几年来,全球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政府、社会公众越来越关注企业履行社会义务的情况,社会责任报告的定期将是企业不可回避的一个义务。
据统计,全球已有2000多家大型企业和机构和编制类似的报告。目前我国也有许多企业了社会责任报告,一系列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体系和制度也初步建立起来了,这对我国社会责任报告的发展有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在社会责任报告中还没有统一的报告形式、内容和计量标准,导致各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缺乏一致性和可比性,严重妨碍了利益相关者从社会责任报告中提炼出对自己有用的信息,影响了社会责任报告的利用价值。由此看出,当前企业编制的社会责任报告对社会的影响力不大,所披露的信息价值也不高,故许多方面还需继续研究,理论体系也有待完善。
一、社会责任报告理论基础及评价
构建社会责任报告体系的理论基础有两种主要观点:一是根据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的不同信息需求,而构建满足利益相关者信息需求的社会责任报告;二是基于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个目标,将企业为实现该目标而做出的具体内容披露出来的社会责任报告。对于这两种理论体系,笔者比较认同前者,即是基于利益相关者的理论。因为后者基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而披露社会责任报告,这对企业本身没有太大约束力。报告首先是一种人与人之间信息交流的工具,是不同主体之间沟通的桥梁,披露信息的出发点不是为了完成一个任务而走一个过程,而是实实在在地将企业的真实情况向大众披露。如果公布报告的出发点不是为了报告的使用者,那么这种报告必然不会受到使用者的关注。
虽然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是基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理论而构建社会责任报告,但结果不如人意。有些企业打着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幌子,在社会责任报告中不断粉饰,浮夸所做出来的社会贡献,更有甚者虚列社会贡献。同时,对企业在有些方面给社会和公众带来的损害在报告中不作披露了。可见,这样的社会责任报告,对于信息使用者、利益相关者毫无意义。如果从利益相关者对信息需求来构建社会责任报告,企业就会出现另一种不一样的态度。企业会为了满足利益相关者的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不断丰富自己披露的信息,尽可能地让利益相关者获取对自己决策有用的东西。同时,利益相关者也会针对企业披露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要求,促使企业不断改进、升华自己的社会责任报告。这样,社会责任报告无论是实务价值和理论体系都将得到长足的发展:实务价值会逐渐升高,理论体系也会越来越丰富。反对者认为,在基于利益相关者信息需求上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仅仅是被动地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求,而不能积极地投身到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中去。事实并非如此。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已经在社会生活中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我们已经可以认为社会整体就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那么企业为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的改进都需要做出努力,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出来的信息才是更为详尽的。也只有在社会全体大众的监督之下,企业才会将一些负面信息披露出来。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求。而且,企业和利益相关者之间还会形成良性循环:利益相关者督促企业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并将信息详实地披露出来,企业也会为了更好地满足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和自身利益需求而更加努力地做出最大贡献,将贡献信息如实披露。利益相关者在获得自己需要的信息后,会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企业做出更大的贡献,把信息对外后,就能更好在社会上获取更多对自己有用的资源。其实,这样最终还是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个根本目标。
二、现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存在的不足
(1)报告披露内容无统一规范。社会责任报告的概念其实一直都是争论的焦点,致使我国将社会责任报告作为自愿披露信息,所以国家还未出台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来对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进行一些规范和约束。这样就导致各企业披露出来的社会责任报告信息种类、数量、质量都参差不齐,缺乏一致性和可比性。各企业所的报告都在描述自己所做的贡献,完全不考虑利益相关者是否需要这样的信息。而且还可以看到在报告中企业的有些行为能否作为贡献来披露都值得商榷。究其原因,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企业披露对社会的责任贡献,所以企业就采取有贡献则大书特书,无贡献就避而不谈的策略。这样各企业编造的社会责任报告就完全不统一、不规范,相互之间就毫无可比性可言。(2)报告形式重于实质。很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仅仅是出于随大流,是出于自己的声誉需要而将信息披露出来。特别是同行业的企业,在了解到竞争对手已经了社会责任报告,如若自己不可能会丧失一些争取社会资源的主动权。在基于这种出发点的情况下,多数企业是被动披露一些无关紧要或虚假的信息,这必然是质量低劣的社会责任报告。这种社会责任报告看似将该披露的信息披露得非常的详实,其实都是一些无关紧要、对信息需求者并不具有判断企业形象、为投资或合作做参考的价值的信息。因为这些企业是追求报告形式上的合理,但是他们忽略了报告本身的作用是用来与其他组织和个体沟通,忘记了报告是用来将自己的信息真实完整地传递给公众的目的。(3)信息的真实度和完整度不够。目前还有很多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主要是以表彰自己在一段时期内的出色贡献为主,在其洋洋洒洒的行文中充满了对自己的溢美之词。但是,当我们认真读完报告后发现,真正称得上贡献的指标为数不多,能满利益相关者需求的信息更少。很多企业披露出来的社会责任报告是不完整的,所涉及的有效内容很有限。真正有效的社会责任报告,最基本的应该体现企业在股东、债权人、员工、政府、环境、消费者六个方面的贡献,而且要强调的是这才是最基本的。在报告的真实度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到还是有些缺陷。我们认为这些报告仅仅是企业为了粉饰自己的行为的一种虚假信息披露。而且,在这里还要强调的是,大部分企业在社会责任报告中都是采取报喜不报忧的态度。在有贡献的方面就浓墨重彩、大书特书,而自己没有贡献的方面就尽量回避。特别是企业对社会的某一方面其实是有损害的,起负面效应的,企业根本不对外披露,只让社会公众看到它积极的一面,不会看到它消极的一面。社会责任报告是对外披露企业与社会之间互动结果信息的工具,而非对企业自己的表彰书。
三、完善社会责任报告的建议
(1)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企业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尚属自愿披露,没有任何国家机关来对其这方面工作进行干预,导致了企业本身对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采取一种无标准的形式。由于没有任何法律来说明社会责任报告的标准,所以各企业的报告也就不具有统一性和可比性了。利益相关者根本无法从这些报告中发现到底哪些企业是对社会有价值的,哪些企业应该被社会所淘汰。建议我国立法机构开始逐步重视社会责任报告,修订相关的法规来对现在无秩序状态进行规范,如制订报告的格式和标准,实质就是告诉企业在披露信息时应该怎样做,不能怎样做。(2)加大对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宣传力度。目前企业对履行社会责任以及将相关信息的披露都存在着理念上的不清和理解上的不足,所以导致了社会责任报告形式的千差万别。如若不在观念上进行统一,报告势必也将不具有可比性。为此,可以在概念上、观念上对企业进行一些宣传,让它们认识到什么是社会责任报告,基于什么样的目的来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的用途是什么,怎样来披露完整的社会责任信息,并且要明了社会责任报告的主体、时间范围。让企业接受正确的社会责任报告理念,用正确的理念来引导企业披露出有价值、高质量的社会责任报告。(3)设立机构对各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质量进行评审。社会责任报告质量不高的原因还在于它属于自愿披露信息,而自愿行为如果没有一些外在的监督,就会导致每个企业自由发挥,甚至披露虚假信息。设立机构来对社会责任报告质量评审就是为了对企业的报告的质量作出公正评价并判断其相应的质量等级,以此不断督促企业完善自己的社会责任报告,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更为重要的是,有了机构来监督企业的信息披露行为过后,企业所披露的信息的真实性就有可能提高,不会随意将一些难于查证的虚假信息当作社会责任信息来披露,为自己歌功颂德。(4)研究制定示范性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有不少企业现下对社会责任报告仍持观望态度,他们并不清楚披露真实、规范的社会责任信息能够给企业带来什么样的益处,能够给社会的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我们认为应该对广大企业推广社会责任报告,在各行业都树立行业之中的标杆,鼓励其它企业向它学习。其实在一个行业内有一个企业认真、负责的披露了社会责任信息,并且获得了相当的扶持政策,受到社会大众的青睐,自然的其他企业也会效仿,将自己的社会责任信息如实的向社会公布。所以,可以考虑积极利用示范效应,让更多的企业都愿意披露出有质量的社会责任信息。
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实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已成为一个大体形势。但是,如果只注重经济利益,而不关心社会责任,势必会给整个社会带来巨大问题。社会责任报告起到的作用就是促进企业与社会之间的信息沟通,加强社会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管,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如若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不高,内容虚假或形式不规范,那么这样的社会责任报告在实务上是没有多大价值的,起不到企业与社会良性互动的作用。所以,我们应该更深入地对社会责任的相关理论进行研究,完善社会责任报告,提高社会责任报告实务价值。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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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业内人士分析,将会有越来越多直销企业跟进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而在社会责任报告内容方面,南方李锦记强调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的“世界通行证”,并将企业的自身责任形成一种企业文化;而安利则强调了企业的创办理念和社会责任相融合,两者的共通之处就是企业责任与社会责任高度融合。
南方李锦记抢得头筹
10月10日,南方李锦记在其官方网站率先《南方李锦记2007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并在网站上提供了电子版下载。这是南方李锦记首次社会责任报告,也是直销企业首度在中国社会责任报告,身为民族企业的南方李锦记率先抢得头筹。
一天之后,安利在北京也了《2008年安利全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这同样是安利在全球首次社会责任报告,时间上的巧合也让人意识到直销企业对社会责任的重视已经形成了共识。
值得一提的是,在10月7日~10日举行的新加坡13届世界直销大会上,举行了直销企业社会责任专题报告会,这说明世界直销企业已越来越重视企业的社会责任。对此早有充分准备的南方李锦记正是在大会举行期间的10月10日正式了社会责任报告,而安利则在大会结束后的第一天了社会责任报告。
以此为契机,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南方李锦记与安利率先实质上树立了一个新的标准。
10月27日,记者已经拿到了南方李锦记印刷版的社会责任报告,浅蓝色的封面背景,上面印着长着绿色植物的“地球”。南方李锦记对社会责任的要求是向世界看齐,并以世界通行的规则来要求自己。
南方李锦记内部人士向记者这样解读这份颇具意思的报告,“我们在之后才知道这是业内第一家正式的社会责任报告,但这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我们希望这份责任报告能引起更多企业的共鸣,能有更多的企业加入到这个行业中来,如果整个行业对社会责任的重视有了更好的共识,这有利于提升行业的形象和促进行业发展。”
为什么是世界通行证
在南方李锦记社会责任报告里面,有一段写在报告前面的话,“‘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企业的‘世界通行证’,在中国,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披露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的工具,是企业发行社会责任的综合反应。直销企业更需要社会责任……”
南方李锦记在用世界企业的准则来衡量自己,据该报告统计,“在2000年,69%的企业计划增加他们未来对社会问题的投入;2002年,《财富》全球250强企业中,就有45%了环境、社会或者可持续发展报告……”
而在中国,据《WTO经济导刊》的不完全统计,2006年有19份关于2005年度的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向社会。2007年有71家企业了2006年度报告,截止2008年7月10日,在中国可持续发展报告在内的综合性非财务报告公司数量已达到144家,它们累计的报告数量超过170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速度明显加快,南方李锦记现在也成了其中一员。
当然,南方李锦记要做的还不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标准,还从理性上思考了社会责任与企业发展的关系。根据“2008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公众调查”中显示:只有6.7%的消费者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作秀”,73%的消费者认为消费行为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关系密切,40.06%表示非常在意企业的社会形象,96.6%的消费者在同等条件下倾向选择社会形象较好的企业产品。
在报告的前面,南方李锦记重点思考的是一个企业本身的属性,那就是企业的社会责任本身就是与生俱来,南方李锦记要做的就是成为众多积极发挥企业社会责任的一员。
而在报告的后面,南方李锦记考虑的则是身为直销企业的独特性,因为在南方李锦记看来,直销企业在发挥社会责任方面更有先天优势。据“世界直销协会联盟”的“2007年直销市场企业社会责任调查报告”显示,2/5的直销企业(37%)在公司成立之初就开始参与慈善公益事业,以体现公司创办者和员工的价值观。
直销企业总是更积极发挥社会责任的另一客观原因是直销企业先天比传统行业更难获得认同。南方李锦记认为,直销无店铺、面对面的“奇特”销售模式容易引起消费者信任的缺失,且“过度热情”的销售方式更使这种现象“雪上加霜”。因此,直销企业更需要通过彰显企业经营者的价值观,透过表达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来引发消费者的共鸣,迅速建立“好感”和信任,提升直销行业的社会认同度。
解读社会责任报告
70页全彩印刷的《南方李锦记2007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拿到手上显得厚重,更厚重的是这份社会责任报告浓缩了南方李锦记15年来的社会责任实践和社会责任观,亦是南方李锦记自身企业文化的一次巡礼。
而这份报告,通过对2007年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回顾、总结,将南方李锦记15年来沉淀、积累与实践的社会责任提炼出来,浓缩在这份《南方李锦记2007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之中。
据报告披露,这份报告从2008年1月开始,到9月完成。“全公司各个部门参与,同事们在参与过程中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也得到了提高”,一位参与报告编写的南方李锦记员工告诉记者。
南方李锦记董事长李惠森表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必须承担的,而不是可有可无,或者有了条件才去做的。这份责任,与生俱来,随着企业的发展不断加强,这份不断加强的责任又推动和引领着企业更快速、更持续地向前发展。”
李惠森是南方李锦记的创始人,他的理念同样也是南方李锦记企业社会责任观形成的核心,在报告中,南方李锦记首次提出了其企业社会责任观:
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企业对于持续发展、永续经营的一份承诺;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发展环境,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企业必须做到,更要做好的事情;企业的社会责任不仅表现在对顾客、合作伙伴、员工、股东方面,更表现在对社会、环境资源负有责任;不仅考虑企业自身的发展,更要考虑与社会的相互和谐,共同发展;不仅关注目前承担的责任,更关注未来持续创造的责任。
在此基础上,南方李锦记再次强调了企业价值观的核心――“思利及人”是南方李锦记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出发点和文化内涵。
关键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启示
一、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概述
(一)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涵和外延
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企业传统的价值观和责任观正在发生转化,企业社会责任成为企业经营存续日益重要的组成部分。卢代富(2001)认为,企业责任包括企业经济责任和企业社会责任两种,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在经济责任之外所承担的责任。
企业是一个商业组织,它的目标是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在谋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福利的义务,是对股东利益最大化这一传统原则的修正和补充。因此,企业社会责任活动是企业在经济责任之外所承担的责任,它包括法律规定的活动和企业自愿从事的伦理活动。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内涵是指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直接相关的信息。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所包括的具体内容,即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外延,来自不同国家的研究者所界定的范围有所差异,但是,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基本包括如下六大类:环境、能源、雇员、社区、产品与服务、其他。
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应该包括以下6大类共17小类的活动:
1、环境问题类:污染控制、环境恢复、节约能源、废旧原料回收、有利于环保的产品、其他环境披露;
2、员工问题类: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培训员工、员工的业绩考核、失业员工的安置、员工其他福利;
3、社区问题类:考虑企业所在社区的利益;
4、一般社会问题类:考虑弱势群体的利益、关注医疗或教育或公共安全等、公益或其他捐赠;
5、消费者类:产品质量提高;
6、其他类:考虑银行或债权人的利益。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
1、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受传统思想和观念的影响,我国许多企业经营者将企业看成是纯粹的经济个体,追求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片面地追求企业经营的内部效益及经济价值而忽视其外部效益及社会价值,没有将其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维护社会整个利益。
仲大军(2002)认为:当前我国企业最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无视自己在社会保障方面应起的作用,尽量逃避税收以及社保缴费;二是较少考虑社会就业问题,将包袱甩给社会;三是较少考虑环境保护,将利润建立在破坏和污染环境的基础之上;四是一些企业提供不合格的服务产品或虚假信息,与消费者争利或欺骗消费者;五是依靠压榨企业职工的收入和福利来为所有者谋利润;六是缺乏提供公共产品的意识,对公益事业不管不问。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第一,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必然要耗费额外资源,有悖于传统的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第二,在我国,违反《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的成本较低,违法成本远远低于违法所获得的收益。地方政府一味追求经济发展,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致使很多违反《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的企业得不到惩罚,有的企业得到的处罚更是少的可怜。
2、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意识还有待提高。目前,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与实践还处于起步阶段,我国还没有建立相对完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虽然截止2007年3月,已有14家大型国有企业和2家民营企业公布了社会责任报告,但与西方跨国公司相比,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还存在差距。美国《财富》杂志2006年11月公布的“2006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排名中,在榜单中位居倒数前两名的分别是中石油及国家电网公司,原因就是它们没有及时披露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而此项排行榜中进步最大的是大众公司,由2005年的56位上升到2006年的19位,而进步的原因是该公司第一次公布了一份综合CSR报告。事实提醒中国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更要重视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与沟通,在提升国际可比性、完善社会责任指标体系等方面做进一步改进。
二、德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
(一)德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
在德国企业的年度报告中,除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审计报告之外,还有一个部分是股东报告,它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在报告期间内企业内部和企业外部所发生的重大事件;第二部分是就是“社会报告”(即社会责任报告),包括雇员信息、环境报告等信息。德国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是十分详细的,下面是不同种类的德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基本情况:
1、雇员报告。法律要求企业管理层向雇员代表提供信息,最重要的一个法律是1972年《工作章程法》,该法第43段规定,企业管理层至少每年一次向雇员代表报告企业的雇员政策、社会政策、经济状况和公司前景,如果涉及企业机密,可以不披露相关信息。该法第110段还要求,关于经济状况和公司前景的更加详细的信息要向雇员经济委员会报告。此外,该法的第90段、第92段、第97段要求雇员代表或者雇员委员会要了解雇员计划、公司投资、培训情况;1965年《公司法》第90段和110段要求:在企业的监督委员会中也要有雇员代表,除了董事会的日常报告之外,雇员代表可以不定期向董事会要求获得相关的信息。
2、环境信息。企业的环境信息要向政府强制报告。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最基本的法律是《工商业管理条例》(Gewerbeordnung)的第16段,其内容部分被1973年《环境保护法》所取代,该法律要求企业预测污染、进行污染登记、进行技术研究与开发来减少污染等。
3、其他信息的披露。除了雇员报告和环境信息,其他信息的披露是自愿的,例如,Brockhoff K.(1979)的研究使用了296家样本中,只有7家公司报告了慈善捐赠的情况。但是有110家公司报告了研究与开发活动。这说明尽管是自愿披露,研究与开发仍然受到极大的重视。
(二)德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形式
Dierkes M.(1979)描述了德国企业所采取的三种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形式:社会责任报表、传统报告、目标社会责任报告。
1、社会责任报表。该份报告是以货币形式报告了企业在反对污染、雇员关系、与一般大众的关系等方面所发生的成本和获得的收益。而近些年来,使用社会责任报表的德国公司几近消失,其原因是没有大家公认的对社会福利的计量方法、指标体系。
2、描述性报告。描述性报告是更加谨慎的方法,通过收集信息,然后定期或者不定期公布这些信息。这是德国企业最经常采用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式,几十年来,德国的企业就是这样收集不同种类的数据,以社会报告的形式对外披露。这些数据中仍以雇员信息的披露最为全面,有关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其他方面的信息现在正逐渐地进入到企业社会报告中来。这个方法的缺点是没有考虑特定报告使用者的需求,企业只是提供可以收集到的尽可能多的社会责任信息。
3、目标社会责任报告。这种披露形式除了对企业所从事的社会责任活动进行详细披露之外,还详细列示了企业未来的社会责任目标,该模式被称为“目标社会责任报告”。德国Metro公司在2006年的社会责任报告中不但详细描述了公司在环境、社会问题、雇员等方面的贡献;还列示了公司在未来几年的社会责任目标。
目标社会责任报告的优点是该方法的目标很明确,例如,降低污染排放量的具体数字很容易定出一个目标,而不用对这些污染排放所产生的社会影响进行计量,因为企业已经成功地降低了污染排放数量更容易使人了解企业在环境方面所做出的贡献,而对污染排放的社会影响进行计量的方法则会导致大量的争议。通过对比不同公司之间的目标和所报告的结果就可以知道其社会责任活动的差异。
(三)德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民间推动力量
德国的社会报告披露是自愿的,为了增加可比性,在1976年,由7家大型德国公司组成的一个研究小组探讨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标准化问题,在1977年4月,了社会责任报告指南,指南对报告所使用的术语、指标、形式都提供了建议。对于披露所采取的形式,指南建议使用增值表、社会报告、社会账户3种形式。当然,这个小组的研究结论并没有被众多的企业所使用,德国公司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时采用的方式仍然是多元化的,例如,社会资产负债表、社会利润和损失表、企业与社会的关系报告、社会报告等。
三、对我国的启示
第一,推动我国企业责任信息披露框架的建立。制定部分重要信息强制披露的规章制度,然后继续鼓励其他信息的资源披露框架。披露框架实施的关键在于政府,政府在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体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目前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欠佳,因此,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积极性不高,这就必须利用政府强制力进行推广。我国可以借鉴德国经验,通过立法,或制定披露准则,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分层次地由上市公司开始强制披露,随后向其他企业推广。对于某些对社会公众有重要影响、共通的信息实施强制性披露。其他信息则通过相关激励措施鼓励企业自愿披露。
第二,继续鼓励企业的自愿披露。建设“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观对企业提出了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社会越来越关注公司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有必要鼓励企业积极披露公司社会责任信息。从德国经验不难看出,新闻媒体,政府的态度、媒体的宣传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是有一定促进作用的。例如,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6年9月25日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该指引鼓励深交所上市公司建立社会责任制度,定期编写社会责任评价报告,并与年度报告全文同时在指定网站上披露。该“指引”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能够出台类似的指引,将使得我国上市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走向强制披露的阶段。
第三,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披露信息的审计。信号传递理论认为,当市场面临“诚信”、“社会责任”危机时,履行社会责任好的企业自愿披露那些可靠的、能增加利益相关者对企业未来前景信心的信息.可以展示企业强大的实力和美好的前景,能保持企业在投资者和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和公信度。企业的价值会得到提升。例如,中国电网公司已经以独立报告的形式开始本公司的《2005社会责任报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等企业也表示要定期更多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但是,这些未审计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使公司有机会夸大事实情况,这将限制报告的有用性。因此,借鉴德国经验,加强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审计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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