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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粮食生产 粮食安全 影响因素
1994年,美国世界观察研究所所长布朗预测到2030年,我国粮食供求之间将出现巨大缺口,即出现“粮食危机”。“粮食危机论”,凸显粮食安全的重要性。我国粮食产量自1949年以来,总体呈上升趋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较快,但各阶段存在较大的波动。本文将对影响我国粮食安全的影响因素进行探讨,以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我国粮食安全的影响因素
粮食生产变化是多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与粮食安全紧密相关,因而分析影响粮食安全的因素是十分必要的。粮食安全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既受现有粮食生产能力影响,也受潜在粮食生产能力的影响;既受国内因素影响,也受国际因素影响。影响我国粮食安全的因素有以下几点。
1.耕地与种粮面积减少。我国耕地总量下降速度很快,耕地总量难以实现动态平衡。1992-1997年,耕地平均每年减少410万亩,2000年减少244.4万亩。同时,生态退耕的面积也比较大,其中2000年就退耕1144.2万亩。而土地作为农业生产的首要要素,耕地与种粮面积减少对粮食安全影响巨大。
2.水资源及基础设施制约。我国水资源的特点是总量大,人均占有量少,人均水资源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水资源的年际和地域分配不平衡。我国灌区每年就缺水300亿立方米左右。在北方的一些缺水地区,水资源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同时,我国农业基础薄弱。灌溉设施特别是节水灌溉设施缺乏,抵御灾害能力很弱。
3.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是因为粮食比较效益低,农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民作为理性经济人,从事粮食生产的机会成本很大。而且我国素来有“务农者乃末流”的观念,真正较为优秀的人才往往不屑于涉足农业生产。农业可以说是我国人才资源支撑最为薄弱的产业。
4.农业科技投入较低。在过去的20年间,我国共培育出40多种农作物,近5000个高产、优质、抗性强的新品种、新组合。仅研究和推广杂交稻一项,20多年累计增产粮食2.4亿吨。可见科技投入的巨大作用。但我国目前农业科技开发还主要是由政府有关部门及科研单位承担,农户自己的科技投入还很少。
5.粮食流通及粮食储备体制尚待完善。我国粮食市场的发育程度比较低,效率不高,主要存在三点问题:(1)是中央储备近年来变化不大,未建立起灵活有效的调控机制。(2)是地方粮食风险基金没有到位,粮食储备没有达到粮食安全的要求。(3)是储备的粮食在品质和品种上难以满足市场的需要。
6.粮食进出口和国际因素对我国影响增大。在wto规则运行框架下,我国的粮食安全已越来越受到国际投机资金及发达国家粮食补贴等产业政策的影响。我国近年来向美国等国进口了大量粮食,目前尚处于合理范围,但若我国粮食产量下滑严重,在粮食上受制于人将对我国经济、政治等各方面将产生不利影响。
二、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的政策建议
我国粮食生产受政策影响显著,粮食生产政策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因而必须进一步注重粮食生产,进行政策和体制的创新。针对制约我国粮食安全的影响因素,政策方面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进行农村土地制度创新。土地制度创新是政策创新的关键点。“应建立以土地产权有效分离为基础,以现代农户家庭经营为载体,以生产专业化、经营农场化为内容的现代农村土地制度”。一方面应继续推进农村市场化改革,促进土地经营权合法流转,引导建立适度规模的小型农场,促使土地向有意愿且有能力的生产者集中,从而提高农业的生产率和利用率。另一方面,需实行严厉的耕地保护政策,死守“耕地红线”。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1978-1996年的18年里,我国粮食产量接连跃上30000万吨、40000吨、50000万吨三个台阶,农业基础投入的持续增加起了重要作用。必须把节水灌溉和充分利用水资源作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以缓解北方地区普遍存在的水资源约束。并且应通过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
3.完善粮食补贴政策。根据“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强化支农惠农政策,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并应继续对粮食生产进行补贴,扩大绿箱政策的投入,鼓励农民进行品种改良,保持较高的粮食保护价,以促进粮食生产。通过优化价格政策,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4.加大科技创新与投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由于科技开发的巨大的正外部性,政府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科技的资金投入,鼓励私人机构以及农户合作并建立广泛的科技推广网,以提高科技的转化率。同时应努力用现代科技技术和生物技术去改造和发展农业,从根本上解决土地整体使用效率,从而提升单位土地的粮食供给率。
5.健全和完善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制度。充分发挥好储备粮在调节供求,稳定市场方面发挥的作用。建立规范的粮食吞吐调节机制。地方储备也应切实提高市场的应对能力。各级储备粮应由相应政府负责,切实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狠抓粮食市场体系的培育。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粮食储备吞吐中的作用。
6.以wto框架为基础,灵活运用进出口手段。我国要充分利用wto农业协议的“绿箱”等政策,强化对农业的投入支持,建立和完善粮食贸易风险防范机制。要根据国内粮食供求实际情况,合理制定粮食进出口政策和规模,稳定同有关国家在粮食进出口方面的贸易关系,逐步实现市场的多元化,分散粮食进出口风险。在加大粮食补贴的同时培育发达的期货市场,以维护我国的粮食安全。
参考文献:
[1]梁子谦.中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与安全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2]胡靖.入世与中国渐进式粮食安全[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3]李明秋,王宝山.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创新及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研究[m].中国大地出版社,2004.
日本的粮食自给率为什么这么低?官方认为是因为日本国民的饮食习惯发生了改变,大米的需求在减少,而小麦的需求在增加。这样一来,为了供需均衡,就应该下调米价扩大米的需求。同时上调小麦价格,调整出农业资源种植小麦,增加小麦供给。米价即便被下调,也可通过扩大农业种植规模、减少成本,确保稻米生产者的收入。这就是日本l961年“农业基本法”的基本哲学。
可是为了妥协农民的既得利益。日本政府最终采用了上调米价的政策。结果,因为米价过高导致大米消费进一步减少,大米供给出现过剩。同时,有限的农业资源被禁锢在收益高的大米生产上,无法用于种植其他作物,小麦等的产量急剧减少。人们想吃白面,但市场上只有大米,而且价格还贵,那就只能靠进口便宜的白面了。因此造成了日本粮食自给率低。
上调米价的政策让日本政府骑虎难下。1970年日本政府试图减少大米产量,可遇到正在展开增产运动的农民的强烈反对。这时候“农业协同组织”(“农协”)站出来说:减产可以,但要求政府支付每0.1公顷40000日元的补贴。1969年,日本举行大选,在野党和执政党在此问题上展开博弈,最终执政党胜利。大选过后,虽然补贴金额降至35000日元,但仍然给政府带来很大的财政负担。大米减产,农地资源被闲置或移为他用,日本政府为了妥协农民的利益,放弃了向大多数国民和消费者提供粮食安全保障的农地资源。所以说,威胁日本粮食安全保障的原因不在国外而在国内。
在日本,主张通过强有力的改革减少粮食进口、调整国内农地资源分配从而实现粮食自给自足的保护主义声音也相当的多。事实上,通过根据生产量提供补贴来保护农民,到现在为止仍然是日本农业政策的基本立场。这些资金和补贴都来自进口农产品的关税。可是即便是这样,也没能阻止日本农业的衰退。加盟WTO以前,日本农业靠保护政策,粮食进口关税和政府补贴来保证农作物价格,维系一定的农业经营。加盟WTO之后,迫于国际压力,很多农业政策被逐步撤销,日本农产品也从原来的绝对依靠政府保护向贸易自由化转变。
由于实施农产品的自由贸易政策,国际谷物巨头也纷纷抢滩日本,这让日本的粮食价格竞争力大跌。农产品自由贸易的结果,使得日本国内即使出现歉收现象也可以通过进口满足供给。这样一来,日本谷物价格也会因国际谷物市场价格的波动而产生波动,这也成为农产品经营恶化的原因之一。
近几年,虽然国际市场粮食价格上涨,可日元却在不断地升值。所以进口到日本的粮食在日本国内市场的价格很难涨上去。粮食进口引起的“谷贱”让农民无法获得利润,“伤农”的结果使他们只能选择扩大耕种面积,设法通过集约型农业创收,或者不得不放弃传统农业,转而从事生产附加价值高的农产品。但这些农业生产方式需要大量资金,如果没有合适的融资渠道也很难实现。即便实现集约型农业生产方式,可随着季节的变化,劳动力的供给问题也很难处理。为了解决类似问题,隶属于日本农林水产省的“农协”发挥了很多积极的作用。它时而像个“农业互助会”,时而又像个“保险公司”,能为农民提供生产和流通信息,也能为农民提供融资服务。可是最近随着日本农业的不景气,“农协”的经营也每况愈下,甚至有过批评“农协”榨取农民的言论。
1960年,日本农业占全国GDP的9%,而现在这个数字是1%。除此之外,65岁的农业人口总数也从1960年的10%上升到现在的60%。农业“后继无人”的现象并非危言耸听。
这些现状让很多日本人充分认识到,在日本生产没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是不合理的。所以在依靠能源进口的日本,一味她追求集约型谷物生产方式以便解决粮食安全的想法可以说是幻想。与其追求不切实际的幻想。还不如学习荷兰和以色列这样的高附加值农产品生产大国,通过死守自由贸易,确保进口渠道多元化的方法实现粮食安全。这种想法得到了日本农林水产省的认同,并将此载入了粮食安全对策报告中。
【关健词】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存在问题;具体措施
1 引言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须以工程质量安全是为核心,安全生产是人类进行生产活动的客观需要, 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对安全的需求, 是人类自身的根本需求之一。近年来不断出现的质量安全事故, 说明了当前我国建筑施工的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切实把质量安全生产放在重要的位置, 建立科学有效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实施合理对策措施,质量安全事故才能消除或降低, 才能构建和谐社会。
2 施工期间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
2.1 施工人员素质普遍偏低,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从事建筑行业大部分是农民,他们从农村进入城市,身份转为工人,其知识结构、工作方式、质量安全意识还不能适应建筑业这个特殊的行业,且普遍未经基本技能教育及培训,缺乏应有的质量安全知识[1] ,施工技能也会较低,这样就会给施工质量带来隐患。
例如某百货大楼一层橱窗上设置有挑出1200mm 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雨篷,如图1 (a) 。待到达混凝土设计强度拆模时,突然发生从雨篷根部折断的质量安全事故,呈门帘状如图1 (b) 。
图1
经过分析得知受力筋放错了位置(离模板只有20mm) 所致。原来受力筋按设计布置,钢筋工绑扎好后就离开了。现浇混凝土前,有工人看到雨篷钢筋浮搁在过梁箍筋上,受力筋又放在雨篷顶部(工人未经过相关培训不懂得相关概念),就把受力筋临时改放到过梁的箍筋里面,并贴着模板。现浇混凝土时,现场人员没有对受力筋位置进行检查,于是发生上述质量安全问题。
2.2 施工市场秩序混乱,施工单位越级承包工程的事情屡见不鲜,一个项目有很多个分包商,层层分包,并且承包商对分包商不进行管理和监督。“挂靠”现象很普遍。近年来,基本建设规模非正常扩大,大量农民建筑队涌入城市,这些没受过专业培训,无技术人员及机械装备的建筑队根本不能独立施工[2],他们挂靠在一些有影响力的施工单位下来承包工程。有些规模小,资质低的单位不择手段承揽工程,恶意低价中标,对施工技术和质量安全规范不了解,为减少成本,只能靠偷工减料或者粗制烂造来谋取利益,这样势必会让工程的质量安全得不到保证。
例如某学校为三层混合结构,在装饰工程时发现大梁两侧的混凝土楼板上部普遍开裂,裂缝方向与大梁平行,凿开后发现负钢筋被踩下,造成板与梁连接处附近出现通长裂缝。混凝土每立方用量少于250kg。在第二层楼盖浇筑后没达到规定强度,就在其上堆放施工工具,导致荷载超载,混凝土在冬季施工而没采取任何施工措施。后来相关部门调查得知这栋建筑物就是被分包了很多次,最底层的分包商为了获得利益就通过偷工减料和粗制烂造来实现。
2.3 项目监理“监而不理”、“不监不理”。监理的责任是“三控两管一协调”即控制工程的造价、质量和工期,管理合同和信息,协调参建各方关系,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一环。导致监理失控的原因,一方面是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低,未及时发现问题;另一方面是监理人员为利益和“饭碗”,对业主和施工方不规范行为姑息迁就。这也反映出目前我国对工程监理人员缺乏监督考评机制,监理人员、机构缺少应有的权威[3]。如某教学楼浇灌完混凝土拆模后,发现离支座215m 的部位出现了大量的裂缝。见图2 经过调查分析得知,事故是因为钢筋绑扎不当造成的。从设计图上看,受力钢筋为3 根Φ22的钢筋。施工中,由于Φ22 钢筋没有长于10cm 的料,在离支座两端215m 处,将受力钢筋在同一截面切断,并搭接焊上1Φ19 、2Φ22 ,致使该焊接截面同时有6 根Φ19 - Φ22 的钢筋,钢筋间基本没有空隙。浇灌混凝土时无法保证钢筋周围的混凝土保护层,钢筋与混凝土间失去粘着力,钢筋的搭接失去作用。致使拆模后该梁在搭接部位严重开裂。但是出现这样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作为工程监理人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事后查明该工程的监理根本没有核对这一钢筋施工环节。
图2
2.4 企业的管理体制存在缺陷,工程的质量安全责任没有明确到具体的人。现在大部分企业实行的是承包制度。承包制度本身是无可厚非,但不少企业往往将它变成以包代管、挂靠队伍、转包的代名词,企业坐收管理费,出了问题由承包人全部负责,缺乏对工程安全问题的日常预防性管理,甚至不管不问。有的还出现了企业管不了项目经理的现象,尤其随着企业改制,家族性企业的增多,这种现象变得越来越突出[4]。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施工组织人员责任心不可能强,管理也不会到位,他们不会把工程质量安全当成是关键问题来看待,同时在利益的驱使下又没有相关的责任约束,质量安全更加无法得到保障。
例如某轻工厂为二层现浇框架,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结构。施工单位作为一家挂靠单位,他们在浇筑完首层钢筋混凝土框架及吊装完一层楼板后,继续施工第二层。在开始吊装第二层预制板时,为加快施工进度,将第一层的大梁下的立柱拆除,以便在底层同时进行装修,结果在吊装二层预制板将近完成时,发生倒塌,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后经调查分析,倒塌的主要原因是底层大梁立柱及模板拆除过早1 在吊装二层预制板时,梁的养护只有3 天,强度还很低,不能形成整体框架传力,因而二层框架及预制板的重量及施工荷载由二层大梁的立柱直接传给首层大梁,而这时首层大梁的强度尚未完全达到设计的强度C20 ,经测定只有C12 。首层大梁承受不了二层结构自重及结构辎重而引起倒塌。出现这样的事故跟施工单位的管理体制有直接的联系,相关部门也没有对该挂靠单位其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查。
2.5 使用不合格材料。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为了节约成本使用不合格材料,以次充好。例如某车间房屋全部倒塌并发现大梁压区混凝土被压碎。经过调查钢筋混凝土大梁原设计为C20 混凝土。施工时,施工方居然使用进场已3 个多月并存放在潮湿地方已有部分硬块的325 号水泥。这种受潮水泥应通过试验按实际强度用于不重要的构件或砌筑砂浆,但施工单位却仍用于浇筑大梁,且采用人工搅拌和振捣,无严格配合比,致使大梁在混凝土浇筑28d 后(倒塌后)用回弹仪测定的平均抗压强度只有5MPa 左右,有些地方竟测不到回弹值。
2.6 许多施工单位认为地下工程在完工之后是不易被发现缺陷,并且各方面力求低成本,高回报。这样地下工程施工时候在质量安全储备方面就不可能投入足够的人力和物力,这就给工程质量安全带来隐患。“京光广场”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就是最好的证明。
广州京光广场基坑支护桩突然断裂的质量安全事故,断裂部位在基坑底面以上,其高度不等,但两端头部位较高,中间接近基坑底面,造成长达40m 的边坡大塌方,基坑边缘的两层工棚滑入基坑,造成2 人死亡,17 人受伤。后来继续倒塌的支护桩又导致两个移动式办公室倒塌。经查该工程事故的发生是各方面片面追求低成本,使得支护系统的安全储备过小,基坑边缘严重超载所致。
3针对施工期间相应问题的具体措施
3.1 实施岗前培训制度。所有管理人员、操作人员都应具有基本的质量安全意识。新工人入场必须完成培训教育,企业应结合生产施工的需要对其进行质量安全教育,不仅要使操作者掌握质量安全生产知识,而且能认真、正确地在作业过程中表现出质量安全的行为[5]。
3.2 减少分包的次数。在实际工程当中完全转包和分包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完全转包常常会导致没有增值的多层分包,就肯定会减少实际施工分包商的利润。由于利润的减少,实际施工的分包商为了节省成本而偷工减料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这必然会导致建筑整体质量和安全性降低。相关部门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分包的次数,一旦发现超过规定次数,要给予重罚。
3.3 为了保障工程质量,施工方在开工之前缴纳一定的质量安全保险金,完工之后由第三方来鉴定,根据实际工程质量的安全情况来确定最后施工方的得失。
3.4 强化监理机制,加强监理“职业道德”观念,提高监理待遇和发展空间,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监理工作。建立监督考评机制和职业信誉档案,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对施工过程当中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要坚决予以制止。这些都要在监理监督机制中有所体现,以此来提高工程的整体质量安全。
3.5 完善企业管理制度,责任到人。政府相关部门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对企业进行抽查,并且建立档案,对在那些管理制度存在缺陷的企业责令他们定期整改,并提交整改结果。要求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做到责任到人,采取“分片包干,落实到人”的方式落实到人。
3.6 监督体系和监督水平在提高建筑质量安全方面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除了现场监理发挥监督作用外,建筑质量监督站更应该起到监督的重要责任。最好是能在行业内有第三方形成单独的一种监督队伍。同时对监督人员进行培训,增强其职业道德,提高他们的监督水平。
3.7 建立和健全建筑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制建设。对那些安全记录差的工地采取实质性的处罚措施,对那些因为腐败而造成巨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一定要给予严惩,进而加大对建筑业腐败现象的监管。同时对那些通过贿赂或者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的企业,要取消其营业资格。
4 结语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本文只是对一些比较突出领域的关键问题进行概括分析并研究措施。从这些实际工程中总结出来的问题,望能给观者在未来更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措施提供帮助及启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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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产品;安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S207.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3)02017903
1引言
猪肉“瘦肉精”、幼儿奶粉与鸡蛋含“三聚氰氨”、海南毒豇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在国内频频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市民讨论的热门话题。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关系到农业结构调整,关系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影响社会和谐和安定,影响我国农产品国内国际贸易与国际声誉形象。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现阶段农业生产的重要工作。地处四川盆地东北部大巴山系米仓山南麓的巴中市,其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高,监管滞后,亟待提高。研究、探讨巴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提高巴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巴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自2003年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以来,巴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
(1)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已是巴中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的重要内容。巴中市政府建立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无公害认证和农产品市场监测等项内容纳入对各县区考核内容之一;市农业局把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个县区农业局、局属各单位,做到了“目标任务、分管领导、责任单位、保证措施、工作标准”5落实,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升了考核档次,加大了监管力度,强化了工作责任,有效防范了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建立。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巴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于2009年4月首次通过“双认证”,取得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和“资质认定 计量认证证书”。2011年年初,市农业局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同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统筹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工作。巴州区、平昌县、通江县、南江县4个区县均已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与市检测中心相对接。
(3)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工作常态化。自2009年市检测中心通过“双认证”以来,连续3年开展例行监测工作。每年年初制定例行监测方案,共在3县1区的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随机抽检农产品2400个,其中蔬菜样品1910个,食用菌样品460个,水果样品30个。检测项目67200个。总体合格率由3年前的97.3%稳步上升到现在的98.8%。
3巴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
3.1农业污染
3.1.1农药化肥污染
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近年来,农药的广泛应用大幅度提高了农作物产量,但农药施用不当或滥施,污染了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进而直接危害到人类健康。巴中地处偏远,农民文化普遍不高,耕种农作物科学专业知识匮乏,农药施用方法不科学、违规使用禁限农药的现象普遍存在。
化肥除含有农作物生长发育所必需的营养元素外还含有少量的重金属等有害物质,这些有害物质会在土壤中残留并积累,对土壤环境造成长期的污染,进而污染农产品并危害人们生命健康。
3.1.2畜禽粪便污染
巴中是一个农业大市,近年来,农村畜禽养殖业得到较快发展。然而这些畜禽粪便至少有3/4以上未处理就直接排放。粪便进入水体或渗入浅层地下水后,大量消耗氧气,导致其他微生物死亡,特别是含有抗生类污染物渗入农业土壤,进而通过农作物进入食物链,从而产生“有机污染”。
3.1.3农村生活污染
农村生活垃圾的成分呈多样化,除了常见的塑料制品外,许多城市生活垃圾向农村运送扩散,而巴中农村都没有垃圾填埋处理场地,广阔的天地成了天然的垃圾排放场,严重污染了土壤、水和空气。
3.2监管机制不健全
3.2.1监管力量不足
市、县区、乡镇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总量不多,市级农产品检测中心仅有8人、多数县区3~5名、乡镇1~2名,专职监管人员更少,面对众多且缺乏规范的生产主体,显得势单力薄,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顾此失彼。
3.2.2监管手段不多
因人力、财力受限,农业部门的巡查、检测等难以全覆盖,尤其对非“三品”生产主体的监管缺乏日常监管手段;由于法律法规不尽配套,在监管实践中对违法违规主体实施处罚难以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情况突出。
3.2.3管理职责不清
当前,巴中市农产品生产经营管理依然沿袭着计划经济时代的模式,农工商分离,产与销脱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权限分散在农业、工商、环保、卫生、质监等不同部门,各自都依据相应的工作职能和行业法规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检测。多头管理导致了部门职责不清,主体责任难以落实,管理脱节,不利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3.3监管体系不完善
3.3.1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滞后
一方面检测机构基础薄弱。由于巴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09年才首次通过“双认证”,起步较晚,基础薄弱,与巴中这个农业大市的地位不相符合,不能满足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和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需要。另一方面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自检能力薄弱。全市的批发农贸市场仅有1家配有快速检测仪, 超市仅有 3家配有快速检测仪。且由于缺乏有力的督管,自检工作时断时续,农产品安全在销售环节上根本没得到保障。
3.3.2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缺乏合力
涉及农产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有近10个部门,各部门之间信息不沟通、相互扯皮。这种多头执法不仅使很大一部分力量在相互推诿中消耗掉,而且造成技术标准重叠、交叉甚至技术内容矛盾的现象。
3.3.3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认知度低,流于
形式巴中市农业系统有5个质检机构,只有市检测中心通过了认证,其余3县1区的质检站均未认证。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整体规模较小,认知度低;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在巴中乃至全国都还算属于新生事物,加上宣传力度不够,导致企业和消费者对其认知程度不高。
2013年2月绿色科技第2期
汪洲琼:巴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环境与安全
4提高巴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建议
4.1提高农户综合素质,严把产地源头关
农户在提高农业与农产品环境质量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巴中地处偏僻,发展滞后,农户受教育水平比较低、难以进行科学的生产。因此,必须加强对农户的宣传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增强农户的环保意识,提高农户的生产水平。
4.1.1科学使用农药
(1)要注意区分防治对象,有针对性地用药。
(2)要注意掌握最佳防治时期,对害虫的防治以虫卵期或幼虫始发期最为有效。
(3)要注意不要随意加大用药浓度。配药时不按比例,不用专门量具,只用瓶盖或其他非标准器皿,没有数量概念,一般都大大超过规定的浓度,不仅造成浪费,而且容易发生药害,同时,也使病虫的抗药性增强。
(4)要注意不要长期使用单一品种。长期使用某种农药,会让病虫产生抗药性,造成恶性循环。
(5)要注意区分高效与高毒农药使用。目前优质农药正向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方向发展,而不少农民误认为毒性高效果就好,结果往往造成人畜中毒,为此,应正确区分高效与高毒农药的使用,保证用药安全。
4.1.2推广科学施肥技术
科学施肥就是要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吃饱不浪费”,遵循土壤、作物、肥料三者之间的依存关系,以肥料与综合农业技术相配合为指导原则,产前确定施肥的品种、数量、比例以及相应的科学施肥技术,是实现高产、优质、高效、土壤培肥、提高化肥利用率、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
4.2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建设,严把产品质量关
4.2.1加强建设检验检测机构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是实现农产品从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业安全生产规程到农产品市场准入等“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保障,是有效防止有害有毒农产品进入市场、防止发生食用农产品急性中毒、提高巴中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有效措施。市、县各级都要充分认识到重要性。
4.2.2提升检测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巴中市(县)专职检验检测人员中具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5人,仅占总数的16.7%。在实际工作中,凸显出检测知识储备不够,专业不专,同时缺乏深入的专业学习和培训。为保证质量体系持续有效性和适应性,必须对检测人员进行全方位培训,如法律法规、质量意识、检测技术和管理知识水平培训等,不断提高检测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检测水平,造就一批精干、高效、懂业务、懂法律的农产品质检队伍。
4.2.3争取各部门支持
要积极争取财政、计划、编制、科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尽快完善机构,充实人员,增加投入。
4.3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4.3.1积极创建“三品一标”
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虽有其各自产生的背景和发展基础,但都是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战略选择,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标志。巴中市需不断强化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主体地位,采取召开现场会、出台激励政策等措施,引导申报“三品”认证,形成区域公用品牌。依托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和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农产品监督抽查活动,督促“三品一标”获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严厉打击伪造、冒用“三品”包装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
4.3.2建立严格的质量追溯制度
对生产农产品的农户,实现严格的户籍编码制度,一户一码,不管生产任何农产品,都使用政府统一配发的、唯一的编码。每批产品上市,都必须加贴编码及产品采收日期。同一采收日期的产品为同一个批次。对经检验部门检验的,还应附带检验合格证书。追溯制度的建立,一是为了在发现质量问题的同时召回该批次产品而不影响其他批次产品,二是有利于责任追究。
4.3.3严格实施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
巴中市虽然启动了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但并不完善。需将企业自检与主管部门抽检相结合、快速检测与定量检测相结合,重点检测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经营农产品的超市,严格把好上市关。
4.3.4整合资源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为契机,巴中市争取到总投资1000万元的市级综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可利用该项目充分将农业、畜牧、水产现有资源进行整合。资源整合后,明确责任,制定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引领行业迅速发展。 参考文献:
[1]金发忠.农产品质量安全概论[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7.
[2]李善君.关于巴中农业的现状与思考[EB/OL]. 2011
[3]张艳丽,刘东生,徐哲,等.中日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控制与管理体系比较研究[J].世界农业,2010(11):36~40.
[4]阑多钰.新形势下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对策探讨[J].农业科技与信息,2011(22):10~12.
[5]农业部.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EB/OL].[2010-10-25] .
[6]佚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十二五”规划[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1(5):5~9.
[7]钱芳.浅谈加快市县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的对策与建议[J].河北农业科技,2008(5):4~5.
[8]崔野韩,许学宏,陈能,等.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能力调查与对策研究[J].农业质量标准,2005(3):29~32.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问题;对策;广东兴宁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01-0267-01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全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健康、生命安全及社会的稳定,结合国家、省和市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和国内外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和管理的先进经验,对兴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进行全面综述,分析当前兴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对进一步规范兴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有推动作用,有效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健康发展,从而确保了农产品的安全消费,保证了消费者合法权益[1-3]。
1 兴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一是该市农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增强。该市市委市政府督促农产品质量安全部门加强监测力度,加大宣传力度,使得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知识及质量安全意识日益增强。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兴宁市农业局农业执法人员不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和农资产品市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销售禁用农药的违法行为,为兴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障。三是完善兴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该市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并使其能够得到推广和应用。随着检测体系的完善,该市的生产基地逐渐转变成绿色基地、无公害基地等,生产出来的农产品的质量能够达到很高的品质。此外,该市还加大了对农产品检测设备的投入力度,购置更多的先进的仪器设备,使得农产品的质量检测更加准确、更具有科学性,并经常对检测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能够更好地开展。
2 存在的问题
2.1 从事农产品生产的人们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意识低下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农村不断向城市化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都外出务工,留守农村的大部分都是老人、妇女及小孩,这些人接受教育的程度较低,且无较大的劳动强度,仅是思想上期待获得高的经济效益,但是由于其文化素质较低,无法将先进的科学技术应用到农业生产中去。此外,由于资金有限,从事农产品的生产的人们对农业投入较低,直接影响农产品的质量。
2.2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不够
目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未形成全面性、持续性、连贯性,导致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不高、认识不深。
2.3 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极低
当前农业生产基本是一家一户分散经营,无法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大部分农产品以原始、初级产品的形式进入市场,无固定的供销合作关系,无法保证质量,无法详细追溯责任[1-3]。
2.4 严重缺乏质量安全检测监控能力
生产流通一线阵地、乡镇检测技术人员配备不足,严重缺乏基础检测设备,这完全不适应新形势对检测能力的要求。
3 对策
3.1 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一是该市要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通过建立大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土地经营权的规模流转,使更多的土地向致富能手、种粮大户、合作组织、龙头企业集中,在全市建成“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经营新模式,推行档案记录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提升农业的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水平。二是加强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培训。先进的农业技术要及时通过各种媒体等宣传手段来宣传,积极开展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工作。增强一线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其安全生产技术水平。三是加大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基地的建设。结合兴宁市的农业发展,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基地的建设。四是加大公共品牌农产品认证力度。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的认证,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2-4]。
3.2 不断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一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禁限用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销售和使用,大力推广低残留、低毒、高效农药,加强监管,依法惩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擅自更改标签和无证的行为,从而加大农业投入品管理力度。二是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监管体系,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以地级市级质检中心为龙头,县级质检中心为主体,乡级质检站为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综合超市和农产品生产基地检测室为基础的检验检测体系,培养出一支不但熟悉、掌握法律法规,而且懂技术和管理的专业监管检测队伍。三是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加大对农贸市场等农产品较多交易的地方的检测力度,提高监测频次,实现农产品从产地到市场的全面覆盖。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严禁上市销售。同时要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追溯源头,依法追究生产经营者的责任[5-6]。四是健全农业执法监管体系。通过认清农业综合执法职能职责,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和培训,从体制机制上保障农业综合执法的顺利进行,切实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五是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农产品例行监测等工作,从抓源头、抓重点、抓要案入手,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市场的执法检查[7-8]。
4 参考文献
[1] 梅涌现.驻马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与对策[J].河南农业,2012(13):24.
[2] 吴立锋,田博,秦云.陕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2(6):349.
[3] 唐建平.华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现状与对策[J].四川农业科技,2011(12):46-47.
[4] 李光.浅谈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J].河南农业科学,2005(8):109-111.
[5] 方舟.科学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1(6):1.
[6] 雷瑛.扩大河南省农产品出口的思考与对策[J].河南农业科学,2007(1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