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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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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方法

伦理学方法范文第1篇

思想实验研究方法在这里所体现出的一个很好的功用,就是它能够通过程序设计和思维推理得出悖论,即“伦理困境”,从而通过“伦理困境”指出某一伦理理论所存在的缺陷和弊端,如电车难题就是针对功利主义的理论缺口而提出的。这些缺陷和弊端揭示了理论与实践不能够一一对应的地方,对这些偏差之处进行反思平衡,有利于理论的检验和修正。这种方法在批判性的维度上有一定意义,但却缺乏建设性维度上的指导,即对“伦理困境”问题本身并没有给出一种深刻的解读和建设性的分析思路,最后的结果只是将我们引入几种理论的矛盾争论之中,陷入非此即彼的理论抉择。以电车难题为例,这一思想实验通过合乎逻辑的思维推理最终得出了几种伦理理论的相互矛盾,也就是“功利主义”与“义务论”的矛盾,这种矛盾会引导我们这样解释人们的选择:如果在最开始的情境下选择转动方向盘以1个人的生命换取5个人的生命,那么就是“功利主义”(大多数人都会这样选择),相反则是“义务论”;而在第二种新设定的情况下大多数人却没有选择将桥上的胖子推下去以1个人的生命换取5个人的生命,这时大多数人又导向了“义务论”。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个结果恰恰说明多数人在进行行为选择时并非完全出自于一个事先预设的“理论指导”,而是出自于一种基于实际情况并包含理智、情感和欲望综合考虑在内的整体性判断。如果我们出于电车难题思想实验的困惑而苦苦思考究竟应该选择“功利主义”还是“义务论”,我们的思维其实已经被这两种理论所限制。理论的分歧并没有真正深入探讨并解释一个行动者发出行动的原因和实质,我们难道是因为知道什么是功利主义、什么是义务论后再命令自己要遵循该理论而作出行为选择的吗?一个简单的伦理理论足以构成我们行为的全部理由吗?如果一个规范的伦理理论足以指导我们所有的行为,那么为什么大多数人在前后两种情境下作出了理论不一致的选择?在这里,思想实验研究方法有效地指出了功利主义的理论缺陷,也把我们带入了更大的困惑之中。

二、思想实验方法在伦理学中应用的局限性

(一)知识论话语的限制

“思想实验”这一研究方法通过假想的程序设计和合乎逻辑的思维推理引出问题并得出悖论,这种研究方法背后所展现的思维方式(假想实验、逻辑推理、归谬反证等)是以知识论话语为背景的,而伦理学具有实践性质,诉诸于价值领域的探讨,知识论的思维取向与伦理学的价值论视野并不能够得到很好的结合。“电车难题”这一伦理学思想实验中设计者试图引出“功利主义”和“义务论”这两种伦理理论的矛盾冲突,从而使我们陷入到一种理论选择的困境中,这个困境实质上是一种知识论思维的限制,即认为我们必须在一种具有普遍必然性的规范化理论指导下才能够发出确切的行为,从而试图去引发构建一种没有漏洞的理论以确保知识的可靠性。然而,从一个更大的价值论和存在论的视角来看,我们发出一个行为首先是基于具体的实际情境,基于对生活世界自身的价值和意义理解来进行一个综合的判断,而不是出于某一固定理论规范的预先指导,如果想要把这一理论通过逻辑论证普遍化、必然化,就更加不符合价值探讨的思路了。

(二)实验与实际的差异

“思想实验”本质上是一种假想实验,理论上的设想与实际生活的实践存在着一定的距离,理论上所表达出的立场也并不能够蕴含生活实践的全部价值。思维假设中的场景和我们实践生活中的场景具有不同的性质:对于实际生活中的问题而言,我们常常是被动的,因为实际中的问题往往会随时随地发生而并不跟从于我们的主观设想,每一个具体的环境和情境都是随机的。然而,对于思想实验中的问题,我们的出发意图是主动的,即这种假想是特定的、尤其是针对某种理论来建构和设计的。由此多数思想实验针对某一理论观点进行批判和反驳,是一种从观点出发的思路,而不是从问题出发再到观点的思路,理论如果先入为主,这种特定的预先指向性并不利于整个问题的研究进程。伦理学问题的实践性质决定了研究方法需要从实践到理论再到实践,而不是简单的理论内部之争。

(三)行为与行动者分离

随着近代科学的兴起以及随之而来的现代哲学的深刻变革,在现代性的语境之下,伦理学话语也发生了转变,越来越脱离“关怀伦理”而转向“操作伦理”,从以探讨“德性”为主的美德伦理学转向以探讨“行为正当性”为主的功利主义、义务论等主流伦理学说,从一种以“行动者”为中心的德性诉求转向了以“行为”为中心的分析和论证,这也就导致了德性与规范、行动者与行为的分离,用斯托克的比喻来说就是现代道德哲学的“精神分裂症”。而大多数的思想实验研究方法也是在这样的话语转向下应运而生的,马赫作为第二代实证主义的代表,在其《认识与谬误》一书中第十一章以“论思想实验”为题展开论述,这一般被认为是思想实验最早作为一种正规的学术研究方法出现并被应用,可见这一研究方法在某种程度上带有科学主义和行为主义的色彩,是话语转向的一种表现。在亚里士多德和孔子的时代,人们关注以行动者为中心的德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所要考察和评判的不仅仅是一个行为本身,而是包括发出这个行为的行动者,“对每个人来说,适合他的品质的那种实现活动最值得欲求。”一个人在生活实践中获得优良的德性与他做出合乎德性的行为是一致的,成为好人与做好事可以是内在统一的,行动者作为一个本体概念蕴含着德性、规范和幸福本身。而现代伦理理论的代表功利主义和义务论所关注的则是行为自身的合理性,无论行动者是一个怎样的人,只要他的行为选择符合规范,就是可以被接受的,即“人们只是为了确定何种行为是达到这种善的正当(正确)手段而追求关于目的的知识。”“行为中心”的理论追求“好的行为”,而“行为者中心”的思路则朝向“好人”、“好生活”这样更大的图景。如果我们把伦理学中“电车难题”这一思想实验所得出的悖论放置在亚里士多德和孔子的时代,也许并不会符合那样一种话语体系,是否转动方向盘和是否把桥上的胖子推下去这些行为选择并不意味着某人是一个功利主义者或义务论者,而很可能是反映了某人拥有某种德性。并且,出于一种德性也许并不妨碍他在前后不同的情境下做出看似矛盾的行为选择。例如在第一种情境下他选择转动方向盘以一救五,这说明他具有衡量并珍爱生命的意识,在第二种情境下他没有选择将桥上的胖子推下去,则意味着他拥有怜悯之心,而前后这两种德性是不会相互矛盾的,即便他在行为上作出了看似矛盾的选择,却依然可以用他自身(行动者)的德性来合理解释。如果从这样一个伦理视角重新审视“电车难题”的话,那么这个困境的解答也就不单单是某种悖论或几种理论的内在纠纷了。思想实验方法在伦理学中被应用时,多以行为本身是否合理的反问方式来针对某种理论进行质疑和反驳,在这一方面反映出这种研究方法的话语局限,并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伦理话语的完整性,从伦理学整体的历史变迁上来看,并不能很好地涵盖所有的伦理学话语和评价方式。

三、结语

伦理学方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赫斯特豪斯;新亚里士多德主义;美德伦理学

一、当代道德哲学对亚里士多德目的论的偏离

在欧洲思想史上,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作为一种传统一直延续到近代之前,其传统地位的丧失也昭示着现代性问题的出现。新亚里士多德主义宣称,现代性及其实践哲学的问题恰恰就在于它们遗失了亚里士多德传统中那些最为重要的东西。

如果说亚里士多德的道德哲学是一个既立足于又超越与其传统的完整系统,那么,现代性实践哲学则是这个系统破碎之后的产物。在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历史更迭之后,亚里士多德时代的道德语言和实践到今天已经破碎,我们所继承下来的不过是一些从那个时代残留下来的,失去整体性意义的道德碎片。麦金太尔谈到过这样一个关于禁忌的例子:波利尼西亚土著人曾有过男人不能和女人同桌吃饭的禁忌,但是他们也不理解产生这个禁忌的真正原因是什么,而且后来夏威夷岛上的各种禁忌被轻易废除后,也并没有引起任何社会性的后果。他认为这似乎可以说明"剥除禁忌规则的原初语境,它们立即就有可能变成一套独断专横的禁令;诚然,当原初的语境消失,那些禁忌规则最初得以理解的背景信念不仅被放弃而且被遗忘之时,从特征上讲它们也就变成了独断的禁令。"从某种程度上来看,现代义务论所信奉的那些道德规则是不是也与这种禁令有相似之处?

一方面,近代科学的范式抛弃了目的论的世界观,否认存在本身包括人具有自在的目的。因此,人的实践目的必须由人主观设定,而不能归结于某种本性或自然的完善。另一方面,由于否定了客观目的的价值,出现了多样化且不可通约的主观目的,因此,实践哲学就或者只讨论如何实现主观目的,或只讨论如何约束它们使之具有相互承认的合理性。面对亚里士多德之后道德哲学的失范,启蒙以来的道德哲学家试图重建规范性,最典型的建构就是功利主义和以康德主义为代表的义务论。它们的共同特征是将规范性建立在主观价值之上。事实证明,在主观性上重建规范性是及其困难的。因为无法平息价值的多元论,所以只能寻求在主体层面的可普遍性、交往、对话、重叠共识等来缓解矛盾。而在实践层面,由于主观价值的不可通约性,价值的实现活动也同样失去公共性,而变成个人目的、偏好的实现,所以只能用抽象的规则对其进行约束。这样就变成了规则主义。

因此,赫斯特豪斯的所代表的新亚里士多德主义在两个层面上反对现代道德哲学:一是在实践的规范性问题上反对目的(价值)的主观主义;二是如何行动的问题上反对规则主义。首先,新亚里士多德主义者不约而同地批判韦伯式的标榜价值中立的社会科学范式,认为要把对目的和善的探寻置于道德哲学研究的核心。因为关于人及其实践行为的研究,需要关注整全的人及其行为。而价值或目的正是人及其实践的内在要素。其次,他们批评规则主义或工具主义对于实践的复杂性及其对情境的依赖视而不见,将人自身的完善和人与人的交往化约为人对物的操作。安斯康姆在《现代道德哲学》一文中,揭示了现代伦理学的规则主义的错误及其根源。她认为把"应当"这个概念强制性的同"必须"的观念联系在一起,是因为西方的犹太-基督教传统。在基督教占统治地位的数个世纪里,"被约束"、"被允许"或者被"原谅"这些概念已经根深蒂固地包含在西方人的思想和语言中。通过基督教传统,在古希腊语中本来意味着"错误"或者"出错"的那个词就具有了"罪过"的含义,因此就产生了一个规则主义的道德概念。麦金太尔甚至全面地批判整个启蒙运动以来的道德哲学,认为现代道德理论的各种问题是作为启蒙筹划失败的产物凸显出来的,它发展到尼采主义的阶段就走到了穷途末路,因此必须回到亚里士多德,并且不仅仅把亚里士多德的道德哲学看作是在其本人著作中的主要文本中所表述的那些东西,而且也是对过去的优良传统的的继承和总结的一种尝试。

二、赫斯特豪斯的新亚里士多德主义方法

赫斯特豪斯所代表的新亚里士多德主义认为利用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中的资源可以有效解决现代道德哲学中的这些问题。首先,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强调实践的优先性。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实践是实现活动的具体化,而实现活动就是完善自身,达到终极完满状态,即实现目的的过程。其次,关于如何实现内在目的,亚里士多德主义强调人的整全性和道德境域的特殊性。人的整全性包括人的人格品质的同一性、生活过程的统一性和对道德境域的依赖性。现代功利主义和义务论试图将道德实践的过程建立在一系列普遍规则的确立和执行之上,这使得行动者变得异化和片面化。但事实上生活中的事务形形,千差万别,并不服从统一的规则。赫斯特豪斯通过将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道德智慧运用到行动之中,以行动者的道德和理智品格为核心,建立了一种整全的行动模式,使这一问题在得到了得以化解,而且,将道德智慧运用到行动之中,也在一定程度上使规则伦理学中的各种道德规则之间的冲突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必须说明的是,传统的目的论被抛弃是首先发生在自然哲学和形而上学中的。笛卡尔之后的自然科学都倾向于将事物甚至整个宇宙的结构归结于物质之间的前后相继的推动作用。在这种可观察、可推导的动力性因果链条中,可以通过把握其中的因果规律来解释事物,而无须预设一种作为运动终点的目标因素。这样,亚里士多德哲学中最重要的目的因就被抛弃了。受此影响,伦理学中的客观目的因素也就丧失了理论依据。而对于新亚里士多德主义者来说,他们既要恢复人的行动的目的因,又要使之能相容于现代科学。

新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哲学家们虽然都力图恢复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思想,但是他们在援引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中的概念和论证时,根据关注点的不同而有着不同的探索路径。赫斯特豪斯采取的是新亚里士多德主义者所走的一条主要路线,通过论证生物物种生存的合目的性,将人的特殊活动归之为某种物种特性的实现,从而认为人的行动本质上是目的论的,符合该特性的行动目的就是善。另一条路线则抛弃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生物学作为目的论的基础,采取了社会目的论或内在目的论的论证方式。尽管自然目的论和社会目的论这两条路线论证的基础和策略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均为说明善或目的是客观和普遍的,它独立于个体行动者的主观偏好,并决定和规范着主观目的的设定。

三、赫斯特豪斯的对美德概念的说明

除了赫斯特豪斯为代表的新亚里士多德主义伦理学外,致力于证明美德伦理学独立性和回答美德何以能够成为行动的指导原则的美德伦理学家,还有斯洛特的以行动为基础的理论和斯旺顿的美德目标中心论。但他们的美德伦理学理论或者无法避免循环论证,或者无法说明美德概念作为中心概念独立性而受到许多当代道德哲学家的质疑。作为系统建构最为完整,论证最为充分的当代美德伦理学理论,赫斯特豪斯的新亚里士多德主义美德伦理学和他们的理论相比具有哪些优势呢?她的伦理学理论能否说明美德概念而又不陷入循环论证呢?

究竟什么是美德?如果直接将美德定义为正确行动的心理倾向,那么就等于用正确定义美德,然后再用美德定义正确行动,这样就会陷入循环论证。另一方面,如果将美德定义为遵守道德规则的心理倾向,则美德就会失去其独立地位,成为义务论的附庸。为了避免这一问题,赫斯特豪斯提出了两种方法来解释美德。一种方法是举例说明美德是什么,如"一个美德是……",并通过像义务论列举规则方式给出详细的美德条目,并且这些条目可以和义务论一样靠直觉来获得。另一种方法是给美德的本质下定义。如前所述,她采用了一个标准的新亚里士多德主义的解释,即认为美德是一个人的获取幸福生活所必须的品质。这样,一个有德性的人就可以定义为一个具有获得幸福所必需的品质的人。那么幸福是什么呢?赫斯特豪斯仍旧采用了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幸福即繁荣兴旺、生活美满。她认为,按照亚里士多德的看法,幸福的获得包括教育"正派的人做这样的事,但不是那样",以及"做如此这般的事情是道德品质败坏的表现"等诸如此类的事情。

那么该怎么解释正派的人和正派的事呢?赫斯特豪斯试图用包含美德形容词的行动概念来说明"正派行动"。她认为我们在理解什么是勇敢的,诚实的,忠诚的人等等之前就可以理解这样的v-规则,如"做勇敢的事,做诚实的事,做忠诚的事等等"。甚至连一些非常小的孩子都可以在一些范围内理解那些规则。她说"假如你在一本好的字典里查这些形容词,你会发现字典上不是简单的说'一种具有……美德的人的典型行为'并且让你参考相应的名词",而是会给出一个人们可以很好理解的解释。这样,赫斯特豪斯就成功的说明了美德概念的独立性,并且避免了循环论证。

四、赫斯特豪斯理论的当代争论

在现代规范伦理学中,有一种把人和生活抽象化、简单化,试图用简单公式说明我们的道德生活的企图,这是不正确也是不可能的。但是,赫斯特豪斯的规范美德伦理学是在默认了现代伦理学的结构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是否会也将因袭现代义务论和功利主义这一缺陷呢?她把伦理学转为规范美德伦理学的时候,美德伦理学本身的厚重、丰富感,也就是对复杂生活的解释力是否还存在?事实上,尽管赫斯特豪斯将采用了当代的理论模型,并力图证明美德伦理学与义务论和功利主义的逻辑同构性,但这不影响其美德理论对复杂生活的解释。

首先,赫斯特豪斯的美德规则与义务论的道德规则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们是建立在"人类幸福"和"好的生活"的基础之上的规则。不论是要求人们去遵从的美德规则,诸如节制、勇敢、慷慨、善良,还是要求人们引以为戒的恶德规则,诸如不负责任,无能,懒惰,苛刻,偏狭,鲁莽的,没进取心,优柔寡断,自我放纵,物质的,贪婪的,目光短浅等等,都包含了丰富的内涵,包含了一种对生活的美好和繁荣的追求。这些规则的从数量到涵盖生活的面积都是义务论的规则所无法比拟的,同时人们即使按照这些规则来行事时,也不会失掉像爱和友谊这样的生活中基本的善,保持了我们生活的完整性。

其次,她引入亚里士多德的道德智慧来解决道德规则相互冲突的问题,而不是简单的通过对各规则的优先排序来决定在一种情境下我们该采取那条规则。因为道德生活本身的复杂性,在一个特定场景下,不论是功利主义的计算方式还是义务论对道德规则的优先排序,都不得不对复杂的境况做出抽象和删减,因而无法使困境得到正确而周全的解决。而道德智慧是以一个有德性的人的生活阅历和道德知识为基础的,不是一个不具有美德的人就可以轻易应用。它本身就体现了亚里士多德的德性教化思想,即一个未受过教化的偶然所是的人要通过伦理学的训诫,成为实现其本质性而可能所是的人。这样的人才能真正具有道德智慧,从而在面对生活中的复杂状况时做出正确的选择。而且,道德智慧本身也被看作是一种美德。

约翰・斯托克认为,在正常情况下,激发一个人行动的东西应该是他确实看重的或这珍惜的东西,应该是他相信是好的、正确的、美丽的和优雅的东西。如果不是这样,那么一个人的精神就出于一种病态的状态。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人并不看重或珍惜把他激发起来行动的东西,那么他的精神也处于一种病态的状态。赫斯特豪斯秉承了一种源自于亚里士多德的伦理精神,当然不会忽视这种追求人的卓越发展的目的。

参考文献:

[1]Rosalind Hursthouse,(1999)On Virtue Ethics,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美]麦金太尔.追寻美德[M].宋继杰,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

[3]龚群.现代伦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4]拉蒙・达斯.美德伦理学和正确的行动[J].陈真,译.求是学刊,2004,(2).

[5]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M].廖申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伦理学方法范文第3篇

政治理论课程相应能够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就必须要保证自身的理论有着极强的吸引力、说服力。此外,即便是再优秀的教学内容,如果说没有极为优秀的教师来采取正确的方式加以引导,那么也同样有可能会导致教学课程变得乏味,并且演变成教条主义。在这样的情况下,学生自身的学习积极性以及主动性也就无法有效的激发出来,那么最终政治理论课程所产生的功能作用也就少之又少。所以,针对以往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模式作为创新的切入点,来对于学员自身的主体地位加以提升,同时教学界以及理论界都应当要互相进行探索、实践,并且对于多方面的教学措施加以运用。在经过了大量的教学内容总结之后,主要有以下几种具有代表性的措施:

1.案例政治理论教学的方法

案例政治理论教学法是指运用案例来培养和训练学员的政治理论教学方法。与传统的政治理论教学方法而言,案例政治理论教学最大的特点是“经验与能力培养”和“以学员为主”。在整个政治理论教学过程中,注重学员自己寻找现实资料,阅读政治时事案例,进行分析和小组讨论,最后完成案例分析报告的撰写。案例政治理论教学法的作用非常突出:第一,开拓学员视野,增长学员政治理论知识。第二,通过交流和实践经验,起到集思广益的作用。第三,达到更好的理论联系实践的政治理论教学原则。第四,培养学员自主学习和分析政治理论的能力。

2.“有意义接受学习”的方法

有理论将学习依据效果的不同,来划分成为了机械学习以及有意义学习这两种不同的形式。而所谓的有意义学习理论,实际上就是形容:“符号本身所表示的某些观念,能够通过非任意的方式来和学员实质上已经知道的某些内容进行联系。而非任意主要就是形容这部分观念与学习者之间原有的知识结构已经有了固定的联系。”也就是说,要达到有意义的学习目的,就必须要真正的学习到知识本身的意义,即通过学习的方式,来获得能够对某些事物加以反应的规律以及关联性认识,最为核心的问题在于,务必要在目前学习的知识、概念中与以往原有的内容构建起实质性的内容。

3.启发式政治理论教学方法

教师应当要对于学员本身的积极性思维加以引导,良好的发展学员自身智慧,实际上就是一种完善的理论教学措施。同时注入式政治理论教学措施是与启发式实政治教学措施完全相反的,必须要加以避免。而该教学方式的基本精神,实际上就是要对于学员自身的内在动机进行激发,最大限度的对于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加以调动,良好的促进学员本身的积极性思维体系,有效的对于学员主动动脑、动手去对知识进行获取的方式加以提倡。该教学方式实际上是以辩证唯物论的方法论来作为根本基础的,也就是说,启发式政治理论教学方式是对于教学上所进行的实际运用。

4.讨论式政治理论教学方法

讨论实际上就是师生和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思维碰撞、互相探讨,达到对于信息进行交换的目的,有效的扩大了信息以及思维体系的容量,最大限度的谋求一种能够对于问题进行深化认识和解决的措施。讨论课程本身实际上就是一种在现代政治理论教学理念,利用师生、学生与学生之间所进行的交流、讨论来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这方面的措施恰恰也是对于政治理论教学中最为根本性问题加以解决的有效方式,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出学员自身所具备的主体性作用,充分强化学员思维深刻性、广泛性,促使思想政治课程能够焕发出全新的生命活力。

二、结语

伦理学方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物理方法实验法分析法类比法

教师在平常的教学和研究中,首先要了解是什么物理问题,弄清问题中所涉及的哪些物理量?哪些具体概念?在什么状态,哪几个过程等因素?用什么方法能将问题通过何种规律联系起来?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物理教学和研究的方法很多,有观察法、实验法、类比法、分析法、图像法、比较法、综合法、变量控制法、图表法、归纳法等等很多种方法。中学教学中比较常用的物理方法有如下几种:

1实验法

实验法就是利用有关的器材或设备,通过仔细的观察,收集相关的数据,对数据进行科学的处理,得出正确的结论或答案。我们科学研究,特别是物理研究的一种最基本的方法。很多伟大的发明和发现都是在实验中发现的。例如,影响感应电动势大小的因素,就是通过实验去探究。我们用条形磁铁、螺线管、电流表、导线等器材。实验时我们将两导线和螺线管两接线柱相连接,另一端与电流表接线柱连接。实验中先固定其中一个变量,观察另外一个变量,看看感应电动势的大小如何变化。

①先用1根条形磁铁快速插入或拔出螺线管,电流表指针偏转,但角度较小;再用2根条形磁铁快速插入或拔出螺线管,电流表也偏转,此时的角度比1根时大得多。为什么会这样?这是因为当线圈的匝数一定时,两次都快速插入或拔出,可以认为两次的时间都相等;而第二次用两根磁铁,则可以认为磁感应强度B增加了,φ=BS,磁通量φ增加了,这说明了感应电动势的大小与磁通量有直接的关系。

②我们始终用1根条形磁铁。实验时,我们先将条形磁铁缓慢插入螺线管中,看到电流表指针偏转,角度较小;再用相同的条形磁铁快速插入螺线管中,我们发现此时电流表指针的偏转角度比慢速插入时更大。当其它条件都相同时,快插入时间短,慢插入时间长。这就说明了时间T也是直接影响了感应电动势大小的因素。

因此,通过这个实验我们很容易地归纳总结得出结论:电路中感应电动势的大小跟穿过这一电路的磁通量的变化率成正比。这就是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

2分析法

分析法就是研究者用眼睛仔细观察物体的运动情况、状态和过程等表面现象,通过运用大脑的抽象思维能力、逻辑推理能力等,深入揭示物体间,各部分之间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即规律性。并通过定律、定理等,找到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物理学上的分析包括物理量的分析、物理对象的分析和物理过程的分析。

物理对象的分析出现在以下情况:若研究对象是由几个相互联系的物体组成,则可以将其中的一个或几个物体划分出来,单独研究。例如,静力学中研究一个物体的受力情况时,先将物体假想与周围物体隔离开来,按重力、弹力、摩擦力、电场力、分子力或磁场力的顺序分析受力;在动力学问题中,先分析受力后,列出ΣF=ma再求出a或其中某个力;在较为复杂的运动中使用动能定理或动量定理时,先将物体隔离,分析出每个力的做功或冲量。

3类比法

伦理学方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物理;方法教育;实施

从目前来看,中学物理的学科教学方法的具体实施情况还是比较薄弱的。对学科方法的教育是非常有必要的。这主要是因为科学方法不仅具有独特的认识功能,更重要的是具有独特的教育功能。这从另一个方面佐证了在物理教育中应当加强科学方法教育的必要性。科学方法的教育功能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获取功能

学科方法是获得科学知识的重要手段,学生掌握了科学的方法才能更加快捷的获得科学知识。教学中只有借助科学方法才能使教学活动顺利进行,比如在初中物理中,几乎所有物理规律都是通过如下几种科学方法得出的。例如,牛顿定律是通过理想实验法获得的;阿基米德定律是通过猜想验证法获得的……这些例子都充分说明,对与科学方法的应用,能够让学生形成一种心理定势,让学生更加快捷的获取科学知识。

2 理解功能

学生要理解科学知识的内容,同样离不开科学方法。比如,许多物理量是通过比值法来定义的,如Q=mPv.这种定义方法只给出了物理概念之间的量的关系,没有明确这些概念中有哪些因果关系。只有进一步从本质上弄清比值定义法的内涵,才能使学生真正明白密度只决定于物质本身固有特性的性质。不把握好这一点,就容易得出/物质的密度与质量成正比,与体积成反比的错误理解,这是初学物理的学生常犯的错误。

因此,只有了解了不同科学方法的本质区别与联系,了解了这些方法得以使用的条件,才能弄清科学知识的内涵以及不同层次知识之间的关系。

3 构建功能

科学方法是知识的脉络,是知识的神经,它具有把科学知识联系起来并形成结构的功能。科学方法作为基本的研究途径、方式和方法,与概念、规律等知识相平行,都包含在自然科学的范畴之中;而且它比概念、定理、定律、公式这类知识更稳定和更广泛。它纵横交错、贯穿于整个知识领域,把不同的知识相互联系起来。如果把科学喻为珍珠项链,科学知识是珍珠,那么科学方法就是连接珍珠的细线。正是由于科学方法的隐蔽性特点,使得人们长期以来在物理教育中忽视科学方法。但是如果学生没有学会在自己头脑中把大量知识编制成一个层次清晰、逻辑严密的结构或网络,就无法不断接收、容纳新的信息,就无法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系统。而这种结构或网络形成的前提,就是必须要以科学方法作为框架。

4 应用功能

科学方法还是实现科学知识智力价值的桥梁。科学的概念、定律等知识,是人们赖以进行科学思维的基本细胞。没有科学知识,所谓智能活动就成为没有内容的空壳,是不可能存在的。但是,只有知识还不行,还必须有一定的方法或途径,使这些知识与科学问题相互沟通,对知识进行选择、组合、运用,才能解决问题,形成智力活动。也即是说,科学方法是进行科学思维的神经,它决定着知识的价值取向。在物理教育中,忽视科学方法的教育,就会形成学生能力的高位截瘫,培养出来的学生就是杨振宁教授所说的训练得很好、非常努力、知识非常扎实但知识是片面的而且倾向于向死的方向走的学生。

如何在物理教育中实施科学方法教育?我们提出如下观点:

1)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应当把科学方法作为教学内容

在制订物理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时,除了要考虑物理学的基本概念、重要规律、重要实验外,还应当把科学方法作为物理教育的内容之一,把科学方法摆到与科学知识同等重要的地位。这既是物理教育规律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物理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制订中教学目的与教学内容两者相互对应的逻辑体现。

2)教材体系应以科学方法为中心

教材作为教学基本内容的书面材料系统,对于安排教学过程以形成学生的认知结构、能力结构和品格结构,具有知识载体、教学指导和实用参考的作用。教材体系以什么为核心,从根本上决定着教育的质量。对比国内外不同特色的中学物理教材体系,可以大体分成以下几种类型。教材体系以科学方法为主线,并不是说在教材编写时脱离开具体知识而只讲方法,而是说应当显化、强调、突出科学方法,按照科学方法所指示的路子去编写教材。这样编写的教材,脉络更清晰,容易使学生在学习中建立良好的认知结构,并形成有序的知识结构。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往往具有很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这正是素质教育所追求的目标。

3)制定科学方法教育的目标

科学方法虽然与科学知识相互依存,但又有一定程度的相对独立性。科学方法教育既需要潜移默化地熏陶,又需要着意进行训练。在当前物理教育普遍忽视科学方法的情形下,尤其应当给科学方法以特别的重视,在制定知识教学目标的同时,制定出相应的科学方法教育目标。要明确不同阶段科学方法教育的重点、难点,对于不同的科学方法提出不同的要求,并结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具体教学内容,制定出可操作的培养计划。

4)按照科学方法的逻辑来设计教学程序

目前的教学往往是从传授知识的角度来设计教学程序,虽然也能使学生从中学到一些科学方法,但学生对科学方法的理解往往是表面的、肤浅的,并且是零星的、不连续的,收效甚微。如果按照科学方法所指示的路子去组织教材,安排教学进程,即把方法教育作为教学活动的核心,则情况大不一样。

5)让学生应用科学方法解决实际物理问题

在物理教育中进行科学方法教育,必须结合实际问题进行。这是因为,科学方法的真正掌握,必须要在探索和发现之中进行,这正是科学方法与科学知识的不同之处。科学知识的教学既可以运用接受学习模式,又可以运用发现学习模式,而科学方法必须运用发现学习模式才能使学生真正掌握。学生不亲自经历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发现的探索过程,就很难发现科学方法的要素与关键。而这种探索过程正是学生将科学方法内化为自己认知图式的过程,一旦学生完成这一过程,科学方法便成为学生认知结构中的信息单元,可以随时调用,从而得到能力的发展。

因此,为了使学生掌握科学方法,在物理教育中必须创设良好的认知情境,让学生主动地观察、讨论、思考、实验,并对学生的探索进行指导,使学生沿着科学的思路与方法去探求,从而在不知不觉之中掌握其中所运用的科学方法。

【参考文献】

[1]涂艳国.论科学教育的基本要素[J].教育研究,19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