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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生态修复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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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生态修复存在的问题

矿山生态修复存在的问题范文第1篇

【关键词】生态环保;矿产资源管理;机制创新

1前言

现阶段,资源和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了制约我国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转变过去的矿产资源管理模式,使其从粗放型的管理模式向着更加生态环保的方向演变,是实现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工作提质增效转型的关键,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本文正是出于这一立场,对生态环保视角下的矿产资源管理机制进行了探讨,目的是为了解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保之间的矛盾,进而寻找到一条能够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持续促进作用的资源管理机制。

2当前矿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近年来,我国进入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提升明显,但因为受到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的影响,重工业和第二产业的占比优势还是会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而这就决定了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工作在以后的一段时间内还依然是重点。虽然近年来我国的矿产资源管理水平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尤其是在快速推进工业化、城市化等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生态环保的角度来说,我国的矿产资源管理中还存在着一系列的不足,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很多地方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工作依然比较粗放,高消耗、高污染和高排放的现象非常严重,由此带来的直接恶果不仅表现在经济增长方式的低效上,而且还体现为矿山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与践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背道而驰;第二,众多小规模矿山的采选技术落后,存在只重视产量却忽视生态环保的现象,一些企业更是存在只采矿不回填等问题,而这不仅会造成生态环境的恶化,而且还会产生很多自然灾害隐患;第三,经过多年的发展,很多优质、易采的矿区都陆续得到了充分的开发,这些矿区的资源贫化问题逐渐暴漏,再加上新矿的勘探和开采难度不断提高,进而都造成了矿山的生产成本增高、资源的紧缺形势日益严峻。

3矿产资源管理不注重生态环保的原因及表现

工业化和城市化对生态环保产生不利影响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矿产资源的过度利用,具体则表现为矿产资源管理不注重生态环保,体现为:第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有些甚至还在沿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手段,这种粗放的管理机制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评价,乱采滥挖、大矿小开、采富弃贫、破坏生态等现象非常普遍。在这种情况下,对矿产资源加强管理和整合,尤其是对于一些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大的矿山企业进行治理已经成为了当务之急。第二,很多矿山企业缺乏基本的生态环保意识,存在只重视产量而忽视生态环境修复和治理的问题,至于实际应用中的环境修复和治理措施更是非常缺乏,导致矿山周边的生态环境可能会遭到严重破坏,如图1所示。例如金属矿山开发中形成的废石、废水、废气和尾砂等没有经过处理就随意注入到周边的自然环境当中,各种露采小矿山毁坏、压占土地的现象十分严重,没有得到有效地治理。

4生态环保视角下的矿产资源管理机制创新途径

(1)矿产资源法律体系建设生态化,明确生态环保目标。首先,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建立健全矿产资源法律体系,尤其要重点突出生态环保的内容,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必须加以明确。其次,生态环境保护不是一种单独的法律责任,而是需要借助多种法律手段来实现,例如可以加入与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修复监督、环境保护保证金等相关的法律制度,以形成一个比较完备的生态环保体制。最后,加强矿产资源保护与综合利用的立法,融入生态环保的理念,为促进矿产资源行业绿色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2)健全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制度,体现生态环保理念。矿产资源的规划管理要统筹好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地区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实现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此外,还要建立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配套监督机制,对依生态环保理念制定的规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

(3)矿产资源税费管理制度生态化,突出税收对生态的调节作用。首先,在矿产资源的税费法律体系中,要体现诸如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使用、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以及重视对环境的修复等理念;其次,对当前的矿产资源税费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税费应主要用于对矿山生态环境的修复和治理上;最后,构建矿产资源生态税费体系,设立诸如生态环境保护税、矿山环境修复保证金等税费制度。

(4)重视资源环境监督,完善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首先,根据生态环保的要求和当前的开发技术水平制定新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考核制度,从而促进矿产资源行业的绿色发展;其次,矿产资源监督要进一步强化对矿业权人履行生态环保义务的监督,督促其在开发利用中就采取措施减少生态破坏和加强环境修复;最后,国家和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并有效制止各类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开采行为,做到及时识别和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

5结语

新时期下,经济增长方式要求实现提质增效转型,而作为经济发展重要物质基础的矿产资源也必须进行管理机制创新,只有更加突出生态环保的理念,才能促进矿产资源行业的长远发展,进而也才能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好地支撑。

参考文献:

[1]汪民.以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J].中国科学院院刊,2013(2):226~231.

[2]李建功.转型综改《总体方案》解读之二:完善资源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机制规范矿产资源管理促进资源持续利用[J].科技创新与生产力,2013(2):22~23

[3]陈从喜.构建基于生态文明建设下的矿产资源管理新机制[J].矿产保护与利用,2012(6):1~5.

矿山生态修复存在的问题范文第2篇

一、以铁的措施和纪律强力推进矿山整治修复

首先,要真正摆上位置。开展矿山整治和修复,是市委、市政府立足全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经研究作出的重大决策,省市都高度重视,并将其纳入“十二五”规划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来抓。从县内来说,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矿山整治修复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正确处理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在经济增长方式上更新观念,坚持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相统一,坚持人口、资源、环境发展相协调;决不能搞牺牲生态环境的发展,决不能搞高能耗、高污染、粗放型的发展,决不能搞资源消耗型、“吃子孙饭”式的发展。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进一步强化认识,抓紧年内有限的工作时间,针对目前存在的差距和问题,继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以攻坚破难、背水一战的精神,确保矿山整治和修复目标任务的完成。

其次,要紧盯目标任务。前不久召开的全县矿山整治指挥部会议已明确了各项目标任务,即全县干线公路可视范围内的所有矿山必须全部关闭,所有大小矿山必须全面进行整治,该关的关,该停的停,同时,修复石涧镇、蜀山镇两处废弃矿山生态环境,这些任务必须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始终咬定目标,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扎实有效地抓好整治工作。必须敢于碰硬。矿山整治涉及面广、利益性强、困难很多,我们一定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要有攻坚破难、敢于碰硬的决心,紧紧围绕工作目标,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排除干扰矿山整治的各种因素,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必须突出重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决关闭取缔主要交通干道沿线、旅游风景区内、城市周边一批不符合要求的矿石破碎加工、小石灰窑等矿山企业。同时,除在已有开采区实施的资源整合项目外,暂停新设采矿权,确保全县矿山开采秩序和生态环境有明显好转。必须持之以恒。要充分认识矿山整治的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坚持整治和修复相结合,坚持近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相结合,常抓不懈,一抓到底。要通过连续几年扎实工作,连续几年完成整治目标,最终实现全县矿山生态环境的显著改善。

第三,要狠抓综合整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多管齐下,对矿山进行综合整治。要控好源头、压住总量,严格按照市、县要求,一律不批新矿。同时,抓紧修编规划,调整矿山布局,加快关闭城市周边、主干道路沿线有损景观的矿山企业。要强化行政执法,依法从严查处非法开采、无证加工、破坏生态、污染环境、超限超载运输、毁坏林地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落实保留矿山的整治措施,严格规范矿山开采,不断提高开采技术含量,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要抓紧实施废弃矿山治理工程,引入市场机制,确保资金到位,加快治理进度。要加大税收和行政规费的征收力度,税务部门要按照应收尽收的要求,对矿山企业进行地毯式检查,防止税费流失。各有关部门也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按照“该关停的关停,该整治的整治,该查处的查处”的原则,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形成矿山整治修复的合力。

第四,要实行全县联动。矿山整治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程,要求高、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全县联动,确保整体推进。要做到上下联动,乡镇联动,部门联动。上下联动就是各乡镇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矿山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做到上下一条心,步调一致,齐抓共管;乡镇联动就是要做到坚持统一的政策和措施,贯彻统一的标准和要求,不得自行其事、各自为政,确保整治工作整体推进。部门联动就是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对整治中的难点和棘手问题决不能相互推诿扯皮,努力营造合力整治的氛围,确保圆满完成年内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以强烈的责任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当前,我们正处在全面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不发展就是死路一条,发展没有招数突破土地瓶颈制约就会寸步难行,用地指标仅靠向上被动争取肯定无法满足。而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就是为了解决“地从哪里来”的问题,就是为了缓解城市建设、工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的用地压力,从面加速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代进程。因此,这项工作必须紧紧抓在手上,全力加快工作进度。但从目前推进情况来看,各乡镇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总体进度还不平衡、不理想,有的乡镇土地置换项目拆迁、安置、补偿工作还没有到位,影响了报批速度。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必须要抢抓年内剩下的时间,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花大力气,下真工夫,加快推进速度,加快报批速度,确保圆满完成土地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一要进一步抓好选点和规划。县国土部门和各乡镇要本着先易后难、先行先试的原则,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标准条件优先在新农村示范村、拆迁成本较低、新增耕地面积大、干群积极性高的地区选好项目点。选点过程中要算好三笔帐,一是成本帐,二是增加指标帐,三是工作帐,以确保整治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干一处、成一处。在选好项目点的基础上,要坚持规划先行。做到没有规划不搞整治,没有规划不搞建设,规划必须先行,也必须科学。但从目前情况看,规划工作还相对滞后,尤其是村镇建设和村庄布点规划还不完善,已成为制约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因素。因此,县建设、国土等部门要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村建设与产业统筹的原则,加快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的编制,特别是要按照新农村的标准,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尽快做好村镇建设和村庄布点规划,以规划引领项目建设。各乡镇也要从自身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和编制安置点村庄建设规划,一定要具有农村特色,体现新农村的特点,做到自然、生态、宜居。

二要进一步抓好拆迁安置。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县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领导组制定的统一标准,全力加快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进度,对补偿标准、数额及安置情况要张榜公布。特别是已上报土地置换项目的乡镇,要抓紧完成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任务,绝不能因此而影响项目的报批工作。要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对农民的各类补偿,要严格执行标准,及时足额到位。要坚持拆与建并重,对安置点村庄建设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的要求搞好规划设计,统一提供宅基地,统一水、电、路、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真正把安置点建成环境优美、功能完善、适宜人居的新型农村示范点。要鼓励农村居民点通过置换向中心村、中心集镇集中,努力做到建一片成一片、成一片亮一片。

三要进一步抓好综合整治。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根据复垦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土地复垦,认真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做好补充耕地工作。要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明确监理单位,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对这项工作,县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强检查指导,加快工程推进速度,使被置换地能尽早获得批准。同时,要切实抓好新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统筹做好农业综合开发、村村通建设、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沟渠水系整治、文明创建等各项工作,真正建成新型村庄,真正改善农村环境。

四要进一步抓好资金筹措。资金投入是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关键。要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积极构建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一方面,要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为基础,进一步整合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产发展等各类相关的涉农资金,集中用于土地整治项目,发挥综合效益;另一方面,要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土地综合整治,实现互利共赢。同时,还要鼓励广大农民积极投工投劳,进一步发挥农民群众的作用。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补助资金,县委、县政府将进一步研究提高标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对新增的建设用地指标,原则上主要由县里进行统筹使用。

五要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要坚定不移,快速推进,各乡镇要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倒排时间节点,优化流程控制,务必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要多头并进,整体推进,各乡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县镇要整体联动,县直部门间要协调统一,形成整体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工作合力;要严格管理,规范推进,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确保不出问题。同时,各乡镇和国土等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对上争取衔接,创造条件加速项目报批、验收,确保项目和指标尽快获得省市批准。

三、以坚强的组织领导确保顺利完成两项工作目标

第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今天会后,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认真梳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快进度,层层传递压力、人人落实责任。各乡镇主要责任同志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人员要分片抓,相关部门所承担的职责也要明确落实到人。特别说明一下,市委、市政府把矿山整治工作列入县区综合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县委、县政府也将把这两项工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责任追究、问责问效等制度,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矿山生态修复存在的问题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冶金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土壤改良;边坡治理

冶金矿山行业涉及面广、产业关联度大,是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但在矿山的开采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挖掘和破坏山体、毁坏林地和耕地、挤压动植物的生存空间,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系统退化,形成大片的山体和废弃矿场;在资源的加工过程中,会副产大量的固体废弃物,如废石、尾渣等,它们堆弃占用土地,破坏耕地,释放有毒物质,并向周围环境迁移扩散,通过食物链在动植物体内和人体中富集,威胁矿区生物的多样性和矿区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制约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1-6]。随着矿产资源的日益贫化,这些问题日趋严重,因此,对矿山废弃地进行生态修复,恢复其原有功能,已经刻不容缓。

1冶金矿山废弃地的生态现状

冶金矿山废弃地指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因被污染、占用或破坏,以致暂时失去利用价值的土地[7]。根据其成因,矿山废弃地可分为五类:(1)排岩场。由被剥离的表土、被剥采的废石以及缺乏深加工价值的低品位矿岩堆弃而成,堆积体结构松散、不稳定,自然条件下很难风化粉碎,表层植被生长困难;(2)尾矿库。由矿石经洗选加工后产生的尾渣泵送堆积而成[8]。尾渣粒径小、质地松散、表层干燥、保水能力差,尾渣会持续向外界释放有毒物质,尾渣毒性很强,植被难以存活[1-2];(3)露天采坑。露天开采埋层较浅的矿床所形成的凹坑,通常直径较大、挖掘较深,表层岩石风化严重,植被立地条件差,难以形成植被覆盖[9];(4)塌陷区。矿区地下大量开采后,地质条件不稳定,地面塌陷所形成的块状、带状凹陷区域,塌陷区地表破碎、难以复垦,塌陷坑四周封闭,坑内常年积水[10-11];(5)压占地。为开发矿山所修建的辅助设施,如建筑物、公路等,它们会占用大量土地,在矿山停采后,这些区域被水泥、砌石、砖瓦等覆盖,难以复垦。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了矿山废弃地的生态修复工作,但受限于当时的观念和技术水平,这项工作一直处于零星、小规模状态,并未完全发展起来。针对矿区严重破坏的情况,国家相继出台了多项举措,一方面规范和引导矿区土地复垦工作[12],同时明确矿企在矿山修复工作中的责任,增强了企业的责任意识,政企联合,加快了我国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的工作进展[13],截止2016年底,我国已累计投入修复资金近千亿元,累计修复土地上百公顷,资助研发、推广了近200项先进治理技术,生态修复工作取得显著进步[14]。然而,我国矿区污染面积大,污染程度深,而多数矿企习惯了“先污染后治理”的生产模式,历史欠账多,使得环境治理资金需求量巨大。在当前持续低迷的矿业形势下,矿区土地的修复费用主要由政府财政拨款提供,资金缺口很大[15]。截止2016年底,我国矿山废弃地的修复率仍不足30%,与其他矿业发达国家50%~70%的平均修复率相距甚远,废弃土地修复工作不容乐观[13]。国外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可追溯到19世纪末,到20世纪中期已经开始了系统化、规模化的治理工作,并在法律法规、管理方式和修复技术等方面获得了大量的成功经验。澳大利亚实行矿产开发、土壤改良与生态恢复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管理模式,促进了矿区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工作的进展[12];美国的矿山土地复垦工作始于20世纪30年代,现已形成了健全的法律体系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废弃土地复垦率高达85%,其首创的复垦保证金制度已被许多国家学习采用[16]。德国在矿区土地复垦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目前德国废弃土地的复垦率已经超过90%[13]。相比较而言,我国矿山废弃地的生态修复工作任重而道远。

2冶金矿山的生态修复技术

矿山废弃地地表大多坑洼不平、浮石凸起,铁矿等金属矿废弃地地表还散落有许多硬度大、难以破碎的低品位矿石。在进行土地复垦前,应首先利用推土机、压路机等大型设备对其地表进行平整处理,使区域附近地表性质尽量均一化,减小土壤改良和植被恢复的阻力,为后续复垦工作创造有利条件。矿山废弃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氮、磷、钾等营养元素严重缺失,土壤结构性差,在不进行人工干涉的情况下,矿区植被很难恢复。因此,修复矿区污染土壤是矿区植被恢复和生态重建的前提。

2.1物理修复技术

土壤的物理修复技术包括表土转移和客土回填两种。表土转移指在矿山开采前将区域内表层土壤收集保存,待闭矿后再重新覆盖的方法[17],在这个过程中,虽然地表植被被完全破坏,但土壤中的营养元素和种子库得以很好保存,能够加快植被的恢复速度[18],表土转移法仅适用于新开矿山和新建尾渣场,在西欧国家的铁矿露采场应用较为广泛。客土回填指直接将区域内原有表土全部移除,回填适于植被生长的耕植土,在表面形成0.1~1.0m厚的覆盖层,以达到土壤改良的目的,Mago-ba等[19-20]在大量实验后发现,覆土厚度与植被覆盖率的增量成正相关关系,当覆土厚度为30cm时,区域内植被的覆盖率能提高近70%。该法效果明显,但需要外借耕值土,费用昂贵。湖北黄梅马尾山铁矿通过经济技术比较后采用了表层客土全覆盖、乔灌草间植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对防治水土流失和改善区域环境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2.2化学修复技术

矿山废弃地普遍酸碱化过度,土壤pH值严重偏离正常范围,不适于植被生长,必须添加酸碱调节剂进行基质改良。对于酸化土地,可以施用石灰、碳酸氢盐等进行基质改良[22],刘珊珊等[23]探究了用石灰调节南京紫金山铜矿堆浸场pH值的可行性,发现在浸场表层持续喷撒石灰一段时间后,能够显著提高基质表层的pH值,但由于渣堆厚度较深、下层尾渣酸化严重,因此对渣堆深处的pH值没有明显调节效果,这对于铁尾矿库表层基质的改良可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对于碱化土地,可以投入石膏、碳酸氢盐、硫酸亚铁等来中和基质的碱性[24]。Na+含量过高容易导致土壤板结,石膏中的Ca2+能够有效地替换Na+,降低土壤碱性,疏松土壤,改善水分、空气和有机质的流通条件。当土壤酸碱度过高或失调时间过长时,宜采用“少量多次”的方法施加调节剂,这样既能保证药剂的持续效力,增强调节效果,又能节省药剂。重金属处理是土壤修复的关键,利用化学物质(包括钙酸盐、含磷材料、铁氧化物、铁盐、ED-TA、α-淀粉酶、腐殖酸等)的吸附沉淀、氧化还原、催化还原、络合等作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重金属离子固定的目的,显著减弱重金属离子的迁移能力[25-31]。铁矿废弃地中存在的重金属主要有铜、镉、铅、锌等,Ca2+对这些重金属离子有明显的拮抗作用,可以有效缓解其毒性,向废弃土地中喷撒药剂可阻碍农作物对它们的吸收,保证农产品安全[32]。EDTA通过螯合作用可以固定多种重金属离子,且对土壤中的微生物群落几乎不产生影响,是目前广泛应用的铁矿废弃地重金属淋洗剂[33]。黄凯[34]将有机肥和泥炭的混合试剂经过特殊工艺处理后,用于修复铅锌矿尾矿库污染土壤。Wu等[35]利用黏土、生物炭成功研制出一种具有网状结构的新型纳米复合材料,能促使有毒的Cr6+转化成无毒的Cr3+,大大简化了土壤的修复步骤,提高了修复效率。另外,利用城市污泥较强的黏性、持水性和保水性,将其用于土壤改良,既能够提高土壤肥力,改善土壤的团粒结构,又能以废治废,促进城市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再利用[36-37]。另外,从城市污泥中提取出的一些菌株还能对Cr6+起到还原作用,可有效去除其中90%的Cr6+,实现铬渣堆六价铬的高效治理[38-39]。

2.3生物修复技术

生物修复技术指利用酶、菌类及土壤动物等的新陈代谢作用来降低土壤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从而达到土壤修复目的的一种技术。赵永红等[40]认为,植物与降解菌的协同作用,可显著增加土壤中降解菌的数量,提高降解菌的活性,改善植被的根际微环境,促进植被对养分和水分的吸收,促进植被的立地生长,加快土壤环境的改善速度。Denny等[41]研究发现,在土壤中接种菌根,菌根分泌物能够增强土壤中重金属离子的迁移能力,增强植被的抗性,促进植物对重金属离子的吸收,加快土壤的净化速度。Boyer等[42]研究了土壤动物蚯蚓对土壤中重金属的净化作用,发现蚯蚓既能够吞食土壤中的重金属,又能够疏松板结土壤,增加土壤孔隙度,改善土壤的物理结构。徐池[43]对用不同驯化浓度/时间筛选出的赤子爱胜蚯的生理指标进行了系统比较,通过急性毒性试验和彗星试验确定了该种类蚯蚓的耐性最佳驯化条件,用该最佳条件筛选出的赤子爱胜蚯对重金属有强提取作用,利用蚯蚓的吞食作用来改善重金属污染土壤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2.4植被恢复技术

铁矿废弃地土地贫瘠、盐碱化严重、重金属毒害作用强,经过一系列的修复措施,如表土转移、化学试剂投放等,在一定程度上修复被破坏的土壤,通过人工种植能较快实现矿区的植被覆盖,最终建立起新的生态平衡[44]。禾草植物和豆科植物经常都被用作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过程中的先锋植物,它们生长迅速,抗旱性强,耐贫瘠能力强,且豆科植物具有固氮能力,能够产生易于植被吸收、且缓释性能良好的有机氮,这对于贫瘠土壤的修复改良至关重要[45]。杨卓等[46]对禾草植物高羊茅和黑麦草的重金属耐受性进行了研究,发现这两种植物抗逆性很强,可在重金属污染土壤中迅速生长,能够起到防止土壤侵蚀的作用。Chen等[47]发现,香根草具有对Cd2+的强富集作用,即使在Cd2+含量极低的土壤中,叶片中所吸收的Cd2+浓度也可达218gC/hm,是铁矿废弃地中Cd的理想治理植物。此外,高山甘薯、海州香薷、酸模等对Cu有较强的富集作用,高山漆菇草、东南景天羽叶鬼针草等对Pb也有富集作用[48-52]。多季收割重金属富集植物,土壤中重金属离子浓度降低,这时可种植一些生物量更大的植物(如灌木、乔木等)来完善区域的生物群落,增强矿区的保水、保肥能力和抗逆性[53]。对于收割获得的重金属富集植物体,可采取焚烧法、高温分解法、生物解吸法、植物冶金法、液相萃取法等进行处理[54-55],其中焚烧法和高温分解法能够显著减少植物残体的体积和重量,是目前最为行之有效的重金属富集植物体处置技术[56-57]。

3冶金矿山的边坡治理技术

铁矿废弃地环境恶劣,露天采坑等区域表土几乎被完全剥离,土地结构破坏严重,水分和养分流失严重,滑坡时有发生;排岩场、尾矿库的堆积结构松散,颗粒易流动,且堆场往往势能较高,是潜在的人造泥石流发生源[11]。鉴于这些特征,除对矿区采取必要的生态修复手段外,还必须辅以边坡治理等措施,以疏通地表径流,减少基质流失,增强边坡稳定性,降低滑坡和溃坝风险。

3.1客土喷播技术

客土喷播技术是一项新型的岩质边坡绿化技术,主要利用机械搅拌设备将客土、种子、缓释肥、粘结剂、保水剂、稳定剂等充分混匀,在待修复坡面上锚杆挂网,然后利用泵和压缩空气机将基材垂直喷附到坡壁上,形成具有一定厚度的喷附层[58]。喷附层结构良好,含有植物生长所需的各种营养物质,其中的保水剂为高分子树脂材料,具有很强的储水保水能力,可吸收超过自身重量数百倍的水分,且高压下水分不脱除[59]。在种子的出苗和生长过程中,喷附层能够持续供水供肥,确保植物的正常生长,实现边坡的快速绿化。为丰富边坡生物群落,客土喷播技术通常采取草罐混植的搭配方式进行植被培育,同时选用根系发达、抗逆性强的植物种子,充分利用植物根系对土壤的加筋和锚固作用,力求达到最佳护坡效果[60]。

3.2植被混凝土技术

植被混凝土技术综合了土壤学、环境生态学、岩土力学、园艺学等多学科知识,系统考虑了边坡角度、裸岩性质、气候特征、绿化要求等条件,采用特定的混凝土配方和种子配方,将植生土、胶结剂、绿化剂、有机质、腐殖质、肥料、保水剂、草种等基础材料混匀,然后浇灌于坡壁以起到边坡防护与绿化的作用[61]。植被混凝土所用的胶结剂为普通硅酸盐水泥,将其与特制的绿化剂配合使用,能够在岩坡表面形成具有大量细密孔隙的植被生长基质,该生长基质既能像普通混凝土那样稳固边坡,又因为它独特的多孔结构,可以加快水分和养分的运输速率,营养物质供应顺畅,植被生长迅速,对裸岩边坡的治理效果良好[62]。

3.3生态灌浆技术

像排岩场这种类型的矿山废弃区域,它们的地表特征明显,堆渣呈块状、块间空隙大,几乎不存在植被生长土壤,可借鉴工程灌浆技术来对它们的边坡进行治理。将基质材料、黏土和水等按照特定的配比搅拌制浆,然后由上而下对渣堆边坡灌浆,浆体填充表面空隙,并逐渐在渣堆表层形成一层富含养分的植被生长基质,该基质层具有一定硬度和抗侵蚀能力,既防渗护坡,又适于植被生长,能够为后续的植被恢复工作奠定良好基础[11]。

3.4生态植被毯和袋技术

生态植被毯是以稻草、麦秸、玉米杆等为骨架,负载壤土、保水剂、有机质、植物种子等制备出的一种边坡高效水土保持材料[63]。植被毯适用于坡度较缓的边坡,能够有效减少地表径流和降水对坡面的冲刷,减少水土流失,其中含有的壤土和营养物质可以有效促进区域植被的立地生长,植被毯生产成本低、修复效果好,目前应用十分广泛[64]。生态植被袋技术是一项新型的柔性护坡技术,袋体为无纺布袋,以聚丙乙烯为原料制备而成,通常会在制作过程中添加抗老化剂,以延长植被袋的使用寿命。在进行植被袋的护坡施工时,将耐性较强的草木种子通过木浆纸附着在袋体内侧,然后向袋内装入干燥、疏松的细粒壤土,为促进植被生长,还会适量掺入缓释肥和保水剂,当袋内壤土达到密度要求后,停止装土,用专用缝纫机封口,然后堆垒护坡[65]。在工程实践中,由钢材、水泥等筑造的护坡挡墙属于硬质结构,常因局部沉降或受力不均匀而破裂;由植被袋构筑的护坡系统属于柔性结构,可在一定范围内维持结构体的稳定。生态植被袋既能够稳固边坡,减少水土流失,又能为植被的生长提供载体,增强边坡的观赏性,是一种有效的生态护坡技术。

4冶金矿山的功能化再开发

在矿山生态功能基本恢复后,可根据矿区自身属性的不同,选择恰当的发展模式进行资源的再开发利用。常见的矿山废弃地生态开发模式有三种:单一复绿模式、农业复垦模式、景观再造模式。再利用模式的选择,依废弃地的规模、环境、交通等因素的不同而不同,不同的再利用模式能够产生不同的综合效益[66]。

4.1单一复绿模式

主要适用于地理位置不佳、复垦后可获得的耕地资源有限,基本无景观开发价值的矿山废弃地,可引入水生植物,如芦苇、金鱼藻等,将其培育成人工湿地,增加塌陷区的生态稳定性;而对于一些采深较大、面积较广的露天采坑,可对其边坡和底部进行加固防渗处理,以开发成小型湖泊;特别是对于一些破坏十分严重的矿区,经人工辅助手段后即使能够在它的地表形成植被覆盖,它的生态功能也仍有可能十分脆弱,稍加干扰就会引起植被的大片枯萎、死亡,使矿区再次朝废弃土地的方向逆转,这时可通过法规条例,将其设定为自然保护区,加强监管措施,杜绝人为扰动,为矿区生态正常恢复创造有利条件。

4.2农业复垦模式

主要针对经适当修复后可被重新赋予生产力的废弃土地,如马钢姑山矿的多层次立体土地复垦模式是国内铁矿废弃地农业复垦的典型,该矿排岩场是依托矿区原有露天采坑形成的多平台堆积场,根据生态系统的多物种配置和多层次配置原则,设计出了可进行农、林、牧、渔综合开发的立体复垦结构[67],将中心积水采坑设计成鱼塘,进行水产养殖;对水塘浅水区底层土壤施以必要改良措施,进行水稻种植,同时在水稻中放养鸭、鹅等家禽;对排岩场堆积平台,则种植上防风林、生态林、经济林等,同时林间修建小道,供市民休闲之用;排岩场斜坡坡度大、渣粒多、水土流失严重,可乔、灌、草间植,增加斜坡植被覆盖率,减少降水对斜坡的侵蚀,增加排岩场的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位的利用率。

4.3景观再造模式

对于一些具有旅游开发潜力的矿山废弃地,可以将其作为景观资源加以二次开发,为城市的可持续性发展,特别是老工业城市的产业转型提供新的着力点。德国政府综合鲁尔区当时所面临的社会、环境、资源等各方面的问题,制定出了符合自身情况的长远规划方案,确保了区域环境治理方法与区域经济发展政策的连续性,设计人员对鲁尔区的铁矿采坑、桥梁隧道以及其它矿区建筑物进行了构思精妙的景观改造,将旧矿区成功开发成了新的旅游资源[68]。辽宁抚顺是我国重要的煤炭和铁矿基地,大规模的矿床开采作业使得当地地质灾害频发,矿区百姓深受其害,抚顺市在对矿区环境进行全面调查后,以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为契机,将原有废弃矿坑、采坑塌陷地成功打造成了特色旅游景区,既缓解工矿企业与当地居民的矛盾,也促进了区域经济的转型升级[69]。湖北黄石国家矿山公园是我国第一家国家矿山公园,是铁矿遗址开发的典型代表,这种开发模式既有助于保留采址的原有风貌,展现矿区曾经的辉煌成绩,又能够启迪和教育后人,增强游客的环保意识,对其它矿山废弃地的开发利用具有重要借鉴作用[66]。

5结语

矿山生态修复存在的问题范文第4篇

关键词:露天开采;生态环境;治理措施

有色金属开采及应用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装备制造业的提升、国防军事建设中所起的重要战略意义非比寻常,有色金属露天开采作为重要开采方式之一,近年来开采规模猛增,但是随之而来的生态环境问题也凸显出来。露天开采过程暴露的环境问题是当今急需解决的核心问题,不仅要解决已经出现的环境问题,还要避免出现后续的环境问题。加强开采过程中的制度管理,改进开采方式,促进绿色可持续健康发展,这些多会对由露天开采矿山而引发的生态环境产生积极影响。

1当前露天开采矿山存在的问题

使荒漠化频发:在露天开采矿山之前,建设单位往往做不到对开采方案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不能将开采的方式和流程进行有效规定,这就会使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出现土地荒漠化。不合理的开采方式及过度的开采都会使矿山周边的绿色植被遭到严重的破坏,甚至出现水土流失,演变为荒漠。缺乏资金和技术落后:对露天开采矿山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的治理需要大量的资金及先进技术的支持。而缺乏资金和技术落后这两点因素也是制约露天开采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企业对矿山周边的环境保护意识较为淡薄,并且对于生态环境的相关的监管并不是很完善,在发生了环境恶化和环境污染的相关问题之后,并没有与之相关的专门的基金可以作为资金支持,所以不论是之前引发的生态问题还是现今面临的可能会休闲的生态问题都亟待解决。也就是说要想促进我国露天开采矿山事业的发展而同时保证生态环境的健康就要及时有效的解决资金的问题。另一方面,露天采矿在开采的过程中对隧道进行构筑时,只是仅仅将土层与矿体进行简单的分离。采矿的过程中山体自身平衡会被破坏,而引发山体滑坡和崩落或者是泥石流。往往矿产企业在进行开采时,会出现矿渣随意堆放的情况,当没有进行相应的维护时,矿渣的重量随着时间的累计就会超过了山体所能承受的最大负荷,引发山体滑坡[1]。当遇到暴雨天气就会引起泥石流。大气遭受污染:在矿山的露天开采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颗粒,当这些颗粒随着时间的累计越来越多的时候,由此引发的大气污染问题就会体现出来。引发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在开采的过程中大量使用炸药,使空气中的悬浮物质增多,周边植被遭到严重破坏而不能进行空气净化或者这些净化作用十分弱,不能达到更好的空气净化作用[2]。

2露天开采矿山对应措施

进行植被恢复:对露天采矿而产生的废弃矿渣要进行合理的处置,对于一些有利用价值的矿渣可以选择将其转移到其他地方进行合理安置,而对于那些没有了利用价值的矿渣也不能随处堆放,要进行挖坑掩埋。另外,在露天开采矿石之后要及时对矿山周边的绿色植被进行及时的恢复,并且在一定的时间内要确保有专人进行看管,以保证被破坏了的植被恢复的成功。只有这样才能合理的将由露天开采矿石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以合理有效的方式解决,同时避免泥石流等的发生[3]。多元化筹措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资金:作为由政府主导的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的监管与治理工作是政府性质的公益性的事业,因此,这项工作的资金支持来自于政府的财政收入,资金的来源途径相对来说较为单一。为更好的解决由露天开采矿山而导致的环境问题就要求将用以治理的资金筹集方式多元化,适当的加大对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以满足对于治理的设备等的需求。不仅仅是国家,地方的政府也要将加大对矿山环境治理作为工作的中心,将基础性的资金与保证性的资金的投入增大。分派专人管理资金,做到严格分配,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将责任落实到户,对各个阶层分配好任务,使谁开发谁治理。露天开采矿山常常会出现地质灾害,当灾害来临后的治理工作中要将管理的界限分清楚,在对其进行相关的治理时,要先进行资金的预算,以最合理的方式将资金投入到治理工作中,并且确保资金能够及时确实投入到治理工作当中。同时,要有专业的人员进行专门的管理,监督治理工作,将责任落实到人,以保证资金的合理利用。针对症状,改善矿区环境:以改善矿区的环境质量,避免发生地质灾害为主要目的矿区环境治理工作需要根据不同矿区的相应的特点进行综合考量,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只有这样才能更加科学有效的解决由开采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在矿区及其易发生大规模的地表坍塌,这不仅使地表的耕种遭到破坏,同时,也严重威胁着矿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在矿区的治理工作中,要及时解决这些问题,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以重新填充坍塌及低洼地带为手段积极治理。这不仅使在建造过程中产生的肥料得到合理的利用,在很大的程度上能够避免资源的浪费,同时还解决了由于露天开采而造成的地表坍塌问题。露天开采矿石可能会引起地质灾害,例如泥石流或是山体滑坡等。这不仅会使当地的生态环境遭受到极大的破坏,使环境问题日益恶化,还会影响到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所以,对于矿区的生态环境的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对于遭受破坏的绿化进行及时的恢复,不断强化绿色植被的对于环境的滤过功能,达到发展与治理同步进行,在不断发展经济的同时到达经济利益与环境发展的同步。

3结语

对于由露天开采矿石而带来的一系列生态环境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及时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来进行整改工作。矿业企业自身要不断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施工工作,不过度采矿,不在生态脆弱的矿区采矿,在采矿之后对当地生态环境进行积极维护。同时,采矿企业也要积极进行整改,制定更加合理合法的采矿方式进行采矿工作,在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的基础上使企业的经济利益最大化。另外,不论是当地政府还是中央政府都要对采矿业经营活动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管,避免非法采矿。作为我国国名经济的重要支柱的采矿业要积极改革,对环境保护工作引起高度重视,以积极的姿态将露天采矿业推倒新的高度。

参考文献

[1]刘建平,张春雷.露天采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的意义[J].科技与企业,2014(7):148.

[2]姜全果,蒙阴县汇泉峪石灰岩矿区矿山环境治理方法与生态修复技术[D].山东大学,2013.

矿山生态修复存在的问题范文第5篇

关键词:能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完善

中图分类号:D912. 6文献标识码:A

一、 生态补偿概述

(一)生态补偿的法学界定。

由于各自研究的学科不同,以及研究角度存在差异,因此对生态补偿所下的定义也不统一,但大部分观点都从生态学和经济学相结合的角度来给生态补偿做出界定。而要从法学的角度界定生态补偿的概念,应当从生态补偿的目的、范围、标准、方式、责任以及主体等个方面进行考虑。通过以上分析,从法学角度对生态补偿所作的定义是:为了生态系统提供的环境服务能够持续供给和实现生态公平,协调利益相关者的生态利益和经济利,维护生态安全,减少贫困,国家通过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对破坏环境服务持供给的行为者收费,或者对保护环境服务持续供给的行为者予以奖励的法律行为。

(二)能源生态补偿的概念及其制度类型。

能源生态补偿的概念在我国还相对较为生僻,因为现阶段学界对能源相关领域的生态补偿研究主要限于矿产资源的生态补偿,即能源资源的开发领域。而能源不仅在其作为资源开发时存在生态补偿的需要,在生产等其他涉及能源的环节亦存在生态补偿的需要。结合上述生态补偿的概念,我们可以把能源生态补偿的概念定义为:通过对损害生态环境的能源行为进行收费或对保护能源活动所涉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补偿,以实现能源活动外部性的内部化,达到保护生态和能源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能源生态补偿制度是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为目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相关者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更详细的说,能源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能源活动相关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运用政府和市场手段,调节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的公共制度。豍当前我们在谈到生态补偿制度是多是指直接公共补偿制度,即由政府或基金等多种形式直接向生态系统服务的提供者进行补偿,这也是最普通的生态补偿方式。

二、 我国能源生态补偿实践现状

(一)能源开发环节的生态补偿的实践。

1、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的不足。

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在各地的名称不一致会导致在性质和理解上的错误和混淆,从而导致适用不当的情况。而且收取的标准过低,在实践中大多只按照治理成本收取保证金,常会出现治理费用超过保证金,而超过保证金的部分则难以征收。另外,保证金的收取以现金为主,形式过于单一,而返还条件不够具体明确,使得这个制度在实施上存在很多问题。

2、生态环境补偿费的征收的问题。

目前我国很多省市的生态补偿仍然以财政拨款为主,没有进行生态环境补偿费的征收,而且也缺乏相关的法律进行规定和规制。而在对生态环境补偿费进行征收的省市中,其征收的部门错综复杂,相互交叉,缺乏统一的管理,所以又会出现反复征收的问题,从而加重企业的负担。

3、生态补偿的资金来源单一。

我国目前存在的大量废弃矿山,其生态环境恢复、土地复垦等历史欠账主要由政府承担,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地方政府财政,中央政府拨付的资金仅占很小比例。开采企业对正在进行开采的矿山承担环境恢复治理的义务。从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实施中的具体制度可知,生态补偿资金的来源渠道主要是政府和开发企业,政府的财政收入有限且用途广泛,难以保障生态补偿资金的需求,矿区被损的生态环境治理往往需要巨额资金,仅靠开发企业缴纳的保证金并不能足额保证,因此生态补偿资金的来源应当多渠道筹集,使其多元化并保证其专款专用,才可能满足生态补偿的资金需求。

(二)能源生产环节的生态补偿的实践。

电能作为生活中最常使用的二次能源,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电能本身看来似乎是一种清洁能源,但其传统生产过程的非清洁性却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电能的生产方式较多,如风力发电、垃圾发电、核电皆是清洁、可再生的新式能源获取方式,但上述方式在我国目前发电总量中所占比例极低,最大的电能来源生产方式仍是煤炭燃烧的火力发电和大坝修建带来的水电。而煤电和水电生产过程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不可忽视:火力发电产生的二氧化硫造成酸雨严重,同时,煤电生产会不可避免的产生碳排放,而水电的生产也会因大坝的建设给当地生态造成巨大的影响。

像所有的开发建设一样,煤电和水电的开发也会给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然而人们更多的相信电作为二次能源是一种高效便捷的清洁能源,却忽视了其诞生过程的非清洁性。现有的能源生产环节中涉及的补偿更多的是一对一的对于被拆迁者或者受损害者的财产补偿,真正意义上的能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缺位。

三、 国外能源生态补偿制度借鉴

(一)国外能源生态补偿的实践。

1、美国在1977年颁布了第一部全国性矿区生态系统恢复法规《露天采矿管理与复垦法》。该法规定任何进行露天采矿的企业必须缴纳一定数额的复垦抵押金,采矿企业若完成土地复垦任务则返还其复垦抵押金,反之,则将抵押金用于资助第三方进行复垦。在生态治理的责任方面,规定对于法律颁布前后的矿区破坏进行区别对待:颁布后出现的矿区生态破坏,一律实行“谁破坏,谁恢复”,由矿山主对矿区环境进行完全的修复;而法律颁布以前已经破坏的废弃矿区,则由国家通过建立治理基金的方式组织恢复治理。另外,在资源开发的过程中,美国将开采许可证申请制度与生态补偿与修复挂钩,并实行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

2、德国也是开展矿区环境治理较早的国家之一。德国联邦政府针对新老矿区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解决方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对于历史遗留下来的老矿区,联邦政府专门成立矿山复垦公司专司此项工作,复垦所需资金由政府全额拨款,并按联邦政府占75%,州政府占25%的比例分担。对于新开发的矿区,根据联邦矿山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矿区业主必须对矿区复垦提出具体措施并作为审批的先决条件;必须预留复垦专项资金,其数量由复垦任务量确定,一般占企业年利润的3%;必须对因开矿占用的森林、草地实行等面积异地恢复。政府每年都要派专人到矿区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复垦工作落实到实处。在开发和复垦的过程中,都有非常严格的环保和质量标准。

此外,加拿大、澳大利亚、马来群岛等也都建立了矿山开发的复垦基金制度,要求采矿企业在取得生产许可证之前就建立起生态重建的金融安排。一些国家还要求矿山企业对周围社区传统生活方式以及休闲性的损失提供一些隐含性的补偿。

3、在流域管理、生态系统恢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维护方面,国外发达国家也基本采取有针对性的生态补偿制度,如在流域生态补偿方面,比较成功的例子包括:澳大利亚通过联邦政府的经济补贴,来推进各省流域综合管理工作,南非则将流域生态保护与恢复行动与扶贫有机结合起来,每年投入大量资金并雇佣弱势群体来进行流域生态保护。美国纽约水务局则通过协商确定流域上下游水资源与水环境保护的责任与补偿标准等。对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的补偿,国外的做法包括购买具有较高生态价值的栖息地,使用物种或栖息地的补偿,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补偿等。森林生态系统的补偿则主要通过生物多样性保护、碳积蓄与储存、景观娱乐文化价值实现等途径进行。

(二) 给我国生态能源补偿制度发展的启示。

国外的生态补偿制度有比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并且能够严格的加以执行。在政府出台法律法规的要求下,生态补偿的需求方推动着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既有自下而上的模式,也有自上而下的模式,但大部分是由小规模实施开始,再加以推广。充分利用了市场机制和多渠道的融资体系,生态补偿资金来源多样化,有来自政府、私人、企业、捐赠等,生态补偿资金到位,核算公平,使用监督机制较为健全。矿山生态补偿中采取区分旧账与新帐,建立补偿保证金制度,治理基金制度和资金支出横向转移支付制度,保障专款专用。积极鼓励公众参与,努力构建和开拓国际碳交易市场等,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发达国家由于是这一系列制度的构建者,较好的掌握了主动权,往往能够成为规则的制定者。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就算是在发达国家,生态补偿制度也还仍然处在探索阶段。而由于国内外在文化历史、社会经济等观念的差异,我们对于外国经验的借鉴不能完全照搬国外的做法,而应当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恰当的借鉴国外适宜的经验来帮助我国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并将我国的生态保护与建设事业融入国际背景之中。

四、 我国能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明确能源生态补偿的主体。

能源生态补偿主体的区分,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将能源开采、生产引起的生态补偿的责任区分为旧账和新账两种情况区别对待。旧账的补偿和治理由政府承担,以公共支付的方式为主。由国家承担旧账的原因在于,在能源的开采和生产中,生产出来的产品都是工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发展所必须的,矿山的开发和水电建设地区因此受到影响的生态环境也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因此,国家应当成立废弃矿区、老矿区和已废弃的大坝、老水电建设区等已经造成的生态环境污染的治理责任主体,可通过建立专项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基金的方法解决。而新矿区和新水电建设所造成的破坏形成的新帐则主要应当有企业负担,企业可以考虑将治理成本计入能源生产成本的方式,让能源的使用者分担,其中带有公共基础设施性质的大型和超大型新水电建设的生态恢复也应考虑由专项生态补偿基金等公共支付的方式承担。

另外,在支付方式上,针对补偿区域的大小,可以对大尺度区域和小尺度区域进行区分。当生态服务的提供者在可控制的数量之内时,宜采取一对一的交易方式,其主要适用于新账中企业对破坏的生态的补偿,又可分为先进补偿和修复治理。而大尺度区域的补偿方式应包括国家通过直接财政补贴、财政援助、税收减免、税收返还的形式进行资金实物补偿,而且还包括国家和地方在建设项目、技术补偿和智力补偿等多种形式,但是最重要的补偿方式还是资金补偿。

(二)生态修复法律制度的完善。

生态补偿除了资金上的补偿,更重要的是对已经破坏的环境进行修复,如对矿区的土地实施土地复垦制度等一系列完善的有助于能源生产和开放中生态修复的制度。

1、建立完善的土地复垦制度。

实施土地复垦制度可以使能源开放企业自主的进行土地复垦,在开始能源开发之前做好复垦计划有利于能源开发地区的生态保护和恢复,也能避免出现难以挽回的生态破坏。将矿区复垦计划的通过作为能源开放企业获取能源开放许可的前提,也就是说,只有当复垦计划经过有关管理部门审查合格之后方可取得许可证。在通过复垦计划的同时,还要缴纳一笔复垦保证金,在复垦验收合格之后,予以返还。

具体来说,复垦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1)在能源开发前,许可范围之内的土地状况,如土地的条件,用途以及土地的计划用途和利用方式;(2)复垦后的土地的利用方式;(3)将要采用的复垦方式及科技手段;(4)完成复垦工作的详细进度安排;(5)与使用开采和土地复垦操作的当地政府土地利用计划相一致和协调的相关考虑。在规定详细的复垦计划内容的同时,应当建立严格的复垦标准,并在分阶段验收合格之后分别返还复垦保证金。

2、建立能源开采生态恢复治理基金和生态补偿保证金制度。

为了逐步恢复治理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产生的能源开采中生态环境的破坏,负担起对过去生态环境破坏旧帐的补偿与修复的责任,可以通过建立我国能源开采生态恢复治理基金,确定征收的主要来源、征收金额、征收方法和程序等。

我国也可以参照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建立能源生态补偿保证金制度。企业在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前,需向有关部门交纳一定的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设立银行专门账户,实行专项管理。企业必须做出经相关部门批准的矿山等的开采和环境修复规划,对在一定期限内,达到规划要求并验收合格的企业,返还保证金;否则,政府就可以利用这些保证金用于环境恢复治理,治理费用超过保证金的部分由矿山企业承担。这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使我国经济摆脱粗放式经济模式,实现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对废弃矿山的环境治理除了政府承担责任外,还可以通过给予土地复垦者优先使用复垦后土地的权利或给予废弃矿山剩余开采权等方式,鼓励企业或民间个体恢复治理废弃矿山。对于废弃矿山环境治理专项资金以及开发企业交纳的保证金,可由政府委托中介组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市场化经营,鼓励各种组织积极参与,实现补偿主体多元化,从而进一步推动能源生态破坏地区的生态修复。

(三)能源生态补偿资金筹集制度的完善。

1、完善能源税费制度。

在资金的筹集方面,我们应当积极探索能源税制改革,考虑征收能源生态税来获取相应的生态补偿金,以满足国家提供能源生态环境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能力需要。同时实施能源生态补偿保证金制度,即对新建或在建的水电和矿山等,应以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为重点建立生态补偿保证金制度。所有的企业都必须在缴纳一定数量保证金后才能取得水电建设或采矿许可,保证金应根据每年生态损害需要治理的成本加以征收,要能满足治理所需的全部费用。保证金可以通过地方环境或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征收上缴国家,也可以在银行建立企业生态修复账户、政府监管使用的发生缴纳。若开采企业未按规定履行生态补偿义务,政府可以动用保证金进行生态治理。

2、加大中央转移支付的力度。

财政支付作为生态补偿最直接的手段,也是实施效果最为明显、最易实施的手段。可以考虑在财政转移支付中增加生态环境影响因素的比重,按照平等的公共服务原则,增加对中西部生态脆弱和生态保护重点区域的财政转移支付的支持力度。

3、积极探索市场手段。

在转移支付的保障下,我们也要积极地探索使用市场手段补偿生态效益的可能途径,加大拉动人们对生态服务的需求,加大对企业激励的经济措施和鼓励政策,同时积极寻求国外非政府组织的捐赠支持等,促使补偿资金来源实现多渠道和多样化。

(四)补偿的依据和标准。

补偿依据和标准的确定的重要性在于,要想有效地实施能源生态补偿,这些具体的依据和标准是必不可少的。研究制定科学的能源生态补偿标准体系,要结合各地实际研究来制定和完善,并综合运用各种补偿标准的核算方式,找到一种最合理有效的补偿标准和方式。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一般参照以下方面进行核算:(1)按生态保护者的直接投入和机会成本计算,即在考虑生态保护者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同时,将其牺牲的发展权部分等机会成本也一并纳入补偿标准的计算之中。(2)按照生态服务受益者获利计算。生态受益者没有为自身所享有的产品和服务付费,使得生态保护者的保护行为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产生了正外部性。为使生态保护的这部分正外部性内部化,需要生态受益者向生态保护者支付这部分费用,因此,可通过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来计算补偿的标准。(3)按照生态破坏的恢复成本计算。资源开发活动会造成一定范围内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资源破坏、生物多样性受到损害等,减少了相关区域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社会福利,应通过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的成本核算作为生态补偿标准的参考。

(作者:西南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环境与资源法)

注释:

杨润高、李红梅.国外环境补偿研究与实践.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06(2).

黄锡生.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探究.现代法学,2006,28(6).

孔凡斌.完善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理论、实践与研究展望.农业经济问题,2007(10).

李文华.我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建议.高科技与农业化,2007(9).

黄锡生.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探究.现代法学,2006,28(6).

杨润高、李红梅.国外环境补偿研究与实践.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06(2).

李文华.我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建议.高科技与农业化,2007(9).

杨润高、李红梅.国外环境补偿研究与实践.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06(2).

戴星翼、俞厚未、董梅.生态服务的价值实现.科学出版社,2005.

杨润高、李红梅.国外环境补偿研究与实践.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06(2).

参考文献:

[1]吕忠梅.超越与保守—可持续发展视野下的环境法创新.法律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