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政治建警督察报告

政治建警督察报告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政治建警督察报告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政治建警督察报告

政治建警督察报告范文第1篇

一、努力建好“三个平台”,畅通诉求渠道,解民警之所想。

1、健全民警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和政工干部要加强与民警的沟通交流,将谈心谈话作为公安队伍管理、民警思想教育的日常工作方法,县(市、区)公安(分)局、直属分局及局属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每年与民警开展谈心活动不可少于一次,准确及时地把握民警的思想脉搏。(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政工部门)

2、全市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搜集民警反映出的困难和问题,并做好台账,能解决的立即协调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说明情况,做好思想工作。(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政工部门)

3、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在本单位内网网站上设立局长信箱、交流专栏,为民警与主要领导随时沟通提供平台,了解民警所需所想,倾听民警意见、建议和诉求,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政工部门)

二、从“五个方面”入手,为民警有效履行职责创造必要条件。

4、加大硬件建设的投入,做好交警、巡警、特警、警官培训基地及派出所等单位的办公场所建设工作。加强各类警用装备的管理,加快装备的配备进度并相应的提高配备标准。努力为民警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及工作条件。(责任单位:装财处)

5、推行“轮训轮值、战训合一”的训练模式,解决工训矛盾、战训脱节等问题,增强公安教育训练的质量和效能,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减少民警在执法执勤活动中发生不必要的伤亡事故。(责任单位:政治部)

6、出台在职教育奖励制度,引导激励全市公安民警加强文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民警政治、文化、业务素质和执法工作水平。凡民警提出的正当学习要求,所在单位要尽量提供方便,对取得第二学历、学位的民警要拿出专门的经费进行奖励。(责任单位:市、县二级装财、政工部门)

7、加强民警维权协会建设,完善民警维权机制,解除民警不必要的执法心理压力。聘请、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检两院、律师、警风警纪监督员和社会知名人士等参与到民警维权活动中来,加大民警维权工作力度。对一些与实际不符的负面消息宣传部门要积极主动,掌握舆论导向,及时地做好正面宣传报道工作。(责任单位:市、县二级公安纪委、督察、政工部门)

8、开展民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坚决制止涉警交通伤亡事故。督察、装财等部门每季度对各单位车辆保养、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点是基层一线办案单位车辆、驾驶人以及拥有私车的民警。对公务用车各单位必须固定正式驾驶人驾驶车辆,非特殊情况不得转借他人驾驶,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不得驾驶具有安全隐患或已报废车辆,不得无证驾驶,坚决杜绝酒后驾车等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县二级交警、督察、装财部门)

三、从抓好“六件实事”着手,千方百计为民警谋福利,解民警后顾之忧。

9、积极协调市有关部门,争取民警执勤岗位津贴按每月30天的标准发放;按照2011年公安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落实民警加班工资;提高民警住房公积金标准达到全额工资比例的8%以上;督促和协调好乐平市公安局、浮梁县公安局落实警衔工资的按期补发政策。(市、县二级装财部门)

10、落实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民警家属和因公致残民警的各类抚恤金及优待政策。在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商业医疗保险等有益补充,多角度、多渠道健全民警保障体系,减少民警因公流血又“流泪”的现象。(责任单位:市、县二级公安政工、装财部门)

11、完善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的运行机制。目前,已与市第一人民医院、浮梁县人民医院、乐平市人民医院签署了“公安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定点医院”合作协议。各单位政工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绿色通道”的宣传工作,并成立急救协调办,派专人负责与定点医院保持联络,建立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市、县二级公安政工部门)

12、年内为全体民警(乐平、浮梁按要求自行组织)安排一次体检,及时掌握民警的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或安排民警治疗;认真落实休假制度,各单位都要在年初做出民警的休假安排。部分实在因工作岗位需要的而不能休假的要按规定增补加班工资。做好“公安部公安民警职业健康保护网站”的推广工作,利用公安网络加强民警的职业健康与心理健康教育及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引导民警开展健康保护工作,维护民警的身心健康。(责任单位:市、县二级公安政工部门)。

政治建警督察报告范文第2篇

一、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

两年来,我自觉坚持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基本原理和精神实质,不断提高了自己的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一是加强党性锻炼,认真参加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贯彻活动。学习阅读辅导资料,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完成学习试卷,完成关于加强停车管理的调研报告,对照自身工作,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参加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培训。先后参加了两次局系统封闭军事训练和法规培训,进一步磨练了意志,增强了纪律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三是注重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在生活工作中,保持了“生活朴实、作风务实、干事求实、效果扎实”的作风,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工作素质。

二、组织实施了“四店”联合整治工作

为了加强市容卫生管理,从源头上临街门店出店经营和白色污染,20*年7月,我们联合工商、卫生、交通等部门开展了针对临街早餐店、五金加工店、洗车店和修车店等“四店”的综合整治工作。经过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采取设置经营面积标准、落实前置审批、实行统一许可、开展联合执法、取缔和转迁等措施,当年全市共取缔违规门店61家,规范471家,转迁22家,变更4家,合计558家。由于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城区和职能部门条块结合紧密、步调一致形成整治合力,“四店”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推动市容秩序整治向纵深发展。

三、参加开展了疏导点和路籍管理

2008年5月,为巩固和深化“四店”整治的成果,进一步规范占道经营和游散摊点管理,实现人性化管理,我配合有关业务科室,先后推行了疏导点和路籍档案管理。一是化堵为疏,根据“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管理”的指导思想,制定了《关于加强市区疏导点管理的意见》、《夜市疏导点管理标准》、《疏导点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明确疏导点设置原则、管理责任主体、统一设置管理标准、落实考核奖惩。核定了水果、蔬菜、早餐等临时疏导点65个,取缔转迁15个,夜市30家。二是推进精细化管理,制定出台《关于整治占道经营、推行路籍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在市区34条重要道路和5个重要区域开展了建路籍档案工作。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收集临街门店、广场、游园等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内容的路籍信息,建立“一店一卡”、“一街一册”的管理档案,为实现精细化管理与考核建立了坚实的基础。

四、协助分管领导抓好静态交通管理工作

一是在静态交通执法方式大胆创新。今年4月1日开始,在市区启动了新一轮的静态交通整治。推行了以“贴单”为主要形式的柔性执法方式。围绕试行“贴单”执法、首违不罚等工作,筹备召开了专题新闻会,制发了加强静态交通管理的《通告》、《宣传提纲》,在各类新闻媒体滚动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以静态交通执法进网格为目标,建立了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的静态交通执法网络,全力制止机动车乱停乱靠行为。先后制定《关于加强静态交通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市区静态交通执法程序的试行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局系统各单位静态交通执法和检查考核机制。

二是巩固完善了工作衔接机制。建立了与交警相互实施公务协作的联合执法机制,联合出台了《关于城市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静态交通管理的衔接意见》。开辟了将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纳入省公安厅《湖北省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处罚的通道,对于逾期不接受处理的违法案件,建立证据移交机制,由交警部门予以罚款100元并处驾驶证扣2分的行政处罚。

三是推行静态交通违法处理数字化管理。在督察大队机动中队建立了静态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实现市局、区局、中队三级联网对接,违法信息资源共享。分别在市城管督察大队和各城区(开发区)城管执法局各设立一个静态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统一处理全市静态交通违法案件,各城管执法中队不再处理,同时,实行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处罚票据、统一处罚标准、统一处理平台”的工作要求。自4月1日至今共“贴单”纠章6438台次,教育放行2810台次,移交交警处理2046台次。通过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入,市区静态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机动车在道路上随意停放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政治建警督察报告范文第3篇

一、创新一:提高队伍的途径

(一)注重人才战略吸引。人才战略吸引,是许多发达地市实践证明了的正确路子。正是实施了正确的政策导向和灵活的用人机制,吸引了全国大批人才纷纷涌入监狱劳教系统,使监狱劳教实现了人才规模的快速积累和人才结构的飞跃,这条路值得重视和探讨。

(二)要营造有利于创新的人才环境。吸引人才最重要条件是给他们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信息时代,人才流动相对较多,许多监狱劳教所汇集着天南地北、五湖四海的人才。如何让他们紧紧围绕“同在一方热土,共创美好明天”的目标,一直致力于建设广纳贤才、宽松自由、崇尚创新、鼓励成功、宽容失败的发展环境,方法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要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的待遇留人。

(三)要抓住引进、培养、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在引进人才方面,监狱劳教机关应该根据各自的发展情况,搞清楚需要那些人才,通过科学设置岗位,采取多种措施,各种渠道引进所需人才。

在培养人才方面,要实施大教育、大培训战略。在教育培训上要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

1、应建立干部脱产轮训制度。凡要担任副科以上职务的干部必须经过相应学校学习或培训班培训。

2、后备干部培训制度。规定凡准备担任副科以上职务的后备干部必须经过相应学校或培训班培训。

3、点名调训制度。直接制定一些较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干部参加培训,促使他们更快成长。

4、系统培训制度。每名警察,从参加工作开始,要进行初任培训、岗位培训、知识更新培训、业务培训等;

5、培训任职资格制度。将培训制度与评选,培训与任职结合起来。

在人才使用方面,要尽量对现有人才用好用活,变人才引进为智力引进,解决约束监狱工作发展重人才方面的瓶颈问题。应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打破论资排辈的现象,形成公平竞争、能上能下的机制,制定实施集体议事规则、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领导班子结构优化、选拔测评、选拔考试、干部交流、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政策规定。

二、创新二:提高队伍素质的方法

(一)建设过硬的班子

首先要把监狱劳教领导班子建设好。班子建设是监狱劳教工作和队伍素质提高的关键。必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努力把监狱劳教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政治上强、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勤政廉政的班子。

政治上强,要求每一位监狱劳教领导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法治意识,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开拓创新,要求警察队伍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能以提高队伍素质为中心,统揽监狱劳教各项工作,能以围绕中心谋发展,突出重点抓发展,讲究策略促发展。团结协调,要求监狱劳教各级领导班子倍加珍惜团结。形成一心一意抓工作的整体合力,在服务大局中创造性开展工作。勤政廉政,要求监狱劳教各级领导坚决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带动整个警察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牢记宗旨,已对监狱劳教事业极端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殚精竭虑,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纯洁警察队伍

一是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清除害群之马。监狱劳教各级领导一定要按照十六大报告关于“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怠的要求,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抓好查办工作。对严重职务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涉及领导干部的案件,要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决不包庇、手软。

二是要开展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通过深刻剖析违法违纪重大典型案件,把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应该吸取的教训讲清楚,使每位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明白在什么情况下、在什么问题上、哪些环节中容易犯错误、栽跟头,做到警钟长鸣。要把警示教材变成每个警察明辨是非得失的镜子,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树立良好的警风

警风是警察队伍内在在素质的外在表现。树立良好警风,一定进一步加大思想教育力度,按司法部统一颁布有关禁令,增强广大警察贯彻执行组织纪律性的自觉性和坚决性,把外在强制力转化为内自律,把令行禁止转化为习惯养成,把“要我做”转化为“我要做”;二要现场督察和严肃执纪的力度,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要以贯彻执行“禁令”为突破口,认真纠正一些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少数警察存在的耍特权、抖歪风、刁难群众的问题。要努力增强警察的宗旨观念,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四)严格公正执法

这是党和人民对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最本质的要求,是提高队伍素质的重要标准。警察队伍存在的问题,大都发生在执法过程中,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执法不文明、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公正甚至执法犯法、徇私枉法。如何改善执法活动,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是提高警察队伍素质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是要深入开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教育,引导广大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树立正确的执法思想和权力观,打牢严格文明执法的思想基础。

二是要大力整治执法中的突出问题。拿出过硬措施,切实解决打骂体罚等存在的问题。

三是要强化执法监督,防范执法权力被滥用。一方面,要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另一方面,要大力推

行政务公开、狱所务公开,进一步拓宽外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五)推行目标管理

在对监狱劳教所监区、大队目标管理的基础上,进行科学探索,合理设置考核项目,量化对干警个人的管理,对干警实行目标管理,依据目标方案,加强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三、创新三:树立新的理念

(一)树立以德治警理念

以德治警就是要加强对监狱劳教警察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育,狠抓作风建设,要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着重解决好工作中的形式主义、主观主义和经验主义等问题,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文明公正执法从一种外在的要求内化为自己的内在需求。

(二)树立政治文明建设理念

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就是要法治意识、执法水平和监督力度相适应,以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推进依法、科学、文明管理,为监狱劳教工作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树立“两种意识”和“三个观念”的理念

两种意识是: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意识,把人才资源作为监狱劳教监管改造、经济发展的首要资源进行积累、培养、开发和利用;抓住机遇、抢人才的意识,强调吸引和培养人才的紧迫性。“三个观念”是以业绩为取向的价值观;以专长和复合型人才为核心的人才开发观;以监狱劳教需求为导向的服务观。

(四)树立整和资源理念

资源的科学配置,不但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社区服务资源,解决监狱办社会,空出更多优秀警力的问题等,都是资源整合问题。

政治建警督察报告范文第4篇

一、分析检查阶段取得明显成效

我局自学习实践活动进入分析检查阶段以来,全局上下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坚持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不断巩固和扩大学习调研阶段的成果,紧密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思想实际,深入学习*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纪念党的召开30周年大会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会议精神,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科学内涵的理解和把握,提高了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充分发扬民主,征求意见广泛深入。在前一阶段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在更大范围广泛征求了基层单位、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对推动科学发展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了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共发放调查问卷180份,走访座谈155人,召开座谈会8次;其中,沿街商户36人,乡镇代表23人,县直部门单位55人;党代表2人,人大代表8人,政协委员1人,其他调查对象30人;共查摆问题20条次,梳理汇总为普遍性问题4个,集中性问题8个,一般性问题4个,个别问题4个。促进了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共识的形成。

(三)高质量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多层面接受分析评议。坚持把形成高质量分析检查报告作为分析检查阶段的中心环节,在充分运用调研和民主生活会成果,扎实做好“四对照、四检查”的基础上,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形成了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并书面广泛征求意见,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研究讨论,根据“四评、五议、两公开”的要求,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认真评议,进一步征求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

(四)坚持统筹兼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一是为继续加强学教活动宣传氛围,投资万余元在办公区绿化带内设置高标准宣传牌8块,在两座办公楼之间设置近70平方米的大型学教活动宣传牌1处。同时,见缝插针,分别在办公楼大厅、活动办公室设置设置宣传标语、学习园地和查摆整改问题一览表,使我局学教活动氛围更加浓厚。二是自主创新,积极实施了“三让、四员”工程。“三让”,即让班子强起来,让党员红起来,让城市靓起来;“四员”,即“以构建和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者为落脚点,强化以人为本,当好‘服务员’;以充分发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为着眼点,提高协调处置能力,当好‘协调员’;以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效能为拓展点,提早准备抓好落实,当好‘预报员’;以树立良好形象为着力点,加强宣传教育,当好‘宣传员’。“三让”工程的实施、“四员”活动的开展把我局的学教活动推向了,班子结合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得到了切实的提高、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得到了近一步的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热情得到了提高。营造了人人争当优秀、个个争做学教活动排头兵的浓厚氛围。三是工作分工明细、责任到人,相继制定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阶段配档表》和《查摆整改问题一览表》,明确了活动层面、活动内容、完成时限、责任人和查摆整改问题牵头领导、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开展进度,形成了全局抓学习、部门抓整改、人人得提高的良好局面。四是全面开展“察民情、送温暖”活动。元月份,局领导班子成员满载慰问用品,先后深入到卞桥镇镇北村和温水镇围沟一村开展迎春慰问活动。给困难党员和贫困群众送去现金、大米、面粉、花生油等慰问用品。在天寒地冻的数九寒天让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共慰问困难党员和特困群众20户,发放慰问品价值达15000余元。五是两促进、两不误。正确处理好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和做好当前执法工作的关系,以学习实践活动促进执法事业发展,把确保城市环境整洁、有序和为民办实事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措施,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压力和挑战,狠抓作风建设和规范化建设,确保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二、对照科学发展观,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过程中,我们班子建设状况良好,团结务实、高效廉洁,有思路、有目标、有干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检查分析阶段,我们通过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多层次、多渠道征求意见,领导班子集体对照检查、个人深入反思等举措,认真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查摆问题,找出以下不足:

(一)学习有待进一步强化。学习制度不够完善,学习内容还不够规范,存在重干轻学、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现象。主要体现在理论中心组学习往往因工作需要不能每次都如期进行;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理论政策学习的多,但在实际的执法中运用的少。

(二)统筹协调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掌握局情民意不透彻,个别环节工作措施还不够到位,有时工作落实不十分到位。主要体现在统筹协调、部门联动需加强,考勤制度、值班制度、特别是高峰出警制度需强化贯彻落实。

(三)创新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创新观念不够,创新举措少,缺少典型培养、总结提炼和对外宣传推广。主要体现在全面调全体党员干部积极性、提高一线党员模范太带头作用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探索、提高。

(四)部分制约科学发展因素有待进一步破解。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尽管我们年年被评为全市先进,执法业绩和执法成效在全市名列前茅,多次被各级领导表扬,但在执法上档次、上水平方面与先进市县相比还有待提高,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在执法领域延伸方面,拓展不足,还没有达到无缝隙、全覆盖、还没有形成24小时的执法意识;在行政执法进社区、进村居方面的推进步伐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加快。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之所以存在上述问题,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行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归纳和分析,主要归纳出以下几点原因: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琐事多、执法环境差、很多问题又处在社会矛盾的交织点,工作千头万绪,各位班子成员分管的工作任务都比较重,大量的时间用在抓具体工作落实上,影响了学习的经常性和规范性。同时,大家又清醒地意识到,理论学习抓得不紧、学得不深、效果不太理想,最根本的还是主观原因,主要是个人思想重视不够。

(二)以人为本的观念树得不牢。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研究不够,思考不多,对干部职工在想什么、需要我们做什么,了解比较少。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个别成员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理解得还不够很全面,执法观念、执法方式尚未完全真正转变,部署工作、研究问题习惯于沿用传统的思维模式。

(三)是思想解放不够。未能自觉地运用党的基本理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这就造成了思想不够解放,手脚放不开,政策运用的不活、不准、不到位,队伍管理不严、不细、不规范,进而出现这样那样的不适应。

(四)以人为本意识还不够强。执法为民意识还不是很强,因工作繁忙而深入群众少,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回应不够及时,对民生问题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疾苦关注还不够,对群众合法权益维护还不够很完全,对社会和谐稳定重视程度还不够很深,保障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待加强。

四、今后努力方向和主要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今后的努力方向和主要整改措施是:

(一)抓学习,重教育,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深化学习实践活动,树立学习是一种境界、一种追求的思想。加强学习型班子建设,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坚持每周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实行学习情况通报制度,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制定和落实学习计划,将学习情况在班子会议上通报,将学习成果拿到班子会议上进行讨论。用学习实践成果指导工作,破解难题。

(二)抓规范,重民主,加强领导班子组织建设。实行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分线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组织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重要工作情况通报会、班子成员谈心等活动,加强沟通协调,增强合作意识,努力形成既有集体领导、又有个人分工负责,既有认真履职,又有横向协调、主动配合的良好局面,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抓服务,强监督,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紧紧围绕执法建设这个中心,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重点,研究制定规章制度,倡导立说立行,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切实改进作风,树立勤政为民的好形象,确保工作有布置、有调度、有检查、有落实。实行执法中队干部向班子成员看齐、执法中队队员向执法中队干部看齐。

(四)抓制度,严管理,加强领导班子纪律建设。用制度规范各项工作,促进执法管理。开展思想作风纪律建设活动,以发问卷、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加大群众监督力度。进一步制定完善机关科室和执法中队日常执法工作运行管理制度,不断健全会议制度、执法督察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和高峰出警制度等。强化执法工作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工作落实能力建设。

政治建警督察报告范文第5篇

关键词:妨害公务;证据问题;法律适用

2010年至2013年上半年,S区检察院的妨害公务案件的为74件105人,相对不的4件6人,不率为4.8%;公安机关撤案10件14人,撤案率为11.2%。

提起公诉并获得法院判决的81件113人,其中定罪免处的3件8人,单处罚金的3件3人,判处拘役缓刑的32件41人,拘役刑的20件22人,不满三年缓刑的7件16人,不满三年有期徒刑的16件23人。无判决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判决轻刑化明显,缓刑适用率为50.4%。

一、案件特点及发案原因

(一)案件特点

一是妨害公务对象以民警为主。针对民警的妨害公务案件占总案件量的93.7%,占绝大多数,另外还有针对民政工作人员的1件1人,针对城管执法人员的5件6人,针对水务督察人员的1件1人。

二是犯罪主体多样化,偏重于两低人群,时有发生。酗酒滋事后暴力抗法的较为多发,主体多为低收入、低学历人群,但也有部分犯罪人员学历较高且有正当职业。

三是犯罪手段以暴力为主,兼或以威胁手段抗法。暴力手段多为抗拒传唤使用的推搡拉拽等行为动作,亦有开车冲撞民警的,或者持刀威胁执法人员的。

四是伤害后果以造成轻微伤为主。由于现场执法人员配备较为充足,伤害行为发生后通常能得到及时有效制止,所以造成的后果多以轻微伤为主。嫌疑人间或采用损坏执法车辆、执法仪器等的方式,以泄愤或达到威胁执法人员的目的。

(二)发案原因

妨害公务犯罪的原因既有宏观层面的社会、政治因素,又有个体层面的嫌疑人法律意识淡薄、执法人不规范执法等因素。

一是拆迁等社会热点问题导致的社会矛盾激化。近几年随着经济发展加快,城乡规划和拆迁过程中引发的社会矛盾也日益激化。民众对政府处理程序和结果产生偏激的认识,一旦诉求目的不能达到,极易产生群体性聚集或上访事件,过程中难免出现暴力抗法的情况。

二是“官民”对立情绪扩散。首先是社会流动人口伴随的就业、生活压力问题,催生了犯罪主体对社会的不满情绪,进而在因为寻衅滋事、非法经营等行为成为执法对象时,将执法人员作为泄愤对象,产生暴力抗法行为。

三是执法对象法律意识淡薄。妨害公务案件多为突发性抗法事件,由前一违法行为引发,当执法人员介入调查时,为抗拒传唤、约束而损毁执法装备或致伤执法人员。嫌疑人多对暴力抗法的违法性认识不足,不能意识到所能造成的法律后果。

四是部分执法者不能规范、文明执法激化矛盾导致暴力抗法。一方面是执法者不能规范执法,主要表现在执法前未明示身份、执法时程序不规范,如扣押程序、传唤程序不合法;另一方面是执法者不能文明执法,表现在执法时未能使用法言法语,态度不够理性、平和。

二、审查阶段的证据问题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妨害公务案件证据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主观方面证据把握不严。因主观方面证据问题导致撤案的有2件2人。主观方面的证据问题,主要源头在于执法者未严格按执法规范示明身份,阻断了执法相对人对执法合法性的认知,但公安机关将这类存在明显执法瑕疵的案件移送,也从另一侧面反映出公安机关对妨害公务案件主观方面的证据标准较低。

二是移送的视频资料不完整影响证据效力。该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执法人员未按照执法规范全程录像;二是执法录像设备性能不佳影响了视频资料的证明力;三是执法人员配备的执法通隐蔽性不够,较易成为抗法者的攻击损毁目标,影响到对执法现场的记录。

三是执法者言辞证据过于同一影响到证明力。执法人员出现场时通常为二人以上,而一旦出现妨害公务事件后,办案人员通常会对执法人员进行询问。执法人员的笔录若超出不同人对同一事件叙述一致性的正常范畴,难免让人对笔录制作的合法性产生怀疑。

(二)对策建议

一是提高妨害公务案件侦查质量。对于妨害公务类案的共性问题,应及时与公安机关通报交流,促其切实提高妨害公务案件的侦查质量。

二是加大纠违力度,督促整改落实。对于侦查人员办理妨害公务办理中的严重违法行为,应按照规定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并督促办案单位对相关人员的教育惩戒。

三是加强信息交流,明晰证据标准,从源头避免质量不高的案件进入审查环节。

三、法律适用与定罪标准分析

(一)“执法瑕疵”对定罪量刑的影响

S区检察院办理妨害公务案件中发现的执法瑕疵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执法时告知身份的程序瑕疵,如民警未着警、示出示证件等;二是执法方式不当,如执法过程中有不文明的言语;三是执法程序有瑕疵,如不当扣押嫌疑人物品,致嫌疑人暴力反抗。

身份明示存在瑕疵的,若执法对象通过其他情形能够知道执法者身份的,不宜简单排除其对执法合法性的认识;执法方式不当的情形下,如果不当的执法行为是激发嫌疑人犯罪的主要原因的,换言之,若不存在执法不当行为,嫌疑人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的,则该执法瑕疵可以阻断执法合法性。

(二)暴力、威胁到何程度可以构成妨害公务罪

S区院近三年来被害人轻微伤的案件中,有3件3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1件1人作相对不。以上4件案子的共同特点是虽致一人轻微伤,但无明显的攻击性暴力,多为消极的反抗行为。

在致人轻微伤的妨害公务案件中,不能简单以伤情确定够罪与否,要综合考虑发案原因、主观恶性、行为手段、社会影响等因素。具体来说:1.反抗行为造成轻微伤,且该行为无意于致伤执法人员的,应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2.伤害行为出于本能,行为手段仅为推搡等轻微暴力动作的,可认为情节轻微从宽处理;3.在抗法过程中以器具威胁,但主观目的是逃避执法而非伤害执法人员,且自动中止未造成恶劣后果的,不应当认定为构成妨害公务罪。

(三)关于寻衅滋事罪与妨害公务罪在主观方面的认定

S区院三年来将寻衅滋事改变定性为妨害公务的有2件2人。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移送,经审查后认为,嫌疑人主观上明知执法人员正在执行公务而实施伤害行为,并非寻衅滋事罪中无事生非的主观心态,且造成了被害民警轻微伤的后果,因此符合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

寻衅滋事行为一般基于以下动机或目的:逞强争霸,显示威风;发泄不满、报复社会;寻求精神刺激,客观表现为无故殴打他人、损毁财物。而明确针对执法人员的攻击行为或损害执法设备的行为,且具有抗拒、妨害执行公务意图的,应确定为妨害公务罪。

参考文献:

[1]周振想主编:《公务犯罪研究综述》,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