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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调查勘探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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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调查勘探方案

文物调查勘探方案范文第1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盗掘古遗址古墓葬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田野文物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田野文物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田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田野文物是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保护、利用田野文物,对繁荣文化事业、建设文化强区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对国家、民族和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思想,把田野文物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督促检查,实行综合治理,严格责任追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按照国家文物局、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文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五纳入”的通知》(文物办发〔〕26号)精神,将文物保护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切实落实文物保护经费,确保田野文物保护工作顺利推进。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田野文物保护体系,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基层基础工作

各地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加到田野文物保护工作中来,努力构建以政府保护、专职保护为主,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田野文物保护新体制。要明确细化区、乡(镇)、村三级保护责任,签订保护责任书,落实保护责任,明确保护目标和奖惩办法。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乡(镇)、村、组、农户四级保护网络,实现田野文物保护群防群治。在重点文物保护区域和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要组建护墓队,建设一批护墓哨所,建立当地文物部门、公安派出所、护墓队等共同保护田野文物的联动机制。

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要进一步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田野文物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田野文物的管理或使用单位,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各地要发挥文化站的保护作用和“耳目”作用,加强重点区域和重要目标的巡逻防控,定期不定期对田野文物开展拉网式检查,落实每一处古遗址古墓葬文物保护员。对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特别是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分布区,要积极协调指导乡(镇)有关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群众性文物保护组织严密布防,形成网络,并采取重点监控、定点设防、定时巡查、随时抽查、包片负责等综合管理措施,切实加强管理工作。

区发改局、区建管局、东宝国土资源分局等部门在建设项目立项与规划前,要严格依法征求文物部门的意见,在建设工程开始施工前,做好文物调查勘探与发掘工作后再行施工,避免文物遭受人为破坏。坚决制止与查处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违法建设事件。

三、不断加大文物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切实遏止盗掘、倒卖、走私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建立健全打击各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门要组织开展打击盗掘盗窃田野文物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成立严打专班,制定专项打击方案,调集优势警力迅速侦破一批重大盗掘古遗址古墓案件。对涉案在逃人员要开展网上追逃和集中追捕,依法严厉惩处,对被盗的文物要坚决予以追缴。司法机关要贯彻从重从快的原则,及时审理文物犯罪案件,依法严惩文物犯罪。在时机成熟时公开宣判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危害巨大的犯罪分子。要通过专项行动,形成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遏止盗掘、倒卖、走私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大力加强文物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及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普及文物保护知识,宣传文物保护工作先进经验、先进单位和个人,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关心文物、全民保护文物的社会氛围。

文物调查勘探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筑;防水工程;材料应用;监控措施

一、建筑施工防水技术措施

1.工艺流程。测量放线地下室开挖护壁施工验槽素混凝土垫层三七灰土垫层素混凝土垫层钢筋混凝土条基地下室基础捡平

2.施工顺序。确定开挖基坑的深度;根据工程概况、现场调查勘探及工程特点分析;根据地勘察资料,采用一次基坑放坡开挖。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中土的类别及坡顶有无静、动荷载。

3.施工技术。基坑开挖采用分层开挖,人工修坡检底的方式施工,边坡在3m以内为1:0.3,边坡在3m以上5m以下为1:0.5,开挖线距地下设施及道路近边坡为1:0.2;基坑底设计标高以上0.2m-0.3m的原状土应予以保留,禁止扰动,采用人工清理,如局部超挖,需用连砂石回填夯实;考虑到本工程地下室所处位置,基坑开挖以机械为主,距地下设施近的地方用人工挖掘,人工进行修边捡底的方法进行操作;挖土开槽,应严格控制基底高程,严禁超挖。基底设计标高以上0.3m的原状土要用人清理至设计标高,如果局部超挖或发生扰动,必须换填料位10~15mm天然级配的砂石料或中粗砂并夯实;基底如有块石、碎石,砖等坚硬物体时,应铲除至设计标高以下0.2m,然后铺上天然级配砂石料、面层辅上砂土整平夯实;基坑开挖时,开挖过程不宜长时间暴露,宜开挖一段、施工一段,禁止晾槽施工。

二、建筑防水工程的重要性分析

1.建筑防水工程直接关系到建筑使用和功能。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是建筑施工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建筑和构筑物不受浸蚀,内部空间不受危害的分项工程施工。

2.建筑防水工程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命安全。防水施工的任务是必须保证防水工程无渗漏,防水工程直接影响建筑使用年限,防渗防漏,其中防水工程的规范作业和精心设计、精心施工显得尤为重要。

3.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直接关系建筑的质量和安全。防水工程最终是通过施工来实现的,而目前建筑防水施工多以为手工作业为主,稍一疏忽便可能出现渗漏。

三、建筑防水工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无科学管理制度,不按防水基本程序运作。按防水施工程序要求,专业队必须先领会设计意图,并事先沟通审查图纸,确定防水做法。了解现场条件,掌握防水与其他工序,针对工程对象不同提出全面的防水施工方案。经建设方、设计方、总包等几方确认后再开工。

2.建筑防水材料质量不高或材料选择存在问题。从施工工艺对建筑防水进行细致研究,更要从源头上保证建筑防水材料的质量,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不给建筑防水带来新的问题。

3.防水专业队伍混乱,且违规操作国家规范规定。防水工程必须由防水专业队或防水工施工,严禁非防水专业队伍或非防水工进行施工。

四、如何加强建筑防水工程建设

1.转变防水观念、精心设计,加强监管,从源头防漏

⑴增强防水意识,提高防水监管力度。设计人员应提高对防水重要性的认识,纠正低标准低造价防水设计;工程监管部门要制止防水工程的低价发包,杜绝由此带来恶性的压价竞争和牺牲工程质量的怪圈;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来更加完善和推行质量保证期制度,从而更有利于解决防水市场混乱、工程质量下滑、管理失控等一系列问题。

⑵提高设计人员的防水设计水平。设计人员应具备防水设计资质,并彻实执行防水技术规范,掌握不断出现的新型防水材料的性能、适用范围、使用条件、施工工艺等。

⑶规范设计程序。设计人员有权根据防水等级及设防要求选择防水材料,并在图纸上标明该材料的名称、厂家、标准号、施工注意事项等。建设方和施工方不得擅自改变,如对设计方案有异议,通过论证可以变更。

2.严格控制防水材料的质量

在建筑防水工程中尽量使用新型防水材料,在推广和应用新型建筑防水材料的过程中,为了防止和杜绝伪劣产品流入、混进施工现场,必须建立防水材料使用认证管理和施工现场材料复验制度。

3.严格按照施工流程规范操作,从严控制施工质量

⑴施工条件的准备。施工条件成熟与否直接关系到施工的质量。设计的实施、施工的进度、质量都依赖于条件准备是否充分。因此应作好技术准备,如选用专业施工队伍、图纸会审及交底、确定检验项目等,物资准备,尽量不要进行防水层施工;编制施工方案等方面的工作。

⑵屋面防水层各相关层次的施工要求。结构层。应具有较大刚度、整体性好、变形小,最好采用整体现浇板、防水混凝土板,若结构层采用预制装配式板,板缝应用C20细石混凝土填嵌密实,细石混凝土还宜掺加微膨胀剂,当板缝宽度大于30mm或上窄下宽时,板缝内必须配置构造筋。采用涂膜防水层时,板缝上部凹槽应嵌填密封材料。

防水层。防水层的功能就是防水,它是整个防水工程的核心和关键,它是防水工程各方面努力结果的集中体现,它也是直接影响防水工程成败的关键,它主要是用防水材料来实施的。

4.定期进行维修

屋面防水层因遭受大气温度变化的影响,风雨的侵蚀、冲涮,阳光的照射等而加速其老化。所以,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有一个完整的保养制度,以养为主,及时有效维修,以延长其使用寿命,节省返修费用。

1.定期清扫,保证各种防水设施处于有效状态。一般非上人屋面每季度对落叶、枯枝、青苔、杂草等清扫1次,遇有积水、大量积雪时,及时清除。

2.定期检查、记录,建立合理的大修、中修、小修制度。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屋面各种设施的工作状况,按规定项目进行全面详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3.加强屋面使用的管理。屋面在使用中,要防止出现不合理荷载与破坏性操作。上人屋面要注意防污染、腐蚀,杜绝私搭乱建,在使用期应有专人管理。

五、施工质量标准

1.保证项目。柱基、基坑、和场地的基土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2.一般项目。柱基、基坑、和场地的基土开挖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3.成品保护。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