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加强基层财政管理

加强基层财政管理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加强基层财政管理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加强基层财政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财政  存款  建议

        一、财政性存款缴存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性存款缴存范围界定不清。一是资金范围不明确、不具体。人民银行对财政存款缴存的资金范围只在1998年下发的《关于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的通知中》(银发[1998]118号),指出“金融机构代办的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金库存款和发行国债款项等财政存款是中央银行的资金来源”。对资金范围界定的比较笼统,未进一步明确地方金库存款都包括那些资金。之后,再无文件对资金范围进行界定或做出具体的解释和说明。基层人行在 执行监管时,难以掌握界定依据和确定资金的真实性质,从而缺乏有效监管手段对其金融机构财政存款的资金性质、来源进行甄别二是会计科目范围与金融机构会计报表不一致。人民银行总行不定期印发文件,核定金融机构缴存款范围,基层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依据文件审查、考核、办理缴存款业务。但是,由于金融机构改革步伐不断加快,科技水平不断提高,新业务的推陈出新,会计科目的更换也较为频繁。当人民银行收到金融机构报送会计科目变更信息后再印发文件,到基层人民银行会计部门收到文件就会产生一定的时间差,从而导致人民银行核定的缴存款范围出现滞后的现象。

        (二)划缴财政性存款会计处理手续亟待规范。1998年3月,存款准备金制度改革,人总行在《人民银行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会计处理手续》中,仅对一般性存款的会计处理手续进行了规范,对于财政性存款仅在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财政存款的缴存款范围调整后,其划缴方式仍采取现行做法不变。”此后,人民银行未印发任何规范存款准备金会计核算手续的文件。

        (三)占压财政性存款处罚依据不足,对财政性存款缴存管理处于两难境地。目前,基层央行对占压、迟缴、少缴财政存款的处罚主要有以下几个依据﹕

        一是人民银行总行在1984年以(84)银发字(70)号文明确了处罚标准,即欠缴行为处以“罚息率为日万分之二”的罚息,迟缴行为处以“日万分之四”的罚息。而在以后的存款准备金管理和利率管理的相关文件中,对财政性缴存款的违规行为都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二是《信贷资金管理试行办法》(1985年1月1日试行)和《关于办好人民银行委托专业银行业务和账务以及加强缴存存款等项工作的通知》([85]银发字第281号)中对欠缴、迟缴财政存款行为规定的处罚标准分别为“按欠缴金额每天万分之二计收罚款”和“根据迟缴或少缴金额每天按万分之三罚款”。1998年准备金制度改革后,对金融机构占压、迟缴、欠缴财政存款行为,没有做制度性约束。因而人民银行在具体管理工作中举步艰难。

        三是在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中对金融机构占压财政性存款的处罚予以了明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22条规定﹕“金融机构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规定人民银行可以对违规金融机构的高管人员进行处罚。但是随着人民银行职能调整,银监局的分设,这一法规已不适合人民银行现行管理的职责权限。

        (四)基层人行对财政性存款缴存业务监督效率不高。人民银行会计部门负责交存范围的会计科目审定,营业部门负责办理报表审查、资金收缴和日常考核工作。即使发现问题也只做一般性处理 。上级行对会计部门检查只明确了账户管理、反洗钱等职能,这样对财政性存款缴存业务的监督管理职能在各部门间横向分散,而且,基层人民银行对财政性存款缴存的监督管理,仅限于审核金融机构会计报表科目反映的财政性存款是否全部缴存,对金融机构迟缴、漏缴和转移财政存款很难形成有效监督。

 (五)“法律条文空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等行为进行检查监督,而是否有权对金融机构的其它财政性存款及缴存行为进行检查监督未作任何规定。至此,对金融机构国库以外吸收的财政资金的检查监督,因法律规定之盲区而无法正式开展,导致对金融机构财政性存款监督检查工作裹足不前,更为财政性存款的核算管理难上加难。

        二、加强财政性缴存款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尽快规范财政性存款会计核算手续。现行财政性存款会计核算手续已不能适应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建议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缴存财政存款会计处理手续,制定并完善财政性缴存业务的实施细则,人民银行应把财政性缴存款的具体核定原则、划缴方式及相关处罚规定编入实施细则中, 以便做到严格规定办理缴存业务, 杜绝此项业务中的不规范行为,提高中央银行的监管水平。

        (二)修订和完善财政性存款缴存业务政策依据。明确界定资金缴存范围,并对资金范围做出具体的解释和说明,便于基层行业务人员严格掌握缴存范围并及时调整科目代号及名称,从而保证各金融机构所提供的会计报表在会计科目及名称上保持绝对一致。

加强基层财政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数字财政;管理系统;问题

为提升基层财政信息化建设,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就近监管的优势,推进财政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建设,山东省财政厅率先在全国构建基层财政数字管理系统,该系统以乡镇财政资金无缝隙全覆盖监管为突破口,涵盖了了乡镇财政所有业务,确保惠农资金和财政业务在阳光下运行。

一、实行“基层数字财政管理系统”的重要意义及原则

1.重要意义

推行基层数字财政建设,有利于保持县乡两级财政信息化同步应用,实现财政信息化管理的全覆盖。

基层数字财政建设实现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信息化,有利于推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开展和乡镇财政职能的发挥。

通过基层数字财政建设,用程式化的信息技术改变传统的理财观念和管理方式,树立和巩固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观念,为推动乡镇财政建立现代财政管理制度提供有力的支撑。

2.基层数字财政管理系统建设原则

(1)技术规范

政府可以在财政应用基础上构建支撑平台,对各类编码标准、原数据管理、基础信息维护等实施统一,通过梳理业务流程关系,规范数据口径。

(2)设计模式

可以在系统设计模式中结合预算编制执行,促进资金监管方法多元化发展,以全过程管理资金与项目作为纽带,将资金监管、基本信息、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作为系统主要内容,以地理信息技术、数据集市技术等丰富资金监管展现形式与监管手段。

(3)部署方式

在系统部署方式上,可以将软件版本统一,将省厅级、地市级、区县级、乡镇级财务部门设为系统用户,实现软件功能设计统一,分别将其部署于省厅、区县中,省厅与地市用户访问省厅服务器,区县与乡镇访问区县服务器,实现下级服务器数据自动汇集至上级服务器功能。

(4)未来扩展

必须为系统预留数据接口,便于未来业务扩展,立足基层财政管理现实需求,考虑其未来发展潜在需求,设计系统时为方便其与业务系统数据集成或扩展开发,需要预留数据接口。

二、当前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一年来的运行,乡镇财政所的规范化程度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和提高,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新旧系统之间数据不能实现共享。受数据库等技术条件的限制,原来乡镇财政所使用的账务处理系统、补贴发放系统、税源管理系统等系统内的数据无法导入新系统,造成乡镇财政所还需要两套系统共同运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2.软件的部分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例如:预览功能、打印设置功能等操作起来相对比较麻烦。

3.安全性及保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当前系统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很容易造成密码泄露或被破解,建议增加密钥一类的管理工具,增强系统运行的安全性。

4.当前系统普遍存在利用率不足的问题。系统在设计时,几乎将乡镇财政的所有业务均纳入其中,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账务处理系统普遍应用,而其他系统尚未使用或不能使用,造成大量资源闲置。

5.系统操作中存在监管方面的漏洞。例如在账务处理系统中,一名财务操作员就能完成编制凭证、审核凭证、记账等所有工作,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监管,并且记账撤销、凭证修改比较随意,看起来是方便了操作人员,但一定程度上不能正确反映会计记账的真实过程。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基层数字财政管理系统”的几点建议

1.加强对系统运行的指导、检查和监督。上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适时组织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系统运行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基层数字财政管理系统”使用规范顺畅。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设置操作权限,加强监管,防止出现操作员权限过大,过于随意的现象。

3.建议在系统中完善报表系统,能满足不同口径的统计需要,真正实现财政部门能随时从数据库中查询需要的分析报表。

4.基层数字财政管理系统需要在运行过程中不断完善。各级财政部门多做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相关业务科室和乡镇财政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向软件开发商提出需求建议,不断完善基层数字财政管理系统,使其更好的为基层财政服务。

加强基层财政管理范文第3篇

乡镇财政所基本情况:

一、乡镇财政职能

2004年农村税费改革全面推行,乡镇财政所停征了农业税,财政所的职能发生了较变化。主要职能为:一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二是负责对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上报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协助征收乡镇非税收入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落实;三是对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乡镇政府机关财务;四是乡级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五是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但是也存在着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管理机构由原来的向农业、农村、农民要财政模式和职能,税改后不能快速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县级财政部门对基层财政组织的管理松懈的问题。

二、人员结构不合理

乡镇财政机构除正式编制人员外,还有部分合同制人员,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全日制学校毕业的财经人员偏少,原始本科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或高级职称人数所占比偏低。尤为突出的是,作为基层财务工作人员,个别乡镇财政人员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同时,因为乡镇人员流动性较大,补充的人员不能及时得到系统的财政知识培训,造成财政专业知识不足,业务不精通,计算机操作技能低,对政策的把握不够准确,影响了工作开展。

三、机构隶属不明晰,人员待遇偏低

财政所为事业管理,受乡镇政府和县财政局双重管理,人权、事权、财权由所在各乡镇政府负责,财政业务工作由县财政局指导。县级财政监管力度薄弱,造成基层财政职能划分不清、工作安排不合理、人员变动频繁、管理混乱等现象。财政所人员既要完成乡镇的中心工作,又要履行财政工作职责,不能专心于本职工作,疲于应付,敷衍了事。

虽然有的乡镇财政所个别人员工资执行公务员标准或参照公务员发放,但大多数人员还是事业全额或差额人员工资,有的甚至连最基本的档案工资都不能到位,与所承担的繁重工作量比对,待遇偏低。

四、税改后乡镇财政体制不健全的现状严重制约财政职能的发挥

突出表现在:资金监管职能没有履行到位,财务管理仅靠“领导一支笔”,甚至存在白条报销现象;对财政资金管理没有全部覆盖,村级财务由乡镇农经站管理,乡镇财政对村级财务情况不掌握;公共服务能力不强,从思想观念、软硬件条件等方面达不到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要求;各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一套统一的财务管理指导范本或业务工作流程。

五、办公条件较为简陋,不能基本满足现代办公需要

目前,多数乡镇档案室与财务室、宿舍与办公室等混在一起,人均办公用房面积小,多数财政所没有综合办公大厅。办公设备方面,计算机数量少,且多为几年前年配置的,设备陈旧,网络运行缓慢,缺少传真机、便民排椅及电子触摸屏等设备,严重影响现代化办公的需要。

总之, 乡镇财政所作为联系国家和农民群众的桥梁,是财政工作的前沿阵地,直接面对千家万户,其职能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党和国家“三农”政策在基层的落实。如何更好的做好乡镇财政工作,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在基层政府中的重要作用,就摆在了我们的面前。为此,为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建议如下:

(一)明晰乡镇财政所机构隶属

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思想,一是尽快实行垂直管理。乡镇财政所人、财、物由县财政局垂直管理,按照乡镇规模确定每个财政所的人员编制数,人员配备、岗位设置由县财政局统一安排;二是科学界定职能。明确乡镇财政职能,解决乡镇财政所职能不清的问题。

(二)对现有办公场所改扩建

统一设置档案室、服务大厅等场所,服务大厅可以相应设立“家电下乡”、“村财乡管”、“两免一补”和“咨询服务”窗口,服务窗口标识醒目,涉农惠农资金兑付“一站式”办理。

有县级财政部门统一配置必备的办公设备,搭建乡镇财政所动态信息管理平台,由县财政局信息中心统一维护和管理,保证网络畅通,实现县乡联网、资源共享,达到业务办理方便快捷,提高工作效率。

(三)提高乡镇财政人员素质

是严把进人关,提高乡镇财政干部准入门槛,必须专业对口、具有专科以上学历,财务岗位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鼓励参加学历教育,制定相应奖励机制,上级财政部门适当安排乡镇财政所人员进行理论知识及业务技能培训,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晋升职称考试,以不断提高财政所全员综合素质,适应新形势下日益繁重的财政任务。

(四)实行经费统供

参照县级部门预算模式,按照“两上两下”的原则,科学核定乡镇财政所办公经费、解决乡镇财政所办公经费不足的问题,乡镇经费支出按预算每月均衡拨付,保证乡镇正常运转;规范乡镇政府收支行为,在现有财政体制和分配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实行“账户统设、集中收支、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管理模式。

(五)按照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三不变”的原则,深化“村财乡管”工作,实行村级财务收支集中支付

将各行政村的资金、账务统一集中到财政所管理。从填制会计凭证到登记会计账簿,都按规范化会计基础要求操作。乡村两级的会计凭证、账簿、惠农资金手续等会计资料及时入档,保存完整。从而有利于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能力;有利于对财政资金的统筹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统一建立健全财政所工作制度

加强基层财政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基层财政 监督 问题 对策

财政监督是我国财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财政管理工作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基层财政部门在规范管理与依法理财等方面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但由于依法理财以及科学理财方式在基层单位实施的时间不长,我国基层财政部门在财政监督的工作方式、监督手段以及财政法制建设等广大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对我国的改善基层财政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基层财政监督存在的问题

1、财政监督意识不强

我国各地建立财政监督虽然已有不少时日,但由于宣传的不到位以及一些计划经济时代的思想影响,在一些基层单位,人们对财政监督明显认识不高。在财政上的理念,还停留在以前的那种自收自支的层次上,这也使得一些基层单位人员对财政监督不理解,甚至不愿意去理解,从而在实际工作中不支持甚至是反感财政监督工作。同时,在基层单位,财政监督工作中存在比较普遍的不愿意监督、监督不严、监督不坚决等情况,这种缘于人们思想观念偏差的现象,对基层财政监督工作的开展十分不利,不仅使财政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难度加大,更是使广大基层工作不能养成按程序办事的良好习惯,严重影响了我国基层一部分地区的财政监督工作。

2、对财政监督工作理解不正确

地方财政监督工作履行着监督财政资金使用的职责,这也使得一些地方领导对财政监督工作产生不正确理解,担心财政监督“捅娄子”、惹麻烦、影响政绩。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一些部门片面地将经济的开放搞活与财政监督对立起来,甚至,为违纪单位或个人说情,干涉地方财政监督工作的开展。地方保护主义与单位本位主义思想的作祟,各种人为设置的障碍,一些基层财政部门领导应对这种情况,只知一味退让,没有很好地坚持原则,使地方财政监督不能很好地开展,财政监督职能得不到有效发挥。

3、监督方法不多

从我国财政相关法律法规上看,财政监督部门只有监督权与建议权而没有处分权,这种情况一方面使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受到诸多约束,对于一些屡次出现问题却屡犯的单位和个人由于缺少处分权,只能一次次地给出同样的建议;另一方面,这种多次重复出现的问题,也反映财政监督工作办法缺少创意,基本还是突击检查与专项检查的老花样,不仅难以真正发挥财政监督的作用,更使一些地方的财政监督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同时,财政监督工作存在着与其他部门执法的交差与冲突,这种职责不明确,大家都来管又都不管的局面,使一些地方出现基层财政监督工作的死角。针对这种情况,需要我们不断地进行职能的协调,明确各自职责范围,从而保证财政监督工作的全面覆盖。

4、监督制度不到位

在我国各项规定财政监督职责的法律法规的条文中,有关我国财政监督制度的规定非常宽泛,过多的强调原则性问题,使我国的财政监督制度的可操作性比较差,甚至有些地方出现不同部门出台的制度相互冲突的现象,从而使这些地方的财政监督工作非常混乱。制度的不健全、不系统,给了一些不法分子钻空子的机会,纷纷利用这种财政监督管理上存在的漏洞,进行一些的诸如设立“小金库”或是立账外账,使国有资产面临着大量流失的可能性。另外,监督制度的不到位,使一些企业利用国家在财政税收领域中给出优惠条件,进行逃税、骗税,使得我国基层税收应收难以收上来,应该罚款的也是只能轻轻处罚了事,在这种情况下,财政监督制度的缺失,使我国的基层财政监督工作不仅难以开展,更是难以取得实效。

5、法律法规不健全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机制以来,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人心,我国经济社会的法制建设日益完善,这从近些年越来越多有关财政及财政监督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可见一斑,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为我国财政经济运行与评价提供了初步工具,使我国的财政监督工作有了新的起色。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随着我国对外经济交往的日益密切,经济运行已呈现出复杂化与多元化。在这种情况下,以往有关基层财政监督的法律规定已经过时,难以协调二者间的关系。当前我国基层财政监督中涉及到法律法规不健全的主要情况有:财政支出的透明度缺少相关规定,不得解缴、征管、人均不均,资金全用效益低下,挤占挪用财政资金成为地方乡镇对抗上一级政府的有力武器。在对待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现象时,由于缺乏相关法律依据,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开展地不理想,特别是出现一些的因为法律法规不健全,而难以适用法律,权大的的打击财政监督部门作为上一级。

二、加强基层财政监督的对策建议

1、加强财政监督队伍建设

没有一支作风顽强、专业水平高的财政监督人才队伍,又如何能在这个法律依据欠缺,外部环境不好的情况下,真正做好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加强财政监督队伍建设,一是开展专项培训,集中全体基层财政监督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帮助员工树立政治观念、大局观念与法制观念,提高认识,防微杜渐,从而培养一支廉洁自律的高素质量的基层财政监督队伍。从而高质量、高效益为政府的聚好财,用好财,理好财,努力实现财政资金使用的最优化,将财政监督管理细化到每一步的财政工作中去,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的提升。二是要在全体基层财政监督人员中开展专业技能培训,以往我们的财政监督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都是缘于我们的财政监督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对政策法规的运用不熟练,从而使监督工作开展不理想。要从财政知识、金融知识、法律知识以及常用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将我们的基层财政监督队伍打造成具有熟练业务水平的精兵强将,确保财政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2、重视财政监督职能的整合

为保证基层财政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各级领导必须重视提升财政监督管理工作的层次,一方面要理顺财政监督工作部门与各个业务机构的工作关系,使之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建立对财政监督工作的正确认识,避免歧视性的工作局面出现。另一方面,要建立起由财政专职监督机构统一协调的财政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机构的作用,改进和提升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形成以基层财政监督机构为主,各部门积极参与的监督管理网络,切实推进基层财政监督工作的开展。

3、丰富工作方式

长期以来,在我们的基层财政工作中,工作方法都是沿用了几十年的方法,这样的工作方式方法在当今时代显然已经难以适应,特别是时代的变迁以及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给我们的财政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变化,随着新时期财政工作的内容发生了一些变化,相应地,我们的财政监督管理方式也应该随之进行调整。要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前提,以实现有效财政监督为目标,充分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工作。要从内外部想办法,以日常监督管理配合专项监督管理,实现监督与管理的并重,从而为我国基层财政监督管理工作贡献骨干力量。以创新的工作方式,提高我们基层财政监督工作效率,为我们的基层财政监督管理工作开创新的局面。

4、创新监督机制

以往的工作经验告诉我们,没有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要想做好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几乎没有可能。必须要有相应地监督机制,对基层财政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约束,以使财政监督工作以良好的形象获得更多人的支持和更大范围的认可,为做好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创新监督机制,要在财政部分引入内部监督机制,以此来规范财政监督管理的各项行为的合法,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基层财政监督管理水平与效率。同时,要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为基层财政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与监督效率的提升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从而实现基层财政监督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

5、持续改进,依法理财

我国基层财政监督的目标,是最终实现依法理财,从而为我国的财政支出把好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而这之前的各种问题以及解决方法,都是在追求基层财政监督的目标。从当前的基层财政监督工作情况来看,一方面要加强依法监督力度,坚决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的相关财政监督规定,持续改进基层财政管理工作,加大对违法问题的监督。另一方面,要加强财政预算监督管理,严格按《预算法》执行相关任务。另外,还应坚持综合财政预算与部门财政预算相结合,从而提高政府预算的完整性与调控性。

三、结束语

基层财政监督要从实际出发,在大局意识与经济效率意识的引领下,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创新监督机制,从而实现基层财政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促进我国基层财政管理工作的开展。

参考文献:

[1]程志兴,李军.浅谈基层财政监督工作的现状[J].财经管理,2004.1

加强基层财政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基层财政单位;会计监督监管;探讨

1基层财政单位加强会计监督监管的必要性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在新形势下对各项制度也有了一定的调整,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会出现基层财政单位内部控制薄弱,以及在财政管理上出现一些松弛,从而导致各类经济犯罪的情况出现,因此,在当前必须要对财政相关制度进行完善,并且还要对相关的人员进行一定的管理,这样就可以对会计各项工作进行一定的管理,分配好相关人员的职责,加强内部的各项财政业务的管理,顺应时代的发展,完善形式的所需,加强社会监管以及单位监管这样才可以在根源上控制不良现象的生成,并且还可以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我国企业制度也在不断的改革,在这个过程中国有资产在也在不断地流失,在这其中有着很多的不法分子趁此空隙进行犯罪,并且其方式多样,难以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管,在税收方面的管理制度也不是特别的完善,因此,加强其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2基层财政单位会计监督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偏低。在现阶段基层财政单位有部分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不端正,综合素质偏低,没有将单位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日常工作中对于很多事物都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则制度进行处理,处于所在的岗位没有做相应的工作等,还有部分人员根据领导的致命办理一些违反法律法规的业务等,内部比较混乱,导致在进行查阅时会出现不少的错误或者是漏掉的账单,从而无法建立起一个准确健全的会计信息体系,从而导致在对其进行监督监管时没有办法顺利地开展下去。2.2基层财政单位会计监督监管法律制度不完善。我国关于财政的法律法规由于推广运行的时间比较短,在目前的实践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并且在运行的过程中还遇到了一定的阻碍,有很多基层单位的会计部门的主管人员或者是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在任职以及罢免方面都是由法人代表直接决定的,因此,在主管部门的审核只是做一些表面的工作,而没有展开深度的调查,在进行监管工作时非常难以开展下去,不能够严格地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来进行处理,有部分人员就会根据法律的漏洞做出一些违法的行为。2.3会计监督意识淡薄。根据近年来基层财政单位的实践工作可以看出,工作人员在这方面的意识还是比较弱的,面对相关的制度也不是特别的重视,在工作开展时不能够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来进行监督,对于出现的一些不良现象也没有进行特别严重的惩罚,都是抱有一种从轻处罚的心态来处理问题,没有完全考虑在此之后会出现的问题,在相关制度制定的不是特别完善,在对工作进行监督时,不能够对一些违规现象进行一定的惩罚,在很多时候都会存在对违规的现象惩罚的力度不大,从而无法杜绝这类不良事件的发生,也无法发挥法律的威慑性。

3如何加强基层财政单位的会计监督监管工作

3.1提升单位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基层财政单位的工作人员要提升其综合素质,首先就要提高任职要求,要求相关的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达到一定的标准,并且在通过严密的考核工作后才可以入职,其次在相应的优秀人员入职后要进行相关的会计知识培训,使其能够更快地掌握相关的专业理论,一段时间后在进行相关知识的考核,不达标者则需要将其调离这个岗位,最后要让这个岗位的相关人员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能够将这些法律法规铭记于心,以免在实践的工作中出现违规的行为,在实践的工作中也能够严格地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工作,坚持自身的原则,不弄虚作假,还有对单位财政的相关领导也要进行严格的选拔,领导对于这个部门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必须要选择一个在品行以及专业知识上都比较精通的专业人才进行管理,这样才可以有效地制止不良事件的发生,对于已经发生的不良事件也可以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罚,起到一个震慑性的作用。3.2加强法制建设。基层财政单位的法律制度的建设使非常重要的,相关的单位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出相应的法律制度,可以通过在实践中观察,对于经常出现的不良反应给予严格的惩罚,还有一些比较严重的不良现象也要给予严重的惩罚,能够让工作人员不在知法犯法,造成一些不良的影响,制度还是要在适合单位运行的基础上进行制定,并且在制定的过程中要注意,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为责任的第一承担人,一旦出现不良事件后,相关的责任负责人也承担相关的责任,因此,就给到单位负责人一定的压力,在实践的运行中必须要考虑到各个方面的因素,从根源上杜绝不良事件的发生。3.3完善单位内部监督的制约机制。在制度运行的过程中,要注意划分各个职位的主要工作内容,加强对各个部门的管理工作,在制单与审核方面要由两个人分别完成,这些工作不能够由一个人独立完成,必须要将这些重要的工作分工完成,在对审批的程序有所了解后,都要经过相关负责人的审核,要对工作进行复查,从而使工作在各个方面都比较齐全,在各个方面都比较完善,对于不同的工作要分配给相关的人员,在进行复查时出现纰漏可以找相关的人员进行审核,从而保持会计监督工作在开展时比较明确。

作者:高月军 单位: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财政所

参考文献